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犯
」 苗栗 隨機砍人 砍人 緩刑 廢棄物
緩刑期間再犯案!教練廁所內露鳥猥褻 5歲女童作證「聞到臭味」定罪
苗栗一名吳姓男子於某幼兒園擔任直排輪教練時,在廁所內哄騙5歲女童閉眼,趁機用生殖器觸碰女童嘴巴,還拿糖果給女童要她別說出去,事後女童告訴母親「有看到、碰到教練的雞雞」,讓媽媽氣得報警提告。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吳男有期徒刑4年,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書指出,吳男曾擔任苗栗某幼兒園的直排輪教練,每週三下午固定會到校教學,而他在去年(2024年)1月間,於廁所小便時,發現一名5歲女童也走進廁所,吳男便哄騙女童閉上眼睛,再趁機脫褲露出生殖器,還用下體觸碰女童嘴唇。女童發現有異物碰到自己便睜開眼睛,吳男才趕緊穿上褲子走到洗台手洗手,並拿出1顆糖果給女童,要她別講此事告知其他人。當天傍晚,女童母親載著姊姊來幼兒園接她,女童上車後就跟家人分享自己收到教練給的糖果,並稱「有看到、碰到教練的雞雞」,而女童母親驚覺狀況不對勁,立即到警局報案。案經苗栗地院審理時,吳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只是去上廁所,且女童是在進到廁所後就討要糖果,並非他主動給予,且他有告訴女童,拿到糖果不可以跟其他小朋友炫耀,他才願意給,女童有答應,所以他才給了糖果。女童在偵查時曾說,她張開眼睛後看見吳男把長褲脫下來,且有不好聞的味道。吳男的辯護律師則指出,女童家人曾說女童當天很開心分享糖果等語,未見女童有何驚嚇、衝擊之情狀,不能排除女童係因見家長擔心、害怕的反映後才這樣回應。一審法官勘驗幼兒園監視器,發現吳男總共在廁所內待了2分24秒時間,並與女童獨處了36秒,有足夠時間犯案,且女童是被吳男的生殖器碰觸後才睜眼查看,加上她曾表示「有聞到不好聞的味道」,足以證明吳男違反女童意願做出猥褻行為,認定吳男有強制猥褻犯行,依法有期徒刑判他4年。吳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法官發現,吳男過去曾有2次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合意性交前科,遭判有期徒刑1年4月、緩刑4年,而此案女童沒有誣告吳男的理由,且事發後女童有出現作惡夢等情緒反應,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刑4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改裝車擾民慘了!《噪管法》完成三讀 最重罰3.6萬
立法院會於今(9)日三讀通過《噪音管制法》修正案,針對日益嚴重的汽機車噪音問題,明定機動車輛若發出超出噪音管制標準的聲音,將處以36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若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除將按次處罰外,情節重大者可由公路監理機關執行吊扣車牌處分,待改善完畢後方可領回。此項修法將原有罰鍰上限提高至10倍,企圖透過更嚴厲的手段遏止噪音違規行為。根據現行法規,機動車輛若產生超標噪音,僅處1800元至3600元罰鍰,對非法改裝車輛的嚇阻效果有限。許多車主透過「先檢驗、後改裝」的方式規避稽查,通過原廠排氣管檢驗後,實際上路卻使用高分貝的改裝排氣管,使民眾在深夜與清晨遭受長期噪音困擾,生活品質大受影響。對此,多位立法委員主張應加重處分,強化實質效果。此次三讀通過的條文,不僅將噪音罰鍰提高,亦明定主管機關於發現違規後,應通知車主限期改善。若屆期未改善,將依次數加重處罰;若情節重大,監理機關得吊扣其車牌,僅在完成改善後才可領回。另若違規車輛於一年內再犯,則可處以吊扣牌照6個月的處分,藉此強化對累犯者的管理與遏止效果。國民黨立委廖偉翔在立法院會上表示,非法改裝車輛及俗稱的「炸街車」已成為許多民眾的深夜夢魘。他指出,許多選民反映晚上經常被巨大排氣聲吵醒,長期下來導致精神耗弱、睡眠品質下降。過往《噪音管制法》的最高罰鍰僅3600元,對於某些改裝車族來說形同「保護費」,繳完之後仍照常上路,繼續製造噪音,讓罰鍰形同虛設。廖偉翔強調,此次修法意義重大,除加重罰鍰讓違規者有「痛感」,也透過吊扣牌照制度,從根本上剝奪噪音車上路的可能性,才能真正解決社會大眾長期面對的困擾。他期盼,未來政府在執法面能確實落實,讓民眾在夜間與清晨享有安寧的生活環境。
就愛裙底風光!在台日男被釋又再犯 檢怒求1年6月重刑
在台的日籍男子佐佐木貴法今年6月8日因為妨害性隱私處有期徒刑4月,沒想到他卻不知悔改,竟然在11月6日下午5時13分許於中山捷運站的出口偷拍女性的裙底。士林地檢署近日偵結此案,依照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嫌起訴佐佐木,並建請法院處1年6月有期徒刑。根據起訴書,佐佐木過去因為相同的案件於今年的6月8日遭到判刑4月,沒想到7月22日才從看守所被釋放的他竟然不知道悔改,於11月6日下午5時10分在中山捷運站4號出口鎖定落單女子,並用手機朝其裙底偷拍,所幸路人見義勇為上前提醒,被害女子才察覺並當即報警。檢方認定,佐佐木甫於7月22日釋放出所,短時間內即以相同手法,再犯罪質相同之罪,顯然未省悟自身過錯對我國社會秩序所造成之危害,建請法官處有期徒刑1年6月以上,以儆效尤。
女子丟2袋垃圾「內裝12隻貓屍」! 北市民眾嗅到屍臭攔截報警
台北市信義區一名游姓女子把裝有多具貓屍的2個垃圾袋丟入垃圾車,民眾聞到怪味覺得不對勁,趕緊向清潔隊員通報將垃圾袋攔截下來,隨即報警。警方調查後發現,女子共丟棄2個垃圾袋共12隻貓屍,其中有9隻是幼貓。對此,台北市動保處表示,貓隻已死亡超過2個月,身上布滿蛆並已見骨,而本案住宅已死亡達14隻貓。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表示,民眾4日晚間7點左右在動物救援LINE群組內發現,有人貼文提到有女子拿2袋垃圾丟棄。而民眾在等垃圾車時,發現一旁的游女身上有刺鼻異味,懷疑垃圾袋內有動物屍體,除持手機蒐證,並當下向清潔隊員示意垃圾不要丟棄,攔截到的1包垃圾由動保處人員陪同到派出所報案、打開垃圾袋,發現內有2具貓屍殘骸。警方後續與報案人及動保處人員到木柵垃圾焚化廠找尋另1包垃圾,最終順利攔到,打開發現裡面有9隻幼貓及1隻成貓的屍體,所有貓屍蒐證後交由動保處帶回化驗。警方表示,任意棄置貓屍的為當地住戶游姓女子,涉違反動物保護法,可處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如經查曾違反規定累犯被裁罰,5年內故意再犯,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此部分由北市動保處彙整資料後依法向警方告發偵辦。台北市動保處則發聲表示,日前獲報信義區富陽街有住戶被斷電多日,屋內傳出惡臭,並有犬隻虛弱吠叫聲,有民眾目擊3隻貓在後陽台雨遮遊蕩,懷疑有大量犬貓遭遺棄餓死屋內,動保處自10月22日起已加強監控訪視,並陸續帶回1犬5貓送醫治療,目前屋內已無動物;12月4日接獲該戶鄰居報案,游女返家後將2袋垃圾丟到垃圾車。動保處指出,袋內計12隻貓屍體已死亡超過2個月,身上布滿蛆並已見骨,連同之前動保處於10月28日在房東開門進屋檢查發現的1隻成貓骨骸及8月16日訪視帶回之1隻幼貓屍體,本案住宅已死亡達14隻貓。針對8月及10月死亡貓屍,動保處均已分別依動保刑事案移送警察局信義分局刑事偵辦,今日將再針對昨日大量複數動物死亡之動保刑事,移請信義分局緊急向檢察官申請搜索票,於今日強制入屋搜索,全案亦將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再約談飼主到案說明。
虐待動物不再輕判!動保法修法擬加重刑責 最高罰300萬、不得易科罰金
近年虐待動物案件屢見不鮮,甚至還有民眾將其視為「博取關注」的手段,而背後原因,除施虐者個人因素外,法規嚇阻力不足也是一大問題,為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3)日進行「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委也針對罰則、違法判定等標準,進行修法提案,其盼能透過完善法規,嚇阻類似案件一再發生,而農業部也認同,應加重虐待行為刑責、加強飼主責任等,同時也會強化第一線人員值勤時的強制力。國民黨立委鄭正鈐表示,現行《動物保護法》將「有致死之虞」作為虐待動物之構成要件,導致實務上部分案件因現場未見明顯外傷而無法開罰,舉例來說,過往曾有民眾拍片虐狗,以繩索捆綁犬隻口鼻並吊掛在水中,但縣府到場後認定並無外傷,因此未能沒入犬隻,凸顯現行法規範過於侷限,相當不合理。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指出,動物虐待案件在司法量刑上普遍偏輕,施虐者常多次犯案仍以6個月以下刑期結案,缺乏嚇阻力,且虐待動物往往與行為偏差、心理問題相關,除了加重刑責,也應研議將心理輔導納入處遇機制,透過教育與強制輔導降低再犯風險。民進黨立委郭昱晴提到,近年陸續發生民眾販賣狗肉虐殺犬隻、以動保名義虐死流浪貓、以利器砍傷犬隻、將貓咪放入微波爐烘烤並上傳網路等事件,造成社會強烈衝擊;但施暴者往往僅付出輕微代價即可重返社會,現行法制不足以嚇阻,更可能讓再犯風險存在,應將重傷或死亡的虐待行為,刑期從現行2年以下提高為3年以下,罰金由3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重大情節者將加重刑度二分之一,且不得易科罰金。農業部次長杜文珍回應,確實有施虐者認為「罰則不重」而重複犯案,遂認同提高刑責與強化量刑指引能有助降低虐待事件,也支持委員所提之心理輔導面向,不過,相關內容涉及衛福部權責,後續需要跨部會討論,包括教育介入、心理評估與強制輔導時數等,都可能成為未來制度設計的一部分。杜文珍補充,針對現場難以判斷動物外傷或內傷的狀況,將檢討虐待定義並「與時俱進」,讓第一線稽查人員有更明確的執法依據,委員所提之「有致死之虞」應移除,未來也會納入討論,此外,也會針對不法養殖場加強查緝,從源頭杜絕不當繁殖與地下交易。
高雄男闖南橫工地偷千公升柴油 證據確鑿仍否認遭重判
高雄市桃源區台20線南橫公路大範圍遭沖毀,以臨時便道搶修路基,卻發生竊賊闖入柴油遭竊案件,將營造公司施工中的機具油箱抽空,共1000公升、價值3萬元柴油;警方鎖定劉姓嫌犯,並以定位系統確認,他犯案時駕車所在位置,劉男雖否認,但1、2審法院均認為他有罪,重判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遭竊工地位於桃源區梅蘭明隧道旁,工班每日施作後皆將怪手、大貨車停放路邊,民國113年2月27日上午,工程人員發現兩台機具油箱被抽得一滴不剩,立即報警。六龜分局調閱現場監視器,確認夜間確實有可疑車輛進入工區,再依車牌追查劉男所駕駛的小貨車。檢警進一步比對車輛衛星定位資料,發現該車在案發凌晨1時至3時於工地停留,其後一路駛離桃源區,於清晨5時19分抵旗山區,同日上午劉男將柴油轉賣給熟識友人,油量正好與失竊數量一致。劉男辯稱,案發時車輛已交給客戶「阿龍」,他並不知道客戶開去哪裡,自己早上販售的柴油是另一客戶「小金」載給他的漁船用柴油,與工區遭竊的柴油不同。一審橋頭地院不認其說法,依竊盜罪判處8月徒刑,劉男不服上訴。高高院合議庭指出,若真如劉男所說,他的客戶竊油後應找地方卸載再將車歸還,但定位軌跡全程未曾中途停靠,與常理不符;再者,劉男無法提供「阿龍」「小金」任何身分資料,說法難以採信,且劉男犯後仍否認犯行,又有多次竊盜前科,短期內再犯類似犯罪,對刑罰反應不佳,量刑從嚴維持原刑度,仍可上訴。
6旬翁騎單車路過香蕉園「偷割1串」 獲判刑半年可易科18萬
南投縣59歲陳姓男子2025年4月騎腳踏車經過集集鎮香蕉園時,見四下無人,竟持菜刀進入園內,割下整串香蕉放在車籃離去。他隨後騎車到鎮上蔬果店試圖變賣,遭老闆拒絕。蕉農報警後,警方循線將陳男逮捕,並查扣作案菜刀。南投地院審理後,依攜帶兇器竊盜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判決指出,陳男於4月23日下午4時許騎單車行經集集鎮集鹿路二段旁的香蕉園,見園內無人,便持菜刀割下整串香蕉,放入腳踏車前置物籃後離開。同日晚6時31分,陳男騎車載著香蕉到集山路的蔬果店,試圖將香蕉賣給吳姓老闆,遭拒絕後自行離去。蕉農陳女發現香蕉被竊後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於5月4日上午10時25分在民生街尋獲陳男,並扣得其作案用的菜刀。陳女向警方表示,被竊的香蕉價值約1400元。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但辯稱以為香蕉是別人不要的。檢方查出,陳男之前因不能安全駕駛案件被判刑5月,2024年3月執行完畢,認為他5年內再犯,構成累犯,建議法官加重其刑。南投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雖有前科,但本案與前案罪質不同,不能僅因再犯就認定有特別惡性,因此不予加重。法官考量陳男犯後坦承、經濟貧困等情狀,依攜帶兇器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以1000元折算1日),未扣案的香蕉1串宣告沒收,扣案菜刀也一併沒收。
黃子佼二審獲緩刑4年! 被害人委任律師:還有人在角落裡沒有人幫忙
藝人黃子佼2023年捲入「#MeToo」風波,後續被查出是偷拍論壇「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更非法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遭判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今天(25日)稍早二審改判他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對此,被害人A女委任律師楊佳陵直言,判決的重點應該是讓社會意識到,只要有一次下載,就會對一個孩子造成一輩子的傷害,「還有被害人在角落裡沒有人幫忙。」一審法院認定,黃子佼自2014年起註冊為「創意私房」會員,陸續購買並持有兒少性影像,經查受害未成年人數達35人,因此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持有兒少性影像罪,判處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北檢另查出黃子佼的硬碟中有12名未成年少女遭偷拍的影像,總計586個檔案,因此追加起訴,由高院併案審理,被害者數增至47人二審結果宣布前一天(11月24日),黃子佼透過律師發出聲明,宣稱已與全數被害人達成和解。高等法院今日上午改以《個人資料保護法》判他有期徒刑1年6月,並予以緩刑4年,還須義務勞務180小時及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對此,本案被害人A女委任律師楊佳陵表示,法院判決對於他們與被害人來說,刑度的長短或是否會進監獄,從來不是最終目的,真正的重點是,這判決能不能讓社會意識到,只要有一次下載,就會對一個孩子、一個兒少造成無法抹滅、一輩子的傷害,「我們希望這個案件的結束,是被害人療癒的開始,也是台灣社會對兒少保護的重新開始。」楊佳陵說到,尊重法院在現行法律框架下的裁量,這個結果某程度也凸顯了,現在的法律對於要嚇阻數位性犯罪,可能還有許多不足之處,「我們知道還有被害人,還在角落裡沒有人幫忙,我們更希望看到的是未來立法的修正,還有全體社會對於這個議題,我們要持續的監督,因為這個比任何單一的案件、單一的個人受到什麼樣的判決,是更重要的事情。我們感恩司法的努力,真正的正義不只在法庭裡面,更在於我們要怎麼樣為每一個孩子建立一個更安全的社會。」以下為A女透過律師楊佳陵公開的聲明全文:一、謹代被害人A女感謝各界及媒體朋友的持續關心,本所作為被害人A女的告訴代理人,在此說明,我們已在司法程序中,為當事人爭取到現階段所能達成的最佳權益與正義。二、我們要特別感謝民、刑事法官們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展現了高度的同理心與耐心,不僅依法保護了被害人的隱私,更給予了被害人充分陳述的空間與尊重。這份來自司法的温暖,是支持被害人走下去的重要力量。三、基於對當事人的保護及保密義務,我們無法透露案件細節。四、對於黃子佼先生在聲明稿所言「若沒有下載就沒有人會供給」,我們認為這個聲明相當關鍵。這句話不僅揭示了數位性暴力犯罪的結構性根源,更應成為他深切反省的起點。我們期盼他能將此認知轉化為未來彌補過錯、防止再犯的具體行動。五、然而,正義的道路尚未走完。黃先生的案件僅是冰山一角。那些最初拍攝、製作、上傳這些影像,並建立平台牟利的加害者,至今仍有許多逍遙法外。他們才是這條黑暗產業鏈的源頭。六、我們在此沉重呼籲司法與警政單位,切勿因單一案件的進展而停下腳步。請務必持續積極追查境外平台的共犯結構,讓所有加害者無所遁形,也讓每一位被害人都能獲得完整的公平正義。唯有如此,我們才能真正保護國家的未來,讓所有孩子能在一個沒有恐懼、身心健全的環境中安心長大。
堆置353公噸太空包!一審重判2年8月 業者認罪清理改判1年8月
高雄市知名地景月世界旁被濫倒大量垃圾,幕後主嫌父子羈押中。台南市禾承鑫貿易公司陳姓業者承租土地非法堆置900多個太空包的一般事業廢棄物,一審重判2年8月;陳男上訴後改口認罪並清理廢棄物,儘管尚未清除完畢,台南高分院考量他積極彌補損害改判1年8月,但未諭知緩刑,此案可上訴。陳男於民國111年6月以禾承鑫公司名義,向黃姓男子租得嘉縣廠房後,將屬於一般事業廢棄物的廢塑膠、廢塑膠網等廢塑膠混合物共900餘包太空包,總重約353公噸,陸續載運至該地堆置,被環保署、嘉義縣環保局稽查發現,經報請嘉義地檢署起訴。嘉義地院審理時,陳男辯稱從事回收業,公司做塑膠貿易、加工、委任加工;此案太空包都有塑膠名稱,只是分別暫存在承租的土地;辯護人也說,太空包都是購買來的原物料,收受後才做委託加工,只是暫放在該土地,並非堆置,也沒有製造汙染。一審認為,太空包既然裝一般事業廢棄物,陳男自應取得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後才能處理,但他未獲核可,也非暫時存放,其行為已造成環境汙染、破壞生態且數量龐大,因此依廢清法判刑2年8月,禾承鑫也判罰200萬元。不過,台南高分院認為,陳男上訴後坦承犯行,並於今年9月4日已清理276.73公噸,雖未全數清除完畢,但已積極彌補損害;但因他曾犯廢清法被判緩刑2年確定,緩刑期間再犯此案,因非偶發犯或初犯,惡性難認輕微,且以他視法令為無物的態度,有藉刑罰矯正偏差觀念的必要,不宜宣告緩刑。
丈夫已亡4年仍「月月領」退休金 婦人詐領近60萬台幣下場出爐
大陸內蒙古一名女子隱瞞丈夫死亡事實,連續多年詐領退休金逾人民幣13萬元。近日,扎魯特旗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董某某因詐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約新台幣6.6萬元)。根據《紅星新聞》與《新重慶.重慶日報》報導,判決書顯示,董某某與丈夫張某某為合法夫妻關係,張某某於2017年12月去世後,家屬未辦理火化手續,也未向有關部門申報死亡事實,而是將其以土葬方式安葬於董某某住宅東南方的荒山中。董某某明知丈夫已不具備領取養老保險金的資格,卻在2018年至2021年間持續提領其退休金,金額合計達人民幣133,933.96元(約新台幣59萬元)。直至案件曝光,董某某才被公安機關依法逮捕。2025年8月,她已將全部非法所得款項退還至當地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帳戶。法院審理認為,董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長期隱瞞配偶死亡事實並詐領保險金,涉案金額龐大,已構成詐欺罪。鑒於其落網後如實供述犯罪經過,具坦白情節,且在庭審中自願認罪認罰,並全額退贓,可依法從輕處罰。法院於2025年11月10日作出判決,除宣告緩刑與罰金外,也明確被告人需在緩刑期內接受司法監督,不得再犯類似行為。此案經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後,引發社會對於養老保險金制度監管與申報義務的關注。內蒙古扎魯特旗人民法院對該起詐領退休金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圖/翻攝自微博,紅星新聞)
貿易公司堆置「353公噸廢塑膠」 二審雖已自行清理仍重判
高雄市田寮區知名景點「月世界」旁被傾倒大量垃圾引發全台關切,禾承鑫貿易公司陳姓負責人在承租的嘉義縣土地,非法堆置900多包裝有廢塑膠等一般事業廢棄物的太空包,一審被重判徒刑2年8月,禾承鑫也被判罰200萬元。陳男上訴後改口認罪,並清理廢棄物,儘管尚未清除完畢,台南高分院考量他積極彌補損害改判1年8月,但未諭知緩刑,公司也改判罰100萬元,此案陳男仍可上訴。陳男於民國111年6月以禾承鑫公司名義,向黃姓男子租得嘉義縣的廠房土地後,陸續指示不知情的司機,將屬於一般事業廢棄物的廢塑膠、廢塑膠網、廢繩子、成捲廢塑膠膜、射出或壓出塑膠料、透明膜打包的塑膠束帶、廢塑膠裁邊料、印刷塑膠膜卷、塑膠膜裁邊等廢塑膠混合物共900餘包太空包,體積約5900立方公尺、重約353公噸,陸續載運至該土地堆置。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於111年8月15日、112年3月30日,嘉義縣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11年12月28日先後到該土地稽查發現後,由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報請嘉義地檢署偵結起訴。嘉義地院審理時,陳男辯稱,他從事回收業,公司做塑膠貿易、加工、委任加工;此案太空包都有塑膠名稱,他只是分別取得暫存在承租的土地,未來公司的產線也將設立在這裡;但因不知道房東涉及環保法規問題,如今廠房設立也卡住。陳男的辯護人也說,此案太空包都是購買來的原物料,收受後才做委託加工,只是暫放在該土地,並非堆置,也沒有製造任何汙染,就算資源回收再利用的過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也應該只是行政處罰。不過,一審認為,此案的太空包既然是一般事業廢棄物,陳男自應取得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後才能處理,但他並未申請核可,也非暫時存放,其行為漠視政府對於環境保護政策的宣導,並造成環境汙染、破壞生態,且數量龐大,實屬不該,依廢清法判處2年8月,禾承鑫判罰200萬元。陳男上訴強調,因從小從事回收業,不熟法律,主觀上認為廢棄物是可以回收再利用,並非要棄置,請求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台南高分院認為,陳男上訴後坦承犯行,並於今年9月4日前已清理276.73公噸,雖然尚未全數清除完畢,但足認已有積極彌補損害。但因他曾犯廢清法被判刑6個月,緩刑2年確定,緩刑期間再犯此案,足見他並非偶發犯或初犯,惡性難認輕微,且以其視法令為無物的態度,自有藉刑罰的執行,矯正偏差觀念的必要,再考量此案行為對環境造成危害的程度,迄今也未完全回復,不宜宣告緩刑。
川普俄烏終戰案遭轟!歐美齊批是「普丁願望清單」 盧比歐稱是俄方清單又急改口
川普政府近期提出的28點俄烏和平方案,被外界形容宛如烏克蘭的「喪權辱國條約」,不僅要求基輔讓步割地、限縮軍力,還須明文放棄加入北約,更被歐洲官員與美國政界批評為「普丁的願望清單」。據外媒報導,美國國務卿盧比歐私下透露,該草案內容其實來自俄羅斯,不代表美國政府立場。然而,盧比歐與國務院事後卻改口,堅稱該方案確實是由美國起草,屬於官方政策構想。歐洲多國批評川普方案未經協商,內容嚴重偏袒俄羅斯。《紐約郵報》等外媒指出,川普團隊希望烏克蘭能在11月27日感恩節前接受該方案。據知情人士透露,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已與美國副總統范斯會談,並同步與英、法、德領袖磋商對案。消息指出,這份由川普政府與俄方討論後成形的和平草案,已轉交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參考,美方希望烏方能在11月27日感恩節前簽署。盧比歐先稱方案為俄方清單,後改口強調為美方草擬,引發關注。不過《美聯社》報導,盧比歐私下向兩位參議員表示,該草案內容其實來自俄羅斯,不代表美國政府立場。然而,盧比歐與國務院事後卻改口,堅稱該方案確實是由美國起草,屬於官方政策構想。另據澤倫斯基表示,烏克蘭正面臨建國以來最艱難的抉擇:「是在尊嚴與失去盟友之間取捨。」他強調將提出替代方案爭取美方理解。據目前公開的草案內容,這28點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方向:■ 主權與領土讓步-烏克蘭需承認克里米亞、頓內茨克、盧甘斯克為俄領;赫松與札波羅熱地區則按接觸線凍結實控-其餘前線區域由烏軍撤離,作為非軍事緩衝區■ 軍事與地緣限制-烏軍兵力限制在60萬人-烏克蘭須將「不加入北約」寫入憲法,北約同步承諾不接納-北約不得在烏領駐軍,美國與歐洲戰機僅部署波蘭■ 安全條件設限-若烏攻擊俄羅斯領土,美國安全保證失效-若俄羅斯再犯,美歐軍事反應與制裁全面恢復-雙方承諾不得再以武力改變協議後的邊界■ 經濟與重建安排-美歐出資成立烏克蘭重建基金-凍結的俄資1000億美元投入重建,美國可獲一半利潤-俄資逐步解凍並與美國啟動共同投資平台■ 俄羅斯國際復位與經貿利益-俄國逐步解除制裁、重返G8-雙方簽訂能源、基建與高科技合作協議■ 人道與制度安排-戰俘與遺體「全部換全部」-平民與兒童被釋放,開展家庭團聚計畫-烏克蘭百日內舉行選舉,戰爭罪行全面赦免-設立由川普主導的「和平委員會」監督執行,違規將制裁■ 核能與不擴散承諾-札波羅熱核電廠由國際原能總署監管,電力由俄烏各半-延長核武裁減條約(START)-烏克蘭確認為非核武國此案在歐洲多國引發震撼與強烈反彈,批評內容偏袒莫斯科,且未經歐盟諮商就直接送交烏克蘭。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卡拉斯公開表示,任何和平方案應建立在對受害方的支持基礎上,而非要求受害國妥協退讓。一名歐洲官員更直言,該文件「看起來就像先用俄文寫的,再翻譯成英文」。美參議員朗茲亦表達類似看法,質疑文件來源,川普強調,該草案僅為起點,非最終協議,但在烏克蘭持續戰爭與歐洲安全高度緊張之際,這份被視為偏向俄方的提案,已在西方政界與輿論間引爆強烈質疑與警戒。盧比歐先稱方案為俄方清單,後改口強調為美方草擬,引發關注。(圖/翻攝自X,New York Post)
遭爆主管「私用技工當廚娘」享特權 疾管署重啟調查:1週內開考績會
疾病管制署遭爆料東區管制中心簡姓主任長期讓特定女技工每天替他備妥早、午餐,基層員工7月初二度向政風室檢舉,最後僅以告誡了事。對此,疾管署今(20)日回應,因本案對於防疫團隊指揮運作、基層同仁士氣仍恐有深遠影響,疾管署長羅一鈞重新檢視本案後,已指示再次進行調查並於一週內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疾管署2024年底才被爆有「土皇帝」主管霸凌下屬,今日有週刊報導指出,接獲爆料稱疾管署東區管制中心簡姓主任長期對員工態度不佳、請女技工同備餐,引起基層反彈。對此,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還原事情經過,表示該案是7月2日接獲檢舉人匿名投訴,後即已由政風室受理、啟動調查並與相關組室會商,調查結果顯示其行政管理確有不妥,故當時即由時任署長的莊人祥親自告誡受檢舉主管深自檢討改進、不得再犯,並於7月28日回復檢舉人此案處理情形。曾淑慧指出,考量本案對於防疫團隊指揮運作、基層同仁士氣仍恐有深遠影響,經羅一鈞署長今日重新檢視本案後,已指示就該主管行政管理欠妥之懲處,提報考績委員會並於一週內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曾淑慧進一步說明,疾管署會就媒體報導所提事證進行了解,另考量若面談恐使同仁陳述不自在,會經由匿名問卷調查案情。至於報導中指出匿名投訴人稱「大家長期在壓力與恐懼中工作」,她說,由於此案當時屬匿名檢舉且無具體陳述,迄今尚無同仁對該主管提出霸凌申訴;為此,羅一鈞已指示疾管署人事單位主動介入、啟動員工協助方案關懷機制,瞭解東區管制中心同仁實際感受,維護友善健康職場環境。
5閃兵藝人「遭求刑2年8月」 律師:明顯不給緩刑空間
藝人閃兵醜聞延燒,新北檢14日針對第2波閃兵案共12人提出起訴,並對修杰楷、陳柏霖、張書偉、謝坤達與廖允杰5名藝人求刑2年8月。對此,律師陳君瑋今(18日)指出,從求刑幅度來看,檢方很明顯就是不讓他們緩刑,「要進去關。」承辦檢察官日前在起訴書中強調,這5名被告身為公眾人物,長期享有高度媒體曝光與社會紅利,對年輕世代具有指標影響力,卻仍選擇蓄意規避兵役,行為嚴重偏離社會期待與公民應盡義務。由於他們的法定役期原為1年10個月,因此檢方從重量刑至2年8月。同案遭具體求刑的另外10名被告中,4人役期1年遭求刑2年2月,另有1人役期4個月,被求刑1年。據悉,是否能獲「緩刑」的關鍵,在於宣告刑期須在2年以下,且被告無特定前科,若法官認為其無再犯之虞,便能避免入監。對此,律師陳君瑋今也在臉書粉專發文分析,檢方此案對藝人部分的求刑明顯高於緩刑門檻,顯示態度強硬。至於是否違反比例原則仍有討論空間。不過他也強調,「這些人可以認罪+以公益行為回饋社會,有機會2年以下,就可以緩刑不用關。」
預測颱風假翻車「承諾請雞排」放鳥 他再發文道歉:我不是台大的
上週,今年第26號颱風「鳳凰」登陸前,一名自稱「台大大氣系學生」的網友,於9日在臉書匿名社團「黑特帝大」發文,以詼諧方式預測「台北至少放兩天颱風假」,甚至以系所名義「賭上招牌」。然而,事後颱風未如預期影響北部,揚言將發放雞排和珍奶。豈料,昨(16日)為約定發放日,卻讓400人撲空,後續該社團再出現一篇新貼文,原PO自稱是原始發文者,坦承自己並非台大學生,也不是畢業於大氣系,而是外校的學生。該名網友表示,當初因個人情緒低落,一時衝動在匿名平台上發文,未料引發誤解與校園混亂,對此深感抱歉。他強調將承擔責任,並表示「匿名並非免責」,承諾不再犯下類似錯誤,盼事件至此告一段落。他在文中寫道:「這次是我極度幼稚、沒肩膀的行為,我會承擔後果。」然而,該篇自白文曝光後,網友們仍普遍抱持懷疑態度,質疑其真實性。有網友直言:「這裡是匿名粉專,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真的那位?」、「這可能又是另一篇假道歉文」、「甚至可能這篇文也不是當初的原PO發的」、「道歉還用匿名,自己說出的賭注又做不到,要怎麼承擔後果也要講啊,你幾歲啊怎麼已經剩下一張嘴了」,也有人呼籲台大方面應採取法律行動。台灣大學校方於昨日也針對事件做出回應,表示校方尚未確認這些匿名貼文是否出自校內師生,強調該貼文內容並不代表台大立場。校方指出,預測貼文引發的活動未經正式申請,卻吸引大量民眾湧入校園,不符公共空間使用規範,未來將不支持類似活動。
大罷免亮票遭起訴求重刑 趙少康:會再向法官充分說明
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於7月26日全國罷免投票當日,離開圈票處後遭媒體拍下兩度出示選票內容。台北地檢署認定其行為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6日依亮票罪嫌將其起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對此,趙少康今(7)日表示,自己反對大惡罷,應該沒人不知道吧?為了投下這張反對票,自己還不顧家人反對,取消早就安排好的東非行,「既然如此,還需要在投票時刻意亮票表明心跡?還有違法的動機?」。趙少康指出,726反罷免亮票事件,昨天檢察官正式將自己起訴,還要法院「從重量刑」。消息傳出後,接到很多好朋友跟支持者的關切,傳訊息為他加油打氣。除了感謝大家的關懷,他也想還原當天事發經過,跟現在的心情。趙少康續指,自己反對大惡罷,應該沒人不知道吧?反罷第一場大型造勢就是他在台北市榮星花園主辦,之後又在台中辦了第二場反罷造勢,人潮擠爆迷你蛋。這兩場活動都是他出盡全力,更不要說當時任何一位面臨罷免的立委需要站台,只要時間許可,自己一定無役不與,全台跑透透。趙少康說,為了投下這張反對票,還不顧家人反對,取消早就安排好的東非行,所以,趙少康反對大惡罷,還有人不知道?既然如此,還需要在投票時刻意亮票表明心跡?還有違法的動機?趙少康表示,從昨天的新聞報導中知道,檢察官罵他「犯後態度不佳」,所以請法官從重量刑。這個指控實在讓自己很錯愕,也感到難過。趙少康解釋,難過的原因是,應訊當天,檢察官的態度非常和善,針對案情根本沒有多問,他則如實還原726當天的過程。如果說,向檢方說明投票、亮票細節,還有他無心亮票的原因,就叫做「飾言推託」,那他真不知道應訊時該說些什麼了。趙少康提到,更早之前,大安分局先傳他了解案情。雖然不具有強制力,律師當時也不在台灣,但是一切照規定辦理,所以仍然依照指定時間前往大安分局應訊,當下就表明,希望檢察官能不起訴或緩起訴,並保證自己絕對不會再犯。而在726當天面對記者詢問,趙少康表示,自己立即發布聲明「一時失誤,做了錯誤示範」,第一時間就已經承認錯誤,所以,「犯後態度不佳」的指控實在太沉重。趙少康說,或許檢察官有自己的心證,所以應訊當天沒有多問,未來開庭,自己會再向法官充分說明,希望能讓事件盡快落幕,不要再浪費司法資源。
矯正署邀請財經人士進行人權演講 陳建宏:幫一個受刑人也救了一個家庭
法務部矯正署為強化所屬公職人員對人權保障等議題的認識,今(30)日邀請富邦人壽獨立董事陳建宏到署演說,陳建宏鼓勵每位公職人員秉持正向思維,改變一個受刑人,也等於拯救他的家庭,而更生人回歸社會,洗心不再犯罪後,國家不用再承擔犯罪行為的鉅額成本,便能把有限預算投入更重要的建設與社福,談人權不僅僅是理論,更需要以容易理解的方式去實踐。陳建宏認為,獄政管理與監所人權,因受刑人在社會觀感上比較不討喜,相較於其他議題,較為缺乏友善地關注,在爭取資源與人員充實上,阻力也較大,只是受刑人若無法在服刑期間獲得有效的矯正,服刑期滿又繼續犯罪,等同國家人民徒耗時間與預算,卻換得一個沒有減少罪犯的結果,情何以堪?若從降低再犯率、減少社會防治犯罪成本等角度思考,獄政是一項不容忽視的重要課題。陳建宏提到,監所管理人與受刑人之間,某種程度類似教師與學生的關係,唯有老師在身心靈上健康、具備相關的法律知識、人權認知,且對於學生的個性、特質等,有基本的理解與認識,並輔以專業所學,因材施教,師生彼此才能信任,並能有效地溝通,在教導與管理上才會事半功倍,受刑人才更有可能發自內心地調整心態,重新了解法秩序的重要性,並對社會規範有更高的信服度,陳建宏提醒,不同受刑人可能潛藏著自閉、過動、憂鬱等特質,建議管理者可察覺不同族群的光譜訊息,並以其所能理解的技巧互動,定能獲得迴響及共鳴,減少不必要的誤解與衝突,可有效舒緩管理者的壓力與負荷。他強調監所管理是極具挑戰的工作,國家有義務給予更充裕的資源提升軟硬體,並吸引優秀管理人才長期投入、傳承經驗,更是社會安全網不可或缺的一環,非常需要各界的重視努力!
屏東畜牧場強闖焚化廠倒廚餘 87噸違規廢料曝光遭羈押
屏東縣萬丹鄉一間畜牧場不畏防疫禁令,竟與友人聯手違法載運外縣市廚餘進入焚化廠傾倒,行徑囂張。環保局與警方聯手查獲後,全案依妨害公務與《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偵辦。檢方認為2名男子有反覆實施同類犯罪之虞,於29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屏東縣政府指出,非洲豬瘟疫情近日升溫,中央已於10月26日宣布再度延長「禁餵廚餘」及「豬隻禁宰運」措施10天,嚴防疫情擴散。為配合防疫,屏東焚化廠僅開放處理本縣來源廚餘,禁止外縣市載運廢料進入。然而,萬丹鄉這家畜牧場卻屢屢違規,短短4天內竟運入多達87公噸廚餘,超出核准量72公噸,還混入外縣市來源,並涉嫌不實申報。環保局查明後已明令禁止該業者再進場,但28日清晨,施姓負責人與林姓男子仍不顧禁令,駕車強行闖入焚化廠傾倒廚餘,與現場人員發生拉扯。警方趕抵現場後立即查扣車輛與違規物證,兩人隨即被依妨害公務、非法處理及不實申報廢棄物等罪移送地檢署。屏東地檢署表示,兩人行為不僅違反環保法令,更在全國防疫緊繃之際置公共安全於不顧。非洲豬瘟若蔓延,恐重創國內豬肉產業與食品安全,影響社會安定與國際形象。檢方考量兩人有勾串共犯與再犯風險,認為交保難防重犯,因此於今日凌晨正式向法院聲請羈押,以確保偵辦順利與防疫公權力落實。
恆春「33背包客棧」老闆涉猥褻外籍女學生 遭縣府斷水斷電強勢開罰
屏東縣恆春鎮「33背包客棧」近日爆出驚人醜聞,不僅長期違法經營,業者更涉嫌於10月24日凌晨對入住的外籍女學生進行猥褻行為,震驚地方與旅宿業界。屏東縣政府交通旅遊處獲報後,於當日下午3時10分派員到場稽查,確認該民宿非法經營3間房間,立即依《發展觀光條例》第25條第2項及第55條第5、7項規定,勒令停止營業並開出罰單。縣府強調,若業者持續違法,將不排除採取斷水斷電等強制措施,徹底終止營運。據了解,該「33背包客棧」早在過去就曾2度因未登記經營被查獲,但業者屢罰不改、惡行再犯。此次事件更涉及刑事案件,3名國際交換女學生入住4人房時,其中1人凌晨驚覺老闆對其棉被作出猥褻舉動,嚇得當場報警。恆春警方已介入調查,現場採集的液體證物已送交DNA鑑定,並依《刑法》公然猥褻罪及《性騷擾防治法》追究刑責。屏東縣政府指出,非法民宿未經合法登記,往往缺乏消防、保險及安全管理措施,極易引發治安與糾紛風險。根據統計,去年縣內共查獲167間非法民宿,多集中於恆春半島。為遏止亂象,縣府將針對違規情節重大者公開業者資訊,每季於官網公告名稱、地址及負責人姓名,以加強嚇阻效果。縣府呼籲旅客,出遊前應透過交通部觀光署「旅宿網」查詢合法旅宿,確保住宿品質與人身安全。同時重申,國旅形象不容再被非法業者破壞,未來將持續加強聯合稽查與重罰措施,以維護觀光秩序與旅客權益。
嚴懲虐殺動物!藍綠立委皆提修法力拚本會期三讀 最重擬判刑7年
近年在台灣飼養貓、狗等陪伴動物的人數明顯增加,動保議題受社會關注,然而卻屢次發生虐待動物等案件,近期包括移工將倉鼠丟入馬桶沖掉還Po上網、南投假動保人士陳姓男子虐待犬貓致死案等,而施虐者付出輕微代價後就能重返社會。對此,藍綠立委日前皆已提案修改《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將虐待或虐殺動物的刑度和罰金提高,並送交經濟委員會審查,將力拚本會期完成三讀。現行《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宰殺犬、貓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宰殺之動物,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綠委吳沛憶等16人提案指出,美國「防止虐待和折磨動物法案」將故意殺害動物視為聯邦重罪,並對犯罪者處以最高7年刑期,因此將《動保法》第25條規定的有期徒刑,刑度由2年以下,上修至7年以下。綠委郭昱晴等人的提案版本,刑度則由「2年以下」上修至「3年以下」,併科罰金上修至新台幣3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綠委張宏陸版本,刑期則上修至5年以下,併科罰金提高為新台幣50萬以上、500萬以下,並將《動保法》25條之一「使用藥物、槍枝致複數動物死亡情節重大者」併入,且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不得易科罰金,以期有效嚇阻對潛在違法者,尤其是針對具有再犯前科、預謀虐殺、或公開社群平台直播虐待過程者。國民黨部分,提出虐殺動物刑責加重的藍委包括林思銘、葉元之、洪孟楷、楊瓊瓔等人。洪孟楷版本要求,宰殺、故意傷害動物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其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有任一情事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也提高至30萬至300萬。林思銘、葉元之版本也同要將最高刑期調高至5年,不過罰金起跳金額上升至50萬。楊瓊瓔則與郭昱晴同調,將最高刑責提高至3年、併科罰金上修至新台幣3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