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犯
」 毒駕 酒駕 累犯 台中地院 法務部
北市公布毒酒駕及拒測名單!毒駕佔一半 王尚宇、顧承祥累犯3次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以下簡稱裁決所)今天(22日)公布第93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總計有30名,其中毒駕累犯者有15名,酒駕及拒測累犯者有15名。本次公告名單罰鍰最高者為林明泉,酒駕拒測累犯2次處罰鍰36萬元,機車駕照註銷5年,罰鍰部分未繳納已移送強制執行。本次公告名單中27件已結案,餘3件未結案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63萬元。(圖/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決所表示,另上月臺北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設籍本市者計有吳泓達及翁澤民等2名,裁決所已印製A4彩色照片海報,將提供本市各鄰里辦公處及各派出所張貼公布,加強嚇阻民眾酒(毒)駕行為,期望透過社會制約,避免高度酒(毒)駕累犯者再犯之可能性。(圖/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決所特別提醒民眾,有酒(毒)駕及拒測等上述違規行為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累犯者處以高額罰鍰,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至18萬元;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没入該車輛;年滿十八歲同車乘客同罰最高處罰鍰1萬5,000元。(圖/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上開酒(毒)駕及拒測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及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裁決所呼籲,毒駕零容忍,染毒一次代價一世,毒駕上路害人一生。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圖/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圖/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狠甩律師公會理事長巴掌還嗆「打全世界律師」 台中惡女5罪重判最重1年6月
台中46歲林姓女子因家族財產訴訟糾紛,接連辱罵、恐嚇、攻擊多名律師,甚至在法院走廊當眾掌摑時任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審理期間還囂張揚言「我打全世界律師巴掌」。台中地院今天依傷害、恐嚇及違反個資法等5罪,分別判處1年1月至1年6月徒刑,其中最重為恐嚇罪1年6月,尚未定應執行刑。判決指出,林女因返還信託物及家族爭產民事訴訟,對對造委任律師心生不滿,自案件審理期間起,多次在法庭內外辱罵、恐嚇律師,甚至追打、拉扯頭髮及潑灑不明液體,還揚言「我會殺你」。去年11月,她又在台中高分院開庭時辱罵並恐嚇高姓律師;今年2月則誤認到庭旁聽的吳中和及侯姓律師是媒體記者,偷拍照片上傳社群並發文恐嚇,行徑愈演愈烈。今年3月17日,吳中和率領律師公會成員到台中地院旁聽案件,林女突然情緒失控,當眾朝吳中和臉部重摑一巴掌,並連番飆罵髒話,造成吳左臉、左耳挫傷及腦震盪;檢方訊後認為她有反覆犯案及危害法庭秩序之虞,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依傷害、恐嚇及違反個資法等5罪提起公訴。案件審理期間,林女曾一度認罪,隨後又全盤否認犯行,還在庭訊中多次打斷他人發言,並因不滿法警錄影蒐證而情緒失控,甚至嗆聲「我打全世界律師巴掌」,最後出動7名法警控制場面,審判長一度宣布休庭。台中地院今天宣判時,為防止再度失控,庭內外部署多名法警戒護,林女全程情緒平穩。合議庭最終依3項恐嚇罪、傷害罪及違反個資法,分別判處1年1月、1年2月、1年6月、1年6月及1年6月徒刑,應執行刑仍待裁定。吳中和表示,恐嚇罪已接近法定刑上限,足見法院認定犯行情節重大,希望林女能記取教訓,不要再犯。
獨/推走椅子害圖書館女館員「坐空」慘摔! 她收闖禍同事45萬仍拒給緩刑
新北市立圖書館板橋四維分館一名女館員,因為女同事在她站起時推走椅子而「坐空」摔傷,她認為同事是故意的,決定一路告到底,一審法官相信女同事只是不小心,以過失傷害罪拘役45天,受傷女館員請檢方上訴,希望二審法官改以普通傷害罪判刑。高院審理期間得知,受傷館員另提民事訴訟,已與同事達成45萬元和解也收了錢,但她仍堅持不給同事緩刑。法官指出,被告是否緩刑不應只考量被害人是否同意,否則形同「刑罰私事化」,將國家刑罰權交到私人手上;對於女館員又收和解金又要讓同事留下前科,合議庭研判這只為了「滿足一時的懲罰慾望」無益於社會,也有礙被告重新站起,因此二審判決除了維持原審的過失傷害罪及刑度,還宣告緩刑2年。普通傷害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失傷害罪最重僅1年。本案發生在2024年11月5日上午8點多,洪姓女館員站起來整理前面的櫃臺物品時,跟她一起值班的蕭姓女同事從櫃臺內側走出去,把書本放上書車。洪姓女館員整理完畢要坐下,滑輪椅卻已不在原位,她一屁股直接坐到地上,頭再撞到書車,送醫驗出腦震盪和脊椎底部骨折。洪姓女館員控訴蕭姓女同事明知她站起來工作,經過她身旁時推開滑輪椅卻不推回去也沒提醒她,顯然是等著看她會不會沒注意就坐空跌倒,事後她向新北市警局海山分局報案,新北地檢署「如她所願」起訴普通傷害罪。蕭姓女同事承認推開滑輪椅但沒有傷害的意圖,強調她不是故意的;新北地院勘驗監視畫面,蕭姓女同事左手拿一本書,要從洪姓女館員座位後方通過時,剛好她起身,蕭姓女同事以右手順勢將滑輪椅往前推開,並非無緣無故去動別人椅子,而且在意外發生後,蕭姓女同事立刻上前扶著洪姓女館員關心傷勢,法官認定,如果被告故意製造坐空的風險,她對被害人不會是這種反應。一審法官衡量被告雖認罪但沒有賠錢,以過失傷害量處拘役45日,可易科罰金4萬5千元;檢察官上訴的主張之一,就是被告未賠償也沒取得被害人諒解,另一個理由仍是主攻被告明知推開滑輪椅沒歸位可能讓人受傷,她卻存著看好戲的心態。蕭姓女同事刑事一審判決後,在民事賠償案一審期間達成45萬和解並給付完畢,所以她向高院請求給予緩刑。二審合議庭也看了監視畫面,認為被告推開被害人的椅子只是為了清出通道,不一定會想到被害人馬上就坐下,可能以為被害人還會多站一點時間,或者坐下時先往後看,不論是哪種心態,頂多觸犯過失傷害罪,原審的罪名與刑度都合理。高院判決書特別解釋宣告緩刑的考量:緩刑制度可避免因刑期太短而無法使被告改過向善,設立目是「特別預防」,若是將被害人的同意提升為法定絕對要件,等同將國家刑罰權的裁量交由私人決定,不僅違背罪刑法定與責任原則,也可能導致經濟弱勢的被告因無力賠償而喪失受緩刑宣告的機會,衍生階級不公。合議庭指出,如果法院「預測」被告不會再犯,本來就可以宣告緩刑,不應以被告是否已達成和解或被害人同意緩刑作為唯一的決定因素。二審法官對於本案45萬元和解金的解讀,這是一位月薪3萬多元圖書館員超過一年的年收入,代表已有盡力修補損害;告訴人在民事案件同意和解也收下賠償金,卻在刑事案件堅決反對讓被告緩刑,法官說雖然不去猜測這是什麼心態,但可研判為告訴人的情緒尚未平復,或者希望被告得到報應,但不給緩刑除了滿足告訴人一時的懲罰慾望之外,對於社會防衛或被告更生並無實質幫助,甚至可能因執行刑罰而影響被告的工作與家庭,因此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本案已判決確定,不得上訴。
水泥屍救女2/姑嫂只因關冰箱釀殺機 她為閃無期徒刑要求傳喚小孩
「水泥封屍案」兇手張芳馨為了從委託監護人手中解救女兒、兒子,跟新北市社會局對簿公堂,其實她為自己犯下的殺人案辯解時,也向法官提過兩個孩子,她接受律師的訴訟策略打「同情牌」,還引用聯合國的兒童權利公約,主張應該聽一聽她小孩的意見,將孩子當成她爭取輕判的藉口,不過最終沒有改變結果,從一審到三審都維持無期徒刑。回顧這起駭人聽聞的大嫂殘殺小姑案,清潔工張芳馨住在新莊,家裡除了丈夫、兩個孩子,還有先生的妹妹葉秀鳳。葉秀鳳嫌張芳馨深夜關冰箱太大聲,姑嫂經常吵架,葉秀鳳明知大嫂看她不爽,仍在冰箱貼上「小聲關冰箱門,謝謝」的紙條提醒張芳馨,甚至打電話到張芳馨的娘家,要娘家人勸一勸,種種行為讓張芳馨理智斷線,決定將小姑送上黃泉路。張芳馨預謀殺人,先買大型膠帶回家,趁葉秀鳳剛洗完澡叫她到神明桌前面,假裝談事情實則動手殺人,先推倒葉秀鳳,拿膠帶綑綁口鼻三到四十圈,再拿啞鈴猛敲數葉秀鳳頭部數十下,後來發現葉秀鳳還沒斷氣再拖進浴室,將她的頭部浸泡在臉盆內溺死。為了掩藏屍臭味,張芳馨買36包乾拌水泥砂回家調水,分三天「施工」水泥塚,直到葉秀鳳的公司老闆得知她沒上班也沒參加路跑活動,報警找到家裡,才揭露這件水泥封屍案。一審宣判前5天,張芳馨跟葉秀鳳的弟弟達成和解,須在15年內給付400萬元,新北地院以家暴殺人罪量處無期徒刑,但後來張芳馨和解金一毛都沒付。案件到了高等法院,張芳馨跟法官說,之前做月薪2萬4的清潔工,現在又被關,無力支付400萬元。張芳馨為撤銷無期徒刑,向法院主張應傳喚她小孩。(圖/AI示意圖)辯護律師為求二審輕判,上訴主張葉秀鳳已死,張芳馨沒有再犯的可能性;律師還搬出張芳馨的子女,如果繼續判媽媽無期徒刑,無法早日回歸家庭及社會,即使有機會假釋,也會因為是無期徒刑,小孩無從預測媽媽何時回家,應改判有期徒刑。張芳馨律師團在訴訟策略中引用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圖/報系資料照)高院仍判張芳馨無期徒刑,律師團上訴最高法院時,訴訟主張再度提及張芳馨的孩子,既然二審認同張芳馨是未成年子女的主要照顧者,依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應考量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高院法官卻沒給張芳馨小孩表達意見的機會,沒顧到她和子女的生活狀況,也沒提及孩童權利的保護,因此二審判決違背兒童權利公約。最高院合議庭認為,除非兒童是性侵、受虐等刑事案件被害者,或者跟兒童監護教養有關的案件,才需要維護他們發表意見的權利,如果是兒童的父母犯罪,不找孩子出庭陳述並不違法,再審酌水泥封屍案的手法兇殘,最終在2019年駁回張芳馨的上訴,判無期徒刑定讞。
彰化狠夫當子女面砍殺前妻18刀逃死!上訴喊「判太重」 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2024年11月,彰化縣二林鎮發生一起駭人的殺人案。一名李姓男子因向蔡姓前妻討要65萬元不成,竟在子女面前持刀狂砍前妻18刀,導致蔡女傷重身亡。一審時,國民法庭依殺人罪判處李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李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主張刑度過重,甚至認為是前妻先出軌才導致他犯下此案,不過台中高分院今(21)日審理後,認定一審量刑適當,駁回李男上訴,維持原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蔡女結婚前曾與他人育有一名成年女兒,而李男與蔡女於2014年結婚,婚後2人育有一子,同住在蔡女名下房屋,但因李男無業、情緒不穩定,平時還有賭博習慣,欠下不少賭債,都由蔡女幫忙償還,且李男常在酗酒後多次家暴蔡女,蔡女不堪長期遭受暴力對待,於2020年與李男離婚,並申請保護令搬離住處,但蔡女因需要照顧母親,仍會多次返回住處。根據檢警調查,2024年11月,蔡女帶26歲女兒及9歲兒子回家看望母親時,醉酒的李男因不滿蔡女讓新男友接送,且向蔡女索討65萬元不成,雙方爆發激烈口角,隨後李男情緒失控持刀恐嚇,26歲女兒見情況不對,先帶著9歲弟弟離開現場。不料,傍晚女兒返家時,李男情緒再度失控,先持水果刀架住蔡女脖子,隨後又改拿菜刀追砍。蔡女見狀為了保護兒女,上前阻擋李男並大喊「你們快走,媽媽會沒事」,最終蔡女遭李男揮砍18刀,傷勢過重,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殘忍行兇過程,蔡女的兒女全程目睹,年幼的兒子事後更表示,希望父親能被判處死刑。彰化地院國民法庭一審時認定,李男行兇過程中曾更換刀具持續攻擊被害人,顯示殺人犯意十分強烈。雖然李男表示「若再來一次不會再犯」,但法官認為,其說法只是擔心受到重刑,並未展現真正悔意;此外,他犯後未向家屬賠償,也未顧及子女身心創傷,因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進入二審後,李男主張量刑過重,甚至在法庭上指稱是前妻出軌在先,試圖將自己的犯案原因推給前妻。對此,審判長當庭指出,兩人當時婚姻關係早已結束,加上李男長期家暴、案發前後毫無悔意,因此認定沒有減刑理由。被害人家屬委任律師何志揚表示,李男在二審期間仍關心自己積欠的60多萬元債務,對被害人生命及家屬傷痛毫無反省,雖然家屬原本希望法院能判處死刑,但考量無期徒刑依法至少須服刑25年才能申請假釋,短期內確保李男可與社會隔離,也能讓家屬及子女暫時不必再擔心遭到報復,因此最終接受判決結果。台中高分院審酌全案後,認為一審認事用法及量刑均屬妥當,因此駁回李男上訴,維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最高法院。
毒駕害命還扯美沙酮!豐原賓士女驗出4毒 檢憂再犯羈押禁見
台中市豐原區日前發生毒駕奪命車禍,45歲劉姓女子駕車追撞停等紅燈車陣,造成1死5傷。檢方偵訊後認定,劉女涉嫌毒駕致死及施用毒品等罪嫌重大,不僅有逃亡可能,還有反覆毒駕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審酌後裁准,全案持續擴大偵辦。本月19日下午2時許,劉女駕駛賓士車行經台中市豐原區中山路近圓環東路口時,未減速直接衝撞前方停等紅燈的4輛自小客車及2輛機車;車禍發生後,37歲左姓機車騎士遭夾困於兩車之間,送醫搶救仍傷重不治,另有5人受傷送醫,所幸均無生命危險。警方到場後,確認各方駕駛均未酒駕,但劉女接受唾液毒品快篩後,檢出依托咪酯、鴉片、甲基安非他命及甲基卡西酮等4種毒品陽性反應。面對檢測結果,劉女辯稱自己近1、2個月都在服用戒毒藥物「美沙酮」,才會出現毒品反應。對此,法醫高大成博士指出,美沙酮是戒毒替代藥物,主要用於降低毒癮,不會產生嗎啡類毒品帶來的快感,也未曾聽聞會因此導致跌倒或車禍;反倒是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常造成意識混亂、判斷力下降、步態不穩及暈眩,極易引發交通事故。案經豐原分局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承辦檢察官廖云婕命偵查隊幹員調閱監視器、行車紀錄器,並採集尿液送驗,持續釐清毒品種類及事故經過。廖云婕認為,劉女涉嫌「施用毒品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過失傷害及施用第一、二級毒品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及反覆實施毒駕犯罪的高度風險,若未予羈押,恐影響後續偵查並危及公共安全,因此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經法官審酌後裁准。
人妻房間吹頭髮被禁! 公婆要求「廁所吹」還嗆再犯剪掉吹風機
「在自己的房間吹頭髮,何錯之有?」一名人妻抱怨,公婆認為她在房間使用吹風機會讓室內變熱、影響人睡覺,不僅要求她改到廁所吹,還嗆聲下次再犯就要剪掉吹風機和電風扇,讓她氣得直呼「簡直是神經病」。這名人妻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表示,她平常會在自己的房間吹頭髮,公婆卻相當不滿意,認為在房間使用吹風機會導致空間很熱,進而影響孩子睡覺,因此批評她「給妳方便當隨便」,還威脅她「下次在房間吹就要剪掉吹風機和電風扇」,要求她要待在廁所吹頭髮。人妻指出,婆婆都會在客廳邊吹冷氣邊吹頭髮,小姑也在房間或小客廳吹,吹完室內都很熱,公公卻不會說嘴,只對她嚴重差別待遇,即使她表示在廁所吹頭髮可能觸電,公公還冷回「死好」。人妻傻眼道,明明吹頭髮最久也就10分鐘,公公還要求她半分鐘就要吹好,否則影響他睡覺,「簡直是神經病來的!」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連在哪裡吹頭髮都要管?你房間沒冷氣嗎?」、「結婚就不要住在婆家」、「住一起的悲哀啊!有沒有考慮跟先生一起出去買房」、「真的要想辦法搬出去,生活才有尊嚴」、「趕快搬出去,不然得憂鬱症是遲早的」、「如果結婚後,連自己的小家都沒有,真的不要結」。也有人說,「以後要在婆婆旁邊吹,讓婆婆熱,她跑哪裡,拿著吹風機跟到哪裡」、「以後去美髮院洗就好了」、「隊友死去哪裡?」、「自己的先生都完全不會講話的情況之下,那就選擇離婚,事情也解決」、「跟他說『你剪一次吹風機電扇,我就拿你兒子錢再買,你剪10次我就再買』」、「他真剪你也剪斷他的,先生不處理也可以順便剪掉離婚」。
台中警公開14名毒駕累犯姓名、照片 網氣喊:刑罰太輕,累死基層
台中市警方昨天(16日)公布最新毒品累犯名單,共有14人姓名與長相資料被公開,提醒民眾「毒駕不是小事,累犯更是社會的隱形殺手」、「拒絕毒品,珍惜生命」。台中警方16日在臉書粉專「台中TCPB波麗士」貼出14名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包括劉德亮、阮偉傑、羅勝杰、陳家裕、黃建勲、徐宸宇、王維毅、陳麗文、蔡宇哲、許益誠、賴俊邑、鄭博文、張正裕及劉名軒,以上均為10年內毒駕累犯2次以上者,依法公告姓名照片。台中警方表示,每一次毒駕累犯名單的更新,都是守護市民交通安全的承諾,而他們最衷心的期盼,是這個專區永遠不需要再更新,「公開,不是目的,而是希望透過依法公開,發揮警示作用,遏止毒駕再犯,守護每一位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台中警方也無奈道,「儘管我們努力抓,但有時候看到熟面孔又再犯真的心很累,公布照片是希望達到警惕不要毒駕的作用。」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刑罰太輕,累死基層」、「看到毒駕可以累犯,就明白有時候是法律問題而不是執法者不努力」、「公布沒有用啊,一樣照吸」、「給他們『社死』的機會,親友看到也覺得丟臉,不然台灣對罪犯整天馬賽克,保護罪犯好像在保護國寶一樣」、「公布也沒用啊,刑法太輕了」、「亂世用重典,很難嗎?」、「鞭刑!如果一鞭不行,就兩鞭」、「真正要改變的應該是要讓刑責加重、重判」、「台灣法律管制不了這些人,人民出門只能自求多福」。依據現行法律,毒駕累犯恐面臨高額罰鍰、吊銷駕駛執照、當場移置保管車輛,若毒駕再犯致人死亡,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教育部對「轉介教育學校」持保留態度 憂學生遭標籤化、主張強化現行輔導機制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3日將審查《國民轉介教育條例》草案,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表示,對於另設「轉介教育學校」採保留立場,認為現行制度已建立分級輔導、司法介入及矯正教育機制,若再透過專法集中安置學生,恐衍生標籤化問題。根據草案內容,國民教育階段學生若涉及嚴重暴力、霸凌、恐嚇、攜帶危險器械等危害校園安全行為,且經原校輔導仍未改善,可由主管機關轉介至專責教育學校;少年法院裁定收容期滿後,若仍有安全疑慮者,也可轉介接受法治教育、心理諮商及行為輔導等課程。教育部指出,目前已依《學生輔導法》建置三級輔導制度,並透過慈輝班、中途班、高關懷課程、少年輔導委員會、春暉小組及過渡性教育等措施,依學生狀況提供不同層級協助;情節嚴重者,也可由少年法院裁定進入中途學校或接受矯正教育。教育部表示,《少年事件處理法》及《兒童權利公約》皆強調「行政先行」及「去標籤化」原則,若將特定學生集中安置,可能加深外界標籤印象,因此傾向優先強化既有輔導及校安資源。教育部規劃115學年度增聘2359名專任輔導教師、213名專業輔導人員,並持續補充國中學務人力。教育部也坦言,目前司法介入學生重返校園後仍存在銜接挑戰,未來將與地方政府研議延長過渡性教育時間,並透過多元彈性課程,協助學生順利復學、降低再犯風險。
獨/超雷!月薪6萬藥師 病患裝避孕器給墮胎藥遭解僱反控霸凌
台北市一間診所差點發生「吃錯藥」烏龍,有女患者裝完避孕器感到肚痛,留下來等醫師開止痛藥,後來藥師卻拿RU486墮胎藥過來,幸好被眼尖的同事及時阻止。這名鬧出「要避孕、給墮胎」事件的藥師頗讓診所頭疼,她因為沒遵守「三讀五對」原則以確保正確給藥,曾被病患揪出拿錯藥,診所多次約談仍未改善,因此認定她無法勝任這份月薪6萬1千元的工作;藥師不服丟差,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台北地院判她敗訴,上訴高等法院仍駁回,一、二審都認為解雇合理。本案原告李姓藥師主張,解僱前她在這間診所工作1年2個月,診所放任主管和資深護理師聯手霸凌,並以不適任為由資遣她,但她自認足以勝任藥師;她對於診所聲稱的給藥疏失都未再犯,診所炒她魷魚之前沒先進行輔導,因此是違法單方終止勞動契約。診所列出李姓藥師的「九大罪狀」:給藥未標明藥名和頻次、不同服用時間的藥物沒分開包、沒注意醫師改藥單而給錯藥水、收疫苗到冰箱沒關好門、未記錄冰箱溫度導致疫苗有毀損風險、告知病患家屬吃藥可配牛奶。最離譜的行為發生在一名來診所裝避孕器的女患者身上,她裝完後頭暈肚子痛,暫時留在所內休息,等醫師開消炎止痛藥給她吃,李姓藥師拿藥過去時,告知要留觀2個小時,剛好護理師經過覺得怪怪的,看了藥單才驚覺,這不是止痛藥而是RU486。原來當天有另一位女病患真的需要RU486,人在診所一樓大廳等,李姓藥師卻把RU486拿到二樓給剛裝完避孕器的患者,護理師立刻提醒李姓藥師確認一下、弄錯人了,患者才免於吃錯藥。診所其他藥師與護理師為本案出庭,證稱藥師國考合格後還要接受2年實務訓練,因此具有獨當一面的專業;「三讀(取藥、發藥及歸藥)五對(病人對、藥物對、劑量對、途徑對、時間對)」是藥師本質,診所不必再教如何給藥包藥,基本上也不需要醫師來管理監督藥師。診所護理長告訴法官,針對李姓藥師執行業務有困難曾4度面談,她還是繼續出狀況,連診所醫師都察覺她難以勝任工作。法官指出,給藥爭議涉及病人的用藥安全,絕非小事,李姓藥師調劑藥品卻沒落實三讀五對,發生給錯藥的嚴重疏失,她初次犯錯後並未馬上遭到解僱,診所持續溝通、指導,已盡到輔導的責任,李姓藥師仍無改善,所以診所解僱並未違反最後手段性原則。本案可上訴最高法院。中華民國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采穎表示,誤服RU486可能導致腹痛或出血,甚至是子宮穿孔,如果那位裝避孕器的患者沒吃到消炎止痛藥而是RU486,疼痛感無法減輕,反而會越來越嚴重,但這個情況理應不會發生,因為一般藥師給藥都會再次確認病人的名字。
藍綠齊推修《跟騷法》 內政部、司法院憂刪「性或性別」要件衝擊實務
中信兄弟啦啦隊成員汶汶日前遭狂粉持刀攻擊,引發《跟騷法》修法討論。立法院今(6)日審查相關修正草案,藍綠立委皆主張刪除《跟騷法》中「與性或性別有關」的構成要件,認為可避免受害者因認定問題無法獲得保護。不過,內政部及司法院均表示,若刪除該要件,恐對第一線執法及司法實務造成重大影響。內政部指出,《跟騷法》施行至今已受理逾1.1萬件案件,超過9成案件在警方介入或核發書面告誡後即停止再犯。若刪除「與性或性別有關」要件,校園霸凌、職場排擠及鄰里糾紛等案件,都可能納入《跟騷法》處理,恐影響制度運作。司法院也表示,刪除相關要件將擴大犯罪處罰範圍,可能架空其他法律規範,即使增訂豁免條款,仍有立法技術及適用範圍上的疑慮,建議審慎討論。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以「汶汶案」為例質疑現行制度保護不足,認為部分基層員警會先認定是否與性或性別有關,導致案件無法適用《跟騷法》。警政署長張榮興則表示,只要被害人報案,警方都會受理,但若刪除相關要件,適用範圍將大幅擴張。民進黨立委黃捷則表示,自己收到不少陳情,甚至親身遭遇持續騷擾,只因對方刻意避開性別字眼,案件就無法適用《跟騷法》。她強調,修法目的就是讓第一線員警有更明確的適用標準,避免真正的受害人被排除在保護機制之外。
大阪撞人族專挑女性、學生族 南韓YouTuber當場回撞!獲日網友讚爆
近年日本街頭頻傳有不友善族群蓄意碰撞人的事件,部分人會故意在街頭用力衝撞迎面而來的路人。不久前有南韓YouTuber前往日本大阪旅遊時,目擊2名當地男子專挑落單女性及年幼學生猛烈撞擊,隨後還露出一臉得意訕笑;他見狀決定挺身而出,上前正面攔阻並以同樣方式「回撞」警告,嚇得對方當場低頭道歉。影片曝光後,引發日韓網友熱烈討論,甚至有日本人感謝他的「善舉」。據韓媒《News1》報導,南韓YouTube頻道「매드브로 MadBros」在7月1日上傳了一段名為「在大阪制裁碰撞怪客」的影片,內容是該頻道其中一名健身網紅陸恩英(音譯)走在大阪街頭,目擊2名男子行徑囂張,故意用肩膀狠狠撞向迎面而來的女性路人;受害女性事後驚魂未定地表示,「被撞得超級大力」,神情滿是無奈與驚恐。陸恩英跟著疑似故意撞人的2名男子,確定他們是故意為之,因為兩人持續在路上尋找落單婦女或年幼學生作為目標,上前肉身撞人。。讓陸恩英看不下去的關鍵是,當這2名男子在斑馬線前停等紅綠燈時,居然還互看彼此並露出嘲諷的嬉笑,顯然以此為樂。目睹全程的陸恩英按捺不住怒火,決定當場攔下這2名惡劣男子,直接以健壯的身軀擋住他們的去路,並以韓文斥責「為什麼要一直撞人?」接著當場示範,以他們撞人的力道撞回去,給予口頭與行動上的雙重警告。面對身材魁梧且態度強硬的陸恩英,原本氣焰囂張的2名男子瞬間面露驚恐,立刻縮起脖子並用英文連聲道歉說「Sorry(對不起)」,陸恩英則馬上警告對方「不准再犯」後才轉身離開。影片曝光後,隨即在台日韓網路引發極大迴響,甚至有經歷過類似情形的日本網友,向陸恩英致謝,表示「謝謝你幫忙教訓了這群變態」、「看到那兩個只敢欺負弱小的傢伙被嚇傻的樣子,真的太痛快了」、「你是真正的英雄,身為日本人看到同胞這種卑劣行徑感到無比恥辱」。
政院拍板修《菸害防制法》 電子煙持有、使用最高罰10萬、販售最重關7年
為加強菸害防制並防堵電子煙衍生的毒品與毒駕問題,行政院今(25)日院會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此次修法大幅提高對電子煙及未經核定指定菸品的管制強度,不僅持有、使用電子煙最高可罰10萬元,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及展示電子煙者,最重更可處7年有期徒刑,並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衛福部指出,這次修法重點之一,是將電子煙載具與類菸品納入更完整的刑事與行政管理體系。未來任何人不得持有類菸品、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的指定菸品及其組合元件,違者可處3萬元至10萬元罰鍰;使用類菸品者,罰鍰也同步提高至3萬元至10萬元。至於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及展示電子煙等行為,草案則改以刑罰處理,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並增訂未遂犯與法人併罰規定。衛福部表示,這是考量電子煙載具流通已與毒品、管制藥品濫用風險高度連結,因此必須從源頭強化管理。草案也針對加熱菸與指定菸品的必要組合元件增列管理規範,未來相關產品須比照一般菸品管理,包括警示圖文標示、展示方式與販售場所限制,不得任意陳列或銷售。此外,為避免旅客誤觸法令,草案也明定入境不得攜帶電子煙。若旅客攜帶5件以下、總重未逾500公克的少量類菸品入境,將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一年內再犯,則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不過考量民眾處理違法物品仍需時間,草案設有1個月緩衝期,在此期間內若查獲持有違法類菸品,雖不處罰鍰,但仍會依法沒入。針對網路販售與違法資訊流通問題,修法也要求網際網路業者負起管理與資料保存責任,並導入限制接取、停止解析等屏蔽機制,盼從源頭降低違法菸品資訊散播風險。衛福部表示,未來也將授權訂定檢舉獎勵辦法,鼓勵民眾檢舉違法製造、輸入類菸品及未經核定指定菸品,期盼透過全民參與,共同維護國民健康與公共安全。
蔡尚樺曾遇割頸嫌犯頻繁求合照 心驚發聲:大家要保護自己
蔡尚樺、曾國城主持《全民星攻略》迎來1500集改版,今(22日)舉行開錄記者會。不過近期中信兄弟啦啦隊成員汶汶遭割頸案震驚社會,相關話題也成為媒體關注焦點。蔡尚樺受訪時透露,自己過去其實也曾多次在華視門口遇過許姓嫌犯。她表示,對方曾頻繁要求合照,而她當時都會禮貌配合,但仍刻意保持一定的肢體社交距離。得知案件發生後,她也感到相當震驚,並語重心長表示:「大家還是要保護自己。」同場錄影的主播房業涵,日前也發文提及與許嫌的接觸經驗。她透露,對方幾乎「每天每天每天」都會出現在電視台外守候,從她任職華視時期一路到轉往東森後,這樣的情況持續了好幾年,只為了等她拍照。房業涵強調,自己選擇公開相關經歷,並非出於個人情緒,而是希望以公眾人物身分提醒大眾重視公共安全議題,「人人都要保護好自己」。她表示心情上沒有受到太大影響,今天仍以平常心參與節目錄影。至於案情進展,許姓嫌犯遭警方逮捕後,一度拒絕接受夜間訊問。21日完成警詢步出警局時,他突然情緒失控高喊:「他們的所作所為逼我這樣做的!」並指控三個社團主辦單位應為事件負責。檢方複訊後,認定許嫌涉犯殺人未遂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審理後認為其犯罪嫌疑重大,且具有再犯風險,因此裁定羈押禁見。同場錄影的主播房業涵,日前也發文提及與許嫌的接觸經驗。(圖/侯世駿攝)
失控女狂嗆「打了全宇宙律師」 法庭暴走拉扯法警遭續押2月
因接連恐嚇、辱罵及攻擊多名律師,甚至當眾掌摑前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的林姓女子,17日於台中地院開庭時再度失控,不僅當庭翻供,否認犯行,還頻頻打斷訴訟程序、挑釁被害人,狂喊「我打了全世界、全宇宙律師的巴掌」,並與法警爆發拉扯衝突;法官認定她有反覆實施傷害、恐嚇犯行之虞,裁定自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起因於林女(46歲)與弟弟間的家產及信託財產糾紛;她不滿對方委任律師幫其胞弟,於113年至114年間,陸續對多名女律師辱罵、恐嚇,甚至追打及潑灑不明液體。今年2月,她又誤認到庭旁聽的律師是記者,拍照上傳社群平台公開辱罵;同年3月17日更在台中地院走廊當眾掌摑吳中和,並辱罵「智障」、「肥豬」等字眼,引發律師公會抗議法院不作為。檢方調查後,依傷害、恐嚇、公然侮辱等罪嫌將她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庭訊期間,林女原本曾坦承部分犯行,未料昨日開庭時卻突然翻供,改口「全部不認罪」,還不斷打斷被害人陳述,挑釁表示「笑很開心齁」、「向我求償300億好了」。庭訊過程中,法警開啟密錄器蒐證後,林女情緒進一步失控,不斷追問法警姓名並起身逼近,雙方發生拉扯。審判長一度宣布休庭讓她冷靜,但她隨後又起身朝法庭出口方向移動,法警擔心在押被告脫逃,立即上前攔阻,雙方再次爆發肢體衝突,現場戒護人力也由5人增援至7人,才順利控制場面。但林女的辯護律師還是主張,林女羈押期間已深刻反省,也向律師表示不會再從事違法行為,希望能與被害人和解,請求以10萬元交保,並以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羈押。不過法官認為,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措施,均不足以降低其再犯風險,也難以確保後續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因此駁回聲請。台中地院裁定書指出,林女自113年間起陸續涉犯多起傷害、恐嚇律師案件,受害律師多達6人,且相關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法官認為,她即使先前已有案件遭判刑,在訴訟期間仍持續出現掌摑、辱罵及恐嚇等行為,顯示有反覆實施同類犯罪的高度風險。法官審酌相關卷證、證人證述及林女歷次犯行後,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且仍有反覆實施傷害、恐嚇等同類犯行之虞,裁定自115年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已辯論終結,預定7月22日宣判。
士官長持訓練槍追射新兵 陸軍:已依法偵辦
有媒體報導,台中市成功嶺的陸軍步兵302旅一名士官長失控持訓練槍一路追射新兵。對此,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17日指出,當日即主動指派幹部帶高兵前往醫院驗傷,並展開行政調查,同時聯繫家屬說明案發經過與單位後續處置作為,次(16)日上午即函送臺中憲兵隊依法偵辦。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表示,轄屬步兵302旅張姓中士於6月15日不當行止致使士兵瘀傷,軍團指揮官獲悉後,當日即主動指派幹部帶高兵前往醫院驗傷,並展開行政調查,同時聯繫家屬說明案發經過與單位後續處置作為,次(16)日上午即函送臺中憲兵隊依法偵辦,對於媒體報導高層壓案乙情不屬實,表達嚴正聲明。對於再犯類䅁,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強調,除刻正實施行政調查,並檢討各級幹部督管違失責任,絕不寬貸,以嚴肅軍紀。
毒駕事故頻傳 王世堅:判死刑剛好而已
桃園市11日晚間發生重大車禍意外,30歲毒蟲張紘愷吸食安非他命後駕車上路,因行駛明顯不穩遭警方盯上,但他直接加速逃逸、沿途闖紅燈,最終衝撞2名停等號誌的行人釀2死,後續他也因傷重不治身亡。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2)日表示,毒駕因而致死、致傷或是連續再犯,應該要從重量刑,不以毒品的級次來做分別。民進黨立委王世堅也表示,希望行政院趕快把握這次民氣可用的機會,該修法就修法。「對於毒駕造成重大傷害,說實在話,判死刑剛好而已」。對於毒駕,王世堅表示,毒駕應該死刑,自己相信現在如果做民調,有95%民眾會同意且支持毒駕死刑,這已經到荒唐地步,毒駕造成嚴重傷害都已經超過百件了,行政院跟法務部要積極處理去修法,這是非常正確,符合全體民眾共同的支持。王世堅指出,所以要修法應該不會有問題,社會全部能接受,希望行政院趕快把握這次民氣可用的機會,該修法就修法。對於毒駕造成重大傷害,說實在話,判死刑剛好而已。
毒駕上路撞死2無辜路人 毒蟲張紘愷3月才遭輕判減刑釀大禍
桃園市桃園區11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30歲毒蟲張紘愷在吸食安非他命後上路,因形跡可疑而遭警方盯上,但他拒檢不停、加速逃逸,在敏盛醫院前撞上侯姓和葉姓路人導致2人喪命,他也送醫後不治身亡,而張有多項毒品前科,3月才因毒品案遭判刑,但新北地院法官給予輕判,沒想到他短期內又再犯並釀下大禍。張紘愷11日晚間吸食安非他命後駕車上路,桃園警分局員警巡邏時發現其形跡可疑,示意他停車受檢,但張拒檢不停、加速逃逸,期間還多次闖紅燈、蛇行且危險駕駛,警匪雙方追逐3公里,前後約5分鐘,張最終在敏盛醫院旁撞上2路人,2被害人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不幸身亡,張也身受重傷,經救治後喪命。據了解,張紘愷學歷為國中畢業,他從事科技業,家庭經濟狀況勉持,且有多項毒品前科,2018年就曾因吸毒遭逮,2022年再次因施用毒品被抓,新北地院將其送觀察勒戒,2023年執行完畢釋放。但張在2025年8月又再度落網,他在桃園交易依託咪酯(俗稱喪屍煙彈)遭查獲,警方扣得毒品煙彈4顆和手機等證物,他在警詢時坦承自己在吸食安非他命,全案依法送辦,張也被檢方起訴。新北地院在量刑時,考量他因販毒案被抓時,坦承其施用安非他命,是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接受審判,依法減輕其刑,判有期徒刑4月並得易科罰金,沒想到他在短短幾個月後就釀成大禍。
顧問團接連爆爭議 綠營質疑柯志恩用人失當:酒駕累犯也能當市政顧問?
國民黨高雄市長參選人柯志恩日前公布首波市政顧問團名單後,接連爆出爭議;繼某顧問遭質疑曾涉性騷擾風波後,又被爆出另一名顧問曾於一年內兩度酒駕肇事。民進黨高雄市議員及參選人接連發聲批評,質疑柯志恩高喊嚴懲酒駕,卻將酒駕再犯者納入顧問團,相關用人標準與審查機制令人質疑。高雄市議員鄭孟洳表示,柯志恩日前才公開主張加重酒駕、毒駕刑責,然而公布的市政顧問團名單中,卻出現曾有酒駕再犯紀錄的人士,與其對外宣示的立場形成明顯落差。民進黨高雄市議員參選人蔡秉璁指出,名列顧問團的馮姓退休副教授過去曾在白天酒駕肇事,酒測值高達0.894毫克,事後未記取教訓,數月後又在飲酒後駕車上路,再度觸法,最終遭撤銷緩起訴並被法院判刑。他質疑,柯志恩一方面倡議強化酒駕處罰,另一方面卻延攬酒駕累犯擔任顧問,難以向社會交代。另一名議員參選人張以理也批評,柯志恩近期爭議不斷,從先前遭質疑考察行程與地方開發案人士往來,到如今顧問團成員背景問題接連被揭露,反映其團隊在用人及把關上存在明顯漏洞。蔡秉璁進一步表示,柯志恩陣營近期已多次因文宣內容、民調爭議等事件受到外界質疑,如今連顧問團名單也引發討論,顯示團隊未能做好基本審查工作。他呼籲柯志恩將心力放在政策與市政規劃,而非陷入接二連三的人事風波。罷韓團體「WeCare高雄」則指出,市政顧問團代表候選人的治理團隊與價值選擇,也是選民檢視其用人理念的重要依據。若明知相關人士具重大爭議仍納入顧問團,顯示判斷標準有問題;若事前未充分查核背景,則凸顯團隊把關能力不足。該團體並質疑,若酒駕累犯能成為重要顧問,柯志恩過去主張重罰酒駕累犯的立場是否仍具一致性,值得社會進一步檢驗。◎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政院拍板修法重懲毒駕 累犯致死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行政院會今(11)日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及《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此次修法全面提高毒駕相關刑責,並增訂沒收車輛規定,未來毒駕致死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10年內再犯致死者,更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草案內容,未來毒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毒駕致人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0萬元以下罰金;毒駕致死者,則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針對累犯部分,草案規定10年內再犯毒駕,致人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死亡者則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40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修法也新增沒收車輛規定,未來無論酒駕或毒駕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肇事車輛都將依法沒收;若無法沒收,則追徵其價額,以提高嚇阻效果。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近期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濫用案件頻傳,造成多起重大傷亡事件,因此行政院已跨部會檢討毒品查緝與毒駕防制措施,並從「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三大面向提出14項具體作為。卓榮泰指出,本次修法重點包括全面提高毒駕相關刑責與罰金、加重軍職人員毒駕罰則,以及增訂酒駕、毒駕肇事致死傷的車輛沒收制度,希望透過更嚴格規範遏止危害行為。法務部次長馮成表示,毒駕案件近來造成不少家庭破碎與人員傷亡,因此法務部在廣納專家學者意見後提出修法草案,考量毒駕與酒駕的危害性及再犯風險,決定提高相關刑度,以符合罪責相當原則並強化嚇阻效果。卓榮泰也宣布,將由政務委員林明昕、陳時中及季連成共同組成「打黑反毒指揮小組」,整合法制、公衛及執法資源,並結合六大查緝系統,全力打擊毒品犯罪與毒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