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列
」 行政院 立法院 卓榮泰 日本 食藥署
日本皇室重大改革!女性婚後保皇籍 舊宮家可重返皇室
為解決皇族人數逐年減少的問題,日本國會17日正式完成《皇室典範》修法。參議院當天在全體會議中,以執政聯盟及部分在野黨支持的多數票表決通過修正案,讓女性皇族婚後得以保留皇族身分,同時開放1947年脫離皇籍的舊宮家男系男性後代,透過收養制度重新成為皇族。不過,修法並未觸及皇位繼承制度的根本改革,是否建立更穩定的皇位繼承機制,仍留待未來持續討論。日本完成《皇室典範》修法,盼透過新制度緩解皇族人數逐年減少問題。這次修法歷經多日審議,修正案10日送交眾議院審查,當天即完成表決通過;15日轉交參議院審議,16日在參議院特別委員會獲得多數支持,17日再經參議院全體會議表決通過,正式完成立法程序。修正案由日本政府依據眾、參兩院正副議長與國會13個黨派共同協商形成的「立法府共識」提出,執政聯盟、自民黨、公明黨,以及國民民主黨、參政黨等支持修法;最大在野黨立憲民主黨及日本共產黨則投下反對票,其中立憲民主黨反對的焦點主要集中在恢復舊宮家男系後代的養子制度。現行《皇室典範》自1947年施行以來規定,女性皇族若與皇族以外男性結婚,必須脫離皇籍,因此多年來皇族人數持續減少,也使皇室人力與未來皇位繼承問題成為日本政壇長期討論的重要議題。此次修法首先刪除現行《皇室典範》第12條規定,未來女性皇族結婚後,不再因配偶為一般民眾而自動失去皇族身分,可繼續留在皇室履行公務。不過,考量現有女性皇族的個人意願,修法也在附則增列過渡措施,允許她們在結婚時自行選擇是否離開皇室。若選擇保留皇籍,婚後仍將與一般國民相同,適用《住民基本台帳法》相關規定。另一項重大變革,則是建立舊宮家男系男性後代回歸皇室的制度。修法新增《皇室典範》第六章「養子皇族男子」,將原本第9條「皇族不得收養子女」的規定列為例外,允許符合資格者以養子身分恢復皇族資格。依照新法規定,可成為養子的對象,限於1947年皇籍改革時離開皇室的舊11宮家男系男性後代,且必須年滿15歲、未婚、沒有配偶及子女,才能符合資格。至於收養人,則限現任皇族,但不包括天皇、皇后、上皇夫婦及秋篠宮夫婦。日本政府在國會審議時說明,舊11宮家在1947年5月至10月正式脫離皇籍前,原本都具有皇位繼承資格,因此認為透過養子制度讓男系後代回歸皇室,具有歷史依據,也有助於緩解皇族人數不足的問題。不過,修法也特別區分皇族資格與皇位繼承權。依規定,恢復皇族身分的養子本人,不適用《皇室典範》第2條皇位繼承順位規定,因此不具有皇位繼承資格。修法同時明定,皇位繼承順位應依養子原生家族的血統計算。然而,若養子日後生育男孩,其男系子嗣則可依法取得皇位繼承資格。立憲民主黨在審議過程中多次質疑相關制度,認為恢復舊宮家男系後代可能造成皇統制度混亂,也無助於建立真正穩定的皇位繼承機制。該黨16日曾提出修正動議,要求刪除養子制度相關條文,但最終在參議院特別委員會遭多數否決。雖然《皇室典範》完成修法,但外界關注的女性天皇、女性繼承皇位,以及皇位繼承制度是否改革等核心議題,這次並未納入修法範圍。眾議院議院運營委員會與參議院特別委員會通過的附帶決議中,也要求政府與國會持續研議建立更穩定、長遠的皇位繼承制度,因此日本皇室制度改革仍未畫下句點。
陸祭最新制裁!再將40家日本實體列入「兩用物項」出口管制名單、關注名單
自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去年11月發表「台灣有事論」以來,中日關係急轉直下。中國大陸商務部今年2月底也針對日本「再軍事化」及「擁核」企圖祭出制裁,宣布將三菱重工、川崎重工等20家日本實體列入「兩用物項」出口管制管控名單;另有SUBARU(速霸陸)等20家日本實體被列入關注名單。如今,大陸商務部又祭出最新制裁,決定將防衛研究所等參與提升日本軍事實力的20家日本實體,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另將三井E&S株式會社等20家無法核實兩用物項最終用戶及用途的日本實體,列入關注名單。據《新華社》報導,大陸商務部發言人指出,中方將三菱造船株式會社等20家日本實體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斯巴魯(速霸陸)株式會社等20家日本實體列入關注名單,目的是制止日本「再軍事化」和擁核企圖。遺憾的是,一段時間以來,日方不思悔改,反而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加緊推動「新型軍國主義」步伐,加速「再軍事化」,部署進攻性武器,在境外發射進攻型導彈。鑒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中方決定:一是將防衛研究所等20家參與提升日本軍事實力的日本實體列入管控名單。列單後的措施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禁止出口經營者向上述實體出口兩用物項。另一方面是禁止境外組織和個人將原產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兩用物項轉移或提供給上述實體。正在開展的相關活動應當立即停止。二是將三井E&S株式會社等20家無法核實兩用物項最終用戶、最終用途的日本實體列入關注名單。列單後,出口經營者向上述實體出口兩用物項,不得申請通用許可或者以登記填報資訊方式獲得出口憑證;申請單項許可時,應當提交對列入關注名單實體的風險評估報告,並提供不將兩用物項用於一切有助於提升日本軍事實力用途的書面承諾。許可審查期限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期限的限制。商務部將對關注名單中實體的兩用物項出口實施更嚴格的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審查,涉日本軍事用戶、軍事用途,以及一切有助於提升日本軍事實力的其他最終用戶用途出口不予批准。列入關注名單的實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履行配合核查義務的,可申請移出關注名單。商務部核實後,可以將其移出關注名單。大陸商務部發言人強調,中方此舉完全正當、合理、合法,旨在堅決遏制日本「新型軍國主義」妄動。我們希望日方迷途知返,改變錯誤行徑,真正反思並回到正確軌道。中方依法列單的行為僅針對少數日本實體,相關措施僅針對兩用物項,不影響中日正常經貿往來,誠信守法的日本實體完全無需擔心。報導補充,此次被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的20家日本實體包括:防衛研究所、陸上裝備研究所、艦艇裝備研究所、航空裝備研究所、日鋼特機株式會社、日鋼YPK商事株式會社、三菱電機防衛與空間技術株式會社、三菱電機軟體株式會社、三菱電機工程株式會社、三菱精密株式會社、三菱重工海洋技術株式會社、三菱重工相模高科技株式會社、三菱重工物流技術株式會社、光和興業株式會社、菱重特殊車輛服務株式會社、三菱重工海事技術株式會社、KGM株式會社、日本飛機株式會社、福圖尼奧株式會社、青木精密工業株式會社。與此同時,被新增列入關注名單的20家日本實體則為:三井E&S株式會社、三井物產航空航天株式會社維修中心、泰拉無人機株式會社、ACSL株式會社、三菱原子燃料株式會社、日本原燃株式會社、富士通網絡解決方案株式會社、日立高端系統株式會社、小松產機株式會社、小松NTC株式會社、沖電氣工業株式會社、OKI通信回聲株式會社、OKI電路技術株式會社、OKI奈克斯泰克株式會社、沖電氣工程株式會社、YDK科技株式會社、日本電磁測器株式會社、豐和工業株式會社、細谷火工株式會社、藤倉航裝株式會社。
出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餐敘 卓榮泰:讓健康產業成為臺灣另一座護國神山
行政院長卓榮泰28日出席「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14屆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會後餐敘時表示,賴清德總統上任後,行政團隊持續落實「健康台灣」理念,並陸續提出「AI新十大建設」及「十三項戰略產業」等重大政策,同時也針對打黑反毒提出14項作為,而以上政策都有賴醫界先進共同協助,並與政府共組國家醫療團隊,讓國人獲得更好、更多的健康照顧,也讓健康產業成為臺灣另一座護國神山。卓榮泰提到,今(2026)年5月18日,「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陳相國理事長率團前往瑞士日內瓦參與第79屆「世界衛生大會」(WHA),為臺灣發聲、爭取國際支持,並強調「健康是基本人權」,臺灣聲音不能被排除於全球醫療健康體系之外,卓榮泰特別向陳理事長表示感謝。卓榮泰也感謝醫界先進過往在各種災害發生的第一時間,總是站在第一線為國人提供醫療服務,充沛地方醫療量能,為國家做出極大貢獻。卓榮泰表示,賴清德總統為醫師出身,自上任以來積極推動「健康台灣」理念,相信在所有醫療人員共同努力、付出及奉獻下,「健康台灣」將能獲得落實。並提醒所有醫療人員在忙碌之餘,仍須照顧好自身健康,才能照顧更多國人。卓榮泰提到,今年春節衛生福利部推動「春節醫療量能整備專案」,包含「全民健康保險春節加成獎勵方案」等內容,在周延的規劃及強力執行下,成功避免過往春節期間急診室壅塞情形,當時他也前往高雄文雄醫院視察,看到許多醫護人員在春節期間投入照護工作,服務熱忱令人感佩。卓榮泰指出,當前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重症科等,皆面臨醫事人員不足情形,對此,賴清德總統已指示行政院透過降低門診量等各種方式因應,期盼讓醫師在辛苦付出的過程中,能得到國人應有的尊重。卓榮泰表示,衛福部已推出「健康台灣深耕計畫」(114-118年),預計5年投入總經費489億元,未來將與醫師公會及全國醫事人員相關公會共同研商、溝通,讓計畫發揮最大效能,並以公平、有效率方式支應相關預算。此外,卓榮泰提到,政府正積極推動「AI新十大建設」,透過加強資料開放及資料治理,以及資料合理串接方式,讓國人共享資料開放成果,希望最終實現百工百業智慧運用、「全民智慧生活圈」目標,而智慧運用也會進入醫療體系之中,期盼醫界與政府一同向前邁進。此外,在長照2.0基礎下,政府今年編列1,153億元預算正式啟動「長照3.0」計畫,未來中央將與地方充分合作,發揮「長照3.0」政策最大效果。卓榮泰進一步指出,政府已將「生技醫療」納入「十三項戰略產業」之中,相信生技醫療不僅是臺灣重要的技術、重要的產業,更是臺灣與國際締結為友的最佳橋梁。另為解決少子女化問題,政府已推出「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擴大加碼人工生殖補助,未滿40歲者,第1至3次補助金額達15萬元,期盼醫界先進共同協助國家少子女化政策及家庭支持。此外,卓榮泰表示,近來政府針對打黑反毒提出14項作為,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3條、第36條修正草案,增列唾液為採驗之種類,未來也將持續增進醫療機構的檢驗量能;同時,針對毒犯戒癮治療,也需透過醫療機構,協助國人恢復健康生活。卓榮泰說,以上各項政策都有賴醫界先進共同投入,期盼能與政府共組更強大的國家醫療團隊,用國家隊方式,協助國人獲得更好、更多的健康照顧,讓國人健康、讓國家更強、讓世界擁抱臺灣,讓健康產業成為臺灣另一座護國神山。
毒駕別想躲!食藥署下修檢驗標準即日起上路 喪屍煙彈更容易驗出
為遏阻日益嚴重的毒駕問題,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昨(26)日正式公告下修被稱為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Etomidate)」等5項相關麻醉藥物的尿液檢驗標準,將判定陽性的閾值由原本的50ng/mL 砍半至25ng/mL。此項新制即日起正式上路,官方預期能有效拉長檢驗的時間窗口,大幅提升實務上的毒品檢出率。據《中國時報》報導,食藥署品質監管組組長遲蘭慧指出,為協助查緝單位提升依托咪酯類尿液檢驗的敏感度,食藥署特別邀集法務部、刑事局、調查局及法醫研究所等跨部會單位,並與毒理、臨床醫學、檢驗分析等領域專家共同研商。考量到近期的毒駕危害,經重新評估國內檢驗機構的技術量能後,決定調降判定標準。本次公告除了將「依托咪酯」的初步與確認檢驗判定濃度降至25ng/mL外,也同步將結構相近的「美托咪酯(Metomidate)」、「丙帕酯(Propoxate)」與其異構物一併調降。此外,更未雨綢繆增列了新興物質「三氟依托咪酯(CF3-Etomidate)」,其檢驗標準同樣訂為25ng/mL。食藥署強調,該濃度是目前絕大多數官方與民間檢驗機構都能精準測得的數值。針對檢驗閾值減半的實務影響,台北榮民總醫院職業醫學及臨床毒物部主任楊振昌解釋,藥物進入人體後濃度會隨半衰期遞減,將判定標準下修,意味著能夠驗出藥物反應的時間窗口將隨之拉長,讓不法分子更難企圖透過時間差來逃避檢測。今年5月台大法醫學研究所所長翁德怡曾示警,依托咪酯的半衰期極短,大約僅有2至3小時。如果檢驗制度無法與時俱進,吸食者往往會抱持僥倖心態,認為只要在事發後逃離現場、拖延時間躲避採尿,就能讓檢驗結果「由陽轉陰」,進而導致毒駕風險持續攀升。專家指出,目前市面上常見的不法分子會將依托咪酯與K他命、卡西酮等毒品混合製成「喪屍煙彈」,雖然種類繁多,但仍以依托咪酯為大宗。食藥署表示,新制公告當日已同步通知全台所有公立、民營檢驗機構,全面調整實務檢驗標準,展現政府跨部會打擊毒駕的決心。◎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政院拍板修《菸害防制法》 電子煙持有、使用最高罰10萬、販售最重關7年
為加強菸害防制並防堵電子煙衍生的毒品與毒駕問題,行政院今(25)日院會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此次修法大幅提高對電子煙及未經核定指定菸品的管制強度,不僅持有、使用電子煙最高可罰10萬元,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及展示電子煙者,最重更可處7年有期徒刑,並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衛福部指出,這次修法重點之一,是將電子煙載具與類菸品納入更完整的刑事與行政管理體系。未來任何人不得持有類菸品、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的指定菸品及其組合元件,違者可處3萬元至10萬元罰鍰;使用類菸品者,罰鍰也同步提高至3萬元至10萬元。至於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及展示電子煙等行為,草案則改以刑罰處理,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並增訂未遂犯與法人併罰規定。衛福部表示,這是考量電子煙載具流通已與毒品、管制藥品濫用風險高度連結,因此必須從源頭強化管理。草案也針對加熱菸與指定菸品的必要組合元件增列管理規範,未來相關產品須比照一般菸品管理,包括警示圖文標示、展示方式與販售場所限制,不得任意陳列或銷售。此外,為避免旅客誤觸法令,草案也明定入境不得攜帶電子煙。若旅客攜帶5件以下、總重未逾500公克的少量類菸品入境,將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一年內再犯,則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不過考量民眾處理違法物品仍需時間,草案設有1個月緩衝期,在此期間內若查獲持有違法類菸品,雖不處罰鍰,但仍會依法沒入。針對網路販售與違法資訊流通問題,修法也要求網際網路業者負起管理與資料保存責任,並導入限制接取、停止解析等屏蔽機制,盼從源頭降低違法菸品資訊散播風險。衛福部表示,未來也將授權訂定檢舉獎勵辦法,鼓勵民眾檢舉違法製造、輸入類菸品及未經核定指定菸品,期盼透過全民參與,共同維護國民健康與公共安全。
國防部修法重懲閃兵 逃避兵役、仲介造假最低刑責提高至1年
藝人王大陸閃兵案引發社會關注,國防部近日預告修正《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大幅提高逃避兵役及協助閃兵相關刑責,未來閃兵、逃避教召及仲介造假等行為,最低法定刑將提高至1年有期徒刑,強化嚇阻效果,維護兵役制度公平性。國防部表示,近年妨害兵役案件多遭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並以易科罰金執行居多,恐讓外界誤以為閃兵代價不高,因此決定修法加重處罰。此次修法重點包括逃避徵兵處理、逃避現役徵集、逃避動員召集及臨時召集等行為,均增列最低法定刑1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時,針對刻意拖延至除役年齡才被查獲者,將加重刑責至原刑度三分之二,以杜絕僥倖心態。此外,國防部也鎖定協助閃兵的不法仲介集團,新增頂替或介紹他人頂替徵兵檢查等犯罪態樣,並加重煽惑、唆使、庇護及提供便利等協助逃避兵役行為的刑責,希望從源頭遏止造假病歷及規避兵役問題。國防部強調,兵役制度攸關國家安全與社會公平,未來將透過修法提升違法成本,維護兵役制度公信力,避免再有類似閃兵案件發生。
政院再推反毒修法 毒駕一律吊照、吸毒者將預防性停權
行政院今(18)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進一步強化反毒及防制毒駕措施。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政府將持續完善法制防護網,展現打擊毒品犯罪的決心。本次修法重點包括增列唾液作為毒品採驗方式,以提升毒品檢驗效率及符合實務需求。法務部指出,現行採驗方式以尿液為主,已難完全因應現今毒品防制工作需要,因此增列唾液採驗機制。在毒駕處罰方面,未來毒駕或拒絕接受毒品檢測者,將一律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重新考照;若毒駕導致他人重傷或死亡,則終身不得考照。此外,修法也建立吸毒者預防性吊照制度,凡經警察機關確認吸食毒品屬實者,將預防性吊銷駕照,2年內不得考照。若於吊照期間違規駕駛,將加重處罰並依法沒入車輛。行政院表示,相關修法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希望透過更完整的制度設計,降低毒品危害及毒駕事故發生,維護公共安全。
選罷法修正案朝野無共識 最快12日院會拚表決
立法院長韓國瑜11日主持朝野黨團協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草案,針對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者是否可參選公職進行討論。由於朝野對修法方向仍有歧見,歷經約1小時協商後未達共識,後續將依規定處理,最快12日院會可進行表決。民眾黨立委許忠信表示,修法是基於憲法保障人民參政權及比例原則,希望讓犯較輕罪責者仍保有參與選舉的權利,並非針對特定個案修法。本次修法內容為於《選罷法》第26條增列但書,規定宣告緩刑或得直接、間接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不受不得參選限制。內政部長劉世芳則表示,希望維持現行規定。司法院代表也指出,即使法院宣告可易刑處分,後續執行階段仍可能因個案情況有所變動,修法目的與影響仍須進一步釐清。由於三黨協商未獲共識,韓國瑜最後裁示依照規定辦理,相關草案後續將送院會處理。
醫美偷拍裁罰名單再增3家 累計20家診所遭停業處分
國內醫美診所接連爆出針孔偷拍事件,衛生福利部今(4)日再度更新「侵害病人隱私遭裁罰醫療機構名單」,新增3家診所遭裁罰,使目前遭處分的醫療機構總數增加至20家。衛福部表示,將持續公開稽查結果,強化醫療隱私保障,維護就醫民眾權益。衛福部指出,本次新增列入名單的醫療機構包括新北市板橋區愛爾麗診所、新北市新莊區光澤診所以及台南市研醫明診所。相關案件經查證後,均依違反《醫療法》相關規定進行裁罰。醫事司表示,目前所有遭查獲涉及偷拍行為的診所,皆依《醫療法》第108條規定處以最高額度新台幣50萬元罰鍰,並勒令停業6個月,以展現主管機關維護病患隱私與醫療安全的決心。為防堵類似事件持續發生,衛福部自5月中旬起要求各縣市衛生局針對轄內醫美診所展開全面清查。截至6月3日止,全台已完成1356家醫美機構查核,較前一周增加逾300家。衛福部強調,相關稽查作業仍持續進行中,未來將定期更新裁罰名單,讓民眾能掌握醫療機構違規資訊,作為就醫參考依據,同時督促業者落實病患隱私保護措施。主管機關呼籲,醫療院所應全面檢視診療空間及設備管理機制,避免任何侵害病患隱私的情形發生。民眾若發現可疑情況,也可向地方衛生機關檢舉,共同維護安全且值得信賴的醫療環境。
高齡換照新制上路前夕!台中76歲翁逆向衝撞機車 38歲騎士骨盆碎裂不治
台中南區76歲莊姓男子30日晚間駕車沿美村路二段內側車道行駛,行經光輝街口時,不明原因突然跨越車道衝向對向,逆向撞上38歲林姓機車騎士。撞擊力道猛烈,路燈當場撞斷,莊男駕駛的車輛也側翻路面,並波及另一輛自小客車及1名路人。警消趕抵時林男已無呼吸心跳,全身多處重創,骨盆嚴重碎裂,經緊急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莊男則頭部受有輕傷,意識清楚送醫治療;遭波及行人僅受輕傷,自行就醫。警方初步調查,莊男酒測值為0,也未發現毒駕情形,詳細肇事原因仍待交通警察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全案將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交通部新版高齡駕駛換照制度自5月31日起正式實施,換照年齡由75歲下修至70歲,並增列更嚴格的體格及認知功能檢測。據了解,莊男已於去年完成換照作業,不料仍在新制上路前夕發生事故。
考試院拍板!身障特考「閩南語」正式改名「臺灣台語」 116年上路
考試院參酌文化部建議,於今(14)日院會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修正草案,將身障特考四等考試新聞廣播類科應試科目名稱中之「閩南語」修正為「臺灣台語」,將從民國116年上路。考試院表示,今日通過的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主要是參酌文化部建議,配合國家語言發展法之立法意旨及「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精神,優先使用國家語言書面建議用語,因此修正本考試規則涉及國家語言相關規定文字,將第4條附表六(四等考試)新聞廣播類科應試專業科目實地測驗科目名稱中之「閩南語」修正為「臺灣台語」。考試院補充,由於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已於4月中旬舉行完畢,故本次修正將自116年考試開始適用。另外,考試院同時通過,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42名,連同原公告及第1次增列需用名額共計240名,為身心障礙者提供更多擔任公職之機會。考試院說明,本項考試已於4月18日至19日舉行完畢,預訂6月10日榜示。原公告需用名額為132名,第1次增列需用名額66名,合計198名(三等考試55名、四等考試69名、五等考試74名),茲因機關仍有用人需求,經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再次提報缺額,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42名(三等考試12名、四等考試15名、五等考試15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及第1次增列需用名額,本項考試總計需用名額240名(三等考試67名、四等考試84名、五等考試89名)。
台北市強力反偷拍 蔣萬安推6點措施
針對近期爆出愛爾麗、光澤等知名連鎖醫美診所出現系統性針孔偷拍的惡劣事件,台北市長蔣萬安今(13)日表示,自己要再次強調,臺北市絕不容許任何針孔偷拍、侵害隱私的不法行為。市民的安全與隱私,沒有任何妥協空間。蔣萬安說,除了原本的反針孔機制,上周五開始衛生局、警察局、體育局、商業處、社會局、勞動局等相關單位,已經針對臺北市醫美診所、三溫暖、體育場館進行擴大聯合稽查。除了擴大稽查,自己更進一步要求各局處,推動以下幾項措施。蔣萬安說,源頭防堵,目前隱藏式針孔攝影機全國市面上都可買到、難以防堵有心人遂行偷拍的行為。為了保障市民朋友的權益,市府去年6月曾發函建請行政院針對隱藏式針孔攝影設備做全國性的立法,改採實名制購買。面對系統性的針孔偷拍犯罪猖獗,有必要從源頭管控,因此將再次建請中央,重新審慎研議。蔣萬安表示,「堅定保護市民隱私」,市府的主張非常明確,只要民眾沒有事先同意被拍,就是違法!所有的規範都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的應告知事項。蔣萬安說,因此已經要求衛生局及法務局儘速提出給中央主管機關的具體建議,從兩個途徑著手修訂相關規範,針對美容消費於相關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中,增訂錄音錄影之規範。蔣萬安指出,針對醫療行為,於「醫療同意書」格式中,強制增列影音紀錄的同意條款。所有的錄音錄影行為,都必須在同意書或契約中白紙黑字載明「蒐集的目的」、「資料使用的範圍與對象」以及「檔案保存/銷毀的方式」,確保民眾有充分的知情權與同意權。蔣萬安說,自己已經請張溫德副市長明天代表出席院會時,向行政院長分享臺北市的具體建議和方案,希望中央地方一起合作,守護民眾的隱私安全。「消費爭議處理專案小組」,蔣萬安指出,法務局消保官即刻成立專案小組、協助提出團體訴訟,主動協助退費及損害賠償相關事宜。「擴大稽查量能,提高現場稽查頻率」,蔣萬安表示,為了更進一步提升現場稽查頻率,要求警察局主責跨局處對反針孔偵查設備的定期訓練,擴大稽查量能、提升稽查成效。「公布業者反針孔自主偵測及審核執行結果」,蔣萬安要求各相關局處,針對高度隱私期待的行業,對於沒有定期回報反針孔自檢的業者,向社會大眾公告,讓民眾安心。「提供被害人心理諮商與法律諮詢服務」,蔣萬安表示,社會局、衛生局、法務局將提供心理諮商及法律諮詢等相關服務。也提醒市民朋友,有任何相關需求可撥打性騷擾防治專線2391-1067 ,會全力提供協助。蔣萬安強調,面對偷拍犯罪,臺北市會堅定守護市民隱私與安全,追究到底、堅持改革。
繼承法修正的美麗誤會 特別貢獻分制度的隱憂:認定舉證等五項困難缺陷
法務部委託研究的「因應高齡化社會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之研究」報告,於114年12月正式出爐。報告以鄰國日本為師,提出多項繼承法修正建議,用意固然良善,然而其中關於「特別貢獻分」制度的設計,卻存在若干值得社會大眾與法律實務界深思的根本性問題。恰在此時,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於115年4月1日排審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在野黨立委提出多達20份修正案,針對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一事幾乎無異議。然而法務部在會中表示,是否採取外國立法例的「貢獻分」作為配套,法務部版本將在本會期結束前預告。這個表態,正是本文必須直接回應的核心問題。(文末有問卷調查:請問你是否同意民法增列遺產貢獻分請求權?)一、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本身即具有完全獨立的修法正當性法務部目前似乎傾向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必須搭配貢獻分制度作為配套,也就是說法務部似乎認為用所謂的特別貢獻制會有助於化解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的爭議。但其實法務部看似周延的修法建議,是將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制度,強行綑綁在同一個修法框架之中,卻產生更大的爭議。特留分制度處理的問題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自由,應受到何種程度的限制,以保障特定繼承人的最低繼承權益。 特別貢獻分制度處理的問題是:共同繼承人或非繼承人之間,如何因應照護貢獻而調整遺產分配的比例。兩者規範的對象不同、功能不同、法律結構也截然不同。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是基於核心家庭普及化、兄弟姊妹對被繼承人財產累積通常並無實質貢獻的現實考量,具有完全獨立的修法正當性,根本不需要貢獻分制度作為前提或配套。目前立法院各黨委員對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已無異議,這個共識本身就足以支撐修法前進。法務部採取的「包裹式立法策略」,恐在無意間阻礙了已具高度共識的社會改革。這對於長期深受兄弟姊妹特留分困擾的高齡生存配偶而言,並不公平。二、特別貢獻分制度本身的根本缺陷退一步言,即便接受法務部「需要貢獻分作為配套」的前提,現行研究報告所提出的貢獻分條文設計,也存在若干嚴重的制度缺陷,根本尚未達到可以預告立法的成熟程度。(一)認定困難「特別貢獻」是一個幾乎無法客觀化的概念 特別貢獻分制度的核心,在於必須認定請求人的照護行為是否構成「特別貢獻」,以及該貢獻的金錢價值究竟為何。然而這兩個問題,在實務上都面臨極為困難的認定挑戰。首先,什麼是「特別」貢獻?因條文使用「特別之貢獻」四字,但何謂特別、何謂普通,條文完全沒有提供客觀標準。子女每週回家探視一次,是特別貢獻還是子女本分?媳婦在公婆生病時協助就醫,是特別貢獻還是家庭義務?這條線在不同家庭、不同文化背景下,答案可能截然不同,一旦協議不成或不能協議時,就只能由法院認定,但又因為沒有標準,可預見將來各法官的裁判結果必然嚴重分歧。其次,貢獻的金錢換算標準為何?即便法院認定某照護行為構成特別貢獻,其金錢價值如何計算,仍是一大難題。是按照護工市場行情換算?還是按照被節省的安養機構費用計算?抑或按照被繼承人財產實際增加的數額計算?不同的計算基準,可能導致天差地別的結果,而報告的修法條文對此完全付之闕如。(二)舉證困難照護行為多發生於私密空間,通常缺乏契約、收據或打卡紀錄。當被繼承人離世,唯一能證明事實的當事人已不在,請求人如何證明照護的時數、強度與具體成效?在缺乏客觀證據下,審判將高度仰賴利害關係人的證詞,結果恐造成:真正無私照護者因無心蒐證而求償無門;善於布局者卻能憑藉事先準備的資料(錄音錄影)輕易勝訴。(三)已受薪資的子女仍可主張貢獻分?未來將衍生爭議報告中建議的第1240條,在條文結構上存在許多問題。該條文列舉的貢獻類型第一項是:「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因條文中完全沒有附加「無償」的限制條件,雖然報告立法理由提及「通常必須具有無償性」,但條文本身並未明文排除已受薪資的情形,易生文義解釋爭議。例如子女在父母公司上班並已領取薪資,依第1240條文義:其「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的要件完全符合,而條文既未排除已受薪資者,已領薪資的事實在文義解釋上並不構成主張貢獻分的障礙。唯一可能的過濾機制是「特別之貢獻」四字,但如前所述,這個標準本身就充滿主觀性,完全仰賴法院自由心證。薪資偏低的子女是否可以主張「薪資只是部分對價,剩餘貢獻應列入貢獻分」?薪資正常但自認貢獻突出的子女,是否可以主張「實際貢獻遠超薪資所反映的價值」?甚至薪資已完整反映勞務對價的子女,是否也可以嘗試主張貢獻分?這些都是將來爭議的來源。(四)無法達成保護照顧老人的人 報告中另外建議的非繼承人特別貢獻分請求權,其條文要件要求:「對於被繼承人無償為療養看護及其他勞務提供,而對於被繼承人財產之維護或增加有特別貢獻之非繼承人……」。試想一個場景:一位獨居老人,子女在外地工作,鄰居每天早晚登門,為老人準備三餐、陪伴就醫、陪老人聊天。當老人過世後,這位鄰居能否依據特別貢獻分制度獲得任何法律上的認可與補償?答案是:不能。因為照顧三餐、陪伴就醫,是對老人生命與尊嚴的直接貢獻,但對老人的財產並無顯著的維護或增加效果。條文規定必須對於被繼承人財產之維護或增加有特別貢獻,才有權利請求貢獻分,顯然將純粹愛心照顧行為,排除在保護範圍之外。報告在研究緣起中雖多次強調「視這些有愛心之社區志工為新家人」,但第1241條條文卻以「財產之維護或增加」為必要要件,兩者出現明顯落差。(五)制度可能會汙名化真正有心照護的人 特別貢獻分制度更嚴重的問題,是它對照護行為本身的道德意涵所造成的扭曲。在特別貢獻分制度實施之前,一個人若長期無償照顧老人,大家會認為這是愛、關懷、責任、孝順、善良。但貢獻分制度實施後,同樣的行為就可能會被質疑是為了日後主張貢獻分,使行為本身可能被汙名化。例如當某位子女或親屬積極投入照護時,其他繼承人可能開始質疑:「你這麼熱心,是不是打算事後主張貢獻分?」這種懷疑一旦種下,無論做什麼事都可能被誤解,最後為了避免被質疑,有心照護的人可能反而不敢積極付出,或者必須事先聲明「我不會主張貢獻分」,才能讓其他家族成員安心。財產繼承本來就很敏感,特別貢獻分制度將照護行為與金錢請求直接掛鉤,等於強迫家族成員在每一次照護互動中,都隱含著財產計算的可能性。報告特別提到媳婦在配偶死後繼續照顧公婆的情形,作為非繼承人特別貢獻分的典型案例。然而在台灣社會,媳婦的照護行為本就承載著複雜的文化期待,制度實施後,她的付出將被置於「是盡媳婦本分」還是「是覬覦遺產」的二元解讀之下,其處境比制度實施前更為艱難。而對於照顧獨居老人的鄰居或社區志工而言,亦是如此。這些人與被繼承人沒有血緣關係,一旦有了特別貢獻分制度,很容易被子女或是其他繼承人以「外人覬覦遺產」為由加以攻擊或阻止,反而使鄰居或社區志工對於照護弱勢長者產生心理防衛。三、有問題的法令應即刻修法特別貢獻分制度並非毫無意義,但諸多問題仍待深入研究及凝聚共識,而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與建立特別貢獻分制度,是兩條可以平行分開推進的立法道路。法務部若真正關心高齡社會的繼承正義,實在應該將這兩件事分開處理,讓已有共識者先行,讓尚需研議者從長計議。台灣特有的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所造成的社會問題與悲劇,每天都在社會各角落發生,我們實在等不起一個要畢其功於一役的完美版本出現。問卷調查:請問你是否同意民法增列遺產貢獻分請求權?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RGkC4JWsyt4Req7iH6LsYUqTIIr7XmkvUzLETjwOWQFpjcg/viewform
房產交易新制今上路 必須揭露「這3重點」未依規定可檢舉
房產交易新制今天上路,規定成屋買賣須強制揭露太陽光電設備與建築能效標示,並同步完善混凝土氯離子檢測標準,讓綠建築價值透明化,全面保障消費權益。內政部為推動近零碳建築政策並強化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公告修正「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事項」,今(1)日正式上路。未來不動產業者交易成屋時,須揭露建物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及建築能效標示資訊。內政部表示,將整合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民眾查詢不動產成交價格時,也能掌握建築物節能表現,不僅提升交易資訊透明度,也讓綠色永續建築的價值更容易被市場看見。在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部分,本次修正附件「建物現況確認書」,新增揭露資訊,包括:一、建物是否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依據、位置及管理維護情形)。二、配合「建築物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修正,增列「硬固混凝土中最大水溶性氯離子含量」檢測標準與容許值說明。三、社區是否設有「用戶加壓受水設備」及其管理維護責任,以避免日後管理爭議。另外,「不動產說明書」由不動產經紀人員接受屋主委託銷售後調查製作,除不動產產權、周邊環境、建物現況、瑕疵及交易條件等內容外,新增揭露建物是否取得建築能效標示,以及是否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等資訊,都須在交易過程中詳實向買方說明。內政部指出,房屋交易金額高,交易資訊是否充分揭露,攸關消費者權益,新制上路後,企業經營者應使用新版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不動產經紀業者受託銷售不動產時,也應依規定製作新版不動產說明書並向買方說明。內政部表示,若民眾發現業者未依規定辦理,可向買賣標的所在地縣市政府反映或檢舉。油價一噴! 房市直接被「利率鎖死」專家:台灣正進入三凍狀態賴正鎰揭房市3大關鍵字:能把20坪做到像30坪、誰就有市場新青安2.0怎麼改? 楊金龍喊「1優惠」:太長不好
行政院推優先法案及預算案 盼立院在新會期優先審議通過
立法院新會期開議,行政院盤點優先推動的議案,包括「財政一法」、「預算二案」、「住宅三法」、「環境四法」、「社福五法」、「組織六法」、「產經七法」、「國安十三法」,再加上其他重要法案,總共超過50項優先法案及預算案,橫跨財政改革、國防韌性、社會福利、民生經濟到環境永續等領域。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總計超過50項優先法案及預算案,都是攸關國家未來長遠發展的福國利民議案,期盼行政立法兩院攜手合作,在新會期優先審議通過。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說明,「財政一法」是《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已於去(114)年11月20日送立法院審議,透過修法調整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滿足地方基本財政需求並兼顧中央財政韌性。「預算二案」為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案,其中總預算案已於去年8月29日按法規期限內送至立法院,至今尚未付委實質審查。李慧芝說明,「住宅三法」有《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都市更新條例》三項法案修正,為推動老宅延壽,保障房客短期租屋權益、限制續約租金漲幅等。「環境四法」是《廢棄物清理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森林法》、《土石採取法》,其中廢清法修正為擴大新興廢棄物責任業者範圍,並遏止非法棄置,建立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土石採取法針對未經許可採取土石者、未依限完成整復及清除設施者提高罰鍰,落實環境正義。李慧芝表示,「社福五法」包含《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調升老農津貼發放金額,《國民年金法》調升給付額度;《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確立以「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核心原則,強化托育機構的設立與管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將「禁止騷擾」、「合理調整」及「通用設計」等進步措施入法,全方位營造身障者尊嚴而無障礙的生活環境;《社會救助法》則是研議因應就業不利處境者,放寬工作能力及工作收入認定,並加強脫貧機制。李慧芝表示,關於「組織六法」中,衛生福利部相關組織法(衛福部組織法、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組織法、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組織法、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進一步整合兒少保護、托育、家庭支持,以及婦女、長照、老人、身心障礙與國民年金等業務,讓整體社福政策更完整。《國家中醫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將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改制行政法人,執行國家中醫藥科學研究政策及計畫;《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為促進語言文化之傳承、復振及發展等。李慧芝表示,「產經七法」有《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新增不動產投資信託事業得發行管理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企業併購法》增訂企業得成立產業控股公司;《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明訂虛擬資產服務商之共通管理規範、虛擬資產交易及服務之管理與監督事項;《促進資料創新利用發展條例》草案期盼建立資料創新利用相關機制,以因應人工智慧或新興科技發展之需求。李慧芝進一步指出,「國安十三法」包含《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陸海空軍刑法》、《國家安全法》等,整體強化防衛韌性,以因應敵對勢力滲透、間諜活動、認知作戰等威脅,逐步盤點各項策略,完善法制化。而其他包括《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規範保護及審議不義遺址調查方式及程序以及《災害防救法》增列堰塞湖災害等,總計超過50項優先法案及預算案,都是攸關國家未來長遠發展的福國利民議案,期盼行政立法兩院攜手合作,在新會期優先審議通過,讓國家更富強、社會更溫暖、人民更幸福。
為強化片場安全 勞動部、文化部聯手提升影視職安管理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5日與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召開「提升影視業職場安全衛生研商會議」,由林毓堂署長與王淑芳局長共同主持,邀集相關工會代表、專家學者及協拍單位,就高風險作業通報機制、作業安全指引修訂及跨部會合作等議題進行討論,期強化影視拍攝作業安全管理。職安署強調,影視產業不應以創意或拍攝需求為由忽視安全管理,將持續與影視局合作強化監督與制度精進,對高風險作業從嚴把關。職安署表示,勞動部與文化部近年來已合作推動影視業職災預防指引、契約指導原則、高風險作業檢核表及專案檢查等措施,逐步建構片場安全管理基礎。然而,日前發生的事故顯示,影視作業現場仍需強化安全衛生管理能力,因此召開本次研商會議,並達成四項共識。職安署指出,一、強化高風險作業事前通報機制,將研修職安法規,要求拍攝單位於拍攝前上傳危害辨識與預防措施資料,並留存執行紀錄備查。二、修訂相關預防指引內容,增列危險拍攝動作之風險辨識、控制措施及現場安全主管確認程序。職安署續指,三、影視局將強化補助措施,提高違反職安相關規定之處罰機制。四、由影視局、職安署及相關職業工會等合作建置第三方專業輔導機制,並持續編製影視安全手冊,加強教育訓練與宣導。林毓堂指出,影視產業作業型態多元且具高度風險,拍攝過程常涉及高處作業、動火、水下及特技演出等情境,必須透過跨部會整合與公私協力,共同提升整體安全管理水準。他並以日前發生影視拍攝演員高處墜落,因防護不足而受傷事件為例,強調類似職災並非不可預防,凡涉及生命安全之事件,勞動部一定嚴肅面對,將更嚴格要求業者落實安全衛生管理,確保工作人員安心上工、平安返家。職安署強調,影視產業不應以創意或拍攝需求為由忽視安全管理,將持續與影視局合作強化監督與制度精進,對高風險作業從嚴把關,對違規行為依法處理,確保影視工作者的生命安全獲得最基本、也最必要的保障。
臺日換函完成打工度假簽證措施修訂 卓榮泰:持續拓展我青年國際參與空間、深化臺日雙邊關係
針對我國與日本已以換函方式完成「關於實施臺日打工度假簽證措施」之修訂一案,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6)日於行政院會裁示,由行政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並請外交部持續拓展我國青年國際參與空間,並強化落實各項臺日合作事項,深化臺日雙邊關係。卓榮泰指出,外交部為擴大我國青年與國際接軌,並促進國際青年交流,持續積極推動與友好民主國家,例如:日本、英國、法國、德國、紐西蘭、澳大利亞及加拿大等洽簽度假打工協議。自2004年推動迄今,每年皆吸引逾萬名青年申請,透過跨國文化體驗,學習風險評估管理及培養負責任的生活態度與獨立生活技能,提升我國青年國際觀及國際競爭力。卓榮泰表示,我國與日本前於2009年4月3日完成「關於實施臺日打工度假簽證措施」換函並正式實施,迄今成效良好。雙方為提高臺日民眾申請打工度假簽證,以深化雙方青年及人文交流,修訂2009年換函部分內容,將簽證申請人生涯獲發次數限制,由1次增加為2次,並自2026年2月1日實施。此外,卓榮泰補充說明,為使年輕世代擁有更多探索世界、成就自我的機會,行政院已於2024年11月核定「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計畫」。2025年(第1年)已成功協助1,463名青年出國圓夢,2026年將增列「圓夢助力方案」341個名額,提供弱勢、偏鄉、原住民及特殊家庭青年出國拓展國際視野、學習專業知識,完成自己夢想。
林宅血案均已解密 檔案局:政治檔案以最大開放原則公開各界應用
國發會檔案管理局今(25)日表示,持續徵集及開放政治檔案,典藏量已達2.968公里,並公布46萬餘筆政治檔案目錄於「國家檔案資訊網」。近日國家安全局移交檔案局5萬1,133件政治檔案,亦將優先辦理檔案點收、檢疫、整理及入庫,至遲於今年5月底開放目錄,歡迎各界申請應用。檔案局也提到,有關外界關切的林義雄宅案,均已解密,以關鍵詞於國家檔案資訊網查詢共有1,373筆目錄,各界可申請應用。檔案局表示,歷年已累計辦理12度政治檔案專案徵集,其中,國安局涵蓋2月23日移轉之5萬餘件檔案,共進行13批次檔案移轉,前12次移轉檔案目錄均已開放外界應用。另為加速政治檔案開放,於113年2月28日完成政治檔案條例修正施行,就已解密檔案刪除原移轉機關認有國家安全、對外關係之虞得限制應用50年之條文,並增列政治檔案消息來源等不適用情報工作法第8條不得洩漏之規定。檔案局業請各機關配合辦理已移轉政治檔案仍列機密等級之解降密檢討,機密檔案數量從7萬2,998筆減為21筆,解密率為99.97%,已解密之檔案除個人隱私局部遮掩外,均公開應用。此外,檔案局指出,113年以前原屬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2條永久保密尚未完成移轉之機密檔案2萬5千餘件,經機關依現行政治檔案條例辦理解降密檢討結果,僅涉及情報部署合作等案件計865件,經國家安全會議審議同意延長保密,機關已於113年9月依法以複製品遮掩情報佈署內容後移轉並開放應用,後續移轉機關應每3年定期檢討解降密;其餘原列永久保密檔案均已解密,解密率為96.54%。檔案局表示,有關外界關切的林義雄宅案,均已解密,以關鍵詞於國家檔案資訊網查詢共有1,373筆目錄,各界可申請應用。上開延長保密之865件檔案,經查,移轉機關遮掩之局部內容亦均無涉及林宅案件。另,尚有258筆林宅相關檔案涉及當事人高度個人隱私,將依法定程序分批辦理主動通知,並依法於6個月後(今年12月及116年6月)開放目錄。檔案局強調,政治檔案,是我國民主發展的珍貴紀錄,檔案局持續積極徵集、整理及開放,超過96%政治檔案已完成數位化,並以「最大開放、最小限制」為原則開放應用,已於「國家檔案資訊網」主動公開去識別化政治檔案影像計210餘萬頁,提供各界免申請、不限時地線上瀏覽、下載應用,以加速檔案公開,促進轉型正義落實推動。
揭綠執政10年四度替軍公教加薪 許淑華籲支持軍備特別條例充實國防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11)日表示,過去近10年間,民進黨政府不只4度替軍公教加薪,還推動眷舍改建等有感政策,並增列23項有感加給調升,其實強化國軍待遇是不落人後,呼籲各界別被在野甚或對岸口號給嚇阻,該支持務實的軍備增能,充實國防量能。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圖)呼籲各界全力支持《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行政院版草案。(圖/CTWANT攝影組)今天總統賴清德親自主持「國家安全不能等!支持國防採購特別條例」記者會,針對近期老是卡在立法院的《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行政院版草案與國防特別預算發表嚴正說明。賴清德強調,這筆8年投入共計新台幣1.25兆元的國防經費中,包含「強化攔截能力與無人化戰力」關鍵武器裝交付、「國防自主與產業升級」提升台灣在全球國防供應鏈中的關鍵角色,除了充實軍備外,也能帶動國內產業與經濟發展。總統賴清德(圖)召開「國家安全不能等!支持國防採購特別條例」記者會。(圖/黃耀徵攝)賴清德示警,若「國防特別條例」立法持續卡在立法院,這將產生嚴重的連帶影響,比方台灣可能因此跌出美國武器交付的「優先名單」,搞得關鍵裝備延宕拿不到貨,國際社會也將質疑台灣守護家園的決心,損害「自助人助」的國際形象與支持基礎。 許淑華對此引述日本參議員小野田紀美(おのだきみ)之言大表認同,示警「戰爭往往發生在力量差距被拉開的一夕之間」,因此提升國防能力就是降低戰爭「發生」的條件,畢竟放眼印太地區,各地都在提高國防投資,像是日本2026年國防預算折合新台幣1.8兆元、南韓預計也折合新台幣1.4兆元,往南看像菲律賓也持續增加國防預算中。許淑華續指,賴清德提出8年1.25兆元的國防特別預算絕非挑釁,反而台灣身處關鍵地緣位置又肩負區域穩定的重要角色,根本就沒有置身事外的本錢。她強調,外界把未編列軍職加薪預算與「卡」國防預算「綁定」實在是烏賊戰,因為民進黨政府其實相當照顧軍公教人員,數年來4度累計調幅達14%調薪,另外裝備汰舊換新、老舊眷舍改建等有感政策也在做,還有23項加給調升並持續強化國軍待遇,希望各界理性務實支持。許淑華重申,大家都希望和平沒問題,但和平確實需要實力底氣做後盾,呼籲各界支持國防預算,為下一代守住安定的未來。
重申黨版軍購條例早就付委 民眾黨質問賴清德:到底誰擋國防?
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今(11)日表示,民眾黨自提的「軍購條例」前一會期結束前早就一讀付委了,如今是民進黨與行政院連聲反對與批評,卻亂指在野陣營擾亂充實軍備,政院下頭的國防部連準備專案報告也拖拖拉拉「到底是誰在擋國防」?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陳清龍、副總召王安祥、幹事長邱慧洳等人今天近午召開記者會,針對一早總統賴清德開記者會要在野陣營別老是「擋軍購」提出反擊。陳清龍直指,民眾黨團早提出全名為新台幣4,000億《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的黨版軍購條例草案,清楚詳列美方同意公布的軍購品項、數目與預算金額上限,比方M109A7自走砲相關設備1,267億元、海馬士多管火箭飛彈系統1,276億元,這些都是黨內赴美行時和美國戰爭部親自確認的軍購項目,且民眾黨版軍購條例第四條第六項中,已經給予881億彈性增列空間,不解行政院還有什麼好推託的?王安祥則拿出國防部長顧立雄稍早簡報直指,國防預算確實連年上升,本來不分黨派就都支持提升國防,但「買了就要到貨」啊,國防部應該盡快報告如何確保這次軍購能夠如期交貨?這次軍購和過去軍購、後勤人員銜接如何搭配?他強調,不論朝野都應該坐下來討論特別條例內容,很支持賴清德說農曆年後開議要加速審議,儘速通過民眾黨版特別條例就對了。邱慧洳則回顧執政黨歷史,直指中央稱《軍人待遇條例》齊頭式加薪「違憲」,直接扣帽把所有問題都推給大法官,但是目前大法官組成分子法理上根本開不成會,連司法體系最高守門人都已經沒有辦法為人民主持正義,「那人民還要信賴什麼?」她感嘆用無效判決連連是一樁樁可悲的司法笑話。與會者皆強調,立院不分朝野都應盡速審議通過「國防特別條例」,農曆年後政院版本與民眾黨團版本都可以付委一起討論,且國防安全不能等、更沒有假期可言,國防部責無旁貸,該好好進行專案報告,不要延宕國防。政院版「國防採購條例」8年要花新台幣1.25兆引發議論。圖非當事採購項。(示意圖/黃耀徵攝)台灣民眾黨總召陳清龍(圖)呼籲農曆年後儘速通過民眾黨版「國防採購條例」。(圖/翻攝自臺灣民眾黨媒體群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