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求償
」 代位求償 求償 賠償 衛福部長 判決
回不了家1/基泰大直倒塌戶合建恐生變? 災戶控租金斷炊「睡公園」
「基泰大直」坍塌案屆滿3年,房屋倒塌的25戶近況如何?北市府9月7日再度召開第N次協調會,最後竟不歡而散,當初22戶同意合建戶可能將與基泰「鬧掰」。根據CTWANT記者調查,分手起因來自雙方對於租金補償、補貼認定標準不同。基泰認為,當初3年1億元安置專戶已完成階段任務,後續租金應回歸一般都更、有協商空間;但受損戶則踩死要依原金額持續發放至重建完,並希望市府拿出公權力,建商、受損戶、市府間的角力重現。3年前基泰大直基地施工不慎造成鄰房下陷,2樓變1樓,總影響戶數達200戶。(圖/方萬民攝) 「基泰大直」2023年9月7日因施工不慎,造成工地坍塌,波及隔壁民宅傾斜,最終25戶夷為平地,受損戶無家可歸。本月7日,事發屆滿3年當日,北市府針對後續租金補償、都更事宜再度召開協調會,由台北市副市長張溫德主持,出席者包含受損戶、基泰總經理孫偉志,以及北市都發局、法務局官員、台北市議員葉林傳、陳炳甫、立委王鴻薇團隊等人。 協調會將近2個小時,原本氣氛還算和平,最後散會時一個個走出會場的人卻面露難色。受損戶不滿向CTWANT記者表示,基泰應於9月7日前將下個年度的租金補償匯至戶頭,但基泰不願支付,「眼前將面臨租金斷炊,是要我們睡公園嗎?」;基泰則表示,並非不願支付,絕對尊重合約,但是如果凡事都不能協商,願「一次性支付賠償」。這第N次的協調會,最終也是不歡而散。 根據CTWANT調查,2023年9月倒塌事件發生後,基泰提撥1億元款項至市府開立的「基泰大直工安意外救災修復安置專戶」,用於傾倒戶安置、回復原狀及其他損害賠償相關事宜,截至2026年9月2日止,專戶餘額僅剩約520萬元。 另外,專戶要點載明的3年租金補償也將於本月底到期,因此基泰有意於期滿後將「安置型租金(租金補償)」改為「租金補貼」,引起受損戶不滿,受損戶則轉向市府、議員求助,要求基泰維持原金額發放至重建完成,並且再提存足夠款項到專戶中,已保證大家租金來源。 根據CTWANT記者了解,這3年來,受損戶的每月租金補償為每坪1,600元;但目前已協議合建、進入都更程序,基泰認為應該回歸一般都更租金補貼行情。根據去年8月公聽會資料,估價師查估的租金水準為每坪約1,000~1,300元計算,因此雙方出現爭議點。 對此,基泰總經理孫偉志則認為,當初市府收取的1億元用於3年租金補償,期滿後本應另行協商。現階段進入都更程序,租金應依都更估價與協商機制處理,而不是直接延續原本每坪1,600元的金額。 「請付租金,不付就請市府啟動法律扶助,執行假扣押!」受損戶於會中強調,這並非是一般都更合建,是基泰把房子弄倒,本來就該賠償金錢和重建恢復原狀。同時也再次強調,當初補充協議提及8月30日前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租金由甲方(受損戶)決定。基泰與受損戶於8月皆分別召開2次協調會,其中一場還辦在同一天,造成互不能到場的僵局。(圖/基泰提供)而就在8月底,基泰與受損戶就為了此事,各自召開了2場協調會,其中一場,雙方還將協調會辦在同一天、互相缺席。受損戶認為,在基泰公司協調有不愉快經驗,因此協調會要辦在市議會。 而據了解,補充協議完整內容為「雙方應於115年8月30日前協商自115年9月21日起至乙方通知甲方交屋日止之補償租金及支付方式。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甲方決定,依前述原則履行,或依『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賠償。」雙方因此便在「協調會的舉行」展開攻防。 孫偉志表示,如果住戶對協商內容有意見,可作為會議記錄讓他帶回內部討論,或許有折衷方案,可是住戶每次都要拉著議員和市府一起對基泰施壓,反而可能使問題政治化、複雜化,也不符合正常都更程序。都更合建本來就會經歷大小會議討論協商,他希望能回歸都更常態。 由於雙方對租金補償、補貼問題持續打轉,孫偉志便拋出「一次性賠償」的另一選項。他強調4點,一、基泰願依雙方合建契約履行;二、租金補償願以合理金額協商;三、原址都更合建仍繼續推動;四、如租金補償協商不成,基泰願一次完整賠償,未來依各戶自行決定是否與基泰辦理都更合建。 對此,受損戶眼看接下來租金補償無果也急了,要求市府執行公權力、代位求償。北市府法務局長連堂凱則無奈回應,市府在此案初期也都盡力幫大家安置、爭取賠償,做最大的努力,但損害部分,雙方後來也已簽了私人契約,走到這段,市府已經沒有權利再針對私約多做解釋。不過若後續有安置問題,市府仍會提供中繼住宅為大家處理,目前在這個案子裡,已看不到公權力可以處理的角度。 眼見會議無共識,與會的議員陳炳甫也居中協調認為,房子既是永久性倒塌,不是3年就結束,是重建完案子才真正結束,他不認同改為一般都更租金補貼行情,同時也建議基泰,不應用一般營建業計算利潤的方式看待此案,少賠就是府上積德;不過他也認為,基泰提出一次性賠償也是選項之一,可以考慮。 台北市副議長葉林傳則責成市府,如果此案都更重建程序速度能快一點,今天就沒有租金支付問題。 建築師劉獻文認為,市府行政流程確實被業界詬病,此類重大案件擔憂被說圖利,通常又更趨向嚴謹、保守。以基泰案而言,事故責任在先,後續無論如何處理,都容易受到不同立場質疑,形成「怎麼做都不對」的困境。後續如何兼顧受損住戶權益、公共安全與重建程序,本身就是相當複雜的行政課題。2025年新北市三重「莘聖沐光居」也因開挖地下室不慎,導致鄰房傾斜倒塌,建築師劉獻文認為,未來一定還會有類似案例發生,應有處理範本或法源依據,讓重建腳步可以更順利。(圖/報系資料庫) 他以2025年新北市三重「莘聖沐光居」為例,因開挖地下室不慎,導致鄰房嚴重傾斜倒塌與拆除,鄰損共106戶,至今除了1戶提告,其餘全數和解,建商盡力滿足受損戶所提要求,並未衍伸其餘爭議。 他認為,營建業缺工、缺管理人才,雙北進入大都更時代,未來一定很多類似案例發生,應有比照的處理範本或法源依據,讓受損戶、建商與主管機關都能在同一套機制下快速對接,避免個案各自談判、認定標準不同,拖慢重建進程,並傷害各方信任。基泰針對新聞內容也做出回應:1.本公司與市府約定之「保管金專戶管理運用作業要點」,和公司與住戶戶簽訂之「都市更新重建契約」完全不同,不能混為一談。2.一般都更程序,是在建照取得後,拆除搬遷時才補貼。但本案非一般案件,公司是在一開始建照都還沒有拿到就開始補貼,至今已補貼三年。3.115年9月7日召開「基泰大直案」協調會議,由臺北市政府高層、22戶住戶代表及公司總經理孫偉志與團隊共同協商。會中因雙方對部分合約條款的解讀不同,尚未達成共識。考量避免持續耗費社會資源及公帑,也兼顧住戶、公司員工及股東權益及公司的長治久安,孫偉志總經理依據「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提出由公司作出一次性清償的賠償方案。惟現場22戶住戶及住戶代表最終未接受該方案。
台南海佃路鎂鋁廢料爆炸成災!業者逃越南 南市府急扣財產「代位求償」
台南市安南區海佃路二段空地堆置疑含鎂鋁合金廢料,22日遇豪雨後起火並連環爆炸,造成15人受傷、11戶失火、114戶受波及;涉案業者王逸凱已逃往越南,台南市府今啟動財產保全,將聲請假扣押並協助災民代位求償,先撥款救急重建。這起爆炸案造成周邊民宅嚴重受損,市府清查發現共有114戶受影響,其中12戶透天厝嚴重毀損。市府表示,12個重災戶各發放12萬元慰助金;海佃路二段288巷、342巷住屋因爆炸受損者,依受損樓層每層補助1萬元,其餘受波及住戶則依受損樓層每層發放2000元。市長黃偉哲表示,目前以安置災民、清理家園、確認建物安全及釐清責任為優先,市府考慮透過緊急處分先行撥款協助重建,再將相關費用列入代位求償。為防止涉案業者脫產,市府法制處將代表聲請假扣押相關人名下財產,並委由律師協助受災戶簽署委託書,展開代位求償及法律行動。涉案的43歲友誠公司負責人王逸凱,因詐欺案遭通緝,據查6月底已潛逃越南。檢警查出,王男名下曾登記3家公司,其中2家已廢止,僅剩1家公司登記在高雄市鼓山區,但高雄市環保局前往稽查時,發現登記地址實際是一家髮廊,王男只是前承租人,已無租約,疑有「借址設立」情形。另查王男戶籍設於大樹區戶政事務所,住址則填大樹清潔隊,刻意隱匿行蹤跡象明顯,若進一步查出脫產,恐讓災民求償陷入困境。警方目前將仲介楊姓男子及理想里長鄭順通知到案說明,兩人訊後均請回;據了解,案發空地為私有地,地主提供里長使用,平時供附近居民停車,王男則透過楊男居中仲介,向鄭順洽借空地堆置物品。22日凌晨,台南市安南區海佃路二段一處空地發生鋁鎂廢棄物起火大爆炸,大批消防人員趕往救火。(圖/報系資料照)鄭順表示,楊男今年初曾接洽借地,稱要堆放物品,並承諾7月載走;他以為是廢建材,7月確實看到物品被載離,沒想到8月又載來此次引發爆炸的鎂鋁合金廢料。8月初貨車進場時,附近新建案工地主任察覺異狀,還拍下貨車車牌,相關資訊已提供警方調查。鄭順強調,自己從未見過王男,也是爆炸後才知道涉案業者身分。警方初步調查,現場堆置物疑包含鎂鋁合金廢料、廢油等大量廢棄物,是否因鎂鋁等禁水性物質受豪雨影響發熱起火,或另有其他起火原因,仍待消防局火災原因調查報告釐清。全案涉及《廢棄物清理法》及公共危險等罪嫌,檢警將持續追查逃往越南的王男,並釐清廢棄物來源、堆置過程及相關人員責任。
22歲男惡作劇燒掉家樂福!害停業近半年 要賠近4億
桃園市家樂福中原店2023年底發生重大火警,22歲郭姓男子與2名友人逛賣場期間,在清潔用品區以打火機點燃噴霧殺蟲劑,未料火苗未完全熄滅,隨後引燃貨架上的其他商品,甚至造成爆炸,火勢迅速擴大。整起火災不僅造成賣場嚴重受損,也波及周邊商店,家樂福更因此停業近半年。桃園地院近日審理相關民事求償案件,判決郭男須賠償8家保險公司合計3億9827萬878元,另須負擔遭波及咖啡館的保險代位求償97萬9326元,總額逼近4億元。全案仍可上訴。家樂福中原店2023年底發生重大火警判決指出,郭男於2023年12月3日凌晨與黃姓、周姓友人前往家樂福中原店購物,3人行經地下1樓清潔用品區時,郭男拿出打火機點燃火苗,再拿起貨架上的噴霧殺蟲劑朝火焰噴灑。做完危險行為後,他竟將商品放回原處,與友人繼續前往賣場其他區域。沒想到殺蟲劑罐體及貨架附近仍殘留火源,約9分鐘後引發連鎖燃燒,進一步波及其他殺蟲劑並發生爆炸。由於賣場內存放大量易燃商品,火勢很快失控,持續向周邊區域蔓延。消防單位接獲通報後緊急出動大批人力前往搶救,歷經數小時才控制火勢。雖然事故幸未造成人員傷亡,但火災造成地下1樓及1樓的牆面、天花板等處嚴重毀損,部分設施也須重新修復、補強,家樂福因此停業近半年,整體營業及修復損失估計高達數億元。保險公司向郭男追討合計3億9827萬878元民事部分,8家產物保險公司在理賠家樂福相關損失後,依法取得代位求償權,向郭男追討合計3億9827萬878元。由於郭男未出席言詞辯論期日,也沒有提出書面答辯,桃園地院審酌相關證據後,認定保險公司的請求有理由,因此判准全部求償金額。此外,火災也造成家樂福商店街一間咖啡館受損,保險公司完成理算後,針對店內機器設備、裝修以及商品等損失向郭男提出代位求償,法院同樣判准97萬9326元。刑事部分,郭男則因涉犯「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遭桃園地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如今民事賠償金額更逼近4億元,案件曝光後也引發外界譁然。若判決確定,郭男將面對龐大的賠償責任,後續仍可依法提起上訴。東森新聞關心您危險行為,請勿模仿 快訊/賴清德宣布:明年全民普發1萬 全台8月地方振興金最高領1萬!若中央普發一萬 仍可請領 拿菜刀抓頭撞牆!獸父長期性侵親生女「恐嚇要一起死」
國寶蒙塵2/揭藝品市場暢遊訣竅 藏家籲訂《拍賣法》防搞臭國際名聲
已故多年的詩人楊牧因著手稿拍賣角力再度躍上公眾視野,如今遺孀與拍賣平台糾紛權責扯不清,隱身的委拍人築了防火牆作壁上觀更讓家屬氣結。專家直指台灣連藝術品拍賣鑑價師與拍賣師制度都不完善,再不訂定《拍賣法》遏止藝術品拍賣亂象,恐怕洗錢喊價只會讓國寶蒙塵。初入拍賣場的「小白」有不少訣竅要注意,像「傳為某某所作」、「某派風格」等物品介紹,就暗指拍賣平台「也不認為那是真跡」。圖非指涉特定拍賣場域與單位。(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在21世紀政經發展成熟的台灣社會,藝術品已成了富豪甚至中產階級點綴生活的標的,但因著不健全的法律與華人特殊民族性,洗錢、逃稅等問題橫生。台師大藝術史研究所教授曾肅良就直言,台灣老把藝術品拍賣行為視為民事糾紛,且「又沒有人員傷亡」官府實在懶得管,拍賣平台不像國外《拍賣法》一樣完全負擔連帶賠償責任甚至刑責,只要寫了免責聲明,包含賣到贗品、來源不明都「不關我的事情」,現在法律不完備之際正好拍賣從業者「能撈多少是多少」,這和西方蘇富比等拍賣平台主打的誠信原則有別,「其實都搞臭台灣的全球名聲」他講了大白話。曾肅良提醒,藝術品可是比股票市場更高深莫測,畢竟不像上市櫃公司被規定每季揭露財報,藝術根本沒有固定標準,有公定價值的就那幾幅古畫或知名的已故藝術家,但太有名的反倒成為仿作標的,在市場上要防贗品滿天飛,新問世的作品則必須從低價慢慢喊,這時就純粹是行銷、宣傳在上下其手,就算假的物品跑去市立美術館「過水」一遍價格就翻兩番,買票進場的觀眾全都變成了跑龍套的「抬轎仔」。研究著作權多年的律師賴忠明(圖)直指,收藏家不妨拿自家收藏去拍賣平台探探口風,若鑑定後不被受理拍賣,恐怕是贗品的機率就不低。(圖/翻攝自全律會官網)曾肅良舉例,有心人士只要與拍賣行掛勾,隨手對畫廊作品「點菜」,指名「幫我炒到(新台幣)1,000萬我分你50萬」,拍賣行從展覽紀錄、拍賣紀錄都能幫你「做出來」,再找個沒收入的人頭「掛名」當賣家分期繳付,不只錢洗白了連交易所得稅都省了,而那幅畫呢?「從頭到尾都掛在那」他預告接下來就是從1,000萬繼續往上炒了。中華保護智財權協會會長、律師吳尚昆則提醒藝術品市場「小白」們幾點留意:首先多數拍賣行對作品真偽僅作「意見表達」而非「保證」,爭議期間也短得要命,像圖錄上若「傳為某某所作」、「某派風格」可不是稱讚,而是「我不保證為真跡」喔;第二,如同楊牧手稿事件,藝術品來源確實可能涉及贓物、盜掘文物、戰時掠奪品等,另也常見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買到有爭議的標的真的很麻煩,不妨要求拍賣公司提供完整的來源履歷,也要對來源不明、價格異常便宜的作品保持警覺。 台師大藝術史研究所教授曾肅良(圖)呼籲,完善的《拍賣法》遲早要建立,台灣的藝術品拍賣市場才能比肩國際。(圖/方萬民攝)第三則要注意拍賣的「落槌價」只是表面價格,再加上佣金、營業稅、運輸保險、進口關稅等,一件「落槌價」新台幣100萬的作品拿不出130萬恐怕只能「違約交割」徒呼負負。第四則是著作權與物權可是分離的,買到藝術品的「物」不等於買到「著作權」,例如手稿買方只有「那張紙」實體所有權,但著作權原則上仍屬於藝術家或繼承人,買方若要印製成商品、放上網路販售圖像、做成 NFT(區塊鍊數位憑證),都可能構成著作權侵害。最後要再次審視「所有權履歷」、「展覽履歷」、「學術著錄」三條軸線,這可是判斷作品「身分」的證據鏈,縱使不能說缺了履歷必定是假貨,但有完整履歷的作品在真偽、價值、未來流通性上都有更厚實的保障。著作權法律師賴忠明則提醒已持有收藏物的藏家,不妨以「賣家」身分到拍賣行逛逛,若被「拒絕上拍」心理就要有底恐怕不是真跡了,這時可以透過訴訟找故宮等第三公證人進一步鑑定真偽,若不幸「中箭」被確認為贗品,儘管難以證明拍賣行、賣方合謀,因此幾乎不可能上綱成刑事問責,但多數原始拍賣單位還是會愛惜羽毛負責賠償,頂多再向原始委拍者代位求償,沒那麼絕望。受訪行家都呼籲,儘管《拍賣法》要訂立難以一蹴可幾,但不妨先導入《消費者保護法》給賣家「七天解除權」的冷靜期保障,至少讓買家別在拍賣場氣氛感染下衝動加價而後悔莫及,再一步步健全台灣拍賣市場與法源,充實華人文化底蘊。
幫陸學森擔保代償銀行1.5億 尹衍樑在美提64頁聲請狀曝光
關於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和Gogoro創辦人陸學森的金錢糾紛,根據《民報》掌握,厚達64頁的關鍵文件「跨境取證聲請狀」指出,時間必須先拉回至2017年,陸學森借款以每股0.7元超低價認股,6年後要求尹衍樑出面當保人,讓「認股貸款」演變成「債務遊戲四部曲」。今年元月底,尹衍樑動員律師團,向美國紐約法院遞交「跨境取證聲請狀」,不僅曝光陸學森透過美國公司Innovative Creations(簡稱Innovative)持有Gogoro的股票,更顯現尹對於誠信原則遭到踐踏後的震怒與跨境追查決心。2017年:陸學森開槓桿以每股0.7美元買GGR股票 根據聲請狀記載,這場風暴起源於陸學森出任Gogoro執行長的超優渥薪酬方案。2017年,Gogoro提供陸學森以549萬美元認購788.6萬股普通股,換算下來,陸學森以每股成本僅約0.7美元入手,對比11日GGR(Gogoro股票代號)收盤價4.11美元,簡直是「黃金入場券」。為了拿到這一籃子的GGR股票,陸學森未動用現金買股,利用全資持有的人頭公司Innovative,向兆豐銀行全額貸款,再質押GGR股票。尹衍樑在聲請狀證實:「當初陸以擔保品質押才取得貸款。」《民報》獨家掌握尹衍樑向美國提出查閱陸學森股票金流的「跨境取證聲請狀」。(圖/讀者提供)2023年:陸要求解除股票質押、改尹衍樑當保人2022年4月5日,Gogoro風光在美借殼上市時,有媒體踢爆,陸學森將手中原本持有的GGR股票,頻繁轉讓特定人,也就是他極為信任的女秘書粘文玲,當時粘持股數比陸學森高出16%、打趴Gogoro一級主管,讓內部員工霧裡看花,引發市場熱議。未料,陸學森在隔年向兆豐銀行提出要求,針對2017年的認股貸款,希望解除股票的質押狀態,改以「個人擔保」作為替代條件。尹衍樑坦言:「為了支持陸學森和Gogoro,我答應擔任其認股貸款的個人擔保人。」雙方分別在2023年5月和12月修訂貸款條款,正式移除鎖在銀行的股票抵押,改由尹衍樑和陸學森共同擔任該筆貸款的保證人。這項異動,陸學森擁有這筆股票的處分權,卻讓尹衍樑承擔了連帶責任。陸學森率Gogoro赴美上市後,因零組件陷染紅爭議下台,如今淪為金主討債對象。(圖/Gogoro提供)2025年:尹衍樑代償1.5億爛帳,從保人變債主聲請狀記載,這筆認股貸款在2025年9月30日到期,陸學森與Innovative卻雙雙違約。尹衍樑指出:「由於陸學森、Innovative未償還債務,2025年10月3日,我履行作為債務保證人的義務,向兆豐銀行償還所有剩餘的本金和利息,總計462萬美元。」尹隨後向兆豐取得「代位求償證明書」,正式從保人轉身成為陸學森的合法大債主。尹衍樑在元月底向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提出「跨境取證聲請狀」。(圖/翻設維基百科)2026年:在美兵分四路,查陸學森股票流向面對陸學森持續神隱、失聯,尹衍樑在2026年元月2日正式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告追債,並聲請假扣押。同時間,尹衍樑委託律師團向美國紐約法院發動跨海取證,並鎖定4家金融機構: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 & Co. LLC)E*Trade Securities LLCComputershare Inc.尹衍樑強調,已窮盡公開管道找不到陸學森,此刻必須以美國法律,查閱陸學森和Innovative名下所有資金流向、帳戶與股票轉讓紀錄,查出這筆認股貸款及其變現收益的去向。延伸閱讀獨家》Gogoro創辦人陸學森欠款失聯 尹衍樑跨海取證追償1.5億Gogoro電動機車銷售幾近砍半 研調機構:學三陽設計新車
醫美失敗全由健保買單!衛福部研擬改採代位求償
台大醫院一年接收3、4名醫美失敗後送案例,一些病患一送就是植物人,後續醫療全由健保買單。衛福部正進行內部討論,擬對後續醫療採取代位求償。專家分析,植物人的醫療成本相當高,存活3~5年以上,累計醫療費用可達150~300萬,甚至更多。醫美失敗造成全民負擔,確實不公,若是「非具專科訓練、非法場所、非合格藥材」造成的意外,應由加害端負全責。衛福部長石崇良9月曾透露,醫美診所若發生重大醫療事故,後續醫療費擬不給付,採代位求償。社保司代理司長陳真慧說,近年發生數起醫美致死,還有人裝了葉克膜,但現行《健保法》的代位求償範圍僅有公共安全事故、其他重大交通事故、公害或食品中毒,不包括醫美,未來須修法或研議其他方式來處理,正在內部進行討論。「醫美的現況是低門檻、高風險」。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分析,植物人在急性期,可能需住加護病房1~2個月,使用呼吸器、抗生素等,而慢性期的住院、護理之家,可能耗費多年,期間需要胃造口(PEG)、尿管及鼻胃管等。植物人若存活3~5年以上,累計醫療費用可達150~300萬元,甚至更高。醫美屬自費行為,是非必要醫療,風險應由診所負責,而非全民買單,衛福部可討論代位求償,但須謹慎設計。針對「非具專科訓練、非法場所、非合格藥材」造成的意外,洪子仁認為,應由加害端負全責。由於醫療有其不可避免的風險,若是合格的人用合法的藥物下發生,則採個案處理。與此同時,接到病患當下的急救,不能排除給付,對後續長期照護與復健,才啟動代位求償。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說,醫美有別於其他事故,不是集體受害,而是個人,且醫療風險和醫療疏失之間有模糊空間,代位求償需花時間釐清責任歸屬、蒐證等,耗費許多行政成本。如今高額、高風險的非必要醫療越來越多,只納醫美,可能會有針對性,需研議是否一併納入討論。
消滅「直美」亂象!衛福部硬起來 修法執行醫美手術條件
國內連續發生多起因醫美導致死亡的重大事件,衛福部部長石崇良今天宣布,最快今年年底起,未來執行醫美時,將分級、分風險加強管理,未來要執行針劑、雷射兩類較低風險的醫師,須完成2年PGY訓練、若要執行手術的醫師,須是「大外科」醫師。由於國內一直有「直美現象」,也就是各科醫學系畢業後還未完成訓練,就去當醫美診所,此舉等於宣示,將消滅「直美」。醫美行為大致可分針劑、光電雷射、手術三大類,現行法規沒有限制哪些科別醫師才能來當醫美手術醫師,也就是說任何科別的醫師,都能站在手術檯前,單獨為民眾執行醫美手術。也因此導致近年台灣醫美重大事件頻傳,除了去年底醫美麻醉「牛奶針」事件,導致一名49歲邱姓女子搶救不及宣告死亡,日前北部一名50歲男性為了做「陰莖增大手術」,竟不幸死亡。為了打擊醫美亂象,衛福部部長石崇良拿出魄力,今天(21日)宣布,將修改特管辦法,分三階段強化管理。首先是針對執行醫美的醫師資格認定,未來執行較低風險的針劑、雷射兩類,例如玻尿酸注射、雷射除斑,雖屬低風險,但仍具侵入性,曾出現失明等嚴重案例。未來規定執行醫師必須完成兩年PGY(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才能操作。其次是具有侵入性的手術,如隆乳、削骨等將限定「大外科」醫師,也就是取得外科專科訓練與證書的醫師才能執行,確保手術能力。若是超高風險手術,包括大範圍拉皮、抽脂達到一定的量以上,除外科資格外,還必須是特定專科或次專科醫師,如整形外科、頭頸部專科等才能操作。衛福部部長石崇良(圖/中國時報鄭郁蓁攝)新制上路後,因不會溯及既往,若診所醫師不符合新資格,必須通過醫策會的醫美品質認證,才能繼續營業。發生重大醫療事故時,地方衛生局須依《醫療法》第26條進行調查,限期要求改善,並強制診所每四年接受一次評鑑。此外,若醫師違反醫療法,經衛生局調查,處分停業、廢止執業執照超過3個月,或5年內累積3個月以上,醫師診所、姓名等資訊將公開揭露於平台,且訊息公布跟著「醫生證號」走,不怕醫師改名,讓民眾選擇時更透明。石崇良更強調,健保不再「埋單」,他表示,醫美並非必要醫療行為,過去因為發生醫美疏失造成需要進一步醫療時,都是健保負擔,未來若因醫美造成醫療費用,健保將依《健保法》第95條啟動代位求償,避免全民健保資源被濫用。前台大醫院院長吳明賢曾憂心,近年連台大醫學院畢業學生都出現「直美」現象,也就是醫學系學生一畢業,未經2年的PGY訓練,就直接到醫美診所,而憂心未來台灣醫療將面臨「看得到病卻救不了命」。石崇良直言,這次改革目標就是「消滅直美」,讓醫師在完整訓練後再投入醫美,不要再出現剛畢業就進場的情況,「連續出現多起死亡案例,證明改革已刻不容緩」,他表示,希望透過分級管理、資訊公開與品質把關,保障民眾安全。由於特管法屬於法規命令需預告「60天」,石崇良表示,目標最快「年底」公告實施,經2個月預告與意見整理後,有望明年初上路。
颱風造成嘉縣光電板受損廢棄「清運卻屢次延宕」 彭啓明下最後通牒了
丹娜絲颱風造成嘉義縣有33案場光電板嚴重受損,元昱公司屢次逾期未清除,累計已被開罰900萬元,其中新庄滯洪池光電場逾期未清,環境部長彭啓明29日下最後通牒,9月5日未完成清除將再開罰600萬元。彭啓明說,新庄場原定8月28日清除完,元昱公司提交清理計畫,要求展延至9月5日,經嘉義縣環保局與環境部專家審核獲准,如未改善即按次處分,將罰600萬元,而環境部將接手清理,並代位求償。嘉縣新庄滯洪池光電場已罰900萬元,環境部長彭啓明限9/5前清完。(圖/中國時報記者廖素慧攝)嘉縣環保局說,20日會同環境管理署複查新庄滯洪池案場,現場未完成改善遭重罰300萬,並通知限期8月28日前改善完成,元昱公司於22日提送災後廢棄物清除處理計畫申請改善期限展延至9月5日,經環保局審查確認內容符合廢棄物清理法各項要求,同意展延,並要求業者要在改善完成後提送改善報告,完整說明各項廢棄物去化流向。環保局長張輝川說,29日仍派員前往稽查,倘若元昱公司未於9月5日前完成新庄滯洪池光電案場改善,將按次處分,該局偕同環境部會持續督促業者清除,要求每日提報清理進度,並應符合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環境部長彭啓明與嘉義大學校長林翰謙簽署「生質物零廢循環研發示範中心」合作備忘錄。(圖/中國時報記者廖素慧攝)環境部長彭啓明與嘉義大學校長林翰謙簽署合作備忘錄,立委蔡易餘、王美惠、王正旭等人見證。(圖/中國時報記者廖素慧攝)環境部與嘉義大學29日簽署「生質物零廢循環研發示範中心」合作備忘錄,環境部彭啓明與嘉義大學校長林翰謙簽約,立委王美惠、蔡易餘、王正旭等人見證,象徵官學攜手推動雲嘉南地區農業資源循環與環境永續,為邁向淨零農業添新里程碑。
舞廳女酒醉毒駕奧迪撞死婦人 肇後IG飆罵三字經慘賠200萬
台南市1名花名「玲玲」的23歲魏姓女子,因酒後又施用K他命,於2023年8月23日清晨駕駛白色奧迪轎車時,不慎在安平區健康三街左轉府平路路口,撞上1名58歲正在晨運的孫姓婦人,當場將其撞飛,經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事後檢警調查發現,魏女當日凌晨5時半下班後,先在舞廳續攤至友人家中,飲用啤酒1瓶半及調酒1瓶,並吸食K他命,直至7點23分才開車上路;2分鐘後便因反應與判斷驟降,引發這起致命車禍。事故現場除了孫姓婦人慘遭撞擊外,魏女的車輛也波及1輛停靠路邊的計程車以及騎樓下的店面,在街頭留下嚴重毀損痕跡,酒測報告顯示,魏女當時酒精濃度高達0.57毫克,並驗出體內含有K他命成分,面對調查,她並未否認飲酒與施毒事實,且在抵達警局前還忙於拍攝IG限時動態,影片中除了展示受損車輛,還大聲飆罵三字經,事後引起網友公憤。隨著輿論壓力,魏女才在網路上發表公開道歉,並關閉社群帳號,在法律程序方面,孫姓婦人家屬先向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公司請領200萬元理賠;保險公司理賠後,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取得對肇事者魏女的代位求償權,遂向法院請求200萬零1080元的賠償。台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魏女對保險公司的求償全數表示同意,無異議最終法院也依其酒駕致死及侵權行為,判決魏女應賠償該筆金額,魏女可於判決後提出上訴,警方提醒民眾切勿存有「酒後再戒毒」的僥倖心態,且一旦釀成重大傷亡,肇事者不僅面臨刑事追訴,也將背負龐大民事賠償責任。
新化白骨案附帶民事求償 2凶嫌判賠死者父母524萬
26歲男子王澤濬與20多歲陳姓女網友分手2個多月後,因不滿陳女交往期間曾劈腿,2022年6月5日竟夥同友人王元平,將陳女從台中市騙到台南市新化山區毆打成傷後遺棄致死。一審依共同殺人罪判處2被告無期徒刑,檢方、被告均不服上訴,因2被告改口認罪並賠償家屬部分損失,二審各改判徒刑15年。至於家屬提起附帶民事求償,台南地院也判2人連帶給付死者父母共524萬餘元。陳女父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時,原本請求王澤濬、王元平2人連帶賠償陳父喪葬費、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共623萬餘元;連帶賠償陳母扶養費及精神慰撫623萬餘元。不過,法官考量,陳女父母於年屆65歲退休年齡後,除夫妻間互負扶養義務之外,還有2名子女應負扶養義務,因此陳女對父母退休年齡後的扶養義務為1/3。由於陳女父母於陳女死亡時約47歲,平均餘命約35.72年,則陳女父母可受扶養年數為17.72年。經以2021年國人平均月消費支出表,台中地區平均生活費每人每月為2萬4775元,以此酌定每年扶養費用為29萬7300元,並依霍夫曼式計算法扣除中間利息核計金額為384萬2775元;由於陳女應負扶養義務比例為1/3,陳女父母可請求賠償扶養費用為128萬0925元。至於陳女父母精神上所受煎熬,請求精神慰撫金各300萬元過高,應核減為各200萬元較為適當。此外,王澤濬已賠償2人100萬元;王元平已賠償2人50萬元,陳女父母已受賠償金額各為75萬元,依此計算陳父得請求賠償金額應為271萬餘元,陳母得請求賠償金額應為253萬餘元。至於陳女父母經台南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會決議給付各90萬元犯罪被害補償金,係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審查,為社會福利性質,不再向加害人代位求償,也無須於此件損害賠償範圍中扣除。
欠稅大戶追稅難!2024年總欠稅額逾895億 下半年僅追回2.85億
財政部每年7月都會公告個人欠稅1000萬以上、營利事業5000萬元以上「欠稅大戶」的名單,上榜戶都是大家常見的老面孔,但是因為資產已經轉移、隱匿,財政部從2010年中到2024年底將近15年,共計追回欠稅款245.19億元。財政部每年都會公布「欠稅大戶」的名單,以2024年公布的名單共計915件,金額約895.12億元。每年公告欠稅大戶大多是「熟面孔」,包含黃任中家族每年以33.7億元的欠稅款,年年穩居榜首,其子黃若谷因為2007年3月後所產生欠稅案,已經過了追稅期而不被公告,欠稅款高達19億元無法追回。2024年公告案件中,太子汽車創辦人許勝發之妻子,許鄭温温也積欠遺產稅5.2億元,被公告欠稅大戶,居個人前20大中排行第7名。財政部近期公布最新的追稅情形,2024年7月到12月底追回金額2.85億元。而就財政部這15年來追稅情形可分三段時期,追回金額呈現「遞減」,從2010年到2011年年追稅金額都可以突破20億元;2012年到2018年追稅款降至11億元到18多億元;而自2019年開始至今,每年追回都僅追回5到8億元,近2年到追回金額分別為5.91、5.43億元,去年半年追回2.85億元,累計追回245.19億元。財政部官員表示,每年公告的重大欠稅案件是較久之前的欠稅案,有些刻意欠稅者確實藉由移轉財產等方式,讓稽徵機關追稅困難。不過近年幾項措施,讓新增案、小額欠稅案可以更快追到稅、成效更好,避免進入「重大欠稅案件」公告,包含提早聲請假扣押,只要納稅義務者有隱匿或者移轉資產的跡象,稅捐稽徵機關可以在繳納通知書送達時,就可以向法院聲請假扣押,避免追稅者刻意隱匿或移轉資產,成為追稅破口。配合個人戶的薪資執行、債權的代位求償、公司如果於勞動部的退休金已經給付給員工後,若還有退休金餘額請求等手段。最高民事大法庭2022年裁定,保單可強制執行,現在金管會送立法院修法,界定可執行的範圍,可明確區分可執行與不可執行保單,避免欠稅戶透過保單躉繳轉移資產,對稽徵機關追稅相當有利。財政部表示,年代久遠、重大欠稅案件執行確實困難,每年徵起的案件也會愈來愈少,新追稅手段,將使得新增進入欠稅大戶的名單減少,因此未來「欠稅大戶」名單更易出現常見熟面孔。
狼師毛畯珅性侵幼童拍不雅片 北檢核發480萬性侵害補償金
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先前爆出狼師案,毛畯珅擔任托育人員時,利用職務之便性侵、猥褻多名幼童,一審遭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全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加重判處毛畯珅28年8月,並於日前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而北檢也已核發毛畯珅性侵案480萬元補償金。據了解,毛畯珅為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園長之子,並於民國110年9月退伍起至該園擔任教保員,在園內負責管理監視器、參與協助教學、照顧全園幼童之生活起居及於園內接送幼童之工作,另於午休時間兼任同址托嬰中心之托育人員。一審判決指出,被告明知於111年7月11日至112年7月10日期間,就讀該幼兒園之幼童6人(A童至F童)均未滿7歲,對於性自主能力及事物判斷能力均未成熟,且對於性事尚屬懵懂無知,並無同意或拒絕之性自主能力,竟仍分別犯下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性交、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猥褻等犯行,甚至偷拍兒童性影像。一審法官認為,被告家境及學識均良好,且具幼兒保育之專業知識背景,深知有幼童於學齡前身心發展健康之重要性,明知本案被害人均屬未滿7歲,並無同意或拒絕之性自主能力,竟為滿足自己之性欲,對各被害人為上開犯行,時間綿延達1年之久、被害人數眾多,犯罪情狀惡性重大,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加重刑期,改判毛畯珅28年8月,仍可上訴。另一方面,高院認為,毛畯珅除了有逃亡之虞,也有反覆犯罪的疑慮,且至今沒有表現出任何悔意,犯行情節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日前裁定被告自今年2月13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此外,自民國112年7月起實施的新版《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將犯罪被害補償金制度由代位求償改為社會補助,以加快審核流程。至今已有7名幼童家屬申請補償,北檢決議每案核發最高額的性侵害補償金40萬元,總計發放280萬元。據悉,毛畯珅性侵案目前共有12件申請,北檢已核發480萬元性侵害補償金。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不該僅是「禮遇」而是基本對待 王婉諭談「犯罪被害人權益保護法」
2016年3月,台灣曾發生震驚社會的「小燈泡事件」,3歲女童「小燈泡」隨母親前往西湖捷運站迎接家人,卻在途中遭思覺失調症患者王景玉持刀攻擊。在小燈泡遇害後,小燈泡母親王婉諭深感政府對「被害人」權益保障不足,部分機制甚至可能造成被害者的2度傷害,因此投身政壇,一手推動保障犯罪被害人的權益。2023年1月7號,立法院三讀通過《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法,不僅讓政府的介入協助成為受害者們的基本權益保障,也大幅簡化了各種補助補償金的申請、審議方式。王婉諭近日接受CTWANT的訪談時談起這段經歷,她指出其實過去當刑事案件發生時,在法庭上面只有審、檢、辯三方角色。審理就是法官,檢察官則是代表國家起訴被告,辯方則針對行為人來進行辯護。不可思議的是,她與丈夫在小燈泡案件中才理解到,即便是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屬,其實在這個結構裡是沒有位置的。被害人家屬只能透過請求與檢察官溝通,由他代表國家來處理這些事情。因此,她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曾指出,她與丈夫身為這起刑事案件最直接的當事人,然而在案件的偵查、訊問、鑑定乃至於最終上訴過程中,他們全都一無所知,猶如整起事件中的「邊緣人」,一切關於案件的進展消息都是透過媒體才得知,讓她倍感難過。王婉諭步出法庭後接受媒體採訪。(圖/報系資料照)「我覺得非常荒謬,明明受害者家屬應該是事件中受影響最深刻的人,但我們卻沒有任何的角色可以表達我們的意見。」王婉諭表示,雖然他們夫妻可以上法庭聆聽審判,還被告知「有話可以舉手發言」,然而她後來有機會接觸了更多被害人,才發現這是因為小燈泡案件全國矚目,「原來這些全是禮遇!」王婉諭事後更發現,在眾多的案件中,受害者與受害者的家屬們要面對重重壓力,比如要在激動的情緒下快速決定是否要解剖遺體、經濟狀況不佳卻要操辦後事、在孤立無援的狀況下面對陌生的法庭,或面對大批媒體追逐的壓力,事後還可能要面對長達數年的訴訟過程、長期的傷害復健或者心理創傷治療等。然而,王婉諭認為,對於被害人與家屬的保護,應該是政府的「責任」,而非一種「恩賜」,被害者或其家屬在法庭上表達意見的機會不該只是「禮遇」,而是每一個被害人基本應該要得到的對待。舉例來說,被害人在法庭活動中應該要有角色,監察機關應該在犯罪人被羈押、起訴、保釋、假釋的時候,第一時間通知被害人和被害人家屬,而不是只能過媒體瞭解進展。王婉諭直言,犯罪事件的發生不僅是被告本身的問題,往往也代表著制度有問題,國家應該在犯罪事件中須負擔一定責任,保障被害人得到的協助「基本權益」。在過去,國家雖設有「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但因沒有明確的責任歸屬,以至有逾半數的被害者與家屬直到事件結束多年,都不知道有這個單位存在,更遑論得到協助;且過去每個犯保協會分會僅有2、3名正職人員,協助能量相當有限。另外,政府認為「救濟被害人」並非國家的責任,因此是「代位求償」原則,代替受害者向被告討取補償金,倘若事後國家無法從被告處取得補償金,甚至會收回原先先行發給被害者的補償。修法後,制度進行了大幅度調整,首先是員警、檢方到法官,在案件進行的過程中就會去檢視被害者符不符合「被協助」條件,如果符合樣態時就應主動告知犯保協會,讓協會能盡早介入,提供被害者法律、心理、經濟上的援助。此外,過去犯保協會組成由監察機關兼任,在處理事件時往往帶著司法人員的冷靜與審視,可能帶給被害者二度傷害,「其實協助被害人的角色,與檢察官的訓練是完全不同的。協助被害人需要同理心,你需要瞭接這些人心理上需要的是什麼、生活上需要什麼。」因此,在王婉諭提出的修法條文中,調整了犯保協會體系的理事長、顧問群們,不再只有檢察系統的人,而是有更多不同領域的人,可以給予被害者需要生活上、心理上、乃至於法律上的協助。另外,過去審議補償金會議時,雖然會提供被害人未付金或是補償金,但是因為犯保協會的人員多是檢察官體系訓練出來,所以他會逐條詢問「你今天難過嗎?吃不吃得了飯?」,「你今天有多傷心?」、「你喪禮費用要這麼多嗎?」等冰冷又令被害人備感難堪的問題。王婉諭表示,她始終記得審議補償金會議上,她被問到「葬禮費用需要這麼高嗎?」的錯愕。圖為2016年小燈泡告別式的布置一角。(圖/報系資料照)修法後,費用審議制度將改成「定級定額」制,由執法單位依照相關規範處理,如死亡、重傷等皆明訂不同分級的給付金額,採簡易審查避免原本因詢問不同細項導致被害人受到二次傷害的問題,而簡化的審議程序,也會讓補償金的發放變得更快。不過,王婉諭同時指出,這次修法仍有未盡人意之處,接下來要關注的,是犯保協會的營運問題。目前全台大概有11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但是每個犯保協會大概只有2名左右的專職人員,資源相當吃緊。她在提出法案時,曾經希望政府能讓犯保協會的費用基金化,或是費用由國家協助,但是最終沒有爭取到,因此很擔心未來能不能順利營運下去。●衛生福利部致力於推動全國心理健康促進,提供心理衛生教育、宣導、心理諮詢、心理諮商及個案關懷訪視、社區支持資源連結等服務。➤全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查詢▸http://pse.is/58urj8➤更多心理健康促進資源▸https://pse.is/6k6lav
桃園南崁溪5天2度成大型「泡泡池」 自助洗車廠釀禍遭重罰
桃園市南崁溪國慶連假當天才發生河面漂浮大量白色泡沫,甚至吹到公園裡翻滾的汙染事件,豈料5天後汙染重演「泡泡河」,不分黨派議員都要求嚴懲,環保局追查發現是同一家自助洗車廠釀禍,除依水汙法告發,最重罰300萬元,也限期18日前改善完成。桃園市南崁溪5天內2度成泡泡池,環保局將開鍘自助洗車廠,最重罰300萬元。(環保局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藍營議員錢龍14日在環保局工作報告感謝稽查同仁於國慶假期執法沒有休假,獲悉南崁溪有泡沫汙染及黃泥水時,立刻找到源頭告發,但今早南崁溪泡沫汙染再現,感嘆業者就是無關痛癢,汙染仍舊頻傳,除要求嚴懲,也呼籲導入科技透過「AI環境汙染辨識系統」及早發現預警應變,維護市民健康。桃園市南崁溪5天內2度成泡泡池,環保局將開鍘自助洗車廠,最重罰300萬元。(環保局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藍營議員張碩芳也提到,國慶日南崁溪泡泡事件是因洗車場產生的泡沫廢水、營建工地開挖地下室產生大量黃泥水,汙染桃園大小檜溪鄰近的南崁溪,她感嘆南崁溪汙染屢見不鮮,督促環保局更積極管理及把關。無黨籍議員劉勝全則諷刺南崁溪已變成「泡泡溪」。綠營議員黃瓊慧也說,稽查才過4天就再發生汙染,質疑業者是否有限期改善?她提到,9月中環保局也稽查南崁溪旁的團膳業者,多次將含油汙廢水排放至溪中,染整廠經常排放廢氣、廢水,南崁溪沿線業者造成的汙染,環保局都有相關紀錄,呼籲環保局應依法列管,並安裝即時監控設備。桃園市南崁溪5天內2度成泡泡池,環保局將開鍘自助洗車廠,最重罰300萬元。(環保局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桃園市南崁溪5天內2度成泡泡池,環保局將開鍘自助洗車廠,最重罰300萬元。(環保局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環保局說,稽查發現涵洞匯流南崁溪處有產生泡沫,疑似附近有使用大量清潔劑清洗,循水路查視上游春日自助洗車場,稽查時營業中,會同業者查看,發現場內水塔浮球故障,導致水流溢出將場內地面的濃清潔劑帶出,逕流至道路側溝再流至下游南崁溪,釀成汙染,已依水汙法告發,通知限期改善至10月18日前完成,同時要求緊急應變派遣水車,先將南崁溪河畔泡沫抽除,避免汙染擴大。副市長蘇俊賓強調,清理汙染源是業者的法定義務,會要求業者負起責任,若是市府幫忙清理,也會代位求償,斥1周2次汙染太過頻繁,會緊盯業者改善。
飯店員工涉捲走80萬禮金!新人火大報警 花蓮遠雄悅來證實:已開除
1對新人指控,2人上月在花蓮遠雄悅來大飯店舉行婚宴,結束後付完100多萬元的訂席費用後,還剩下約80萬元的禮金,全數交給飯店經理保管,後來要取回款項時,對方不斷找藉口推託,只好請飯店直接開保險箱,不料裡面卻空空如也,氣得報警處理。對此,遠雄悅來飯店今(11日)稍早發聲明回應。該對新人近日在網路發文爆料,2人上月29日在花蓮遠雄悅來大飯店辦婚宴,「因為我們婚宴結束後,會在飯店住2天,飯店經理跟我們說『房間保險箱太小,怕放不下,幫我們收到飯店的財管室金庫裡』。我們結完訂席費用100多萬,還有剩將近80萬的禮金」。當事人表示,退房當天剛好碰上山陀兒颱風假,經理聲稱財管放假,要等恢復上班才能拿回款項,「結果就一連串推託到現在,到現在已經10幾天了。我們到飯店,要求他們打開保險櫃。他們才說他是鎖在他自己的置物櫃裡,我們請飯店想辦法打開,結果裡面什麼都沒有!」事後新人報警處理,警方正在偵辦中。針對網友指控未領回禮金一事,遠雄悅來大飯店今日回應,飯店將採代位求償方式,先行墊付婚宴款項予當事人,不會使消費者權益受損。遠雄悅來指出,本公司無代管禮金之服務,本案該名鄧姓員工實屬個人非法行為,已於2024年10月09日即日開除,並提出相關法律責任以予求償。遠雄悅來大飯店強調,此事件對於飯店營運及住客權益並無影響,且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本公司將秉持「勿枉勿縱、絕不護短」的原則,積極配合相關調查工作。
高雄氣爆第二波宣判市府疏失負8成責 榮化、華運連帶賠償金降為1110萬元
10年前高雄氣爆事件由高市府代位求償,分6案控告中油、榮化、華運索賠,其中2案日前二審宣判,認定市府有管理疏失,應負8成責任,重新計算損害數額,榮化、華運僅需賠償2847萬餘元,可上訴。17日高分院進行第二波宣判,榮化和華運連帶賠償金額從3869萬改為1110萬元。可上訴。高雄氣爆將滿10周年,高雄市政府位受災戶辦理「代位求償」計畫,分6案向榮化、華運及中油公司求償,高雄市府主張,發生爆炸的4吋管線為李長榮化工所有,並由中油負責設置,案發當天榮化與華運倉儲輸送氣體時,出現異常情形,榮化、華運卻未檢出管線破洞。另外,晚上氣體外洩,中油也未提供管線位置等資訊,認為中油、榮化、華運等3家公司,應負連帶賠償。其中2案高雄法院審理時,認定高市府則要負起4成過失,計算求償數額後榮化、華運應連帶共賠償市府7900多萬元,中油則無過失免賠,案件上訴二審10日宣判逆轉,認定高雄市府應負8成過失責任,改獲賠2847萬元。高市府及榮化均喊上訴。高雄高分院17日再進行第二波宣判,同樣認為高市府過失責任由4成改為約8成左右,榮化和華運連帶賠償金額從原審3869萬縮減為1110萬元,中油沒有過失。均可上訴。
高雄氣爆求償二審出爐!市府責任比例變8成 僅獲賠2600萬加利息
高雄2014年7月31日發生大規模氣爆,造成32人死亡、321人受傷。3140位受災者在簽署債權讓與契約後,由市府分6大案提起代位求償訴訟。就在氣爆屆滿10年前夕,高雄高分院今(10日)就6大案的其中1件宣判,認定中油無責、榮化與華運應連帶賠償市府2600萬餘元及法定利息,市府責任比例8成。高市府表示,103年7月31日高雄發生石化氣爆,造成嚴重傷害,市府在第一時間除了展開各項重建工作外,並依民法債權讓與之規定,提出代位求償計畫,讓受災者即早脫離訴訟、專心重建家園;而3140位受災者在簽署債權讓與契約後,由市府分6大案提起代位求償訴訟迄今,歷時逾9年尚未確定,顯示本計畫有效避免民眾直接面對冗長訴訟之苦。就在氣爆屆滿10年前夕,高雄高分院今日就6大案的其中1件宣判,認定中油無責、榮化與華運應連帶賠償市府新臺幣2千6百萬餘元及法定利息,市府責任比例8成。高市府固然尊重司法判決,但對於法院未能公平追究肇事責任、釐清肇事原因仍深表遺憾。高市府指出,本案二審法院仍然認定中油無責,但中油於79年假借申請埋設「輸油管線」名義,實際上卻是石化料輸送管,80年4月完工後一天沒用就交給福聚公司(後被榮化併購),私自將油管變成具危險性的石化管線;況且中油本身也是這個Y型管線的使用者,長期用以輸送石化料,只是氣爆當天恰巧輪由華運、榮化輸送及接收丙烯而已,因此中油縱使不是管線所有人,也應該是使用人,自然也應對該管線負有巡檢維護義務,但這部分法院顯然未加審酌。至於市府負擔責任比例仍為過重,推測二審判決認事用法仍是以20年前設置箱涵時將管線包覆為基礎,但未審酌許多事實已切斷箱涵施工與氣爆間的因果關係,並且忽略責任歸咎上,更應著重在追究中油、榮化及華運因大量利用該管線輸送丙烯營運獲得龐大利益,卻長達4,626天未進行任何管線維護、管理及檢測的事實,以致該管線淪為「孤兒管線」乏人問津,更遑論該管線使用者有能力及時發現管線變薄、鏽蝕,進而汰換管線;況且榮化及華運於氣爆當天確有反覆不當加壓之行為,才是氣爆發生之主要原因,對此判決市府表達深切遺憾。高市府強調,相關單位將於6大案陸續收到二審判決書後,對完整判決內容進行研議,分析是否有判決不備理由、理由矛盾之處,及就得據為有利之法律上理由,依法於上訴第三審予以主張,讓整體事件的責任歸屬更為明確。至於受災者已取得救助金,本案判決金額並不影響受災者權益,市府重申,一定會堅守多退少不補原則,亦即若判決賠償金額變少,受災者已領之補償金額不用退還,若判賠償金額增加,市府會予以補足,故受災者不用擔心權益受損。
打詐專法納「窩裡反」條款 立委籲設高額破案獎金
立法委員蔡易餘、莊瑞雄、王美惠、陳冠廷及吳沛憶19日舉辦「司法應設置檢舉詐騙獎金及代位求償制度」記者會,呼籲打詐專法應納入「窩裡反」條款,設置檢舉破案獎金,並由政府代位被害人訴訟取得執行名義,由政府單位擔任公益訴訟人。 蔡易餘表示,現在詐騙集團多是使用跳板的形式,雖然人在國內或其他地方,但因為IP註冊在第三國、第三地,少了司法互助關係導致無法成功溯源,是科技上目前的障礙。建議行政院正在研擬的打詐專法應設置高額的檢舉獎金,透過高額獎金讓內部組織分化,瓦解內部結構才是打詐能夠成功的方式。檢舉獎金係因與檢舉查獲金額連動而有道德風險,法務部仍可透過編列預算方式避免,「窩裡反條款」仍要有獎金制度,才有足夠誘因策反詐騙基層。蔡易餘說,政府要站在被害人的角度,民眾被詐騙後面對應訊、開庭等陌生法律程序,已沒有精神及能力提起民事訴訟,但唯有勝訴取得債權憑證後,未來加害人名下有財產,民眾才能追討回被詐騙的財產。被詐騙沒有立即提起民事訴訟,民眾也面臨罹於時效,未來無法向加害人追討的問題。莊瑞雄說,政府積極打詐,除了將打詐工作提升到院層級,也藉由整合公私資源及修法來遏止詐欺判罪。目前多縣市有制定獎勵查察詐騙案件辦法,期望政院後續打詐專法能將檢舉破案獎金制度入法,並參照金管會檢舉金融違法案件,依違法程度設計獎金階距。莊瑞雄表示,目前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人頭門號亂象也頒訂多項措施,建議政院可參考日本的「手機非法使用防止法」,若警方發現有手機門號可能涉及詐欺或恐嚇取財罪,可要求電信業者對契約對象進行確認,並有相關停止通話的公權力,藉此強化第一線警察端於犯罪預防及嚇阻功能,降低詐騙發生率以保障公眾財產安全。陳冠廷說,打詐最主要訴求三點:找得到人、扣得到錢、擋得了詐。透過高額獎金吸引詐騙集團底層的車手、青少年提供資訊,分化集團組織犯罪;透過名下財產追溯請求權延長,扣住詐騙集團的不當得利;並使用持續使用公權力控管、阻斷非法使用的電信門號、簡訊。王美惠認為,她經常接獲民眾陳情表示自己受騙、錢財卻要不回。法務部在去年7月1日推動「檢察機關電信網路詐欺案件罪贓返還作業計劃」,直至今年2月底為止,歸還被害人統計金額有11億2,008萬元,然同樣時間,國人全般詐欺財損金額就高達75億8975萬元,突顯相關打詐、偵查之措施似無達到行政單位預期之效果。王美惠呼籲,政府應有更具體的作為,也盼內政部儘速將打詐專法送至立法院審議,避免更多國人受騙上當。吳沛憶表示,很多跨境犯罪使用虛擬貨幣。但虛擬貨幣的金流並不是無法追蹤,在黃子佼案中就有業界平台自發性的提出金流追蹤報告。相關查緝技術請執法部門要盡速掌握,同時政府也要業界建立合作,讓詐騙集團無所遁形。
2千萬勞斯萊斯遭追撞!車主豪爽喊「不求償」 達人揭真相
昨(9)日午間在國道一號台南大灣南下段發生一起車禍,要價2088萬的勞斯萊斯魅影遭後方大貨車追撞,從照片中可見車尾全毀,維修費恐達400至500萬元。不過駕駛卻說不會求償,全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即可;對此,達人就透露背後真相。魅影車尾全毀,估計維修費用高達400至500萬。(圖/翻攝臉書/翻轉國道交通違規)國道一號台南大灣南下段9日發生一起車禍,只見大貨車追撞上一輛要價2088萬元的勞斯萊斯魅影,車尾全毀,維修費恐要400至500萬元。對此,粉專「翻轉國道交通違規」在臉書發文分析背後實情。貼文內容寫道,希望大車保額夠高,否則真的要GG,「提前實現另類財富自由,一夜致『負』」,還不忘酸交通部長王國材「部長說要保障職業駕駛的工作權益喔,大家要聽部長的話,不要過度苛責職業駕駛喔(喔耶)」。雖然勞斯萊斯車主事後表示不會向肇事者求償,車禍一切事項交由保險公司處理,「聽起來好像很大器,但這根本就是話術啊!」因為車輛維修後,由保險公司支付維修費用,保險公司再向肇事者求償,這就叫做「代位求償」。不過,肇事的大貨車車主仍會收到索賠單,另外汽車達人連紹辰則表示,超額保險上限有1000萬,貨車若有保險,仍足夠支付理賠金。
被誤認全聯創辦人林敏雄!2千萬勞斯萊斯租來的 驚人維修費曝光
國道一號台南大灣路段於9日發生一起追撞車禍,有輛貨車從後方追撞前方白色勞斯萊斯,更烏龍外傳,2088萬勞斯萊斯駕駛為全聯創辦人林敏雄,不過全聯隨即發聲明否認,國道警方則澄清「魅影」駕駛為60歲鄭姓男子,勞斯萊斯則為租賃車。此外,還有修車廠老闆粗估,維修費恐上看3、400萬元。該起事故發生於9日上午11時20分,國道第四公路警察大隊表示,1輛由26歲陳男駕駛的自小客貨車,在行經國1南向323.1公里處時,突從外側車道變換至減速車道,導致後方37歲大貨車王姓駕駛及駕駛租賃小客車的60歲鄭男疑似因為未保持安全距離撞上,造成3車連環車禍,所幸無人受傷。隨後,租賃車駕駛鄭男下車打電話聯繫事情,有路過民眾更拍照上網,誤認是全聯創辦人林敏雄。對此,全聯則發聲明指出,關於媒體報導「國道1號貨車撞千萬勞斯萊斯,車主疑似為全聯董事長一事」,此消息為烏龍認錯人事件,請外界停止散播不實訊息,本公司特此澄清。有修車廠老闆看到車禍現場的照片後,表示勞斯萊斯被追尾凹陷,粗估維修費恐怕高達3、400萬元,且大貨車保「超額責任險」的機率不高,恐怕會面臨高額賠償。隨後,知名粉專《翻轉國道交通違規》也曝光這起車禍的後續進度,車主說不會向肇事者求償,一切交由保險公司處理,讓小編不禁直呼,「聽起來好像很大器,但這根本就是話術啊!車輛維修後,由保險公司支付維修費用,保險公司再向肇事者求償,這叫代位求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