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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牌司機淫手伸向醉女!台中狼吻摸胸全被錄 傳影片露餡判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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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法官認定鄭姓司機觸犯乘機猥褻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地院法官認定鄭姓司機觸犯乘機猥褻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一名白牌車鄭姓司機,去年12月凌晨載送A女時,見對方泥醉昏睡,竟伸手摸胸並親吻得逞,事後還將車內影像傳給對方而曝光;台中地院法官認定其乘機猥褻,判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鄭男於2025年12月13日清晨在台中載送因飲酒過量而失去意識的A女,見對方無力反抗,竟起色心,接連伸手觸摸其胸部並靠近親吻,行為全程發生在車內密閉空間。

A女事後清醒,發現財物遺失向鄭男詢問,對方竟傳送車內監視影像,讓她驚覺遭到猥褻,氣憤之下報警提告;鄭男在警詢及偵查期間,起初僅承認觸碰額頭、臉頰與胸口,否認親吻,直到法院準備程序時才坦承犯行。

法官審理認為,胸部屬女性私密部位,鄭男觸摸並親吻行為,客觀上足以滿足性慾,主觀上亦具性意圖,構成猥褻無誤;且犯行於短時間內連續發生,屬接續犯,論以一罪。

法院並指出,鄭男身為司機卻利用乘客泥醉之際犯案,嚴重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觀念,造成被害人身心傷害,雖最終坦承犯行,但未與A女達成和解,綜合各項情狀,依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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