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利益
」 柯文哲 卓榮泰 不副署 行政院 立法院
周玉蔻炒新聞「助長假訊息流竄」 高院判她入獄關鍵曝光
節目主持人周玉蔻爆料台北市長蔣萬安父親蔣孝嚴與前中國小姐張淑娟在晶華酒店滾床單,今天二審宣判9個月有期徒刑,高等法院指出,一審判刑1年半「明顯偏離行情」並不公平,因此撤銷原判決,但考量周玉蔻是本案主導者,案發前連日鋪哏、案發後明知張淑娟要提告仍不罷手,身為資深媒體從業人員卻未善盡查證義務、助長假訊息流竄,「本不應科以得易科罰金之刑」改判9月,周玉蔻若不上訴,勢必得入獄服刑。依據二審判決,2022年9月間,周玉蔻在民視「辣新聞152」節目公開張淑娟個人資料,指涉張淑娟是蔣孝嚴婚外情緋聞案女主角、逼迫蔣孝嚴離婚、利用特權任職華航1個月就飛國際線,蔡玉真則以來賓身分附和周玉蔻,兩人涉犯非法利用個資及誹謗罪,這些言論無關公共利益,不具有公益辯論價值,而且張淑娟淡出公眾視野已久,無從及時澄清,周玉蔻、蔡玉真的言行導致張淑娟名譽及隱私受到重大損害,甚至罹患創傷後壓力疾患、焦慮適應等症狀。高院並不認同台北地院對周玉蔻與蔡玉真都判1年半,因為蔡玉真並非主導者,也沒有非法利用張淑娟個資,刑度不應該跟周玉蔻一樣,而且蔡玉真認錯有悔意,已不再從事媒體業,所以撤銷原判改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二審合議庭對周玉蔻說重話,她身為資深媒體從業人員,具有相當社會影響力,本應善盡查證義務,竟為炒作新聞,利用部分客觀事實,夾雜不實或未經合理查證的內容,以時間錯置、資訊拼湊及扭曲脈絡的方式形成特定敘事,使不實或真偽不明的訊息具有相當真實的外觀,透過電子傳媒及社群平台迅速廣泛散布,助長假訊息流竄,侵蝕自由言論市場的事實根基。高院法官批評周玉蔻是本案發動者、主導者,在本案發生前逐日在節目中鋪哏、預告,逐步鎖定張淑娟,得知張淑娟表示提告後仍不罷手,不應量處可易科罰金的刑度,而且周玉蔻有誹謗前科,仍未謹守職業分際,犯後又否認犯行,難以認定她有悔意,因此判刑9個月。
花錢買電影票被迫先看廣告22分鐘!男氣炸提告 業者遭判賠又罰款
印度海德拉巴一家電影院因在午夜場電影前,播映長達22分鐘的商業廣告與預告片,導致電影延後開演,造成當晚觀影的一名33歲男子凌晨3時才回到家,他憤而對電影院提告。地方消費者糾紛調解委員會於近日做出裁決,判定業者構成不正當貿易行為與服務瑕疵,須支付總計75000盧比(約新台幣28500元)的罰款與賠償金。根據外媒《新德里電視台》報導,這起消費糾紛發生於2025年6月20日,海德拉巴一名33歲男子去當地一間電影院,購買當晚10時35分場次的電影票;豈料,男子與朋友於10時30分進場後,影廳卻持續播放商業廣告與電影預告直至10時52分才正式播放電影。電影院此舉導致男子與朋友的行程被影響,返家時間比預期延遲約1個小時,憤而向當地消費者糾紛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訴。電影院業者在審理期間辯稱,播放廣告、宣導影片及預告片屬於正常商業營運範疇,且宣導內容具備公共利益性質。然而,消費者糾紛調解委員會援引政府相關規範指明,公益宣導片播映時間限於2分鐘內;本案延誤主因是業者為商業利益大量播映商業廣告,因此不採信電影院業者的辯詞。最終海德拉巴地方消費者糾紛調解委員會裁定,電影院業者須向申訴人支付20000盧比(約新台幣7600元)的精神賠償金,以及5000盧比(約新台幣1900元)的訴訟費用。此外,為防止業者再次出現類似違規行徑,委員會另要求業者須繳納50000盧比(約新台幣19000元)的懲罰性賠償金至地區消費者福利基金;裁決強調,電影院不得以商業利益為由無故拖延電影開演時間,以保障廣大觀影民眾的消費權益。
芝琳是你?吃完消夜「整桌人毒品檢測陽性」 真相曝光全嚇壞
中國湖南發生一起離譜的食安案件!一名李姓男子與親友在一家餐廳吃完燒烤、滷味消夜後,沒想到同行多人竟全部驗出「嗎啡陽性」,起初還以為是檢測出錯,然而,多次複檢後結果卻完全沒有改變。警方循線調查發現問題出在「飲食」,據了解,店家為讓餐點更加美味、增加營收,涉嫌在滷味及燒烤調味料中偷偷添加罌粟等毒物。根據新化縣人民檢察院公布的案件內容,2025年8月28日凌晨李男與親友前往張姓男子經營的餐廳用餐,一行人當天並未接觸或吸食毒品,除了李男過去曾有吸毒紀錄、目前已戒毒外,其餘同行者都沒有涉毒紀錄。李男餐後前往公家單位接受例行性毒品檢測時,沒想到不只自己被驗出嗎啡陽性,就連同行親友也全部中招,眾人原本懷疑是檢測試紙出包,但經過多次複檢,結果仍呈陽性。相關人員進一步追查眾人當天的共同接觸史後,將矛頭指向飲食方面,李男等人隨即報警。警方獲報後前往店內搜索,查扣食品原料、滷汁及燒烤調味粉等物品送驗,結果在滷汁和調味粉中均驗出嗎啡、罌粟鹼等禁止添加於食品的成分。調查指出張男坦承為提升餐點風味、增加營收,從2025年7月起便在滷味、燒烤製作過程中私自添加罌粟等違法添加物,直到8月28日遭查獲為止,相關食品累計銷售金額達人民幣2500元(約新台幣1萬2千元)。案發後張男向李男等人道歉並支付民事賠償,由於張男在營業期間還曾將相關食品販售給其他不特定的消費者,受影響的公共利益並未因個別和解獲得補償,因此檢方另外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新化縣人民法院今年3月23日依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同時要求他支付銷售金額10倍、共人民幣2.5萬元(約新台幣12萬元)的公益懲罰性賠償金,並須在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公開刊登道歉聲明。◎《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擋土牆工程變非法掩埋場!林男勾結7公司埋8萬噸廢棄物 21人遭起訴追繳6億
林姓工程行負責人涉嫌利用承攬雲林莿桐一處檔土牆工程之便,勾結7家環保公司,從雲林、嘉義、台南及彰化等地載來廢棄混凝土、玻璃纖維、塑膠混合物等垃圾,回填、堆置大美段6筆土地,2年間累積逾4.3萬立方公尺、最高估達8.6萬公噸。雲林地檢署16日偵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林男等21人及7家公司,並追繳不法所得逾6億元。檢方調查,林男(51歲)於2022年5月承攬莿桐鄉大美段6筆土地的擋土牆工程,明知土地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任意提供堆置廢棄物,自己也未取得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卻疑將工程當成掩護,找上多家環保公司合作,把原應妥善處理的事業廢棄物陸續送進工地。檢方指出,林男除找來7家環保公司負責人,還串聯卡車司機等人,從不同縣市載運廢棄物進場,再以回填工程為名,將大量垃圾掩埋、堆置於土地內。從2022年5月一路到2024年5月,非法回填、堆置行為持續近2年。這群人埋進土地的東西相當龐雜,包括土木、建築廢棄物、廢棄混凝土塊、廢玻璃纖維及廢塑膠混合物等,經調查估算,體積達4萬3025.15立方公尺;若以不同物質重量換算,總量約3萬4420公噸至8萬6050公噸。雲林縣環保局於2024年6月前往現場採樣檢測,確認回填、堆置的事業廢棄物已造成原生環境不利改變,具有污染環境情形,檢方因此認定林男等人並非單純違規堆置,而是以未經許可方式長期大量清除、處理及回填事業廢棄物。至於不法利益,檢方以雲林縣環保局2024年度一般事業廢棄物緊急清除處理計畫得標價格,每公噸1萬8000元估算,依最低重量3萬4420公噸計算,處理費就高達6億1956萬元,因此認定林男提供土地供7家公司堆置廢棄物所涉不法所得逾6億元,將依法追繳。檢方認為,林男等人長期、大量將事業廢棄物回填、堆置於土地,不僅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更造成環境污染,嚴重危害公共利益,偵結後依《廢棄物清理法》起訴21人及7家法人,並建請法院對林男從重量處有期徒刑3年以上,其餘被告也請法院從重量刑。
王正旭攜手醫師公會全聯會 研議醫療資訊應用、AI沙盒法制化
立法委員王正旭國會辦公室與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今(16)日於立法院舉辦「醫療資訊治理與人工智慧應用之現況與未來」公聽會。王正旭表示,臺灣具備醫療專業、健保資料與資通訊產業優勢,應釐清資料取得、臨床驗證、責任歸屬及監督規則,為醫療人工智慧建立可遵循的發展路徑,讓創新成果轉化為病人照護與全民健康的實際助益。王正旭指出,《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已於今年8月施行,但健保資料以外的癌症登記、篩檢、死因統計及醫院病歷等資料,其研究利用與跨資料庫串聯的法源、程序及權責,仍須逐一釐清;具研究價值的資料是否因保存期限屆至而流失,也應盤點。今年公布的《人工智慧基本法》也帶來法規檢討契機,醫療領域應及早盤點從研發到臨床應用的制度需求,包括健保支付、醫材審查與醫療人員使用 AI 的責任。研究主持人、陽明交通大學醫務管理研究所劉汗曦博士,以「說不清、拿不到、不能用」概括資料利用面臨的障礙:研究者不易掌握資料所在,資料持有者面對不明確的使用規則與責任,也難以放心提供。中華民國開發性製藥研究協會(IRPMA)提交的簡報同樣指出,資料查找、格式串聯及申請程序的可預期性,會影響 AI 訓練、驗證及後續監測。劉汗曦說明,研究團隊受全聯會智庫委託,正在研議《醫療資訊治理與醫療人工智慧創新實驗條例》草案,以「可信任的資料利用、可利用的醫療資料、可監管的沙盒機制」為方向。首先,在安全處理環境中分析資料,原始資料不離開受控環境,並建立獨立監督、公開登錄、責任保險與補償機制;產業利用的利益也應回饋資料來源社群與醫療公益,讓民眾知道資料如何被使用,利益如何回到社會。其次,研議醫療資料去識別化標準及資料信託等管理機制,協助資料持有者依明確程序提供利用。對死亡者資料,研究主張尊重生前意思,生前明示反對者不得利用;未表明意思者,則須設計家屬異議程序,對遺傳、精神疾病等敏感資料加強審查,兼顧公益研究與家屬權益。第三,透過有範圍、有期限及持續監督的創新實驗,驗證新技術與治理方式。劉汗曦以駕訓班比喻沙盒:「在受控環境裡,用更多監督換取練習的空間。」安全處理環境如同訓練場地,獨立監督如同教練,實驗結束後則須經評估,才能銜接正式法規與常規應用;過程中也須保留損害救濟與責任追究。既有沙盒經驗亦列入討論。金管會書面報告顯示,截至今年7月底,金融創新實驗核准10件,其中5件落地營運;另供金融機構申請的「業務試辦」核准130件。王正旭強調,醫療沙盒的設計,須一併考量申請程序及實驗完成後的法規銜接,才能讓驗證成果進入常規制度。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在書面報告中指出,個資保護與合理利用可以並行,現行金融及無人載具沙盒均未豁免個資法關於蒐集、處理與利用的規定,並建議未來醫療沙盒透過會商或審查程序徵詢個資會意見。王正旭表示,獨立監督、當事人對資料利用的控制,以及明確的法律依據,都應成為制度設計的必要規格。本次研究以世界醫師會(WMA)《台北宣言》的健康資料庫與生物資料庫倫理原則為重要基礎。宣言於2016年在臺北修訂通過,目前正因應人工智慧等新興科技應用而進行新一輪修訂,本週且正於挪威首府奧斯陸召開專家會議。王正旭表示,臺灣具備醫療、科技與民主法治經驗,透過全聯會參與國際醫療倫理規範的討論,也應將病人權益、公共利益及可信賴治理落實於國內法制。王正旭強調,本次公聽會屬於立法前置意見徵詢,尚非辦公室正式提案;後續將彙整各界意見,評估適切的制度方案。面對高齡化與醫療人力壓力,醫療 AI 的發展應以提升照護品質、減輕第一線負擔與促進健康公平為目標,使資料利用的成果能回應不同族群的健康需求。
卓榮泰「少林足球守門員」說挨批 游淑慧:看準藍白不敢倒閣才變本加厲
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以電影《少林足球》的「守門員」形容自己,談及8度不副署法案時強調都是「被動而為」,引發政治攻防。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8日批評,行政、立法兩院除了相互監督,更應彼此合作,但卓榮泰的說法卻像是將立法院視為競爭對手。她更直言,卓榮泰就是「看準國民黨、藍白不敢倒閣」,才會在不副署問題上愈來愈強硬。游淑慧8日在政論節目中表示,依照我國憲政體制,行政院與立法院固然具有相互制衡、監督的關係,但國家政策及法案推動同樣需要兩院合作。然而從卓榮泰近期談話來看,她認為行政院似乎已把立法院定位成必須對抗的對手。針對卓榮泰以「少林足球守門員」自喻,游淑慧表示,守門員的工作就是把對方射來的球擋下,因此這個比喻容易讓人解讀成,立法院送來的每一顆球,行政院都準備擋住。她質疑,如果依照這樣的邏輯,難道立法院通過的法案、審查的預算,行政部門都要想辦法阻擋或不執行?行政與立法原本應該是在制衡中尋求合作,而不是演變成「你輸我贏」的競爭關係。游淑慧認為,即使行政、立法兩院政治立場不同,也不代表雙方必須全面對抗。她批評,目前朝野政治衝突已進一步延伸至憲政機關互動,反問「行政跟立法一定要搞成這樣嗎?」談到卓榮泰多次不副署,游淑慧則認為,關鍵之一在於行政院判斷在野黨不敢真正發動倒閣。她直言,卓榮泰就是「看準國民黨、藍白不敢倒閣」,因此不副署的作法才開始「變本加厲」。游淑慧指出,如果在野黨始終不採取倒閣等更強烈的憲政手段,行政院自然認為內閣不會因此面臨實質政治壓力,也可能讓行政、立法之間的衝突持續升高。卓榮泰日前則表示,行政院面對8項不副署法案都是「被動而為」,並以《少林足球》守門員形容自身角色,稱即使「球一直往身上打」,仍有必要把關制度及公共利益。如今這項比喻也成為朝野攻防的新焦點。
36隻名貓慘遭安樂死! 廈門走私闖澎湖再揪3共犯判刑
震驚全台的澎湖36隻品種貓走私案再有最新判決,這批包括布偶貓、緬因貓、阿比西尼亞貓等名貴品種的貓隻,去年3月遭人從中國大陸廈門走私至澎湖,原本企圖利用貨輪夾帶前往台灣本島,最終遭安檢人員識破。澎湖地方法院日前審理後,認定貓舍負責人孫長鳴、友人許豐隆及李瑞林共同參與走私,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1年2月及1年,並沒收涉案寵物籠、紙箱及手機。判決指出,本案出資人吳志豪已於今年7月2日先遭法院判刑。吳男出資80萬元向中國大陸購買36隻品種貓,不僅負責聯繫貨源,也參與安排走私事宜,遭判處有期徒刑1年,法院並認為其犯罪情節及對公共利益造成的危害並非輕微,因此未給予緩刑。這批遭走私的36隻貓來頭不小,包括18隻布偶貓、10隻緬因貓,另外還有阿比西尼亞貓、曼赤肯貓、英國長毛貓及賽爾凱克貓等品種,完稅價格合計達67萬6692元。由於原產地為中國大陸,且價值超過10萬元,依法屬於公告管制進口物品。案情顯示,去年3月1日晚間,有人先將36隻貓運抵澎湖湖西鄉青螺沙灘,孫長鳴隨後聯繫許豐隆,再由李瑞林開車前往接運,將貓隻送至許男住處車庫藏放,孫男則負責照顧貓隻,等待機會將牠們送往台灣本島,到了3月5日上午,許豐隆聯繫熟識船員,打算以「寄送海產」為由規避正常託運程序,將裝箱的36隻貓偷偷搬上貨輪,準備運往嘉義布袋。沒想到尖山安檢所人員察覺貨物有異,當場阻止出運,走私計畫因此破局,隔日警方持搜索票前往查緝,當場查獲36隻品種貓及相關物品。法院審理認為,孫長鳴不僅曾與出資人及中國大陸業者聯繫,還曾前往金門、廈門參觀貓場、討論相關走私事宜,並負責規劃貓隻抵達澎湖後的藏放及運送,是案件中的核心角色,因此判刑1年6月;許豐隆提供車庫藏放貓隻,又負責聯繫運送,遭判1年2月;李瑞林主要依指示開車接運,涉案程度相對較低,判刑1年。不過,這36隻名貴品種貓最終仍未能存活。由於全數未經合法檢疫,考量可能夾帶狂犬病等疫病、衝擊國內動物防疫與生態安全,農業部防檢疫單位已依法將36隻貓全數安樂死並焚化。法院也指出,走私活體動物不僅可能造成重大防疫風險,也會破壞合法寵物業者的公平競爭,由於貓隻並未實際流入市場,且已遭依法處置,因此未再宣告沒收,全案目前仍非最終定讞,相關被告可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提起上訴。
卓榮泰自比《少林足球》守門員 賴士葆轟「不用臭美」:政務官憑什麼對抗國會民意
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以電影《少林足球》「守門員」形容自己面對立法院通過法案的處境,表示行政院至今8度不副署都是被動把關。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8)日對此開砲,直言卓榮泰「不用臭美自己是守門員」,並質疑行政院長屬總統任命的政務官,沒有直接選舉的民意基礎,憑什麼對抗民選立委。卓榮泰昨(7)日出席「第23屆機關檔案管理金檔獎暨金質獎頒獎典禮」時表示,行政院面對8項不副署法案,都是基於制度及公共利益考量被動因應。其中包括避免黨政軍等政治力量介入媒體,以及對涉及立委助理費相關修法提出質疑,即使因此得罪不少人,仍必須扮演把關角色。卓榮泰並以《少林足球》形容目前處境,表示一旦成為「守門員」,就像電影情節一樣,「球一直往身上打」,但行政院仍有責任守住應有的制度防線。對此,賴士葆批評,卓榮泰是由總統賴清德任命的政務官,本身並非透過直接選舉取得職位,卻以不副署方式對抗立法院通過的法案。他反問,「怎會有閣揆對抗全國上千萬人選出來的立委?」並直言卓榮泰不必將自己形容成守門員。賴士葆進一步主張,憲政制度中的副署權是用來制衡總統權力,而非行政院用以對抗立法權。他批評卓榮泰目前的作法是在擴張行政權,甚至以「粗暴到接近獨裁」形容,認為行政院不應藉由不副署架空國會表決結果。針對卓榮泰以維護媒體自主、防止黨政軍介入作為部分法案不副署的理由,賴士葆也不認同。他反批民進黨執政後早已實質介入媒體及校園,並以「把媒體搞得綠油油」形容,質疑行政院以防止政治力量介入媒體作為拒絕副署的理由缺乏說服力。相關說法屬賴士葆對執政黨的政治批評。隨著行政院不副署法案累計達8案,朝野攻防也從個別法案內容進一步延伸至行政、立法兩權之間的權力界線。卓榮泰強調自己是在被動「守門」,在野黨則持續質疑不副署是否已成為行政部門對抗國會多數的新手段。
8法案拒副署「得罪很多人」 卓榮泰自比《少林足球》守門員:球一直往身上打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7)日出席金檔獎暨金質獎頒獎典禮,談到行政院對立法院通過的部分法案採取不副署立場。他表示,不副署是基於維護制度及公共利益的考量,行政院是在被動情況下扮演「守門員」。面對目前8項不副署法案,他更以電影《少林足球》形容,「球一直往身上打」,即使因此得罪許多人,仍有必要把關。卓榮泰指出,立法院今年3月4日、8月17日及8月24日,陸續針對《衛星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及《廣播電視法》進行修正,其中涉及黨政軍力量及具有政治背景的民間力量介入媒體經營,包括持有股份、參與經營等問題。他認為,相關制度不能成為政治力量干預媒體自主的管道,因此行政院選擇不予副署。卓榮泰強調,每一次不副署都是被動因應,儘管這樣的決定可能得罪不少人,但確保媒體自主是行政院必須承擔的責任。針對另一項引發爭議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卓榮泰表示,若依目前修法內容生效,可能涉及立法委員助理費移作私人用途的行為除罪化問題,加上規範僅適用立法委員,卻沒有同步涵蓋地方議會,行政院因此認為無法副署。談到行政院至今面對8項不副署法案,卓榮泰形容,一旦站上「守門員」的位置,就像電影《少林足球》中的情節一樣,不斷有球朝自己打過來。但即使承受政治壓力,他認為行政院仍須履行制度把關的角色。至於行政院去年提出修訂的國安五法,以及目前仍在立法院卡關的中央政府總預算,媒體詢問是否希望立法院加速處理,卓榮泰在活動結束離場前僅簡短回應,「大家一起加油,我們也要加油,立法院也要加油」。
建商強買古厝2/建商喊多數決就能買? 律師揭憲法比例原則反擊
龍潭一座有150年歷史的魏氏宗族祠堂,面臨建商以「土地法第34條之一」,強行買賣,堅持保留祠堂的少數魏家子孫,到法院提出「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之訴,暫時擋住建商「強買」的法律程序;對此,律師鄭懿瀛指出,保留祠堂,並不影響整體開發,而且開發目的並非公眾利益,依照憲法「比例原則」,建商沒有穩贏,法院仍可宣告收購無效。律師鄭懿瀛指出,土地法第34條之一規定:「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也就是多數共同持有的地主同意出售,就必須「少數服從多數」。土地法修這條,已經20多年,當時就是因為不少祭祀公業或大家族,歷經百年傳承,共有持分動輒牽連好幾代子孫,數百人散佈海內外,根本湊不齊,無法處分,才會修法救濟,讓土地買賣只要經過「多數決」就可以成立,至於反對或聯絡不上的共同持有人,則將其應得價金提存法院,即可完成收購手續。那麼,若少數不願服從多數?或被迫以不合理條件接受多數決議,影響其權益,該如何救濟?鄭懿瀛指出,憲法第23條規定「人民的自由權利除非為了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否則不得以法律限制之。」憲法該條核心原則,除了「法律保留原則」,還涵蓋「比例原則」,亦即「限制手段必須符合防止危害或增進公益的目的,且不能過度侵害人民權利」。也就是說,儘管依照土地法第34條之一,可以「合法」強制收購,但必須符合比例原則,買方強制收購的目的是否為「防止危害」或「公益目的」?而且還不能過度侵犯當事人權益。鄭懿瀛律師指出,依照憲法比例原則,建商未必能夠成功強買魏秀珍的土地。(圖/鄭懿瀛提供)鄭懿瀛指出,以本案為例,建商買土地是為了增加一己利潤,公益性不大,而且,放過魏秀珍那30多坪,基地還是相當完整,並不影響整體開發,強行收購,恐有違憲法「比例原則」。此外,土地法第34條之一,也另有救濟之道,亦即少數權益受損者,可以要求「優先承購權」。鄭懿瀛解釋,如果「龍德段202號」土地,經家族多數持有人決定要出售,魏秀珍不能反對,但她有優先承購權,其順位在建商之前;她可以用同樣條件購買該土地,除非她買不起,才輪得到建商。此外,魏秀珍身為權益受損的「少數反對者」,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因為「優先承購權」是屬於債權性質,因此她無法向第三人主張係爭合約(建商與魏氏家族)無效。地政界人士指出,除了到法院輸贏,如果魏家子孫要保留這150年歷史的祠堂,還有一記殺手鐧,就是申請「歷史建築」,只要向市府主管機關(如文化局或文化資產處)提出申請,該局進行形式審查,成立專案小組,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與現場勘查,最後召開審議會決定是否登錄。依照《文資法》規定,私人房屋成為「文化資產」後,所有權人需要擬定管理維護計畫,政府則根據計畫監督其是否妥善維護古蹟,而舉凡管理維護、修復、改建及變賣等事項,皆須配合相關法規與主管機關流程審核;此外,所有權人可申請容積獎勵、免徵地價稅等額外獎勵,而維護、修復等經費亦可依法向政府申請補助,對魏家子孫來說,有好有壞,因此,不是每個人都願意祖先留下來的房子成為「歷史建築」。
檢調35路大搜索! 陳雪生被爆為楊鎮浯家族施壓中油又詐領助理費
又有國會議員捲入助理費詐領案,國民黨馬祖立委陳雪生涉嫌透過廠商養助理,又找親朋好友當人頭助理詐領公款,台北地檢署今天(24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南機站兵分35路搜索立法院、前金門縣長楊鎮浯家族的金欣海運等公司,預計晚間移送複訊進一步釐清案情。金欣海運與中油公司之間有油料運輸合約卻提前解約,傳出陳雪生去年7月居間施壓並收取交際費,原先由高雄地檢署偵辦,後續因部分被告戶籍地位於北檢轄區,因此將全案移轉管轄。北檢接手偵辦,發現陳雪生聘請助理的支出疑似廠商買單,已涉及收受不正利益,他又利用親友詐領立委助理費,於今日大搜索,承辦主任檢察官、檢察官指揮台北市調查處與南機站前往陳雪生住家、立院辦公室、金欣海運公司、金廈海運公司、遠欣船務代理公司、和平船務代理公司等共35個處所,並通知陳雪生及案件關係人共27人到案說明,目前持續調查釐清中。北檢表示,本案受社會輿論關注,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與合法權益之保護,認有說明必要,爰依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說明。
陳幸妤喊話趙家「搞錯敵人」!認了想挽回趙建銘 真正原因曝光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的婚變風波延燒多日,陳幸妤20日再度受訪,卻一改外界認為她要與前夫徹底撕破臉的印象,強調自己從沒想過要把趙建銘「搞死」,兩人雖然絕無復合可能,但對方始終是孩子的爸爸,她真正想「挽回」的是趙建銘與孩子之間的距離。她甚至直言趙家可能找錯敵人,因為真正恨趙建銘的人並不在扁家,近期接連出現一些連她都不知道的爆料,更讓她懷疑背後「還有別人要搞他」。《三立新聞網》報導,陳幸妤與趙建銘去年結束婚姻,兩人原本沒有對外公開離婚消息,直到近期因孩子教育基金等問題爆發爭議,這段婚姻的現況才正式曝光。趙建銘日前則與獄友前往越南旅遊,20日即將返台,即使人在國外,圍繞夫妻倆的各種爭議仍持續延燒。陳幸妤先前透露,前婆婆簡水綿已透過孫子表示,等趙建銘從越南回來後,會處理3名孩子2300萬元教育基金問題。原本得知此事後,她一度認為最在意的孩子權益有機會獲得處理,整場風波也可以逐漸告一段落。沒想到事情並未就此平息。網路上隨後出現一名自稱趙建銘友人的「王醫師」發文反擊,質疑陳幸妤近期對外所說的內容都是單方面說法,外界沒有看到相關資料及證據,也傳出趙家希望雙方從此各自過好自己的生活。這些聲音再次讓原本有意停止談論婚變的陳幸妤受到影響。談到趙建銘為何在婚姻後期與妻子、孩子及岳家逐漸疏遠,陳幸妤提到身心科醫師胡學錦所談的「恩情反轉」概念。她認為,趙建銘或許曾因這段婚姻獲得一些資源或好處,但在經歷司法案件、入獄服刑及出獄後,可能逐漸認為自己付出的代價與承受的痛苦,已經不足以被過去得到的一切抵銷,心理因而產生巨大轉變。陳幸妤認為,這種心態可能讓趙建銘開始想與妻子甚至岳家徹底切割。也因此,她現在真正想知道的是,當一個人對太太、孩子及整個家庭產生如此強烈的心理轉折後,究竟還有沒有辦法讓他「拉回來一點」。這番話也讓外界解讀,陳幸妤是否仍然放不下趙建銘,甚至對這段婚姻還抱有復合期待。她對此明確劃清界線,表示兩人當然不可能復婚,也不可能再恢復過去的夫妻關係。她口中的「挽回」,真正指的是趙建銘與孩子之間的親子關係。陳幸妤表示,無論兩名大人最後發生什麼事情,趙建銘仍是3名孩子的爸爸,這個身分不會因為離婚而消失,因此她仍希望他能重新拉近與孩子之間的距離。陳幸妤也因此認為,趙家可能一直找錯了真正應該防備的對象。她表示,如果趙家把她或娘家當成敵人,其實是「想錯敵人了」,因為站在扁家的立場,趙建銘不是一個非得徹底擊垮的人,反而仍是希望能夠拉回來的人。她強調,真正恨趙建銘的人並不在扁家。至少對她而言,即使夫妻緣分已經走到終點,趙建銘仍然與孩子有無法切斷的關係,因此她希望的不是讓前夫身敗名裂,而是讓他重新負起父親應有的責任。目前3名孩子也仍然與趙建銘保持聯繫,和趙家的阿公、阿嬤同樣沒有斷絕往來。對於網路上一度出現孩子可能因父母離婚而改姓陳的說法,陳幸妤也予以否認。她表示,「爸爸就是爸爸」,父母婚姻結束不代表孩子也必須和父親切斷關係。她希望趙建銘未來能多關心孩子、增加彼此互動,也能在生活中實際照顧他們,讓父子關係不要因為大人之間的恩怨愈走愈遠。面對外界認為她近期不斷公開婚姻內幕,就是想把趙建銘逼到絕境,陳幸妤則直接表示,「我沒想搞死他」。她也強調,自己現在不想繼續談,不是因為受到所謂保密條款限制,而是真的希望事情能逐漸停下來。然而近期社群平台又陸續出現其他與趙建銘有關的爆料,也讓陳幸妤開始察覺,消息來源可能不只有自己。其中,趙建銘診所近期被質疑進行PRP治療時所使用的醫療離心機是否符合相關醫療法規,引發另一波討論。由於爭議時間點正好與夫妻婚變風波重疊,外界也可能聯想到是否又是陳幸妤提供消息。陳幸妤對此明確否認,表示自己甚至連離心機究竟是什麼都看不懂,更不可能特地跑去拍攝設備,再把照片提供給外界爆料。既然連她都不知道的事情仍接連被挖出,也讓她開始懷疑,背後可能另有其他人正在針對趙建銘。她坦言,這幾天持續觀察社群上的訊息後,愈來愈覺得「還有別人要搞趙建銘」。也因此,她才會再次提醒趙家,不要看到所有負面消息就認定來源一定是她或扁家,真正對趙建銘抱持敵意的人,可能根本另有其人。另一方面,隨著離婚風波連續多日成為新聞焦點,陳幸妤自己也開始對大量報導感到無奈。她透露,身邊已有朋友直接向她反映,這些新聞「已經有點看膩了」,甚至叫她不要再繼續講。陳幸妤認為,網路演算法不斷推播相同事件,也使相關內容一再出現在大眾眼前,進一步讓部分民眾質疑她是否占用了太多媒體資源及公共版面。她因此反過來向媒體喊話,希望新聞報導能更加平衡,不必再把所有焦點集中在她與趙建銘的婚變。她甚至直接建議媒體,與其每天持續追問自己的離婚事件,不如多關注毒油、國防等真正涉及公共利益的重要議題,希望這場延燒多日的家庭風波能逐漸降溫。至於「鍘美案藝術節」相關活動中,有網友提出要復刻她昔日歸寧宴辦桌的構想,陳幸妤則以自己忙著看診為由,沒有針對此事進一步回應。
潛艦國造洩密官司一籮筐!徐巧芯、吳子嘉全不起訴 韓籍吹哨者曝光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2023年捲入潛艦國造洩密案,遭高檢署以外患罪被告身分傳喚,當時她說「錯的不是吹哨者,是那些被曝光的犯罪者」,並強調爆料錄音檔是2022年取得,吹哨者身分如今因為前海軍顧問郭璽、前海軍司令黃曙光對藍委徐巧芯、媒體人吳子嘉及張禹宣一連串提告動作而曝光:韓商SI Innotec技高策略公司的品管資訊顧問池承昊。徐巧芯2023年10月3日起一連三天以「錢見國造?郭璽是你嗎?」為主題開記者會,公布郭璽飆罵韓國籍顧問「要自己開公司為何不早講…你們說沒辦法我才開」、「我玩死你們」、「沒關係,你們自己去玩,誰敢雇用你們我一定告到底」、「先進來就先給3億」、「先跳進來才能再想辦法找其他錢」等錄音檔,並指控郭璽吃不到油水揚言封殺、掏空國家。郭璽發現,徐巧芯爆料內容來自技高公司2021年5月底到6月初去他公司開會的錄音檔,當時在討論台船公司委託潛艦國造的技術顧問合約,但技高公司的品管資訊顧問池承昊因為跟老闆圤武值不合,又知道技高公司會透過郭璽引介取得潛艦國造的合約,為求自保而違法偷錄,並在2022年1月交給馬文君。郭璽告池承昊涉犯通保法,台北地檢署指出,2022年1月11日有新聞寫出馬文君將錄音檔送交調查局、隔天台船公司發聲明公開回應,而且郭璽自認在2022年年中,技高公司的王姓翻譯跟他道歉,因為配合池承昊的要求向他套話,也清楚池承昊會偷錄音,由此可知郭璽2022年1月就知道錄音檔的事情,但2022年10月才提告,已超過法定6個月的告訴期,所以處分池承昊不起訴。郭璽對徐巧芯2023年10月份三場記者會的發言內容提告妨害名譽;對吳子嘉、張禹宣2023年11月1日到北檢告發郭璽、黃曙光洩密及貪污,以及同一天上午吳子嘉、張禹宣跟徐巧芯開記者會再講一次的部分均反控誣告罪;黃曙光則對吳子嘉2024年1月10日在Youtube直播、2024年1月16日上東森政論節目罵黃曙光是貪污犯的言論提告妨害名譽。檢方調查,被告爆料前已將錄音檔送聲紋鑑定,確認沒有剪接變造,發言有所本而且是基於公共利益,何況郭璽自己也承認講過錄音檔的內容,因此誣告、妨害名譽等案都不起訴。
趙建銘能告陳幸妤誹謗?律師分析一星評論:私德部分較微妙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近日在網路上留下對前夫趙建銘診所的一星評論,不僅透露兩人已經離婚,也批評趙建銘替她及兒子診療時過於敷衍,另涉及男女感情等私人關係,引起外界討論。對於公開評論前夫是否可能涉及誹謗,律師王至德從法律角度分析,認為醫療及診所服務屬於可受公評事項,但若內容延伸至男女感情等純私德領域,法律界線就較為微妙。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發文指出,不少人認為,只要公開講述的內容是真實的,就不會構成誹謗罪,但法律規定並非如此。他解釋,即使所述內容為事實,如果涉及個人私德,且與公共利益沒有關係,仍可能涉及誹謗。不過,王至德表示,法律對於「可受公評之事」另有規定,如果針對可受公評事項進行適當評論,則不予處罰。因此,陳幸妤此次評論內容究竟涉及醫療服務,或已延伸至私人領域,成為判斷法律責任的重要區別。王至德進一步分析,如果趙建銘只是一般人,有人在網路公開揭露其私人感情狀況,即使相關事情確實發生,也可能面臨誹謗問題。但他認為,趙建銘並非一般路人,而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人物,也曾因台開內線交易案入獄。針對陳幸妤批評趙建銘醫術的部分,王至德認為,醫療及診所服務基本上屬於可受公評事項,因此單純針對醫術及診療情況進行評論,趙建銘要以誹謗提告存在難度。他形容,面對這部分評論,趙建銘即使不滿,也只能進行澄清。然而,王至德也提醒,如果評論內容從醫療服務進一步延伸到男女感情細節等純粹私德領域,情況就有所不同,法律上的界線也會變得更加微妙,「至於有多微,如果趙建銘提告的話,大家就會知道了......。」除了分析法律問題,王至德也在文章中談到自己對陳幸妤的看法。他形容陳幸妤是「非志願性公眾人物」,因父親陳水扁擔任總統及後續司法案件,長期受到媒體關注,過去也曾多次因面對記者時的反應成為新聞焦點。王至德表示,自己過去也曾跟著外界看待陳幸妤的相關新聞,但後來注意到,一些曾經接受陳幸妤看診或與她接觸的網友,對她的評價與媒體鏡頭呈現的形象有所不同。他因此重新檢視過去對陳幸妤的看法。他認為,陳幸妤多年來承受大量媒體關注,現在回頭看待她過去面對鏡頭時的憤怒與反應,也有不同感受。王至德稱,她或許並非完美的公眾人物,但長期以來展現出不掩飾自身情緒及想法的一面。至於此次陳幸妤對趙建銘診療情況及私人關係提出的指控,王至德最後也提到,如果陳幸妤所述內容屬實,他同樣對趙建銘替家人診療的情況感到不解。
國票金整併問題 白委劉書彬:看財政部如何處理泛官股
國票金控高階主管高薪爭議引發議論,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12)日舉行公股整併公聽會。民眾黨立委劉書彬說,支持金融機構透過合併提升競爭力,但不能為了「公公併」三個字而併,必須衡量公共利益,不能透過政治決定;她也說,政府取得國票金主導權,就必須要向全民交代,她會繼續在財政委員會監督這件事。劉書彬表示,討論泛公股金融機構合併問題,不能只討論公公併,要先討論財政部到底該如何處理泛公股,國票金就是最好的試金石,今年五月國票金董事改選,15席中公股取得8席,正式掌握經營主導權,問題是,公股取得經營權後,卻看到改革是在延續過去利益。劉書彬指出,現在公股取得國票主導權,卻首先引發副董事長人事及高薪問題,國票副董年薪超過2000萬,遠高其他公股銀行董事長,公股既然已經掌握董事會多數,為何財政部沒趁這個機會重新檢討相關人事設置的必要性、職權、薪酬?這不是人民期待的泛公股治理。劉書彬直言,支持金融機構透過合併提升競爭力,但不能為了「公公併」三個字而併,必須衡量公共利益,不能透過政治決定。劉書彬說,整併必須衡量三個問題,第一,能不能補足銀行業務及通路,第二,能否降低重複成本、提升盈餘,第三,能否擴大規模提升國際競爭力,若答案都是否定的,就沒必要為併而併。劉書彬也說,她要向財政部提出三點訴求,第一,三個月內提出泛公股金融機構治理準則,第二,全面檢討國票金副董職位與薪酬、績效連結,第三,半年內提出國票金整併的可行性評估。劉書彬最後強調,政府取得國票金主導權,就必須要向全民交代,她會繼續在財政委員會監督這件事。
苦等近3年!楊承勳全名終於公開 楊爸淚喊:孩子終於能光明正大存在
2023年底震驚全台的新北市國中校園割頸命案,讓15歲少年楊承勳的人生永遠停留在國三。近3年來,楊家人除了走過漫長司法程序,也持續投入《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及校園安全改革,希望兒子的犧牲能推動制度改變。如今,在家屬多年奔走下,新北市政府完成審議程序,同意未來於重大校園安全紀念活動及相關教材中,依法公開「楊承勳」姓名。對苦等近3年的楊爸爸而言,這不只是名字終於能公開,更代表孩子終於能以真正的名字,被社會記住,而不再只是新聞中的「楊姓國中生」。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得知審議結果後,楊爸爸一開始仍帶著些許不確定,直到再次向教育局確認內容後,才終於放下心來。他沉默片刻後,只說了一句:「承勳終於可以光明正大地存在了。」隨後又感慨表示:「終於又往前進了一步。」短短幾個字,道盡一家人近3年來奔走、等待與堅持的心情。他坦言,公開姓名只是開始,更重要的是完成對兒子的承諾。他說,未來仍將持續推動《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並將重心放在校園安全改革,希望建議教育單位於各班教室設置緊急求救按鈕,建立更完善的即時通報與救援系統。談起提出這項建議的原因,楊爸爸語氣沉重表示,當年事發時,同樓層沒有任何老師能第一時間介入,如果校園擁有更完善的緊急求援設備,也許就有機會爭取更多救援時間。他認為,校園安全不能只停留在宣導,而應建立真正能在危急時刻發揮作用的制度。楊爸爸也知道,設置求救按鈕等改革措施可能引發不同意見,但他仍希望政府願意開始討論,「我要的,就是那個萬一不要再發生。」除了校園安全外,楊媽媽未來也將持續關注高關懷學生輔導、特殊教育支持及早期介入機制,希望真正需要幫助的孩子能被及早發現、及早協助,降低再次發生重大校園暴力事件的風險。對楊家而言,公開姓名只是漫長改革路上的一座里程碑,真正想完成的,是讓承勳的離開成為制度改變的起點,讓更多孩子因此獲得保護。另一方面,民事求償訴訟目前仍未定案。原本案件預計7月底宣判,但法院最後決定再開辯論,因此判決時間再度延後。楊爸爸表示,原以為刑事判決認定兩名少年已有悔意,民事程序應能展現誠意,但庭上的攻防卻讓家屬十分失望。他直言,對方口中的誠意始終停留在言語,真正關心的只是如何少賠、不賠。根據民事答辯內容,持刀行兇的郭姓少年及父親主張,楊爸爸、楊媽媽目前均有工作,未來退休後仍有退休金,加上名下擁有不動產、租金收入及股票等資產,因此認為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請求金額過高。至於涉嫌教唆犯案的林姓少女則否認具有殺人故意,並主張自己案發時僅是國三學生,若需負擔高額賠償,恐怕會摧毀日後進入社會的信心及生活信用,影響未來獨立生活能力。這番說法讓楊家難以接受。楊媽媽激動反問:「她擔心自己的未來,那我們孩子的未來呢?承勳的未來誰還給我們?」此外,林女父母在法庭上表示,平時已盡到教養責任,不僅提醒女兒不得從事危險行為,也加入班級家長群組、配合家庭訪問、關心交友情況,案發後一家人更遭網友肉搜,生活受到極大影響。對此,楊爸爸直言,肉搜並非家屬所為,更質疑若家長真的長期關心孩子,面對記過、出勤異常等警訊,是否真的毫無察覺?若能及早介入,也許悲劇就不會發生。楊爸爸最後表示,無論法院最終判賠多少,都無法換回兒子的生命。他一路堅持至今,從來不是為了金錢,而是希望透過楊承勳的事件,推動《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完善校園安全及高關懷學生輔導制度,讓下一個家庭不必承受與他們相同的痛苦。他說,承勳雖然回不來了,但如果孩子的離開,能真正讓制度向前跨出一步、保護更多孩子,那就是一家人一路努力至今最大的意義。回述整起事件經過,2023年12月25日,新北市一所國中發生校園割頸命案。當時林姓少女因不滿遭楊承勳提醒不要破壞公物,找來郭姓少年替她出頭。郭男到場後先與楊承勳發生衝突,儘管楊一再表示自己只是善意提醒,仍未能平息雙方情緒,最後郭男竟持預藏彈簧刀朝楊承勳頸部、胸口猛刺多刀,造成大量失血,送醫後雖裝設葉克膜搶救,仍傷重不治。案件震驚全國,也掀起外界對少年司法制度、校園安全及未成年重大犯罪處遇的廣泛討論。楊承勳原本是數理資優生,積極準備報考建國中學數理資優班,未料夢想卻因這場悲劇戛然而止。家屬始終希望,社會記得的不只是一起校園命案,而是一名真正存在過、努力生活過的孩子。由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媒體不得公開未成年人的姓名及足以辨識身分資訊,因此多年來外界只能以「楊姓國中生」稱呼楊承勳。對楊家而言,孩子彷彿只剩下一個代號,因此一直希望有朝一日,能讓社會記住他的名字。楊爸爸曾數度哽咽表示:「人死為大,為什麼不能說出他的名字?他是真實存在過的人,不是一個代號。」夫妻倆強調,爭取公開姓名並非出於仇恨,更不是消費悲劇,而是希望社會永遠記得曾有一名叫楊承勳的孩子,在校園裡失去生命,也希望藉由他的故事,推動少年司法、校園安全及被害人權益等制度改革,避免悲劇重演。依照《兒少法》第69條第4項規定,若基於增進兒少福利或維護公共利益,並經主管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兒少福利團體及媒體代表共同審議,認定有公開必要,即可不受姓名揭露限制。因此,新北市政府5日上午召開審議會議,邀集相關單位與家屬代表共同討論。新北市教育局表示,考量市府將辦理重大校園安全事件紀念活動,並編撰校園安全教材作為教育公益用途,經審議後認定符合《兒少法》第69條第4項規定,因此決議同意未來可依法公開亡故學生楊承勳姓名。教育局也說明,由於涉及未成年身分揭露及個人資料保護,今年3月已先與家屬充分溝通並取得同意,再依法完成審議程序,兼顧兒少最佳利益、公共利益與個資保護。楊爸爸透露,目前市府仍須完成最後簽核程序,最快下週即可正式核定,屆時相關教材及紀念活動都能依法使用兒子全名。
電子腳環3803次告警多屬系統異常 柯文哲改戴電子手環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一審判刑17年,目前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他從114年9月15日交保後接受電子腳環的科技設備監控,至115年6月16日止之監控期間,共觸發3803比三級警告,不過98%之告警為系統異常。台灣高等法院考量比例原則,且減省轄區警員需經常確認警報真假的工作量,減輕監管成本,有利於警務工作之有效配置,裁定柯文哲8月5日起到明年1月14日止,改成電子手環之科技設備監控。可抗告。柯文哲主張,自己身為台灣民眾黨創黨主席,對第三勢力的延續與台灣政治的未來更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當前台灣正面臨內外挑戰、公共政治信任低落之際,絕無可能為了個人處境,拋下年邁且病中的母親、長期並肩作戰的夥伴與一路支持的人民,背離從政以來一路堅持的價值與信念,背棄這片養育生長、深愛的土地。柯文哲說,自己有前往近海地區,或外島如金門、馬祖、澎湖等地宣揚政治理念及從事政治活動之必要,他受限制出境、出海之處分,已足以擔保不致於逃亡,有何再施以科技設備監控之必要,此種設備對人無疑是一種屈辱。柯文哲表示,對一個不會逃亡之第三大黨精神領袖施以如此之桎梏,超越公共利益之維護,致使朝野益加對立,其手段與必要性已不相當,違反比例原則,懇請考量聲請人業已提出7000萬元之保證金,亦經限制出境、出海之處分,准予撤銷或變更科技設備監控之處分,以維聲請人之人權保障。高院認為,柯文哲114年9月15日起至115年6月16日止之監控期間,雖曾有觸發三級告警之資料多達3803筆,然除了53筆較接近海岸之告警(僅佔全部告警之1.3%)外,其餘發生警告處所皆為在各縣市市區或住宅內,且告警事由多為「載具離線時間超過30分鐘」、「載具異常(銅片異常)」等,難認發生告警情形係因他試圖逃亡。高院表示,如以電子手鐶之方式取代,與電子腳鐶之定位方式、強固性差異不大,均可達成定位監控被告所在之功能,而電子手鐶之重量較輕,對柯文哲身體所造成之負擔較小。
泰山前現任總經理「偷刪訊息、相互推諉」有串證疑慮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中聯油脂生產的大豆油檢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4倍,食安風暴持續延燒。台中地檢署執行第3波搜索,將泰山公司前總經理沈怡君、現任總經理蔡國樑等人帶回,訊後認定2人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疑慮,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院審理後依法裁定羈押禁見。台中地檢署指出,24日由主任檢察官洪國朝率同檢察官郭逵、翁嘉隆、賴謝銓、周奕宏,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持台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對泰山公司時任總經理沈怡君、現任總經理蔡國樑(案發時任副總經理)、法務江○瑜,以及福懋公司品研處經理譚○闓、品管部襄理孫○前等5人執行搜索。台中地檢署表示,亦通知福壽公司倉儲課長李○皇、福懋公司員工謝○蒝、泰山公司廠長張○等3人,及證人即泰山公司員工2人到案說明,並查扣相關人員之行動電話、雲端資料及其他電子設備等證物;另同步調取各公司原料進口採購契約,以及遭檢出苯駢芘超標之7批沙拉油銷售明細,進一步勾稽問題油品之原料來源、採購情形、生產批次所對應之銷售成品、銷售時間及流向,以全面釐清問題油品之製造、出貨及異常通報過程。檢方依照扣案證據,並互核被告及證人之供、證述後,認被告沈怡君、蔡國樑及泰山公司廠長張○等3人均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第2項等罪嫌重大。其中,沈怡君與蔡國樑,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認定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經檢察官訊畢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張姓廠長諭知具保新台幣500萬元,其餘7人均訊後均請回。台中地方法院則說,沈怡君及蔡國樑經法官訊問後,足認2人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依檢察官提出的卷證資料,雖難認定2人有逃亡事實或逃亡之虞,但從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及截圖所示,發現職員確有刪除訊息及相簿截圖之滅證事實,加上2人就職務交接相互推諉,案發前後對話顯示有串證疑慮。台中地方法院指出,該案經搜索取得物證後,發覺尚有其他重要證人或共犯未到案,考量偵查處於動態階段,有事實足認2人有串供滅證之虞,審酌該案涉案公司規模巨大、員工眾多,且事關廣大民眾食安及消費權益,影響社會公共利益甚巨,認定對2人羈押處分適當、必要且符合比例原則,無法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手段替代,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性,故依法裁定羈押2人,並均禁止接見、通信。如不服羈押,可在10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提起抗告。
國票金「公公併」倒退? 行政院、財政部「公司治理」遇耐斯陳家大轉彎
公股在國票金控中扮演的角色與近期人事安排,確實在市場與立法院引發了對公司治理與利益衝突的強烈質疑;金融機構本應落實專業經理人制度及防範大股東干政,公股身為最大股東,理應發揮穩定與監督力量,若讓渡過多權力予特定民股代表,不僅有違公司治理精神,也容易讓市場產生「公股護航特定家族」的負面聯想。國票金控副董事長年薪2千萬遭立委王世堅抨擊「不成體統」,右為耐斯陳冠舟(右),於2026年6月出任國票金控副董事長,左為弟弟陳冠如。(圖/報系資料照)今(2026)年5月國票金完成董事改選後,泛公股雖掌握經營主導權,卻支持耐斯集團大股東陳冠舟出任副董事長。此舉不僅遭執政黨民進黨籍立委王世堅質疑違背公股中立原則,且該職位高達約2,000萬元的年薪,亦被抨擊不符比例原則的「不成體統」衍生出「圖利特定家族」的爭議。國內公股金控併購議題備受關注,市場原期盼公股入主國票金後能推動公公併或發揮金融整併綜效。然而,泛公股拿下經營權至今,卻遲遲未提出明確的併購時程表與長遠規劃,致使社會大眾質疑公股是否僅為了政治利益妥協,而非以公共利益為依歸。國票金控股權結構極度分散,主要由旺旺集團(人旺)、耐斯集團、美麗華集團等民股、公股彼此角力、共治。財政部長莊翠雲在今年5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專題報告時指出,針對今年國票金5月29日股東大會暨全面改選董事,公股徵求委託書取得約9%股權,如果公股取得經營主導權,將強化公司治理、提升經營績效等,並稱依規定提名,將按實力原則處理。根據財政部報告,依業務發展方向評估推動「公民併」,以壯大業務能量、強化市場競爭地位,同時兼顧股東、員工及客戶權益……;因此,政府釋出的氛圍讓市場熱議,國票金有機會成為首樁「公民併」之例。目前泛公股為國票金最大股東,持有股權約20%,加計在董事會改選前的徵求委託書取得約9%股權,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就曾對此質詢「公股為何要砸400億元至500億元,在國票金董事改選中爭取到主控權」,且「為何要支持耐斯集團的人出任副董事長?」莊翠雲近期在立院回覆多名立委的質詢,皆強調公股依股權實力提名,完成改選將依公司章程選任,且係因國票金公司章程有設立副董職位,選任人選皆尊重公司治理。市場傳出泛公股其實曾推薦一人擔任副董,最後揭曉的竟是耐斯陳家,公股涉嫌圖利特定某民股的「酬庸」之說沸沸揚揚。從董事改選的盟友角色來看,難讓各界覺得公股有持中立的公司治理原則,與市場上大股東花大錢爭取委託書爭奪公司經營權的行徑不相上下。公股在2025年於國票金股份加碼增至22% ,加上還取得 9% 委託書,讓財政部實質掌握了31%的表決權;加上與耐斯集團(持股約9.8%)形成某種程度的合作默契,雙方掌握股權超過 50%,徹底奠定勝基。進一步觀察國票金「泛公股」的股權結構,第一銀持股4.16%最多,其次為合庫的3.12%,台銀2.6%,台企銀2.32%,彰銀1.6%等超過18%,加上台酒、陽明海運等也進場持股約4%,總計約22%,成為所有股東中的實質最大股東勢力。人旺、耐斯兩大民股大股東各持股逾9%,台鋼集團則持股近8%,很明顯的泛公股股權遠超過任一民股。由於財政部展現「勢必拿下過半經營權」的強大國家隊意志,旺旺集團少東、副董事長蔡紹中評估後決定「退一步」主動釋出善意,明確傳達不與公股和財政部政策為敵的訊號。人旺集團發表官方聲明,表示基於金融體系資源整合與國票金健全發展,全力支持由公股主導經營權,並同意將原本「25搶15」的爆炸性超額提名,縮減為接受公股協調的分配結果,讓改選大戰提前和平落幕。泛公股在15席國票金董事改選中拿下過半8席董事(含5 席一般董事、3席獨立董事),取得壓倒性成果,正式主導經營權,創下台灣金融史上首樁「民營轉公股」之例。由公股指派第一銀行法人代表張兆順出任董事長,財政部雖然完全掌控了國票金控,豈料引發後續如公公併時程、副董人事安排等一系列與民股妥協的公司治理爭議,更讓市場議論「民股信任公股取得經營權的公民併,現在看來卻是涉嫌假公司治理之名,行欺騙之嫌?」金融圈熱議,國票金大股東「尊公股」,願意向公股國家隊讓步以換取金融市場規模化,現在看起來公股在取得經營權後,卻涉嫌私下給予耐斯陳家逾越比例原則的政治分贓與肥缺,不僅未將國票金控經營邁向「公民併」之路,卻是呈現「權力博弈」角力之氛圍,泛公股明顯倒向私人企業一方,才是有違正常商業公司治理之高度與原則,與行政院、財政部長莊翠雲所稱的公司治理,似乎是平行兩條違和之路。
「現金」存百萬難證金流!黃國昌小姨子不滿被爆凱思金主 告贏鏡週刊
台灣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的小姨子高翬不滿鏡週刊以「黃國昌狗仔金流/狗仔基金第一桶金曝光」等文章,報導她出資百萬成立凱思國際公司、是凱思公司實際金主,因而提起加重誹謗的刑事自訴案,台北地方法院本週二判決鏡週刊林姓記者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判決關鍵如今曝光,凱思公司2021年設立時,由負責人李麗娟、股東陳美吟分別提供90萬和10萬「現金」存入銀行,有公司存簿為證,而鏡週刊無法證明這100萬元來自高翬或她名下的耘力國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又基於「保護消息來源」之故,無法提出相關佐證資料,因此法官認定查證不夠完備嚴謹,具有加重誹謗的犯意。鏡週刊7月22日發表聲明,報導內容關注政治人物是否透過狗仔跟監偷拍、組織運作及資金流向等重大公共利益事項,攸關民主政治及社會大眾知情權,絕非針對個人私生活進行無端攻擊。報導內容均係記者依據當時所掌握之資料及多方查證結果完成,並非憑空杜撰,亦無任何誹謗或損害他人名譽之故意;對於一審判決記者有罪深表遺憾,將提起上訴。2025年10月21日,鏡週刊報導「黃國昌小姨子高翬匯款百萬成立凱思」、「注資凱思國際的政商人士也跟著曝光,2021年匯出第一筆資金成立這家公司的神祕金主,就是黃國昌的小姨子高翬」、「早在4年前由高翬擔任負責人的耘力國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就匯了100萬元成立凱思國際,高翬不但是黃國昌妻子高翔的親妹,還是凱思國際實際金主」。鏡週刊林姓記者挨告加重誹謗罪,他出庭表示本案報導源自立委王義川發現遭狗仔跟監而提告,經查核得知跟監人員受僱於凱思國際公司,凱思國際的負責人叫李麗娟,李麗娟住家跟黃國昌妻子、小孩的戶籍地相符,而求真民調公司的負責人也叫李麗娟,依據公司登記資料表可知李麗娟掌握款項超過千萬,但李麗娟只是在安親班當老師,「所扮演的角色十分詭異」,所以懷疑李麗娟是黃國昌的人頭。林姓記者說,查核李麗娟所在安親班的過程發現,這個地址跟耘力公司登記地址相同、耘力公司的營業項目也有補教業,甚至最後調查出高翬的賴姓表弟應有出資10萬元到凱思國際公司,他依據調查結果認為凱思、李麗娟、高翬、耘力公司有高度重疊性,合理推論高翬和耘力公司注資成立凱思公司。法官指出,鏡週刊這些查證過程並未涉及凱思公司成立的相關金流,最多只能認定凱思負責人李麗娟的資歷是否可以同時掌握資本額上千萬的凱思公司和求真民調公司「有所異常及疑義」,以及李麗娟與高翬、耘力公司「有高度緊密關聯性之情狀」,但報導內容明確提到高翬和耘力公司出資百萬設立登記凱思公司。北院調查,凱思公司的設立變更登記資料表顯示,2021年12月8日設立登記時由李麗娟出資90萬元、陳美吟出資10萬元;凱思公司的存簿資料則在2021年11月25日有兩筆存入紀錄,分別是10萬和90萬,而且都是「現金」,很難判定這100萬來自高翬或耘力公司提供的資金。法官曾問鏡週刊有無其他報導的依據,但被告和律師都說,基於新聞記者的職責保護消息來源,無法提出消息來源的相關資料,加上被告供稱因為報導主體是黃國昌,對於高翬和耘力公司的部分沒有進行查證,因此法院對於「凱思公司設立資金來自高翬、耘力公司」這件事無法相信為真。判決書提到,雖然鏡週刊辯稱本案報導與公共利益有所關聯,「被告並非檢調機關」,無調查真實的權力,只能依據當時查證結果來報導,但法官認為被告身為深耕多年的資深記者,報導內容散布力和影響力均極為強大,縱使報導動機是為了公益揭露不法行為,仍應進行合理查證程序,甚至查證程序應該比一般人口耳相傳更加嚴謹周密,才能避免他人名譽無端受損的情形,而本案有查證不足、客觀上難以合理相信的查證結果,因而涉犯加重誹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