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利益
」 洗錢 京華城 柯文哲 詐欺 詐騙
署長遭搜索帶回!環管署爆公務背信疑雲 顏旭明列被告檢調追查中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驚爆高層涉弊風波。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今日上午指揮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前往環管署位於台中的辦公室執行搜索,並將署長顏旭明帶回訊問;檢方證實,顏旭明目前已列被告,全案朝公務背信罪方向偵辦。環境部緊急回應,強調已要求署內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並由副署長暫代相關行政事務,確保業務運作不受影響。據了解,檢調今日上午兵分多路搜索環管署等相關辦公場所,並同步通知顏旭明等人到案說明。台中地檢署晚間發布聲明指出,本案由檢方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偵辦,案件涉及公務背信等罪嫌,已將署長顏旭明列為被告,目前仍持續蒐證釐清,因偵查尚在進行中,相關細節暫不便對外說明。法界人士指出,顏旭明係十三職等高階事務官,其所涉嫌公務背信罪,係指公務員於處理公務過程中,意圖替自己或第三人獲取不法利益,或損害政府機關利益,而違背職務行為;實務上常見案例包括公務車私用、工程採購或驗收涉嫌圖利特定廠商等情形,既然檢方將他列為被告,很可能已經掌握相關事證。環境部下午緊急回應,表示第一時間接獲通報後,已要求環管署同仁全面配合司法機關調查程序,並完整提供相關資料與卷證,盼盡速釐清真相。環境部也強調,目前各項環境管理與行政作業均維持正常運作,避免影響民眾權益與業務推動。由於環管署隸屬環境部重要行政單位,此次高層突遭搜索,也引發外界高度關注。檢調後續是否擴大追查,及案件是否涉及其他公務人員或採購、行政流程問題,仍有待司法單位進一步釐清。
台泰聯手破182億水房! 主嫌月入百萬砸7400萬買大直豪宅
泰國皇家警察總署網路犯罪偵查總局日前先在清邁查獲由馬來西亞及泰籍犯嫌操控的洗錢水房,發現有台灣犯嫌涉嫌犯案在台經營水房,循線通報刑事局國際科。警方獲報追查後,掌握在台水房疑似以科技公司為掩護,藏匿在北市內湖區,日前見時機成熟後,一舉前往逮獲49歲的羅姓主嫌等在內共21人,並同步查扣泰達幣、以泰幣等在內約1.6億餘元。其中,羅姓主嫌疑似月入百萬,還因此在大直區購入一處市價約7400萬元的豪宅,如今也全數遭扣押。據了解,泰方先是在清邁查獲一處由馬籍與泰籍嫌犯操控的機房,循線追查後發現相關金流指向台灣,疑似有犯嫌於台灣架設水房,刑事局獲報後也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偵辦,掌握49歲的羅姓男子於內湖區租下2處辦公室,對外以科技公司作為掩護,實際上卻進行洗錢業務,利用「Viet Pay」與「ThaiQR」等第三方支付,綁定泰國與越南人頭帳戶,協助泰國及越南博奕網站進行泰銖、越南盾之「入金」、「出金」、「上分」、「出款」等業務操作。警方追查後更發現,在查獲人頭帳戶中發現與羅男等人與詐欺集團配合洗錢金流,再從中抽取手續費,每次收費1.8%至2.5%不等,就平臺及帳冊資料顯示2023年9月至2025年4月15日,總洗錢金額達新臺幣182億1,516萬餘元,總計獲取不法利益達新臺幣4億617萬餘元,其中僅有少部分為詐騙所得,大部分均為博弈收入。而羅男等幹部粗估每月月收上看百萬,羅男還因此購入大直區價值7400萬餘元的豪宅;其幹部鄭男更因此購入多張證券,包含台積電等知名股票,總價值約5594萬餘元。警方後續也對羅男與其幹部鄭男等名下財產聲請扣押裁定獲准,順利查扣集團成員名下不動產、金融帳戶、有價證券、加密貨幣等贓款,換算約新臺幣1億6,551萬餘元。全案後續也依照違反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條例與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將羅男等21人移送,羅男與鄭男訊後均以200萬元交保。
差點代表綠營參選宜蘭縣長下場慘! 三連霸立委陳歐珀夫婦落難耳語不斷
一度是民進黨參選宜蘭縣長熱門人選、前立委陳歐珀等人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收賄、詐取助理費等罪,台北地院今天(4月14日)審結,合議庭審酌陳歐珀、徐慧諭夫婦只承認詐取助理費,重判陳歐珀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635萬7867元沒收。陳歐珀妻子徐慧諭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還可上訴。由於本案爆發在陳歐珀表態參選宜蘭縣長後,引發政壇和司法界不少聯想。綠營出身的陳歐珀連任3屆宜蘭縣立法委員,本屆立委選前因遭指控與im.B吸金詐騙集團案掛鉤,陳歐珀宣布退選。im.B案前年8月宣判,確認與陳歐珀無涉,陳歐珀感謝司法還他清白。去年初外界關切他是否參選宜蘭縣長,陳歐珀說,確實有很多鄉親勸進,如果人民有需要,他會全力以赴。不久陳歐珀遭檢舉當立委時的助理費有問題,還涉嫌收賄,檢廉大規模出動搜索,陳歐珀不但縣長夢碎,司法官司也難以善了。北院判決理由指出,陳歐珀於民國101年2月1日起至113年1月31日止,擔任立法院第8至10屆立法委員,並自104年2月24日起擔任交通委員會委員。緣商港協會理事長洪英正為求順利推動商港協會會議決議,前往立法院拜會陳歐珀,邀請陳歐珀擔任商港協會顧問。陳歐珀主動開口向洪英正索取不正利益,要求洪英正替其支付洪文宗擔任國會辦公室顧問之薪資。洪英正並依陳歐珀之指示,自104年11月6日起至109年7月6日止,假借支付建信理貨行、港協公司顧問費之名義,透過建信理貨行、港協公司華南銀行帳戶,將款項匯至其國會辦公室顧問洪文宗華南銀行帳戶,金額共計新臺幣(下同)284萬5,922元,期間陳歐珀依洪英正之請託,陸續就撤銷高雄洲際碼頭公司公開招募案、降低港區土地租金及超收退職金、疫情紓困方案、108年土地使用費、建物租金及管理費、商港法第72條修正案分別為提案、質詢等職務上行為;陳歐珀在商港法第72條通過修正後,主動向洪英正提及洪文宗已離開陳歐珀國會辦公室,並要求洪英正將上開原匯至洪文宗華南銀行帳戶之款項,改匯入其向許仁圖借用之星展銀行帳戶。洪英正於110年5月6日起至112年7月6日止,假借支付港協公司顧問費之名義,利用港協公司華南銀行帳戶,按月將款項匯至陳歐珀指定之許仁圖星展銀行帳戶,共計135萬元。陳歐珀利用許仁圖星展銀行帳戶收受前開賄賂後,復指示不知情之王宛娟提領前開賄賂交與陳歐珀自由運用,以此方式掩飾、隱匿犯罪所得。洪英正藉機逃漏綜合所得稅、港協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蕭明仁、王世璋、薛蓬生、吳大鴻謀議以「政治獻金」名義包裝賄款,請託陳歐珀協助召開協調會,以期交通部得以暫緩修正或不實施「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規定,因而於107年9月27日,前往立法院請託陳歐珀協助召開協調會,並交付現金50萬元,陳歐珀則假借勁宜蘭協會捐款之名義,收受蕭明仁等人交付共計50萬元之賄賂。陳歐珀、徐慧諭夫婦詐領之公費助理補助費用共計332萬3,890元。另外,徐慧諭擔任社團法人台灣勁宜蘭發展協會理事期間,指示不知情之黃家蓁提領勁宜蘭協會臺灣土地銀行帳戶內向社會大眾勸募所得之捐款後,匯入徐慧諭華南銀行帳戶,供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逕從該帳戶扣付徐慧諭保險費及供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扣付徐慧諭住所之電費,侵占勁宜蘭協會財產共計110萬元。北院痛批陳歐珀為貪圖不法利益,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並透過他人帳戶收取賄賂或利用勁宜蘭協會掩飾、隱匿不法所得之去向,暨非法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敗壞官箴;徐慧諭與陳歐珀共同指示公費助理浮報薪資,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徐慧諭並侵占勁宜蘭協會財產;斟酌陳歐珀、徐慧諭僅坦承非法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之犯行,自始矢口否認其餘犯行之犯後態度,將陳歐珀與徐慧諭夫婦兩人重判。陳歐珀的妻子徐慧諭遭判刑4年6月。(圖/報系資料照片)
董事長特助爽住3.5萬元首套房!帶親友白吃白住遭抓包 丟飯碗還吃詐欺官司
「阿里山賓館」董事長特助林女出差竟假公濟私,誤導基層員工,私自升等入住平日要價三萬五的「元首套房」,並帶親友免費住宿,事後遭公司查帳揭發,不僅被開除還吃上詐欺官司;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考量其已賠償並與公司和解,判拘役40天、緩刑2年。判決指出,該名林姓女子任職高雄總公司,擔任董事長特助,2014年10月因公前往公司嘉義番路鄉阿里山分館出差,卻利用職務之便,在出差簽核單上自行加註「701」頂級套房房號,讓櫃台人員誤以為是公司高層核准升等,安排入住平日要價三萬五千元的「首相套房」,並讓林女帶親友一同免費住宿。飯店稽核事後進行內部查帳時發現異常,進一步追查,才揭穿林女假公濟私行徑;公司隨即將她開除,並提告詐欺得利罪,高雄地檢署偵查後依法起訴。法院審理時認為,林女為圖個人不法利益,利用職務機會侵害公司權益,行為不當;但考量她犯後坦承犯行,且已賠償損失並與公司達成和解,受害公司亦表達不再追究,顯見其有悔意。法官最終依詐欺得利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京華城案燒到中石化 為保命忍痛處分京華廣場土地
中石化(1314)今(8)日下午5點半召開重訊記者會,總經理陳穎俊正式宣布,董事會已全數通過決議,授權啟動京華廣場土地處分策略案。陳穎俊表示,京華廣場開發案近兩年飽受外部不確定因素干擾,導致工程建設與銷售進度全面延宕,專案效益已不符預期。更嚴峻的是,隨著時間推移,龐大資金利息與還款壓力如雪球般越滾越大。為保住公司財務命脈、強化財務韌性,董事會不得不做出「最負責任的選擇」,決議將這塊燙手山芋推向市場尋求買家。外界最關心的容積率開發規模,中石化此次「忍痛割愛」,宣布處分案以容積率728%為基礎。陳穎俊解釋,這是回歸土地原始的560%基本容積,加上公司購置的30%容積移轉,合計728%。鼎越開發總經理陳文可補充,目前關鍵外部程序是「排除土地扣押」,一旦法律障礙清除,就能提升買家接手意願,讓現金盡快入帳。京華城案一審判決沒收121億元不法利益,加上聯貸還款時程緊迫,中石化已無退路。陳穎俊坦言,處分土地回收資金將「優先償還金融機構借款」,剩餘款項再用於強化中石化財務結構,支撐未來核心業務轉型動能。陳穎俊表示,本案後續仍須提報兩個公司年度股東常會,經同意後,將由董事會依據相關處理原則與法令全權執行。他強調,中石化核心業務運作正常,雖受國際戰爭因素影響導致產能有所調整,但整體財務狀況穩健。
前軍聞社中校涉共諜案!判刑5年4月定讞
國防部《軍事新聞通訊社》(簡稱軍聞社)前中校副主任孔繁嘉,在服役期間遭中國大陸情報單位吸收,之後試圖以旅遊名義接觸並拉攏現役軍官,企圖在軍中擴展組織,但最終未能成功。案件歷經檢方起訴與各級法院審理,一審法院嚴詞指其行為形同叛國,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二審則略為減刑,改判5年4月。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於今(7日)稍早遭駁回,正式定讞。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整起案件與金門退役上尉邵維強所涉共諜案密切相關。邵維強退役後在金門經營旅社,同時也擔任電視台駐地記者,藉此建立人脈。然而他隨後遭中國情報單位「中國廈門市人民政府第四辦公室」吸收,自2002年起開始在台灣積極發展共諜組織,並成功吸收多名軍中人士,其中包括曾任金防部金門守備上校大隊長、裝甲第564旅副旅長及八軍團作戰處副處長的向德恩。向德恩在被吸收後,不僅簽署2份投降誓言書並提供個人名片,還曾身穿軍服與邵維強合影留念,神情輕鬆。邵維強其後每月提供向德恩4萬元報酬,直至案件曝光,累計金額達56萬元。邵維強最終於2023年11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6月定讞,入獄服刑後被診斷罹患惡性腫瘤,並於去年6月病逝;向德恩則被判刑7年6月確定,目前仍在服刑中。至於孔繁嘉,則是在2006年遭邵維強以金錢利誘吸收,開始協助發展組織。當時孔仍具現役軍人身分,利用職務與人脈接觸現役與退役軍官,並以免費招待前往越南旅遊為掩護,試圖安排軍官出國,使其與中國情報人員接觸。然而,他所接觸的軍官最終均未成行出國,導致整體滲透計畫未能落實,共諜組織的擴展亦告失敗。檢方認為,孔繁嘉長達10餘年參與發展共諜組織,不僅收受不法利益,還使昔日軍中同袍蒙受質疑,更將國家安全置於高度不確定的風險之中,因此依法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其行為嚴重危害國家利益,並以「叛國」措辭予以強烈譴責,判處5年6月徒刑。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改認其同時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收賄罪,以及《國家安全法》中的發展共諜組織未遂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最終,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全數判決確定。
京華城案沒收121億挨批 游淑慧質疑判決邏輯「3大BUG」
民眾黨前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等案一審遭判17年徒刑,台北地方法院並裁定沒收鼎越公司不法利益新台幣121億餘元。對此,台北市議員游淑慧提出質疑,指出相關裁定存在「3大邏輯問題」,引發討論。游淑慧28日在臉書表示,所謂新台幣121億元「不法利益」,主要來自京華城20%容積獎勵的換算,但該利益須在建案完工後才可能實現。她質疑,若司法認定該容積獎勵不合法,應優先撤銷或廢止相關處分,阻止不法利益發生,而非待其實現後再行沒收。她進一步指出,若法院要沒收該筆金額,等同在邏輯上需讓建案完成,否則容積利益無法兌現,將出現「不蓋無從沒收、蓋了又涉及違法」的矛盾情形。此外,游淑慧也質疑,容積屬於地方政府公共資源,若該20%容積確有問題,應回歸台北市政府處理,而非由中央國庫直接沒收收益,形同地方資產轉為國庫收入。她認為,此類「先讓不法利益實現再沒收」的處理方式,恐與一般防制犯罪的邏輯有所落差,呼籲應回歸制度與法理進行檢視。京華城案判決與相關處分持續引發各界關注,相關法律見解與後續發展仍待進一步釐清。
應曉薇加保3000萬重獲自由 遭判15年牽動中正萬華選局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捲入京華城土地容積爭議案,被控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5250萬元賄款,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並裁定加保3000萬元。應曉薇歷經一夜留置候審室後,於昨(27)日湊齊保釋金,重獲自由。其女兒應佳妤全程陪同,並強調「媽媽沒有貪污,絕對上訴到底」。京華城土地容積率爭議,除柯文哲外,背後牽涉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應曉薇等人。翻閱判決書指出,應曉薇過去以民意代表身分,透過議會質詢、約見及索資等方式,向相關單位施壓,協助京華城取得不法利益。期間更被認定收受沈慶京5250萬元賄款,並透過領取現金、繳納信用卡費等方式製造金流斷點,增加查緝難度。承審法官認為,應曉薇在檢方搜索前曾輾轉前往桃園機場,再轉往台中機場,疑有出境潛逃意圖,加上偵查期間否認犯行、辯詞反覆,最終判處15年6月徒刑,並裁定高額保釋金。應曉薇交保後步出法院,其女應佳妤陪同在側。回顧審理期間,應佳妤多次現身陪伴母親出庭,外貌亮麗也在網路上引發討論。加上近期她在個人社群媒體頻頻針對政治時事議題發聲,外界解讀有意投入政治,甚至出現「代母出征」意味濃厚。隨著應曉薇遭一審遭判15年6月徒刑,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規定,「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這也意味著,應曉薇在年底選舉的連任之路恐將嚴重受阻。此外,國民黨內部亦有規定,一審遭判刑者原則上不予提名,等同為其參選之路形同「宣判死刑」。應曉薇遭重判進一步牽動中正萬華選區布局。國民黨原規劃提名4席,現任包括郭昭巖、吳志剛、鍾小平及應曉薇,如今應曉薇深陷官司爭議,能否參選仍充滿變數,未來選局勢必出現變化。另一方面,應佳妤頻繁曝光、並擔任母親特助,未來是否投入選戰,成為後續觀察焦點。
柯文哲重判17年!鼎越遭沒收121億鉅額不法所得 京華城案判決主文曝光
京華城案26日一審判決結果,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賄罪、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遭法院重判應執行有期徒刑 17 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國民黨市議員應曉薇則因收賄與洗錢罪,判處應執行15年6月徒刑,法院也裁定沒收鼎越公司高達 121 億餘元的不法利益。 北院判決主文如下:(一)柯文哲:1.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參年。褫奪公權陸年。2.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年。3.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4.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柒年。褫奪公權陸年。(二)應曉薇1.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肆年。褫奪公權陸年。 2.犯洗錢防制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後段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年,併科罰金新臺幣壹仟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褫奪公權陸年。(三)沈慶京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拾年,併科罰金新臺幣貳仟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褫奪公權伍年。(四)黃景茂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陸年陸月,褫奪公權參年。(五)彭振聲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褫奪公權壹年。緩刑參年。(六)邵琇珮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褫奪公權壹年。緩刑參年。(七)李文宗1.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2.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3.被訴違背職務收賄罪部分無罪。 (八)李文娟1.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年。2.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九)端木正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十)吳順民無罪。(十一)張志澄無罪。二、沒收:(一)柯文哲應沒收1,260萬元。(二)柯文哲、李文宗應共同沒收827萬1,095元。(三)應曉薇應沒收5250萬元。(四)鼎越公司應沒收121億545萬6,748元。(五)木可公司應沒收6,134萬6,790元。
一審判17年柯文哲2028吹了 蔣萬安籲司法別雙標:民眾眼睛雪亮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26)日表示,自己還沒看到京華城案判決書,但任何判決其實都背負著民眾的期待,司法應本於事實且不可「雙標」,但看看政府對朝中共諜、國營事業高管涉貪案,光起訴標準是否一致大家心中就有答案,畢竟「民眾眼睛是雪亮的」,政治追殺氣氛之濃,民眾都感同身受。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天下午兩點半宣判,曾任台北市長的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土地涉有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4案,依照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2件公益侵占罪各2年與3年6月、背信罪2年6個月,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宣判、褫奪公權6年,也代表無緣參與2028年大選,全案可上訴。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以4罪起訴求刑28年6月今天一審宣判,4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則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判處15年6月有期徒刑。台北市長蔣萬安(圖)呼籲司法毋枉毋縱。(圖/方萬民攝)回顧案情,2001年落成的京華城廣場始終因利用率不高營收表現差,持有者威京集團於2010年間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但威京認為容積率計算方式對自身不利益,直指有12萬284平方米重建京華城樓地板面積被刪了,長期與主管機關北市府交涉未果,威京進一步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2016年糾正北市府後,威京進一步於2018年提起行政訴訟,就是要訴求爭取更高容積率。北檢起訴書續指接下來涉有不法介入,首先是威京涉嫌透過應曉薇多次召開協調會,就是要施壓北市府官員,並稱威京前後透過7名自然人人頭匯款新台幣30萬、共行賄210萬元當成「前金」給柯文哲,事成後再用現金行賄1,500萬元。其後京華城原址容積率奇蹟似地從560%再獲得北市府核給20%容積獎勵、30%容積移轉,讓全案容積率提高至840%。柯文哲案宣判後「場外」支持者集結抗議表達不滿。(圖/方萬民攝)細看北檢起訴罪名,稱柯文哲涉及四項罪名中,包括收受沈慶京1,710萬元不法利益以護航京華城取得違法容積獎勵;另有兩件公益侵占罪共計不法獲利6,834萬,其一有侵占基隆市副市長邱珮琳經手轉交的600萬元政治獻金,其二是利用木可公司侵占6,234萬元政治獻金;最後一件則是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元款項來支付民眾黨幹部及員工薪水,被控涉犯背信罪。起訴書進一步控訴,柯文哲明知違法卻介入並護航威京集團獲得20%容積獎勵,讓威京集團因此獲得約可獲得121億,此即為不法獲利。蔣萬安重申,民眾期待本於事實、釐清真相的司法、勿縱勿枉地判案,不可以讓民眾有雙重標準之感,自己也會在黨部安排架構下因著「藍白合」佈局持續支持藍白合作。※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遭判17年2028大選夢碎 民進黨:勇敢面對司法
民進黨今(26)日表示,京華城案涉及司法個案無從進一步評論,但民進黨一向尊重司法,更不接受沒有事實基礎的指控,呼籲當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對。柯文哲案宣判後「場外」支持者集結抗議表達不滿。(圖/方萬民攝)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26)日宣判,曾任台北市長的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土地涉有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4案,依照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2件公益侵占罪各2年與3年6月、背信罪2年6個月,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宣判、褫奪公權6年,也代表無緣參與2028年大選,全案可上訴。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以4罪起訴求刑28年6月今天一審宣判,4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則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判處15年6月有期徒刑。此外,同案被告應曉薇顧問吳順民判處無罪、時任台北副市長彭振聲圖利罪判刑2年但緩刑3年、時任台北市都發局局長黃景茂圖利罪判刑6年6月且褫奪公權3年、時任台北市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圖利罪1年3月並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而柯文哲高中同學、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則被依背信罪、公益侵占和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4年6月有期徒刑,另外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公益侵占罪、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判處2年4月有期徒刑,還有會計師端木正被依準文書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至於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涉犯違背職務行賄罪則被判處無罪,全案可上訴回顧案情,2001年落成的京華城廣場始終因利用率不高營收表現差,持有者威京集團於2010年間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但威京認為容積率計算方式對自身不利益,直指有12萬284平方米重建京華城樓地板面積被刪了,長期與主管機關北市府交涉未果,威京進一步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2016年糾正北市府後,威京進一步於2018年提起行政訴訟,就是要訴求爭取更高容積率。北檢續指接下來涉有不法介入,首先是威京涉嫌透過應曉薇多次召開協調會,就是要施壓北市府官員,並稱威京前後透過7名自然人人頭匯款新台幣30萬、共行賄210萬元當成「前金」給柯文哲,事成後再用現金行賄1,500萬元。其後京華城原址容積率奇蹟似地從560%再獲得北市府核給20%容積獎勵、30%容積移轉,讓全案容積率提高至840%。細看北檢起訴罪名,稱柯文哲涉及四項罪名中,包括收受沈慶京1,710萬元不法利益以護航京華城取得違法容積獎勵;另有兩件公益侵占罪共計不法獲利6,834萬,其一有侵占基隆市副市長邱珮琳經手轉交的600萬元政治獻金,其二是利用木可公司侵占6,234萬元政治獻金;最後一件則是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元款項來支付民眾黨幹部及員工薪水,被控涉犯背信罪。起訴書進一步控訴,柯文哲明知違法卻介入並護航威京集團獲得20%容積獎勵,讓威京集團因此獲得約可獲得121億,此即為不法獲利。身為執政當局,民進黨對此重申任何司法個案民進黨都尊重司法也不評論,更不接受沒有事實基礎的指控,任何問題請回到事實與法律,也呼籲當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對。※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台中養豬場爆非洲豬瘟!父子涉造假照片、拍賣染疫豬 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台中市梧棲區1處養豬場去年10月傳出首例本土非洲豬瘟案例,導致台灣守了7年的防線被攻破。對此,台中地檢署於今(25日)偵查終結,揭露梧棲養豬場的陳姓父子涉嫌長期以舊照片偽造廚餘蒸煮紀錄,疫情爆發期間更刻意隱匿不報,甚至將可能染疫的豬隻流入肉品市場牟利。檢方認為2人惡性重大,嚴重罔顧國家防疫與公共衛生安全,已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詐欺與偽造文書等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檢方調查指出,陳姓父子為降低營運成本並規避主管機關查核,自2023年1月起至2025年9月底,持續將2022年預先拍攝的廚餘蒸煮照片重複上傳至廚餘蒸煮申報系統。依規定,養豬場須將廚餘以攝氏90度以上高溫蒸煮超過1小時,以確保病毒被完全滅活,防堵疫病傳播。然而2人長期以假資料進行「紙上作業」,實際蒸煮作業是否落實無從查核,使原本設計用以阻絕疫病的數位監管機制形同虛設。除此之外,業者還將標購而來的過量廚餘私下轉售,破壞廢棄物流向管制制度,進一步增加疫病擴散與環境風險。更誇張的是,在疫情爆發之際,陳姓父子並未即時通報,反而試圖以造假方式掩蓋場內異常死亡情況。檢方查出,2人在填寫「委託化製三聯單」時刻意虛報死亡數量,由兒子每日統計實際死亡頭數,再由父親填寫不實數據。根據動保處訪視紀錄,該段期間實際死亡豬隻應為148頭,但業者僅申報102頭,短少的46頭病死豬並未交由合法化製業者處理,而是委由不詳的非法廢棄物清理業者清除。此舉不僅違反相關法規,更使病死豬去向不明,潛藏重大疫病擴散風險。去年10月14日,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派員前往訪視時,陳姓父子對每日死亡頭數避重就輕,並因擔心若確認罹患傳染病將蒙受經濟損失,當場拒絕技佐提出的解剖化驗建議。直到豬隻持續大量死亡,連平時極少病死的種公豬也接連死亡,獸醫佐察覺情況異常並主動通報動保處,防疫人員才於10月20日強制採樣送驗。最終檢驗結果確認感染非洲豬瘟,農業部隨即於10月22日凌晨緊急下令,對場內尚存活的195頭豬隻進行預防性撲殺,以防止疫情擴散。更令人震驚的是,在場內已出現疑似傳染病徵兆,且部分豬隻剛施打及混餵抗生素「安莫西林」,停藥期15日尚未屆滿的情況下,陳姓父子仍於10月13日填具不實的《家畜健康聲明書》,將30頭具疫病風險的豬隻運往大安區肉品市場。其中28頭還成功拍賣,2人因此獲取32萬15元不法利益。染疫風險豬隻與停藥期未滿豬隻流入市場,不僅違反動物防疫規範,也對消費者食安造成直接威脅。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措辭嚴厲指出,被告身為專業養豬業者,理應熟悉並遵守動物防疫與廢棄物處理規範,卻長期以造假手段規避監管,形同主動鑿穿國家防疫防線。2人在偵查過程中未坦承犯行,隱匿與不配合行為更使防疫追蹤工作受阻,危害程度深遠。檢方強調,畜牧產業應引以為戒,任何破壞動物防疫與食品安全體系的行為,都將面臨嚴正追訴,執法機關絕不寬貸。
茗香園洗錢案第二波搜索!檢警搜索拘境外主管、股東 訊後聲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偵辦「茗香園冰室」、「東引快刀手」洗錢案,於本月起訴依照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起訴負責人羅以翔、財務黃秀蓉,並求處重刑。台北地檢署持續追查,於今(1月23日)兵分3路搜索大股東徐俊威以及股東兼印度部門主管涂明宏住處與戶籍地,並拘提2人至北檢複訊,2人也於下午2時14分抵達北檢,並於訊後遭到檢方聲押禁見。檢方調查,羅以翔涉嫌創立豪杰公司,並以 「茗香園冰室」名義承租辦公室作為據點,招募員工協助經營,完成第3方支付「HEROPAY」洗錢跳板系統,讓中國、日本及印度等地區的博弈網站有管道洗錢。後續羅以翔又創立「RICH11」網站,經營賭博賽事,再用「HEROPAY」收取玩家消費金額,並於2021年至2025年間,累計洗錢超過306億元,不法利益超過3.1億。全案於1月5日偵結,台北地檢署依照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起訴羅以翔、黃秀蓉等35人,羅以翔與黃秀蓉分別被檢方求處9年6月與6年,並沒收洗錢以及不法所得。當時本案的大股東徐俊威以及股東兼印度部門主管涂明宏因為人在境外,所以並未到案接受調查,如今檢警掌握到2人行蹤,於今日發動第二波的行動,兵分3路搜索徐、涂的戶籍地與住處,並將2名被告拘提至北檢複訊,2人也於今日下午2時14分抵達,並於訊後遭到檢方聲押禁見。
新店戶政公務員收賄查個資爽撈千萬! 檢今偵結成國民法官貪汙首案
台北地檢署2024年破獲「台版地面師案」後,持續追查發現新店戶政事務所公務員王子誼受土地開發業者行賄,查詢不動產所有人或其繼承人個資,共賺取1114萬973元不法所得。台北地檢署今(1月23日)偵結此案,依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等罪起訴。由於2026年起,涉及最輕本刑10年以上的罪刑將擴大適用國民法官參審制,本案也成為全台首件採納此擴大適用範圍的案件。整起事件源自於2024年,台北地檢署偵辦「台版地面師案」一審共44人被判刑,全案目前仍由高等法院審理中。不過,檢調持續追查以後,發現新店戶政事務所公務員王子誼疑似自2014年至2024年間,長期收受建商、土地開發業者賄賂,並提供其查詢個資,其中包括戶籍謄本等內容,並藉此賺取不法利益共1114萬973元。台北地檢署2025年9月25日指揮調查局搜索王子誼住處以及涉案業者公司,並約談14人,後續因為罪嫌重大,於當晚依照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聲押禁見王子誼,並於隔日由台北地院裁准,王子誼也一路被羈押至今。由於王子誼的押期將屆,台北地檢署於今日偵結此案,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等罪起訴。另外,本案另外還有16名業者涉犯行賄等罪嫌,目前仍由檢方另案偵辦中。值得注意的是,國民法官法今年起擴大適用範圍至「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徒刑」之罪,包括本案所涉及的貪汙治罪條例第4條範圍,因此本案也是全台首件由國民法官參審的貪汙案。
茗香園冰室老闆涉博奕洗錢306億遭求重刑! 北院裁定500萬交保
知名港茶餐飲「茗香園冰室」、小吃店「東引快刀手」負責人羅以翔與財務黃秀蓉因為涉犯經營水房以替境外博奕網站洗錢,遭到檢方聲押禁見獲准。台北地檢署今日(1月5日)偵結此案,依照洗錢等罪嫌對35人依法提起公訴。北檢今押解目前在押的羅以翔以及黃秀蓉將2人移審至台北地院後,台北地院裁定羅、黃分別以500萬、2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施以科技監控。根據起訴書,41歲的羅以翔從2020年8月開始,先是出資購得支付平台系統原始碼以後,再招募技術人員負責介接支付平台系統與中國、日本以及印度等地區的博奕網站維持系統運行。另外,39歲的黃秀蓉則被招募擔任財務以及秘書,負責處理帳務上的事宜。羅以翔透過「茗香園冰室」的名義承租辦公室,並完成架設HEROPAY洗錢跳板系統第四方支付以及「MATCH」第三方支付之洗錢水房豪杰公司,並依對接地區及經營項目之不同,代收付業務部分區分為中國、日本、印度3部門。除此之外,豪杰公司也於2022年開始,增設賭博營運機房部門,以經營百家樂、老虎機、體育等賭博賽事之賭博網站「RICH11」,並陸續招募30人進入豪杰公司擔任員工。被招募進入的員工,透過HEROPAY系統協助豪杰公司經營之RICH11賭博網站其他特定博奕業者收款。當賭客在RICH11及境外博弈網站申請入金時,由HEROPAY系統於接受訂單後,將該筆訂單(包含欲收款之金額及欲匯入之帳戶)下發予上游第三方支付業者或人頭帳戶收款業者,當上游第三方支付業者或人頭帳戶收款業者收受款項後,隨即由跑分員(即人頭戶使用人)或其上線將該款項匯集至虛擬貨幣電子錢包內或指定之國內外帳戶,再向HEROPAY系統傳送交易成功與否之訊息,HEROPAY系統再向RICH11、其他博弈網站業者回傳上分訊息,確認該筆款項是否成功收受。豪杰公司透過上述方式,於2021年7月至2025年9月間進行洗錢,金額總計高達306億9489萬9325元,所得不法利益則作為被告羅以翔的個人獲利以及豪杰公司的營運資金,以及東引快刀手的備援資金,其中羅以翔的個人獲利就高達3.1億元。檢方認為,涉犯此案的35人皆正值青壯年,不思正途賺取所需,貪圖輕鬆得手之不法利益,從事本案賭博、洗錢犯行,並使用跨國人頭帳戶轉帳方式加以掩飾,使偵查機關難以追查該等不法金流之去向及所在等,向法官求處羅以翔9年6月以上有期徒刑、黃秀蓉6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檢方也查扣5086萬的現金,14萬元美金以及不動產、保時捷,價值超過1.3億,並建請法院沒收。
茗香園冰室老闆涉博奕洗錢306億! 北檢起訴怒求9年重刑
知名港茶餐飲「茗香園冰室」、小吃店「東引快刀手」負責人羅以翔與財務黃秀蓉因為涉犯經營水房以替境外博奕網站洗錢,遭到檢方聲押禁見獲准。台北地檢署今日(1月5日)偵結此案,依照洗錢等罪嫌對35人依法提起公訴。北檢今押解目前在押的羅以翔以及黃秀蓉,並將2人移審至台北地院決定是否繼續羈押。根據起訴書,41歲的羅以翔從2020年8月開始,先是出資購得支付平台系統原始碼以後,再招募技術人員負責介接支付平台系統與中國、日本以及印度等地區的博奕網站維持系統運行。另外,39歲的黃秀蓉則被招募擔任財務以及秘書,負責處理帳務上的事宜。羅以翔透過「茗香園冰室」的名義承租辦公室,並完成架設HEROPAY洗錢跳板系統第四方支付以及「MATCH」第三方支付之洗錢水房豪杰公司,並依對接地區及經營項目之不同,代收付業務部分區分為中國、日本、印度3部門。除此之外,豪杰公司也於2022年開始,增設賭博營運機房部門,以經營百家樂、老虎機、體育等賭博賽事之賭博網站「RICH11」,並陸續招募30人進入豪杰公司擔任員工。被招募進入的員工,透過HEROPAY系統協助豪杰公司經營之RICH11賭博網站其他特定博奕業者收款。當賭客在RICH11及境外博弈網站申請入金時,由HEROPAY系統於接受訂單後,將該筆訂單(包含欲收款之金額及欲匯入之帳戶)下發予上游第三方支付業者或人頭帳戶收款業者,當上游第三方支付業者或人頭帳戶收款業者收受款項後,隨即由跑分員(即人頭戶使用人)或其上線將該款項匯集至虛擬貨幣電子錢包內或指定之國內外帳戶,再向HEROPAY系統傳送交易成功與否之訊息,HEROPAY系統再向RICH11、其他博弈網站業者回傳上分訊息,確認該筆款項是否成功收受。豪杰公司透過上述方式,於2021年7月至2025年9月間進行洗錢,金額總計高達306億9489萬9325元,所得不法利益則作為被告羅以翔的個人獲利以及豪杰公司的營運資金,以及東引快刀手的備援資金,其中羅以翔的個人獲利就高達3.1億元。檢方認為,涉犯此案的35人皆正值青壯年,不思正途賺取所需,貪圖輕鬆得手之不法利益,從事本案賭博、洗錢犯行,並使用跨國人頭帳戶轉帳方式加以掩飾,使偵查機關難以追查該等不法金流之去向及所在等,向法官求處羅以翔9年6月以上有期徒刑、黃秀蓉6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檢方也查扣5086萬的現金,14萬元美金以及不動產、保時捷,價值超過1.3億,並建請法院沒收。
清潔員送電鍋給拾荒婦遭判刑!律師戳盲點嘆:已經很寬容了
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因將一台回收價值僅32元的舊電鍋轉送給一名拾荒婦人,遭同事檢舉後被檢方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熱議。士林地方法院於本月2日作出一審判決,考量黃男未獲不法利益、動機出於助人,且涉案金額極低,並有自首情節,最終依貪汙罪判處3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對此,巴毛律師則表示「緩刑已經很寬容了」。「巴毛律師」陳宇安於個人社群平台發文表示,一開始也對起訴內容感到不可置信,但在完整判決出爐後,認為法院已相當寬容。她指出,黃男自稱將電鍋送給不知名婦人,後來還自費購買新電鍋換回原物,但在庭審中卻無法證明婦人身分或提供購買憑證,使其說詞在法律上構成「幽靈抗辯」,可信度堪憂,「就是這個拾荒婦人跟鬼一樣,到底存不存在都不知道,誰知道他是真的送給拾荒婦女還是拿回家用」。巴毛律師進一步說明,黃男所涉為《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屬最低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法院最終以黃男自白、涉案金額低、犯罪所得已繳回等理由,依刑法第59條酌情減刑,再度減輕刑度至3月徒刑並給予緩刑,「我覺得法官還採信他這套說法給予緩刑,已經很寬容了」。對於部分輿論批評法院重判、恐影響黃男工作,巴毛律師也澄清,黃男為約聘職工,遭褫奪公權一年並不影響其現職工作。他並呼籲民眾勿再誤解判決內容,強調台灣屬於大陸法系,法官須依法辦案,與美國等英美法系制度不同。
涉貪被停職、判12年半!高院今開庭 林姿妙現身了
被停職的宜蘭縣長林姿妙因為涉犯貪汙案,去年一審被依圖利、財產來源不明和特殊洗錢等3罪判決有期徒刑12年6月、褫奪公權6年,並沒收、追徵洗錢的3250萬元。案經上訴以後,林姿妙今日(12月4日)也到台灣高等法院出庭。此案源於林姿妙在首任縣長任內,2019年間涉入羅東鎮1558地號免徵土地增值稅換取地主提供羅東98地號土地,並藉此獲不法利益高達240萬元。此外,2017年起至2019年間,林姿妙帳戶中有100筆的不明金流,合計7844萬元疑似利用人頭洗錢。檢廉於2022年1月13日搜索宜蘭縣政府、縣長官邸等30多處,並依貪污罪聲押林姿妙,最終以80萬元交保。檢方於2022年8月23日依照《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財產來源不明罪,以及《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偽造文書等罪名將林姿妙起訴,並求處22年6月重刑。宜蘭地方法院於2024年12月31日宣判,林姿妙犯下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特殊洗錢3罪,判處12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並沒收、追徵洗錢的3250萬元。其女林羿伶因圖利罪判3年6月 ,褫奪公權3年。縣府官員與羅東鎮公所公務員等8人,均因圖利罪判刑3年至5年10月,褫奪公權3至5年。
月世界遭非法傾倒垃圾 賴瑞隆提案修《廢清法》加重罰則
高雄市「月世界」山坡地遭不法人士傾倒廢棄物,立委賴瑞隆今(17)日表示,任何涉違法案件,自己一貫立場要求司法及行政機關嚴查嚴罰。政府必須以更強硬、有力的法律手段來嚇阻遏止,因此他將再提案修正《廢棄物清理法》,大幅加重罰則以遏止不肖人士。賴瑞隆指出,月世界是高雄的知名景點,也是重要的自然資產,卻遭到惡質人士非法棄置廢棄物、破壞自然環境,他支持高市府調派環保局清運,並要求警政署共同全力追緝涉案人士,務必將不法人士逮捕到案。對此,賴瑞隆將推動《廢棄物清理法》再修法,大幅強化對重大非法傾倒行為的處罰力度,修法內容包括:一、對「惡行重大者」提高罰金上限,讓不肖業者不再能以低廉罰金換取高額不法利益;二、明定執法機關有權沒入犯罪工具,包括傾倒用的車輛、機具與場地設備,徹底切斷其犯案能力;三,對犯罪的主謀、操作者與共犯一律依刑事責任究辦,須真正付出代價,用重罰遏止不肖人士。賴瑞隆也要求強化跨機關查緝機制,包括地方政府、環保署、警政單位及檢調共同合作,提升監視設備覆蓋率,建立可追溯垃圾來源的追蹤系統,並在偏遠易遭傾倒區域增設巡邏與監視器。賴瑞隆強調,濫倒垃圾破壞家園環境,任何人都無法忍受,務必讓不肖不法人員無利可圖無路可逃,從源頭根本杜絕這類惡行。
經濟部預告修法 盜採砂石最重無期徒刑並罰上億
高雄美濃遭盜採砂石宛如「大峽谷」,引發各界對不法牟取利益痛恨,經濟部今(30)日正式預告修法,從罰金與刑責兩大面向嚴懲非法採石砂石行為。前者罰鍰上限提高兩倍到1000萬台幣,後者更課以盜採行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導致人員重傷或死亡,更可處無期徒刑並重罰1億。經濟部說明,部分不法行為人以營利為目的,藉由販售盜採土石或利用遺留坑洞取得額外不法利益,且這類違法行為多為大規模操作,對自然環境及公共安全產生重大威脅。為加強嚇阻效果,乃進行「土石採取法」第36條修法,針對「陸域未經許可採取土石」情形,提高行政罰以及增訂刑責。凡在陸地非法盜採土石,罰鍰上限提高2倍,來到1000萬元台幣,在裁處當下可没收違法機械設備及載運車輛。其次祭出5年以下有期徒刑刑責,並得併科5000萬元以下罰金。若違法行為導致災害、造成人員重傷或死亡者,更將依情節加重刑罰,最高可處無期徒刑,罰金亦提到新台幣1億元。但為求修法內容周延,該部強調,仍將持續整合各界意修正,草案刊登次日起7日內,都可對法規提供書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