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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欠1.8萬交通罰單沒交 250萬房產竟遭執行署法拍

法務部執行署宜蘭分署對陳男房屋遭法拍一案,立場強硬表示「無法寬貸」。(圖/報系資料照)

法務部執行署宜蘭分署對陳男房屋遭法拍一案,立場強硬表示「無法寬貸」。(圖/報系資料照)

陳姓民眾因10餘次交通違規,4年前欠下1.8萬元罰款未繳,遭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查封財產,並以台幣125萬元拍賣掉其市值約250萬元的透天厝,其母雖前往執行分署下跪、求情,但執行官仍強硬不領情。多位監委得知後,質疑該行政執行違反「比例原則」,已自請調查。

慘遭重罰的陳男表示,自己因長期在外工作很少回家,催繳罰單的掛號信都是老母親簽收,但媽媽識字不多,沒告訴他有重要郵件。今年1月底返家時,因有買主要上門看房,才驚覺屋子已遭法拍。

據實價登錄,陳男房產市值約250萬元,但卻以135萬元的超賤價遭執行署法拍,扣掉土地增值稅、抵繳罰鍰及各行政手續費後,大約只能拿回100萬元,他大呼欠1.8萬元就痛失150萬元,實在太不合理,其母聞訊也多次至執行分署流淚下跪,要求官方撤銷該處分。

但執行分署強調,本案至今已4年多,曾以2次平信、11次雙掛號等方式多次通知陳男繳納,而陳男稱其不知情一事,經查資料顯示,他並非不知情,卻始終未出面處理,致使宜蘭分署無法採取「寬緩執行」(可談分期付款或談好哪1天可來繳)措施等,為此深表遺憾。

而監委王幼玲、高涌誠、蔡崇義等得知此事,對外指出為了1萬8千元的欠繳罰單,卻拍賣人民賴以生存的居所,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有無侵害人民居住權?難道不能對當事人其他財產執行嗎?強烈質疑此事不符比例原則,已自動申請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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