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方法院
」 彰化 地方法院 謝典霖 彰化地檢署 有期徒刑
68歲老毒蟲吸飽上路!「毒駕」補貨神情恍惚返家 海巡攻堅當場逮補
年近七旬竟還吸毒上路,簡直是移動的陸上炸彈!海巡署偵防分署高雄查緝隊日前破獲一起重大毒品案。彰化一名高齡68歲、具有毒品前科的黃姓老毒蟲,長期以自家後方的工廠作為毒品分裝與交易據點,更膽大包天的是,他經常在毒品發作、神情恍惚的狀態下親自駕車外出運毒與販毒,極度危及用路人生命安全。海巡專案小組歷經長達3個月的跟監埋伏,趁他再次「毒駕」補貨返家時發動攻堅,當場將這名神志不清的老毒蟲及現場欲交易的藥腳一網打盡,起獲市值百萬元的海洛因與安非他命,全案經彰化地檢署偵結依法提起公訴。據了解,海巡署高雄查緝隊於去年底接獲線報,指出彰化地區有一名68歲的黃姓老毒蟲,不僅自己沉淪毒海,更涉嫌在自宅後方的廠房內大肆販售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及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藉此牟取暴利。為規避檢警查緝,黃嫌極具戒心,採取「即時進貨、迅速轉售」的模式,絕不在身邊囤積大量毒品,增加搜查難度。然而,專案小組日夜埋伏跟監發現,黃嫌最令人髮指的行徑,是長期在施用毒品後直接駕駛自用車輛趴趴走,當作運輸毒品的工具,全然無視公眾交通安全。今年3月16日,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會同偵防查緝隊、高雄市警局鹽埕與前鎮分局、新北市警局永和分局及彰化縣警局員林分局等單位,持彰化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展開聯合圍捕。案發當天,68歲的黃嫌剛吸完毒,再度親自駕車前往上游「補貨」,一路神情恍惚地將毒品載回彰化埔心鄉的廠房。專案小組掌握黃嫌毒駕返家的關鍵時機,深怕他隨後進行藏放或與現場等候的藥腳完成交易,立即果斷發動攻堅破門而入!當場抓包意識不清、神情恍惚的黃嫌以及現場2名疑犯,並在廠房內一舉查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63.82公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381.36公克,以及毒品磅秤、分裝袋等工具,扣案毒品總市值高達新臺幣百餘萬元。海巡人員當場將這名罔顧用路人安全的68歲老毒蟲與藥腳等3人逮補送辦。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檢方審酌黃嫌毒駕運毒事證明確、危害社會治安甚鉅,日前已正式將他提起公訴。警方搜索黃姓老毒蟲住家,搜出海洛因及安非他命。(圖/海巡署提供)
謝典霖涉賄選遭羈押 王鴻薇稱中秋活動「風聲鶴唳」:檢調別只針對在野黨
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及父親謝新隆因涉及餐會賄選案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母親、前立委鄭汝芬則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隨著年底選舉逼近,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19)日表示,近期檢調大動作偵辦相關案件,讓部分參選人對中秋節活動有所顧慮,甚至決定取消原先安排的摸彩。她強調自己「絕對反對任何賄選行為」,但也呼籲檢調辦案應維持一致標準,不要讓外界產生只針對在野黨的疑慮。王鴻薇表示,近期看到檢調大動作追查選舉相關案件,而中秋節期間,地方上原本就經常舉辦各式活動及摸彩,但她得知已有部分參選人因擔心觸及選舉相關規範,選擇取消原先規畫的摸彩活動。王鴻薇指出,部分地方人士擔憂,過去舉辦多年的活動是否可能因選舉期間而成為檢調追查對象,因此今年中秋節前後的地方活動氣氛相對謹慎。她形容,這次中秋活動期間「確實有點風聲鶴唳」。針對謝典霖等人涉及的彰化餐會案,彰化地方法院日前裁定謝典霖、謝新隆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鄭汝芬則以1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法院指出,謝典霖、謝新隆所涉相關罪嫌重大,並認為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因此有羈押必要。王鴻薇強調,她反對任何形式的賄選行為,選舉也應依法進行,不過檢調在查察賄選時,仍應以相同標準處理不同政黨及候選人相關案件。她表示,如果連地方長年舉辦的正常摸彩活動,都因為擔心遭到檢調追查而取消,恐讓候選人及地方人士對選舉活動產生疑慮。她因此呼籲檢調依法辦案之餘,也應避免讓外界產生執法標準不一的質疑,以免為選舉「蒙上一層陰影」。
謝典霖父子涉賄選遭押!Cheap點出謝家彰化布局酸:機關算盡太聰明
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及父親謝新隆因涉及議會餐敘賄選案,遭彰化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母親、前立委鄭汝芬則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事件引發外界關注,網紅Cheap也發文評論國民黨及謝家先前在彰化縣長人選上的布局,並將此次司法事件與謝家過去的政治安排相互對照。彰化地檢署偵辦彰化縣議會餐敘案,認為謝典霖、謝新隆、鄭汝芬及另外2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彰化地院17日晚間先後裁定謝新隆、謝典霖羈押禁見,鄭汝芬則在18日凌晨獲准以100萬元交保。對此,Cheap在社群平台發文,將焦點轉向謝家先前對彰化縣長選舉的布局。他認為,國民黨有現成王牌謝衣鳯,「現任立委+組織穩+有知名度,自己也想選,丟出來不要說穩贏,至少贏面很大」Cheap在文中提到,謝家先前考量若由姊姊謝衣鳯參選縣長、弟弟謝典霖繼續擔任議長,可能因家族政治影響力過強而遭到針對。他則質疑,若真正擔心姊弟同時掌握縣長及議長職務,也可以選擇讓謝衣鳯參選縣長,由謝典霖不再擔任議長。他並引用謝衣鳯過去曾提及的說法,稱自己已不是18歲,為何參選縣長一事,黨中央仍需要詢問父親意見。Cheap藉此批評謝家在縣長人選上的決策方式,並認為家族最後選擇維持謝典霖的政治位置,而非支持謝衣鳯參選縣長。Cheap也在貼文中批評謝典霖過去公開場合的言行及形象,「看看謝典霖平常那個調性,公開場合穿得跟肥宅在家打電動一樣,就一副紈褲子弟的樣子,去動土典禮還能喝到茫,連裝都懶得裝。」原先擔心可能因政治勢力過強而面臨司法問題,如今彰化縣長選舉尚未進行,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就因涉嫌賄選案件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Cheap狠酸「機關算盡太聰明,現在連褲子都賠進去了。」
謝典霖父子涉賄選遭羈押看守所編號曝光 宵夜嗑泡麵早餐吃光光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等人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16日遭檢調搜索傳喚到案,檢方複訊後認為謝家3人涉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謝新隆、謝典霖父子遭收押禁見,鄭百萬交保,父子倆編號分別為0055、0056,2人入所首日情緒平穩,謝典霖宵夜時還吃泡麵充飢,早餐的草莓饅頭、麥茶也全數吃完。據了解,彰化縣議會6月23日舉辦餐會,在現場席開十多桌,邀請溪湖地區政界人士參加,疑似是吃「選舉飯」為謝典霖表姑、國民黨溪湖鎮長候選人陳貞妃造勢,彰化地檢署16日傳喚謝典霖與父母謝新隆、前國民黨立委鄭汝芬和陳貞妃等20人到案說明,訊後聲押謝一家三口和服務處劉姓幹部、議會黃姓幹部等5人,謝典霖父子則被裁定羈押。謝新隆、謝典霖於18日凌晨被送到彰化看守所,編號分別是0055、0056,謝典霖入所後隨即表達飢餓難耐,所方提供泡麵充飢,早餐則是草莓饅頭和麥茶,2人也全數吃光。而父子倆分屬不同牢房,謝新隆有6位舍友,謝典霖則是一位,高機率為毒酒駕或詐欺犯,2人則是情緒平靜,睡眠狀況正常、沒有異樣。
謝典霖、父親謝新隆涉賄選等罪遭羈押禁見 鄭汝芬100萬元交保
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及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等5人涉入疑似賄選案,彰化地檢署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彰化地方法院漏夜審理後,裁定謝典霖、謝新隆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鄭汝芬則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服務處祕書劉宸佑及縣議會法制室主任黃于賓,各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鄭汝芬辦理交保後,在親友陪同下迅速搭車離開。面對現場媒體追問相關案情,她僅簡短表示「謝謝」,未進一步回應。彰化地院說明,謝典霖、鄭汝芬、謝新隆、劉宸佑及黃于賓等5人,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以及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有投票權人行求、期約、交付賄賂等罪嫌;謝新隆等3人另涉及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無故取得他人電腦相關設備電磁紀錄,以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針對謝典霖及謝新隆羈押禁見,法院指出,兩人所涉相關罪嫌均達犯罪嫌疑重大程度,且部分罪名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由於兩人否認犯行,後續程序仍有與其他共犯、證人交互詰問的必要,法院認為存在勾串共犯及證人的可能。法院另指出,謝典霖身為彰化縣議會議長,對本案相關共犯及證人具有高度影響力,且在整體犯罪支配關係中居於上位,可能影響其他共犯或證人的證述;謝新隆在本案整體犯罪支配上同樣被認為居於上位,因此裁定兩人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至於鄭汝芬,法院認為目前沒有證據顯示她已有勾串或滅證的實際行為,加上謝典霖、謝新隆均已遭羈押,因此認定沒有羈押必要,裁定1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劉宸佑、黃于賓則分別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法院認為,兩人所涉部分罪嫌雖達犯罪嫌疑重大程度,後續也有釐清案情及交互詰問的需要,但綜合兩人在案件中的參與情節及程度後,認為目前尚無羈押必要。
謝典霖涉議會宴客案遭羈押禁見 母親鄭汝芬100萬元交保
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涉及議會宴客及疑似挪用公款案件,彰化地方法院17日晚間陸續作出裁定,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遭羈押禁見,並移送彰化看守所;母親鄭汝芬則獲准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18日凌晨辦妥交保手續後離開。案件起因於謝典霖今年6月間在彰化縣議會席開10多桌,宴請溪湖地區民代候選人,由於謝典霖的表姑、國民黨溪湖鎮長候選人陳貞妃也涉及案件,引發餐會是否與選舉輔選有關的質疑。彰化地檢署介入調查後,除追查餐會是否涉及投票行賄,也發現部分被告疑似以不實名目申領公款,再將款項挪作私人使用。檢方指出,案件由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偵辦,並向彰化縣議會調閱相關資料。專案人員持搜索票前往被告住居所等9處執行搜索,同時查扣相關文件及物證,進一步釐清餐會經費及相關公款的申領、使用情形。經檢察官訊問後,檢方認為謝典霖、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以及劉姓服務處幹部、黃姓議會人員等5人,涉嫌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並有逃亡、滅證,以及與共犯、證人串供之虞,認為具有羈押必要,因此當庭逮捕5人,並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彰化地院審理後認為,謝典霖、鄭汝芬、謝新隆、劉姓服務處秘書及黃姓議會法制室主任等5人,涉及貪污、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及賄選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法院17日晚間陸續作出裁定,其中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遭羈押禁見,2人隨後移送彰化看守所。至於同案的劉姓服務處秘書及黃姓議會法制室主任,法院分別裁定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鄭汝芬則被認定沒有羈押必要,獲准以100萬元交保,同樣受到限制住居處分。鄭汝芬18日凌晨完成交保程序後走出彰化地檢署,現場已有親友等候。她現身後隨即被親友圍住,有人詢問是否感到委屈,鄭汝芬在親友陪同下快步走向座車。面對媒體追問案件相關問題,她全程沒有進一步說明,只簡短說了一句「謝謝」,隨後搭車離去。另外,謝典霖表姑、國民黨彰化縣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等7人,檢方認為涉及投票行賄罪嫌,但目前沒有羈押必要,因此分別諭知3萬元至10萬元交保;其餘近10名選民則在訊問後請回。
快訊/辦餐會涉賄選 謝典霖父遭羈押禁見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等人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16日遭檢調搜索傳喚到案,檢方複訊後認為謝家3人涉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謝新隆稍早羈押禁見,謝典霖、鄭汝芬持續訊問中。
謝典霖一家3人涉賄遭聲押 姊姊謝衣鳯首回應僅說「謝謝關心」
彰化地檢署偵辦彰化縣議會今年6月餐會疑涉選舉行賄案,昨(16)日搜索9處並通知約20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彰化縣議長謝典霖及其父母謝新隆、前立委鄭汝芬等5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滅證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當庭逮捕並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面對家人捲入司法案件,謝典霖姊姊、國民黨立委謝衣鳯今(17)日受訪時未多談,僅低調表示「謝謝關心」。彰化地檢署指出,今年6月間彰化縣議會一場有溪湖鎮民眾參與的餐敘引發爭議,檢方隨即分案偵辦,並指揮彰化縣調查站調查官向縣議會調取相關資料。經蒐證後,檢調持彰化地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被告住居所等9處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謝新隆、鄭汝芬、謝典霖,以及劉姓、黃姓地方人士等5人,涉嫌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等罪,且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因此當庭逮捕,並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相關犯罪事實與責任仍待後續司法程序釐清。謝典霖一家3人同時遭聲押,也讓外界關注身兼國民黨立委的姊姊謝衣鳯如何回應。根據《TVBS》報導,謝衣鳯今面對媒體詢問對案件的看法以及家中情況時,並未進一步評論,僅以「謝謝關心」4字回應。另一方面,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也針對檢調偵辦時序提出質疑。他表示,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吳音寧7月公開質疑該場餐會後,彰化地檢署隨後分案偵辦,因此要求檢方說明啟動調查的具體依據,究竟是已掌握相關事證,或是接獲政治人物公開質疑後展開調查。陳以信強調,國民黨尊重司法調查,但在法院判決確定前仍應遵守無罪推定原則,並呼籲檢調以一致標準偵辦選舉案件、維持政治中立。
涉開10多桌請吃「選舉飯」為表姑賄選 謝典霖與父母當庭逮捕遭聲押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等人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16日遭檢調搜索傳喚到案,檢方複訊後認為謝家3人涉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據了解,彰化縣議會6月23日舉辦餐會,在現場席開十多桌,邀請溪湖地區政界人士參加,疑似是吃「選舉飯」為謝典霖表姑、國民黨溪湖鎮長候選人陳貞妃造勢,但陳貞妃當時尚未領表,直到4日選舉登記截止,出席者有多位具參選人身分,檢調於是展開調查。彰化地檢署16日見時機成熟,指揮調查局兵分9路,傳喚謝典霖與其父母謝新隆、前國民黨立委鄭汝芬和陳貞妃等20人到案說明,經檢方複訊,認為謝一家三口和服務處劉姓幹部、議會黃姓幹部等5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已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貞妃等7人則是萬到10萬元交保,其餘人員訊後請回。
彰化議會餐會疑涉賄選 謝典霖一家3人遭聲押、陳貞妃等7人交保
彰化縣議會今年6月23日舉辦餐敘,遭外界質疑涉及選舉宴客,彰化地檢署昨(16)日指揮調查局人員偵辦,搜索9處並查扣相關證物。檢方訊後認定,國民黨籍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及其父母謝新隆、前立委鄭汝芬等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目前由彰化地方法院裁定中。彰檢先前證實,案件源自6月間彰化縣議會餐敘爭議,經查訪及調閱資料後展開偵辦。據了解,檢調此次共傳喚20人到案,除謝典霖、謝新隆及鄭汝芬外,另有服務處劉姓幹部、議會黃姓幹部,共5人遭檢方聲請羈押。國民黨籍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以及黃姓、陳姓等7名政治人物,則分別以3萬元至10萬元交保,其餘人員請回。整起案件源於6月23日在彰化縣議會舉行的一場餐會,當天席開10多桌,與會者包括溪湖地區地方人士及政治人物。外界當時質疑,餐會可能與謝典霖替投入溪湖鎮長選舉的表姑陳貞妃輔選有關。彰化地檢署在爭議發生後分案調查,並指揮彰化縣調查站蒐證。由於餐會舉辦時,年底地方選舉尚未進入正式候選人登記階段,但隨著本月4日登記截止,當天多名出席者已具有參選人身分,餐敘是否涉及以飲宴方式換取選舉支持,也成為檢調釐清重點。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吳音寧7月1日曾公開質疑,這場席開10多桌的餐會是否為陳貞妃助選,並追問相關餐費究竟由誰支付。當時謝典霖方面表示,活動是地方人士參訪議會後的交流餐敘,相關費用由服務處支應;彰化縣議會則表示,餐會並未使用議會預算、議長特別費或其他公務經費。隨著檢調16日大動作搜索、約談,案件進一步進入司法程序。謝典霖等遭聲押人士是否涉及投票行賄,以及餐會的經費來源、邀宴目的與選舉之間是否存在對價關係,仍有待法院裁定及檢方後續調查釐清。
彰化議長謝典霖涉投票行賄遭聲押 彰檢帶回20餘人、5人聲押
彰化縣議會於今年6月間有溪湖鎮民眾參與餐敘活動,遭質疑是為姑姑、溪湖鎮長候選人陳貞妃輔選。彰化地方檢察署今(17)日指出,嗣經檢察官訊問,認定被告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其父母謝新隆、鄭汝芬,以及劉姓服務處幹部、黃姓議長秘書等5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具羈押原因及必要,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彰化地檢署表示,彰化縣議會於今年6 月間有溪湖鎮民眾參與餐敘活動引發爭議,該署即分案由檢察官偵辦,並指揮彰化縣調查站調查官向彰化縣議會調取相關資料後,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被告住居所等 9處執行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彰化地檢署指出,嗣經專案團隊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謝新隆、鄭汝芬、謝典霖、劉姓服務處幹部、黃姓議長秘書等5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具羈押原因及必要,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另其他共犯,陳○妃、黃○惠、陳○姬、黃○珠、陳○源、邱○豐、陳○龍等其他共犯,雖同樣涉犯投票行賄罪嫌,但無羈押必要,分別以3萬元至10萬元交保,其餘近10名選民則均請回。彰化地檢署呼籲鄉親共同守護彰化最乾淨、最民主的選風,對於鄉親所提出的每項寶貴賄選情資,不論是餐敘、旅遊、禮品、現金等各種型態的賄選行為,彰化地檢署均將秉持「查察無死角、究責無期限、執法無上限」之態度,積極深入蒐證,期可攜手全體彰化鄉親,共同守護民主選舉的核心價值。
彰化地院員工突倒臥辦公室身亡 今相驗釐清死因
彰化地方法院16日下午發生員工死亡事件,一名中年男性員工被同仁發現倒臥在辦公室內,當時已無生命跡象,經緊急處置後仍宣告不治。彰化地院晚間發布聲明證實此事,表示目前已啟動關懷機制,除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也將配合司法調查,至於男子確切死因,仍有待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釐清。據了解,死者為彰化地院技術類員工,16日下午因不明原因倒臥辦公室,同仁發現異狀後上前查看,當時男子已經沒有生命跡象,經緊急處置仍未能挽回生命。事件發生後,彰化地院立即通知死者家屬,並協助家屬到場處理相關事宜,同時配合檢警進行必要調查。至於男子為何會突然倒臥辦公室,以及實際死亡原因,目前仍待進一步調查確認。彰化地院表示,考量死者家屬隱私以及司法偵辦程序,現階段不便對事件相關細節進一步說明。檢察官預計於17日會同法醫進行相驗,藉此釐清死因。除了配合後續司法程序,院方也已啟動內部關懷機制,將持續提供死者家屬所需要的協助。由於事件發生在辦公場所,對其他同仁也造成衝擊,彰化地院表示,後續將安排心理諮商及相關支持措施,協助受到事件影響的同仁。
壞肚子急找草叢?彰化男撞傷人落跑辯「屎在滾」 法官不買單判6月
彰化一名練姓男子去年騎機車與另名騎士發生碰撞,造成雙方受傷,卻未停留協助救援或報警,直接離開現場。事後他辯稱,當時因突然腹瀉、「屎在滾」,急著到附近草叢大便,還因踩到排泄物跑去公廁洗腳,才錯過返回事故現場的時機;案經彰化地院審理,法官不採信其理由,依肇事逃逸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去年八月,練男騎乘機車行經彰化市一處路口時,與另一名機車騎士發生碰撞,造成對方四肢多處擦挫傷,練男自己也有腳部扭傷及擦傷。然而事故發生後,他未依規定留在現場處理,也沒有確認對方傷勢、通知警方或協助送醫,而是直接騎車離去,因此遭警方依法送辦。偵查期間,練男供稱自己並非刻意逃逸,而是因突然腹瀉,「屎在滾」才趕緊跑到附近草叢解決生理需求,期間還不慎踩到糞便,只好再前往公廁清洗雙腳,等到返回事故地點時,人車都已離開;不過檢方比對監視器畫面及現場事證後,認為其說詞與客觀情況不符,且事故後確實未履行法律規定的停留、救助及通報義務,因此依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等罪嫌提起公訴。彰化地方法院審理認為,練男在明知事故已造成對方受傷的情況下,仍逕自離開現場,置被害人安危於不顧,已構成肇事逃逸。法官審酌他犯後坦承犯行,已與被害人完成調解並賠償損失,被害人也撤回過失傷害告訴,另考量其從事市場搬運工作、家庭及經濟狀況等因素,最終依肇事逃逸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老夫婦撿走「398元枯木」當柴燒遭罰百萬? 內行人駁:只要繳6萬
彰化一對廖姓老夫妻為了煮竹筍,在颱風過後開車將傾倒的「相思樹枯木」帶回家當柴燒,沒想到這批重約150公斤、價值398元的枯木屬於國有森林主產物,因此被依《森林法》判刑6個月、易科罰金50萬元,均獲緩刑2年,須各向公庫支付3萬元。對此,就有不少網友質疑罰太重,而內行人則直言,「緩刑2年內沒事,就不用執行主刑」,實際上只須繳6萬元。判決書指出,2024年凱米颱風侵襲過後,廖姓老夫妻開著小貨車行經139乙縣道時,發現一棵相思木被吹斷,便直接將它搬上車載回家當柴燒,準備來煮竹筍,事後遭民眾錄影檢舉。警方與林業署人員循線找上門,由於夫妻倆撿拾木頭的地方是國有土地,涉犯《森林法》於保安林內結夥2人使用車輛竊取森林主產物罪,各判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0萬元,均緩刑2年,須在判決確定後1年內,各向公庫支付3萬元。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質疑判決比吸毒、酒駕還重,明明只拿走價值僅398元的枯木,卻被判罰百萬,不符合比例原則。彰化地方法院則澄清,法官考量到樹木並非夫妻倆砍伐,是被颱風吹倒,加上2人犯後態度良好,因此輕判6個月,易科罰金50萬元,並宣告緩刑2年,附加條件為判決確定後1年內,各須向公庫支付3萬元,至於398元也已賠償給南投分署。對此,就有內行人於臉書社團發文表示,當事人於國有保安林用車子載走150公斤的木材,並被人拍照檢舉,警方收到檢舉如不辦案,可能等著被彈劾,加上有事證、有法條,法官應該判決,念在當事人輕罪又是初犯,想當然就是緩刑,併科罰金也不用繳,1個人只要給國庫3萬元,除非2人意猶未盡再上山去搬1次,才可能重罰。其他鄉民則指出,「緩刑2年內沒事就不用執行主刑」、「而且還是1年內繳3萬喔,連犯罪工具小貨車都用過苛條款不沒收」、「併發罰金也是主刑,所以緩刑期間主刑暫緩執行,只要他們沒有在緩刑期內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緩刑期滿,刑之宣告失其效力,實際上只有罰款3萬元」、「一般人根本不知道國有林、保安林範圍,刑罰到處都是還很重,掉在地上的也不能撿,全部都國有」。
前科男載整車瓦斯毒駕自撞竟「無保請回」 彰化地院逆轉裁定羈押
彰化縣一名39歲江姓男子日前駕駛載滿瓦斯桶的貨車,行經員林市萬年路一段時,不明原因自撞路邊車輛。警方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檢驗,結果呈陽性反應,並在車內查獲俗稱「喪屍煙彈」的毒品,立即依法送辦。不料,彰化地院審理後竟裁定江男無保請回,引發爭議。案經台中高分院發回更裁,彰化地院今天(8日)逆轉裁定羈押。檢警調查發現,江男有毒品、過失傷害及過失致死等多項前科,案發時更載運大量瓦斯桶上路,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後果不堪設想。檢方認為其行為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及道路交通秩序,且有反覆實施相同行為的高度風險,因此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不過,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現有卷證尚不足以證明江男因施用毒品而達到不能安全駕駛的程度,也缺乏具體事證顯示其有再犯之虞,因此裁定無保請回;檢方隨即提出抗告。案經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原裁定仍有進一步斟酌空間,因此撤銷發回更裁。彰化地院重新審理後,於8日改裁定准予羈押,全案大逆轉。面對外界批評,彰化地院日前也發表聲明強調,法院一向重視毒駕行為對民眾生命、身體及交通安全造成的威脅,並支持檢警依法查緝犯罪。法院指出,近來針對檢方聲請的毒駕預防性羈押案件,已有超過10件獲准羈押,顯示司法機關對於遏止毒駕態度一致。彰化地院進一步表示,個案裁定是由承審法官依據卷內證據、犯罪嫌疑程度及羈押必要性等因素獨立判斷,不能因此推論法院整體對毒駕案件態度消極,也不應解讀為法院與檢察機關立場對立。法院強調,未來將持續透過法律研討及審判經驗交流,協助法官依法妥適處理案件,以維護司法公信力及保障社會安全。
毒駕撞斷所長雙腿竟無保請回!彰化地院急發聲:不代表縱容毒駕
關鍵字:毒駕 所長 彰化地院 無保請回撰文:林慶祥彰化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日前查緝毒品列管人口時,遭28歲施姓男子倒車衝撞並輾壓雙腿重傷骨折,法院卻裁定施男無保請回,引發社會譁然。面對外界質疑,彰化地方法院昨天發布聲明,強調個案裁定係法官依卷證及法律規定獨立審酌結果,並不代表法院縱容毒駕,也不應被解讀為與檢方立場對立。本月四日下午,彰化縣警局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與趙姓員警前往埔鹽鄉光明路二段,查訪列管毒品人口施姓男子,對方駕車逃逸,鑽進一處死巷,警方一路尾隨追查;詎料,施男見前方無路可走,竟突然倒車衝撞,將陳國銘撞倒後再輾壓雙腿,造成其嚴重骨折送醫治療。案件移送法院後,法官認為現階段卷內證據尚不足以直接認定施男具有故意衝撞員警的犯意,加上施男過去曾主動向檢方報到,難認具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無保請回;彰化地檢署認為裁定不當,已依法提出抗告;對於外界關注,陳國銘則低調表示尊重司法決定。針對外界質疑,彰化地院7日發布聲明指出,法院一向高度重視毒駕行為對公共安全造成的危害,也肯定檢警查緝犯罪、維護社會秩序的努力。院方表示,近期針對彰化地檢署聲請的毒駕預防性羈押案件,法院已裁准超過10件,足見對檢警打擊毒駕行動的支持。地院進一步說明,個案中的強制處分裁定,均由承辦法官依據具體案情、卷內證據以及《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審酌犯罪嫌疑程度、羈押原因、必要性及比例原則後所作成。單一案件的裁定結果,不能代表全體法官對毒駕案件的法律見解,也不應被解讀為法院對毒駕行為採取寬容態度。彰化地院最後強調,對於社會各界的關切與意見均予以重視,未來將持續透過法律研討、審判經驗交流及行政支援等機制,協助法官依法妥適處理案件,兼顧司法公信力與人民權益保障。
毒駕菜販見警心虛狂逃! 撞飛阿嬤竟二度輾壓奪命遭訴殺人罪
彰化縣2026年清明連假期間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毒駕死亡車禍,1名60歲陳姓菜販涉嫌施用甲基安非他命後駕駛小貨車上路,途中發現警方巡邏車尾隨,因擔心毒駕行徑曝光,竟不顧沿途用路人安全,一路闖紅燈、違規超車高速逃逸,最終釀成1名75歲施姓婦人死亡的悲劇。檢方歷經近2個月偵辦後,認定陳男涉嫌毒駕及殺人罪,依法提起公訴,全案將交由彰化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審理。根據起訴書內容指出,陳男於4月3日上午在住處施用甲基安非他命後,仍駕駛小貨車外出,當日上午11時許行經鹿港鎮中山路時,因發現後方有警車巡邏,竟開始加速逃逸,警方鳴笛要求停車受檢,但陳男非但沒有停下,反而一路違規闖紅燈,甚至跨越分向限制線駛入對向車道超車,完全無視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就在高速逃逸過程中,陳男自後方猛烈撞上騎乘機車的75歲施姓婦人。強大的撞擊力道讓施婦連人帶車噴飛倒地,現場零件四散。然而更令人髮指的是,陳男發現施婦已倒臥車前後,不但沒有停車查看或報警救援,竟直接加速駕車輾壓而過後逃離現場,警方目睹整個過程後立即下車協助救援並通知消防人員到場,但施婦因全身多處重創、腹部嚴重瘀青及腿部撕裂傷,經送醫搶救仍不幸宣告不治。警方於案發後展開追查,約5小時後在鹿港鎮查獲陳男。經採尿送驗後發現,其體內安非他命及甲基安非他命濃度均遠超過法定標準,檢察官認為,陳男在毒品影響下駕車,且明知撞倒被害人仍選擇直接輾壓逃逸,行為已非單純交通事故,因此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及殺人罪提起公訴。彰化地檢署也強調,近年毒駕案件頻傳,對社會安全造成重大威脅,未來將持續強化毒品查緝與毒駕偵辦工作,對於危害公共安全的毒駕行為採取從嚴、從重追訴態度,以遏止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彰化百果山驚悚命案!年輕男陳屍路邊「雙眼挖空」臉皮被削爛 警逮5人
彰化縣員林百果山昨天(21日)發生駭人命案,一名年輕男子被發現倒臥胡水路旁產業道路,雙眼被挖空、臉部幾乎被削爛,死狀相當慘烈。檢警獲報後展開追查,陸續逮捕5名嫌疑人,經漏夜偵訊認定張、吳2人涉案情節重大,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今天(22日)稍早裁准張嫌羈押,吳嫌仍在開庭中。據了解,民眾昨天下午行經胡水路旁一處產業道路,發現一名男子倒臥路邊,上前查看後赫見對方明顯死亡,不僅雙眼被挖空,臉上也有多處刀傷,臉皮幾乎被削掉,死狀十分駭人,嚇得連忙報案。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昨晚陸續逮捕張、吳等5名嫌疑人,初步懷疑案發原因和毒品交易糾紛有關,詢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經漏夜偵訊,檢察官認定張、吳2人涉案情節重大,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彰化地方法院稍早裁准張嫌羈押,吳嫌則仍在開庭中。檢方表示,目前已完成初步相驗,將進一步安排解剖以釐清確切死因與案情細節,至於其他共犯涉案程度仍有待調查。
彰基文字獄1/問卷揭院長爭議竟遭調查局介入 兩代名醫含冤兒子吃官司
日劇白色巨塔竟在彰化基督教醫院上演!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日前審結彰基醫院控告前院內眼科醫師楊啟蘭妨害名譽案件,最後以無罪定讞作結,這件看似單純的判決竟隱藏少為人知的「兩代白袍冤屈」。2021年9月時任彰基眼科名醫陳珊霓(楊啟蘭之母)公開控訴彰基竟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隔年6月,陳珊霓之子楊啟蘭發布一份調查院內同仁對陳穆寬滿意度的問卷惹禍上身,竟還驚動了專辦大案的「調查局」。眼科名醫陳珊霓(左)因不滿彰基醫院院長陳穆寬無預警卸除其主任一職等行為,發表公開信批評彰基已成全院幫「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圖/報系資料照)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陳珊霓2003年離開林口長庚,南下前往彰基醫院,協助彰基設立中部第一個擁有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眼科,醫術高明的她,不僅是台灣百大名醫,當時更是全彰基盈餘收入前三大的名醫。沒想到,陳穆寬上任院長後,竟無預警地卸下她的眼科主任一職,最終她也選擇不再留戀,前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服務,並在離開前東家前夕透過公開信替院內敢怒不敢言的同仁發聲。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醫師表示「當時有許多院內的優秀醫師出走,他好奇院內同仁對院長的真實看法才會製作此問卷」。翻開這份名為「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的網路問卷結果,可以看到填表的人數約莫2000人,而問卷每題約有3至6個選項,每題選項至少會有1至2個對陳穆寬有負面描述。以問卷結果來看,對陳穆寬有怨言的「彰基人」並不在少數,舉例來說,問卷第5題「對於陳穆寬院長任內施政,您對哪一項最滿意?」選擇「當的爛爆了,一項都不滿意」者高達1258人。問卷發布後,隨之而來的就是陳穆寬的提告,楊啟蘭回憶「在發完問卷的一周後,我接到警察局的電話叫我去說明」,令他詫異的是,2022年9月他甚至接到調查局的電話。楊啟蘭納悶表示「一般來說,調查局需要介入的應該是重大刑事案件吧,區區一個妨害名譽跟調查局有何關係?」彰基醫院過去曾與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簽署合作備忘錄,以強化醫療機構資安運作。(圖/彰化基督教醫院提供)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說明,經了解後,調查局會介入是因為問卷的第14題提到「在COVID-19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一家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不過,楊元綱律師認為這其實也不合常理,表示「這種妨害名譽的案件通常不會找調查局才對」荒唐的是,在此案偵查階段,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二家醫學中心與本院同樣採行非疑似個案非住院插管全身麻痺病人未進行COVID-19檢測」但卻在一審時被證人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中國醫非住院插管麻醉病患均要求進行快篩」,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彰化地方法院說明「有做PCR檢測」給狠狠打臉。此案經彰化地檢署偵查後原先以不起訴作結,但陳穆寬聲請再議以後由台中高分檢發回,後由彰化地檢署依照妨害名譽起訴,最終於今年11月4日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年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霸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彰基文字獄2/陳穆寬證據大翻車!中國醫出面打臉 他二審逆轉勝
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百大名醫陳珊霓2021年離開彰化基督教醫院之際,透過公開信指彰基已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其子楊啟蘭醫師也捲入其中,僅因一份問卷就遭彰基院長陳穆寬提告。雖然二審無罪定讞,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無奈表示,原告許多證據都充滿瑕疵,自己卻仍被起訴甚至一度判刑,令他對台灣司法感到灰心。目前,他也對彰基提告準誣告罪,期待能藉此讓對方負起應負的法律責任。楊啟蘭醫師表示,陳穆寬院長在偵查及一審審理期間提出的許多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但自己卻依然被起訴、判刑,還好二審還他公道。(圖/黃耀徵攝)楊啟蘭任職彰基時所製作的這份15題的問卷中,被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有罪的部份共有2題,分別是指涉陳穆寬過去因為小事情就開除即將完訓的總醫師以及累積二年資歷的住院醫師;COVID-19疫情緊張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甚至有麻醉科主任還為此跟陳穆寬下跪。楊啟蘭向記者說明關於醫師被開除的部份,主要談論的是趙子彥醫師以及劉金瑞醫師的經歷,楊啟蘭解釋「醫師在拿到專科醫師證照以前被解雇就得重新累計年資,像問卷中提及的總醫師趙子彥因為科別的關係需累計5年,這時遭到開除就必須重跑5年的年資,對醫師生涯來說有相當重大的影響」。楊元綱律師說明,目前已對趙子彥醫師告發偽證罪以及對彰基醫院提起準誣告告訴。(圖/黃耀徵攝)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解釋,一審時趙子彥醫師曾出庭作證表示自己未遭開除被採信,但二審法官去調了趙子彥醫師勞保等資訊以後,發現和其證述並不相符,認定問卷內容並非憑空捏造。至於問卷提及劉金瑞醫師部份,則是由劉金瑞出庭作證時直接表明「自己被迫要自願離職」被法院採信。另外,問卷中指涉「唯一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甚至有麻醉科主任還為此跟陳穆寬下跪」部份,被提及的麻醉科主任謝宜哲曾於一審出庭作證否認下跪。楊元綱律師說,但是二審法官認為謝宜哲醫師當時和陳穆寬擁有上下屬關係,因此證詞可能會有偏頗,故不採信。至於關於COVID-19檢測部份,偵查庭時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所採標準與彰基相同,但於一審時遭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打臉。二審審判時,陳珊霓證稱在疫情爆發期間,彰基總院部分確實「沒有住院不需要快篩」,但全麻是最危險的動作,她記得當時麻醉科主任、第一線醫護人員曾拚命要求進行快篩,她的證詞也被法官採信,最終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回顧整個案件,楊啟蘭無奈表示,陳穆寬在偵查以及一審審理期間提出的許多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但自己卻依然被起訴、判刑令他感到非常無奈,甚至開始懷疑台灣司法的品質。楊元綱律師也向記者說明,目前已對趙子彥一審證稱自己沒有被開除等證詞告發偽證罪;對彰基醫院於偵查中向彰化調查站稱「中國醫、中山醫均未進行快篩」,另於二審中向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稱「趙子彥醫師於95年12月18日到職,103年6月30日離職,無再次任職或調職」等與事實不符之回函,提出準誣告告訴,以追究刑事責任。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歲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罷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