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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今日發聲明 投票前10日不得發布民調

中選會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投票前10日起,都不能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圖/翻攝自中央選舉委員會臉書)

中選會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投票前10日起,都不能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圖/翻攝自中央選舉委員會臉書)

2024總統、立委投票日將屆,中選會今(2)日在臉書發文說,從民國113年1月3日零時起到投票時間截止前,投票前10日起,都不能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

2024總統副總統及立委選舉1月13日舉行投票,中央選舉委員會透過新聞稿表示,如果是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則加重處罰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中選會說,依修正後的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2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規定,罰則與修法前不同,修法後有區分對象,依對象不同明定罰鍰的上、下限。

中選會表示,提醒民眾不管是民調資料在網路社團討論、公布在社區布告欄,或拿著大聲公沿路廣播等行為都會觸法,投票前10天起不能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

中選會今天在臉書發文,不管是網路社團、社區佈告欄、拿著大聲公沿路廣播。投票前10日起,都不能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違者可是會處新臺幣10萬以上,100萬以下的罰鍰,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還會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