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餵食過快害病患昏迷 女看護被訴過失傷害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以駱姓女看護餵食飯菜不慎,害病患嗆咳噎到,至今昏迷不醒,依過失傷害罪起訴駱女。(圖/本報資料照片)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以駱姓女看護餵食飯菜不慎,害病患嗆咳噎到,至今昏迷不醒,依過失傷害罪起訴駱女。(圖/本報資料照片)

北市駱姓女看護在三軍總醫院照顧腿傷住院的羅男,餵食時沒注意到飯菜卡在喉嚨,還不斷餵食,致羅男噎到腦缺氧,經急救用抽痰機、手指從喉嚨挖出飯粒,雖撿回一命,但昏迷迄今尚未清醒。士林地檢署調查,認為駱女涉犯過失傷害罪,依法提起公訴。

58歲駱女是大陸來台的新住民,擔任醫院外包看護中心的護理佐理員,去年6月19日受雇照顧羅姓男子,21日中午,駱餵食完第1碗飯菜,轉身要拿第2碗時,聽到羅大叫,接著講話聲音沙啞,她以為是吞嚥不順,趕緊拍背舒緩;羅說「好了」,沒多久卻口吐白沫。駱辯稱,餵食過程很小心,主張無過失責任。

檢察官傳喚護理師作證,她稱看到駱餵食份量都是滿滿一整湯匙,住院醫師則說,接獲通報羅已無反應,他徒手將食物從喉嚨挖出,並立即呼叫支援,以機器抽痰,但抽到都是飯粒,顯示駱餵食速度太快,病患沒咀嚼就吞下肚,飯粒卡喉嚨阻絕呼吸。

院方病歷則指出,羅案發前食用乾飯狀況良好,並無異常。起訴指,看護應以適當速度餵食適量飯菜,駱女未注意羅是否已完全吞嚥,又再餵下一口,羅嗆咳噎到後急救無效,已成缺氧性腦病變,昏迷至今沒清醒,駱女涉犯過失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