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
」 贈與 陳幸妤 律師 繼承 桃園
房子送趙建銘6000萬房貸自己扛!陳幸妤能斷繳嗎 答案曝光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的離婚風波持續延燒,她繼12日在趙建銘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後,13日深夜再度更新留言,除了針對先前提及的許姓護理師作出回應,更揭露趙建銘目前位於台南、價值約6000萬元的診所房產,是她在婚姻存續期間透過夫妻贈與方式移轉給對方,但房屋貸款卻仍留在自己名下。陳幸妤對此相當懊悔,也提醒其他人夫妻贈與房地產後,離婚時不一定能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消息曝光後,有網友疑惑,她是否可以乾脆停止繳房貸,讓診所遭銀行法拍?律師蘇家宏則從房屋所有權、剩餘財產分配、房貸債務、贈與契約及稅務等5大面向解析,指出「房子送出去」與「貸款轉出去」是兩回事,若銀行沒有同意變更債務人,即使房產已不在自己名下,原借款人仍須負責還款。陳幸妤12日先在趙建銘經營的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評價,公開兩人已經離婚,並對前夫的醫療處置、醫德及私人關係提出多項指控。到了13日深夜,她再次更新留言,除了回應先前提及許姓護理師的相關說法,也進一步揭露兩人之間的房產及貸款問題。陳幸妤透露,這處價值約6000萬元的房產,當初是在兩人仍具有夫妻身分時,由她以夫妻贈與方式移轉給趙建銘。然而,房子的所有權雖然已經給了前夫,相關房貸卻依舊掛在她的名下,形成「房產歸對方、貸款自己背」的局面。她也以自身經歷提醒其他夫妻,將房地產贈與另一半前必須慎重考慮,因為夫妻贈與取得的房產,日後若婚姻破裂,並非當然可以再透過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機制拿回。面對自己當初的決定,她甚至以「錯到想殺死自己」形容強烈的懊悔情緒。這番說法引發網友討論,其中有人提出疑問,既然房產現在已經屬於趙建銘,貸款卻仍由陳幸妤負責,她是否乾脆停止繳款,讓銀行對作為抵押品的診所進行法拍,如此至少可以讓趙建銘無法繼續持有這項資產?針對相關法律問題,律師蘇家宏以「夫妻贈與前,請先替自己留下退路」為題說明夫妻間房產贈與的5項重要問題。第一個關鍵,就是房子贈與配偶並完成所有權移轉後,日後離婚能否要求對方返還。蘇家宏指出,原則上答案是否定的。不動產完成移轉登記後,房屋所有權便已屬於受贈配偶。除非當初簽訂的贈與契約另有約定,或事後出現法律規定可以撤銷贈與、解除契約的特殊情況,否則不能單純因為雙方後來離婚,就要求對方把房屋還回來。即使婚姻破裂涉及另一半外遇,也不代表原贈與人當然取得收回房屋的權利。因此蘇家宏提醒,準備把不動產送給配偶前,應先思考如果未來彼此感情消失,是否仍然心甘情願讓對方擁有這間房子;如果答案並非百分之百肯定,就不應急著辦理過戶。第二個重點則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依民法規定,夫妻離婚時,原則上可以針對婚後財產增加的差額請求平均分配,但透過繼承或其他無償方式取得的財產,屬於法律排除計算的項目。夫妻其中一方贈與另一方的房屋,就屬於無償取得的財產。因此房屋一旦完成贈與,不只是所有權已轉到受贈人名下,將來雙方離婚計算剩餘財產差額時,這間受贈房產原則上也不會被列入對方應計算分配的婚後財產。第三項,也是此次陳幸妤事件最受關注的問題,就是「房屋過戶」不等於「房貸過戶」。蘇家宏指出,不動產所有權及銀行貸款屬於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房屋可以透過登記轉給配偶,但房貸契約上的債務人不會因此自動改變。銀行核准貸款時,是依照原借款人的收入、信用狀況及還款能力等條件進行審核。因此,如果沒有經過銀行同意辦理債務人變更,即使房屋所有權已經轉到配偶名下,原本向銀行借款的人仍然是貸款契約上的債務人,銀行依然可以向其追討。也就是說,如果陳幸妤所述情況確實為房產已贈與趙建銘、貸款仍登記在她名下,那麼房屋所有權與還款責任就可能分屬不同的人。受贈人取得房產後即使沒有負擔房貸,銀行仍可以依原貸款契約要求陳幸妤履行還款義務。至於網友提出「乾脆不繳房貸,讓診所被法拍」的想法,也無法讓貸款債務直接消失。若停止繳款,銀行確實可能對抵押的不動產聲請強制執行,使趙建銘名下的診所房產面臨法拍,但如果拍賣所得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銀行仍可繼續向貸款契約上的債務人追討不足部分。此外,停止還款還可能造成原借款人的信用受損,甚至使其名下其他財產面臨銀行聲請強制執行或扣押。因此,這種做法雖可能使受贈人失去房屋,但貸款人自己同樣會付出相當代價,甚至承受更直接的財務及信用風險,形成雙輸局面。第四項重點是如何在贈與前降低風險。蘇家宏提醒,夫妻之間進行高額房產贈與時,不應只靠感情及口頭承諾決定,可以考慮尋求律師協助擬定贈與契約,提前把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以書面方式寫清楚。例如,契約可以明定房屋贈與後,由受贈人負擔剩餘房貸及相關稅費;如果雙方日後離婚、受贈人沒有履行約定義務,或發生事先約定的特定情況,應將房屋返還,同時也能預先約定違約責任以及相應的擔保方式。蘇家宏認為,事先把條件白紙黑字寫下來,並非預言婚姻一定會失敗,而是在雙方仍然相愛、願意互相體諒的階段,就把涉及龐大資產的責任及承諾說清楚,避免感情生變後才發現缺乏可以依循的約定。第五項則是贈與稅問題。依陳幸妤的說法,她是在尚未與趙建銘離婚時,將價值約6000萬元的房產贈與對方。蘇家宏指出,由於當時兩人仍具有夫妻身分,依現行稅法規定,配偶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因此這項移轉本身不會因一般贈與而被課徵贈與稅,但如果夫妻已經辦理離婚,前夫與前妻之間就不再具有配偶身分。此時若再發生無償財產移轉,又不是依照離婚協議內容履行給付,或基於夫妻財產分配等原因,國稅機關可能會認定屬於一般贈與,進而產生贈與稅。蘇家宏也建議,夫妻如果在離婚過程中涉及房屋、現金或其他資產移轉,最好將所有財產分配及贈與事項完整寫進離婚協議書,清楚交代移轉原因及雙方權利義務,降低日後產生財產及稅務爭議的可能性。律師指出,房屋所有權與銀行貸款屬於不同法律關係,房子完成過戶,不代表房貸債務也會跟著轉移。(圖/翻攝自臉書,蘇家宏律師)
陳幸妤送6000萬房產給前夫還背房貸 律師揭「多1步」可防人財兩失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近日自爆與前夫趙建銘離婚,並稱曾將價值6000萬元的骨科診所房產贈與對方,自己卻持續負擔房貸。律師賴瑩真指出,夫妻間無償取得的財產原則上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若當初贈與時多設「附負擔」或「附條件」,就可能避免離婚後人財兩失的窘境。賴瑩真在臉書粉專「瑩真律師」發文分析,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也就是說,夫妻間若將房產直接以贈與方式移轉,離婚後原則上並不能再主張把這筆財產納入剩餘財產分配。她指出,夫妻互贈房產確實有節省贈與稅的優勢,不受贈與給子女、父母每年244萬元免稅額的限制,因此不少人會以此方式進行財產安排。然而,房子一旦完成贈與並移轉所有權,若沒有事先設計其他法律條款,日後想要追回,恐怕就不是容易的事。至於陳幸妤所稱「房子已經送給趙建銘,房貸卻仍由自己繳」,賴瑩真也提醒,這是一般人在處理房產移轉時經常忽略的問題。房屋所有權與房貸債務是兩回事,房貸是向銀行借款,銀行核貸時會審查借款人的信用、收入及還款能力,因此即使房屋所有權人變更,並不代表銀行就會自動同意更換貸款人。換言之,若原本由陳幸妤擔任房貸債務人,即使房產後來移轉至趙建銘名下,除非經銀行同意辦理債務承擔等相關程序,原借款人仍可能必須依原契約負擔還款責任。賴瑩真進一步表示,如果當初贈與房產時,希望對方同時承擔特定義務,其實可以在贈與契約中多做一道法律設計,例如採取「附負擔贈與」或「附條件贈與」。前者可以約定受贈人必須履行照顧生活、扶養家庭等義務;後者則可預先約定特定條件,例如發生外遇或離婚等情況時,贈與失效,受贈人必須返還財產。賴瑩真也提醒,無論是婚姻關係中的財產安排,或是不動產贈與,都不應只憑當下的感情與信任決定。涉及數千萬元資產時,更應事先了解贈與、房貸及夫妻財產制度的法律效果,必要時尋求專業人士協助,避免日後婚姻生變,才發現財產已難以追回。
贈與6千萬診所給趙建銘「房貸仍由陳幸妤繳」 律師:多1步驟就能預防
前總統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在50歲生日當天(8月12日)於前夫趙建銘診所的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並表示她已成「前妻」,後續又爆料她將價值6000萬元的骨科診所店面以「配偶贈與」方式送給趙建銘,但貸款仍留在她名下,因此她也忍不住感嘆「錯到想殺死自己」。對此,律師賴瑩真指出,如果想預防類似情形發生,只要在贈與前多做一個步驟就行。賴瑩真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陳幸妤以自身經驗提醒大家,「夫妻贈與」離婚後不能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這是由於《民法》第1030-1條規定,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範圍,雖然夫妻之間贈與可以節省贈與稅,比起贈與給子女、父母,要受到每年244萬贈與免稅額的限制更方便,卻有可能送出去、拿不回來。賴瑩真直言,「到底要不要為了節稅,就把房子贈與到配偶名下,就看大家對配偶的信心到什麼程度了!」賴瑩真提到,至於為何房子轉到趙建銘名下,房貸卻還是陳幸妤在繳?這也是很多人安排不動產時常忽略的地方,因為房貸是跟銀行借的,銀行除了依不動產價值評估房貸金額之外,還會審視債務人個人的信用、收入及還款能力,而不同的債務人,銀行給的條件也不相同,所以銀行不會因為不動產所有權人改了,就自動同意把房貸也改過去。賴瑩真指出,其實當初只要做「附負擔贈與」或者「附條件贈與」,就可以避免「替前夫繳房貸」的情況,也就是說,贈與的當下寫好贈與契約,約定房子贈與給對方,但是對方也要負擔義務,例如要照顧生活起居、要負起扶養家庭義務,或是約定若對方外遇、離婚時,贈與即失效,受贈人應無條件返還等等,雖然這需要稍微多一個程序,「但真的可以預防將來想抓自己去撞牆的機會發生。」賴瑩真認為,「我相信內心無比強大的陳幸妤,一定是可以順利走完這一關的。大家為她祝福的同時,也要提醒自己,千萬不要犯跟她一樣的錯誤,無論是擇偶還是房產,都要三思啊!」
強化虛擬資產監管!洗錢防制法修法4大重點一次看
行政院院會今(13日)通過《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法務部同步公布4大修法重點,針對虛擬資產、第三方支付、實質受益人及跨機關資訊共享等面向進一步強化洗錢防制機制。其中,未完成相關登記、登錄就提供虛擬資產或第三方支付服務的犯罪,將增列為洗錢罪的特定犯罪;此外,草案也將建立金融機構與虛擬資產服務業者間的同業、異業照會機制,讓銀行與幣商可基於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目的相互查證資訊,以利及早辨識異常交易、攔阻不法金流。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法務部表示,此次修法主要是因應新興犯罪及資金移轉型態不斷變化,同時與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國際標準接軌。整體修法方向包括增訂洗錢罪的特定犯罪規範、強化實質受益人透明度、健全跨機關資訊共享,以及建立金融機構與虛擬資產服務業者之間的照會機制。在特定犯罪規範方面,草案將未完成洗錢防制、服務能量登記或登錄,卻提供虛擬資產或第三方支付服務的犯罪,增列為洗錢罪的特定犯罪。換言之,相關業者若未依法完成必要登記或登錄就從事服務,未來一旦涉及洗錢行為,將可進一步適用洗錢罪相關規定。配合《虛擬資產服務法》制定公布,草案也將該法第48條第1項所定犯罪納入洗錢罪的特定犯罪範圍,包括未經許可經營虛擬資產業務,以及未經許可發行穩定幣等行為。法務部表示,未來若這些犯罪進一步涉及洗錢,也可適用洗錢罪予以處罰,藉此補強虛擬資產領域的犯罪防制及金流監管。在實質受益人部分,法務部表示,此次修法也參考FATF國際標準,明確建立「實質受益人」的法律定義,以提高交易及資金背後實際控制者的透明度。依草案規定,實質受益人包括對客戶具有最終所有權或控制權的自然人、由他人代為交易的本人,以及對法人或法律協議具有最終有效控制權的自然人。跨機關資訊共享方面,草案則增訂相關公務機關在必要範圍內,可以調取或查詢金融機構及指定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受處罰鍰的相關資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也可以基於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目的,向相關公務機關調取或查詢執行業務所必要的資料。法務部認為,透過強化不同機關之間的資訊流通,有助於提高對可疑交易及高風險活動的辨識能力。此外,考量洗錢及資恐涉及的不法金流,經常存在法定貨幣與虛擬資產之間轉換的情況,草案也特別建立金融機構與虛擬資產服務業者之間的資訊照會機制。未來銀行及幣商可基於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目的,相互照會相關資訊,形成同業及異業間的即時查證機制,藉此掌握跨越傳統金融體系與虛擬資產市場的資金流動情形,並在發現異常交易時及早採取風險控管措施。法務部指出,這次《洗錢防制法》修法已歷經多次跨部會研商及草案預告程序,並參酌相關機關與各界意見。後續將配合法案審議進程,並會同相關部會完善授權子法及各項配套措施,持續強化我國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的整體效能。
俄「影子船隊」油輪在阿曼外海遇襲!擱淺漏油逾2個月引發環境危機
阿曼政府10日指出,1艘日前遇襲而擱淺在阿曼自然保護區外海的油輪持續洩漏原油,已在海面形成面積接近400平方公里的油膜。據《路透社》報導,油輪「卡羅琳貝曾吉號」(Caroline Bezengi)裝載近100萬桶運往亞洲的俄羅斯原油,6月8日首次在葉門外海遭到攻擊,2名海事安全消息人士透露,初步評估顯示船上曾發生爆炸。然而,目前沒有任何一方出面承認攻擊這艘油輪。阿曼政府10日首度公開說明這起事件對環境造成的影響,表示當局正設法處理該國西南部「哈拉尼亞特群島」(Hallaniyat Islands)附近的原油洩漏。據悉,阿曼蘇丹海賽姆(Sultan Haitham bin Tarik)去年發布皇家法令,在群島周邊設立自然保護區。這片區域是多種野生動物的棲息地,包括阿拉伯海座頭鯨(Arabian Sea humpback whales)以及索科特拉鸕鶿(Socotra cormorants)。阿曼環境管理局(Environment Authority)在由國營通訊社刊出的聲明中表示,目前油膜面積約達390平方公里,並向群島東北方延伸,距離海岸約7公里。環境管理局補充稱,當局並不擔心該地區的相關設施受到影響,包括海水淡化廠及觀光設施。然而,總部設立在荷蘭阿姆斯特丹的非政府環保組織「綠色和平」(Greenpeace)上週引用對衛星影像的分析,估計油膜面積約達600平方公里。英國愛丁堡赫瑞瓦特大學(Heriot-Watt University)環境微生物學與生物科技教授古鐵雷斯(Tony Gutierrez)也表示,如此規模的原油洩漏,需要派遣飛機在受影響區域噴灑分散劑,並使用攔油索及其他設備,在原油抵達海岸或沉入海床之前將其收集起來,「如果這些原油能夠留在外海,造成的影響將遠低於原油進入較淺海域及抵達海岸線的情形。」他也示警,原油可能對珊瑚、鳥類及魚類等多樣化海洋生物造成影響,「你可能會發現數年後原油仍然存在。1989年阿拉斯加港灣漏油事件事件就是如此。10年過去後,當地仍然殘留著原油。」《路透社》分析衛星影像並向航運專家取得資訊後發現,這艘長達274公尺的擱淺油輪所造成的漏油,截至上月底仍在持續擴散,引發外界憂慮環境危機可能惡化。美國的非營利環境守護組織「SkyTruth」執行長阿莫斯(John Amos)表示,儘管這起事故已持續超過2個月,但現場一直沒有出現船舶活動的跡象,這表明無人採取應對措施來穩定「卡羅琳貝曾吉號」,並移除船上剩餘的原油貨物,以防止發生災難性的大規模漏油。阿莫斯補充:「我們沒有在公開取得的衛星影像中看到這樣的情況。我們也沒有在由衛星蒐集的自動識別系統(AIS)追蹤資料中看到相關活動,這令人擔憂。」據悉,這艘油輪建造於2001年,屬於俄羅斯「影子船隊」(shadow fleet)的一員,目前正面臨歐盟(EU)、烏克蘭、英國、加拿大及瑞士的制裁。這類船舶多為較老舊的油輪,沒有西方保險承保,並懸掛不同國家的旗幟航行,以掩飾船舶真正的所有權。根據公開航運資料庫,該船原本懸掛喀麥隆國旗,但6月被列入遭喀麥隆船舶註冊處除名的39艘船舶之中。另據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LSEG)的資料,該船登記所有人為總部設於中國上海的船舶所有權公司「Rentoor Shipmanagement Ltd」,管理方則為總部同樣位於上海的商業船舶管理與ISM管理公司「Villar Shipmanagement Ltd」。船舶追蹤資料則顯示,「卡羅琳貝曾吉號」4月曾在俄羅斯黑海港口新羅西斯克(Novorossiysk)裝載原油,並於5月底通過蘇伊士運河(Suez Canal)。
「首學杭州」 啟動房產權財富新時代 解鎖頂尖資產傳承公式
景氣多變,資產運用必須更機動靈活!一直是房地產資產配置穩健首選,現在高端菁英正看見更聰明的擁有模式—「房產權」(俗稱地上權)。一般於市中心極度精華的國有地,因為土地禁售,於是發展成單純房產擁有權的買賣模式,畢竟真正稀缺的從來不是土地所有權,而是核心地段的生活與產業價值。「首學杭州」啟動房產權財富新時代,解鎖頂尖資產傳承公式。(圖片提供/首學杭州)從世界到台灣 房產權已是完美置產法在國際,「房產權」已是頂流富人圈置產新標配,從英國倫敦梅菲爾區、貝爾格萊維亞,到新加坡濱海灣、烏節路商圈;從東京六本木、麻布台之丘,到香港太平山頂與澳洲坎培拉高端住宅區,許多最頂級不動產,本質上皆為長年期Leasehold,關鍵不在於是否永久持有土地,而是能否掌握城市核心位置。全球AI巨擘輝達(NVIDIA)大力投資台灣,從選擇北士科地上權模式思考,70年使用權換取核心據點控制權,再將更多資本投入AI研發、算力擴張與全球布局,本質上正是善用房產權資本效率的極致實踐。以理財商品看待房產權 加速靈活資金使用當國際都會精華區逐漸走向「只租不賣」,資本策略也同步轉向,從取得土地,轉為取得位置,同時保留流動性。買房還能釋放現金流,同一筆資金不必全數鎖入土地成本,即可進駐台北核心地段,同時保留資金投入ETF、股權投資或第二資產配置,形成「居住與投資並行」的新財務結構,無論是靈活租金報酬或增值角度,投入資金轉為產生獲利的本金,展現「房產權」多元效益魅力,與其用傳統房產百思不得其解,不如改用理財商品看待「房產權」,便能更懂其中財富活用的秘訣。此外,過去許多台灣父母認為,留愈多房子給孩子愈好;但全球頂尖家族辦公室早已開始反向思考,因為真正決定家族能否跨越世代的,從來不是不動產數量,而是下一代是否擁有財商智慧,面對高稅負、高持有成本與市場波動加劇環境,資產集中單一房地產未必是最有效率的財富安排,更顯見「房產權」財富新思維跨世代魅力。「首學杭州」啟動房產權財富新時代,解鎖頂尖資產傳承公式。(圖片提供/首學杭州)長租台北市核心 房產權更是卓越解方指定台北市精華核心居住,又不想將高價資金鎖入房地產,許多堅持追求生活品味的菁英們,轉而選擇長租型態入住最好地段,「房產權」更是此種居住型態的最佳商品。月付就是租金,而且不會漲價,還可持有房屋權狀、自由買賣、贈與與繼承,可獨立向銀行申貸,又可隨意裝潢、沒有房東問題,確實是高端租屋客天選之遇。以過去「台北花園」、「京站花園廣場」經驗可證,「房產權」竟然會因地段與需求出現價格翻倍景況,可見未來買賣不但可拿回所有類租金支出,說不定會有令人驚喜的獲利。上市品牌名軒開發「首學杭州」 房產權首席之選「首學杭州」由上市品牌、麗寶集團旗下名軒開發推出,即是當前「房產權」優質個案;面對台大徐州校區的優越位置,有一般難以取得的地段價值,極致稀缺身價不言而喻。小坪數加上細膩建築品質,以及名軒極具實力的品牌信任,讓所有傾心此區域,以及高資產配置需求者的理想標地,驗證當傳承不再只是交付資產,而是轉為交付資本運作能力,財富的意義才能從靜態擁有,走向持續流動與再創造。
借名置產反噬!哥哥告弟討房「被揭冒名讀大學」 學歷、戶籍全沒了
中國大陸北京市一宗兄弟間的借名買房糾紛,歷經多年訴訟後,意外牽扯出一樁塵封多年的高考冒名頂替事件,引發外界關注。哥哥不僅因此失去本科、碩士及博士學歷,北京戶籍也遭註銷,兄弟雙方圍繞房產及學籍問題的司法攻防至今仍未落幕。綜合陸媒報導,弟弟2012年以自身名義在北京購入一套總價人民幣285萬元(約新台幣1364萬元)的房屋;2017年,哥哥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他當時沒有北京戶籍,才借用弟弟名義購屋,要求將房產過戶至自己名下。北京市西城區法院審理後認定,房屋首付款由母親支付,大部分房貸則由哥哥負擔,因此一審判決弟弟應配合辦理過戶。弟弟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並向湘潭大學實名舉報哥哥涉嫌冒用其高考錄取資格。經校方調查,確認哥哥於2001年冒用弟弟身分入學就讀,湘潭大學於2018年撤銷其本科學歷。訴訟期間,兄弟曾嘗試和解。哥哥支付160萬元,另就200萬元款項簽立欠條,弟弟則撤回上訴,並出具聲明表示先前舉報內容不實。然而,由於剩餘款項未依約支付,弟弟再次提告追討欠款,並重啟對學籍事件的追責程序。2025年8月,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湘潭大學首次撤銷學歷的決定存在「證據不足、程序違法」等問題,要求校方重新作成行政處分。同年11月,湘潭大學再次作出撤銷哥哥本科學歷的決定,哥哥隨後提起行政訴訟,目前案件已獲法院受理,尚待開庭審理。儘管第一次撤銷學歷的決定已遭撤銷,但在該決定生效期間,哥哥依此取得的碩士、博士學歷及學位均已被撤銷,北京戶籍也於2019年遭註銷,相關影響持續延伸。另一方面,房產糾紛亦出現逆轉。2023年再審判決認定,雙方確實存在借名買房契約關係,但法院認為哥哥係透過不誠信方式取得北京戶籍,相關契約違反法律規定,應屬無效,因此駁回其要求辦理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的訴求。由於涉案房屋此前已完成過戶,法院未啟動執行回轉,而是改以哥哥向弟弟支付一定經濟補償的方式處理。目前,兄弟雙方仍就房屋權屬、學籍撤銷及相關民、行政責任提起多起訴訟,這起因借名買房引爆的家庭糾紛,至今仍在司法程序中持續延燒。
土地糾紛失控!台南惡鄰爆辣椒水攻防戰 婦孺遭波及警方喊吃不消
台南市官田區八田路一處相鄰住宅,因土地使用問題積怨多年,雙方長期衝突不斷,甚至多次互控對簿公堂,讓轄區警方疲於奔命。1日上午8時許,衝突再度升級,一名50多歲吳姓男子與鄰居楊姓婦人在住家門口爆發口角,吳男情緒激動,竟持辣椒水朝對方及一旁孩童噴灑,造成現場一陣混亂,事件曝光後也引發外界高度關注。據了解,吳男數年前標得位於官田區八田路、緊鄰蘇家住宅旁的一塊空地,由於土地與蘇家相接且未設置明顯界線,蘇家過去習慣將車輛停放於該處,孩童也經常在空地活動。隨著土地所有權改變,雙方因使用範圍及整地等問題頻繁發生爭執,彼此關係日益惡化,不僅多次報警處理,也累積不少司法糾紛,警方多年來居中協調仍難以化解雙方心結。事發當天,楊姓婦人推著載有兩名孫子的嬰兒車,在住家門前與鄰居聊天,吳男則持手機上前錄影並與對方理論,雙方隨即爆發激烈口角。過程中,吳男突然拿出辣椒水朝楊婦及孩童噴灑,楊婦一邊閃避、一邊退回屋內,並以腳踹方式試圖阻止對方靠近。雖然孩童遭辣椒水波及,但所幸並未造成明顯傷勢。事後,楊婦家屬將監視器畫面上傳網路,指控吳男長期騷擾,甚至質疑其行為意圖,引發不少網友熱議,外界一度誤以為是隨機攻擊事件。不過警方到場後,楊姓婦人雖完成驗傷程序,卻表示此次衝突仍屬雙方長年土地糾紛延伸,不願提出傷害告訴,也希望警方暫時不要介入協調。
古書「逃家」150年回歸圖書館!藏身老宅壁爐茶葉箱 天價逾期費曝光
1本可能遺失超過150年的珍貴古籍,近日意外回到澳洲新南威爾斯州基亞馬(Kiama)圖書館懷抱。這本名為《雅典古蹟》(The Antiquities ofAthens)的書籍,原本是圖書館收藏品之一,卻在多年以前被借出後下落不明,直到近日某位居民翻修老屋時,才在壁爐內的茶葉箱中意外發現。澳洲廣播公司報導,發現這本古書的是住在基亞馬南海岸地區的1戶家庭。當他們進行房屋整修、拆除老舊壁爐時,發現1本被砌進壁爐結構內的書籍。由於不清楚書本來源,但認為可能具有歷史價值,因此將它送回當地圖書館。基亞馬圖書館館長哈德森(Michelle Hudson)表示,這個家庭已在當地居住多年,書籍是在揭開舊壁爐的過程中被發現,「他們不知道這本書是如何來到那裡的,但很高興有人認為它對圖書館具有特殊意義,而事實也確實如此。」雖然經歷長時間保存,書本外觀已有些損壞,但整體狀況仍相當良好。書內不僅留有圖書館所有權印章,也保存當年借閱規定,包括開放時間、借閱限制及逾期罰款制度,讓現代人得以一窺19世紀圖書館運作方式。1本可能遺失超過150年的珍貴古籍,近日意外回到澳洲新南威爾斯州基亞馬(Kiama)圖書館懷抱。(圖/翻攝自臉書,Kiama Library)根據書內規定,當時借閱者若逾期未還,每週需支付3便士罰款。圖書館工作人員估算,若以現代貨幣價值計算,這本失蹤多年的書累積逾期費用可能高達2.8萬澳元(約新台幣63.4萬元)。對此,哈德森笑說,「也許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找不到當初借書的人,他們可能希望保持身分低調。」不過,現代圖書館早已取消逾期罰款制度,因此這筆「天價罰款」並不會真正追討。除了意外揭開逾期150年的借閱故事,書中的舊規章也呈現當年嚴格的借閱制度。例如,醉酒者不得借書,若有行為失序情況,每次違規至少處以5先令罰款;一般借閱者一次只能借1本書,若家庭中有6名成員且能證明具備閱讀能力,才可能申請增加借閱數量。這本《雅典古蹟》出版於1858年,書中收錄70幅黑白插圖,部分頁面還設計為可折疊展開的大型圖示,內容具有歷史與建築研究價值。據了解,該書當年被借出時,基亞馬圖書館仍設於基亞馬藝術學院建築內,如今館址已搬遷至鐵路大道。哈德森表示,這本書未來將不再提供外借,而會被納入圖書館的重要收藏,並存放於符合保存標準的檔案環境中。她說,圖書館將成為這本古籍的新守護者,同時也會記錄捐回書籍家庭的貢獻,讓這段跨越150年的回歸故事成為社區共同的歷史記憶。
擬出售世界盃股權!FIFA遭歐洲足總抵制 稱「世界盃不是待售商品」
歐洲足球總會(UEFA)宣布將聯合旗下55個成員國抵制世界盃及所有由國際足球總會(FIFA)主辦的賽事,抗議FIFA主席因凡提諾(Gianni Infantino)傳出有意將世界盃及其他FIFA賽事部分所有權出售給私人投資者。中北美洲及加勒比海足球協會(Concacaf)隨後也發布聲明表達反對,但並未宣布加入抵制行動。UEFA在聲明中表示,55個成員國一致反對FIFA將世界盃及其他賽事所有權出售給私人投資者,強調世界盃是全球球員、國家隊及球迷數十年共同建立的足球傳承,「世界盃不是待售商品」。UEFA批評相關提案是在未公開的情況下秘密規劃,甚至差點未經充分諮詢就獲得批准,形容此舉「不負責任且毫無正當性」,更直指這是FIFA領導層的「失職」。UEFA警告,一旦私人投資者取得FIFA賽事所有權,未來包括國際賽程、賽制及足球發展方向等重大決策,都可能以投資人及股東利益為優先,而非足球運動本身,因此表明,在FIFA完全撤回提案,並提出具法律約束力的保證、不再推動賽事私有化之前,將持續抵制所有FIFA賽事。另一方面,中北美洲及加勒比海足球協會也召開緊急會議討論此事,表示會員協會對於提案缺乏正當程序、審查機制及給予過短決策期限深感憂慮,因此決定反對該提案,並呼籲FIFA理事會尋求其他方式增加足球發展資金,同時要求未來所有重大提案都應遵循適當的治理程序。不過,中北美洲及加勒比海足球協會並未在聲明中宣布將抵制世界盃或其他由FIFA主辦的國際賽事。
檳榔攤助攻!85度C騎樓擺桌椅被告 檢翻28年舊判決認證非竊佔
連鎖餐飲品牌「85度C」光復北店,因使用騎樓擺桌椅並於公寓外牆裝設冷氣室外機,引發樓上住戶不滿,告房東和加盟主涉犯竊佔罪,台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為釐清提告是否逾期,可說「上窮碧落下黃泉」,向地政所與房仲業者詢問有無2006年起租店面時照片,最後是憑著加盟業者保留至今的租約,確認本案仍在20年追訴期才能實質審查;檢方找出司法院39年前的研究意見與高等法院28年前一份判決,認定外牆並非房屋主結構,使用外牆不符合竊佔罪的定義,至於騎樓桌椅則可隨時搬走,也不構成竊佔,因此偵結不起訴。家住85度C光復北店樓上的周姓婦人,對於一樓店面租給誰沒意見,但無法接受店家沒得到她同意就在騎樓擺餐桌椅,因為她是土地共有者之一;周姓婦人也不滿公寓外牆裝了3台冷氣機、鐵架與遮雨棚,認為85度C的分店負責人和房東共同竊佔土地及外牆的所有權。85度C同棟鄰居不滿外牆加裝冷氣、告加盟主和房東竊佔罪。(圖/翻攝Google Maps)邱姓房東並未到庭接受北檢偵訊,僅透過律師表達不認罪,他在2005年買下店面後,只招租「建物一樓」沒出租騎樓和外牆。鄭姓加盟主供稱,從2006年8月1日開始承租店面,當時只加裝冷氣,其餘設施原本就在,他也否認竊佔。《刑法》追訴時效曾在2005年修法,從輕罪到重罪全面延長追訴時間,竊佔最重可判刑5年,屬於「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追訴期從10年拉長為20年,新法生效日剛好在2006年7月1日,如果本案有證據可證明外牆最後加裝時間早於2006年7月1日,應適用舊法的10年追訴期,可直接以告訴逾期為由結案。北檢發函給台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永慶房屋仲介公司,想調閱當時店面使用照片,但都因為年代久遠已超過法定保存期限無法提供,既然難以查明外牆設備設置時間,檢察官唯一能認定的事證,就是當年合約的起租日確實寫著2006年8月1日,所以視為最後進行外牆加裝的日期。檢方確認本案追訴期滿是今年8月1日之後,展開「考古」工作,1987年司法院曾對於公寓一樓招牌掛在二樓外牆是否犯竊佔罪的兩派學說進行核示,最終採取「僅屬民事上之侵權行為,不能以刑法上之竊佔罪論擬」,因此檢方認定外牆只是房屋結構體的一部分,並非主體,85度C店面使用外牆沒有侵害樓上住戶的「房屋支配權」。1998年高等法院審理台北市一名攤販,他在路邊擺攤賣檳榔被起訴竊佔罪,但因為檳榔攤位下有車輪可移動而獲判無罪,法官指出,竊佔必須「建立新的占有支配關係」,是持續使用而且獨佔的狀態;85度C竊佔案的承辦檢察官引用高院這件判決,騎樓桌椅實際上可以想收就收,不具有「排他性」也能隨時結束繼續占有,不符竊占的構成要件,因此不起訴加盟主與房東。這是北檢第三度不起訴,前兩次都被高檢署發回重查。承辦檢察官透露,刑事不起訴,並不代表房東和加盟業者完全站得住腳,提告的住戶可另循民事求償途徑,請求以租金行情給付不當得利。
老透天好搶手! 西門町土地單價「衝破1100萬」
台北西區門戶計畫發酵,西門町商圈老透天土地出現單筆單價突破千萬交易,創今年新高,近三年西區老透天交易已逾400件,顯見具整合開發潛力的西區老透天,在區域發展利多帶動下,交易熱度可望升溫。據信義全球資產公司整理上市櫃法人交易、實價登錄資料,近三年台北西區包括中正區、萬華區、大同區屋齡逾25年以上的老透天累計交易件數達447件。今年西區具代表性的透天交易,包括中華路一段全棟透天以14.25億元成交,換算土地單價每坪來到1,100萬元,刷新今年西區老透天土地單價新高;此外,武昌街二段、原「西門in89豪華影城」所在透天,也以19.8億元成交。總經理林三智說明,台北西區開發較早、整體區域發展已成熟,大面積土地供給相對稀缺,因此符合改建條件、具整合開發潛力的老透天更受市場青睞。隨著西區門戶計畫推進,頂級商辦、大型商場、國際旅館等商業設施陸續到位,商業機能全面升級,進一步吸引開發商、企業及高資產投資人提前布局。總經理林三智表示,信義全球資產公司今年於信義區、萬華區、中山區成交多筆透天土地,累計交易金額突破10億元,且仍有多組買方持續尋找台北市精華區老透天。透天物件的交易重點,往往不是建物本身,而是該基地未來的開發潛力,基地坪數規模、形狀、土地使用分區、臨路條件以及是否具備都更、危老等改建條件,都會影響土地價值與預期開發效益,因此必須從土地開發角度進行整體評估。因此,老透天交易複雜度與所需專業要求,相較其他不動產產品更高。總經理林三智進一步說明,老透天交易經常面臨所有權人眾多、產權複雜、基地整合困難、土地使用法規限制等問題,若為營業中的店面,還須等租約結束或協調排除租約,這些都會增添交易難度。總經理林三智提醒,台北進入大重建時代,老舊透天雖具改建效益與資產活化潛力,但交易過程涉及產權整合、開發條件、開發效益等多項專業評估,建議買賣雙方交易前應充分掌握物件條件與市場行情,或由專業商業仲介團隊協助,提升交易安全與效率。台北西區門戶計畫持續推進,帶動西區全面升級,周邊老舊透天資產備受市場關注。(圖/信義房屋提供)西門町黃金店面又漲租! H&M傳撤出 房東1700萬高價招租西門町買禮品「多刷500元」還不給全退 韓客氣炸:對台印象變差西門三角窗透天飆2.5億!餐飲業無貸款搶進 1坪單價近870萬
毒駕拒測一律沒入車輛! 律師點「2大問題」:看起來不是很公平
立法院28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針對毒駕祭出更嚴格處罰,其中規定毒駕或拒絕毒測者,不論車輛屬於何人所有,一律沒入。對此,律師林智群表示,修法雖有助遏止毒駕,卻也可能衍生兩大問題,租車業者及失竊車輛車主都可能因此受到波及。此次修法明定,毒駕或拒絕接受毒品檢測者,一律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重新考照;拒測者最高可處新台幣27萬元罰鍰,且不論車輛所有權屬於何人,均將依法沒入。若毒駕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更將終身不得再考領駕照。林智群在臉書發文表示,修法方向確實大快人心,也有助於提升毒駕嚇阻效果,但他特別點出「不論車輛屬何人所有,一律沒入」這項規定,認為實務上恐怕會衍生新的爭議。他指出,第一個問題在於租車業者。由於租車公司沒有公權力,也無法查詢承租人是否有吸毒或毒駕前科,如果承租人租車後吸毒駕駛遭查獲,車輛卻遭政府沒入,業者將承擔難以預防的損失,對租車業者而言並不公平。此外,林智群也提出另一項疑慮,若車輛遭竊後,被竊嫌拿來毒駕,依照新法規定,失竊車輛同樣可能遭到沒入。他認為,車主原本就是竊盜案件的被害人,若最後還因此失去車輛所有權,恐怕將面臨雙重損失。林智群表示,加重毒駕處罰符合社會期待,也有助於維護交通安全,但如何避免無辜第三人的財產權受到影響,以及相關配套措施是否足夠周延,仍有待後續實務運作與主管機關進一步檢討。
專詐台灣人!33名台人寮國涉詐騙遭逮 中國籍主嫌趁亂逃逸
寮國警方日前在東北部川壙省(Xieng Khouang)破獲一處跨國電信詐騙據點,共拘留51名外籍人士,其中包括33名台灣人、5名日本人、5名中國人及8名印尼人。警方指出,該集團涉嫌假冒網路購物平台,以低價販售商品為幌子,專門鎖定台灣民眾行騙,在收取款項後卻未出貨,而疑似幕後主嫌的一名中國籍男子則在警方搜索時駕車逃逸,目前正全力追緝。綜合外媒報導,當局22日突擊搜查一間疑似作為詐騙集團據點的飯店,當場拘留50多名外籍人士。其中,日本籍被拘留者包括4名男性及1名女性,其餘還有33名台灣人、5名中國人及8名印尼人。警方在現場查扣大批犯案工具,包括60台電腦、76支手機等證物。部分被捕人士坦承從事網路詐騙,犯案手法是假冒網路商店,以服飾、家具等商品低價促銷吸引台灣民眾下單匯款,待收到款項後便不寄送商品,藉機詐騙被害人金錢。調查指出,涉案飯店所有權屬於一名寮國公民,但已出租給一名50歲中國籍男子使用。警方展開搜索時,該名男子趁亂駕車逃逸,目前寮國警方已向法院聲請逮捕令,持續追查其行蹤。值得注意的是,寮國近來持續加強掃蕩跨國詐騙集團。今年6月,當地警方也曾破獲另一處電信詐騙據點,顯示當地跨境詐騙犯罪問題仍相當嚴重。
房產指定「單獨繼承」怎麼做?專家:除預立遺囑還得多做「這件事」
隨著社會觀念轉變,越來越多人重視財產的傳承規劃,但儘管事先已在遺囑中寫「房產全給某人」,仍可能在生後無法如預期,使得繼承人共同分配房產持分。專家提醒,若是長輩希望房產指定人選「單獨繼承」,除需預立遺囑外,還要提供現金補償。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表示,根據民法規定,除非繼承人有重大侮辱或虐待等法定喪失繼承權的事由,否則所有法定繼承人都享有特留分的法律保障。即使在遺囑中寫「房產全給某人」,其他繼承人依然可要求分配房產持分,導致房產傳承不如預期發展。因此建議長輩可在遺囑中載明「房產由某人單獨繼承,不足其他特留分之部分,優先以現金補償。」 如此一來,既能保障房產產權被完整繼承,不被分割持份,也能圓滿兼顧對所有法定繼承人的照顧。同時,也要確保遺囑符合法定格式,最好明確指定與財產分配無利害關係的律師或地政士擔任「遺囑執行人」,未來辦理房產過戶時,就無需再經過全體繼承人簽名同意。遺囑如何寫才有效?陳俊宏提醒,遺囑中的財產標示要明確具體,必須完整抄錄房屋權狀與土地權狀上的標示,否則地政事務所無法辦理過戶。遺囑的常見形式則有2種,若為「自書遺囑」必須全文親自手寫,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果有塗改,塗改處也必須簽名;若是「公證遺囑」則需找兩位見證人,且見證人不得為繼承人、受遺贈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由公證人作成筆錄,並由公證人、見證人及立遺囑人共同簽名。除了透過繼承轉移房屋產權,也可透過買賣和贈與。陳俊宏指出,選擇「贈與」的優點是所有權人能決定贈與對象且分年規劃,使每年贈與金額在免稅額以下,但缺點是未來要出售房產時,需以當年取得的房產現值(通常較市價低)課徵房地合一稅,可能要負擔較高稅金。若是經由「買賣」移轉房產,優點是買賣時的房屋市價,可作為未來出售房產時的取得成本,降低房地合一稅額,不過購買人必須具備足夠財力完成買賣,因此長輩若財力與時間允許,也可提前分年贈與現金,作為買賣房子的資金。
陽明交大教授砍死連襟 律師曝「家產分配最大危機」:過程不透明
新竹市一間音樂教室14日發生命案,43歲林姓男子涉嫌持刀殺害48歲紀姓連襟,案件疑與家族經營權及財產糾紛有關,引發社會關注。對此,律師劉韋廷15日在臉書發文表示,這起案件再次凸顯家族傳承最大的危機,往往不是財產分配本身,而是分配過程缺乏透明與充分溝通,導致多年累積的不滿情緒一次爆發。劉韋廷指出,涉案林姓男子擁有美國博士學位,並在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任教,外界普遍認為其個性溫和,但最終卻涉嫌持刀犯案,令人震驚。目前檢警仍在調查案情,尚未正式認定犯案動機,不過外界普遍將焦點放在家族長年存在的經營權與財產爭議。涉案雙方分別迎娶王家姊妹,命案發生的音樂教室由女方家族經營多年,兩家人早在約10年前就疑似因經營權及房地產代管問題產生嫌隙,之後幾乎沒有往來。而案發前後,音樂教室工商登記負責人也改由紀姓死者接任,雖然負責人變更不等同於不動產所有權移轉,但對家族成員而言,仍可能具有象徵意義。劉韋廷認為,真正值得討論的並非負責人變更是否合法,而是相關安排是否經過家族充分溝通,包括其他家人是否知情、是否參與討論,以及是否有相對應的補償機制。若這些問題未妥善處理,便可能讓未被選中的家人感受到被忽視、不被尊重,甚至認為自己遭到排除。他指出,許多長輩認為財產屬於自己,有權決定交由誰繼承,法律上也確實享有處分權利。然而,若分配過程完全不透明,缺乏溝通與說明,即使安排本身並未違法,也可能埋下家庭衝突的導火線。劉韋廷表示,家族事業可以交由較有能力或實際參與經營的子女接手,但房地產、股權、收益分配及其他繼承安排,都應一併規劃,並透過家族會議、遺囑、贈與契約、信託或經營協議等方式,讓所有成員了解安排原因,避免因資訊不對等而產生誤解。不過,劉韋廷也強調,無論財產如何分配,都不能成為傷害他人的理由,涉嫌行兇者仍須依法承擔刑事責任。他認為,真正完整的家族傳承,不只是安排財產歸屬,更重要的是讓家人理解決定背後的原因,在財產交接前先妥善處理彼此的信任與情感,才能降低家庭衝突發生的風險。
獨/豪宅住戶護童自費防墜網「影響房價」 法官判拆給半年寬限期
台北市信義區豪宅「Taipei Garden」有住戶擔心家中小孩意外墜樓,自行裝設防墜網,社區管委會認為未經區權人決議就擅自變更外牆牆面,已違反社區規約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提告要求拆除,台北地院判准,除了這名住戶確實違規,他安裝防墜網的方式並不美觀,會影響大樓整體外觀,也會損害房價,但考量孩童居家的安全,給予違規住戶6個月「緩衝期」,讓他有時間拆掉防墜網先恢復原狀,再去跟社區協商新的防墜設施該怎麼裝。「Taipei Garden」台北花園社區位於松勇路上,號稱全台第一個「地上權豪宅」,屋主僅持有房屋未持有土地,地上權期限到2050年4月,依據實價登錄網資料,過去5年有7筆交易,2024年之前每坪單價約80萬元、每戶總價破億,2025年之後每坪約40幾萬,每戶總價為6、7千萬。本案房屋位於社區最高樓層13樓,登記在一家服飾公司名下,王姓負責人為防止家中幼童發生意外,在大樓外牆、陽台、露台、頂樓平台加裝防墜網,因此被社區管委會告上法院。王姓屋主引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2項規定:「公寓大廈有十二歲以下兒童或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之住戶,外牆開口部或陽臺得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主張安裝防墜網有正當性,管委會不能濫用權利要求拆掉。管委會則援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1項:「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強調王姓屋主未經社區同意自行加裝金屬框架、網狀設施、繩索等防墜設施,已侵害其他區分所有權人的權利。北院到場履勘,網狀設施裝置及繩索直接安裝在陽台及頂樓平台,金屬框架搭載網狀設施從上方固定垂下掛在外牆並覆蓋陽台,沒有任何美化或以藝術的方式呈現,直接影響大樓整體外觀;法官指出,王姓屋主應向管委會或在區權人會議上解釋有防墜網的安裝需求,找到兼顧大樓美觀與住家安全的方法,而非未經允許私自裝設變更外牆的設施,這如同在牆面上裝鐵窗、加掛廣告,沒遵守與全體住戶共同維護社區外觀的義務,會影響房屋交易價格,損害其他住戶的財產權,因此必須拆除。但法官也體諒屋主為了小孩槓上管委會,在判決書中特別說明,拆除防墜網回復原狀需要耗費一段時間,加上住戶之間得協調如何銜接新舊防墜設施,因此給王姓屋主6個月的履行期間,以兼顧他與社區兩造利益。本案為一審判決,可上訴高等法院。
10年都在擦馬桶!丈夫一句「房子是我的」 再婚妻心寒提離婚
大陸浙江省衢州市一對結婚10年的再婚夫妻,近日竟因丈夫上廁所後未保持馬桶清潔,讓長年累積的家庭矛盾一次爆發,甚至鬧到談離婚。原本只是生活習慣上的爭執,最後卻牽扯出房屋所有權、金錢分擔及缺乏安全感等多年心結,在當地調解員介入後,夫妻雙方才有機會重新坐下來溝通,希望化解這場婚姻危機。夫妻因生活習慣、房屋歸屬及金錢觀念累積多年心結,最終由調解員介入協調。綜合大陸媒體報導,陳姓女子與陶姓男子結婚時都已年過半百,屬於再婚夫妻。陳女表示,丈夫多年來站著小便時始終沒有將馬桶圈掀起,導致馬桶座及周邊經常沾滿尿漬,她雖然一再提醒,丈夫卻始終沒有改善,自己只能默默跟在後面收拾清理。這樣的情況一過就是10年,直到日前她當場看到丈夫再次把馬桶弄髒,要求他立刻清理時,雙方終於爆發激烈口角。陳女表示,沒想到丈夫非但沒有動手清潔,還脫口說出:「這是我的房子,我想怎樣就怎樣!」甚至接著表示,不要以為房屋加上妻子的名字,就代表房子有她的一份。這番話讓她相當受傷,也讓原本只是生活習慣的爭執,瞬間演變成對婚姻及財產保障的不安。她擔心,若丈夫比自己早離世,未來可能失去居住權,因此萌生離婚念頭。談到多年來的付出,陳女更忍不住委屈表示,兩人結婚時,丈夫一度連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0.3萬元)的彩禮(聘金)都拿不出來,最後還是她自行掏錢替丈夫解圍,替雙方保住顏面。婚後,她又另外拿出10多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0.6萬元)協助整修丈夫原本居住的老房子,原以為彼此能互相扶持安度晚年,如今卻因丈夫一句話,讓她覺得自己的付出完全沒有受到尊重,也失去應有的安全感。調解員介入了解後指出,陶男目前已將房屋所有權登記加入妻子名字,因此陳女擔心日後遭趕出家門的情況並不會發生。進一步調查也發現,夫妻之間並沒有外遇、家暴等足以導致婚姻破裂的重大因素,真正引爆衝突的,是生活習慣差異、房產歸屬、金錢觀念及彼此缺乏信任等問題,經過10年婚姻生活不斷累積,最終因一次馬桶清潔糾紛全面爆發。調解員最後勸雙方,既然一路攜手走過10年婚姻,更應彼此包容生活習慣上的不同,多一分理解與信任,避免讓一句氣話傷害彼此感情,也不要讓房產、金錢等問題凌駕於夫妻情誼之上。希望兩人珍惜相伴多年的緣分,共同攜手走完人生下半場,而不是因一件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讓多年建立的婚姻關係走向終點。
八旬翁遺囑留房給外甥女!女兒消失20年返鄉爭產 結局曝光
大陸上海一名80多歲陸姓老翁多年來獨自生活,與親生女兒失去聯繫近20年,反倒是遠在北京的外甥女王女士長期透過電話、微信關心舅舅生活,協助購買生活用品、安排就醫,逢年過節還會接他到北京團聚。老翁病逝前留下親筆遺囑,希望身後房產及所有財產交由外甥女夫妻處置。沒想到老翁過世後,失聯多年的女兒朱女士突然現身主張繼承權,雙方因此對簿公堂,最終法院透過調解化解爭議,房屋仍由外甥女取得,但須支付一筆補償金給老翁女兒,全案也隨之落幕。老翁過世後,失聯近20年的女兒返鄉主張繼承權,雙方最終在法院調解下達成協議。綜合大陸媒體報導,陸姓老翁因年事已高且長年獨居,生活起居幾乎都仰賴外甥女照應。王女士多年來持續關心舅舅,不僅經常噓寒問暖,還協助採買日用品、安排就醫,重要節日更會邀請他到北京小住,給予生活照料與精神陪伴。2023年初,老翁病重住院期間親筆立下遺囑,寫下「我去世後,房地及一切財產都由王女士和她丈夫處理」,並留下影像紀錄,清楚表達自己希望身後財產交由外甥女夫妻決定。老翁離世後,王女士為舅舅送終、料理後事,並依照遺囑內容透過司法調解取得房屋所有權。然而,2024年,與父親失聯近20年的朱女士提出再審聲請,主張自己身為法定繼承人,卻未參與原先調解程序,因此要求重新分配遺產。法院審查後認為,原調解程序確實遺漏法定繼承人,依法撤銷原調解結果,重新審理案件。法院認定,老翁遺囑中「處理」一詞,結合立遺囑影片及語意判斷,應屬贈與意思表示。再審期間,全案爭點集中在遺囑中的「處理」二字究竟代表何種法律意思。法院除檢視遺囑內容外,也調閱老翁生前立遺囑時的錄影畫面,發現他曾明確表示「想怎麼樣就怎麼樣」等意思,並參考上海方言日常用語的表達方式,認定老翁真正意思是希望將房屋及全部財產贈與外甥女夫妻,而非只是代為管理或協助處理遺產。此外,法院也查明,朱女士自2000年後便幾乎未再與父親聯絡,長達近20年未盡照顧責任;反觀王女士多年來無論生活照顧、醫療安排或精神陪伴,都持續陪伴在老人身旁,遺囑內容與實際照顧情形相互印證,也符合一般社會常情。法院審理過程中,並未將焦點僅放在法律攻防,而是積極安排雙方調解,希望從「爭遺產」轉為「憶親恩」,重新理解老人生前真正的心願。經多輪協商後,王女士感慨表示,舅舅心中最期待的,其實一直都是女兒能多一些陪伴與關心;朱女士也逐漸理解,外甥女多年來對父親無微不至的照顧與付出。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房屋歸王女士所有,王女士則支付補償金給朱女士,雙方依約完成補償及房屋過戶程序,這起一度因遺產引發的家庭紛爭,也在彼此理解中畫下句點。
4人共同繼承百坪屋!二哥一家獨占「小妹無奈租房住」 律師提5解方
1名女網友近日透過律師蘇家宏分享自身處境,引發關注。當事人自述,母親過世後留下約百坪住宅,由父親、大哥、二哥與她4人共同繼承,各持分4分之1。原本她仍與家人同住,但母親過世約1個月後,二哥與二嫂開始因生活瑣事頻繁發生衝突,甚至在孩子面前出現言語攻擊,迫使她為保護孩子而搬離,改在外租屋承擔額外經濟壓力。蘇家宏提到,在女網友離開後,二哥一家4口實際獨佔整棟房屋,僅願負擔水電、瓦斯及管理費,認為已盡使用責任。她曾向父親與大哥反映,希望建立公平的使用與費用分擔方式,但家人態度消極,選擇不介入協調,使問題長期無解。加上家中存在重男輕女氛圍,她也擔心若主張權利,會被貼上「計較」或「不孝」標籤,陷入情感與權益的兩難。對此,律師提出5大法律與實務建議。首先,他指出,共有房屋的所有權不等於可以單獨占用,4名繼承人均享有使用權,若要由特定一方單獨居住,應經全體同意並訂立分管契約,否則排他性占用可能構成不當得利,其他共有人可請求返還使用權,並要求按月給付相當租金的補償。第二,面對拖延或不願溝通的情況,可透過存證信函或律師函正式表明立場,清楚表達反對不當占用,避免日後被認定默許,並為後續法律主張保留證據,也能促使對方正視問題。第三,若協調無效,可聲請法院調解或提起共有物分割訴訟。法院可協助處理使用補償問題,並進一步裁定分割方式,包括出售房屋後分配價金,或由欲保留房屋的一方買下其他共有人持分,以解決長期僵局。第四,蘇家宏提醒,若不及早處理,未來隨著繼承發生,持分人數可能從4人擴增至8人甚至16人,使產權更為複雜,問題將愈拖愈難解決。第五,若遭遇持續言語攻擊或精神壓力,可能構成家庭暴力範疇,可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保障自身不受騷擾。蘇家宏強調,面對親情與財產交錯的難題,應勇於在法律框架內主張權利,不僅是保護自身,也能避免家庭問題延伸至下一代,讓爭議及早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