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利益
」 詐騙 洗錢 京華城 柯文哲 北檢
趙建銘2.0!她不滿渣男騙財騙色傳「鳥照」警告現任女友 結局曝光
前第一千金陳幸妤連日撻伐前夫趙建銘「無情無義」、「喜歡多線」,將前駙馬形容得有如渣男,其實怨女對付渣男的招數不只訴諸媒體,台北地檢署近日偵辦一件個資法案件,被告楊姓女子不滿前男友腳踏多條船,連絡他現任女友並痛批男方騙錢、騙感情,還傳送前男友的「鳥照」過去以增加自身說服力,前男友得知後報警處理,但檢察官認定,楊姓女子傳鳥照目的是「保護第三人免受感情欺騙」具有正當性,因此不起訴處分。楊姓女子的前男友姓孫,他提告指控楊姓女子透過不詳方式取得謝姓現任女友的電話,再傳簡訊索取LINE帳號,謝姓女友感到不太對勁,跟孫姓男子的弟弟討論該怎麼處理,最後決定把男友弟弟的LINE傳給楊姓女子。楊姓女子以為有加到謝姓女子的LINE,便陸續傳送「滿嘴謊言」、「侵占、騙錢、騙感情」、「他是個草包」、「偽善者」等文字,甚至將孫姓男子性器官的照片也傳過去,結果都是前男友的弟弟收到,孫姓男子認為楊姓女子涉嫌加重誹謗、妨害性隱私及違反個資法。北檢傳喚楊姓女子到案,她供稱並未向謝小姐索取LINE ID,是謝小姐主動給的,她LINE的內容都是事實,孫姓男子有侵占前科,她告孫姓男子詐欺的案件正在偵查中;性器官照片則是孫姓男子之前傳給她的,她傳給謝小姐的動機是讓謝小姐相信孫姓男子會欺騙女孩子感情和金錢,此有簡訊為證,內容是:「如果妳也是受害者再跟我聯繫吧,希望不要有更多人被騙」。檢方細看LINE對話脈絡,楊姓女子不知道加到前男友弟弟的LINE,以為對話的對象是謝姓現任女友,她只想傳達前男友的感情狀態和個人行為給謝姓女子,沒有對其他人散佈的意圖,不符合加重誹謗罪的構成要件。檢察官指出,楊姓女子發現前男友同時跟多人維持感情關係,為避免謝姓女子跟她一樣被瞞在鼓裡,才爆料前男友感情不專一,她傳送性影像則是佐證發言內容並非憑空捏造,自己跟前男友確實有親密關係,這個動機在社會大眾看來具有合理性「無悖於公序良俗」,也不符合個資法「無故」的要件。孫姓男子提告時,不清楚前女友為什麼神通廣大問到現任女友的電話,只跟警方說「不詳方式」取得,不起訴書有交代:前女友是透過其他多元計程車司機問到手機號碼,但她蒐集過程並非為了自己的不法利益,也沒侵害謝姓女子的權益,因此並未犯罪。
北市刑大隊長爆貪瀆!上百筆個資疑賣房仲「收百萬」 昔日師徒雙雙收押
台北市刑大爆出警紀醜聞,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陳冠良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將上百筆個人資料洩漏給已退休轉任不動產業的前警界同事吳政祐,並疑似收取百萬元酬勞。案件經台北市警局政風單位掌握後主動報請台北地檢署偵辦,陳冠良遭記兩大過並免職;檢方複訊後認為2人涉案情節重大,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16日晚間裁定陳、吳2人收押。據了解,陳冠良與吳政祐過去都曾在刑事警察局任職,兩人不僅是昔日同事,更具有師徒關係。吳政祐原為刑事局警務正,退休離開警界後,近年轉往不動產仲介業發展。然而,警方內部日前發現異常,北市警局政風單位進一步追查後,鎖定現任市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陳冠良,懷疑他利用職務上可以接觸相關資料的機會,違法將大量民眾個資提供給吳政祐。初步調查顯示,遭外洩的個人資料數量可能超過百筆。由於吳政祐退休後已轉往房仲業發展,檢警也進一步追查這批資料的用途,以及雙方之間是否存在不法利益交換。據悉,陳冠良疑似因過去與吳政祐的交情,在對方提出請託後協助提供個資,而陳也被懷疑因此取得約百萬元酬勞。不過,相關金流、個資實際用途以及兩人涉案程度,仍有待檢調進一步釐清。北市警局表示,案件是由內部自行發現陳姓員警涉嫌將職務上取得的個資外洩,發現異常後立即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並由北市警局政風室、督察室及市刑大等單位共同執行相關搜索行動。警方分別在14日、15日將陳冠良及吳政祐拘提到案,完成相關調查及詢問程序後,於15日將案件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陳冠良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同時涉及《刑法》洩密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吳政祐則被列為共犯偵辦。檢方隨後向法院聲請將2人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16日下午召開羈押庭,經法官審理後,晚間裁定陳冠良、吳政祐2人均收押。除了司法偵辦之外,北市警局也同步對陳冠良祭出行政懲處。市刑大召開考績會後,決議一次記兩大過,再陳報北市警局予以免職,將陳冠良淘汰出警察體系。北市警局強調,對於員警涉及違法違紀案件,將持續採取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的態度,並秉持「自清自檢」、「警紀警辦」以及「毋枉毋縱」原則維護警察風紀。由於陳冠良身為市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主管,卻被控利用職務取得的資訊協助已轉任房仲業的昔日警界同事,更疑似牽涉百萬元不法利益,案件涉及的上百筆個資究竟如何取得、交付後被用於何處,以及雙方實際利益往來情形,都將成為後續檢調追查重點。
陳昱瑄詐慈濟10.6億遭起訴重創律師形象 全律會說話了
彰化律師公會前理事長陳昱瑄涉嫌在疫情期間向慈濟基金會謊稱有管道購買BNT疫苗,藉此詐得10.6億元佣金,在8月6日遭起訴,對於屢次因為從事詐團軍師而受創的律師形象可說雪上加霜,全國律師聯合會對此予以最嚴厲譴責,對於陳昱瑄可能違反律師法的行為,全律會絕不護短。全律會發表四點聲明:一、律師的專業建立於社會信賴,任何利用律師身分遂行不法之行為,本會均予以最嚴厲之譴責律師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律師身分及其專業所獲得的社會信賴,不應用以為謀取不法利益之工具。任何人如利用律師身分、專業信賴,或藉由會務職務所累積之社會信用取信於人,進而遂行不法者,其所侵害者不僅是個案被害人之權益,更是對法律專業信賴之根本背棄,直接損及全體律師長期累積之公共信任。本會對於此類行為,予以最嚴厲之譴責。二、會務職務不是保護傘,本會處理相關事件之標準,不因身分而有不同本會對於律師涉及違法或違反律師倫理規範之處理標準,不因其現任或曾任律師公會職務,亦不因其在律師界之資歷或聲望,而有任何差別待遇。會務職務不會是保護傘,律師自治更不等於律師相護,任何律師如有違反律師法或相關倫理規範之情事,均將依法處理,絕不護短。三、本案已進入刑事審判程序,本會將依《律師法》所定機制依法處理本案業經檢察官依法提起公訴並進入刑事審判程序,被告是否成立犯罪、具體涉案事實為何,仍應由法院依證據及法律審理認定。依《律師法》第7條、第74條及第76條規定,律師涉嫌特定重大犯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得依法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理;律師懲戒委員會並得於符合法定要件時,命其停止執行職務。本會將持續關注本案進展,並依《律師法》及相關規範所定之權責與程序辦理。四、勿枉勿縱,追究違法也要恪守正當法律程序法治國家不能容忍任何人假借律師身分或專業信賴從事不法;同樣地,法治國家也不能因為被告曾任律師公會理事長,或因案件受到高度社會矚目,就降低程序保障或預斷其有罪。無罪推定、被告防禦權及辯護權之充分保障,以及法院不受輿論影響、依證據及法律獨立審判,均為正當法律程序不可動搖的基本要求。追究違法責任與保障正當法律程序,從來不是互相排斥的選項,而是法治社會必須同時堅持的基本原則。律師自治不是護短,程序保障也不是縱放。本會亦籲請各界於報導及評論本案時,尊重無罪推定及司法審判程序,避免將檢察官之起訴逕視為有罪之認定。
曾喊「做食品要有良心」!金蘭第4代賣康普茶涉改效期、用過期原料 桃檢求重刑
金蘭食品第4代鍾淳仁創辦的「好菌好俊康普茶」,遭爆長期竄改產品有效期限、使用過期原料,還將過期的康普茶重新分裝再次販售,不法獲利275萬餘元。桃園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依共同詐欺、販賣假冒食品等罪對鍾淳仁及其妻子林思瑜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桃園地檢署指出,鍾淳仁與林思瑜共同成立經營松角實業、松樹角公司,鍾淳仁是實際負責人,林思瑜則擔任登記負責人,其中由松角實業生產「好菌好俊康普茶」,松樹角公司則負責銷售。桃園地檢署提到,鍾淳仁、林思瑜明知庫存鋁罐裝康普茶,包括「蘋果派派」、「鳳梨柑橘」、「冬瓜檸檬」、「柚子檸檬」等不符寶雅公司、誠品公司等客戶要求的允收期限,即剩餘效期需達1年以上,甚至部分「蘋果派派」已逾有效期限,竟指示員工以香蕉水抹除罐底原有效期限字樣,再使用噴碼機印上不實效期後出貨販售。不僅如此,2人還將已過期的櫻花香料、檸檬香料、薄荷香料、藍莓濃縮汁、蔓越莓濃縮汁及花果萃取物,添加入「就是蜜桃」、「檸檬薄荷」、「非常莓好」等產品中販售;更把已逾期之鋁罐裝「蘋果派派」開封重新填裝至香檳瓶,製成「蘋果派派 750ml」、「繽紛派對 750ml」對外銷售,共計詐得不法所得達275萬3556元。桃園地檢署說,檢察官指揮桃園市調處經蒐證完備後,即會同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員於今年4月10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松樹角、松角實業執行搜索,並扣得鍾淳仁等人犯案使用的噴碼機、香蕉水及相關逾期及改標之康普茶產品等物,檢察官訊後認被告鍾淳仁、林思瑜罪嫌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而分別諭知具保100萬元、30萬元。另外,現場查獲的逾期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等證物全數封存,同時勒令業者停止製造及販售,並啟動回收機制。檢方近日偵查終結,依《刑法》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假冒食品等罪嫌,起訴鍾淳仁、林思瑜2人,並審酌2人經營的公司長期從事食品生產、銷售,鍾淳仁更曾在媒體上宣傳康普茶產品時表示「為什麼做食品的人一定要有良心,你看『食』裡面不就是一個『良』字嗎?」等語,本應恪遵食安法規,卻為貪圖不法利益犯案,視消費大眾之食品安全為無物,「食」裡面的「良」字亦已蕩然無存,罔顧廣大消費者權益及身體健康危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275萬3556元,以資懲儆。
昔日警界楷模淪圖利共犯!仁武警涉「假開單救扣牌車」 二審駁回仍判4年2月
雄市仁武分局前陳姓警員涉嫌與租車業者、代辦業者勾結,利用法規漏洞,替遭吊扣牌照車輛開立不實罰單,讓車主得以提前重新驗車領牌上路,半年內協助14輛車恢復行駛,替業者創造逾700萬元利益。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陳男違法圖利且量刑適當,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有期徒刑4年2月、褫奪公權4年判決,全案仍可上訴。檢警調查指出,依當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車輛因嚴重超速等違規遭吊扣牌照6個月,期間不得上路;但若在吊扣期間因「未懸掛車牌」或使用他牌行駛而遭裁罰,牌照反而會被吊銷,車主只要重新驗車即可申領新牌照,無須等到吊扣期滿。部分代辦業者因此看準漏洞,向有需求的車主收費,再找警員配合開立不實罰單,藉此讓車輛提前恢復合法上路。判決指出,陳姓警員2020年任職仁武分局仁武派出所期間,與林姓、李姓租車業者及多名代辦業者合作,明知車輛未實際違規上路,仍刻意在舉發單填載虛假的違規時間、地點及事實,陸續開出14張不實罰單,讓遭吊扣牌照的車輛改以吊銷方式重新領牌。一審法官認定,租車業者因此讓14輛車提前恢復出租,依每日約2000至3000元租金計算,共增加約711萬元收益;另有9名代辦業者藉協助車主辦理提前領牌,收取每件1萬至2萬多元代辦費,共獲利約27萬元。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11罪,判處陳姓警員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褫奪公權4年,其餘涉案車行及代辦業者分別判刑並宣告緩刑。陳男不服上訴,他主張自己曾因執勤遭追撞,罹患思覺失調症且智力受損,未從中獲取不法利益,希望法院依《刑法》第59條減刑並給予緩刑。高雄高分院審酌醫院鑑定及相關證據後認為,陳男對交通法規及警察勤務內容相當熟悉,智力測驗也有配合度不足、刻意誇大缺損情形,且受傷後仍曾成功協助民眾找回百萬元失款並獲表揚,足認其辨識及執行職務能力未受明顯影響。法官並指出,陳男身為執法人員,卻利用職權違法圖利他人,嚴重損害司法與警察公信力,且11罪合計刑度原達15年2月,一審定應執行4年2月已屬從輕,認定不符減刑及緩刑條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辦桌遭欠12萬元尾款!總舖師PO婚宴照討債「遭新娘提告」 判決結果出爐
台南1名辦桌總舖師9年前承辦1場婚宴,卻因新娘父親開出的支票跳票,至今仍有12萬5000元尾款未能收回。多年來聯繫無果後,總舖師因臉書跳出當年婚宴回顧,想起這筆拖欠多年的款項,一時感觸,在地方臉書社團「台南大小事」發文抱怨「連結婚辦理喜宴錢也不付款」,並附上當年婚宴現場照片,希望欠款方能出面說明。沒想到貼文曝光後,新娘認為個人名譽受到嚴重損害,反控總舖師涉嫌加重誹謗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台南地方法院近日審理後認定,總舖師發文內容有所依據,並非惡意攻擊,而是為維護自身合法債權,因此判決無罪。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新聞網》報導,根據判決內容,這起「婚宴欠款案」發生於2016年10月間,當時一對新人舉辦婚宴,委由辦桌業者負責宴席料理與相關事宜。婚宴順利結束後,新娘父親開立公司支票支付宴席費用,然而之後公司經營不善倒閉,支票遭銀行退票。扣除先前支付的5000元後,仍有12萬5000元尾款未清償。辦桌業者表示,當時婚宴結束後,新娘父親雖開立13萬元支票,但支票跳票後僅支付5000元便失去聯繫,導致剩餘款項拖欠多年。業者長期無法追回欠款,直到9年後的2025年10月間,臉書跳出當年婚宴的歷史回顧,讓他想起當年辛苦籌辦宴席卻未收到尾款的經歷,一時情緒湧上心頭,便在公開社團「台南大小事」發文。業者當時在貼文中寫下:「台南區,誇張了,竟然連結婚辦理喜宴錢也不付款,雖然事情已9年的回顧,看到難免情緒上有些憤慨,主家真能看到這篇發文,希望能出來說清楚講明白……」並附上數張當年婚宴現場照片。貼文公開後,新娘表示受到親友議論,認為自己的社會評價遭受影響,因此報警提告。她指出,當年婚宴相關事宜是由父親及大伯與辦桌業者接洽,支付的是公司支票,並非故意惡意跳票。新娘說,當時支票一開始確實有兌現,後來因公司倒閉才發生跳票,業者甚至將支票遺失,之後才要求簽立本票。面對提告,辦桌業者則喊冤表示,當年照片是自己承辦婚宴時所拍攝,並非非法取得。他強調,自己只是因為欠款多年、始終無法聯繫到對方,才希望透過公開發文讓債務人出面處理,並沒有誹謗或侵犯個資的意圖。在雙方協調過程中,新娘父親最後出面與業者協商,並簽下25張本票,每張5000元,以每月分期方式償還欠款。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新娘父親確實存在積欠12萬5000元婚宴尾款的事實,且長達9年期間未主動清償。而業者在社群平台發表「辦喜宴不付款」等內容,屬於對實際發生事件的描述,並非憑空捏造,也沒有使用侮辱性言詞或惡意謾罵。法院認為,業者發文目的主要是希望債務人出面處理欠款,屬於為維護自身合法債權所作出的善意言論,並非明知內容不實仍散布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資訊,因此不符合加重誹謗罪的構成要件。至於新娘指控違反個資法部分,法院認為,業者公開婚宴照片的目的,是為了說明當年承辦宴席及欠款經過,揭露資訊有限,且並無證據證明其主觀上具有損害新娘或圖謀不法利益的意圖。法官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刑事證據法則,認定業者罪嫌不足,日前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判決結果也讓這起因婚宴欠款延宕9年的糾紛,暫時告一段落。
助詐團騙早餐店老闆千萬 金山警官「疑幫查個資」收押遭兩大過免職
新北市金山警分局兩線一警官李語堂,涉嫌在擔任金山派出所所長期間,協助詐騙集團查個資並獲取不法利益,導致多人受害,當中張姓被害人更遭騙上千萬元,甚至被毆打,台北地檢署8日下午兵分多路,拘提李員與宋姓主嫌等被告到案,檢方訊後聲押禁見,法院則於9日晚間裁定收押。據了解,張男在新店經營早餐店,因身體問題又碰上投資詐騙而急需資金,被友人介紹給宋男,宋男有竹聯幫派背景,與徐姓男子合夥開二手車行,宋男將車行內的3部車掛在張男名下,以人頭車名義將車輛借給張男貸款。但沉重的利息壓力讓張男喘不過氣,宋又誘騙他抵押房屋貸款,但張抵押資產後未獲得資金,反而在錢莊層層剝皮後欠下千萬元債務,更因無力償還而遭集團成員暴打恐嚇,張在走投無路下選擇報警。檢警追查後發現,宋男與李員互動頻繁,兩人在偵辦案件時相識,李員還涉嫌非法查詢並洩漏民眾個資,並疑似謀取不法利益,台北地檢署8日下午兵分多路,拘提李員與宋姓主嫌等被告到案,檢方複訊後聲請羈押,法院則於9日深夜裁定收押禁見。新北市警局表示,金山分局後續將召開考績委員會進行審議,並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規定,針對李姓員警違法情節重大、嚴重玷污警譽之行為,處以兩大過免職處分,並陳報上級核定,依法將其斷然淘汰。新北市警局強調,本案為督察室「自檢自清」之案件,並重申,警紀是警察的命脈,對於員警違法犯紀案件,向來秉持「嚴查嚴辦」、「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嚴正態度。不論涉案人員職位高低,凡查獲具體違法事證,定當採取鐵腕手段,嚴懲不貸,以正警風,絕不容許少數害群之馬破壞全體警察同仁平日辛勤建立之廉潔形象。
查詐團竟查到自己人!金山警幫查個資獲不法利益遭法辦 新北市警局回應了
新北市警察局金山分局兩線一李姓警官,涉嫌幫詐騙集團查個資,新北市警察局發現後深入調查,並報請檢察官偵辦,李員則於8日下午遭移送台北地檢署,相關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警方調查,宋姓犯嫌為首的詐騙集團,涉嫌用代辦車貸、房貸為幌子,以空氣車手法詐騙被害人,多名被害人受騙,不法所得高達數千萬元,警方深入追查,發現時任所長的李員涉嫌幫詐團查個資,於是由督察室介入,並主動報請檢察官調查,李員則於8日下午遭移送至台北地檢署複訊。新北市警察局表示,日前接獲情資,發現金山分局李姓員警疑有利用職務之便,非因公查詢警政資訊系統,並將所得民眾個資及車籍資料洩漏予他人,藉此獲得不正利益;案經本局督察室靖紀小組調查蒐集相關事證後,報請臺北地方檢察署冬股檢察官李堯樺指揮偵辦。新北市警察局表示,台北地檢署7日指揮新北督察室靖紀小組、刑事警察大隊,針對李姓員警之住居所、辦公室等處執行搜索,完成警詢後,移送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進行複訊。新北市警察局強調,本案是自清自檢案件,將持續秉持「警紀警辦」、「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原則,全力配合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對於不法員警依規斷然處置、嚴懲不貸。
工地便當竟成黑幫金雞母!年撈4560萬 首腦收保護費當場落網
香港警方近日展開代號「利針」的大規模跨部門反黑行動,成功瓦解一個活躍於東九龍、涉嫌壟斷建築工地便當市場的黑幫犯罪集團。警方指出,該集團長期以工地便當生意作為主要收入來源,並透過收取保護費、經營非法賭場及洗錢等方式牟取暴利。警方於7月3日、4日同步展開拘捕及搜索行動,共拘捕125名涉案男女,年齡介於22歲至81歲,並搗毀一處無牌食品加工場及多個非法賭場,查扣現金、名錶、貨車及賭博器材等總值約400萬港元(約新台幣1520萬元)證物,全案涉及資金流超過7600萬港元(約新台幣2.9億元)。香港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表示,近年東九龍大量公、私營住宅工程陸續展開,工地工人對便當需求大增,穩定且龐大的現金收入吸引黑幫組織「和勝和」介入經營。警方調查發現,整個集團已建立完整犯罪鏈,由64歲男首腦在幕後操控,其女友負責管理位於西貢一處以鐵皮搭建的無牌食品加工場,另有3名骨幹成員分別負責生產、配送、銷售及向工地商販收取保護費,形成從製作、運送、販售到控制市場的一條龍犯罪模式。警方指出,該集團為降低成本,在衛生條件惡劣的非法加工場內,使用來源不明的食材及簡陋廚具製作便當,每天供應約800份,每份售價50港元(約新台幣190元),估計一年營業額高達1200萬港元(約新台幣4560萬元)。除了壟斷工地便當市場外,集團還涉嫌經營多處非法賭場,雙線獲取不法利益,再透過多層私人銀行帳戶掩飾資金流向。警方追查發現,自2023年至今,該集團涉嫌清洗約6400萬港元(約新台幣2.43億元)非法所得,將便當收入及賭博獲利偽裝成合法資金。為獨占工地便當市場,警方表示,集團長期以恐嚇、勒索、刑事毀損等暴力手段排擠合法業者。今年3月,警方派出5名探員喬裝成便當供應商,前往秀茂坪一處大型建築工地蒐證,甫擺攤便遭集團成員包圍滋擾。對方當場要求支付7萬港元(約新台幣26.6萬元)一次性「入線費」,之後每月還須繳交3000港元(約新台幣1.1萬元)「地盤保護費」,否則不得在工地販售便當。警方藉此掌握集團收取保護費的犯罪模式及相關證據。經過數個月蒐證,警方於7月3日展開收網行動。64歲集團首腦在秀茂坪工地向喬裝商販的臥底探員收取保護費時,當場遭埋伏員警逮捕,警方隨即兵分多路,同步突擊無牌食品加工場及多個非法賭場,拘捕其餘涉案成員,徹底瓦解整個犯罪集團。警方表示,落網125人包括首腦、3名骨幹、食品加工場員工,以及負責把風、收取保護費和經營賭場等成員。警方指出,所有被捕人士涉嫌自稱三合會成員、勒索、刑事恐嚇、刑事毀損、洗錢、無牌經營食品及非法賭博等多項罪名。警方強調,黑幫近年持續滲透建築工程相關產業,利用工地餐飲等民生需求壟斷市場,再衍生洗錢、非法賭博等犯罪活動。未來將持續透過情報主導執法,嚴厲打擊依附建築工程發展的黑幫勢力,同時呼籲工地承包商及食品供應商,若遭恐嚇、勒索或索取保護費,應立即報警,切勿私下付款,以免助長犯罪集團坐大。
代搶門票收錢就消失!泰國頻傳演唱會詐騙 當局下令徹查嚴懲
泰國近期屢屢發生消費者因委託網路賣家代搶國內外藝人演唱會門票,並在全額預付票款後遭到詐騙的事件,泰國總理府部長素巴瑪(Supamas Isarabhakdi)表示,已正式下令消費者保護委員會(OCPB)與消費者保護犯罪打擊總局(CPPD)展開緊急跨部會合作;此舉旨在全力協助受害者,未來將對相關的線上代購門票詐騙集團進行徹查與嚴厲打擊。根據《泰國日報》報導,泰國總理府部長素巴瑪身兼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督導,她在接獲大批受害者報案後,高度重視這類詐騙案件。多名受害者指出,黑心網路賣家在收取高額預付款後,一旦未能成功搶到門票,便採取「不退款、不回應」的惡劣態度,直接人間蒸發。對此,素巴瑪已指派部長顧問、秘書長及消保會秘書長等核心幕僚組成專案小組,緊密追蹤此案並徹查該商業模式是否涉及違法。素巴瑪公開強調,當局目前正全力打擊各種類型的網路詐騙,並已指示相關單位啟動跨部會整合,從受理投訴、審查線上業者資格條件到對公眾發布預警等各面向全面動員,絕對不允許詐騙集團利用歌迷對藝人的熱愛與追星風潮來謀取不法利益。另外,素巴瑪感性地表示,「身為人母,我非常能體會年輕歌迷以及家長們的心情」,許多追星族都是辛苦存了許久的錢,只為了能親眼見到心愛的偶像,沒想到卻被詐騙集團利用機會詐財。對此,素巴瑪重申,絕對不會姑息,將動用所有行政與法律機制,在最短時間內協助受害者索回款項,並將涉案歹徒繩之以法。泰國消保會最後呼籲廣大消費者,購買任何演唱會或活動門票時,務必選擇主辦單位官方指定或經認證的售票通路,切勿輕信社群媒體上來路不明的代購、代搶賣家,更應避免私下提前匯款。此外,消費者在交易時應妥善保存匯款單據、對話紀錄及交易資料,一旦發生消費糾紛,才能作為維護自身權益與法律追訴的有力憑證。
涉洩密收受飲宴、饋贈不法利益 檢廉搜索雙北警局、刑事局帶走8官警
警界驚傳洩密案,警政署督察室偵辦黑幫洗錢案件時,發現有官警收受不當利益洩密,督察室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30日兵分多路,搜索雙北市警局和刑事局,帶走8官警約談,相關案情仍待釐清。警政署表示,本案是警方偵辦案件過程中,清查發現有員警接受飲宴、餽贈不正利益,另有其他員警涉嫌洩漏偵查中應保守之秘密等情,警政署督察室旋即成立專案小組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警政署表示,今日由檢察官指揮,持搜索票前往涉案人員之辦公處所及住居所等地執行搜索,扣押相關通訊設備與電磁紀錄等本案相關證據,並通知相關員警到案說明以釐清案情。警政署強調,維護警紀與法治精神為警察團隊之底線,對於同仁涉法絕不姑息。本案由檢警專案小組主動發動查緝,警政署秉持「不掩飾、不庇護、不手軟」之決心,持續配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指揮溯源偵辦,並視後續偵審結果從嚴查究相關人員責任,從嚴究責,以正警紀。
台泥綠能爆弊案 3主管涉「索賄數千萬、恐嚇廠商」遭羈押
台泥嘉謙綠能公司爆發弊案,3名主管涉嫌藉辦理嘉義義竹漁電共生工程之便,向廠商收取鉅額回扣,甚至涉及恐嚇取財。台南地檢署13日指揮台南市調查處兵分12路搜索,帶回7人到案,並向法院聲押其中3人獲准。檢調查出,王姓資深專案經理、莊姓總經理特助及謝姓副理兼工地主任,涉嫌於2022年至2023年間,向廠商收取超過2000萬元不法利益。其中,王男與莊男另就義竹及龍江漁電共生工程案,向廠商額外索取逾100萬美元回扣;莊男更涉嫌於2022年間,對義竹案場相關廠商進行恐嚇取財,得手逾百萬元。檢方複訊後認定,3人涉嫌背信及洗錢等罪嫌重大,莊男另涉恐嚇取財,且有逃亡及滅證之虞,於凌晨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後續將持續擴大追查。台泥綠能表示,公司早於2025年配合司法調查過程中,即發現部分員工疑與廠商有不當金錢往來,第一時間已將涉案人員停職調查並予以免職,並於2025年11月主動向檢調提出告訴,請求追查是否仍有其他員工或廠商涉入不法,若查明確有損害,將依法追究民刑事責任並求償。
慰勞受刑人4根菸、市價25元 獄警觸貪汙罪! 法官直言「情輕法重」
台東泰源監獄一名陳姓管理員,因將4支市價約25元的七星香菸,交付某受刑人,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起訴;台東地院審理後認定其違反監所管制規定,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褫奪公權1年,宣告緩刑2年,另須接受法治教育及繳納3萬元給國庫;法官也坦言,本案確實帶有「情輕法重」色彩,但仍須依法究責。2024年8月8日上午,陳員支援戒護勤務時,見黃姓受刑人擔任視同作業人員工作辛勞,先遞給對方1支七星香菸,隨後又將菸盒推向黃男,示意可自行取用。黃男因此再拿走3支香菸,總計取得4支;黃男取得香菸後,將其帶回舍房保存。不料同日上午,監獄政風室會同相關人員執行查核勤務時,在黃男隨身手提袋內查獲4支七星香菸。經進一步追查來源,確認為陳員提供。法官指出,七星香菸當時並非泰源監獄准許販售的品牌,屬監所管制物品,陳員身為管理員,明知相關規定仍讓受刑人取得香菸,使對方獲得不法利益,已符合《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的構成要件。不過法院審酌,陳員並非為個人利益而犯案,僅因體恤受刑人工作辛苦而提供香菸,涉及物品僅4支、市值約25元,犯罪情節相對輕微;加上他犯後坦承犯行,於偵查及審理期間均自白認罪,且過去沒有任何犯罪紀錄,因此依法予以減刑。判決中特別提到,外界或許難以理解區區4支香菸竟須面對貪汙重罪責任,但監所對香菸來源及品牌的管理,攸關戒護安全與違禁品管制機制,不能單純以物品價值高低評斷其影響程度。台東地院最終判處陳員有期徒刑1年4月、褫奪公權1年,並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須完成2場法治教育課程,且於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向國庫支付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進香團」藏春色!角頭仲介泰女賣淫美圖攬客撈百萬 警揪首腦斷黑幫金流
新北市黃姓男子為三蘆幫角頭,他為牟取不法利益,透過親友招攬泰國籍女子「假觀光真賣淫」,表面上組成「進香團」,這些女子入境後則會被送到雙北鬧市的套房從事性交易,黃男則每次抽成300到500元不等,不法獲利高達百萬元,警方調查後鎖定黃男涉案,近日兵分多路將其逮捕,並查扣手機、筆電、電腦主機、大麻等物,全案依法送辦。警方調查,該應召集團分工專業,黃姓主嫌特地招攬具有美工設計專長的林姓共犯擔任「寫手小編」,利用高超的修圖技術與特效圖貼美化旗下女子,製作成精美的行銷文案與宣傳照,放在各大網路平台招攬生意。為了規避警方查緝,該集團還將通訊群組取名為「進香團」,並將尋芳客謔稱為「香客」,以宗教用語掩蓋性交易,黃男則是每次抽成300到500元,不法獲利高達百萬。新北市刑大整合分析各分局查獲的性交易案件,發現幕後有幫派集團操控,透過跨域性情資整合分析鎖定黃男涉案,警方近日兵分多路收網,逮捕黃嫌及旗下3名林姓、陳姓、邱姓等共犯,查扣手機8支、筆電1臺、電腦主機1臺、毒品大麻1包等相關證物,詢後依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妨害風化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解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表示,隨著犯罪手法數位化,現代色情應召站常利用加密通訊軟體與人頭帳戶隱匿行蹤,增加查緝難度。警方強調,科技不法難逃法網,未來將持續結合大數據分析與網路巡邏,全面斬斷線上媒介管道,並結合第三方警政力量勒令停業。同時呼籲各大網路平台落實審查機制,不讓科技成為不法分子的保護傘,共同維護乾淨的數位網路空間。
署長遭搜索帶回!環管署爆公務背信疑雲 顏旭明列被告檢調追查中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驚爆高層涉弊風波。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今日上午指揮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前往環管署位於台中的辦公室執行搜索,並將署長顏旭明帶回訊問;檢方證實,顏旭明目前已列被告,全案朝公務背信罪方向偵辦。環境部緊急回應,強調已要求署內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並由副署長暫代相關行政事務,確保業務運作不受影響。據了解,檢調今日上午兵分多路搜索環管署等相關辦公場所,並同步通知顏旭明等人到案說明。台中地檢署晚間發布聲明指出,本案由檢方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偵辦,案件涉及公務背信等罪嫌,已將署長顏旭明列為被告,目前仍持續蒐證釐清,因偵查尚在進行中,相關細節暫不便對外說明。法界人士指出,顏旭明係十三職等高階事務官,其所涉嫌公務背信罪,係指公務員於處理公務過程中,意圖替自己或第三人獲取不法利益,或損害政府機關利益,而違背職務行為;實務上常見案例包括公務車私用、工程採購或驗收涉嫌圖利特定廠商等情形,既然檢方將他列為被告,很可能已經掌握相關事證。環境部下午緊急回應,表示第一時間接獲通報後,已要求環管署同仁全面配合司法機關調查程序,並完整提供相關資料與卷證,盼盡速釐清真相。環境部也強調,目前各項環境管理與行政作業均維持正常運作,避免影響民眾權益與業務推動。由於環管署隸屬環境部重要行政單位,此次高層突遭搜索,也引發外界高度關注。檢調後續是否擴大追查,及案件是否涉及其他公務人員或採購、行政流程問題,仍有待司法單位進一步釐清。
台泰聯手破182億水房! 主嫌月入百萬砸7400萬買大直豪宅
泰國皇家警察總署網路犯罪偵查總局日前先在清邁查獲由馬來西亞及泰籍犯嫌操控的洗錢水房,發現有台灣犯嫌涉嫌犯案在台經營水房,循線通報刑事局國際科。警方獲報追查後,掌握在台水房疑似以科技公司為掩護,藏匿在北市內湖區,日前見時機成熟後,一舉前往逮獲49歲的羅姓主嫌等在內共21人,並同步查扣泰達幣、以泰幣等在內約1.6億餘元。其中,羅姓主嫌疑似月入百萬,還因此在大直區購入一處市價約7400萬元的豪宅,如今也全數遭扣押。據了解,泰方先是在清邁查獲一處由馬籍與泰籍嫌犯操控的機房,循線追查後發現相關金流指向台灣,疑似有犯嫌於台灣架設水房,刑事局獲報後也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偵辦,掌握49歲的羅姓男子於內湖區租下2處辦公室,對外以科技公司作為掩護,實際上卻進行洗錢業務,利用「Viet Pay」與「ThaiQR」等第三方支付,綁定泰國與越南人頭帳戶,協助泰國及越南博奕網站進行泰銖、越南盾之「入金」、「出金」、「上分」、「出款」等業務操作。警方追查後更發現,在查獲人頭帳戶中發現與羅男等人與詐欺集團配合洗錢金流,再從中抽取手續費,每次收費1.8%至2.5%不等,就平臺及帳冊資料顯示2023年9月至2025年4月15日,總洗錢金額達新臺幣182億1,516萬餘元,總計獲取不法利益達新臺幣4億617萬餘元,其中僅有少部分為詐騙所得,大部分均為博弈收入。而羅男等幹部粗估每月月收上看百萬,羅男還因此購入大直區價值7400萬餘元的豪宅;其幹部鄭男更因此購入多張證券,包含台積電等知名股票,總價值約5594萬餘元。警方後續也對羅男與其幹部鄭男等名下財產聲請扣押裁定獲准,順利查扣集團成員名下不動產、金融帳戶、有價證券、加密貨幣等贓款,換算約新臺幣1億6,551萬餘元。全案後續也依照違反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條例與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將羅男等21人移送,羅男與鄭男訊後均以200萬元交保。
差點代表綠營參選宜蘭縣長下場慘! 三連霸立委陳歐珀夫婦落難耳語不斷
一度是民進黨參選宜蘭縣長熱門人選、前立委陳歐珀等人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收賄、詐取助理費等罪,台北地院今天(4月14日)審結,合議庭審酌陳歐珀、徐慧諭夫婦只承認詐取助理費,重判陳歐珀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635萬7867元沒收。陳歐珀妻子徐慧諭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還可上訴。由於本案爆發在陳歐珀表態參選宜蘭縣長後,引發政壇和司法界不少聯想。綠營出身的陳歐珀連任3屆宜蘭縣立法委員,本屆立委選前因遭指控與im.B吸金詐騙集團案掛鉤,陳歐珀宣布退選。im.B案前年8月宣判,確認與陳歐珀無涉,陳歐珀感謝司法還他清白。去年初外界關切他是否參選宜蘭縣長,陳歐珀說,確實有很多鄉親勸進,如果人民有需要,他會全力以赴。不久陳歐珀遭檢舉當立委時的助理費有問題,還涉嫌收賄,檢廉大規模出動搜索,陳歐珀不但縣長夢碎,司法官司也難以善了。北院判決理由指出,陳歐珀於民國101年2月1日起至113年1月31日止,擔任立法院第8至10屆立法委員,並自104年2月24日起擔任交通委員會委員。緣商港協會理事長洪英正為求順利推動商港協會會議決議,前往立法院拜會陳歐珀,邀請陳歐珀擔任商港協會顧問。陳歐珀主動開口向洪英正索取不正利益,要求洪英正替其支付洪文宗擔任國會辦公室顧問之薪資。洪英正並依陳歐珀之指示,自104年11月6日起至109年7月6日止,假借支付建信理貨行、港協公司顧問費之名義,透過建信理貨行、港協公司華南銀行帳戶,將款項匯至其國會辦公室顧問洪文宗華南銀行帳戶,金額共計新臺幣(下同)284萬5,922元,期間陳歐珀依洪英正之請託,陸續就撤銷高雄洲際碼頭公司公開招募案、降低港區土地租金及超收退職金、疫情紓困方案、108年土地使用費、建物租金及管理費、商港法第72條修正案分別為提案、質詢等職務上行為;陳歐珀在商港法第72條通過修正後,主動向洪英正提及洪文宗已離開陳歐珀國會辦公室,並要求洪英正將上開原匯至洪文宗華南銀行帳戶之款項,改匯入其向許仁圖借用之星展銀行帳戶。洪英正於110年5月6日起至112年7月6日止,假借支付港協公司顧問費之名義,利用港協公司華南銀行帳戶,按月將款項匯至陳歐珀指定之許仁圖星展銀行帳戶,共計135萬元。陳歐珀利用許仁圖星展銀行帳戶收受前開賄賂後,復指示不知情之王宛娟提領前開賄賂交與陳歐珀自由運用,以此方式掩飾、隱匿犯罪所得。洪英正藉機逃漏綜合所得稅、港協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蕭明仁、王世璋、薛蓬生、吳大鴻謀議以「政治獻金」名義包裝賄款,請託陳歐珀協助召開協調會,以期交通部得以暫緩修正或不實施「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規定,因而於107年9月27日,前往立法院請託陳歐珀協助召開協調會,並交付現金50萬元,陳歐珀則假借勁宜蘭協會捐款之名義,收受蕭明仁等人交付共計50萬元之賄賂。陳歐珀、徐慧諭夫婦詐領之公費助理補助費用共計332萬3,890元。另外,徐慧諭擔任社團法人台灣勁宜蘭發展協會理事期間,指示不知情之黃家蓁提領勁宜蘭協會臺灣土地銀行帳戶內向社會大眾勸募所得之捐款後,匯入徐慧諭華南銀行帳戶,供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逕從該帳戶扣付徐慧諭保險費及供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扣付徐慧諭住所之電費,侵占勁宜蘭協會財產共計110萬元。北院痛批陳歐珀為貪圖不法利益,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並透過他人帳戶收取賄賂或利用勁宜蘭協會掩飾、隱匿不法所得之去向,暨非法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敗壞官箴;徐慧諭與陳歐珀共同指示公費助理浮報薪資,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徐慧諭並侵占勁宜蘭協會財產;斟酌陳歐珀、徐慧諭僅坦承非法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之犯行,自始矢口否認其餘犯行之犯後態度,將陳歐珀與徐慧諭夫婦兩人重判。陳歐珀的妻子徐慧諭遭判刑4年6月。(圖/報系資料照片)
董事長特助爽住3.5萬元首套房!帶親友白吃白住遭抓包 丟飯碗還吃詐欺官司
「阿里山賓館」董事長特助林女出差竟假公濟私,誤導基層員工,私自升等入住平日要價三萬五的「元首套房」,並帶親友免費住宿,事後遭公司查帳揭發,不僅被開除還吃上詐欺官司;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考量其已賠償並與公司和解,判拘役40天、緩刑2年。判決指出,該名林姓女子任職高雄總公司,擔任董事長特助,2014年10月因公前往公司嘉義番路鄉阿里山分館出差,卻利用職務之便,在出差簽核單上自行加註「701」頂級套房房號,讓櫃台人員誤以為是公司高層核准升等,安排入住平日要價三萬五千元的「首相套房」,並讓林女帶親友一同免費住宿。飯店稽核事後進行內部查帳時發現異常,進一步追查,才揭穿林女假公濟私行徑;公司隨即將她開除,並提告詐欺得利罪,高雄地檢署偵查後依法起訴。法院審理時認為,林女為圖個人不法利益,利用職務機會侵害公司權益,行為不當;但考量她犯後坦承犯行,且已賠償損失並與公司達成和解,受害公司亦表達不再追究,顯見其有悔意。法官最終依詐欺得利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京華城案燒到中石化 為保命忍痛處分京華廣場土地
中石化(1314)今(8)日下午5點半召開重訊記者會,總經理陳穎俊正式宣布,董事會已全數通過決議,授權啟動京華廣場土地處分策略案。陳穎俊表示,京華廣場開發案近兩年飽受外部不確定因素干擾,導致工程建設與銷售進度全面延宕,專案效益已不符預期。更嚴峻的是,隨著時間推移,龐大資金利息與還款壓力如雪球般越滾越大。為保住公司財務命脈、強化財務韌性,董事會不得不做出「最負責任的選擇」,決議將這塊燙手山芋推向市場尋求買家。外界最關心的容積率開發規模,中石化此次「忍痛割愛」,宣布處分案以容積率728%為基礎。陳穎俊解釋,這是回歸土地原始的560%基本容積,加上公司購置的30%容積移轉,合計728%。鼎越開發總經理陳文可補充,目前關鍵外部程序是「排除土地扣押」,一旦法律障礙清除,就能提升買家接手意願,讓現金盡快入帳。京華城案一審判決沒收121億元不法利益,加上聯貸還款時程緊迫,中石化已無退路。陳穎俊坦言,處分土地回收資金將「優先償還金融機構借款」,剩餘款項再用於強化中石化財務結構,支撐未來核心業務轉型動能。陳穎俊表示,本案後續仍須提報兩個公司年度股東常會,經同意後,將由董事會依據相關處理原則與法令全權執行。他強調,中石化核心業務運作正常,雖受國際戰爭因素影響導致產能有所調整,但整體財務狀況穩健。
前軍聞社中校涉共諜案!判刑5年4月定讞
國防部《軍事新聞通訊社》(簡稱軍聞社)前中校副主任孔繁嘉,在服役期間遭中國大陸情報單位吸收,之後試圖以旅遊名義接觸並拉攏現役軍官,企圖在軍中擴展組織,但最終未能成功。案件歷經檢方起訴與各級法院審理,一審法院嚴詞指其行為形同叛國,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二審則略為減刑,改判5年4月。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於今(7日)稍早遭駁回,正式定讞。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整起案件與金門退役上尉邵維強所涉共諜案密切相關。邵維強退役後在金門經營旅社,同時也擔任電視台駐地記者,藉此建立人脈。然而他隨後遭中國情報單位「中國廈門市人民政府第四辦公室」吸收,自2002年起開始在台灣積極發展共諜組織,並成功吸收多名軍中人士,其中包括曾任金防部金門守備上校大隊長、裝甲第564旅副旅長及八軍團作戰處副處長的向德恩。向德恩在被吸收後,不僅簽署2份投降誓言書並提供個人名片,還曾身穿軍服與邵維強合影留念,神情輕鬆。邵維強其後每月提供向德恩4萬元報酬,直至案件曝光,累計金額達56萬元。邵維強最終於2023年11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6月定讞,入獄服刑後被診斷罹患惡性腫瘤,並於去年6月病逝;向德恩則被判刑7年6月確定,目前仍在服刑中。至於孔繁嘉,則是在2006年遭邵維強以金錢利誘吸收,開始協助發展組織。當時孔仍具現役軍人身分,利用職務與人脈接觸現役與退役軍官,並以免費招待前往越南旅遊為掩護,試圖安排軍官出國,使其與中國情報人員接觸。然而,他所接觸的軍官最終均未成行出國,導致整體滲透計畫未能落實,共諜組織的擴展亦告失敗。檢方認為,孔繁嘉長達10餘年參與發展共諜組織,不僅收受不法利益,還使昔日軍中同袍蒙受質疑,更將國家安全置於高度不確定的風險之中,因此依法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其行為嚴重危害國家利益,並以「叛國」措辭予以強烈譴責,判處5年6月徒刑。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改認其同時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收賄罪,以及《國家安全法》中的發展共諜組織未遂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最終,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全數判決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