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醫師娘交3男友還產子 綠帽夫氣炸通通告!「小王們」不用賠原因曝

1名醫師娘離婚前交了3名男友還產下一子,前夫發現綠光罩頂後提告4人,法官判決「小王們」不用賠償。(示意圖/翻攝Pixabay)

1名醫師娘離婚前交了3名男友還產下一子,前夫發現綠光罩頂後提告4人,法官判決「小王們」不用賠償。(示意圖/翻攝Pixabay)

一名醫師娘與丈夫離婚後,丈夫才驚覺從4年前起前妻連續與3名男子交往,還與生下一子,丈夫不甘心被戴3頂綠帽還幫養小孩氣炸提告,向妻子與3名小王索賠。台北地院判決醫師娘應賠償60萬元;3名男子則因為不清楚女方已婚,或無法證明有交往情形,均不必賠償。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該名醫師娘與丈夫於2018年11月協議離婚,但丈夫卻發現,妻子隱瞞已婚,於同年3月間與1名男子在診所過夜,同時間妻子也與另名男子交往,丈夫質問後,男方也承認此事。

醫師指出,他們夫婦自2018年4月後就沒有上床,妻子與他離婚後隔年4月就與第3名男性產下一子,他誤認小孩是他的種,因此曾扶養5個月,綜合以上種種,他決定向妻子求償扶養費、精神慰撫金,共211萬多元;向3名男子分別求償100萬元、25萬元、25萬元。

對此,新婚丈夫表示,妻子和醫師早已分居、多次談論離婚,當初兩人交往時,自己並不知道對方已婚;且離婚時,醫師簽下離婚協議書,對懷孕5個月、腹部已隆起的妻子表明放棄一切未提及之請求權,故醫師不得向妻子要求返還扶養費。

法官查出,與醫師娘交往的3名男子,有人不知道醫師娘已婚,有的是丈夫無法證明雙方曾經交往或有不當往來,因此認定均無賠償責任;但醫師娘在雙方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發生性關係而產下一子,確實侵害配偶權,經過檢視雙方離婚協議書,並無記載丈夫要拋棄侵害配偶權的請求權的文字,判醫師娘應賠償丈夫60萬元。

社會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