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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產 遺囑 贈與 房產 大陸
8月才領牌!無業男入手「車齡8年賓士」 上路21天成輾殺護理師凶器
台中市西區日前發生1起震驚社會的死亡車禍。30歲林姓男子駕駛賓士轎車,行經柳川東路與民權路口時,高速撞上正在斑馬線上的38歲陳姓女護理師,之後竟掉頭折返再次輾壓,造成陳女傷重不治。檢警持續釐清案情之際,也查出肇事車輛的車籍資料,發現該輛賓士車才剛過戶到林男名下不久。檢警調查發現,肇事車輛為賓士C200,車齡約8年,登記車主為林男。資料顯示,林男今年8月18日才完成車輛過戶及領牌,從掛牌上路到發生案件,僅約21天,使用時間不到1個月。據了解,林男目前無業,如今車輛涉及重大死亡案件,也成為檢警後續調查的重要物證之一。台中地院8日深夜召開羈押庭,認定林男涉犯殺人重罪,裁定羈押。林男今(9日)凌晨2時許遭警方解送台中看守所收容。所方透露,林男完成新收檢查及相關入所程序後,隨即被安排進入舍房,期間未出現明顯焦慮、抗拒等情緒反應,接著就寢並一路睡至清晨點名,隨後依所內作息起床,正常將早餐吃完。看守所表示,收容期間會持續掌握林男的身心及精神狀況,目前觀察其在舍房內言行正常,並能遵守相關管理規定,情緒表現也相對穩定。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檢警後續也將針對車輛來源、購車經過及林男案發前後行蹤等事項進一步調查,以釐清完整案情。
NOVA爭產1/假護照繼承2.5億店面 創辦人陸妻淪通緝犯
NOVA資訊廣場創辦人之一鍾瓊明2012年55歲猝逝,留下台北車站商圈2.5億金店面,繼承人包括他再娶的陸籍妻子劉禕、與前妻所生的長子鍾林朋以及與劉禕生下的次子鍾林渝。劉禕因婆媳關係不佳又被婆婆追債,決意跟鍾家爭產,但兩岸條例對陸配繼承財產嚴格設限,劉禕為切割大陸人身分並強調已歸化美籍,竟塗改美國護照核發日期打官司,遭偽造文書罪起訴,因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從未出庭,被通緝到2048年。台北市館前路建國大樓1至3樓是鍾瓊明的遺產。(圖/黃耀徵攝)1996年共創NOVA的鍾瓊明、鍾瓊亮兄弟,因父母經營建國補習班起家致富,媽媽鍾王珊瑾在鍾瓊明12歲、鍾瓊亮11歲及三子鍾瓊華9歲時,就買下台北市館前路土地均分,三兄弟因此成為少年地主;其中位於館前路26號一樓到三樓、館前路2號一樓的店面都登記在鍾瓊明的名下,近年曾估過市值,大約2億5966萬元。鍾瓊明與二弟創辦NOVA之後並未留在台灣發展,赴美經營不動產租賃業,接下來幾年,他的工作和婚姻都發生劇變,2004年1月與莊姓妻子離婚、5月娶大陸籍女子劉禕、10月次子鍾林渝出生;2007年美國爆發次貸金融風暴,拖垮鍾瓊明的鍾氏公司,被迫賣掉洛杉磯兩棟辦公大樓,甚至驚動母親越洋金援1.9億元。2011年耶誕節期間,鍾瓊明回台探母並簽下承諾書,答應償還1.9億,但簽完不到3個月,意外猝逝於北京,當時劉禕帶著7歲兒子鍾林渝回中國學中文,卻遭逢丈夫撒手人寰,她辦完鍾瓊明後事,到台灣見鍾王珊瑾時發生激烈衝突,鍾王珊瑾決定向劉禕和鍾林渝索討1.9億元,引發後續家庭革命。婆媳展開長達14年的「鬥法」,2012年7月,劉禕去戶政所一天辦完她和鍾瓊明的結婚及死亡登記,2012年8月,住院中的鍾王珊瑾找律師寫遺囑,指定她最信任的二兒子鍾瓊亮繼承所有遺產,並強調絕不分給鍾瓊明的妻子和兩個兒子,後續再對三人提告,要求把鍾瓊明名下的館前路房產過戶歸還。劉禕在2012年10月向臺北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但繼承亡夫財產遇到關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陸籍配偶想繼承不動產,必須在台灣長期居留,或者旅居國外4年以上並取得當地國籍。劉禕雖在1991年因定居美國遭註銷江蘇省太倉市的戶籍,仍持有大陸護照;她不住台灣住美國逾20年並持有綠卡(永久居留證),但直到2013年1月23日才歸化美籍、喪失陸籍身分,並於1月31日取得美國護照,換句話說,當鍾瓊明2012年3月19日死亡時,劉禕仍是大陸人,無權繼承鍾瓊明的不動產。鍾瓊明遺孀變造美國護照的核發日期及有效期限。(護照示意圖/擷取自pixabay)劉禕為爭奪房產出險招,將美國國籍歸化證書的生效日期從2013年1月23日改成2010年1月23日,美國護照核發日期2013年1月31日、有效期限2023年1月30日分別改成2010年1月31日、有效期限2020年1月30日,讓地政所誤認她在鍾瓊明死時已非大陸人而是美國人,准許她繼承房產。鍾家主張館前路房產當初是鍾王珊瑾借名登記給鍾瓊明,提告要求劉禕、鍾林朋、鍾林渝移轉不動產所有權;劉禕、鍾林渝認為館前路店租應付給鍾瓊明,卻被鍾家家族企業居中代收,提告要求返還不當得利。劉禕打這兩件官司也用到假護照、假國籍歸化證書,被小叔鍾瓊亮看穿其中有詐,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北檢發現兩個疑點,劉禕提出的美國國籍歸化證書,生效日2010年1月23日,婚姻狀況記載為喪偶(widowed),實際上鍾瓊明2012年3月19日才過世;劉禕提出的美國護照到期日為2020年1月30日,但下方機讀區編號第22至27碼編號是「230130」,這代表有效期限應該是2023年1月30日,兩者並不相符。為確認劉禕是否塗改護照與歸化證書,檢方透過法務部循台美司法互助管道查證,由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查詢劉禕的美國國籍證明書、國務院提供劉禕的護照資料,美國司法部在2022年6月底回函我方,因此北檢認定劉禕造假,以變造特種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兩罪起訴。北院2022年分案審理後,劉禕始終沒來台灣開庭,2023年4月14日法官對她發布通緝,時效到2048年10月18日,NOVA創辦人遺孀使用假護照跨海爭產反引火上身,如今淪為通緝犯。
校地占豪宅3/現況點交?不主張權利? 特約條款避雷教戰
台北市新民高中與相鄰豪宅「和平官址–拓樸」的佔地賠償案將續戰二審,住戶打算硬起來,寧願社區不收租金、堅持拆校舍還地,學校也不甘示弱,在上訴狀砲轟社區「好處全都拿走了」,並強調多了校區邊陲這3坪地對校方沒好處、也不妨害社區。對於都更引發鄰房佔地紛擾,房仲陳泰源表示,買家如果看到合約有「現況點交」、「維持現況」、「不主張權利」,應視為簽約大忌,並要求賣方寫清楚權利與義務關係。新民高中上訴痛批和平官址住戶「好處都全部拿走」。(圖/劉松霖攝)陳泰源認為,都更基地範圍遭鄰房占用的情況並不罕見,妥當處理方式通常是:向地政機關申請「複丈」,透過「鑑界」確認該建物占用都更基地的「精準」位置與面積。確認鄰房「佔有權來源」是否有歷史租約、公有地承租權等文件?視整合難易度,決定要「納入」或「排除」都更基地範圍。預售消費者(買家)向建商與地主(賣方)簽約時,「買賣契約」裡必須「仔細交代」該占用區域之「使用對價」之「計價算式」與「收益歸屬」。切忌僅以「現況點交」或「不主張權利」等模糊字眼帶過。陳泰源指出,買賣契約若有「特約」條款,代表這屬於「非定型化」之私契約定,常見的條款內容包括:產權與占用瑕疵(建商)免責、土地分區與使用限制(違法工業宅之建商企圖免責)、客變與工程變更聲明(二工)、交屋與過戶代辦費用明細等數字;以本案而言,主要是建商擔心「買家日後對建商提告(基地被臨房占用)」而企圖免責,才在買賣契約書裡特別載明。房仲陳泰源提醒「特約條款」應如何避雷。(圖/翻攝陳泰源臉書)像本案出現「同意無條件繼續維持現況」、「就占用部分無須辦理點交且不視為瑕疵」、「日後依現況點交不主張任何權利」等用語,住戶如何應對以避免日後法律紛爭?陳泰源分析,建商與學校當初的協議裡,並未授權學校可以「永久免費」使用土地;而買賣契約中「同意維持現況、不主張權利」的特約,僅限住戶承諾「不找建商算帳」,絕不等於「住戶與管委會」同意「無償、讓學校免費使用」,因此管委會代表住戶向學校追討不當得利(占用租金),獲得法院支持。陳泰源建議住戶,在當初「買賣契約裡的文字」應該嚴格詳述與釐清,例如:註明買家「並無放棄」對占用人的「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收益權」。如果可以,建商也應於「整合都更案期間」一開始就早早釐清「對價補償」或「占有的租金價格計算」再來推案開賣預售屋,才能降低糾紛。
獨/靈修命案衰到同社區住戶!她賣房被扣尾款 提告討回533萬
台北市中山區的靈修場所「藝識流」2025年9月有學員遭虐身亡,引發房產買賣糾紛的案外案,同社區另一棟房子在案發前3個月以5055萬元出售,買家得知社區內發生命案後,自行找估價師算出房價減損499萬4129元,所以拒付尾款,被賣家告上法院;法官指出,本案房屋跟「藝識流」不同樓、不至於造成居住恐懼,也不符合凶宅的定義,因此判決買家敗訴,須給付尾款505萬5千元及違約金28萬3108元。「藝識流國際身心靈療癒學院」創辦人王禹婕與三名護法涉嫌從去年5月到9月間長期施虐林姓被害人,中秋節前10天,4名嫌犯發現受害人預約試吃月餅竟起殺機,連3天徒手毆打或持棍棒猛敲被害者,9月29日下午,王禹婕等人明知被害人昏迷卻不叫救護車,深夜11點多才送醫急救,9月30日凌晨,被害者因四肢及背腰臀部受外力損傷出血,導致橫紋肌溶解症及併發症而身亡,北檢以傷害致死罪起訴王禹婕和三名護法,全案由國民法官審理中。藝識流學院創辦人王禹婕涉嫌與3名護法共同虐待會員致死。(圖/翻攝艾菲坦臉書)「藝識流」命案發生地點是堤頂大道上的聖荷西花園社區,同社區住戶黃姓女子在去年6月26日以5055萬簽約賣房給張姓男子,同年10月8日過戶、10月31日點交,原本付款期限是10月15日,張姓男子拖到11月12日才付錢,而且只付4549萬5千元,扣著505萬5千元不給的理由是:命案導致社區房價減損,張姓男子找來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認定房價從5059萬9080元跌到4560萬4951元。黃姓女子不滿買家賴帳,提告要求支付尾款505萬5千元、延遲付款28天的違約金28萬3108元。台北地院引述內政部發布的凶宅定義,必須是建物「專有」部分發生兇殺或自殺死亡的情形,導致買家畏懼不敢買,進而影響房價;以本案來說,賣家的房子並非凶宅,買家只是因為社區內其他房屋變凶宅就不想買並主張房價受損,其實不符房市交易的慣例。法官也不採信估價師的報告,因為「藝識流」案嫌犯及時將被害人送醫的話,他仍有存活的機會,而且被害人最後在醫院身亡,並非死在聖荷西花園社區內;何況本案房屋跟藝識流學院不同樓層,不至於對新屋主產生心理負面影響,因此判決張姓男子應給付尾款加違約金共533萬8108元。本案尚未確定,可上訴至高等法院。網紅牙醫吳宗儒也是「藝識流」命案遭起訴的被告之一。(圖/翻攝吳宗儒臉書)
女星嫁富商結婚8年尪猝逝 上億遺產掀跨國爭奪戰發「不自殺聲明」
女星林鳳英遠嫁擁有比利時、法國雙重國籍的富商先生,兩人結髮8年、身家高達上億台幣,怎料原本甜蜜的跨國婚姻,在先生離世後卻猝不及防地淪為一場遺產爭奪戰。近日邀請林鳳英登上謝震武主持的《震震有詞》,在節目上親揭這段經歷,資深媒體人林裕豐、諮商心理師林嘉歆及陳立怡律師也同場剖析這場從喪禮一路延伸至法庭的攻防戰。資深媒體人林裕豐、諮商心理師林嘉歆及陳立怡律師也同場剖析這場從喪禮一路延伸至法庭的攻防戰。(圖/和展影視提供)林鳳英透露,先生晚年健康狀況每況愈下,先是因大手術與流感產生嚴重後遺症,甚至出現短期記憶喪失與語無倫次的狀況。不料,夫家親人非但未給予關懷,反倒因害怕上億遺產全落入林鳳英手中,展開一連串無情的情緒勒索,甚至當著她的面在電話中對先生狠酸:「你老婆是妓女、拍過A片、是壞人。」去年11月林鳳英前往釜山考察期間突然與先生失聯,拜託鄰居查看才發現先生已在別墅趴地離世約1至2天。原以為驗屍確認為心臟猝死後便能好好辦理後事,豈料11月26日她夢到先生大喊「Tiffany趕快來救我」,當天下午便有6、7名警察破門而入,扣押手機並進行長達4小時的嚴密盤查。資深媒體人林裕豐對此分析,當地警方顯然將她列為嫌疑人,且以無權請律師的「證人」身份訊問,一不小心就可能轉為被告。林鳳英高度懷疑,背後全是先生的前妻、兒女與表弟向警方檢舉死因不單純。除了面對當地檢警調查,林鳳英還陷入了夫家親戚與當地利益團體聯手的「法律封殺」。在法律規定必須主張繼承權的黃金3至4個月內,她發現當地所有公證人與律師全遭先生親人與不法仲介掛鉤滲透,連公益律師都只能私下暗示「我不能幫妳,妳聽得懂嗎」來發出警告。夫家陣營甚至使出斷絕資源的狠招,將林鳳英的所有財產與資源全數凍結,逼得她在寒冬中只能棲身於沒有熱水的辦公室,僅靠4套衣服、2件內褲、2雙襪子苦撐50天,而求助駐外單位亦未獲得即時救援。目前,不法仲介與夫家陣營甚至涉嫌偽造文書,在沒有林鳳英簽名下硬要過戶先生名下極具價值的90年歷史辦公室大樓,合約上荒謬載明她「什麼都不要」,林鳳英對此已正式提出告訴。隨著遺囑真實性與繼承進度陷入膠著,預計於今年9月再度遠赴比利時應戰的林鳳英,也在節目中發出「不自殺聲明」,直言「我一旦死了這案子就結案了」,這場跨國爭產官司後續如何發展,將持續引發關注。
獨/比趙建銘更鬧!人夫偷吃生子再送房 「借名登記」給小三卻鬧翻
比趙建銘、陳幸妤更鬧!新北市一名羅姓女子偷吃有婦之夫還生下一對兒女,孩子的爸想出一套購屋計畫,先買大立光股票給羅姓女子,以股票獲利繳頭期款,他另將名下板橋店面的月租收入交給羅姓女子作為房貸資金,最終買房時,則借名登記在羅姓女子的名下,打算以後留給小孩。沒想到羅姓女子連親生骨肉都坑,將市值1295萬的房子賤賣1150萬再獨吞售屋款,卻謊稱房產本來就是自己的,新北地院以背信罪判刑1年,她為避免牢獄之災,上訴認罪並與兩個孩子、孩子的爸以賠償625萬元達成和解,高等法院改判8月、緩刑2年,全案定讞。本案原告熊姓男子已婚又外遇羅姓女子,在2014年生下兒子、2015年生下女兒,這對不倫情侶檔看上新北五股某建案,還推著女嬰一起去看房,代銷人員看到兩人身分證之後,知道他們不是夫妻,特別支開羅姓女子,私下提醒熊姓男子,如果不是買他的名字,將來女方跑了會沒有保障,熊姓男子不以為意,因為女友是小孩的媽媽,房子放在女方名下可以放心,反正以後留給孩子。熊姓男子另外展開前置計畫,2015年7月匯款345萬給羅姓女子購買大立光股票,計畫將投資獲利用於購屋頭期款;他在板橋新埔捷運站附近有店面,每月收租2萬3千元,也從2015年9月起都交給羅姓女子,往後繳房貸就不用煩惱。2016年5月,羅姓女子登記為新家的屋主,但6年後她疑似因為另結新歡,向熊姓男子表示給她150萬元,她就把房子過戶歸還。熊姓男子有準備好這筆錢,羅姓女子卻瞞著男方,在2022年12月24日以1150萬元賣房,到了12月28日面對熊姓男子傳訊息質疑她增貸時還裝傻,回覆「我自己會想辦法,我付我該付的,你付你該付的」,看到熊姓男子開罵「若妳敢拿房子去貸款,我絕對告死妳」,她不甘示弱,回嗆「這種噁心的事情只有你想得到」。熊姓男子在房子賣掉3個月後,才從房仲那邊得知羅姓女子賤價出售,因此提告追究,羅姓女子被檢方起訴仍不認罪,堅稱她獨自出錢買房,並非熊姓男子為了贈與孩子而暫時借名登記。法官細看兩人對話紀錄,羅姓女子對於男方說「房子還給我,妳就有錢啦!」、「為了保全小孩的資產」都沒有否認,可見她也同意房子實際上是小孩的。熊姓男子還提出一段通話錄音,羅姓女子自認「其實只是綁到我名下而已啦,那其實也是他們兩個的阿,我講坦白一點就是這樣子」,聽到熊姓男子強調「那個房子是小孩子的」,她接口「我知道,只是用我的名字買」,法官聽到錄音檔,判斷羅姓女子很清楚自己是借名登記人。新北地院審酌本案被害人是羅姓女子兩名未成年子女,所以必須加重判刑,以「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背信罪」處1年有期徒刑;熊姓男子以兩個小孩的名義另提民事求償,一審判賠778萬5600元。羅姓女子不想被關,刑事二審期間改口認罪並成立調解,在今年7月30日支付400萬元給自己的兒子和女兒,並承諾在今年12月30日之前,每個月月底再付36萬給兩個孩子,總計賠償625萬1108元。高院改判羅姓女子8個月、緩刑2年,而且是「附條件緩刑」,如果她沒按月付款而違反和解內容,檢方可聲請撤銷緩刑。
獨/「建商版陳幸妤」!她為男友還債降級換屋再背房貸 還被恐嚇趕人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離婚事件鬧得滿城風雨,其中一項爭議是她將6千萬店面贈與趙建銘卻自己背房貸,「賠了夫婿又丟房」的情節出現「建商版」,新北市一名建商讓同居女友賣掉台北市精華區房子為他還債,雖把新店中央新村的房子過戶給女友,但大部分貸款都讓女友扛,後來他為了都更想討回房子,竟主動聯繫債主到家中,威脅女友要代為償還1千萬元,否則會被告詐欺,台北地院認定建商造成女友不安恐懼,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黃姓建商與劉姓女友交往多年並生下孩子,卻沒有善待另一半,劉姓女友曾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禁止黃姓建商實施身心不法侵害行為;黃姓建商明知自己躲債多年,卻為了把女友趕出家門,主動找上債主並告知中央新村的房子是他多年前以假買賣方式過戶給女友。2025年5月19日下午2點多,黃姓建商帶著債主到家裡上廁所,隨後債主拿出一張有建商簽名的借據,跟劉姓女子說黃姓建商以這棟房子做擔保,找債主媽媽借了1千萬元,如果劉姓女子沒辦法還錢,要告她和黃姓建商共同詐欺。劉姓女子當場血壓飆高瀕臨崩潰,下了逐客令之後報案提告,台北地檢署起訴黃姓建商違反保護令,法院審理期間他卻裝無辜,供稱案發時都沒講話,是債主跟劉姓女子「了解狀況」。北院調查,黃姓建商推動都更但鄰居不配合,曾拿榔頭砸毀停車場設備,被法院認證為「都更流氓」,他對於房屋登記在女友名下也感到不滿,堅稱當初是借名登記想討回;劉姓女子也想結束同居關係趕走男友,有向法院提起「遷讓房屋」民事訴訟。劉姓女子出庭證稱,當初交往時,黃姓建商為了給她一個保障,買了台北市瑞安街的房子給她,後來黃姓建商有債務問題,她賣掉瑞安街房子幫忙還債,之後黃姓建商把中央新村的房子過戶給她,但只繳了4期房貸,其餘貸款都她繳,至今仍在背房貸。案發當天向劉姓女子索討千萬的債主證實,黃姓建商失聯多年卻突然聯繫,告訴他中央新村的房子是假買賣,屋主是同居女友,「他寧願叫我討錢,也不想要讓他的同居人占為己有,寧願把房子給我,也不要讓同居人佔便宜」。法官認定,黃姓建商與女友有產權糾紛應循法律途徑解決,卻對債主隱瞞保護令的事,利用債主「突襲」女友並施壓趕人,即使事發時他沒講話,仍是以規避保護令的方式去威脅女友的居住權與財產權,讓女友害怕再也住不下去或失去房子,因此以違反保護令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
沖繩租車注意了!駕照正本、譯本多「XX里」3字竟被拒租 旅日達人:很多人都犯
不少台灣人喜歡飛往日本沖繩旅遊,並選擇租車自駕,就有人到現場租車時,發現駕照日文譯本地址比正本多了「XX里」3個字,竟遭租車業者當場拒絕出租。對此,旅日達人林氏璧就提醒,駕照譯本和正本上地址要完全一致,也建議民眾要攜帶駕照正本。有網友日前Threads撰文分享,她和家人到沖繩旅遊,決定要租車自價遊,怎料老公的駕照譯本比駕照正本多了「XX里」3個字,就被租車業者當場取消,令她相當著急,所幸後續已在其他租車行完成租車。對此,林氏璧便在臉書粉專「日本自助旅遊中毒者」發文指出,自己下週就要去沖繩租車,剛才恰巧滑到相關貼文,嚇得他趕快去比對日文駕照譯本和駕照上地址是不是完全一樣,「溫馨提醒大家一下,一直以來太多人犯這個錯誤了。一定要記得帶駕照正本喔!正本還有譯本都要帶!」林氏璧也貼出交通部公路局公告,如果持台灣駕照想在日本短期開車,使用日文譯本時請詳細核對譯本資料(含住址)是否與紙本駕照相符,不符者請至監理單位辦理駕照變更。(圖/翻攝自公路局官網)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表示,「原來譯本會跟正本不一樣?太令我驚訝了」、「長知識,租好幾次但是沒想過還有這問題」、「會對照喔,尤其換過戶籍地址。上次遇到好心的監理站承辦人員提醒,直接一次換好」、「6月份在沖繩國際通暖幕旁邊times,多個『009鄰』遭到拒租」、「之前可以不代表以後一定也可以,反正譯本跟駕照就是得一字不差就對了」、「一模一樣就對了,千萬別賭」、「駕照正本、譯本地址和有效期限要一模一樣」。另有租車業者在底下留言提醒,「駕照正本」與「駕照日文譯本」上的資料必須逐字相同,日本規定為「一個字都不能少、不能錯」,包括鄰、里、段、路、街、巷、弄、號等皆需完全一致,只要地址有任何差異,如漏掉鄰、里,或是將「二路」誤寫成「二段」,均視為資料不相符,建議辦理譯本時就要現場核對,拿到譯本後也要再自行檢查。
房子送趙建銘6000萬房貸自己扛!陳幸妤能斷繳嗎 答案曝光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的離婚風波持續延燒,她繼12日在趙建銘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後,13日深夜再度更新留言,除了針對先前提及的許姓護理師作出回應,更揭露趙建銘目前位於台南、價值約6000萬元的診所房產,是她在婚姻存續期間透過夫妻贈與方式移轉給對方,但房屋貸款卻仍留在自己名下。陳幸妤對此相當懊悔,也提醒其他人夫妻贈與房地產後,離婚時不一定能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消息曝光後,有網友疑惑,她是否可以乾脆停止繳房貸,讓診所遭銀行法拍?律師蘇家宏則從房屋所有權、剩餘財產分配、房貸債務、贈與契約及稅務等5大面向解析,指出「房子送出去」與「貸款轉出去」是兩回事,若銀行沒有同意變更債務人,即使房產已不在自己名下,原借款人仍須負責還款。陳幸妤12日先在趙建銘經營的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評價,公開兩人已經離婚,並對前夫的醫療處置、醫德及私人關係提出多項指控。到了13日深夜,她再次更新留言,除了回應先前提及許姓護理師的相關說法,也進一步揭露兩人之間的房產及貸款問題。陳幸妤透露,這處價值約6000萬元的房產,當初是在兩人仍具有夫妻身分時,由她以夫妻贈與方式移轉給趙建銘。然而,房子的所有權雖然已經給了前夫,相關房貸卻依舊掛在她的名下,形成「房產歸對方、貸款自己背」的局面。她也以自身經歷提醒其他夫妻,將房地產贈與另一半前必須慎重考慮,因為夫妻贈與取得的房產,日後若婚姻破裂,並非當然可以再透過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機制拿回。面對自己當初的決定,她甚至以「錯到想殺死自己」形容強烈的懊悔情緒。這番說法引發網友討論,其中有人提出疑問,既然房產現在已經屬於趙建銘,貸款卻仍由陳幸妤負責,她是否乾脆停止繳款,讓銀行對作為抵押品的診所進行法拍,如此至少可以讓趙建銘無法繼續持有這項資產?針對相關法律問題,律師蘇家宏以「夫妻贈與前,請先替自己留下退路」為題說明夫妻間房產贈與的5項重要問題。第一個關鍵,就是房子贈與配偶並完成所有權移轉後,日後離婚能否要求對方返還。蘇家宏指出,原則上答案是否定的。不動產完成移轉登記後,房屋所有權便已屬於受贈配偶。除非當初簽訂的贈與契約另有約定,或事後出現法律規定可以撤銷贈與、解除契約的特殊情況,否則不能單純因為雙方後來離婚,就要求對方把房屋還回來。即使婚姻破裂涉及另一半外遇,也不代表原贈與人當然取得收回房屋的權利。因此蘇家宏提醒,準備把不動產送給配偶前,應先思考如果未來彼此感情消失,是否仍然心甘情願讓對方擁有這間房子;如果答案並非百分之百肯定,就不應急著辦理過戶。第二個重點則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依民法規定,夫妻離婚時,原則上可以針對婚後財產增加的差額請求平均分配,但透過繼承或其他無償方式取得的財產,屬於法律排除計算的項目。夫妻其中一方贈與另一方的房屋,就屬於無償取得的財產。因此房屋一旦完成贈與,不只是所有權已轉到受贈人名下,將來雙方離婚計算剩餘財產差額時,這間受贈房產原則上也不會被列入對方應計算分配的婚後財產。第三項,也是此次陳幸妤事件最受關注的問題,就是「房屋過戶」不等於「房貸過戶」。蘇家宏指出,不動產所有權及銀行貸款屬於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房屋可以透過登記轉給配偶,但房貸契約上的債務人不會因此自動改變。銀行核准貸款時,是依照原借款人的收入、信用狀況及還款能力等條件進行審核。因此,如果沒有經過銀行同意辦理債務人變更,即使房屋所有權已經轉到配偶名下,原本向銀行借款的人仍然是貸款契約上的債務人,銀行依然可以向其追討。也就是說,如果陳幸妤所述情況確實為房產已贈與趙建銘、貸款仍登記在她名下,那麼房屋所有權與還款責任就可能分屬不同的人。受贈人取得房產後即使沒有負擔房貸,銀行仍可以依原貸款契約要求陳幸妤履行還款義務。至於網友提出「乾脆不繳房貸,讓診所被法拍」的想法,也無法讓貸款債務直接消失。若停止繳款,銀行確實可能對抵押的不動產聲請強制執行,使趙建銘名下的診所房產面臨法拍,但如果拍賣所得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銀行仍可繼續向貸款契約上的債務人追討不足部分。此外,停止還款還可能造成原借款人的信用受損,甚至使其名下其他財產面臨銀行聲請強制執行或扣押。因此,這種做法雖可能使受贈人失去房屋,但貸款人自己同樣會付出相當代價,甚至承受更直接的財務及信用風險,形成雙輸局面。第四項重點是如何在贈與前降低風險。蘇家宏提醒,夫妻之間進行高額房產贈與時,不應只靠感情及口頭承諾決定,可以考慮尋求律師協助擬定贈與契約,提前把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以書面方式寫清楚。例如,契約可以明定房屋贈與後,由受贈人負擔剩餘房貸及相關稅費;如果雙方日後離婚、受贈人沒有履行約定義務,或發生事先約定的特定情況,應將房屋返還,同時也能預先約定違約責任以及相應的擔保方式。蘇家宏認為,事先把條件白紙黑字寫下來,並非預言婚姻一定會失敗,而是在雙方仍然相愛、願意互相體諒的階段,就把涉及龐大資產的責任及承諾說清楚,避免感情生變後才發現缺乏可以依循的約定。第五項則是贈與稅問題。依陳幸妤的說法,她是在尚未與趙建銘離婚時,將價值約6000萬元的房產贈與對方。蘇家宏指出,由於當時兩人仍具有夫妻身分,依現行稅法規定,配偶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因此這項移轉本身不會因一般贈與而被課徵贈與稅,但如果夫妻已經辦理離婚,前夫與前妻之間就不再具有配偶身分。此時若再發生無償財產移轉,又不是依照離婚協議內容履行給付,或基於夫妻財產分配等原因,國稅機關可能會認定屬於一般贈與,進而產生贈與稅。蘇家宏也建議,夫妻如果在離婚過程中涉及房屋、現金或其他資產移轉,最好將所有財產分配及贈與事項完整寫進離婚協議書,清楚交代移轉原因及雙方權利義務,降低日後產生財產及稅務爭議的可能性。律師指出,房屋所有權與銀行貸款屬於不同法律關係,房子完成過戶,不代表房貸債務也會跟著轉移。(圖/翻攝自臉書,蘇家宏律師)
男好心借屋給姪女上學!6年後弟弟翻臉不還 「偷賣房」下場曝
大陸河南鄭州市一名陳姓男子6年前出於好心,將名下房產暫時過戶給其弟,讓姪女能辦理小學入學手續,並約定她升上國中後返還;不料陳男弟弟事後拒絕還房,甚至在訴訟期間與一女串通,以遠低於市價金額「偷賣房」。近期法院審理後認定,陳男才是房產的所有人,因此買賣合約無效,判令第三人必須將房產過戶回陳男名下。根據陸媒《大河報》報導,回顧案情,陳姓男子於2018年為協助姪女順利入學,與弟弟簽署《借房協議》,約定房屋僅供辦理入學使用,待孩子2024年升入國中後半年內無償歸還。當時為配合相關流程,雙方另簽訂名義上的《贈與合約》完成過戶。然而,在姪女升上國中後,陳男多次催促返還房產,其弟卻百般拖延,甚至私下將房屋辦理抵押借款。哥哥忍無可忍於2025年5月提告,未料弟弟竟在訴訟期間,將房產以僅人民幣40萬元(約新台幣190萬元)低價出售給一名劉姓女子。陳男得知後緊急追加劉女為被告,要求確認產權並主張買賣無效。開庭時,陳男弟弟辯稱當初屬合法贈與且已過撤銷時效,劉女則自稱善意第三人。不過,陳男提出了購房發票、稅費單據及長期出租協議,證實自己始終持有鑰匙並實際管理該房。調查後更發現,劉女曾與陳男弟弟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買賣款項轉帳是用於償還弟弟的個人抵押債務,加上交易價格嚴重偏離市場行情,連兄弟倆的母親也出庭作證劉女早已知情。經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審理後指出,雙方當初簽署的《贈與合約》僅為配合行政過戶的形式手續,陳男才是真正的房屋所有人,其弟未經同意私自出售房屋屬於無權處分。另一方面,劉女與弟弟關係密切,且交易金額明顯低於市價,並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善意受讓人」要件,兩人行為屬於惡意串通損害他人權益,因此判定該房屋買賣合約無效,劉女須於15日內協助辦理產權變更手續。
三商壽8/19最後交易日9月下市 245名千張大戶持股將換玉山金
金融圈重大併購案即將完成最後一哩路。玉山金控(2884)併購三商美邦人壽(2867)100%股份案已獲金管會核准,雙方預計於9月1日完成股份轉換,屆時三商壽將正式終止上市,成為玉山金100%持股的壽險子公司。依照公告時程,三商壽股票最後交易日為8月19日,8月20日起至9月1日停止交易,8月21日則是最後過戶日。9月1日為股份轉換基準日,同時也是三商壽終止上市買賣日,意味三商壽股票在台股市場的交易將正式告一段落。隨著最後交易日逐漸逼近,三商壽目前的股東結構也受到關注。根據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最新資料,截至8月7日,三商壽共有6萬4717名股東,其中持有超過1000張股票的「千張大戶」仍達245人。股份轉換完成後,這批大戶手中的三商壽持股,也將依照股份轉換條件換成玉山金普通股。此次股份轉換的換股比例已經調整,每1股三商壽普通股可換發0.2596股玉山金普通股,相較原先公告的0.2486股有所提高。因此,現階段仍持有三商壽股票的股東,在完成股份轉換後,將依最新換股比例取得玉山金普通股。回顧整起併購案進程,玉山金與三商壽早在2025年11月5日通過股份轉換案,接著於2026年1月23日召開股東臨時會,通過股份轉換契約。玉山金今年5月8日向金管會提出申請,主管機關則在7月7日完成審查並核准,讓整起併購案正式進入股份轉換階段。按照目前規畫,股份轉換完成後,三商壽將成為玉山金100%持股的壽險子公司,並預計自12月1日起正式更名為「玉山人壽」。玉山金也將藉由納入三商壽,進一步補齊旗下壽險事業版圖。完成整併後,玉山金的金融布局將涵蓋金控、銀行、保險、證券及投信,整體資產規模預估將超過6.53兆元,並躍升為國內第五大上市金控公司。除了資產規模與業務版圖擴大,三商壽既有保戶在整併後的權益也是外界關注重點。對此,玉山金強調,三商壽完成整併後,既有保戶原本持有的保險契約、保障內容、給付條件以及相關權益都不會受到影響。隨著9月1日股份轉換基準日接近,三商壽將結束上市身分,後續並預計在12月正式以「玉山人壽」名稱營運,玉山金的壽險事業布局也將進入新階段。
老父出殯變爭產大戰!大女兒「堵門鎖靈堂」討千萬 法院判決出爐
中國大陸江蘇省昆山市一宗家庭財產糾紛近日引發關注。一名女子在父親出殯當天,因要求妹妹及外甥支付人民幣300萬元(約新台幣1300萬元)遭拒,竟將靈堂大門上鎖、搬長凳堵住門口,阻止親友及喪葬人員進出。在出殯時間壓力下,家人被迫簽署協議,同意出售房屋後分給她100萬元。事後外甥提告,法院認定協議涉及脅迫,判決撤銷相關約定。綜合陸媒報導,顧姓男子與妻子孫姓女子育有兩名女兒,長女依蘭(以下均為化名)長期在外生活;次女若蘭則婚後留在父母身邊,平時主要負責照料雙親。2019年,顧某與妻子將名下房產過戶給外孫壯壯。2025年1月顧某病逝,出殯當天清晨,依蘭突然將靈堂大門鎖上,並搬來長凳坐在門口阻擋進出,要求妹妹若蘭及外甥壯壯給予300萬元經濟補償。親友多次勸解後,她將要求降至100萬元,並提出將房子出售,以賣房所得支付。由於出殯時間逼近,若蘭、母親孫某及壯壯最終簽下協議,同意房屋依當時市場價格出售,賣房款中的100萬元支付給依蘭,依蘭則放棄父親遺產,雙方往後互不追究。喪事結束後,壯壯向江蘇省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協議中關於賣房分款的條款。法院審理認為,依蘭利用父親出殯當天的特殊情境,以鎖門、堵門阻撓出殯作為要挾,使家人在極短時間內接受財產分配要求,客觀上形成心理強制,導致若蘭等人為避免喪事受阻而違背真實意願簽約,符合《民法典》關於「脅迫」的構成要件。法院同時指出,涉案房屋當時已登記在壯壯名下,依蘭無權直接處分他人財產;她主張自己對家庭財產有所貢獻,但未能提出有效證據證明,因此不予採納。最終,法院判決撤銷「出售房屋,並從賣房款中支付依蘭100萬元」的相關約定。一審宣判後雙方均未上訴,目前判決已正式生效。
下周鬼門開!家中掛兩物易招好兄弟 居家風水12禁忌快檢查
2026年8月13日即是農曆七月「鬼月」,有不少禁忌,替大家整理農曆七月避免觸犯居家風水禁忌的懶人包,心態上抱持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千萬不要鐵齒刻意去嘗試,否則可能會招來厄運。 農曆七月鬼月居家風水禁忌:(1)不要開工動土農曆七月開工動土容易驚動好兄弟,最好等到農曆八月再開工動土,若在農曆七月前已經開工動土,則在七月可以繼續施工,沒有關係。(2)不要入宅居家幾樣小物品或小家電搬入新宅可以,大型物品、家具及家電,甚至是神明及祖龕則不宜,在農曆七月入宅,容易讓好兄弟趁機而入。(3)不要買房農曆七月鬼月購屋買房人氣衰退,此時看房,出手議價,有機會取得比平常時間更好的議價空間。待最後下訂金、簽約,鬼月已差不多過完了,農曆八月找個好日子正式過戶、開工裝修,喬遷入宅,開心住進去。(4)不要掛燈籠在普度前各廟的廟庭會豎起一支尾帶竹葉頭帶根的竹竿,上面懸掛著圓形的燈籠,燈上寫著「慶讚中元」的字樣,稱為「豎燈篙」,會在普度當天點上燈火,方便指引那些回到陽間度假的孤魂野鬼,前來聚集休憩,並且享用人們準備的豐盛祭品。農曆七月若在門口或陽台張掛燈籠,好兄弟會以為這燈籠是通知他們前往,尤其是白色燈籠更忌諱。 (5)不要掛風鈴農曆七月若在門口、陽台或門窗張掛風鈴,發出震動的聲音,好兄弟會以為這風鈴是通知祂們前往,尤其是銅鈴更忌諱。(6)避免陰暗有些人為了省電,不管是白天或晚上經常把燈關到最小程度,若對外的窗戶又少,導致房子裡過於陰暗,造就好兄弟喜愛的陰暗環境。也容易被認為裡面沒人,進而吸引宵小的注意。(7)避免潮濕門窗都緊閉,久而久之住家內部就容易潮濕,甚至空氣不流通,屋子裡就會有霉味,加上不開燈的關係,這樣的環境是好兄弟的最愛,人容易產生負面思考也招來疾病。白天打開窗戶,盡量讓陽光進入室內,以收納陽氣,驅除陰氣。(8)裝修不宜暗沉黑色、灰色等暗深色系容易聚集陰氣,對運勢和情緒會帶來負面的影響,居家裝修若已經是如此,可以挑選明亮的家具及裝飾品,顏色以紅、橙、黃等暖色系,燈光用太陽光的暖色光來改善,藉此提升正面能量,轉換負面磁場。(9)不宜拱門拱窗拱門拱窗的造型好像墓碑,會招來陰氣,宜將上方彎拱造型裝修遮蔽。(10)樹木不宜太多茂密庭院或陽台樹木太多,樹葉茂密到遮天蔽日,會讓好兄弟喜歡來這裡休憩,宜在農曆七月前修枝剪葉,若七月已經來到,要用紅布條將樹幹圍繞一圈,轉陰為陽。(11)晚上睡覺鞋頭不宜對床晚上睡覺鞋頭不宜對床,宜將鞋頭背床,讓好兄弟無法穿你的鞋。(12)人偶不宜太多家裡洋娃娃、人偶、神像不宜太多,怕被好兄弟入侵,要用紅紙剪成十元銅板大小,將其貼在人偶的底座或腳下,讓好兄弟無法入侵。有些禁忌並非僅限鬼月才須注意,以上1至5項為農曆七月不宜,6至12項為平常就不宜。
鬼月購屋犯禁忌?民俗專家曝逆向看屋密技 省錢三招避當冤大頭
農曆七月鬼門開,好兄弟放假,怕打擾四處遊蕩的好兄弟,所以一般不在鬼月搬家、入宅、動工、開市、結婚。但農曆七月卻是購屋買房、裝修議價空間較大的時機,因為農曆七月出來看屋的競爭者相對較少,房子選擇性也多,因此農曆七月反而是積極看屋的好時段,有機會爭取較大的價格空間,反而容易用低的價格買到理想的房子。以下告訴讀者利用農曆七月展開省錢大作戰的訣竅,也可避開鬼月不好的影響。一、七月購屋買房訣竅:農曆七月鬼月購屋買房人氣衰退,連隻小貓貓上門都沒有,屋主、建商心裡可是很著急,人一急就什麼都好談,此時出手議價,有機會取得比平常時間更好的議價空間。待最後下訂金、簽約,鬼月已差不多過完了,農曆八月找個好日子正式過戶,喬遷入宅,開心住進去。二、七月動工裝修訣竅:在農曆六月底購買房子,有一個訣竅,就是可以在農曆六月底左右的時候,找個適合「動工」的好日子跟時辰拜地基主,先拿圓鍬或鐵鎚將土地或房子的四個角落各敲三下,表示六月此時已經「動工」,就算七月繼續動工動土也沒有關係。 若是農曆七月下訂金購買房子,農曆七月這段時間可以先請室內設計師諮詢規劃、丈量房子等前置作業,請工程公司和師傅來估價施工,諸如廚房、衛浴、窗簾、燈具等,農曆八月找個好日子正式「動工」。 三、七月購買家具家電訣竅:由於七月搬家喬遷的人銳減,許多家具行、電器賣場都會在七月鬼月衝買氣推促銷活動,不妨把握家具、家電促銷時機,一次下訂單議價購足,可以省下一筆可觀的錢,等房子裝修好了再送家具、家電進新家。
農曆7月倒數! 命理師曝「鬼月買房3大攻略」:一次省很大
農曆七月鬼門開,好兄弟放假,怕打擾四處遊蕩的好兄弟,所以一般不在鬼月搬家、入宅、動工、開市、結婚。但農曆七月卻是購屋買房、裝修議價空間較大的時機,因為農曆七月出來看屋的競爭者相對較少,房子選擇性也多,因此農曆七月反而是積極看屋的好時段,有機會爭取較大的價格空間,反而容易用低的價格買到理想的房子。社團法人台中市名門命理教育協會創會理事長楊登嵙教授列出農曆七月購屋買房裝修省錢大作戰的訣竅,也可避開鬼月不好的影響。一、七月購屋買房訣竅:農曆七月鬼月購屋買房人氣衰退,連隻小貓貓上門都沒有,屋主、建商心裡可是很著急,人一急就什麼都好談,此時出手議價,有機會取得比平常時間更好的議價空間。待最後下訂金、簽約,鬼月已差不多過完了,農曆八月找個好日子正式過戶,喬遷入宅,開心住進去。二、七月動工裝修訣竅:在農曆六月底購買房子,有一個訣竅,就是可以在農曆六月底左右的時候,找個適合「動工」的好日子跟時辰拜地基主,先拿圓鍬或鐵鎚將土地或房子的四個角落各敲三下,表示六月此時已經「動工」,就算七月繼續動工動土也沒有關係。若是農曆七月下訂金購買房子,農曆七月這段時間可以先請室內設計師諮詢規劃、丈量房子等前置作業,請工程公司和師傅來估價施工,諸如廚房、衛浴、窗簾、燈具等,農曆八月找個好日子正式「動工」。三、七月購買家具家電訣竅:由於七月搬家喬遷的人銳減,許多家具行、電器賣場都會在七月鬼月衝買氣推促銷活動,不妨把握家具、家電促銷時機,一次下訂單議價購足,可以省下一筆可觀的錢,等房子裝修好了再送家具、家電進新家。看中完美神房! 網見「一缺點」全喊跑:檢舉不ㄧ定有用附近住誰很重要!「嫌惡設施」影響房價達2成預算2千萬求台中3房! 夫妻為兒鋪路列「5大條件」 網秒推這區
借名置產反噬!哥哥告弟討房「被揭冒名讀大學」 學歷、戶籍全沒了
中國大陸北京市一宗兄弟間的借名買房糾紛,歷經多年訴訟後,意外牽扯出一樁塵封多年的高考冒名頂替事件,引發外界關注。哥哥不僅因此失去本科、碩士及博士學歷,北京戶籍也遭註銷,兄弟雙方圍繞房產及學籍問題的司法攻防至今仍未落幕。綜合陸媒報導,弟弟2012年以自身名義在北京購入一套總價人民幣285萬元(約新台幣1364萬元)的房屋;2017年,哥哥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他當時沒有北京戶籍,才借用弟弟名義購屋,要求將房產過戶至自己名下。北京市西城區法院審理後認定,房屋首付款由母親支付,大部分房貸則由哥哥負擔,因此一審判決弟弟應配合辦理過戶。弟弟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並向湘潭大學實名舉報哥哥涉嫌冒用其高考錄取資格。經校方調查,確認哥哥於2001年冒用弟弟身分入學就讀,湘潭大學於2018年撤銷其本科學歷。訴訟期間,兄弟曾嘗試和解。哥哥支付160萬元,另就200萬元款項簽立欠條,弟弟則撤回上訴,並出具聲明表示先前舉報內容不實。然而,由於剩餘款項未依約支付,弟弟再次提告追討欠款,並重啟對學籍事件的追責程序。2025年8月,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湘潭大學首次撤銷學歷的決定存在「證據不足、程序違法」等問題,要求校方重新作成行政處分。同年11月,湘潭大學再次作出撤銷哥哥本科學歷的決定,哥哥隨後提起行政訴訟,目前案件已獲法院受理,尚待開庭審理。儘管第一次撤銷學歷的決定已遭撤銷,但在該決定生效期間,哥哥依此取得的碩士、博士學歷及學位均已被撤銷,北京戶籍也於2019年遭註銷,相關影響持續延伸。另一方面,房產糾紛亦出現逆轉。2023年再審判決認定,雙方確實存在借名買房契約關係,但法院認為哥哥係透過不誠信方式取得北京戶籍,相關契約違反法律規定,應屬無效,因此駁回其要求辦理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的訴求。由於涉案房屋此前已完成過戶,法院未啟動執行回轉,而是改以哥哥向弟弟支付一定經濟補償的方式處理。目前,兄弟雙方仍就房屋權屬、學籍撤銷及相關民、行政責任提起多起訴訟,這起因借名買房引爆的家庭糾紛,至今仍在司法程序中持續延燒。
美福閃肥咖2/打贏官司卻得付8430萬 黃榮圖長子討遺產秘辛曝光
美福集團已故創辦人黃榮圖的長子黃明山長期旅美行事極為低調,在台資產原本託管給二弟黃明煌及三弟黃明仁,卻因為2015年槍擊事件,他不得不親自出手處理相關財務,其中景德榮公司的股份,在槍擊案後借名登記給叔叔黃固榮的長子黃憲文卻引爆堂兄弟鬩牆,打起返還股份的官司,如今一審雖獲判勝訴,但法官並未比照其他借名登記官司讓黃明山無償取回股份,而是判他必須支付8430萬元股款。依據一審判決,黃明山在槍擊案發生後一個月內,找上黃憲文與一位黃家晚輩成立借名登記契約,約定由黃憲文等兩人與台灣羽毛公司簽約,分別以8375萬3780元、54萬6220元「購買」景德榮公司股份,但實際上並未付錢,到現在還掛在台羽公司帳上。黃榮圖家族成員則遵照遺產協議,加速景德榮公司的過戶腳步,二子黃明煌遺孀莊蘭玉分別在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5日各贈與黃憲文景德榮股份2925000股;三子黃明仁遺孀巫秀鳳分別在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5日各贈與黃憲文景德榮股份1000000股。黃榮圖五子黃明堂夫婦從2015年12月底到2016年1月初贈與景德榮股份共2000000股給黃憲文。黃明山的五弟黃明堂曾為股份返還案出庭作證。(圖/報系資料照)黃憲文對法院抗辯,莊蘭玉、巫秀鳳及黃明堂夫婦將景德榮股份贈與他,他也有依法申報及繳納贈與稅,但黃明堂作證表示,景德榮公司是黃明山的財產,黃明山有告知要移轉給他,所以「我們都完全配合並交給專業人士去處理」,還說都是黃明山負責繳稅,所以法官不採信黃明山有「贈與」股份給黃憲文。黃憲文還提出另一個抗辯方向,他除了否認景德榮公司的股份是借名登記,還強調自己跟台羽公司買下景德榮的股份,所以公司應收帳款的債務人名字是黃憲文;他還使出「大絕招」,就算法官認定有借名登記關係,既然台羽公司帳上還記錄他積欠股款,那應該要讓股份實際持有者黃明山付清這筆費用。北院傳喚台羽及景德榮公司的會計師,會計師證稱當時黃明山與黃憲文基於借名登記關係,才把景德榮股份過戶給黃憲文,他製作股份買賣契約時,雙方根本不在場,他有得到兩造同意以便章蓋印,又因為當時急著過戶,黃憲文沒那麼多現金,所以台羽公司才掛有黃憲文的帳務。法官認定,股份買賣契約是基於兩造間的借名登記契約所製作,而且在一般買賣契約的關係之下,黃憲文買賣股份時就應該給付股款但至今未付,顯然不符常情,因此黃憲文自稱以買賣關係取得股份並不足以採信。美麗華黃家老三黃榮圖的美福集團涵蓋飯店、餐廳、倉儲、羽毛業。(圖/報系資料照)至於黃明山為何討回股份還得付8430萬元?判決書寫:「被告返還景德榮公司股份之義務與原告應給付股份買賣所生之價金給付義務間,並非具有對價關係之雙務契約而生之債務」,本刊詢問律師葉恕宏這段話的白話文是什麼意思?他說,由於借名人名下仍背負買股所生的8千多萬股款債務,法院認為,雖然返還股票與支付股款並非典型買賣契約中的對價關係,但兩者都源自同一個借名安排,在法律上具有密切牽連,因此基於公平原則,應類推適用「同時履行抗辯」。葉恕宏分析,雖然法院認可有借名登記關係,但因為被告名下掛有對台灣羽毛公司的應付股款債務(黃憲文兩人共8430萬元),並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所以要由實際股東黃明山負清償責任,換句話說,黃明山不能只要求返還股票,而完全不處理黃憲文因此承擔的債務,必須一併清償後,才能取得股份。法院判決黃憲文兩人須返還股份給黃明山,但黃明山得為此付出8430萬元,是否對他不公平?其實他曾在庭上表達,願意清償黃憲文兩人在台羽公司所負的債務,所以可說是「求仁得仁」。黃明山的律師對於一審判決回應,因當事人沒有授權,他不便說明,不過根據了解,黃明山要等被告不上訴、判決確定後,才會付清8430萬元取回股份,接下來在台美兩地都找會計師協助處理稅務問題,一定會合法申報納稅。本刊另外聯繫黃憲文委任律師,不過截稿前並未回覆。
美福閃肥咖1/黃榮圖長子避美查稅! 「美麗華」堂兄弟為藏股鬧翻
2015年美麗華家族掌門人黃杏中過世隔天,三弟黃榮圖後代在美福集團總部爆發手足相殘的槍擊案,黃榮圖二子黃明煌、三子黃明仁、四子黃明德從此告別人世,也衝擊「美福體系」的接班安排,事隔多年,近日台北地方法院一件判決意外掀出,在槍擊案發生後,長期旅美的黃榮圖長子黃明山忌憚美國「肥咖條款」(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縮寫FATCA)追查海外資產,為避免報稅困擾,將公司股票借名登記給「五叔」黃固榮的長子黃憲文,但後來索討不回,導致堂兄弟對簿公堂。歐巴馬擔任美國總統任內簽署「肥咖條款」。(圖/新華社)本刊調查,黃榮圖所創辦、堪稱美福起家事業的台灣羽毛股份有限公司,在槍擊案發生前由黃明仁執掌,案發之後,黃榮圖五子黃明堂及名下的驊薇堂投資有限公司、黃明仁遺孀巫秀鳳及名下的榮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都曾掛名董事長;2019年10月起,台羽監察人更動為「景德榮股份有限公司」,這家公司的負責人本來也是黃明仁,他遭槍殺身亡後,才改為黃固榮長子黃憲文。黃明山提告主張,黃榮圖2001年去世後,依照父親生前交代和協議,台羽股份由5個兒子各繼承20%,而他具有美國國籍又長居夏威夷,將父親遺產交給二弟黃明煌和三弟黃明仁打理,經多次遺產分配協商,他在2015年年中要求二弟、三弟依照口頭承諾,把景德榮公司持有台羽20%的股份過戶到他名下,但當時遭到五弟黃明堂反對,因此黃明仁跟他說2016年再處理。黃榮圖三子黃明仁遭槍擊身亡前,原本是家族事業掌門人。(圖/報系資料照)黃明山提及槍擊案發生後,黃榮圖所有繼承人都同意景德榮公司股份全部歸他,不過當年美國政府有「肥咖條款」,規定美國人海外財產必須申報,他有主動向美國國稅局補報境外資產並進行稅務協商,但沒列入黃榮圖的遺產,他不想增加報稅困擾,又擔心黃榮圖「其他繼承人」反悔,所以找上黃憲文與一位家族晚輩,成立借名登記契約。黃明山向法官表示,他在2015年11月30日(槍擊案後25天)約定由黃憲文與一位黃家晚輩與台羽簽約,分別以8375萬3780元、54萬6220元「購買」景德榮公司股份,但實際上並未付錢,如今他要終止借名登記契約,請求返還股份。黃憲文兩人則否認景德榮公司的股份是借名登記。黃榮圖特助為本案出庭作證,黃榮圖過世後繼承人有協議,景德榮公司要全部過戶給黃明山,但因為美國查稅查得很嚴,黃明山不得已,只好暫時將股票登記在黃憲文名下。特助還說,黃明山和黃憲文是「感情很好」的堂兄弟。黃明堂的證詞與父親特助相符,他說黃明山因為美國查稅,趕快把景德榮的股份借名登記給黃憲文,「我們原則上都同意,因為這是他個人財產」。台羽公司和景德榮公司的會計師證稱,黃榮圖的繼承人協議景德榮公司給黃明山,不過黃明山因為受限於美國稅制,所以請他先把景德榮股份過戶給黃憲文2人。台北地院比對三位證人的說法,認定黃明山確實因為美國稅務問題才把景德榮股份借名登記給黃憲文二人,既然他以本案民事起訴狀來中止借名登記契約,要求兩名被告以背書方式歸還股份就是合法的訴求,於今年6月29日判決黃明山勝訴。根據了解,黃明山對於一審勝訴感到心情不錯,委任律師則對本刊表示,因當事人未授權不便回應;黃憲文的律師在截稿前未回應。
毒駕撞車竟落跑!車內驚見K他命與毒咖啡包 警追神秘駕駛下落
台中市大雅區28日凌晨發生一起疑似毒駕肇事案件,一名男子駕駛銀色轎車行經中清路四段時,疑因不明原因追撞前方車輛,導致車輛失控後,再撞上停放路旁的一輛紅色轎車,造成兩輛車受損,所幸事故並未造成人員傷亡。然而,最令人震驚的是,肇事駕駛竟在事故發生後直接棄車逃逸,留下事故現場與滿腹疑點。警方獲報趕抵現場後,除了進行交通事故處理,也在肇事車輛駕駛座左側置物空間內發現疑似K他命及毒咖啡包,經初步檢測後,K他命呈現陽性反應,警方立即將相關證物依法查扣,並朝公共危險、毒品及肇事逃逸等方向展開調查。警方隨後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但車主表示,該輛銀色轎車早已轉售他人,只是尚未完成過戶,因此自己並非實際使用人。此外,警方調查發現,事故發生當時的駕駛人也不是車主本人,而是疑似向現任使用人借車後駕駛,導致整起案件的責任歸屬更加複雜。目前警方正積極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並持續追查肇事男子的身分及逃逸去向,希望盡快將人查緝到案。近年來毒駕案件層出不窮,毒品不僅會影響駕駛人的判斷力、反應速度及精神狀態,更可能危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警方也再次呼籲,民眾切勿吸食毒品後駕車上路,更不要將車輛借給身分不明或疑似有吸毒習慣的人,以免衍生法律責任。警方強調,將持續追查肇事駕駛,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認停繳房貸!范姜彥豐揭原因 「共同出資購屋」控粿粿閃電過戶逼搬
范姜彥豐與粿粿的離婚官司尚未完全落幕,近日爆出女方無預警出售住處,逼得他只能緊急搬家;粿粿律師則反控,賣房並非臨時決定,早已通知至少7次,且范姜並未負擔分居期間的房貸,雙方各執一詞,再度引發討論,對此,范姜今天(27日)發文反擊,強調房子是2人婚後共同財產,怒斥對方說謊。范姜彥豐今天透過IG限時動態發布聲明,坦承自己確實停繳房貸,但並非為了逃避,而是事出有因,主要是雙方對財產分配毫無共識,包括頭期款、售屋款、被積欠的工作酬勞等,「我未討回的款項早足以支付3至4年房貸,暫停支付是合理安排。」他接著說,考量孩子就學環境等因素,自己主張待訴訟落幕再處理房產,不料粿粿卻在假扣押撤銷僅2天內,完成「新屋主未看房」的閃電過戶,並要求他搬離,而所謂「通知7次」說法純屬「蒙太奇式謊言」,也是女方一直以來的慣用手段。至於傳言稱范姜彥豐獲得千萬賠償,他嚴正駁斥,強調從頭到尾都沒有這件事,截至目前雙方就剩餘財產分配的訴訟尚在進行中,民事賠償100萬元也遠不及他投入訴訟的成本與實際損失。范姜彥豐進一步說明,該屋為2人婚後財產,他出資4分之1頭款及四成房貸,自己於婚姻存續期間合法居住在共同出資的家中、陪伴孩子生活,合情合理。他直言,夫妻間走到對簿公堂,依法釐清財產天經地義,「說實話不談錢還要談感情嗎?」范姜彥豐感嘆,「遭遇背叛我仍努力在苦中作樂、自嘲,保持正面並理性處理、維持生活,一再提醒自己工作、生活兼顧,不要放棄,但卻被曲解為賣慘與利用事件……我想沒有人會想用被戴綠帽的經歷來換取業配。只能說,有些人帶風向的能力,確實比理解事實的能力還要厲害。好言相勸,別再錯下去了」。他提到,即便2人夫妻緣分已盡,自己仍盡力選擇善良與保留彼此體面,但不代表有人可以藉機引導錯誤風向,同時期盼外界明辨事實,勿受經篩選、重組後對單方面有利的惡言誤導,「謝謝大家的關心,也謝謝依舊鼓勵著我的每一封私訊、留言。關於搬遷事件討論至此,不再做無止境的口水戰。」(圖/翻攝自Instagram,zack_fanch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