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列
」 行政院 立法院 普發現金 卓榮泰 特別條例
繼承法修正的美麗誤會 特別貢獻分制度的隱憂:認定舉證等五項困難缺陷
法務部委託研究的「因應高齡化社會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之研究」報告,於114年12月正式出爐。報告以鄰國日本為師,提出多項繼承法修正建議,用意固然良善,然而其中關於「特別貢獻分」制度的設計,卻存在若干值得社會大眾與法律實務界深思的根本性問題。恰在此時,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於115年4月1日排審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在野黨立委提出多達20份修正案,針對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一事幾乎無異議。然而法務部在會中表示,是否採取外國立法例的「貢獻分」作為配套,法務部版本將在本會期結束前預告。這個表態,正是本文必須直接回應的核心問題。(文末有問卷調查:請問你是否同意民法增列遺產貢獻分請求權?)一、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本身即具有完全獨立的修法正當性法務部目前似乎傾向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必須搭配貢獻分制度作為配套,也就是說法務部似乎認為用所謂的特別貢獻制會有助於化解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的爭議。但其實法務部看似周延的修法建議,是將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制度,強行綑綁在同一個修法框架之中,卻產生更大的爭議。特留分制度處理的問題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自由,應受到何種程度的限制,以保障特定繼承人的最低繼承權益。 特別貢獻分制度處理的問題是:共同繼承人或非繼承人之間,如何因應照護貢獻而調整遺產分配的比例。兩者規範的對象不同、功能不同、法律結構也截然不同。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是基於核心家庭普及化、兄弟姊妹對被繼承人財產累積通常並無實質貢獻的現實考量,具有完全獨立的修法正當性,根本不需要貢獻分制度作為前提或配套。目前立法院各黨委員對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已無異議,這個共識本身就足以支撐修法前進。法務部採取的「包裹式立法策略」,恐在無意間阻礙了已具高度共識的社會改革。這對於長期深受兄弟姊妹特留分困擾的高齡生存配偶而言,並不公平。二、特別貢獻分制度本身的根本缺陷退一步言,即便接受法務部「需要貢獻分作為配套」的前提,現行研究報告所提出的貢獻分條文設計,也存在若干嚴重的制度缺陷,根本尚未達到可以預告立法的成熟程度。(一)認定困難「特別貢獻」是一個幾乎無法客觀化的概念 特別貢獻分制度的核心,在於必須認定請求人的照護行為是否構成「特別貢獻」,以及該貢獻的金錢價值究竟為何。然而這兩個問題,在實務上都面臨極為困難的認定挑戰。首先,什麼是「特別」貢獻?因條文使用「特別之貢獻」四字,但何謂特別、何謂普通,條文完全沒有提供客觀標準。子女每週回家探視一次,是特別貢獻還是子女本分?媳婦在公婆生病時協助就醫,是特別貢獻還是家庭義務?這條線在不同家庭、不同文化背景下,答案可能截然不同,一旦協議不成或不能協議時,就只能由法院認定,但又因為沒有標準,可預見將來各法官的裁判結果必然嚴重分歧。其次,貢獻的金錢換算標準為何?即便法院認定某照護行為構成特別貢獻,其金錢價值如何計算,仍是一大難題。是按照護工市場行情換算?還是按照被節省的安養機構費用計算?抑或按照被繼承人財產實際增加的數額計算?不同的計算基準,可能導致天差地別的結果,而報告的修法條文對此完全付之闕如。(二)舉證困難照護行為多發生於私密空間,通常缺乏契約、收據或打卡紀錄。當被繼承人離世,唯一能證明事實的當事人已不在,請求人如何證明照護的時數、強度與具體成效?在缺乏客觀證據下,審判將高度仰賴利害關係人的證詞,結果恐造成:真正無私照護者因無心蒐證而求償無門;善於布局者卻能憑藉事先準備的資料(錄音錄影)輕易勝訴。(三)已受薪資的子女仍可主張貢獻分?未來將衍生爭議報告中建議的第1240條,在條文結構上存在許多問題。該條文列舉的貢獻類型第一項是:「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因條文中完全沒有附加「無償」的限制條件,雖然報告立法理由提及「通常必須具有無償性」,但條文本身並未明文排除已受薪資的情形,易生文義解釋爭議。例如子女在父母公司上班並已領取薪資,依第1240條文義:其「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的要件完全符合,而條文既未排除已受薪資者,已領薪資的事實在文義解釋上並不構成主張貢獻分的障礙。唯一可能的過濾機制是「特別之貢獻」四字,但如前所述,這個標準本身就充滿主觀性,完全仰賴法院自由心證。薪資偏低的子女是否可以主張「薪資只是部分對價,剩餘貢獻應列入貢獻分」?薪資正常但自認貢獻突出的子女,是否可以主張「實際貢獻遠超薪資所反映的價值」?甚至薪資已完整反映勞務對價的子女,是否也可以嘗試主張貢獻分?這些都是將來爭議的來源。(四)無法達成保護照顧老人的人 報告中另外建議的非繼承人特別貢獻分請求權,其條文要件要求:「對於被繼承人無償為療養看護及其他勞務提供,而對於被繼承人財產之維護或增加有特別貢獻之非繼承人……」。試想一個場景:一位獨居老人,子女在外地工作,鄰居每天早晚登門,為老人準備三餐、陪伴就醫、陪老人聊天。當老人過世後,這位鄰居能否依據特別貢獻分制度獲得任何法律上的認可與補償?答案是:不能。因為照顧三餐、陪伴就醫,是對老人生命與尊嚴的直接貢獻,但對老人的財產並無顯著的維護或增加效果。條文規定必須對於被繼承人財產之維護或增加有特別貢獻,才有權利請求貢獻分,顯然將純粹愛心照顧行為,排除在保護範圍之外。報告在研究緣起中雖多次強調「視這些有愛心之社區志工為新家人」,但第1241條條文卻以「財產之維護或增加」為必要要件,兩者出現明顯落差。(五)制度可能會汙名化真正有心照護的人 特別貢獻分制度更嚴重的問題,是它對照護行為本身的道德意涵所造成的扭曲。在特別貢獻分制度實施之前,一個人若長期無償照顧老人,大家會認為這是愛、關懷、責任、孝順、善良。但貢獻分制度實施後,同樣的行為就可能會被質疑是為了日後主張貢獻分,使行為本身可能被汙名化。例如當某位子女或親屬積極投入照護時,其他繼承人可能開始質疑:「你這麼熱心,是不是打算事後主張貢獻分?」這種懷疑一旦種下,無論做什麼事都可能被誤解,最後為了避免被質疑,有心照護的人可能反而不敢積極付出,或者必須事先聲明「我不會主張貢獻分」,才能讓其他家族成員安心。財產繼承本來就很敏感,特別貢獻分制度將照護行為與金錢請求直接掛鉤,等於強迫家族成員在每一次照護互動中,都隱含著財產計算的可能性。報告特別提到媳婦在配偶死後繼續照顧公婆的情形,作為非繼承人特別貢獻分的典型案例。然而在台灣社會,媳婦的照護行為本就承載著複雜的文化期待,制度實施後,她的付出將被置於「是盡媳婦本分」還是「是覬覦遺產」的二元解讀之下,其處境比制度實施前更為艱難。而對於照顧獨居老人的鄰居或社區志工而言,亦是如此。這些人與被繼承人沒有血緣關係,一旦有了特別貢獻分制度,很容易被子女或是其他繼承人以「外人覬覦遺產」為由加以攻擊或阻止,反而使鄰居或社區志工對於照護弱勢長者產生心理防衛。三、有問題的法令應即刻修法特別貢獻分制度並非毫無意義,但諸多問題仍待深入研究及凝聚共識,而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與建立特別貢獻分制度,是兩條可以平行分開推進的立法道路。法務部若真正關心高齡社會的繼承正義,實在應該將這兩件事分開處理,讓已有共識者先行,讓尚需研議者從長計議。台灣特有的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所造成的社會問題與悲劇,每天都在社會各角落發生,我們實在等不起一個要畢其功於一役的完美版本出現。問卷調查:請問你是否同意民法增列遺產貢獻分請求權?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RGkC4JWsyt4Req7iH6LsYUqTIIr7XmkvUzLETjwOWQFpjcg/viewform
房產交易新制今上路 必須揭露「這3重點」未依規定可檢舉
房產交易新制今天上路,規定成屋買賣須強制揭露太陽光電設備與建築能效標示,並同步完善混凝土氯離子檢測標準,讓綠建築價值透明化,全面保障消費權益。內政部為推動近零碳建築政策並強化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公告修正「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事項」,今(1)日正式上路。未來不動產業者交易成屋時,須揭露建物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及建築能效標示資訊。內政部表示,將整合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民眾查詢不動產成交價格時,也能掌握建築物節能表現,不僅提升交易資訊透明度,也讓綠色永續建築的價值更容易被市場看見。在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部分,本次修正附件「建物現況確認書」,新增揭露資訊,包括:一、建物是否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依據、位置及管理維護情形)。二、配合「建築物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修正,增列「硬固混凝土中最大水溶性氯離子含量」檢測標準與容許值說明。三、社區是否設有「用戶加壓受水設備」及其管理維護責任,以避免日後管理爭議。另外,「不動產說明書」由不動產經紀人員接受屋主委託銷售後調查製作,除不動產產權、周邊環境、建物現況、瑕疵及交易條件等內容外,新增揭露建物是否取得建築能效標示,以及是否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等資訊,都須在交易過程中詳實向買方說明。內政部指出,房屋交易金額高,交易資訊是否充分揭露,攸關消費者權益,新制上路後,企業經營者應使用新版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不動產經紀業者受託銷售不動產時,也應依規定製作新版不動產說明書並向買方說明。內政部表示,若民眾發現業者未依規定辦理,可向買賣標的所在地縣市政府反映或檢舉。油價一噴! 房市直接被「利率鎖死」專家:台灣正進入三凍狀態賴正鎰揭房市3大關鍵字:能把20坪做到像30坪、誰就有市場新青安2.0怎麼改? 楊金龍喊「1優惠」:太長不好
行政院推優先法案及預算案 盼立院在新會期優先審議通過
立法院新會期開議,行政院盤點優先推動的議案,包括「財政一法」、「預算二案」、「住宅三法」、「環境四法」、「社福五法」、「組織六法」、「產經七法」、「國安十三法」,再加上其他重要法案,總共超過50項優先法案及預算案,橫跨財政改革、國防韌性、社會福利、民生經濟到環境永續等領域。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總計超過50項優先法案及預算案,都是攸關國家未來長遠發展的福國利民議案,期盼行政立法兩院攜手合作,在新會期優先審議通過。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說明,「財政一法」是《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已於去(114)年11月20日送立法院審議,透過修法調整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滿足地方基本財政需求並兼顧中央財政韌性。「預算二案」為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案,其中總預算案已於去年8月29日按法規期限內送至立法院,至今尚未付委實質審查。李慧芝說明,「住宅三法」有《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都市更新條例》三項法案修正,為推動老宅延壽,保障房客短期租屋權益、限制續約租金漲幅等。「環境四法」是《廢棄物清理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森林法》、《土石採取法》,其中廢清法修正為擴大新興廢棄物責任業者範圍,並遏止非法棄置,建立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土石採取法針對未經許可採取土石者、未依限完成整復及清除設施者提高罰鍰,落實環境正義。李慧芝表示,「社福五法」包含《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調升老農津貼發放金額,《國民年金法》調升給付額度;《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確立以「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核心原則,強化托育機構的設立與管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將「禁止騷擾」、「合理調整」及「通用設計」等進步措施入法,全方位營造身障者尊嚴而無障礙的生活環境;《社會救助法》則是研議因應就業不利處境者,放寬工作能力及工作收入認定,並加強脫貧機制。李慧芝表示,關於「組織六法」中,衛生福利部相關組織法(衛福部組織法、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組織法、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組織法、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進一步整合兒少保護、托育、家庭支持,以及婦女、長照、老人、身心障礙與國民年金等業務,讓整體社福政策更完整。《國家中醫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將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改制行政法人,執行國家中醫藥科學研究政策及計畫;《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為促進語言文化之傳承、復振及發展等。李慧芝表示,「產經七法」有《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新增不動產投資信託事業得發行管理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企業併購法》增訂企業得成立產業控股公司;《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明訂虛擬資產服務商之共通管理規範、虛擬資產交易及服務之管理與監督事項;《促進資料創新利用發展條例》草案期盼建立資料創新利用相關機制,以因應人工智慧或新興科技發展之需求。李慧芝進一步指出,「國安十三法」包含《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陸海空軍刑法》、《國家安全法》等,整體強化防衛韌性,以因應敵對勢力滲透、間諜活動、認知作戰等威脅,逐步盤點各項策略,完善法制化。而其他包括《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規範保護及審議不義遺址調查方式及程序以及《災害防救法》增列堰塞湖災害等,總計超過50項優先法案及預算案,都是攸關國家未來長遠發展的福國利民議案,期盼行政立法兩院攜手合作,在新會期優先審議通過,讓國家更富強、社會更溫暖、人民更幸福。
為強化片場安全 勞動部、文化部聯手提升影視職安管理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5日與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召開「提升影視業職場安全衛生研商會議」,由林毓堂署長與王淑芳局長共同主持,邀集相關工會代表、專家學者及協拍單位,就高風險作業通報機制、作業安全指引修訂及跨部會合作等議題進行討論,期強化影視拍攝作業安全管理。職安署強調,影視產業不應以創意或拍攝需求為由忽視安全管理,將持續與影視局合作強化監督與制度精進,對高風險作業從嚴把關。職安署表示,勞動部與文化部近年來已合作推動影視業職災預防指引、契約指導原則、高風險作業檢核表及專案檢查等措施,逐步建構片場安全管理基礎。然而,日前發生的事故顯示,影視作業現場仍需強化安全衛生管理能力,因此召開本次研商會議,並達成四項共識。職安署指出,一、強化高風險作業事前通報機制,將研修職安法規,要求拍攝單位於拍攝前上傳危害辨識與預防措施資料,並留存執行紀錄備查。二、修訂相關預防指引內容,增列危險拍攝動作之風險辨識、控制措施及現場安全主管確認程序。職安署續指,三、影視局將強化補助措施,提高違反職安相關規定之處罰機制。四、由影視局、職安署及相關職業工會等合作建置第三方專業輔導機制,並持續編製影視安全手冊,加強教育訓練與宣導。林毓堂指出,影視產業作業型態多元且具高度風險,拍攝過程常涉及高處作業、動火、水下及特技演出等情境,必須透過跨部會整合與公私協力,共同提升整體安全管理水準。他並以日前發生影視拍攝演員高處墜落,因防護不足而受傷事件為例,強調類似職災並非不可預防,凡涉及生命安全之事件,勞動部一定嚴肅面對,將更嚴格要求業者落實安全衛生管理,確保工作人員安心上工、平安返家。職安署強調,影視產業不應以創意或拍攝需求為由忽視安全管理,將持續與影視局合作強化監督與制度精進,對高風險作業從嚴把關,對違規行為依法處理,確保影視工作者的生命安全獲得最基本、也最必要的保障。
臺日換函完成打工度假簽證措施修訂 卓榮泰:持續拓展我青年國際參與空間、深化臺日雙邊關係
針對我國與日本已以換函方式完成「關於實施臺日打工度假簽證措施」之修訂一案,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6)日於行政院會裁示,由行政院復准備查,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並請外交部持續拓展我國青年國際參與空間,並強化落實各項臺日合作事項,深化臺日雙邊關係。卓榮泰指出,外交部為擴大我國青年與國際接軌,並促進國際青年交流,持續積極推動與友好民主國家,例如:日本、英國、法國、德國、紐西蘭、澳大利亞及加拿大等洽簽度假打工協議。自2004年推動迄今,每年皆吸引逾萬名青年申請,透過跨國文化體驗,學習風險評估管理及培養負責任的生活態度與獨立生活技能,提升我國青年國際觀及國際競爭力。卓榮泰表示,我國與日本前於2009年4月3日完成「關於實施臺日打工度假簽證措施」換函並正式實施,迄今成效良好。雙方為提高臺日民眾申請打工度假簽證,以深化雙方青年及人文交流,修訂2009年換函部分內容,將簽證申請人生涯獲發次數限制,由1次增加為2次,並自2026年2月1日實施。此外,卓榮泰補充說明,為使年輕世代擁有更多探索世界、成就自我的機會,行政院已於2024年11月核定「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計畫」。2025年(第1年)已成功協助1,463名青年出國圓夢,2026年將增列「圓夢助力方案」341個名額,提供弱勢、偏鄉、原住民及特殊家庭青年出國拓展國際視野、學習專業知識,完成自己夢想。
林宅血案均已解密 檔案局:政治檔案以最大開放原則公開各界應用
國發會檔案管理局今(25)日表示,持續徵集及開放政治檔案,典藏量已達2.968公里,並公布46萬餘筆政治檔案目錄於「國家檔案資訊網」。近日國家安全局移交檔案局5萬1,133件政治檔案,亦將優先辦理檔案點收、檢疫、整理及入庫,至遲於今年5月底開放目錄,歡迎各界申請應用。檔案局也提到,有關外界關切的林義雄宅案,均已解密,以關鍵詞於國家檔案資訊網查詢共有1,373筆目錄,各界可申請應用。檔案局表示,歷年已累計辦理12度政治檔案專案徵集,其中,國安局涵蓋2月23日移轉之5萬餘件檔案,共進行13批次檔案移轉,前12次移轉檔案目錄均已開放外界應用。另為加速政治檔案開放,於113年2月28日完成政治檔案條例修正施行,就已解密檔案刪除原移轉機關認有國家安全、對外關係之虞得限制應用50年之條文,並增列政治檔案消息來源等不適用情報工作法第8條不得洩漏之規定。檔案局業請各機關配合辦理已移轉政治檔案仍列機密等級之解降密檢討,機密檔案數量從7萬2,998筆減為21筆,解密率為99.97%,已解密之檔案除個人隱私局部遮掩外,均公開應用。此外,檔案局指出,113年以前原屬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2條永久保密尚未完成移轉之機密檔案2萬5千餘件,經機關依現行政治檔案條例辦理解降密檢討結果,僅涉及情報部署合作等案件計865件,經國家安全會議審議同意延長保密,機關已於113年9月依法以複製品遮掩情報佈署內容後移轉並開放應用,後續移轉機關應每3年定期檢討解降密;其餘原列永久保密檔案均已解密,解密率為96.54%。檔案局表示,有關外界關切的林義雄宅案,均已解密,以關鍵詞於國家檔案資訊網查詢共有1,373筆目錄,各界可申請應用。上開延長保密之865件檔案,經查,移轉機關遮掩之局部內容亦均無涉及林宅案件。另,尚有258筆林宅相關檔案涉及當事人高度個人隱私,將依法定程序分批辦理主動通知,並依法於6個月後(今年12月及116年6月)開放目錄。檔案局強調,政治檔案,是我國民主發展的珍貴紀錄,檔案局持續積極徵集、整理及開放,超過96%政治檔案已完成數位化,並以「最大開放、最小限制」為原則開放應用,已於「國家檔案資訊網」主動公開去識別化政治檔案影像計210餘萬頁,提供各界免申請、不限時地線上瀏覽、下載應用,以加速檔案公開,促進轉型正義落實推動。
揭綠執政10年四度替軍公教加薪 許淑華籲支持軍備特別條例充實國防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11)日表示,過去近10年間,民進黨政府不只4度替軍公教加薪,還推動眷舍改建等有感政策,並增列23項有感加給調升,其實強化國軍待遇是不落人後,呼籲各界別被在野甚或對岸口號給嚇阻,該支持務實的軍備增能,充實國防量能。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圖)呼籲各界全力支持《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行政院版草案。(圖/CTWANT攝影組)今天總統賴清德親自主持「國家安全不能等!支持國防採購特別條例」記者會,針對近期老是卡在立法院的《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行政院版草案與國防特別預算發表嚴正說明。賴清德強調,這筆8年投入共計新台幣1.25兆元的國防經費中,包含「強化攔截能力與無人化戰力」關鍵武器裝交付、「國防自主與產業升級」提升台灣在全球國防供應鏈中的關鍵角色,除了充實軍備外,也能帶動國內產業與經濟發展。總統賴清德(圖)召開「國家安全不能等!支持國防採購特別條例」記者會。(圖/黃耀徵攝)賴清德示警,若「國防特別條例」立法持續卡在立法院,這將產生嚴重的連帶影響,比方台灣可能因此跌出美國武器交付的「優先名單」,搞得關鍵裝備延宕拿不到貨,國際社會也將質疑台灣守護家園的決心,損害「自助人助」的國際形象與支持基礎。 許淑華對此引述日本參議員小野田紀美(おのだきみ)之言大表認同,示警「戰爭往往發生在力量差距被拉開的一夕之間」,因此提升國防能力就是降低戰爭「發生」的條件,畢竟放眼印太地區,各地都在提高國防投資,像是日本2026年國防預算折合新台幣1.8兆元、南韓預計也折合新台幣1.4兆元,往南看像菲律賓也持續增加國防預算中。許淑華續指,賴清德提出8年1.25兆元的國防特別預算絕非挑釁,反而台灣身處關鍵地緣位置又肩負區域穩定的重要角色,根本就沒有置身事外的本錢。她強調,外界把未編列軍職加薪預算與「卡」國防預算「綁定」實在是烏賊戰,因為民進黨政府其實相當照顧軍公教人員,數年來4度累計調幅達14%調薪,另外裝備汰舊換新、老舊眷舍改建等有感政策也在做,還有23項加給調升並持續強化國軍待遇,希望各界理性務實支持。許淑華重申,大家都希望和平沒問題,但和平確實需要實力底氣做後盾,呼籲各界支持國防預算,為下一代守住安定的未來。
重申黨版軍購條例早就付委 民眾黨質問賴清德:到底誰擋國防?
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今(11)日表示,民眾黨自提的「軍購條例」前一會期結束前早就一讀付委了,如今是民進黨與行政院連聲反對與批評,卻亂指在野陣營擾亂充實軍備,政院下頭的國防部連準備專案報告也拖拖拉拉「到底是誰在擋國防」?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陳清龍、副總召王安祥、幹事長邱慧洳等人今天近午召開記者會,針對一早總統賴清德開記者會要在野陣營別老是「擋軍購」提出反擊。陳清龍直指,民眾黨團早提出全名為新台幣4,000億《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的黨版軍購條例草案,清楚詳列美方同意公布的軍購品項、數目與預算金額上限,比方M109A7自走砲相關設備1,267億元、海馬士多管火箭飛彈系統1,276億元,這些都是黨內赴美行時和美國戰爭部親自確認的軍購項目,且民眾黨版軍購條例第四條第六項中,已經給予881億彈性增列空間,不解行政院還有什麼好推託的?王安祥則拿出國防部長顧立雄稍早簡報直指,國防預算確實連年上升,本來不分黨派就都支持提升國防,但「買了就要到貨」啊,國防部應該盡快報告如何確保這次軍購能夠如期交貨?這次軍購和過去軍購、後勤人員銜接如何搭配?他強調,不論朝野都應該坐下來討論特別條例內容,很支持賴清德說農曆年後開議要加速審議,儘速通過民眾黨版特別條例就對了。邱慧洳則回顧執政黨歷史,直指中央稱《軍人待遇條例》齊頭式加薪「違憲」,直接扣帽把所有問題都推給大法官,但是目前大法官組成分子法理上根本開不成會,連司法體系最高守門人都已經沒有辦法為人民主持正義,「那人民還要信賴什麼?」她感嘆用無效判決連連是一樁樁可悲的司法笑話。與會者皆強調,立院不分朝野都應盡速審議通過「國防特別條例」,農曆年後政院版本與民眾黨團版本都可以付委一起討論,且國防安全不能等、更沒有假期可言,國防部責無旁貸,該好好進行專案報告,不要延宕國防。政院版「國防採購條例」8年要花新台幣1.25兆引發議論。圖非當事採購項。(示意圖/黃耀徵攝)台灣民眾黨總召陳清龍(圖)呼籲農曆年後儘速通過民眾黨版「國防採購條例」。(圖/翻攝自臺灣民眾黨媒體群組)
張文案後社會安全網怎麼補? 作家籲支持1連署:台灣缺乏生命教育
台北捷運台北車站及中山商圈2025年12月19日發生張文隨機攻擊事件,釀成4死11傷悲劇。對此,時常評論時事的自由作家「名為變態的神父」直言,這起事件過後,社會安全網的破洞似乎沒有補起來,「因為人們已經遺忘了這件事,捷運照常行駛,新聞沒有再提起,人們不再關注,彷彿那是很久以前的事。」「名為變態的神父」撰文道,民眾經過捷運站時,還會有一絲絲莫名的恐懼,下意識就會回過頭來,警戒著彼此,某天一名40歲的男子被母親牽著手,因恐慌症發作,用雨傘敲打玻璃,嚇得乘客急忙奔逃,地上散落著珍珠奶茶的珍珠、手機、包包、鞋子等等,「人們恐懼,但不知道為什麼而恐懼。」「名為變態的神父」指出,除了加害者的名字,民眾無從得知張文犯案的原因,也就不曉得問題在哪裡,因此也不知道如何解決問題,甚至在面對問題時,只剩下莫名的恐慌。「名為變態的神父」提到,檢警曾解釋,張文犯罪動機是「一種追求最大社會張力與象徵結果的表達式暴力行為」,認為他就學、就業並不符合個人及家人的期待之下,對於職場也適應不良,長期缺乏關懷的支持,伴隨著社會的退縮、逃避、孤立,因此產生反社會人格,如套用輔導老師們常說的一句話,便是「滋養於家庭,顯現於學校,崩壞於社會」。「名為變態的神父」認為,張文的問題是斷絕了與社會的聯繫,將自己孤立起來,他至始至終,都沒有學習到與這個世界的他人對話的方式,而張文更欠缺的是「明白生命的重量」,因此選擇用殺人來強調自己的存在。「名為變態的神父」表示,我們台灣教育所缺乏的東西是「生命教育」,通常這些是輔導老師的工作,但這些課程其實很少,但輔導老師服務的個案無上限,有些還得去兼課,加上輔導老師的人數少,且教育又不注重這一塊,只要求好好考試、升學、出人頭地,「如果張文求學時,走進去輔導室會怎樣?」、「(如果)有一位老師,可以幫助他理解生命的重量,我想,一切就會很不一樣」。「名為變態的神父」呼籲,如果要建構一個真正的社會安全網,提升輔導的品質是很重要的,目前在公共政策平台上,有人發起「改善輔導教師工作環境,建立超時加給與輔導職務加給,維護受輔學生輔導品質,建立友善校園環境」的連署,時間僅剩1日,還需要2673個附議。「名為變態的神父」說明,這次連署很重要的幾條是,「明定輔導工作案量上限,以及增訂超鐘點機制或超時加給制度」以及「增列輔導職務加給」讓輔導老師能好好工作,把工作做好,而這項連署不只是在幫助輔導老師而已,也是在幫助這個社會,避免下一個張文與鄭捷出現。
7款嬰幼兒海苔重金屬超標! 下架2.5萬件「其中1款已賣完」
近日有媒體報導指出,市售7款韓國嬰幼兒海苔驗出重金屬超標,其中一款「鎘」含量更嚴重超標53.5倍,引起家長恐慌。對此,衛福部食藥署今(13)日公布抽驗結果,其中1件已販售完畢無庫存,另6件檢驗結果重金屬鉛、鎘皆不符合規定,已要求業者立即下架回收,共計下架回收產品25047件;其中超標最嚴重的是「韓爸田園日記嚴選初收孩苔」,鎘超標50倍。行政院消保處於2025年12月公布的檢驗結果中,有4件嬰幼兒食品出現重金屬「鎘」超標;不僅如此,《鏡週刊》報導稱將7款海苔送交SGS檢驗後,發現產品「鉛」含量全數超標1.4至4.4倍,「鎘」含量更是超標22至53倍。這7款產品包括「BEBE貝兒純淨海苔」、「ibobomi無調味海苔片」、「MB BABY萌寶寶海苔」、「Naeiae韓國幼兒紫菜」、「LUSOL無鹽無調味烘烤海苔」、「韓爸田園日記嚴選初收孩苔」以及「芽米寶貝100%純橄欖油海苔」。對此,食藥署已協同地方政府衛生局進行抽驗,今日公布檢驗結果。除了「Naeiae韓國幼兒紫菜」經查已販售完畢無庫存,其餘6件重金屬鉛、鎘皆不符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之「嬰幼兒副食品類規定」。針對不符規定產品,已要求業者立即啟動下架回收,截至昨(12)日,共計下架回收產品2萬5047件。食藥署指出,將蒐集各國相關規定研議規劃針對3歲以下嬰幼兒食用之食品標示「嬰幼兒食品」字樣,並與相關部會研議增列嬰幼兒貨品專屬之稅則號列。為確保嬰幼兒食品衛生安全,食藥署將持續辦理嬰幼兒食品相關專案,並針對輸入之嬰幼兒海苔產品已採監視查驗1個月,逐批檢驗重金屬,依查驗情形滾動式調整查驗方式。食藥署提醒家長,若已購買到清單所列之疑慮產品,因現行嚴格的嬰幼兒副食品衛生標準,建議不要提供3歲以下孩童使用,並可向原購買廠商辦理退換貨。(圖/衛福部食藥署提供)
總預算卡關未展開審查 鍾佳濱批在野:要馬兒跑卻不給吃草
行政院去年8月將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送交立法院審議,但至今已超過5個月,仍未交付各委員會進行實質審查,引發執政黨不滿。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今(5)日指出,在野黨長期杯葛程序,導致總預算卡關,恐影響多項政策推動,直言這種作法是「要馬兒跑,卻不給馬兒吃草」。翻閱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隸屬海委會的下屬機關海洋保育署,增列「污染防治潔淨計畫」經費1億54萬6千元;海巡署則新增編列「軍職人員團體意外保險」及「海巡艦艇碼頭強化計畫」等項目。依《預算法》規定,若總預算未能完成審議,政府僅能沿用前年度既定預算,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則須待預算案完成審議後始得動支;主計總處亦示警,預算遲未交付恐衝擊多項政策推行。鍾佳濱示警,目前中央政府總預算尚未交付各委員會進行審查,若上述新增計畫未能依法取得預算,恐導致相關政策延遲,甚至影響海洋環境治理與污染防治的整體量能。此外,他也提到,海巡人員在近期中共對台軍演期間展現高度專業與英勇表現,海巡署增列相關預算正是為了強化第一線人員的安全保障,並汰換老舊設備與劣化管線,避免因漏電、過載等問題造成風險。他直言,在野黨團若口口聲聲關心國家安全,卻不願給予基層必要資源,「要馬兒好,卻不給馬兒吃草」,又如何要求第一線人員為國家承擔守護安全的重責大任。
少林寺爆出醜聞後 中佛協推新規:同寺廟住持連任不超過2屆
中國佛教協會日前通過新規定,明定漢傳佛教寺院住持每屆任期為5年,在同一佛教活動場所連續任職不得超過2屆,累計最多不超過3屆,且每屆任期屆滿後,必須接受財務審計,未通過者不得連任。外界普遍認為,相關措施是針對少林寺前方丈釋永信長期掌控寺務、衍生重大爭議與弊案後,所推動的制度改革。根據中國佛教協會官網與陸媒《澎湃新聞》報導,中國佛教協會第十屆理事會第五次會議於2025年12月27日通過《漢傳佛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任職辦法》(新辦法),全文共18條,並自公布日起施行,同時廢止先前較為寬鬆的相關規定。新辦法明定,住持的產生須依民主協商、選賢任能原則,由寺院管理組織或前任住持提出人選,經所在地佛教協會審查後,再交由寺內兩序大眾進行民主評議,獲過半數同意後,報請宗教主管機關備案。全國重點寺院的住持人選,另須報中國佛教協會核准。在任期規範方面,新辦法第6條規定,明確限制住持在同一場所不得長期連任,教職人員10人以上的寺院須嚴格遵守相關年限;若屬人數較少的寺院,確有延任需求,也必須依規定程序審核。此外,新辦法第7條規定,住持每屆任期屆滿後均須進行財務審計,審計不合格者不得續任;在同一場所任職達10年以上者,原則上不得再連任。至於轉任其他寺院擔任住持,則重新起算任期。新辦法同時增列年齡限制,規定70歲以上的佛教教職人員,不得再擔任新一屆住持;住持離任前,亦須完成財務審查並提出書面報告。新辦法公告之後,外界普遍解讀,這項修法與少林寺前方丈釋永信案密切相關。釋永信自1999年接任少林寺方丈,長達26年,被外界稱為「少林CEO」,2025年7月卻因涉嫌挪用寺院資產、嚴重違反戒律及涉及刑事犯罪遭調查,並被中國佛教協會註銷戒牒、解除職務。醜聞曝光後,多名相關人士亦遭調查。當時釋永信醜聞爆發後,中國佛教協會發聲強調,未來將持續整頓教職人員管理制度,強化監督與問責機制,防堵權力長期集中,維護佛教清淨與社會信任。
日本「永住權」門檻升級!擬增加語文能力鑑定 預計2027年施行
日本政府正研擬在外國人取得永住權申請條件中,新增一定程度的日語能力要求,以促進外國人與當地社會的融合。相關措施即將由自民黨提出,並有望在2027年4月永住權許可取消制度啟動前確定細節。綜合日媒報導,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統計,截至今年6月底,在日居留的外國人數約396萬人,其中擁有永住資格的人約93萬人,占比達23.6%,為各類居留身分最多的一類。依目前要取得日本永住權的條件,需符合包括在日連續居住10年以上,且具備獨立生活能力或資產技能等。有消息指出,隨著永住者人數持續增加,政府正在討論將日語理解能力納入審查要件。此外,也有建議要求外國人參加生活規範學習課程,甚至提高收入門檻,以確保在日生活的自理能力及守法意識。去年日本當局通過《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修正案,增列外國人若故意違反納稅等公共義務,可能取消永住權的新規定,預計於2027年4月實施。然而日本政府表示,將在新制度運行前,同步確定永住權的審查標準。消息曝光後,不少日本民眾表達對新規的支持,認為若申請者能遵守日本法律、理解當地文化並具備日常會話能力,便可順利融入社會。也有人指出,「申請永住權的人至少應掌握基本日語,才能順利生活,也保障與社區他人互動」。
美國擴大旅行禁令! 川普增列7國禁止入境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16日宣布,擴大全面旅遊與入境禁令名單,新增包括敘利亞在內的7個國家,其公民將被禁止入境美國。白宮表示,川普已簽署相關公告,強化並擴大對「在身分審查、背景查核與資訊分享方面,長期存在嚴重缺失的國家」之入境限制,以防範國安與公共安全風險。白宮公告最新一波禁令,涵蓋布吉納法索、馬利、尼日、南蘇丹、敘利亞,以及持有巴勒斯坦自治政府(Palestinian Authority)核發旅行證件者;此外,寮國與獅子山共和國原本僅受部分限制,這次也被提升為全面禁令。相關措施將於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根據《路透社》報導,此舉引發外界關注,由於川普先前在11月與敘利亞總統夏拉(Ahmed al-Sharaa)舉行具里程碑意義的會談後,曾公開表示將盡一切努力協助敘利亞走向成功。夏拉曾是蓋達組織指揮官,直到不久前仍被華府列為外國恐怖分子,但近一年來情勢急轉直下,他推翻長期獨裁統治的阿塞德(Bashar al-Assad)後,積極走訪各國,試圖塑造溫和領袖形象,盼團結飽受戰火摧殘的國家並終結長期的國際孤立。不過,川普上週在自家社群平台「真實社群」(Truth Social)發文,針對美軍表示兩名美國陸軍士兵及一名平民口譯員在敘利亞遭疑似伊斯蘭國(IS)攻擊身亡一事,揚言將採取「非常嚴厲的報復」。白宮也在說明中指出,敘利亞的簽證逾期滯留率是實施禁令的理由之一,該國正從長期內戰與內部動盪中走出,儘管正與美國密切合作處理安全挑戰,但仍缺乏足夠的中央權力機構來核發護照或民事文件,也未具備完善的身分審查與背景查核機制。川普2025年6月曾簽署公告,禁止12個國家的公民入境美國,並對另外7國實施部分限制,理由是防範「外國恐怖分子」及其他安全威脅。相關禁令適用於移民與非移民身分,包括觀光客、學生與商務旅客。白宮表示,原先對那12國的全面禁令仍然有效。此外,川普也對另外15個國家新增部分入境限制,其中包括奈及利亞、塞內加爾、坦尚尼亞等。川普今年11月初曾因奈國基督徒待遇問題,揚言不排除採取軍事行動。奈及利亞方面則反駁,認為外界對基督徒遭迫害的說法過於簡化,未能反映該國複雜的安全情勢,也忽略政府維護宗教自由的努力。川普自1月重返白宮以來,大幅強化移民執法,派遣聯邦執法人員進駐美國主要城市,並在美墨邊境拒絕部分尋求庇護者入境。此次擴大入境限制,被視為政府在上月華府兩名國民兵成員遭槍擊身亡事件後,進一步升高移民政策強度。
全民資料庫1/健保個資二次利用修法通過 「退出權」放寬侵害人權
全民健保上路施行多年累積龐大資料庫,長期供學術機構研究等用途使用,民眾既沒有同意權,也沒有「退出權」。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3號認定健保資料目的外利用有違憲之虞,要求政府三年內完成修法。三年期限已屆,《全民健保資料管理條例》12月2日三讀通過,版本雖納入「退出權」,卻增列限定要件,機關若以行使「法定職權」為名使用,即使民眾已要求退出,資料仍須被提供,形同挑戰大法官釋憲意旨。憲法法庭2022年做出判決,認定現行法律在個資保護監督機制、法律保留原則和民眾退出權方面存在問題,有部分違憲。(示意圖/黃耀徵攝)健保署蒐集健保資料未經民眾事先同意,引發民團不滿。2012年,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等團體提起行政訴訟,雖於2017年敗訴定讞,但同年年底再向大法官聲請釋憲。2022年8月,憲法法庭第13號判決認定健保署於辦理全民健保之目的外,將健保資料庫所蒐集之民眾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人之二次利用行為部分違憲,應於三年內修正相關規範。如今三年期限已過,政院版「全民健保資料管理條例」日前經黨團協商,2日三讀通過。而版本內容經黨團協商後加入「限定條件」,形同放寬行政機關使用權,引發民團不滿。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周冠汝指出,協商後版本將分屬不同規範的第10條及第19條混為一談。第10條原設計為行政機關可依「法定職權」或「明確的其他法律」向健保署申請資料使用,但必須提出法律依據與安全規範。協商後卻刪除「其他法律」,僅留下法定職權,然而「法定職權」在實務上常被廣泛解釋,恐造成使用範圍過度擴張。另外,第19條賦予人民「退出權」,本應作為民眾控制個資的最後一道防線,協商後版本卻規定「只要行政機關以法定職權申請且通過,即便人民已申請退出,其資料仍須被提供」,等同退出權只適用於「研究機構等第三方」,不適用於「行政機關」,導致退出權切成兩級、淪為「形式存在」。身為健保資料訴訟案原告之一的滕西華直言,政府若要採退出制,法律至少要明確三點:何種情況不得退出、如何行使退出、若不退出資料將如何被使用。現行法規只做到一半,且大量以「授權機關另訂」方式管理,明確性嚴重不足。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指出,若以「授權機關另訂」限制民眾退出權,等同擴大主管機關使用範圍,剝奪民眾權利。(圖/報系資料照)「並且,協商後版本比原本更嚴重」,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指出,原版本至少列出限制,如國家安全、生命財產安全等,協商後改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權所需」即可,等同大幅放寬公務機關使用範圍,民眾在此情境下甚至退出無效。她舉例,近期爆發大量逃兵事件,未來若役政單位調不到資料,是否就能直接調健保資料庫查看役男病史?「在退出權受限的情況下,民眾將無力拒絕,風險極高。」
特留分制度修法研議中 討論是否取消兄弟姊妹繼承權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3日就民法繼承編特留分制度進行專題報告,法務部在簡報中說明,特留分原是兼顧遺囑自主與家人基本保障的制度,但在家庭型態快速變動、社會觀念愈趨分歧的情況下,是否沿用現行架構,已成修法討論焦點。法務部表示,預計今年底提出研究報告,115年將進行研修會議,決定最終的修法方向,將聚焦兄弟姊妹特留分是否續存、比例是否調整、是否增列貢獻制度。法務部指出,制度設計以遺囑自由為原則,同時保留一定遺產給近親,以兼顧生活安全與人倫需求;但在少子化、高齡化與家庭互動模式改變後,社會對制度是否仍合宜已出現明顯分歧。近期民間連署主張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並迅速通過附議,顯示改革聲量不低;也有人認為兄弟姊妹在照護責任上可能仍占重要角色,因此支持維持現行規範。法務部說,法界對此同樣意見不一,有人認為保留兄弟姊妹特留分有助減少家庭爭議,也有人主張回到遺囑完全自由,甚至質疑制度本身是否仍具必要性。國際趨勢亦被列為參考,包括韓國憲法法院113年宣告兄弟姊妹特留分違憲、日本因應高齡社會調整制度、增設生存配偶居住權與特別貢獻規定等。法務部回顧,105年曾提出降低特留分比例的修法草案,因外界憂心影響女性繼承保障而受阻,最終因屆期不連續而未完成。面對最新民意動向,法務部已於今年4月委託專家重新檢討繼承編全章,研究成果預計12月底出爐,內容涵蓋遺囑自由調整、遺產分割、特留分比例與適用範圍等,後續將整合研究資料,召集學者進行研修討論,再據以提出新版草案,明年初啟動正式立法程序,並在預告後送交行政院審查。法務部表示,社會對特留分制度意見歧異,包括降低比例、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全面廢除制度或維持現狀,各方主張差距大。後續修法將在遺囑自主、家庭倫理、弱勢保障與社會需求之間尋求平衡,作為制度調整的方向。
無人機銷售新制12月上路 未登錄最高可罰150萬
「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明定無人機銷售前必須先完成登錄,1年輔導期已屆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提醒,新規將於12月起實施,業者應依新制辦理登錄與標示義務,違者可處以1萬至150萬元罰鍰。「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於去年11月修正發布,其中第17條規定,未來無人機銷售前必須先完成登錄,並清楚標示必要資訊。因該法條有1年輔導期,民航局指出,輔導期已屆滿,新機制將於12月1日正式施行。民航局表示,12月1日起,新機型公開販售前,無人機業者應及早因應辦理型式檢驗,並依新制辦理登錄與標示義務,如違反遙控無人機相關規定者,將處1萬元至150萬元罰鍰。民航局表示,無人機製造廠商辦理登錄作業時,須在民航局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登錄廠牌型號、製造者資料、最大起飛重量、資安檢測合格報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射頻審驗證明,及商品檢驗或型式檢驗證明文件等資訊,並將資訊標示於產品及包裝。無人機進口商或國外廠牌代理商亦應依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公告,自今年12月1日起,進口增列遙控無人機輸入規定代號617,納入海關查核輸入貨品範圍。依相關規定,最大起飛重量達2公斤以上者,進口時須檢具民航局核發之同意文件;未達2公斤者,則需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審查同意後始得辦理進口。民航局提醒,遙控無人機屬應經核准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相關產品除需符合民航法及管理規則規定外,亦須取得NCC核發之進口核准證,才可合法輸入。另外,經銷商透過電商平台販售時,亦須加註中文資訊,包含製造商名稱、250公克以上無人機須註冊、活動須遵守操作規定及相關資訊查詢方式等,代理商或經銷商販售亦需遵守。自製無人機者雖然無需申請型式檢驗,但也須登錄自行製造並使用之無人機,以落實追蹤管理。自新制施行後,民眾在購買無人機時,應認明資安檢測、NCC射頻標示及型式檢驗或商品檢驗標識,避免購買未合法登錄產品。最大起飛重量250克以上無人機仍須完成註冊才能操作,且所有操作者均須遵守飛航安全與禁限航區規定。
跟進日本「自我藥療」買成藥抵稅? 財政部3理由反對
財政部近期研究日本「自我藥療」稅賦優惠制度,其中包含是否增列自我用藥醫療費扣除額,也就是到藥局購買指定非處方藥可以抵稅。但財政部結論以3項理由反對,認為台灣暫時不宜跟進日本,增列成藥可扣除額。日本醫療費用扣除額分為兩種,其一為「一般醫療費用扣除額」,扣除保險給付及固定金額現為10萬日圓(約新台幣1.75萬),或年收在低於200萬日圓以下,扣除總收入5%後,餘額可列報醫療費用抵稅,扣除上限200萬日圓(約台幣39.36萬元)。另一種就是「自我用藥費用扣除額」,購買政府指定的非處方藥,也就是成藥等,超過1.2萬日圓(約台幣2400元)減除後,餘額可以列報抵稅,上限是8.8萬日圓(台幣1.73萬元)。財政部研究的是第二種,台灣現行自行購買藥物也可以在醫療費用中列舉扣除額,但僅限由醫師出具須自行購買藥物支出的處方藥,自己到藥局購買成藥、感冒藥等都不行。財政部研究,日本是一般醫療費用與自我用藥費用扣除額擇一,都須先減除固定金額,且有扣除上限,列舉還要搭配健檢、疫苗接種、癌症篩檢等,方便度未必優於台灣。加上我國的健保制度與日本的醫療制度未盡相同,自我用藥是否適用台灣,仍需由主管機關詳細評估。綜所稅上,台灣已有44%申報戶免繳稅、適用稅率5%申報戶占36%,近550萬戶、8成民眾是低稅負擔,若放寬向藥局購買藥物,小額支出可列舉扣除,對弱勢家庭、低收入戶並無效益,徒添民眾舉證負擔與稽徵成本。
考生注意!學測直尺新規出爐 圓洞、符號都NG
115學年度大學學測即將於115年1月17日至19日連續3天舉行,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於近日召開試務說明會,大考中心也在會中公布,學測、分科測驗可使用與不可使用的直尺規格。值得注意的是,不少考生攜帶入場的直尺上,如有不同大小的「圓洞」設計,或印有各式圖案、符號或掛孔,均屬「不可使用」樣例,禁帶原因是擔心會造成不同解讀,而影響作答時間。115學年度高中英聽、學測與分科測驗考試簡章已公布,今年度簡章新增列附錄「常見不可使用之直尺樣例」。(圖/翻攝自115學年度簡章)115學年度高中英聽、學測與分科測驗考試簡章已上網公告。對於直尺規範,大考中心說明,115學年度考試簡章和114學年度相同,都說明「僅可有量測用之刻度及數字」。但考量近幾年考生攜帶的各類直尺樣態,因此在115簡章第42頁的圖示,將原來的「鋼製」調整為「金屬製」,另外增加了雙刻度的範例。大考中心也提到,為了讓考生更為清楚規範,並了解可能不符合的直尺樣例,特別在115學年度簡章新增附錄8的圖示,以及說明不能使用的理由,包括「涉及符號或各種圖形,例如圓、橢圓與正方形等」以及「涉及非量測用的數值、數學式」。至於不可使用有「圓洞」設計或印有各式圖案與符號的直尺原因,大考中心說明,主要是為了避免,在考試當下對於圓洞大小有不同解讀而影響作答時間。大考中心強調,僅為攜帶不符合規範的直尺,並不會被列為違規而扣減成績,但會請監試人員代為保管,於試畢後返還考生。
林延鳳揭特教生遭校方不當對待未通報 蔣萬安下令校長送懲處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今(5)日質詢市長蔣萬安時揭露,台北市一所特教幼兒園發生教保員在校車上不當管教特教生事件,一位具多重障礙的學童,遭校方隨車人員動手打到大腿瘀青,但校方在家長反映後,竟僅對施暴者口頭告誡,未將他與受害學童隔離,更未依規定通報,不符兒少法規定,市府也未積極督促處理。林延鳳痛批,蔣萬安宣稱要優化托嬰及功兒園,卻對校安的管理鬆散,螺絲掉一地;蔣萬安說要讓嬰兒的哭聲成為台北市的交響樂,如今學童的哭聲成了受虐恐怖片。對此,蔣萬安親自下令,即刻將校長送考核會懲處。林延鳳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10月16日,一位特教學童的家長替小孩更衣時,赫然發現他的大腿上有明顯的掌印。由於這名學童除了視障外還有多重障礙,無法言語,他的父母趕緊與家長會聯繫,希望能了解狀況。校方卻僅在隔日登入校安通報後就沒有積極作為,未主動告知與聯繫家屬,更離譜是讓加害人繼續隨車超過一週,使受害孩童情緒大受影響心生畏懼。家長直到事發10天後,才在10月27日於家長會長的陪同下看到監視器畫面,發現自己家的孩子在最後一站下車前,在車上與隨車教保員獨處期間,遭身形壯碩的教保員用力打大腿,因此造成瘀傷。家長要求校長保留監視器畫面,以利後續調查與懲處相關人員,校方卻當場表示無人能擔保影片不會遺失或損毀,家長決定報警,由警方到校製作筆錄並保存監視器畫面複本。林延鳳指出,「蔣萬安以前說,要讓嬰兒的哭聲成為台北市的交響樂;現在卻是孩童的哭聲,讓台北市變成兒童受虐的恐怖片。」蔣萬安上任後,台北市不斷發生虐兒、虐童及不當管教事件,至今超過十件,每次都說要檢討卻成為空話。該校現任校長,在2016至2018年擔任學校教務主任時,面對學校內部疑似不當管教,在事件發生前一年就收到通報,卻僅口頭交辦、並未正式啟動校安通報,也未上報校長或教育局 ,延誤半年處理,最終遭到社會局裁罰。林延鳳氣憤地說,如果校長不適任,就趕快換人,而蔣萬安面對如此離譜的校園安全事件處理過程,應該要向家長道歉。對此,蔣萬安親自下令,即刻將校長送考核會懲處。林延鳳指出,校方在事件發生隔日看過監視器畫面內容後,第一次校安通報的內容中竟指涉案人員「不詳」,也沒有依規定分開施暴者與被害人,還讓他繼續與受害學童同車,僅「口頭提醒加害者要注意行為」,遲未執行兒少保護通報,更沒有啟動調查小組,期間也不主動與家長聯繫,至今未向家長表達歉意。林延鳳說,之前她提醒蔣萬安要正視市府人員流失嚴重的問題,而蔣萬安今天向市議員的專案報告中指出,為因應缺工挑戰,將優化並擴大市府的員工托嬰及幼兒園,以打造友善職場,沒想到就爆出特教幼兒園發生傷害學童的事件。事件中,不僅校方冷處理、拖時間,也不見市府教育局積極介入,蔣市府根本是「說比做還多。」「特教學童無法清楚表達自己的想法,遇到校方的消極處理方式以及市府鬆散的管理心態,無法不讓人擔心還存在更多的黑數,也不知道到底孩子是否被長期施暴」。林延鳳說,這次事件爆發後數日,同一機構又發生老師將身心障礙學童關進廁所的不當管教事件,經其他老師舉報才被揭露。特教老師真的很辛苦,那位老師平日也很盡責,在校方與家長溝通解說後,最後雖取得家長諒解。但類似事件可能還有更多,教育局應加強督導,並嚴查這次交通車施暴事件中校方的行政程序,懲處失職人員。林延鳳說,特教學童的家長照護身心障礙的孩子已相當不易,小孩子能受教育的學校選擇又很有限,可說是雙重弱勢,或許因此在學童遭到不當管教時,被迫選擇接受校方的處置。但她認為,雖然特教工作很辛苦,卻不能是發生不當管教的藉口。尤其台北市的資源相對優渥,更應投入更多經費、人力與心力,並維持高標準的管理機制,也建請教育局檢討校長遴選與特教學校管理制度,增列「危機應變與特教管理能力」評估項,確保領導者具備專業與責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