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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柯文哲一審遭判17年!強制處分維持原保 應曉薇、沈慶京加保3千萬
柯文哲一審遭重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圖/方萬民攝)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汙、圖利等罪起訴,具體求刑28年6個月,案經一年審理,台北地院也在26日下午2時30分許宣判,柯文哲遭判刑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遭判刑有期徒刑10年、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遭判有期徒刑15年6月、李文宗被判有期徒刑4年6月。宣判結束後,北院也隨即召開強制處分庭,法官裁定柯文哲維持原7000萬保釋金、沈慶京原裁定1億保金、2億保證書,須再加3000萬元、應曉薇原3500萬元的保釋金,須再加3000萬元、李文宗則撤銷電子腳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