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指控「索賄」!林欽榮不滿嗆告 北檢仍未收到告訴狀

台北地檢署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認定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為了京華城容積獎勵,行賄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但沈慶京在庭訊時咬出前北市副市長、現任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透過「白手套」向他索賄遭拒。北檢已依據沈慶京檢舉,將林欽榮暫列貪瀆罪「他案」被告,對此,林欽榮去年曾發出聲明,強調不忍沈一再誣陷,將委任律師提告,捍衛個人清譽。不過,據了解,北檢迄今未收到林欽榮的告訴狀。
民事、行政訴訟均有「以原就被」原則,是指原告起訴時,必須向被告所在地之法院提告,亦即「以原告遷就被告」的意思,雖然刑事訴訟並無「以原就被」原則,林欽榮可以在任何地檢署提告,由受理的地檢署審酌決定自行偵辦或聲請移轉至具管轄權的地檢署接手偵辦。
不過,京華城案是由北檢偵辦起訴、且沈慶京是在北檢偵查期間指控林欽榮「索賄」,因此沈的加重誹謗「犯罪」發生地在北檢,北檢具有管轄權,雖說加重誹謗為告訴乃論之罪,林有6個月的告訴期間,但北檢迄今沒收到林的告訴狀,過程也頗令人感到好奇。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去年8月底搜索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當時沈曾透過所屬發長文指柯文哲市長期間,有高官透過具有法律專業的「白手套」向他索賄,之後沈慶京又在庭訊時檢舉林欽榮向他索賄,檢方因而分「他案」,將林暫列被告。
去年12月30日,林欽榮發出聲明強調,他被沈慶京一再誣陷,予以嚴厲譴責,也委任律師提出刑事告訴,追訴到底,捍衛個人清譽。
林欽榮強調,起訴書已清楚說明,該案為沈慶京涉嫌行賄前市長柯文哲,過程中他與前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堅持依法行政、悍拒財團壓力。近日林洲民也多次透過貼文,還原他和林欽榮反對違法增加容積的經過。
林欽榮重申,北檢起訴書清楚指出,他身為都委會主席,與林洲民立場一致,並強調任職台北市府期間,一路捍衛市民公益,不屈服於財團壓力。對於沈在庭訊時一再誣陷其索賄,散播不實資訊,除予以嚴厲譴責,也委任律師提出刑事告訴,追訴到底,捍衛個人清譽。但北檢尚未收到林的告訴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