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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平正義 新北市府拆違建使用者付費

拆除大隊將鶯歌一處違建拆除,作業歷時6.5個工作天。(圖/新北市工務局提供)

拆除大隊將鶯歌一處違建拆除,作業歷時6.5個工作天。(圖/新北市工務局提供)

《新北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8月上路,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在9月中執行淡水工專路及鶯歌中正二路二處建築,在8日都已執行完畢,拆除費用約85萬,將向違規的行為人收取,落實使用者付費,更符合公平正義。

拆除大隊表示,淡水英專路高密度套房違建,因內部磚造隔間高達93房69衛,原本預估拆除天數約需20至30天,但在拆除大隊進場執行拆除作業後,屋主也積極派工同步拆除,因此最後工期縮短至15.5個工作天完成內部隔間的拆除作業,經實算可收取拆除費用約新臺幣56萬元。

而另處鶯歌中正二路違建拆除作業歷時6.5個工作天,平均每天派遣吊車1輛、拆除工12名,經核算後收取拆除費用約新臺幣29萬元。

拆除大隊說明,首波違建拆除強制收費案,執行拆除前原本預估約可收費新台幣120萬元,但進場執行拆除後加派人力、機具,而大幅縮短工期,因此最後實際拆除費用降低至新臺幣85萬元。

工務局表示,「新北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於今年8月19日公告發布施行後,只要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環境衛生、竊占公有地等公告之5類20項違章建築類型,若違建行為人逾期未完成改善而遭拆除大隊強制拆除,後續就會向違建戶收取拆除相關費用,除落實公平正義外,更以行動宣示市府對於利用違建進行重大違法行為是絕不寬貸縱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