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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地院 台中 護理師 殺人 車禍
為1250美元把海洛因塞進肛門 2馬來西亞男闖高雄機場各判9年
為賺取每人1250美元(約新台幣3.9萬元)報酬,2名馬來西亞籍男子接受境外毒梟招攬,從柬埔寨取得26包海洛因,塞入肛門內,經香港搭機企圖闖關高雄機場,但入境隨即遭調查局攔查,體內毒品全數起出;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依共同運輸第一級毒品罪,減刑後各判處有期徒刑9年,刑滿或赦免後驅逐出境。馬來西亞籍的阿茲南(AZNAN BIN ABU HASSAN)與黃姓男子,去年8、9月間接受上線「BOTAK」招攬,雙方約定完成運毒任務後,每人可獲1250美元報酬,並由對方安排馬來西亞、柬埔寨、香港至高雄的機票及住宿,準備闖關。今年2月1日,阿茲南與黃男抵達柬埔寨金邊,入住指定飯店,直到2月7日清晨,由集團成員「LEWIS」交付26包海洛因;2人明知是毒品,仍分別將10包及16包塞入肛門內藏匿,先各領取250美元前置費,隨即搭機經香港轉往高雄。同日晚間6時許,2人抵達高雄國際機場準備入境,卻早已遭鎖定;高雄關與法務部調查局高雄調查站掌握情資後,在機場將2人攔下,經送醫接受X光檢查,確認體內藏有異物,隨後從2人體內取出26包海洛因;檢方清點後發現,阿茲南體內藏有的毒品淨重82.63公克,黃男體內則有130.65公克,另扣得2人聯絡用手機。2人落網後,在偵查及法院審理期間均坦承犯行。法官認為,2人因經濟困窘受毒品集團招攬,雖明知運送的是第一級毒品,仍為賺取報酬鋌而走險;且採取人體藏毒方式,不僅承受遭查緝的高度風險,也可能危及自身健康甚至生命。高雄地院合議庭進一步認定,2人在整個運毒集團中僅屬受指揮的低階角色,實際獲利有限,且才入境高雄就遭查獲,毒品並未流入台灣,加上2人均無前科並坦承犯行,若仍以運輸第一級毒品法定最低刑度15年論處,顯有過重,因此依法遞減其刑;法官最終依共同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判處2人各有期徒刑9年,扣案海洛因沒收並銷燬;刑期執行完畢或獲赦免後,另予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
迴轉二度輾斃護理師!冷血男辯「以為被嘲笑」 家屬怒駁:根本沒對到眼
台中市一名38歲陳姓女護理師下班返家途中,遭30歲林姓男子駕駛賓士轎車撞飛,林男事後竟又駕車折返,二度輾壓倒地的陳女,造成她傷重不治。林男落網後供稱,因看見陳女「面露笑容」,誤以為對方在嘲笑自己,因此心生不滿犯案。不過死者胞弟看過監視器畫面後氣憤反駁,當時陳姓女護理師根本沒有與林男對到眼,雙方更沒有任何互動。檢警調查,案發前陳女準備返家,步出大樓後與正在街頭徘徊、抽菸的林男短暫擦身而過。雙方素不相識,過去無任何交集,當下也沒有發生對話或衝突。不料林男事後竟駕駛賓士轎車追上陳女,將她猛烈撞飛倒地。更令人震驚的是,林男撞人後還駕車迴轉折返,再度輾壓已經倒在地上的陳女,隨後離開現場,陳女最終因傷勢嚴重不治。據了解,林男落網後供稱,當時看見陳女「面露笑容」,認為對方是在嘲笑、針對自己,因此一時憤怒駕車衝撞。林男甚至供稱第一次撞擊後擔心陳女若沒有死亡,未來可能衍生龐大的醫療費用及賠償責任,才會產生極端想法,駕車折返再次輾壓。不過,林男所稱「遭嘲笑才犯案」的說法,遭到死者家屬強烈質疑。根據《知新聞》報導,陳女胞弟表示已看過案發監視器畫面,說明當時姊姊並沒有和林男對到眼,兩人之間也沒有任何互動,「他怎麼可能看到我姊姊在笑他?」認為林男只是為犯案找藉口。警方調查後排除林男酒駕及毒駕,不過他落網後一度出現神情異常、喃喃自語等情況,甚至無法順利完成筆錄。檢方偵訊後認為,林男涉嫌殺人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滅證及反覆實行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台中地院8日晚間裁定羈押2個月。林男9日凌晨被移送台中看守所,完成入所檢查及相關程序後進入舍房休息。所方表示,林男隔日正常起床、吃早餐,情緒及作息均呈現平穩狀態,與先前落網時的異常情況形成反差,後續會注意其身心狀況。
「李團長」龐氏騙局害豐原王家5口走絕路 擺爛不出庭再判賠226萬
台中豐原王姓一家5口前年陷入「黃金、團購投資」騙局,被45歲女團購主李惠雯以高獲利話術套牢,陸續掏出752萬元,最終不堪債務及恐嚇壓力走上絕路。李女一審遭判11年徒刑,案件衍生民事求償,但羈押中的她擺爛不出庭,台中地院日前再判她必須賠償2名被害人共226萬6000元。45歲李惠雯過去經營團購事業,但因生意失敗、積欠員工薪資,甚至向當鋪借貸,財務狀況逐漸失控。沒想到她非但沒有收手,反而從113年6月起另闢「投資」財路,對外宣稱經營網路團購、刷卡買黃金轉售獲利,甚至打出支付50萬至100萬元會員費、每月保證獲利10%且還本等誘人條件,吸引被害人砸錢。檢警調查發現,李女實際上根本無力負擔如此高額獲利,竟採取「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把後來投資人的錢拿來支付前期投資人的利息,營造事業獲利穩定、投資有賺頭的假象,前後至少騙取王家等12名被害人逾1536萬元。其中,王家一家5口因相信李女的說法,陸續投入752萬元,最後不僅血本無歸,還背負沉重債務。更讓悲劇惡化的是,李女為逼迫王家還錢,長期傳送恐嚇訊息,甚至傳送割腕流血照片施壓,造成王家人長期承受巨大心理壓力,最終一家5口不堪重負走上絕路。台中地院刑事庭審理後認為,李惠雯明知自身財務狀況早已陷入困境,仍以投資高獲利等方式向外吸金,並對王家人施以恐嚇、逼討債務,犯行手段惡劣,因此依銀行法吸金、恐嚇取財及詐欺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刑事案件之外,另有黃姓、林姓2名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其中黃女指控,自己經張姓美容師介紹認識李女,先後因團購會員、車貸及黃金投資等名目受騙,原先主張遭騙223萬5575元。不過審理時她表示,黃金刷卡款項已由李女全數代繳,扣除已經返還部分後,目前實際尚欠團購及車貸款156萬6000元,因此向李女求償。至於林女則指控,李惠雯先以團購投資話術吸引她,再以刷卡購買黃金獲利為由騙取資金,分別損失53萬元及17萬元,合計70萬元。由於李惠雯目前仍遭羈押,民事求償案審理期間,法院合法通知她出庭,她卻具狀表示「不願被提解到庭」,既未出庭,也沒有提出書狀爭執。法院因此依刑事判決及相關卷證認定,李女以詐術造成2名被害人財產損失,侵權行為明確。台中地院日前判決,李惠雯應賠償林女70萬元;另應給付黃女156萬6000元,2案合計226萬6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討2百元電話費遭拒!台中逆子「掐頸摀口鼻」悶殺老母 國民法官判無期
台中市1名林姓男子去年4月因向76歲母親索討200元電話費遭拒,竟情緒失控,不僅對老母親師暴,甚至徒手掐住其頸部並摀住口鼻,導致母親窒息身亡。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歷經多日審理,今(9日)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林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林男和母親同住在臺中市大里區,因向被害人索討200元繳納電信費遭拒絕並斥責,竟心生不滿,基於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之犯意,於民國114年4月11日19時許,在住處1樓先徒手多次掌摑被害人雙頰,繼以雙手按壓掐扼對方前頸部,再以手覆壓被害人口部,致被害人無法呼吸而失去意識,隨即上樓繼續飲酒。不久後,與林男同住的外甥從樓上聽聞爭執聲,遂通知其母返家察看,並發現被害人倒臥在地,旋即報警送醫,惟被害人仍於翌日0時23分許,因窒息搶救無效而不治死亡。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酌,被告與被害人過去已有多次口角及肢體衝,被告對母親不思感恩,僅因索要財物未果即對被害人施加暴行,且被告身材高大魁梧,與被害人體型差距懸殊,被告竟對被害人為上述暴力行為,造成被害人身上多處瘀傷,並受有甲狀軟骨兩側上角骨折等嚴重傷勢,手段殘酷,且導致被害人死亡之無可挽回悲劇,可責性甚重。國民法官考量被告犯後最終雖已坦承犯行,然未能獲取其餘被害人家屬諒解,綜合被告過去之生活背景、智識程度、素行不佳等情形,及被告經醫療機構進行量刑前評估調查結果,認若返回社區,未來暴力風險可能再次活化,社會暴力再犯風險評估為中度,及被告復歸社會之可能性有限等各項因素,認本案應予嚴懲,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本案仍可上訴。
女護理師遭賓士男二度輾壓致死 百萬網紅見嫌犯被遮臉痛批:為何保護兇手?
台中市8日凌晨發生一起車禍,一名38歲陳姓女護理師走斑馬線,遭30歲無業林姓男子駕駛的賓士轎車撞倒,隨後林男竟在前方路口迴轉返回現場,又對倒地的陳女加速輾斃。這起意外令社會大眾譁然,雖然林男落網,但百萬網紅Cheap特地指出一狀況,氣憤直呼「為什麼永遠都要保護兇手?」護理師遭無業男故意輾斃一事曝光後,在網上引發熱烈討論。對此,百萬網紅Cheap也在臉書發文指出,涉案加害人林男移送過程被警方以安全帽及A4紙將全臉遮蔽,相較於日本對重大犯罪者直接公開姓名與清晰面貌的做法,十分不理解台灣檢警為何在保護嫌犯身分。Cheap認為,日本公開嫌犯姓名和長相,直接讓其「社會性死亡」,也能讓社會大眾防備;反觀台灣,竟然還準備安全帽跟A4紙。最後,Cheap氣憤表示,「為什麼永遠都要保護兇手,這點真的很不明白」。據台中警方指出,案發於8日凌晨,30歲無業林男駕車轉入柳川東路時迎面撞上38歲陳姓女護理師,使其倒地。令人髮指的是,林男撞人後非但未停車救護,反而駕駛至前方的民族路口迴轉折返,直接輾過已倒臥地上的陳女後逃離現場;警消獲報趕抵時,陳女已當場死亡。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鎖定車牌,林男於案發後約2小時自行駕車前往警局投案。檢警調查發現,林男與陳姓女護理師彼此素不相識,案發前也沒有任何恩怨糾紛,犯案過程相當冷血。台中地檢署隨後指派檢察官進行現場勘驗並相驗遺體,認定林男涉犯殺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滅證及反覆實行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也同步啟動家屬關懷機制。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死者當時並未對林男有任何挑釁行為,林男竟以車輛衝撞並迴轉輾壓致死,犯行極為嚴重。法官特別指出,林男到案時自稱因「覺得被針對」才犯案,在客觀條件未改變下,難以預期其日後遇到類似情境不會採取相同舉動,確有反覆犯案疑慮,因此裁定羈押,但未裁定禁見。
8月才領牌!無業男入手「車齡8年賓士」 上路21天成輾殺護理師凶器
台中市西區日前發生1起震驚社會的死亡車禍。30歲林姓男子駕駛賓士轎車,行經柳川東路與民權路口時,高速撞上正在斑馬線上的38歲陳姓女護理師,之後竟掉頭折返再次輾壓,造成陳女傷重不治。檢警持續釐清案情之際,也查出肇事車輛的車籍資料,發現該輛賓士車才剛過戶到林男名下不久。檢警調查發現,肇事車輛為賓士C200,車齡約8年,登記車主為林男。資料顯示,林男今年8月18日才完成車輛過戶及領牌,從掛牌上路到發生案件,僅約21天,使用時間不到1個月。據了解,林男目前無業,如今車輛涉及重大死亡案件,也成為檢警後續調查的重要物證之一。台中地院8日深夜召開羈押庭,認定林男涉犯殺人重罪,裁定羈押。林男今(9日)凌晨2時許遭警方解送台中看守所收容。所方透露,林男完成新收檢查及相關入所程序後,隨即被安排進入舍房,期間未出現明顯焦慮、抗拒等情緒反應,接著就寢並一路睡至清晨點名,隨後依所內作息起床,正常將早餐吃完。看守所表示,收容期間會持續掌握林男的身心及精神狀況,目前觀察其在舍房內言行正常,並能遵守相關管理規定,情緒表現也相對穩定。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檢警後續也將針對車輛來源、購車經過及林男案發前後行蹤等事項進一步調查,以釐清完整案情。
折返輾斃護理師遭收押!賓士男進看守所「一覺到天亮」 早餐吃光光
台中市日前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死亡案件,30歲林姓男子駕駛賓士車高速撞上38歲陳姓女護理師,隨後竟掉頭折返二度輾壓,導致陳女當場死亡。台中地院8日深夜召開羈押庭,認定林男涉犯殺人重罪,裁定羈押。據悉,林男被移送看守所後,心情看似相當平靜,不僅一覺好眠,就連早餐也吃光光。據了解,林男今(9日)凌晨2時許遭警方解送台中看守所收容。所方透露,林男完成新收檢查及相關入所程序後,隨即被安排進入舍房,期間未出現明顯焦慮、抗拒等情緒反應,接著就寢並一路睡至清晨點名,隨後依所內作息起床,正常將早餐吃完。看守所表示,收容期間會持續掌握林男的身心及精神狀況,目前觀察其在舍房內言行正常,並能遵守相關管理規定,情緒表現也相對穩定。至於外界關注他入所後看似平靜的狀態,所方強調,收容人的情緒及身心反應仍須持續觀察,不能僅憑睡眠或飲食狀況判斷其心理狀態。值得注意的是,林男日前落網接受警方偵訊時,曾被外界發現其神情渙散、頻頻語塞等情況,如今入所後「吃好睡好」,作息及飲食恢復正常,前後狀態形成強烈對比。檢警後續仍將針對案發經過、犯案動機及林男當時的精神狀況進一步釐清,案件也將依司法程序持續偵辦。
再爆假發票侵佔政治獻金1379萬!林岱樺與胞弟3人遭雄檢追加起訴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先前才因涉嫌詐領1496萬元助理費,遭高雄地檢署起訴,如今檢調追查政治獻金再有新進展;雄檢查出,林岱樺與胞弟林岱融等3人,疑透過實質掌控的茂盛、融威公司開立虛偽發票,不實申報兩屆立委選舉支出,涉嫌侵占政治獻金共1379萬2969元,今依公益侵占等罪追加起訴。檢方調查指出,林岱樺分別於2020年、2024年參選第10屆、第11屆立委,兩次選舉政治獻金專戶合計募得逾1億2400萬元,而且直到各次選舉投票日前一天,帳戶內都還留有逾億元餘款,相關鉅額政治獻金流向也成為檢調追查重點。雄檢查出,林岱融是佳安稅務記帳士事務所、茂盛公司及融威公司的實際負責人,涉嫌從2021年起,利用茂盛公司帳戶開立大量不實發票,再指示不知情員工向監察院申報為林岱樺第10、11屆立委選舉支出,累計虛偽申報647萬6587元。檢調進一步追查金流發現,相關款項並未全數用於選舉,部分遭林岱融提領現金,甚至被挪作支付與政治獻金無關的費用,包括佳安事務所客戶的稅款,以及高雄市環保婦女志工協會、了凡社會服務協會、競爭力論壇等3個協會的營利事業所得稅,資金用途與政治獻金規範明顯不符。此外,林岱樺、林岱融及林姓大學同學另被控利用融威公司操作另一筆政治獻金。檢方查出,自2021年10月起,林岱融以發票金額5%作為代價,要求林姓同學採每月固定金額的方式,由融威公司開立虛偽發票,再向監察院申報政治獻金支出,兩屆選舉合計不實申報731萬6382元。檢方追查這筆款項後發現,資金除了用於融威公司繳稅、公司增資、辦公室租金及帳務管理費等支出,其餘款項竟被規劃成可由相關人員自行運用的「小金庫」,藉此規避政治獻金相關法規對款項用途的限制。面對檢方指控,林岱樺否認犯行,辯稱父親林三郎過世後,政治獻金申報工作即全部交由弟弟處理,自己並不了解申報細節及作業流程。林岱融同樣否認犯罪,表示自己在茂盛公司僅擔任財務顧問,公司也確實曾替林岱樺執行選務工作。雄檢認為,政治獻金依法只能用於人事、宣傳等法定競選支出,即使選後仍有結餘,後續使用方式也受到法律規範。林岱樺等3人卻疑以公司虛偽發票製造不實支出,將1379萬餘元政治獻金轉作其他用途,已嚴重破壞政治獻金查核及管理制度。由於林岱樺先前因涉嫌詐領助理費等案件遭起訴,目前仍由高雄地院審理,雄檢認定本案與前案具有牽連關係,因此偵查終結後,依公益侵占等罪向高雄地院提起追加起訴。
護理師過馬路遭賓士撞飛 男竟迴轉「二度輾壓」頭顱破裂慘死 法院:恐再犯收押
陳姓女護理師昨天凌晨在台中市柳川東路過馬路,遭30歲林姓男子駕駛賓士轎車撞飛,林男不僅未停車救人,還開車迴轉,回到現場二度輾壓倒地的陳女,造成她頭顱破裂、當場死亡;林男犯案後投案,辯稱「覺得被針對」,台中地院認為犯嫌重大,且有反覆犯案之虞,裁定羈押但未禁見。這起冷血撞人案發生在昨天凌晨1時10分許,林男駕車沿柳川西路往民生路方向行駛,左轉民權路後再轉入柳川東路,當時陳姓護理師正步行穿越馬路,林男車輛突然迎面撞上,強大撞擊力道讓陳女整個人彈飛,重摔在柏油路面。令人髮指的是,林男撞人後沒有停車察看,反而繼續往前開,到了民族路口迴轉,再沿原路折返。面對已倒臥路面的陳女,林男竟再次踩下油門,直接輾過她,隨即駕車逃離現場。救護人員獲報趕抵時,陳女已因頭部遭重創破裂,明顯死亡。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調閱沿線監視器,循車籍資料鎖定林男。林男犯案後約2個多小時,直到凌晨3時30分許才自行駕駛肇事賓士車前往台中市警第一分局投案。警方將他帶回偵辦,媒體詢問「為何要把人壓過去?」林男全程沉默,未作回應。檢警調查,林男30歲、無業,與死者陳女彼此並不認識,案發前也沒有恩怨糾紛。林男到案後卻供稱,自己是「覺得被針對」才犯下這起案件,相關說法也成為檢方聲請羈押的重要依據。台中地檢署獲報後,立即指派洪渝婷檢察官指揮台中市警第一分局展開現場勘驗、蒐證及證據保全,並於下午前往殯儀館相驗遺體、製作家屬筆錄;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也同步啟動關懷機制。檢方偵訊後認定,林男涉犯殺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證人及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因此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審理後認為,陳女與林男素不相識,案發時也沒有對林男有積極對話或實際挑釁,林男卻以車輛衝撞、再迴轉輾壓致死,犯行嚴重。法官進一步指出,林男自稱「因為覺得被針對」才犯案,在客觀條件沒有改變的情況下,難以預期他日後遇到類似情境會做出不同選擇,因此認定有反覆實施相同犯罪的疑慮,最終裁定羈押,惟未裁定禁見。
郭再欽涉1.8億土地交易遭控詐欺 法院撤科監控仍禁出境8個月
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涉台南學甲爐碴案,一審判刑8年6月,目前上訴中;他另因涉土地交易遭控詐欺,原遭科技監控。台南地院認為他有固定住居,裁定撤銷科技監控,但考量涉案金額龐大,仍有逃亡疑慮,裁定自9月3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郭再欽另涉土地交易詐欺案,檢方偵查期間曾向法院聲請對他實施科技設備監控,獲准自今年4月5日起延長至9月4日。案件起訴移送台南地院審理後,檢方因監控期限將屆,再度聲請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台南地院審理時,郭再欽坦承曾與其他被告就「興業段8筆土地」,與宸峰公司簽訂總價約1億8848萬元的買賣契約;另涉及「興業段9筆土地及其上建物」,由明祥馨公司與宸峰公司簽訂約1億2487萬元契約。他也承認知悉宸峰公司後續將向銀行申請貸款,不過否認涉及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法院審酌後認為,郭再欽在台灣有固定住所,加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的措施,已足以確保後續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另一方面,科技監控涉及被告日常生活及人身自由,法院也衡量監控的必要性、實際效果,以及是否存在侵害較小的替代措施,認為已無繼續監控的必要,因此裁定撤銷科技設備監控。不過,法院考量郭再欽涉案犯罪金額甚鉅,仍存在逃亡可能,因此沒有完全解除境管措施,仍裁定自9月3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至於科技監控遭撤銷部分,檢察官如不服裁定,依法仍可提起抗告。
未滿16歲卻能在交友APP配對!嘉義男約砲少女挨告 法院「2原因」判無罪
嘉義一名男子透過交友APP認識一名未滿16歲少女,雙方配對當天見面並發生性行為,少女母親得知後報警並提告。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男子主張交友軟體限制17歲以上才能下載,且自己的配對年齡設定為20歲至35歲,因此不知道少女實際未滿16歲。法院審酌相關證據後,認為無法排除男子事前確實不知少女年齡的合理懷疑,最終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男子於民國114年3月30日在交友軟體Goodnight與少女配對,兩人認識當天就相約見面,男子開車將少女接到住處,之後發生性行為。男子並未否認雙方發生關係,因此案件爭點集中在男子當時是否知道,或已經預見少女可能未滿16歲。少女母親發現此事後報警,案件經嘉義地檢署偵查,檢方認為證據不足,作成不起訴處分。少女母親聲請再議後,仍遭高檢署台南分署駁回,之後再向嘉義地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於今年3月獲准,並在4月正式提起自訴。案件審理期間,男子主張Goodnight在Apple App Store設定必須年滿17歲才能下載,加上他將自己的配對條件設定為20歲至35歲,少女既然能出現在配對名單中,因此他相信對方年齡符合相關設定。法院調查後發現,少女使用的iPhone將出生年份設定為2000年,因此能夠避開未滿17歲無法下載軟體的限制。此外,男子與少女在事發當天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雙方並沒有深入交往,目前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少女當時的外貌或談吐,已經明顯到足以讓一般人判斷她未滿16歲。因此,對於男子主張自己受到交友軟體及手機年齡設定影響,進而誤認少女年齡,法院認為並非全然沒有依據。少女接受警詢時則表示,自己透過交友軟體與男子聊天期間,就已經向對方告知實際年齡未滿16歲。不過,交友軟體之後遭少女胞姊刪除,重新登入後已經無法找回當時的原始對話內容,因此缺乏相關紀錄可以佐證少女說法。另外,少女的LINE公開生日資料雖記載為2010年10月,但少女無法確認自己是在何時與男子互加LINE好友。法院認為,現有證據不能排除兩人是在發生性行為後才互加LINE,因此無法據此認定男子在事發前就曾經看過少女的生日資訊,並知道她的實際年齡。合議庭指出,相關刑事責任除了被害人的實際年齡外,仍須證明行為人在主觀上知道對方未滿16歲,或至少已經預見對方可能未滿16歲,仍執意為相關行為。法院最終認定,本案現有證據不足以排除男子事前確實不知道少女未滿16歲的合理懷疑,無法證明其具備犯罪所要求的主觀構成要件,因此依法判決男子無罪。本案仍可上訴。
台南男出軌「親簽切結書」給前妻170萬賠償金 反悔想討回慘敗訴
台南一名男子小志(化名)日前指控前妻花花(化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虛構外遇,並向他索賠170萬元,因此提告花花要求返還170萬元,並求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不過,台南地院審理後發現,小志曾親自簽下「切結書」,答應若出軌需賠償花花170萬元,最終判決小志敗訴,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小志主張,花花在兩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捏造他與其他女性有不正當關係,還以詐術迫使他簽下切結書。小志表示,當時他為了安撫前妻,在2024年10月至11月間陸續交付170萬元,花花之後將其中166萬元存進自己的帳戶。小志認為,當時交錢只是為了讓花花代為保管,隨著兩人的婚姻關係結束,原本保管款項的原因也已經不存在,因此要求花花返還170萬元。此外,小志還指控花花長期辱罵他「豬狗不如」,還向客戶散布他外遇的不實說法,造成他的工作與社會評價受到影響,也對他的人格造成極大羞辱與恐懼,因此決定再求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法院審理時,花花否認小志的說法,表示160多萬元是自己經商所得,自己從來沒有接受小志委託代為保管金錢,也沒有不法侵害對方的職業信用或社會評價,反而自己才是遭遇騙婚、騙財及外遇的一方,認為小志的求償沒有理由。法官審理後,發現小志曾親自簽署的切結書的內容載明,如果小志做出對不起花花的事情,包括精神出軌、身體出軌,或與其他女性糾纏不清,就願意支付170萬元。此外,法官查看2人的對話紀錄發現,小志曾向花花表示「170萬已經給妳了」,花花則回應「你欺騙了我、傷害了我,就想拿170萬打發我嗎?」甚至進一步要求小志再賠償300萬元。法院認為,從切結書及雙方對話內容,可以認定小志確實曾與第三人發展不正當男女關係,因此170萬元屬按照切結書約定支付的賠償金,而不是小志所稱的保管款。至於小志主張自己是遭到逼迫才簽下切結書,法官認為他並未提出足夠證據證明受到強迫、威脅或其他不法手段影響,因此無法採信他的說法。針對小志指控花花損害名譽一事,法院認為,雙方提供的多數爭吵內容都屬於兩人之間的私人對話,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花花有向不特定人或多數人散布,因此難以認定已構成名譽權侵害。台南地院審酌後,表示花花取得的170萬元於法有據,不構成不當得利,因此認定小志請求返還170萬元及精神慰撫金均沒有理由,最終駁回其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偽造驗孕、墮胎紀錄索47萬! 小三陪人夫遊廈門喊「願做小老婆」回台反告性侵
高雄一名已婚王姓男子與約50歲的女子雨雨(化名)透過臉書認識後,於2024年2月一同前往廈門、泉州及湄洲島旅遊,事後雨雨指控王男在廈門民宿內強迫與她發生性行為,自己因此懷孕並接受墮胎手術,還提出驗孕棒照片及手術紀錄等資料,並與王男簽下47萬元和解協議。不過案經審理,雨雨坦承自己根本沒有懷孕,驗孕及墮胎紀錄也是偽造的,因此高雄地院認為指訴有重大瑕疵,最終判定王男無罪。根據判決書指出,王男與雨雨透過臉書認識,2024年2月中旬,兩人經小三通前往廈門、泉州及湄洲島等地旅遊。雨雨指稱,旅遊第一晚兩人入住廈門一處民宿時,她遭王男壓制身體並強制性交得逞。雨雨表示,事後自己因此懷孕,並提出驗孕棒出現2條線的照片及墮胎手術紀錄,之後2人簽下協議,王男答應支付47萬元作為墮胎、調養及精神撫慰等費用。不過,王男僅先支付20萬元,之後反而對雨雨提出詐欺及妨害名譽告訴,雨雨則在2025年6月提告王男強制性交。沒想到,法院審理時,雨雨坦承自己當時根本沒有懷孕,她向法院表示,自己曾和男友討論,認為「雖然沒懷孕,但不能這樣放過王男」,因此才拿假的驗孕棒照片及墮胎手術紀錄討錢,事後她也將王男已經支付的20萬元全數退還。此外,法院進一步檢視2人的社群軟體及通訊內容,發現雨雨所描述的案發後狀況與部分指控並不一致,她在自稱遭強制性交的隔天,仍曾在臉書發文表示「覺得被愛」,返台後也主動傳訊給王男「老公我到家了」、「被硬X後成為你的小老婆」、「但我情願做你的小老婆」等,雙方還持續互傳親吻、愛心等親暱訊息。檢方及雨雨一方主張,王男看到「被硬X」等文字後沒有反駁,應可視為默認曾有強制性交行為。不過,法官在檢視完整對話內容後認為,該詞是在兩人互傳親吻、愛心貼圖的互動中出現,整體對話較接近情侶之間的調情,而非指責性侵。法院指出,雨雨對於懷孕、驗孕及墮胎等重要情節前後說法不一,且承認曾偽造相關證據,使其證詞可信度產生重大疑問,加上她在案發後仍與王男維持親密互動,與她所指控的情況存在落差。高雄地院審酌後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王男確實有強制性交犯行,因此判決王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鐵鎚皮帶衣架全成虐兒凶器 狠父「逾越管教範圍」遭判刑1年緩刑5年
台中1名男子育有4名子女,卻長達7年將暴力施加在大兒子身上,不僅拿皮帶、衣架、鐵鎚等物品毆打,還掐脖、罰跪,甚至不准孩子吃飯,導致少年長期傷勢未獲治療,最終罹患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及重鬱症。法院認定男子行為已逾越管教範圍,判刑1年、緩刑5年,全案確定。檢方調查,男子與女友生下4名子女,雖未替孩子辦理認領,一家6口仍同住台中西區。男子疑因對大兒子缺乏耐性,自孩子9歲、就讀國小4年級起,便長期以暴力管教,約每周4次拿衣架、鐵製木柄、鐵鎚或皮帶毆打,甚至出手掐脖、命令孩子跪下受罰,讓原本應受父親保護的童年充滿恐懼。更令人髮指的是,男子不僅動手打人,還限制孩子飲食,甚至不准他在家吃飯,讓少年只能靠學校供應的營養午餐果腹。孩子身上新傷疊著舊傷,臉部曾出現撕裂傷,腰側腫脹、背部疼痛,雙膝也布滿瘀青,但男子幾乎不曾帶他就醫。學校察覺孩子反覆帶傷上學後,2017年通報社政單位,少年一度被緊急安置。然而返家後,暴力並未就此停止。直到2022年,少年升上高中後再次遭學校通報,向社工揭露自己從小遭父親施暴、長年受到凌虐的經歷,醫療院所進一步診斷他罹患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及重鬱症。檢方認為,男子長期以積極暴力及消極虐待方式對待未成年兒子,已嚴重妨害其身心正常發展,因此依法提起公訴。台中地院法官認定,男子身為生父,卻在孩子身心發展關鍵期長達7年反覆施暴,還剝奪兒子的飲食、就醫權利,手段極為粗暴,顯已超出一般父母合理懲戒範圍,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處1年徒刑、緩刑5年。案件上訴後,台中地院二審合議庭認為,一審適用的刑法條文版本有誤,依法撤銷原判決。不過二審認定,男子犯罪事實及刑度並無改變,仍依現行刑法第286條第1項妨害幼童發育罪,判處1年徒刑、緩刑5年。法院另考量男子坦承犯行,雙方已調解成立,少年目前也已恢復就學並返家,最終判決確定。
協助友人肢解烹屍!台男在陸坐牢3年 回台受審免再關
南投縣一名簡姓男子,曾在中國廣東省協助友人肢解、烹煮屍體,遭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已入監服刑後出獄,回到台灣後,南投地院依共同犯損壞屍體罪判處簡男有期徒刑2年,但考量到他已經坐過牢,已將刑期執行完畢,因此不須再關。判決書顯示,簡男與黃男是朋友關係,黃男在2008年9月間於中國廣東某農莊內綁架一名男子,並命令另外2人將該男子殺害,而黃男為了毀屍滅跡,就請簡男幫忙處理屍體,簡男同意後,於某租屋處內將屍體肢解、烹煮、絞碎。簡男後續遭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確認,並於2021年7月執行完畢。簡男回台後,台灣司法機關依法追訴,案經南投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依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雖在大陸地區曾受處罰,仍得依法處斷。但得免其刑之全部或一部之執行」,考量到簡男已服刑3年,已具有懲戒效用,無再予執行必要,且簡男已坦承犯行、經濟狀況貧困、無業,最終依共同犯損壞屍體罪,判他有期徒刑2年,並免其刑之全部執行。全案可上訴。
砍死2警判2死刑!林信吾突翻供喊上訴 教授揭教化僅3成「回歸社會難」
台南雙警命案被告林信吾一審遭判2個死刑,目前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昨開庭進行量刑鑑定,5名教授組成的鑑定團隊認為,林的教化可能性偏低,再犯風險與社會復歸均是負面因素;林則一改一審認罪態度,當庭表明要上訴,辯護人並對鑑定內容提出質疑。這起震驚全台的殺警案發生於2022年8月22日近午,當時台南市警局員警凃明誠、曹瑞傑追查機車竊盜案,在安南區台江大道附近公墓發現林信吾;林疑因害怕遭警方逮捕,先持彈簧刀攻擊凃明誠,造成凃員身中17刀,並搶走警槍;曹瑞傑趕抵現場支援,卻也遭林持槍射擊、持刀猛刺38刀,2名員警最終雙雙殉職。2023年11月23日台南地院合議庭依強盜殺人等罪,判處林信吾2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目前上訴台南高分院審理,二審法官為釐清林信吾的量刑因素,囑託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組成鑑定團隊。召集人楊士隆昨與其他鑑定教授出庭接受檢辯雙方詰問,說明團隊如何從前科、人格特質、家庭及人際關係、監獄處遇等面向,綜合評估林的再犯風險與教化可能性。鑑定結果指出,林信吾雖然衝動性仍在合理範圍,但個性較為孤僻,過去又有強盜、竊盜及外役監脫逃等前科,均屬不利因素。加上林的母親自去年起便未再前往監獄探視,他目前僅有1名朋友,人際支持薄弱,未來重新回歸社會恐有困難。不過,林信吾的辯護人昨也對鑑定報告提出多項質疑,認為報告並未實際訪談林母及其同儕,且一審嘉南療養院曾鑑定林具有酒精使用障礙症,這部分在此次報告中並未充分呈現;此外,辯方也質疑部分量表內容與國外相關文獻存在差異。庭上另一個引發關注的變化,是林信吾一改一審時的認罪態度,突然表明「要上訴」。對於審判長追問他案發前為何購買彈簧刀及空氣槍,林辯稱當時自己睡在公園,因擔心遭其他流浪漢攻擊,所以才購買物品防身,否認是在為犯罪預做準備。然而,一審判決並未採信林的說法。判決認為,林信吾自購買刀械時,就已預設以利刃與他人「一決生死」,從後續犯案過程及砍殺手法觀察,殺害2名員警的犯罪手段極為兇殘,情節重大。對於林辯稱案發前大量飲酒,一審法院也認為,從他與員警搏鬥時的反應、辨識現場情況及控制行為能力來看,均與一般人無明顯差異。尤其犯案後,林還能在現場搜尋槍彈、清洗血跡並設法逃避警方追捕;之後持續逃亡,顯示其具備相當程度的判斷及計畫能力,難認酒精使用障礙已造成辨識或控制能力顯著降低。全案目前仍由台南高分院審理,昨日量刑鑑定開庭後,法院將再依鑑定結果、雙方攻防及相關證據,評估林信吾是否符合死刑要件,後續判決結果仍受矚目。
周氏蝦捲遭潑上百隻活蟑螂!雨衣男落網 3萬交保限制住居
台南知名餐廳「周氏蝦捲」安平老店,8月29日中午遭一名穿著雨衣、頭戴 安全帽及口罩的男子潑灑上百隻活蟑螂,將現場顧客嚇壞。警方循線追查,在8月31日將犯案的29歲余姓男子逮捕,余男聲稱是不滿店家態度才報復。台南地院審理後,裁定余男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據了解,台南警方鎖定余男涉案後,向台南地檢署聲請拘票獲准,而檢察官於8月31日中午會同員警,持拘票前往余男住處,將余男帶回調查。余男到案後聲稱是數月前發生消費糾紛,疑因不滿店家態度才潑蟑螂,但檢警對他的說詞存疑,檢方複訊後,認定他涉犯恐嚇、強制罪,且有再犯、滅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南地院開庭審理後,法官認定余男涉及強制、恐嚇罪嫌疑重大,所犯最重本刑3年以下之罪,依法若余男聲請具保,法院不得駁回,加上檢方所述余男有串、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釋明不足,因此裁定余男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檢方可抗告。
健身房洗澡驚見手機從門縫伸進來! 男偷拍他人隱私部位下場曝光
台東一名男子到健身房運動後,竟拿手機從門縫偷拍隔壁男子洗澡,被害人當場發現後報警。台東地院審理後,依法判他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緩刑4年。判決書顯示,甲男於去年(2025年)8月22日下午,前往某健身房運動,見隔壁淋浴間一名成年男子A男正在洗澡,便拿著手機從隔間下方門縫偷拍,錄下A男洗澡畫面、隱私部位,A男低頭時發現手機,立即開門查看,並請健身房工作人員協助處理、報警。後來,員警持台東地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甲男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扣得1支VIVO手機、1台筆電。案經台東地院審理,法官審酌,甲男在警詢、偵訊及法院審理時均坦承不諱,但偷拍影像已被甲男當場刪除,經過還原仍無法找到相關檔案,因此無法認定甲男所攝的影片、照片是否可以具體連結至A男,不具人格識別性。法官指出,甲男的行為已造成A男心理陰霾,更為此接受心理諮商,考量甲男無犯罪前科,犯後態度良好,雖未與A男達成調解、和解,但甲男透過律師提出願意在今年(2026年)10月前先匯20萬元到指定帳戶作為緩刑條件,但A男不接受,並要求200萬元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而法官也認為未能和解「不能僅苛責被告一方」。法官最終依《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罪「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判處甲男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要求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4場法治教育,扣案的VIVO手機也沒收處理。全案可上訴。
23歲男遭擄凌虐丟包急診亡 驚爆竟是南投議長何勝豐外甥
南投竹山28日晚間驚傳擄人凌虐案,23歲莊姓男子疑因私人糾紛遭多人強押上車、持棍棒毆打,隔日清晨被丟包竹山秀傳醫院急診,送醫搶救仍不治。檢警目前已逮捕6人,其中3人遭羈押禁見、2名少年遭收容,另1人50萬元交保;而死者竟是南投縣議長何勝豐的外甥,他表示,此案與他、與選舉均無關。 家屬告訴警方,莊男生前被劉男等人,強押至竹山一間茶行拘禁、毆打、凌虐。(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莊男28日晚間10時許與友人在竹山鎮一處土地公廟聊天,突然遭多人強行帶上車,載往一間茶行;檢警初步調查,疑因先前私人糾紛,莊男遭對方質問,過程中多人持棍棒毆打,直到29日清晨5時許,涉案人員發現莊男狀況異常,才將他送往竹山秀傳醫院。莊男被送抵急診時已意識不清,且無心跳、脈搏,經醫護人員全力搶救仍宣告不治。家屬今天前往南投殯儀館,檢察官也會同法醫進行解剖,以釐清確切死因及身上傷勢;上午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士榆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人員前往殯儀館慰問死者家屬。南投地檢署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由檢察官指揮竹山分局偵辦,29日下午陸續拘提劉姓等5人到案,另再傳喚1名涉案男子。檢方認定其中3人涉犯妨害自由、傷害致死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南投地院聲請羈押禁見,3人均於31日凌晨獲准;另2名少年由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曾姓男子則以50萬元交保。家屬表示,案發當晚警方曾通知家人莊男可能遭人帶走,家人焦急四處尋找,直到29日上午才接獲通知,得知莊男被送醫仍回天乏術。家屬透露,外傳當晚動手者恐有10多人,認為目前遭逮捕的5人並非全部涉案者,盼檢警持續追查,將所有涉案人員揪出法辦。更讓地方震驚的是,莊男身分曝光,竟是南投縣議會議長何勝豐的外甥。何勝豐今天證實,莊男是妻子這邊的親戚,但自己與莊男並不熟,也不清楚他的生活及交友狀況。何勝豐表示,初步了解,這起案件疑似有人誤認莊男找人砸毀他們的車輛,才引發後續衝突,但實際上並非莊男所為。他強調,涉案者應多為竹山當地年輕人,有些與莊男認識、有些則不認識,自己也不認識動手的人,強調案件「跟我、跟選舉都沒有關係」。
休假警闖槍械室持槍欲輕生!同仁驚險攔下 懲戒結果僅記過1次
花蓮一名現任港務警察總隊巡佐,過去任職花蓮縣警局吉安分局期間,因深陷感情及家庭糾紛,情緒陷入低潮,竟趁休假期間進入分局槍械室,取走警用手槍、彈匣及子彈企圖自戕。所幸同仁及時察覺異狀,在千鈞一髮之際上前制止,成功阻止憾事發生。案件歷經刑事審判後,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最終遭記過1次處分。根據判決內容,事件發生於民國113年4月29日凌晨1時47分許。當時A員仍在花蓮縣警局吉安分局服務,案發時正值休假期間。A員因感情及家庭問題陷入情緒低潮,明知自己並非服勤時間,依法不得擅自使用警用槍械,卻趁所內其他同仁未注意時,取得槍械室鑰匙並進入槍械室,拿走警用90手槍1支、彈匣1個以及制式子彈1顆。A員取得槍彈後一度準備持槍自戕,情況相當危急,幸好同仁迅速發現其行為有異,立即上前阻止並控制現場,才沒有造成更嚴重的傷亡結果。事件曝光後,全案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並提起公訴。花蓮地院審理後,於民國114年10月依未經許可持有制式手槍罪,判處A員有期徒刑1年7月,併科罰金新台幣5萬元,宣告緩刑3年,全案確定。除了刑事責任外,A員身為警察公務員,其行為也遭依《公務員懲戒法》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法院認為,警察依法配備及使用槍械,更應遵守相關規定,A員卻在休假期間擅自取得警用槍彈,其行為已嚴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並可能影響民眾對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及槍械管理制度的信賴,因此仍有予以懲戒的必要。不過,法院同時考量A員此次非法持槍係因當時面臨感情及家庭問題,一時思慮失當,且持有槍械時間短暫,過程中並未持槍傷害他人;案發後也坦承相關行為,並積極接受心理治療及酒癮戒治。法院綜合其犯行情節、事後態度及改善情形後,最終決定給予記過1次的懲戒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