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典法律事務...
」 律師 蘇家宏 遺產 繼承 遺囑
穩交10年拒結婚! 35歲女嘆「女生婚後很慘」:不想要下班都像上班
近年來台灣單身人口不斷增加,結婚率已經連8年下降。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律師蘇家宏就分享,有位35歲女性朋友,與男友已交往10年,感情穩定但選擇不結婚,而她也直言「結婚沒有比較好」、「結婚後女生就很慘」、「我不想要搞得連下班都像上班」,認為2人保有彼此的空間感情反而更加穩定。貼文一經曝光,不少網友紛紛讚嘆「原來幸福還有其他版本」、「幸褔沒有固定型式,甘願就好」。蘇家宏近日在臉書粉專「蘇家宏律師」發文道,「結婚不是唯一選項,其實幸福有很多種版本」,他的一位35歲女性朋友長得很漂亮,問她什麼時候要結婚,對方只是笑笑對他說「我現在過得很好啊,為什麼結婚?」蘇家宏當時詢問她「是因為沒有男朋友關係嗎?」對方回答說自己其實有個交往10年的男朋友,是在工作上的同事,感情很穩定;而蘇家宏疑惑道「是什麼原因不會想結婚?」朋友便直言「這個問題問得不好喔?應該是為什麼要結婚?」朋友表示,平常自己生活得相當自在,如果結婚了就要配合對方作息,家裡只有一間廁所,大家還需要搶廁所;再來,生活費到底誰要來支出?是男生要多出一點,還是一人一半?加上若是家裡有自己想要賣好的家具,男方卻不想要,可能2人就會吵架,「結婚沒有比較好」。朋友說,讓她不太能接受的是,要是結婚了,通常女方都要去男方家去過農曆年,時間並不自由,就算婆婆說在準備年夜菜,媳婦在那邊也很尷尬,「那為什麼要讓自己陷入這麼困難的狀態呢?」朋友認為,選擇不結婚的話,2個人都能保有彼此的空間,想要在一起時就在一起,平常也可以有人陪伴,若是生病的話,男朋友也會陪她去醫院,反而感情穩定。朋友提到,有些女生結婚後還跟公婆住在一起,或是遇到男朋友是大男人主義,結婚後家事都得女生來做,甚至男人結婚前是一種樣子、結婚後又是另外一種樣子,「總之,結婚後女生就很慘,所以我不想要搞得連下班都像上班。」朋友強調,她要有獨立自在的生活,且自己賺的錢也不用分給對方,男朋友並沒有繼承權,對方更沒有特留分,她可以自在分配財產、運用財產,「如果感情好的話,或是他表現好的話,我才會用遺囑分他一些。」對此,蘇家宏也感嘆,「愛情不是非結不可,真正的幸福是選擇你自己想過的生活。」貼文曝光後,許多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現在女生頭腦都很清楚,結不結婚已非人生選項」、「女生要有足夠經濟能力,就可以過著有尊嚴獨立自主的生活,這是一種無比自由的幸福。可以享受愛情又沒有婚姻的束縛,愛人先愛自己」、「婚姻對女人的剝奪感相對重,年輕女生有這樣的思考很頻繁」、「過年過節像是被綁架,放假都比上班累」、「結婚是生活風險分擔的概念,無法分擔者沒必要結婚」、「幸福感最重的就兩種人,一個是已婚男人,一個是未婚女人」。
土城家暴男投案時高喊「我有精神病!」 律師搖頭:恐弄巧成拙
新北市土城區近日發生謝姓男子殺害妻子與小姨子的悲劇,謝男隨後逃逸未果,竟衝進派出所高喊「我有精神病」,企圖以此脫罪。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律師蘇家宏表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需檢視過往醫療病史,並經專業醫師鑑定確認,犯罪後臨時聲稱精神異常不僅難以取信,甚至可能弄巧成拙。蘇家宏律師昨(9日)在YouTube發布影片分析,謝男雖主動進入派出所,但其行為不符合「自首」的法律定義。他解釋,自首必須是在犯罪行為尚未被發現,或犯人身分未被鎖定的情況下主動投案,而此案中謝男於光天化日下行兇,警方已展開追捕,他自知難逃法網才選擇投案,頂多只能視為「投案」,與自首的減刑條件相去甚遠。蘇家宏律師也表示,謝男是否患有精神疾病需檢視過往醫療病史,並經專業醫師鑑定確認,犯罪後臨時聲稱精神異常來蒙騙、卸責,不僅難以取信,甚至可能弄巧成拙。此案另一爭議點在於,謝男先前曾因違反保護令遭逮捕,卻在釋放後隔天再度犯下殺人重罪。蘇家宏律師說明,法官是否裁定羈押需依據具體證據,例如嫌疑人是否有湮滅證據、串供之虞,或是否有反覆犯罪之風險,並非違反一次保護令就一定會被羈押。他強調,保護令的核心功能在於當事人遭受騷擾時可請求警方介入,甚至可要求施暴者接受強制治療。保護令並不是沒有用,違反保護令者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法律明確規範的刑事責任,保護令創設了一個「虛擬保護界線」,只是保護令需要警察與司法單位的執行,才能發揮實質保護的功效。就算有保護令,面對家庭暴力者,「遠離」暴力者是最佳的策略,甚至需要躲起來,絕對不要吃眼前虧。◎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贈房給女兒「不想分女婿」? 律師列3種過戶方式:這招省稅又能保財產
不少父母為配置財產,會提前將房地產過戶給子女,卻難免對已婚的子女有所顧忌,擔心未來如果離婚,房產恐因「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最後要分一半給女婿或媳婦。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指出,關鍵就在「父母怎麼給」,分析3種過戶模式,發現「遺囑指定繼承」最划算。父母親想將名下房地產過戶給「已經結婚的女兒」,但擔心萬一未來如果女婿要離婚,房地產是否就要分女婿一半?蘇家宏在個人臉書提出這情境,從法律上來看,女婿並不能主張房子的一半權利,但是房子的價值的一半是否會被女婿拿走,就要看父母親如何把房地產過戶給女兒。蘇家宏列舉3種過戶的方式來比較,強調「直接贈與房地產給女兒」或「每年贈與現金,再由女兒購買父母親名下房地產」的結果並不相同:一、父母直接贈與房地產給女兒(一)夫妻財產部分:可以有效排除未來女婿分產。父母親直接贈與的房地產,屬於女兒無償取得得財產,所以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範圍,此房地產在女兒離婚時不會列入分配,女婿不能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二)稅務部分:1. 贈與稅以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通常低於市價。每年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若超過,依10%、15%、20%累進課稅。2. 房地合一稅:不課徵(因屬「贈與」非買賣)。但未來若出售此房地產,將以實際在市場上的交易價格,扣除取得成本(以贈與當時的公告價格計算房地成本,不是父母親原始購買房地的價格)來計算房地合一稅,由於房地的公告價遠低於市場價格,而且若房地價格上漲,通常會有相當的房地合一稅。3. 土地增值稅:僅適用一般稅率(並不能用自用土地稅率)。(三)適合情形:想一次就完成贈與,比較擔心女婿分財產問題,而不擔心房地合一稅的父母。二、父母每年贈與現金,再由女兒購買父母的房地產(一) 夫妻財產部分:屬於女兒以父母贈與的現金去做「理財」的行為,如未來房地價值高於當時的購買價(父母贈與的現金總額),高出來的部分仍可能被女婿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舉例來說,女兒以2440萬元購買父母親的房地產(女兒資金來源是父母親的贈與),未來如果離婚,多數法院會認為此房地產是婚後財產,先鑑定該房地產價值,如果價值是3440萬元,再扣除父母親贈與的2440萬元,其餘1000萬元屬於婚後財產的增值,依法屬於女兒的夫妻剩餘財產,要跟女婿做分配。此外,也有法院依照個案判斷,認為此房地是贈與財產的變形,而不需要列入剩餘財產。所以蘇家宏健議,女兒購買父母的房地,未來不想要讓女婿主張夫妻剩餘財產,買賣價格就要盡可能跟市價相當。(二) 稅務部分:1. 贈與稅不計算,因為是女兒購買的行為。2. 房地合一稅:關鍵在於女兒用多少錢購買父母的房地,以及出售時機。房地合一稅會先計算有多少所得(成交價額-取得成本-相關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課稅所得的稅基)再計算要繳多少稅(課稅所得稅基x稅率=所得稅)。因此父母親可以決定用多少錢賣房給女兒,讓取得成本變高,就會減少課稅所得,此外女兒也可以持有較長時間,讓稅率比較低(45%、35%、20%與15%),或符合自用住宅相關條件者,課稅所得可扣除400萬元免稅額,稅率也用最低的10%計算。舉例來說,父母每年可利用每人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夫妻兩人合計可達488萬元,夫妻合計一年贈與女兒的免稅額度可達488萬元,兩年共計贈與976萬元。以此類推,逐年贈與現金給女兒累積購屋資金,有效分散贈與稅負擔。如果女兒以2928萬元購買父母親名下的房地,女兒的資金來源全部來自父母親的贈與,父母如果想要完全免稅,運用每年免稅額贈與現金,大概需要6年的時間,488*6=2928。如果父母運用部分免稅額,其餘父母所贈與的現金繳交贈與稅也是一種方法。3. 土地增值稅:看父母親本身是否符合自用稅率決定。(三)適合情形:適合長期規劃、分年贈與且希望未來出售稅負較輕的父母。綜合來看,蘇家宏分析,若希望節省當下的贈與稅且一次完成,直接贈與房產較好;若想分散稅負、降低未來出售稅負,且有時間規劃,逐年贈與現金讓女兒以自行購屋的方式更合適。還有第三種方式,若父母親名下的房地產是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蘇家宏建議,可用遺囑指定由女兒繼承,女兒依照《繼承法》取得後,未來出售並沒有房地合一稅,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時間點也以繼承時做計算,會比較省錢,女婿也無法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而所謂的「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是計算夫妻「婚後」的剩餘財產差額,還要排除繼承、無償取得以及慰撫金的部分。小心吃到金屬碎屑!IKEA「1產品」出包 全額退款急召回知名百貨「集體撤櫃歇業」爆欠債600萬 市府出手了蝴蝶沒來「南部雨狂炸」專家揭原因:要等到明天
遺產稅1600萬繳不出! 律師曝「2招」解決方法
在不知情之下繼承遺產,會是什麼體驗?一名網友家人過世後,留下幾百萬現金、房屋與土地,扣除免稅額後遺產稅高達1600萬元,嚇得他直呼「根本繳不出來」,對此蘇家宏律師試算發現,該網友繼承的遺產市價可能超過3億元,還分享2招解決方法。根據網友在Dcard的發文,他家人過世遺產稅高達1600多萬,但月薪也才6~7萬元,年薪頂多100多萬出頭,直言根本繳不起,還自嘲表示「除了賣肝賣器官以外都可以」,還透露得知繳不起遺產稅可能被罰錢,好奇一直罰錢是否會害遺產被充公?針對原PO的疑慮,恩典法律事務所蘇家宏律師也分享觀點,他認為應該要先「感恩」有遺產可以繼承,因為根據遺產稅1600萬元反推,依照當時遺產稅課稅稅率,1億元要繳稅1250萬元,由此能得知原PO課稅遺產淨額超過1億元,由於超過1億元的遺產稅率是以20%計算,細算得知課稅遺產淨額應該是1億1750萬元,也意味著繼承的遺產價值可能超過3億元。蘇家宏分析,原PO繼承的「遺產總額」至少超過1億3277萬元,扣除其家人只留下幾百萬元的現金,其他遺產總額1億2000多萬以上都是由不動產的價值計算出來的,由於在遺產稅中不動產是以公告土地現值與房屋評定價格來計算,而原PO家人留下來的遺產大部分是在中部,考量中部房地的市價與公告價可能落差3倍左右,推估繼承的遺產市價可能高達3億6000萬元。他指出,依照原PO的情況其實有2種解決方法,一種是遺產稅可從「現金遺產」來做繳納,可以跟國稅局申請,即可持國稅局核發的稅單去銀行辦理,將所繼承的銀行存款來繳納遺產稅,其餘的遺產稅額應繳金額如果超過30萬元,倘若現金繳納有困難,可以用不動產向國稅局申請抵繳,由於不動產計算遺產稅是以公告價計算,抵繳時也是以公告價來抵繳。蘇家宏提醒,土地的公告價與市價的差異,會讓繼承人不想用土地來抵繳遺產稅,因為只要繼承土地後,未來賣掉所能獲得的價格將比抵繳的稅額還高,例如持有一筆土地公告價1500萬元、市價4500萬元,與其用土地抵繳1500萬元的遺產稅,不如湊錢繳清1500萬元遺產稅後,繼承這筆土地後出售,所得4500萬元扣掉1500萬元的稅款還能多3000萬元,相對會是更好的做法。蘇家宏指出,遺產稅單核發後如果有困難,無法在法定繳納期限內繳稅時,可以在繳款期間內申請延期2個月繳納,假設應納稅額超過30萬元,可以在納稅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不超過2個月,此外分期繳納要依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分別加計利息。根據他的說法,繳納遺產稅的金額主要來自4個途徑,第一個是從遺產中的現金來繳納,或是實物抵繳;第二個是拿繼承人自己的錢來繳納;如果不願意用不動產抵繳,可以先找尋不動產的買家,簽妥買賣契約書,約明買賣價款先用來繳清遺產稅,之後辦理過戶。網友或可向銀行借錢,湊足繳清遺產稅的款項;如果家人有事先以投保人壽保險的方式,指定作為保險受益人,預先保留繳交遺產稅的金額,屆時可以持除戶謄本、死亡證明書等文件向保險公司請領保險金,以保險金繳交遺產稅。 房市交易恐創7年新低! 大老曝海嘯第一排動向:改做Uber eats 買下13.5%高投報屋 住戶秒退租!AV帝王傻眼:我被坑了 祖厝被強拆、竹東如九龍城?科技首都城市治理失靈
毒駕逆向猛撞康橋學生! 律師:「這方法」可將惡駕駛處以最重刑罰
康橋國際學校秀岡校區22日舉辦「單車環島成年禮」活動,車隊卻在行經彰水路三段時,遭一名吸毒的蕭姓男子駕車逆向衝撞,導致7名學生受傷送醫,傷勢最嚴重的擊劍冠軍顏姓學生昏迷指數一度僅剩3。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律師蘇家宏痛批,吸毒駕車等同去殺人,我們不能容忍任何一位毒駕,「目前我們有國民法官的制度,在重大刑事案件中,人民可以發出我們的正義之聲,將這些『草菅人命』的毒駕,處以最重的刑罰」。蘇家宏昨(25)日下午在臉書粉專「蘇家宏律師」發文表示,最近發生了康橋學生遭吸毒駕駛逆向衝撞的車禍事件,而在2024年7月13日凌晨,有位值勤的25歲年輕員警,也被一位毒駕逆向高速撞死,「小孩沒有了一個好爸爸,妻子沒有了一個好丈夫,國家少了一位忠心護衛人民的警察」。「吸毒後開車,已經不只是單純不能正常駕駛的惡行,更可能是殺人的犯罪。」蘇家宏直言,吸毒的人明知不能夠開車,開車後可能會撞死人的結果,還執意去開,駕駛就像是坐上車去殺人,「這樣的行為我們沒有辦法容忍」。蘇家宏感嘆,孩子們遵守規矩在道路上騎腳踏車,警察在路上執行勤務,卻會發生不應該出現的意外,只因為有人不斷的酒駕、毒駕,讓人們生活在恐懼中,「但是這些毒駕,卻沒有任何恐懼?竟然敢繼續駕車上路」。對此,蘇家宏說到,台灣目前有國民法官的制度,在重大刑事案件中,人民可以發出正義之聲,將這些「草菅人命」的毒駕,處以最重的刑罰,「這些吸毒後,仍然執意開車的駕駛人,他們沒有理由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有人已經在他們『故意』的疏忽下,失去了寶貴的生命,失去了至親!我們不能容忍任何一位毒駕!不要再失去任何一位我們最愛的人!」貼文曝光後,許多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毒駕酒駕等同故意殺人,應判重罪重罰」、「酒駕、毒駕都該是零容忍!而且更該從重量刑,小學生都知道喝酒不開車,但很多成年人卻無視,就是因為刑責太輕了」、「發生車禍時,喝酒、吸毒的人頂多輕傷,無辜受害者都很慘…這是什麼道理?他們應該以殺人罪起訴」、「太放縱吸毒者了才會這樣,該修法了」、「政府對酒駕、毒駕的律法太輕了,很多無辜的受害者」。
小心!尪過世「太太直接領存款」是犯罪 律師提2罪名示警:再親都不能領
在一般老百姓的觀念裡,當一對夫妻中丈夫先過世了,那麼丈夫的財產,理當可由太太自行支配取用。不過恩典法律事務所的蘇家宏律師提醒,不管與死者的關係再親近,在對方往生後直接提領對方帳戶內的存款,都會涉及觸犯刑法中的「偽造文書」與「侵占罪」。那怕往生者生前就寫下遺囑,表明「過世後同意家人將存款領出」都不行。行政院法規會則指出,家屬在親人過世後,需先備妥死亡證明等相關資料,到戶政機關辦理除戶登記,再向國稅局申報及繳納遺產稅後,繼承人始能辦理分割、處分遺產。蘇家宏律師24日在臉書粉絲專頁發布影片,普及法律知識。他在影片中被提問:「先生過世後,太太可以領他的存款嗎?」對此,蘇家宏律師解釋,在一個人過世之後,他的名字就不能使用了,因此不管是他的妻子、小孩、母親,都不能直接去提領他名下的存款。甚至就算先生生前特地立下遺囑,表明「同意家屬領出存款」都不行。若家屬直接提領走他的存款,就會觸犯偽造文書罪,若是依花用的目的研判,還可能觸犯侵占罪。蘇家宏律師補充說明,就算家屬提領死者的存款,是拿去支付喪葬費、繳遺產稅都不行,「法律是很嚴謹的,縱使你有什麼動機、原因或怎麼使用的方式,再正當也沒辦法。只能說……萬一被抓到,刑度會比較減輕,畢竟是情有可原。」根據《東森財經》報導,恩典律師事務所的林正椈對此補充說明,從法律上來看,只有本人或經過本人授權的人,才能夠動用其帳戶裡的金錢。因此在死者過世之後,顯然已經無法再授權給其他人,其生前的授權也會因為死亡而消滅。因此任何人若不是主張繼承,就不能再對死者的帳戶做提領的動作,否則就可能涉犯《刑法》的偽造文書、印文罪與侵占罪。另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行政院法規會指出,家屬在親人過世後,應先備妥死者的死亡證明書等資料,到戶政機關辦理除戶登記,再向國稅局申報及繳納遺產稅。完成以上手續後,繼承人始能辦理分割、處分遺產。倘若繼承人在辦妥前述除戶登記等事項前,需要提領被繼承人生前帳戶內的存款,以支付喪葬費等開支,亦應提出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書、繼承系統表、繼承人印鑑與繼承存款申請書等文件;假如死者的繼承人不只一人,提領者還需要出示獲得其他繼承人授權的委託書,才能符合提領程序。
尪生前口頭承諾房子給她住 不算具體證據她被判每月需還「不當得利」
遺產繼承眉角多,即使有婚約要件,也無法忽略子女該有權益。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分享一例,丈夫口頭承諾讓再娶的太太能永遠住在房子裡,沒想到卻遭繼子提告,不只最後搬走,還得每月支付數萬元的「不當得利」給繼子,因此提醒民眾,盡早立好遺囑,或將房子設定信託,才能保障另一半的居住權。蘇家宏在個人臉書粉專聊起此案例,先生走後,這位再婚的太太原以為可以安穩住在兩人一起打造的幸福房子裡,陪伴她走到人生最後一哩路,因為先生生前親口說過,「這間房子妳就住到百年,沒問題!」沒想到,卻收到繼子一紙訴狀,讓她瞬間從房子的女主人變成「被告」,讓她著實滿肚子委屈,明明自己是合法太太,也是繼承人之一,而且也認為夫妻財產、互相代理,她住在裡面,根本天經地義。然而法院卻判決她敗訴,理由有3點,其一,房子是「全體繼承人」的公同共有財產,未經同意,任何一人都不得排他占有;其二,先生的口頭承諾,若無具體證據佐證,法院不會採信;其三,太太是先生的「占有輔助人」,但當先生過世後,太太的合法占有權源也隨之消滅。最終結局就是太太不但得搬家,還要每月支付數萬元「不當得利」給繼子。蘇家宏對此感嘆,愛孩子、愛枕邊人,若少了法律安排,最後恐怕只會帶來爭吵與傷害,所以愛就該愛得有智慧,認為如果先生能早點做些安排,悲劇或許不會發生。至於該如何預防這類狀況發生?蘇家宏提出兩點建議,一是立一份有效的遺囑,把房子留給她;二是把房子設定信託,保障太太的擁有居住權,用法律來保障所愛。 國稅局要查稅了! 專家示警「5行業6行為」有漏快補繳 頂客夫妻「遺產不想給手足」律師曝3招:不怕被充公 祖厝被強拆、竹東如九龍城?科技首都城市治理失靈
威力彩頭獎上看16.5億 律師提醒中獎關鍵第1步「沒做獎金恐泡湯」
一夜暴富機會來了!威力彩連續槓龜多期,今(20)日晚間迎來「第114000015期」的開獎,頭獎獎金累積達16.5億元,有許多民眾瘋買想當幸運兒。如果幸運中獎不要光顧著開心,有律師提醒中獎者要先在中獎彩券背面簽名,因為台灣彩券「認券不認人」,否則被其他人盜領,獎金全泡湯。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日前受邀節目《命運好好玩》當來賓,聊到有關彩券中獎要怎麽辦,他提醒每位中獎者,關鍵第1步就是在彩券背後的中獎人資訊欄簽名,證明彩券是自己的;蘇家宏解釋,台灣彩券兌獎是認券不認人,他們依據彩券背後資訊給獎,因此萬一中獎太開心到處分享,兌獎前彩券被其他人偷走盜領,10多億獎金恐怕瞬間歸零。隨著頭獎金額越來越高,也有不少民眾會揪家人或好友合資包牌,如果合資中頭獎的話獎金又該如何分配,蘇家宏表示,通常合資包牌都是口頭約定,鮮少會簽訂書面契約,而彩券多由購買者或揪團人保管,他建議可以在合資包牌時,把約定的簡訊或LINE對話記錄下來,中獎好找律師談好獎金分配,最後一起去領獎,避免有人拿彩券自己去兌獎,引發爭議。蘇家宏也提到,購買台彩的彩券中了大獎,大額獎金通常須打電話與銀行預約,萬一中獎者不想讓人發現中了大獎甚至頭獎,要注意3件事,包括「自己報稅」、「財產自己管」和「不要太招搖」,另外可以捐款做公益,少點錢也能少點煩惱。除此之外,蘇家宏最後建議中大獎的民眾,拿到獎金不要馬上亂花,可以把獎金1/3做信託,要求每月拿10萬元,領息不拿本金的方式,像是把金雞母養在身邊;而一部分獎金能學著投資,這樣子才能從沒有變成真正的有錢人。據台灣彩券官網資料顯示,民眾購買彩券中獎金額超過500萬元的獎項,都必須先透過中國信託高額兌獎專線預約兌獎,以保障中獎人的隱私。而這期威力彩頭獎上看16.5億元,若以1注獨得的話,扣除所得稅20%和4%印花稅,中獎幸運兒得實領約13億1340萬元。
大S猝逝/具俊曄決定大S遺產留給S媽 律師點出難處:恐要汪小菲同意
48歲女星大S(徐熙媛)春節期間與家人到日本旅遊,卻因得流感併發肺炎病逝,震驚演藝圈和知道她的廣大民眾;大S現任先生具俊曄今(6)日晚間終於打破沉默發聲,表態把遺產權利交給S媽,並承諾會守護大S的家人。不過有律師點出具俊曄將遺產權利歸給S媽有難處,因為財產可能由大S的兩位未成年家人繼承,最終恐怕演變成要經過生父汪小菲同意。具俊曄在大S病逝後沉默多日,今晚終於在Instagram首度公開發聲,寫下正在經歷無法用言語形容的悲傷和痛苦中,且連日遭到外界不實言論攻擊,痛批有些人像惡魔一樣,傷害他和他所愛的人。而關於相當受到關注的大S遺產問題,他是大S的法定配偶,但他決定把所有權利留給S媽,還承諾會守護大S愛的家人們。不過知名律師葉慶元隨後在臉書發文,針對具俊曄表態要把遺產權利給S媽分析,他說明在台灣配偶有兩個權利,「一個是針對兩個人婚姻期間的財產,擁有賸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扣除該部分後,剩下來的部分才是遺產,配偶有跟子女共同繼承的權利,所以具俊嘩可以再分得1/3。」但葉慶元律師表示,如果具俊曄選擇拋棄繼承的話,繼承遺產的權利不會直接歸到S媽,而是由大S的兩位未成年家人平均繼承,但家人未成年的關係,所以大S的財產事實上會由汪小菲以生父身分取得管理權利。此外,葉慶元律師也說,具俊曄可以和大S的未成年家人簽屬繼承協議,卻還是因為未成年的關係,仍需要生父汪小菲參與並代表子女同意。除此之外,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在YouTube頻道上傳影片,針對「具俊曄是否能用台灣法律收養大S兩個小孩,汪小菲就完全碰不到遺產」的問題回應,具俊曄想收養大S未成年家人一定要生父同意,因此不太可能;另外未成年家人能否拋棄跟生父法律上的關係,蘇家也解答,「一樣不行,我們不能選擇父母親,法律上也是這樣告訴你」。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繼母爽拿2透天厝!甩鍋生病尪「全給前妻子女照顧」 律師曝1招自保
現代重組家庭多,財產如何分配,考驗智慧。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律師蘇家宏認為,保護自己第一個要先知道權利和義務是什麼,先照顧自己,再照顧你愛的人。蘇家宏在《蘇家宏律師》分享一則案例,住在台北20歲出頭的小花,爸爸媽媽離婚後,就跟哥哥、爸爸一起生活,高中開始半工半讀,但日子過得也算不錯,可是自從爸爸跟繼母結婚之後,一切都變了。爸爸把2間透天的房子都放在繼母名下,還買車給繼母,甚至幫繼母與前夫生的小孩繳200多萬保費,而爸爸生病之後,都是小花跟哥哥在照顧爸爸,然而房產都沒有兄妹倆的份。蘇家宏直言,「以爸爸的角度來看,如果今天是再婚的話,繼母會想什麼?畢竟年紀也大了,女生也要有個保障,那男生也希望說,表達我的愛,所以願意把房子、車子給繼母,我覺得這情理範圍之內。」他提到,保護自己第一個要先知道權利和義務是什麼,儘量用爸爸的錢照顧他,真的爸爸完全沒有錢的時候,才是用自己的錢去照顧他,照顧爸爸還是有必要的。蘇家宏強調,爸爸還沒有把財產給別人之前,請跟爸爸講「爸爸我愛你,你要記得晚年的生活,要為自己留一把米」,先照顧自己,再照顧你愛的人,所以只要爸爸把財產留在他自己的名下,小花跟他的哥哥一定就會拿到應該有的一份。
孝兒照顧病母10年!4兄弟姐妹不聞不問 律師授3招避免權益受損
一名老母親有5名子女,不過只有一個兒子照顧她10多年,近年她跌倒受傷要花大筆醫藥、看護費,其他4名兄弟姐妹都不過問,兒子雖願意照顧,卻也心有不甘。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曝3招避免讓權益受損。蘇家宏在臉書發文,「一位朋友十多年來跟媽媽兩人相依為命,其他4位兄弟姊妹都已離家打拼(拚)。兩年前母親跌倒受傷開刀,每個月開始要支付龐大的醫藥費用以及看護費用。但其他的兄弟姊妹卻對家裡的狀況不聞不問,送出去的訊息不讀不回。朋友想要一肩扛起,但覺得很不甘願?」蘇家宏表示,醫藥費先用長輩的錢,因為如果未來長輩留下大筆遺產,兄弟姊妹可主張有權繼承,如果自己代墊醫療費等,未來想從遺產中扣還要舉證,「如果母親名下還有財產,就要用母親名下的財產來支付醫藥費與生活費等,在法律上,才會有『公平』的結果。」蘇家宏說,如果長輩沒錢,可以向子女提出請求扶養費的訴訟,「法院會依照母親實際的扶養需求做為計算基礎,如果沒有實際單據,通常也可以依照行政院主計處的每人每月平均消費金額,來當作每個月母親所需要的金額。之後也會考量及各子女的經濟能力,決定每個人應負擔的數額。」蘇家宏表示,或是長輩沒錢,也可以子女先墊,再跟其他兄弟姐妹要,「肩負起扶養責任的子女,算是替其他子女『代墊扶養父母的費用』,未來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請求給付代墊扶養費),依照不當得利的法律關係,請求『返還』替其他兄弟姊妹代墊扶養母親的款項!數額方面,如果沒有實際單據,通常也可以依照行政院主計處的每人每月平均消費金額來計算。」蘇家宏指出,如果長輩有房有錢,不妨給孝順的子女,「母親對於孝順自己的孩子,可以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把主要的房產與財產指定由孝順的孩子繼承,才是真正的『公平』。」蘇家宏強調,「如果你有子女,看到你這麼用心照顧你的父母(他的祖父母),子女也會有樣學樣,未來子女也會照顧你的」,他強調,「有媽媽在的日子,是再多的錢也換不到的。」
想給兒千萬頭期款!父用1招省贈與稅 律師示警「千萬別做」:國稅局能查到
近年來房價大漲,即使有祭出了新青安優惠房貸政策,仍有不少年輕人需要父母支援。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就分享一個案例,有位爸爸想協助兒子買房,但又不想支付贈與稅,因此選擇把保單的「要保人」改成兒子,這也讓蘇家宏忍不住直呼「千萬不要這樣做……國稅局電腦馬上就查到」。蘇家宏日前在臉書粉專「蘇家宏律師」上傳影片提到,有位爸爸不想要繳贈與稅,又想要幫兒子買房,便想著把名下1000萬的保單「要保人」改成兒子,讓兒子去當頭期款,「他就覺得他冰雪聰明」。「他真的很聰明,但千萬不要這樣做」蘇家宏解釋,雙親把自己的保單更改「要保人」為孩子的行為,其實也等同於贈與,「因為保險本身就有價值,保險價值就是在『保單價值準備金』,且『要保人』是最重要的」。蘇家宏也強調,「要保人」一經更改,國稅局電腦馬上就查到。此外,蘇家宏建議,如果父母真的很想幫孩子買房,其實可以先看自己的贈與稅免額稅「是不是用到足夠」,假設爸爸可以給244萬,媽媽也可以給244萬,2個人加起來有488萬,現在又已經是12月,剛好跨了年度,等1月份又可以再給他一次,總共合計可贈與976萬,屆時再拿來支付頭期款,便不需要繳納贈與稅。
爸爸留3千萬遺產!媽媽想拋棄繼承全給兒子 律師:要多繳61萬的稅
恩典法律事務所周依潔律師日前在臉書上分享,有關遺產拋棄繼承的案例。老陳日前過世,留有約3000萬元的遺產,但老陳生前都是大兒子在照顧,媽媽和女兒想要拋棄繼承。周依潔急勸不要,因為從節稅角度來看,2人若拋棄繼承,要多付61萬左右的遺產稅,最好的辦法是「簽署遺產分割協議。」周依潔分享案例,老陳留下3000萬遺產,媽媽和女兒想讓大兒子一人繼承,詢問律師是否能辦理拋棄繼承,周依潔提醒除非有債務要處理怕麻煩,不然單從「節稅」的角度,千萬不要輕易辦理拋棄繼承。周依潔分析,在申報遺產稅時,被繼承人若有親屬,會有一定金額的扣除額,老陳有配偶加2名子女,共3位繼承人的情況,遺產總額3000萬元,免稅額1333萬元,配偶扣除額553萬元,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56萬元x2為112萬元,喪葬費扣除額138萬元,應納遺產稅為3000萬減上述免稅額、扣除額的一成,為86.4萬。倘若媽媽和女兒選擇拋棄繼承,免稅額同樣是1333萬元,扣除額僅剩直系血親卑親屬1人的56萬元,以及喪葬費138萬元,應納遺產稅為147.3萬元。周依潔公開遺產稅算法,可以發現媽媽和女兒有沒有拋棄繼承,整整差了60.9萬元的遺產稅。最後,周依潔也給出建議,若想讓大兒子一人繼承老陳的全部遺產,其他人拋棄繼承不一定是好辦法,另一種選擇是三名繼承人一起簽署遺產分割協議,透過協議分割的方式,由三人全體同意所有遺產都分配給大兒子一人,即可達到大兒子單獨繼承,同時又達到節稅的目的。
她嫁豪門生2孩!尪死了被婆家「狂追遺產過戶」 律師出招反制
人死後,繼承人為了遺產而有紛爭的案件,時有所聞。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分享,一名豪門媳婦在先生過世後,頻被婆家人情緒勒索過戶遺產,但只要不理會,婆家人拿她也沒輒,「心中真知道法律可以保平安,面對情緒勒索就可以淡然以對。」蘇家宏在粉專《蘇家宏律師》表示,碰到情緒勒索,千萬別把財產送給人,一名媳婦嫁進「豪門」,生了2個小孩,先生過世後,大伯、小叔、大姑、小姑、兄嫂、姪子等,全家要求她配合辦理遺產繼承,只能把遺產過戶給小孩,媳婦是外姓,每天不同人來「關切」,膽戰心驚。蘇家宏說,「似乎只能照著『豪門』家人的意思辦理繼承?別怕!有幾個觀念必須要知道。」他提到,先生過世後,遺產是由媳婦與2個小孩共同共有,遺產繼承分配的權利是由3人共同決定。蘇家宏指出,婆家人給媳婦的情緒勒索,只要媳婦不理會,不把遺產交給他們,不授權給婆家人辦理,婆家人拿媳婦沒輒;婆家人如果持續用言語或行為,讓媳婦感到精神壓力與痛苦,媳婦可以聲請民事保護令,禁止婆家人騷擾。蘇家宏透露,如果先生留有遺囑,遺囑也明確指定專業遺囑執行人,相關繼承報稅、返還欠款、不動產過戶等程序,都由遺囑執行人處理,媳婦無須面對「豪門」家人,最後只要心中真知道法律可以保平安,面對情緒勒索就可以淡然以對。
婦人房子只想留給老么「3女兒保單遺產怎分」? 律師解釋了
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分享,有婦人在遺產分配上遭遇困難,雖然她有3個女兒,但只有小女兒在照顧她,大女兒和二女兒都各有家庭,於是考慮到她名下有1間房子、數十萬現金和幾張保單(保險受益人是3個女兒),她想把房子留給小女兒,但不知可不可行?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說明,當然可以!只要寫一份遺囑,把房子指定留給小女兒繼承,並載明原因;另外也可以將保險受益人都改為小女兒,讓她依照保險契約領取保險金,再支付2個姊姊特留分。蘇家宏律師近日在臉書粉專分享1個案例,最近有位媽媽很困擾,她有3個女兒,但大女兒和二女兒都已經嫁人,只有小女兒在照顧她,於是考慮到她名下一間房子和幾十萬現金,以及幾張受益人是3個女兒的保單,她想把房子留給小女兒,不知是否可行?另外「可不可以說保險是三個女兒平分,就算給了特留分?」對此,蘇家宏解釋,房子當然可以只留給小女兒!首先,媽媽需要寫一份遺囑,把房子指定留給小女兒繼承。其他財產平均給三女兒繼承,「遺囑內容載明,因為小女兒一直在照顧媽媽,所以把房子給她繼承,希望兩個姐姐不要主張特留分,如果要主張特留分,則以現金找補。」蘇家宏指出,人壽保險指定受益人所取得的保險金,屬於保險給付,跟遺產分割是屬於兩件事情,「特留分是針對這位媽媽名下所有財產來處理,並不包括媽媽是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的人壽保險。如果保險金是由三個女兒平分,老大跟老二所拿的不是『遺產』,而是『保險給付』,並沒有產生支付特留分的效果。」蘇家宏續稱,接下來就是保險受益人都改為小女兒,小女兒依照保險契約領取保險金。然後,在依照民法特留分以及遺囑的安排,讓小女兒支付2個姐姐特留分,「遺囑也要指定遺囑執行人,執行人未來可以持遺囑正本辦理過戶手續。」
土地全贈與2兒!他退休「生病求扶養」竟慘遭封鎖 2孩下場曝光
家長將財產過戶給孩子,結果孩子拿到財產後不照顧父母的事件時有所聞。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認為,當你的財富足夠支持你的老後生活水準時,超出的部分再贈與吧,如果希望能藉由贈與讓孩子能夠照顧自己的晚年,「附負擔贈與」就是最好的方法。蘇家宏在粉專《蘇家宏律師》表示,一名爸爸將名下的土地贈與給兩個兒子,過了5、6年,由於生病狀況不佳、無法工作,生活也開始有些困難,於是求助於孩子,結果孩子竟然拒絕協助,還封鎖爸爸、斷絕聯絡,爸爸只好一狀告上法院,地方法院判決土地所有權回到爸爸的名下。蘇家宏說,「為什麼爸爸要把土地贈與兩個兒子?讓自己陷入沒有資產的狀況?是我比較關心的,如果爸爸愛孩子,只能給錢嗎?我鼓勵每一個人都要先愛自己,把自己照顧好,把自己照顧好就是愛孩子了。」至於退休要多少錢才夠,從遺產稅的角度來看,蘇家宏指出,單身至少要有1500萬元才夠(不動產也要以公告價計算),有配偶的人至少要有2000萬元才夠,因為遺產稅的免稅額是1333萬元,加上一些扣除額等等,就是這個數字,如果退休生活想要過好一點的人,至少要再多5000萬元,因為超過免稅額+扣除額+5000萬元內,遺產稅是10%計算的,若想要過得再富裕一點的人,至少要超過1億元以上。蘇家宏直言,當你的財富足夠支持你的老後生活水準時,超出的部分再贈與吧,愛孩子應該多跟他們相處,如果希望能藉由贈與讓孩子能夠照顧自己的晚年,「附負擔贈與」就是最好的方法,而接受贈與者的負擔條件越具體清楚越好,講清楚、說明白,白紙黑字寫下來,不只是讓大家有遵循的依據,更是一種愛的保障。
母憂兒子欠債房產遭扣押 擬直接過繼小兒子 律師急喊「千萬毋湯!」
近日一名母親憂心名下房產未來可能被大兒子的卡債拖累,擔心在她過世後僅有的老房子會遭債權人扣押,打算提前將房產過戶給小兒子。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指出,此舉能會造成小兒子面臨數十萬至百萬的贈與稅和土地增值稅支出,建議母親提早寫好遺囑,將房子以繼承的方式給予小兒子可能會更好。蘇家宏日前在臉書發文,內容提到有位媽媽很憂愁,因為他的大兒子欠了卡債,只有小兒子結婚沒有欠款,她很擔心未來過世後,她名下唯一的房子恐怕被大兒子的債主扣押,所以想要把這間老房子過戶給小兒子,這樣就不用擔心未來房產被扣押。對於這位母親的想法,蘇家宏急喊「千萬毋湯!」蘇家宏表示,持有40年的老房產用贈與方式過戶給小兒子,不但要支付贈與稅,土地增值稅也要用一般稅率(無法用自用住宅稅率),恐怕要數十萬或超過百萬,在稅賦上很不划算。另外,如果房產用出售的方式「賣」給小兒子,國稅局會審查小兒子是否有能力購買,未來房產過戶後,小兒子是否有給買賣價金,媽媽收到現金後有沒有把現金返還小兒子,如果沒有「真正支付買賣價金」的事實,將會被認定為贈與,國稅局會要求補交贈與稅並罰款。針對這個問題,蘇家宏建議這位母親不妨考慮提早寫好遺囑,指定由小兒子繼承房產,並附帶條件允許大兒子繼續居住於該房產,而大兒子需在媽媽過世3個月內拋棄繼承,就不用擔心大兒子的債權人來查封媽媽的遺產。這樣一來,母親在世時仍能安心擁有房屋所有權,同時也能避免大兒子的債務問題波及家產。而遺囑繼承的房地產價格是以公告價計算,因此通常無需繳納遺產稅,土地增值稅也無需繳納,讓遺產分配更為靈活。對於日後出售房產的部分,由於媽媽是在104年12月31日以前買的房子,未來如果小兒子繼承後要出售,出售房屋可以選擇舊制(不用房地合一稅),土地也因為是繼承取得,未來土地增值稅計算的起算,將以媽媽過世當年為準。蘇家宏也提醒,若提前將房產過戶至小兒子名下,房屋將完全歸屬小兒子所有,母親無法阻止小兒子將房產轉讓給他人或進行抵押借款,甚至可能因為小兒子或媳婦的態度變化,母親「寄人籬下」,很難不低頭,影響親子關係。文末,蘇家宏也強調,根本之道在於幫助大兒子解決債務問題。大兒子可以運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法院聲請債務更生或清算,以解決卡債問題,未來就不用到處躲藏,自己名下也可以有財產,媽媽也不用再擔心了。
單親媽將房產記在女兒名下「竟被送給渣男」 律師揭1解法
許多父母會為子女的未來做打算,然而日前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就分享一個案例,一名單親媽媽為了保障女兒未來,將房產登記在女兒名下,沒想到女兒卻將房子過戶給一名渣男。蘇家宏在臉書分享這起案例,表示該名單親媽媽15年前為保障女兒未來,將房產登記在女兒名下,本意是為了保障女兒,沒料到女兒衝動行事,將房子過戶給一名渣男。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指出,若單純贈與房產給男方,恐難以追回,但若雙方已論及婚嫁,並訂婚後將房子過戶,則可主張撤銷婚約,取回房產。蘇家宏提醒,父母不宜過早將房產贈與給子女,因為孩子的想法與父母可能不同。他建議,單親媽媽可將房產保留在自己名下,或將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但同時設定30年信託,並由母親擔任信託管理人,以保障資產安全。影片曝光後,許多網友也感慨,「現在的子女不孝的很多,做父母的不學聰明一點,老了沒錢,子女不孝,吃虧的是自己。先寫遺囑,到律師那公證,生前就把財產給子女,稅金很重,一旦財產給了子女,子女馬上就不認父母。老了身體要健康,身邊要有錢,不要靠子女。沒事幹的話去當志工,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和動物們,全台灣都有慈善團體。」、「我客戶的女兒就是如此,讓她的媽媽操碎了心啊」、「不是自己血汗賺的,通常不會珍惜。不要沒事做就給房產,或者很貴的物件,那是害了孩子」。
丈夫過世…媳日夜顧婆婆只因「繼承遺產」 律師揭4關鍵:不一定有義務
1名女子在老公過世後日夜不休照顧婆婆,只因大姑與小姑說男方繼承了公公的遺產,去世後又傳給妻兒,所以她有義務照顧婆婆,即使心裡感到委屈,媳婦仍盡心侍奉婆婆3個年頭,忍不住感嘆「大把年紀了,還不能為自己而活」。針對配偶去世後是否還有義務扶養其父母的問題,律師分析4個關鍵。「老公人生畢業了,媳婦一定要扶養婆婆嗎?」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在臉書發文,配偶去世後是否還有義務扶養其父母的問題,在法律上需考量4點:1.、和公婆(岳父母)是否同居?有同居才會去確認是否有扶養的義務,現在許多夫妻結婚後都自己搬出來住,越來越少會與公婆(岳父母)同居,所以沒有這個問題。但案例中的太太日夜不休照顧,代表是和婆婆同居在一起,所以就要來確認接下來的情形。2、公婆(岳父母)是否有被扶養的必要?如果確實有同居,那就會看公婆(岳父母)的財產是否能夠維持生活?有無謀生能力?如果有謀生能力,或名下財產可以維持生活,那就不需要扶養,反之則需要扶養。3、自己(媳婦)有無扶養能力?若連自己都快養不活了,就更不用說再多養一個人。如果因為扶養公婆(岳父母)導致生活艱難,那法律就會考量不讓當事人扶養,交由其他義務人。4、即使媳婦有扶養義務,扶養義務順位輪得到媳婦嗎?在民法的第1115條有列出扶養義務順序,其中首要的扶養義務人是直系血親(子女),而媳婦的扶養義務順序是第6順位,所以故事中的大小姑們比太太更有義務要扶養媽媽,除非她們都沒有扶養的能力,才會跳過2人輪到下一個義務人。蘇家宏強調,法律上,扶養義務是沒有「繼承的」,所以媳婦除非符合法律要件,否則無須扶養公婆;扶養的權利義務是「互相的」,小時候被父母照顧,子女長大後也應該照顧父母,就算父母沒有任何財產供繼承,如果父母曾經辛苦扶養孩子長大,雙親年老後需要扶養,法律也不會因此免除子女的扶養義務。
不肖里長勾結員警詐取獨居老人1.4億遺產 專業律師建議這樣做
雖然華人普遍避談死亡,但對於一些獨居的民眾而言,遺囑是個相當重要的事情。近日就傳出有不肖里長勾結員警假冒過世獨居老人的遺囑,進而取得老人的生前遺產。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就發文提醒,建議獨居者要養成寫遺囑的習慣,同時也要妥善保存。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在FB上發文表示,案件中,詐騙集團成員包括里長、警察和書記官等人,他們利用職務之便獲取獨居老人的個人資料。在老人過世後,這些不法分子潛入死者家中,搜尋相關文件以模仿死者簽名,進而偽造遺囑,將財產轉移給集團成員,成功騙取超過1.4億元的遺產。蘇家宏律師解釋,受害者多為單身獨居老人,有些沒有法定繼承人,有些則因家人在國外不願回國處理遺產。這些情況使得遺產缺乏有效管理和監督,為詐騙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蘇家宏律師也在文章中提醒,詐騙集團就是看到現在獨居的普遍現象,也發現大部分人不寫遺囑的現象,而且法律上,遺產可以遺贈給沒有血緣的任何人,就動腦筋偽造「假遺囑」將老人的遺產過戶,而也因為沒有「真遺囑」,所以就讓不法份子得逞。蘇家宏律師表示,如果每個獨居的人都有寫遺囑的習慣,並且將遺囑妥善保管,未來包括身後事都由遺囑執行人來辦理遺產過戶給所愛的人,讓「真遺囑」來保護你一生奮鬥的成果,溫暖你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