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榮泰稱翁曉玲日後索資須經他同意 黃國昌批:為逃避監督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31日強調,台灣是法治國家,什麼樣的文件要列機密,《國家機密保護法》內有明確規範。(圖/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長卓榮泰29日公開宣稱,日後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向各部會索要任何資料,都要經由行政院長同意才能提供。對此,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31)日受訪時表示,若政院認為應該機密的文書,就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訂的程序核定,如果按照卓榮泰標準,以後什麼東西通通不要給,《國家機密保護法》丟到垃圾桶就好,「只要牽涉到民進黨醜事,通通不要給。」
黃國昌今日上午召開「縱放綠色權貴 不斷欺騙社會的司法院」記者會,會後被媒體問到,翁曉玲跟農業部索取戰時糧食儲備及供應地點,卓榮泰要求索資必須經他同意?黃國昌表示,台灣是一個法治國家,有《國家機密保護法》,什麼樣的文件要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所定的法定程序列機密,法條內有明確規範。
黃國昌強調,行政院如果認為有應該機密的文書,那就去好好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所定的程序,核定這是機密或極機密,「但我們在國會裡面問政遇到最大的問題,是根本沒有被《國家機密保護法》所定的程序列極機密、機密,我們行政部門為了逃避監督,說不給就不給,甚至不用附理由,我就是不給!」
黃國昌說明,最近一次在衛環委員會質詢勞動部長洪申翰,要討回前勞動部長許銘春濫用的7200多萬就業安定基金,勞動部說已經有函覆審計部說明結果,自己當天也請洪申翰把函覆結果交出來,對方稱「委員會後就提供」,結果當天下午勞動部沒給、第二天還是不給,至今都沒有給。
黃國昌批評,對民進黨政府來講,「我不給就不給,不然國會要怎樣?」現在態度就是這樣,即使沒有編列國家機密,不給就不給,這就是現在的民進黨政府,為了遮醜而不能給,否則給了難看,給了會讓社會大眾知道洪申翰在幫許銘春遮醜,認為錢不用還。
黃國昌提到,自己昨天下午特別把審計部最新審計結果貼出來,自己之所以能貼出來,就是因為這不是國家機密,「如果按照卓榮泰標準,以後什麼東西通通不要給,我們《國家機密保護法》丟到垃圾桶就好,只要牽涉到民進黨醜事,通通不要給,因為反正依照目前國會法治,我們立法院也不能做什麼,拿他們完全沒皮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