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國際
最新

搭地鐵撿到皮夾 照護員丟郵筒歸還「1動作」挨告:被貼上犯罪者標籤

皮夾 地鐵 侵占 南韓
南韓1名照護員A某因撿到遺失皮夾並取走其中2,000韓元(約新台幣43元),被法院認定構成侵占遺失物罪。(示意圖/侯世駿攝)

南韓1名照護員A某因撿到遺失皮夾並取走其中2,000韓元(約新台幣43元),被法院認定構成侵占遺失物罪。(示意圖/侯世駿攝)

南韓1名50多歲、與年邁母親同住的照護員A某(化名),因撿到遺失皮夾並取走其中2,000韓元(約新台幣43元),被法院認定構成侵占遺失物罪,判處罰金5萬韓元(約新台幣1079元),引發社會對「善意行為是否過度刑罰化」的討論。

《韓聯社》報導,事件發生於去年5月17日深夜。A某在首爾地鐵5號線永登浦市場站月台垃圾桶旁,發現1個掉落的卡片皮夾。當時正值末班車進站前的緊急時刻,他未能立即處理,便先將皮夾帶回家。隔天一早,他考量在拾獲地點附近處理較方便失主尋回,特地前往現場附近的郵筒,準備將皮夾投遞。

然而,A某在投遞前從皮夾中取走了2,000韓元現金。他事後表示,因自己為歸還皮夾特地支付車資前往現場,一時認為拿取少量金錢作為交通費並無不妥,隨後仍將皮夾完整投進郵筒。

2個月後,A某接獲地鐵警察隊通知,要求他就侵占遺失物嫌疑接受調查。警方指出,皮夾並未即時交還失主,而是在郵局保管期間,內部現金短少,因而構成犯罪嫌疑。A某隨即透過警方返還2,000韓元,失主亦提交不希望追究責任的意向書。

由於侵占罪屬於非告訴乃論,因此警方仍依法完成程序,並將案件移送輕微犯罪審查委員會。最終,首爾南部地方法院裁定即決審判,判處A某罰金5萬韓元。雖不留下正式前科,但相關紀錄仍可能影響日後公職或相關任用。

A某對結果深感委屈,表示自己原本出於善意,卻被貼上犯罪者標籤,心理壓力極大。他也質疑警方調查資料未完整呈現其歸還皮夾與返還金錢的經過。對此,警方回應,程序並無瑕疵,且未將其正式刑事立案,已屬從輕處理。

皮夾 地鐵 侵占 南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