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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稱趙少康「拋妻棄子」 周玉蔻與民視敗訴合賠220萬
周玉蔻與民視要賠趙少康220萬元。(圖/報系資料照)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2021年在臉書、《民視》電視節目中,指中廣時任董事長趙少康「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趙怒告求償1000萬元並要求移除相關言論。一二審均判決周玉蔻須與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周個人另賠20萬,雙方上訴後,最高法院今(13)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這起案件源於2021年8月周玉蔻的放言傳媒刊登文章,「趙少康如果想玩政治、打算回到政壇,應回答新黨的電台如何被你據為己有、你在人生過程裡是如何對待親身兒子的?這些事情不會隨著時光被海浪吹走,沙灘上總會留下足跡。」
2022年9月,周玉蔻又在臉書發文「老趙啊老趙,在我是非大旗、肅清邪魔的名單上,你的列名甚為末路,可別耐捺不住、自提油火燒身啊!關鍵字: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並在民視節目中宣揚此事。

趙少康憤而提告,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周女所指的「拋妻棄子」言論沒有盡合理查證義務,且「不認骨血」之言論與事實不符,周又未提出任何證據資料,說明其有為合理查證;另外,民視公司應對該言論內容之來源及可信程度進行相當查證,竟片面信賴主持人周玉蔻發言,而未事前查證言論來源及真實性,自有未盡合理查證義務,須與周女負連帶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一二審法院審理後,均判決周女應移除部分言論,並須與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元,周女個人另須賠償20萬元。
全案再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確定,周玉蔻要賠趙少康2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