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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不好!桃園狠父打死11月大女嬰 家人求情…重判18年

(圖/資料照片)

(圖/資料照片)

桃園林姓男子去年因經濟問題心情不佳,竟把11個月大的女兒當出氣筒,手腳並用重擊女兒頭、胸,導致女嬰顱內骨折、出血致死,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認定,斥責他犯行重大本應處最嚴厲之刑,但考量家人幫求情,依家暴殺人罪重判林男18年。可上訴。

去年4月23日清晨,林男不滿11個月大的女嬰哭啼,情緒失控,多次徒手搥擊女兒頭部及胸部,在廚房泡牛奶的林妻返回房間,發現女兒奄奄一息,緊急送醫,無奈小小身軀受不了重擊仍宣告不治。

桃園地方法院認為,林男雖辯稱沒有殺人意圖,但對象是年僅11個月大、沒有反擊能力的女嬰,認定有殺人不確定之故意。

合議庭指出,林男卻只因情緒不佳,就出手狠捶毫無承受能力的11個月大女嬰,手段十分兇殘,本應處以最嚴厲之刑,考量家人在法庭上求情,且2名稚子已被社會局安置,判處林男18年的刑期就算能假釋,林男2名稚子也已長大、有自我防衛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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