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財經
專欄

刪除手足特留分是「貫徹愛意」 劉韋德:法律不該是親情勒索的工具

遺產 遺囑 特留分 兄弟姊妹
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律師表示,。(圖/劉韋德律師提供)

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律師表示,。(圖/劉韋德律師提供)

近期,筆者所代表的台灣遺囑協會發起「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公民連署獲得近八千人附議通過。此議題在立法院與社會上都引起廣泛討論,正反意見並陳,各有其理由。無論贊成或反對,都是社會多元意見的展現,我們都予以尊重。

然我最近時常聽見一個聲音:「廢除特留分,會不會傷害手足感情?是否意味著從此不能把遺產留給兄弟姊妹?」或是「被繼承人如果是單身,很可能就是兄弟姊妹在照顧,一旦廢除特留分,會不會傷害到照顧者手足感情或是權利?」

面對這種聲音,覺得有必要予以說明。

事實上,這種擔憂源於對法律概念的誤解,更忽略了法律應隨社會變遷而調整的本質。

現行民法第1223條第4款的規定,強制被繼承人必須保留一定比例的遺產給兄弟姊妹。

在民國19年時的農業社會,社會上普遍仍是大家庭結構,兄弟姊妹彼此緊密依存,這或許有其道理。然而,在少子化、高齡化與單身戶暴增的現代台灣,這條法律往往成為了痛苦的來源。

我們在實務現場看過太多令人心碎的案例:

單身的長者或無子女的夫妻,在生前由摯友、配偶或某一位手足悉心照料,他希望能透過遺囑將財產留給這位照顧者、配偶或手足,然依現行法律,當他過世後,那些多年未曾聞問,甚至感情交惡或素未謀面的半血緣兄弟姊妹,卻能憑藉著法律賦予的「特留分」,理直氣壯地回來分一杯羹。

這不僅違背了死者的遺願,對生前的照顧者更是不公。

有人說:「難道你不重視兄弟姊妹的感情嗎?」

但我的答案恰恰相反:正是因為重視感情,才應該廢除特留分。

必須釐清的是,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絕不等於「剝奪繼承權」,也不是廢除兄弟姊妹的應繼分。如果手足情深,被繼承人依然可以透過遺囑,將財產完整地留給特定的兄弟姊妹,法律不僅不會禁止,反而因為拿掉了特留分的限制,更能貫徹這份愛意。

因此,我認為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反而是一種「關係的導正」。

因為現行制度「不管你有沒有付出關心,反正法律保證你有錢拿」,用世俗的眼光來看,反而某種程度上削弱了維繫親情的動力,甚至讓制度變成了「不勞而獲」的籌碼。

一旦廢除特留分,將促使人們重新思考人際互動的本質。它鼓勵兄弟姊妹在生前維持良好互動,因為大家心裡明白:唯有透過真實的親情維繫與付出,才能獲得被繼承人真心的回報,而不是依賴法律冰冷的強制保障。

法律不該是親情勒索的工具,而應是保障個人意志的防線。將財產的處分權還給被繼承人,讓愛與財產都能流向真正值得的人,這才是符合公平正義的現代法治精神。

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明年(2026年)1月31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請至協會官網報名。

遺產 遺囑 特留分 兄弟姊妹

作者/劉韋德律師 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台大法律系畢業,擅長遺囑繼承案件;台灣遺囑協會每月均舉辦「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公益講座,教導民眾如何正確預立有效遺囑,報名請上遺囑協會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