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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煞到援交正妹!台中嫖客「亮槍逼包養」嗆:我有70幾萬

台中一名楊姓男子買春後欲包養應召女,竟「亮槍恐嚇」要求包養,最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50日。(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台中一名楊姓男子買春後欲包養應召女,竟「亮槍恐嚇」要求包養,最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50日。(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買春遇真愛?台中一名42歲楊姓男子日前與應召女從事性交易後,見對方頗有姿色竟「亮槍恐嚇」要求包養,嚇得女子趁隙脫困後,立馬向摩鐵員工求救,警方趕抵現場發現,原來楊男持有的是玩具槍,當場將人逮捕送辦,經台中地院審理,最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楊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據判決書指出,楊男與賣淫女子相約在台中某一間旅館尋歡,共度良宵後楊男見對方外貌姣好,於是萌生包養念頭,沒想到楊男竟掏出玩具槍,威脅直呼「我有70幾萬,我要包養妳,妳等一下跟我一起走!」女子心生恐懼卻仍故作鎮定,當下隨即找個理由藉故離開房間,並立刻跑至櫃檯向摩鐵員工尋求協助。

台中市警方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逮人,當場查扣1把「沒有彈匣」的玩具槍,並將楊男帶回警局調查,詢後依恐嚇罪嫌移送法辦。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認為,楊男手持玩具槍恐嚇被害人,此舉已經造成被害人恐懼不安,審酌楊男已坦承犯行,且犯後態度良好,最終依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楊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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