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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R刺手上仍受插管折磨 蔡壁如籲早表態急救與否:落實病人自主
如何善終是高齡化社會的嚴肅課題。(圖/CTWant攝影組)
具有護理師資格的前民眾黨立委蔡壁如今(24)日表示,近期觀察不少人將「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o Not Resuscitate, DNR)刺在手腕上,不過釜底抽薪之計還是要到醫院預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門診,完成流程後註記在健保卡晶片內,確保病人自主被落實。
「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在台灣已從早期的禁忌議題轉變為現代醫療自主權的重要一環,尤其2000年已通過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更讓台灣成為亞太地區首個立法保障「善終權」的地方,現在民眾可透過ACP諮商,在還健康時與醫療人員、家屬討論並訂立醫療決策,像是DNR、維生治療選擇等,想清楚後可以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把臨終處理意願註記在健保卡上,讓末期病人可以在臨終時拒絕電擊、插管等無效醫療折磨。

蔡壁如指出,以「安寧善終」為核心的長照3.0其實進一步深化了《病人自主權利法》,重點不外乎是要推動特定對象免費ACP,擴大補助對象讓高風險病患能提前規劃末期醫療,也替長照與居家安寧找到平衡。
蔡壁如介紹,其實DNR的臨床條件明確而嚴謹,通常要是末期病人、不可逆轉的昏迷、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還有經過其他經政府公告正面表列的重症,讓患者真的已經無法治癒或生命品質極低的情境下,能尊重自主意願、不進行過度醫療干預,至少最後一段路苦難能降到最低。

蔡壁如坦言雖說法律完備,臨床實務仍存在「不敢不救」的困境,即便病患已註記 DNR,只要家屬不捨而要求急救,醫護人員為避免醫療糾紛「不敢不救」,希望在健康時你我充分透過ACP了解DNR並自己決定要不要採納,才能真正達成善終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