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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妹爛醉!認錯男友「連啪2次還要」裸拍門求愛 他崩潰躲室友房下場慘

(示意圖/pakutaso)

(示意圖/pakutaso)

南部一名莊姓男子和孔姓室友在屏東市租屋,2019年間同村的17歲少女小芬(化名)及其堂妹到莊男租屋處借住,3人在房內飲酒。沒想到,少女喝醉後將莊男誤認為男友,主動擁抱後發生性關係,遭2度性侵得逞;莊男完事後不堪其擾躲到孔男房間,不料小芬竟裸身拍門求歡,驚動堂妹前來查看,全案因而曝光。

判決書指出,被害人和堂妹2019年8月6日為了方便暑修,決定到同鄉友人莊男的租屋處借住;翌日晚間,2女和男方在客廳飲酒,小芬表示「想喝會醉的酒」,隨後喝下38度的高粱酒;深夜11時許,堂妹不勝酒力先行回房,獨留堂姊和莊男繼續飲酒,誰知少女竟將對方誤認為男友,主動上前擁抱求歡。

莊男見有機可趁,隨即將小芬帶往房內發生性關係,完事後逕自走入浴室沖洗;然而少女不滿足,又要求接續性交,慘遭2度性侵得逞;連續激戰2次後,莊男深感吃不消,隨後躲進孔男房間睡覺,同時將門上鎖;結果小芬不願罷休,不斷在外拍打房門,並喊著秦姓男友的姓名,驚動已就寢的堂妹外出查看。

即便堂妹在旁勸說,小芬仍不願回房休息,最後倒在客廳沙發上睡著,直到酒醒後才驚覺遭莊男趁機性交,氣得報警提告。針對被害人指控,莊男坦承和少女發生關係,辯稱小芬當時是自願飲酒,期間還和友人傳訊聊天,並主動詢問孔男是否有性經驗,顯見女方並未因酒醉意識不清,將他誤認為男友,2人為合意性交。

全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法官發現小芬過去在部落慶功宴喝醉時,也曾將身旁男性誤認為男友求歡,加上她當天在孔男門外拍門叫喊男友姓名,足證她確實有酒醉失態情形,因此不採信莊男說詞,審酌被告為滿足私慾,利用被害人意識不清之狀態乘機性交,造成小芬內心創傷,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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