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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詐騙 遺產 遺囑 太子集團 台股
台積衝到2125元台股漲800點!兩檔ETF霸榜成交量之冠 00685L啟動拆分
台股24日一開盤收復3萬8千點,最高來到38,511.13點,上漲超過797點;台積電衝到2125元,上漲45元;009819中信數據及電力、00981A主動統一台股增長這兩檔ETF成交量衝到本日冠亞軍,緊跟在後的還有00631L元大台灣50正2、00992A主動群益科技創新、00632R元大台灣50反1。台股正2 ETF先後啟動拆分作業,群益投信發行的00685L群益臺灣加權正2於2017/3/30掛牌上市,以追蹤臺指日報酬兩倍指數是以「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簡稱加權指數)的單日正向兩倍報酬之績效表現。受惠近年台股多頭趨勢,00685L也從10元發行價,如今股價來到208.35元(2026/4/23),擬於2026年進行ETF拆分作業,分割後市價將接近原發行價,可大幅降低投資門檻,促使更多投資人參與,提升流動性。根據群益投信官網資料,00685L 拆分重要時程分別為,4/25至5/12開放電子投票、5/18公告決議結果、6/4公告分割比率與日程、6/30最後交易日、7/1至7/6停止申贖與交易、7/3至7/6停止過戶、7/7恢復申贖、交易、借券、過戶。分割需要投票表決通過後,才可進行,投資人自4月24日起將陸續收到掛號寄出之開會通知書(內附受益人會議表決票),電子投票的開放時間為4月25日至5月12日,如有疑問,可參考群益投信官網之說明。
房產只想給二女兒!母拿200萬打發大女兒 律師曝「特留分解法」
律師蘇家宏分享一則案例指出,一名83歲母親長期與二女兒同住,生活起居均由對方照料,基於感謝之意,計畫在過世後將現居房產留給二女兒。不過,母親同時擔憂另一名大女兒未來可能提出爭產,因此提前規劃財產分配方式,引發法律上的疑問。該名母親過去為求公平,已由二女兒先行提供200萬元給大女兒,作為提前分配的財產。然而,由於當時並未留下書面證明或明確約定用途,這筆金流在法律上難以認定為正式的遺產分配依據,未來仍可能產生爭議。針對母親考慮在遺囑中要求大女兒「必須拋棄繼承」的做法,蘇家宏指出,拋棄繼承屬於繼承人本身的權利,無法透過遺囑強制執行。即使遺囑載明相關內容,大女兒仍可依法選擇不拋棄繼承,並主張其法定應繼分。蘇家宏進一步說明,儘管如此,遺囑仍是進行財產傳承最重要的工具之一。透過合法遺囑,可明確指定房產由二女兒繼承,但若內容侵害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權益,相關繼承人仍可依法提出請求。因此,在規劃遺產分配時,需同時考量法律保障的最低繼承比例。在實務建議上,蘇家宏認為,除了立遺囑之外,應與兩名女兒進行充分溝通,說明財產分配的理由,並進一步簽署遺產分配協議書。協議中可明確載明房屋由二女兒繼承,過去支付的200萬元則視為提前分配給大女兒的遺產,同時約定未來母親的扶養責任由二女兒承擔。若分配內容未明顯失衡,該協議在司法實務上具有一定效力。若大女兒不同意簽署協議,則需考慮其他替代方案,例如將房產轉為以房養老,降低未來可分配資產價值,或直接將房屋過戶給二女兒,並附帶扶養義務等條件。透過這些方式,可在符合法律規範下,降低未來爭議風險,蘇家宏直言:「財富傳承需要靠法律的穩定,不能只靠兒女的『良心』。」
龍巖爭議1/競業條款鎖死離職路! 業務員怒控:跳槽代價數百萬
殯葬界龍頭、生前契約市佔率第一的上市公司「龍巖集團」與離職業務員發生糾紛!龍巖要求業務員入職之初,必須簽下「競業條款」,內容規定,一旦離職,少則數十萬、多則數百萬的佣金將被公司沒收;而且,龍巖對待離職的業務員極其苛刻,不但嚴格限制其為親友喪事服務,甚至在他們變賣手上生前契約時予以刁難,令業務員敢怒不敢言。 一名從龍巖離職的高階業務員Sam透露,「龍巖集團」要求為該公司販賣、推銷生前契約的業務員,在入職前必須簽下「競業條款」,承諾離職一年之內,不能從事殯葬與生命事業,但也屬同行的禮儀師,卻不受此規範。 更離譜的是,該公司從競業條款引伸出「沒收佣金」的規定。Sam表示,只要龍巖掌握到某離職業務員一年內任新職的蛛絲馬跡,例如一張新的名片,或幫忙客戶料理喪事而沒有找龍巖「禮儀部」服務…等證據,就片面停止發放佣金。 Sam解釋,每張生前契約價格從二十萬元到五十五萬元不等,如果購買靈骨塔加碼選購熱門塔位,則金額更高,消費者最多可分五年、六十期付款,而業務員的佣金也是分60次領取,所有想跳槽的業務員,手上都還有一堆客戶還沒繳清、等待續領的佣金。 因此,如果已經有三、五年資歷,業績穩定的業務員,想跳槽到其他同業的公司任職,損失可能達數十萬,若是握有組織的幹部,因為享有7%的輔導獎金,旗下所有業務員的單子他都能抽成,因此跳槽而被龍巖沒收的佣金,很可能高達數百萬。龍巖禁止離職業務員服務簽約商家,被認為不近人情。(攝影/方萬民) 更令離職員工不滿的是,他們連自己的客戶(通常是親友)的喪事,也不讓插手,理由是該業務員已經離職,另有專人服務。Sam指出,其他公司不會如此「機車」,頂多是要求離職員工服務其在職時簽下的客戶,若喪家加碼消費(例如增加法事,塔位升級),不能讓其他公司介入。 嘉義一名K姓離職業務員,基於人情,協助當年他簽進龍巖的親友治喪,竟然被禁止進入靈堂,經家屬堅持,他參加了第一次的治喪協調會議,接著,龍巖工作人員再怎麼也不願意讓他靠近靈堂一步,相當不近人情。 為了對付離職者,龍巖公司修改「內規」,限制離職者產品過戶,必須等兩個禮拜才順利轉到客戶名下。Sam進一步解釋,業務員往往為了業績達標,自己手上也會「囤積」幾張「生前契約」,等待時機出售,往往親友家中有人往生,就是轉售手上產品變現的最好時機,但龍巖這一招,讓他們這些離職者手上的產品根本賣不出去。 Sam強調,產品過戶要兩個禮拜,這段期間喪家無法使用龍巖的靈堂設施、也得不到應有的喪葬服務,試想,等到過戶完成,告別式的日子也過去了,誰還會買你手上囤積的生前契約;Sam感嘆的說,既不能跳槽,一年的空窗期又不能轉賣手上的生前契約,無法開源,但續領的佣金也不足以餬口,因此,龍巖的業務員除非有更好的機會轉行,否則,還真不敢跳槽。龍巖回應表示,本公司為維護經銷商展業秩序,如違反相關約定,則循司法途徑,維護本公司及所有經銷商權益。相關案件司法程序進行中,均回歸司法辦理。
凶宅起標77萬!三度法拍仍待買家 網酸:問題不小
大陸四川成都一間曾發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凶宅,近期第三度進入法拍市場,起標價下修至人民幣16.6萬元,約新台幣77萬元。消息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有人直言「到底有多凶」,也有人關注價格大幅下滑的原因,使案件迅速受到關注。根據《香港01》與《極目新聞》報導,該房屋位於成都市成華區雙慶路某社區,室內面積約89.7平方公尺(約27坪),為已裝潢完成的電梯住宅,且鄰近捷運站。依當地行情推估,類似物件市價約人民幣160萬至165萬元,約新台幣740萬至760萬元,但因曾發生非正常死亡事件,被認定為凶宅,影響市場接受度。資料顯示,該物件法拍過程備受關注。首次拍賣於2025年11月進行,起標價為人民幣26.6萬元,約新台幣123萬元,吸引92人登記競標,經多輪加價後,最終以人民幣105.6萬元,約新台幣490萬元成交,期間並出現多次延長競標時間的情形。第二次法拍於2026年1月再度進行,同樣以人民幣26.6萬元起標,最終以人民幣96.6萬元,約新台幣450萬元得標。不過得標買方因資金不足未完成付款,遭扣除人民幣5萬元保證金,約新台幣23萬元,交易因此未完成。由於前次交易未完成過戶,房屋重新進入法拍程序。本次第三度上架,起標價降至人民幣16.6萬元,約新台幣77萬元,預計於4月14日開標。由於同一物件短時間內多次進入法拍程序,引發外界關注與討論。有人直言「到底有多凶,竟然賣到第三次」,質疑其背後原因,也讓該凶宅的交易過程成為話題。根據報導,截至4月1日,已有買家登記並吸引大量關注,顯示市場仍具一定興趣。另據拍賣業者指出,凶宅因心理因素影響,流通性較低,價格通常需低於市場行情才具吸引力,此次調降起標價,被視為提高成交機會的做法。此外,法律專業人士提醒,若買方日後將房屋出租,須於簽約前主動告知租客相關情況,否則可能構成隱匿重要資訊,導致契約無效,並需負擔退費與賠償責任。
春分前運勢轉動!3月星象能量爆發 十二生肖迎好運關鍵曝光
3月天象出現重要變化。占星觀點指出,3月11日木星在巨蟹座恢復順行,同時迎來射手座下弦月,象徵運勢能量重新啟動,也提醒人們整理心境、為新的計畫做準備。塔羅牌老師艾菲爾也在社群平台分享開運觀點,並提供十二生肖在春分前可參考的開運儀式。艾菲爾表示,木星順行象徵能量重新流動,帶來擴張、守護與豐盛的力量,而射手座下弦月則代表清理多餘負擔、重新調整方向。這股能量將一路延續至3月20日春分節氣,因此春分前被視為調整運勢的重要時期。他指出,在這段期間透過簡單儀式或行動,有助於重新設定年度目標,為未來運勢鋪路,也象徵將好運能量引入生活。在分享的生肖開運方式中,生肖鼠適合進行象徵財運的儀式,例如將硬幣與存摺或電子錢包放在一起過夜,象徵財富累積。生肖牛則建議透過戶外快走或慢跑等方式啟動行動力,代表突破停滯、迎接新的發展。生肖虎可透過設定目標強化行動,例如將象徵方向的箭頭貼在工作區域,提醒自己朝目標前進。生肖兔則適合透過分享與交流建立人際連結,例如與家人或朋友一同飲水,象徵傳遞祝福與好運。生肖龍可透過亮色裝飾或亮片象徵光芒與自信,為自己增加能見度。生肖蛇則可以嘗試改變穿搭風格,透過不同顏色的配件象徵打開新的社交能量。生肖馬可透過紅包袋象徵收納夢想與勇氣,提醒自己穩定前進。生肖羊則建議與植物互動,例如為植物澆水並說出願望,象徵培養希望與成長。生肖猴則適合重新聯絡舊朋友或建立人脈關係,象徵啟動貴人運。生肖雞可透過敲響鈴鐺或金屬器具象徵喚醒運勢。生肖狗則建議整理居家空間,例如在玄關放置踏墊等方式,象徵穩固家庭與生活能量。至於生肖豬,艾菲爾表示可透過分享食物或聚餐象徵財運與福氣流動。透過與家人或朋友共享食物,也象徵將豐盛能量帶入生活。艾菲爾也提醒,這些儀式主要是一種象徵與提醒,重點在於透過簡單行動整理心情與方向,在春分前為自己設定新的目標與期待。塔羅牌老師艾菲爾分享十二生肖開運儀式,建議春分前調整運勢能量。(圖/翻攝自臉書,塔羅牌老師艾菲爾)
台灣金聯平價宅開賣!逾4成物件千萬有找 最低774萬元入住北市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公司連辦16年的「平價住宅(含婚育宅)銷售」活動,將於明日(11日)至4月7日開賣。今年首度推出20戶婚育住宅,限2年內登記結婚或育有0-6歲幼兒家庭申購;另開放80戶平價住宅供一般民眾購買,物件涵蓋透天、公寓、大廈、套房,平均總價1,319萬元,六都占81戶,以市價92折出售,最低為總價123萬元台東知本養生套房。台灣金聯董事長宮文萍強調,台灣金聯提供4大保證,包括「產權清楚、非輻射屋、非海砂屋、非事故屋」。(圖/林榮芳攝)台灣金聯董事長宮文萍今(10)日召開記者會宣布,115年度銷售活動與子公司力興、力寶聯合辦理,共提供100戶物件,以市價92折固定價格出售,主要集中北北桃地區(占47%),售價1,000萬元以下者占43%。宮文萍強調,今年新增「一人限購一戶、僅供自住不准出租」規定,避免炒作;婚育宅則保留20%屋源,均為2房以上、周邊機能完善,北北基7戶、桃竹4戶、中南高三都各3戶,其中10戶總價低於千萬。另擴大5家銀行及1家農會(包括土銀、華銀、彰銀、臺企銀、聯邦銀及北投區農會)提供融資服務,維持「四大保證」(產權清楚、非輻射/海砂/事故屋)及「三免」(免加價、仲介、過戶代書費)承諾。物件類型多元,平均總價1,319萬元,六都占81戶。捷運宅17戶分布雙北高雄,如台北中山國小站2戶、新北菜寮3戶、高雄文化中心3戶。其他吸睛案例如台北林森北路套房774萬元、桃園藝文特區大樓1,566萬元,台東知本6戶養生套房123-128萬元。過去15年,該活動累計26,469人申購、售出1,035戶,助1,035家庭圓安居夢。宮文萍指出,此舉有助平抑房價、樹立品牌信譽,申購簡便,歡迎民眾把握機會。活動詳情請洽台灣金聯官網。
遺產保衛戰/爸爸生前送給兒子的房子,需要吐出來平分嗎?
在遺產訴訟的戰場上,最常見的爭議並非在遺產而是在「你之前拿到的房子/現金,侵害了我的特留分,把錢吐出來!」這對許多長期照顧父母、因而獲得長輩贈與感謝的子女來說,既不公平又令人心寒。難道父母生前自由處分財產的權利,在過世後都要被兄弟姊妹推翻嗎?在法院實務上,有一則最高法院 111 年度台上字第 916 號 民事判決,可以給大家參考。【實戰案例】孝順的大哥 vs. 爭產的小弟老林晚年身體不好,長子阿明辭去工作全職照顧父親五年。老林感念阿明的孝心,在過世前 3 年,將名下一棟價值 2,000 萬元的公寓,以「贈與」的名義過戶給阿明,留下的現金存款僅剩 200 萬元。長年旅居國外、鮮少回家的次子阿華回來奔喪。他發現遺產只剩現金200 萬,大怒之下,主張那棟房子是遺產的一部分,爸爸生前把房子給阿明,害他遺產只剩下一點點,因此要求阿明要把房子拿出來平分,或是至少要有特留分!阿華認為遺產總額應該是 2,200 萬(房子+存款)。兩人應繼分至少各 1,100 萬,就算僅有特留分,至少也有 550 萬,但是現在存款卻只有 200 萬。阿明主張:這棟房子是父親「生前」的贈與,所有權早就移轉了,根本不是遺產!既然不是遺產,就不必拿出來算特留分。【法律解析】阿明能贏?最高法院 111 年度台上字第 916 號 民事判決指出:「被繼承人所為生前贈與行為,因財產移轉關係已確定,且為尊重被繼承人自由處分其財產,乃不許對於生前贈與行為扣減」。簡單的說,特留分的扣減權(民法 1225 條),原本是設計用來「遺囑」寫得太偏心的情況(例如遺囑寫「全部財產給大兒子」)。 但如果財產是在「活著的時候」就送出去的(生前贈與),這屬於一般的契約行為,財產所有權已經在生前合法轉移。法院認為,這跟死後的遺產分配完全不同,因此兄弟姊妹不能用不公平或是特留分為理由,要求把「生前送出去的禮物」討回來。阿華還有機會嗎?--民法 1173 條(特種贈與)但其他繼承人也並非毫無勝算,如果阿華想要多分到財產,只有一條路:證明阿明拿到房子是因為「結婚、分居、營業」這三大理由(又稱特種贈與)。如果阿明拿房子的原因是「結婚嫁妝」、「創業基金」、「獨立生活」,那這筆錢就會視為「遺產的預付」,必須加回去遺產內後由大家一起分配。但本案中,阿明拿到房子是因為「父親感謝照顧」或單純的「一般贈與」。只要阿明能證明這一點,那麼這棟 2,000 萬的房子就會被完全排除在應繼分及特留分計算之內。【結語】「生前贈與」是財產規劃中,最有效規避特留分爭議的方法之一,如果有這類需求的父母,可以考慮用這種方法,不過稅務上規劃負擔也是要注意的。最高法院 111 年度台上字第 916 號判決明確指出,父母在世時對自己的財產有絕對的支配權。只要能證明這筆財產是「生前的一般贈與」,就能平安地守護這份來自父母的愛與心意。台灣遺囑協會定期舉辦預立遺囑公益講座,教大家如何預立一份幸福遺囑,有意報名者,請上協會網站(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
高資產家族最容易忽略的風險:如何預留稅源,守住一生積累的財富
在協助企業家與高資產家庭進行財富傳承規劃的過程中,曾有客戶說過一句話,至今仍印象深刻:「律師,我們家不是沒錢,而是沒有可以立刻拿出來的錢。」這句話,看似簡單,卻精準點出了多數高資產家族在傳承時最真實、也最危險的盲點。許多人認為,只要資產規模夠大,財富自然能順利傳承;然而事實往往相反——資產越多,結構越複雜,流動性反而越低。當主要資產所有人過世後,繼承人面對的第一道關卡從來不是遺產如何分配,而是:「遺產稅,要從哪裡來?」這個問題,往往直接決定一個家族數十年累積的財富,是否能完整延續。一個殘酷的制度現實:沒有繳稅,就沒有辦法辦理繼承依遺產及贈與稅法(下稱遺贈稅法)第8條、第41條及第50條規定:遺產稅還沒有繳清前,不可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違反者處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再依遺贈稅法第23條規定,必須於死亡後6個月內完成申報,並於核定後須限期繳納。換言之,若未繳納遺產稅,房地即無法過戶,無法真正繼承。例如知名藝人大S離世已餘一年,其名下高價不動產仍未完成過戶。原因可能涉及稅務程序繁複、遺產內容待釐清,或繼承人尚未完成相關手續。無論實際原因為何,都凸顯了一件事:即使資產龐大,若缺乏現金,傳承仍可能停滯。多數高資產家庭的財富通常集中於:精華地段不動產、未上市櫃公司股權(家族企業)、長期投資資產,這些資產很值錢,卻無法迅速變現。於是,許多高資產家庭被迫做出最不願意的決定,如在市場低點出售資產、引入外部投資人導致股權被稀釋,進而引發公司經營權爭奪;家庭成員為是否出售資產產生激烈衝突,甚至告上法庭對簿公堂、抑或背負高額借款壓力。對此,需要提醒企業主:傳承最大的敵人,不是稅金,而是沒有準備好繳稅的現金。而這也是成熟完善資產規劃中不可或缺的一項核心制度:預留稅源。預留稅源是什麼?為何高資產家庭都在做?所謂預留稅源,即指在風險發生的那一刻,立即準備好一筆可動用的資金。在眾多傳承工具中,人壽保險長期被多數高資產客戶採用,關鍵在於它同時具備三大特性:,是因為它同時具備三個特性:即時性、確定性、指向性。更重要的是,從法律結構而言,若保單已指定受益人,依遺贈稅法規定原則上不列入遺產總額,可直接由受益人取得。這代表,這筆錢不會卡在繼承冗長程序中,而是能立刻用於支付遺產稅。依保險法第34條,文件齊備後保險金應於約定期限內給付;未約定者,通常須於15日內支付。相較於動輒數月甚至數年的資產處分流程,保險可說是少數能在短時間內創造現金的工具。以下分享兩個案例說明某製造業董事長名下資產約5億元,其中:不動產占80%、銀行現金僅約500萬元,死亡後估算遺產稅高達約 4,000萬元。【若未事先規劃:】繼承人可能面臨:不動產短期難以出售,尤其市場正處修正期,若強行出售,恐被迫低價拋售;甚至家庭成員對出售標的(出售哪一棟)產生衝突,造成核心資產流失。然而,董事長生前配置了5,000萬元終身壽險,董事長過世後,其指定受益人可於兩週內取得理賠金並完成繳稅,不動產得以完整過戶。保險守住的,不只是資產,而是家族的長期布局。另一個案例為家族企業利用保險制度避免公司經營權被稀釋某傳產企業創辦人持有未上市櫃公司70%股權,公司年營收數十億,但公司資金多用於公司營運,個人流動資產有限。預估遺產稅約 6,000萬元。【若未規劃】繼承人可能被迫出售部分股權,引入外部投資人,甚或質押股票融資,最終結果導致家族失去公司控制權。若透過事前規劃7,000萬元壽險,稅款得以一次繳清,股權完整移轉,經營權穩定交棒給第二代,預留稅源本質上是在保護企業治理。從上面兩個案例,可以看出預留稅源的重要性,可以化解三大傳承風險:1. 流動性風險:避免富有卻拿不出立即可動現金的風險。2. 決策被迫風險:避免在市場最差時出售資產。3. 家族衝突風險:避免討論誰該出錢繳稅。此外,保險還具備一個極具戰略價值的特性:槓桿。透過長期規劃,以相對可控的成本,即可鎖定未來可能高達數千萬甚至上億元的稅源。這並非投資報酬概念,而係利用小成本,避免大災難。但律師要提醒:保險不是買了就好。近年稅捐機關高度關注形式保險、實質避稅案件,並依實質課稅原則審查投保動機。常見高風險特徵,以八大特徵判斷包括:躉繳巨額保費、高齡投保、重症投保、短期密集投保、鉅額投保、舉債投保等。若稅捐相關機關對於八大特徵進行綜合判斷後,被認定規避稅負,仍可能被併入遺產課稅。因此律師會一再強調,預留稅源利用保險是一種法律架構設計,而不是金融商品選擇。必須整體考量:投保人結構、受益人安排、保費來源及持有期間等。亦即高資產規劃從來不是單一專業可以完成,而是法律、稅務與金融的整合工程。此外,高資產家族如何做資產傳承配置,不會只使用一種工具。真正成熟的傳承設計,通常採取組合策略:例如透過保險 × 家族信託:避免受益人(大多為未成年人)一次取得巨額資金而不會妥善運用資產;透過保險 × 生前贈與:降低遺產規模,同時建立稅源;保險 × 遺囑:利用遺囑指定保險金受益人方式確保遺囑內容不因欠稅而無法執行;保險 × 股權架構:讓家族公司接班人不必出售股份即可完成繼承。組合有很多種,核心精神只有一個:讓家族保有選擇權,而不是在壓力下被迫選擇。最後,想提醒所有企業主,多數人花一輩子努力追求如何賺更多、如何投資、如何擴張事業版圖,但極少人認真問自己:「如果明天不在了,家人有沒有足夠現金繳稅?」真正成熟的傳承,不只是留下財富,而是替家人先解決最困難的問題。保險在資產傳承中最深層的價值,從來不是報酬率,而是:在最關鍵的時刻,為家族創造時間、創造空間、創造選擇。因為保險守住的,從來不只是資產,而是整個家族的未來。
奶奶遭軟禁2/留美財金學士回台竟啃老 寄恐嚇信侵吞父母房還拘禁重病媽
「何爺爺跳跳屋」12年來帶給無數南台灣孩童歡笑與快樂,創辦人何茂成的妻子郭嘉喬卻遭2人的小兒子何浩恩「綁架」4年,何茂成無法得到妻子的音訊幾乎急瘋,擔心重病的郭嘉喬不堪軟禁折磨,身體狀況恐每況愈下,只盼兒子能早日放人,讓夫妻倆得以團圓。「年輕的時候忙工作,把孩子交給上一輩帶,沒想到如今孩子變成這樣。」何茂成回憶,自己與妻子年輕時經營成衣外銷,總是世界奔波當空中飛人,但總會記掛著喜歡打電動的小兒子,回台時總會帶著各式各樣的遊戲給他,小兒子過去不曾忤逆父母,直到從美國唸書回來後才性格大變。何茂成說,何浩恩從大葉大學畢業後,又吵著要去美國再念學士,夫妻倆也決定支持孩子,先是讓他到西雅圖念語言學校,後進入田納西州的大學攻讀財金學士,每年的學費和生活費高達百萬元,何浩恩則唸了5、6年才完成學業。夫妻倆原以為小兒子頂著留美光環,回台能稍微順利點,沒想到何浩恩「一年換24個老闆」,因定性不足而時常換工作,他一開始在金融相關領域,後改到補習班教英文,但因工作態度而遭到解雇,最後到桃園某電子廠當作業員。在此期間,郭嘉喬多次瞞著丈夫金援兒子,何浩恩也因而有恃無恐,還聲稱自己要到潮州投靠父母並到加油站打工,何茂成恨鐵不成鋼,父子倆發生口角,何浩恩更對父母咆哮怒罵,父子倆嫌隙因而越深。而在爭執過後,何浩恩立刻回到何茂成夫妻在台北的住處,翻箱倒櫃找出何茂成的存摺,要求父親一一交代錢花到哪裡,更四處諮詢律師和徵信社試圖找出父親的把柄,甚至不斷用手機蒐證,連哥哥不滿其行徑,罵他「白癡」都被手機錄下提告,害哥哥被判罰金1萬元。郭嘉喬罹患多發性骨髓瘤和癲癇,何茂成過去每日陪她散心復健,如今卻被小兒子帶離家,讓何茂成擔心郭嘉喬病情惡化。(圖/何茂成提供)此外,何茂成母親在台北市大安區有留下一處房產,何母生前曾玩笑稱要將房子留給小孫子,何浩恩信以為真,隨即要求祖母辦理過戶,何母則嚇得訂立遺囑,明文將房子留給何茂成,何浩恩為此還寄信恐嚇父親不得賣房,但何茂成為了跳跳屋公益,將何母留下的房子和另一間房出售,何浩恩則為了侵吞父母房產,在2021年底將郭嘉喬帶走軟禁。「他現在把妻子的兩間房租出去,還拿房子去貸款。」何茂成表示,妻子名下在台北市精華區有2間房子,現已被小兒子出租以賺取租金,他則在外賃屋,甚至還以房子貸款近800萬元,郭嘉喬則因罹患多發性骨髓瘤再加癲癇而無力反抗,只能讓他予取予求。何茂成過去對郭嘉喬呵護備至,照顧其生活起居外還每天陪她復健散心,夫妻2人卻因小兒子的阻撓而4年不能見面。(圖/周志龍攝)「有一次妻子打給我,說她每天只能看著天花板、聽答錄機,我的心真的要碎了。」何茂成說,在這4年間,妻子曾透過路人手機,或在小兒子的監控下打給他,語氣中都透露著無奈和無措,甚至曾問他「有沒有去日本」、「你是不是訂婚了」等語,讓他判斷妻子在長期的軟禁中已神智不清,更使他心急如焚。何茂成曾向警局通報失蹤人口,但何浩恩隨即帶著郭嘉喬去銷案,他也曾向法院提告民事禁止會面,妻子卻在何浩恩的要脅下,誣控自己家暴、外遇,導致法律行動無功而返,無奈之下只好將家醜擺上檯面,只盼兒子能早日放人,讓夫妻倆得以團圓。記者致電何浩恩詢問回應,但他聽聞記者身分便立刻掛斷電話,再次致電仍未獲回應,而他後又回電稱要記者去看判決書,如亂寫則將提出告訴。
波斯菊異語1/大肚花海上億農地有蹊蹺 佃農「三七五」金鐘罩折騰地主喊救命
多數人以為只存在歷史課本的「三七五減租」竟成了買賣土地「卡關」元兇,一場涉及新台幣上億元的土地處分案居然出現「死後簽署」幽靈契約。台中大肚追分火車站旁台1線,秋收稻穀後農田開滿了波斯菊,背後卻有洶湧暗盤角力生波,「和諧純真」的波斯菊花語也只能無奈走味。放眼約2,000坪的台中大肚農地在縱貫公路台1線與海線鐵路之間,距離高鐵站車程更只要15分鐘,地主開了價找到「下家」想換錢走人,卻苦於上頭「三七五租約」魔咒而動彈不得、多年移轉未果。(圖/黃耀徵攝)最高行政法院2025年底裁定駁回一樁「耕地三七五減租」上訴案,原來是高齡80的苦主許嬸婆挨了悶棍,她持有了位在大肚區台1線縱貫公路與海線鐵路所夾的都市計畫區內農地,方正的現場不只追分火車站走路就到,開個車15分鐘抵達高鐵台中站開發潛力無窮,但她早嫁到花蓮去了無暇他顧,多年前來自農地附近烏日的農具機盤商江老闆,打算以每坪新台幣11萬、總價破2億吃下這2,000坪左右農地,心想再怎麼不濟沒開發也能大規模機械化農作,而老太太只希望安享晚年,賣掉領錢走人就好,看似彼此合意買賣,背後卻橫空殺出了「程咬金」,導致卡了關至今還無從解套。一名佃農老李攪入了這場買賣局,原來1990年老李看上當時荒在那的農地「情勒」地主鄰居許家已故阿祖「生活過不去、行行好讓我種水稻」,結果許家口頭答應但沒打契約,老李也就這樣一再耕種30多年,等到近年許家阿祖壽終正寢後「分家」,許嬸婆分到農地但忙著在花蓮「帶孫」,加上農地農用連「田賦」都不必繳,許嬸婆壓根兒沒把持有土地這事放心上。苦主許小姐(左起)與其夫陳先生泣訴買賣土地一連串離奇遭遇,直斥官府與佃農聯合侵害了土地所有權。(圖/黃耀徵攝)江老闆看上土地後輾轉找到了許嬸婆,他們連袂到地政事務所看了地籍謄本,驚覺上頭竟被註記與老李有「三七五租約」,這宛如土地「緊箍咒」,只要佃農咬緊不讓「連買賣都不行」。但不對啊,許家何時與老李簽了佃農約?許嬸婆回顧,許家阿祖是1984年被前地主欠債抵押輾轉拿到了土地,但當時權狀可是乾乾淨淨沒任何「三七五」註記,後頭也不曾到地政單位變更。但過戶時到地政事務所一看,發現居然備查了1949年一張詭異租賃契約,上頭的筆跡明顯與紙張年代不符,稅票開立年份竟還是1965年,已是滿腹疑問。而後在1990年代「地籍電子化」時期,電磁紀錄竟被謄寫了「三七五租約」註記,回頭想追紙本租約竟有多年被「遺失」,「難道主管機關沒插股嗎」?連串詭異讓許嬸婆不寒而慄。許嬸婆強調,許家阿祖1984年法拍取得土地後,從不曾經法院公證任何契約,反而台灣省政府地政處可是有函令,只要是法拍取得的土地,後頭任何出租等合約行為,都必須經報經執行法院准許,退步言之在「法拍」後的耕作約定根本無效,且無論是此前此後,耕作者紙本資料從未有「三七五」註記,她直斥從佃農身分到優先承購權恐怕都是假造。佃農老李(圖)反批自己合法取得耕作權已獲得公所、行政法院雙雙認證,直斥地主不尊重司法判決。(圖/黃耀徵攝)CTWANT採訪當下老李也出現了,他直罵許嬸婆「瘋子」衝突一觸即發,還好兩方熱心民眾拉了個安全距離。老李直指,這2,000多坪土地可是從小種到老,多數繳交公糧在農會可都有紀錄,自己的佃農身分也被公所和行政法院認證,他嗆聲「棺材不是裝老人」自己可還有力氣種,若要告自己「偽造承購權」就「請地檢署來抓我啊」,自己會一路種下去,捍衛承租權不放棄。大肚區公所農業課則直斥「插股」傳言為無稽,並回應「三七五租約」其實根本是私人合約關係,只是政策上為了保護佃農而另立有利解釋的行政法規。農業課官員直指,當初許嬸婆是打民事訴訟告老李輸了個窮途末路,無奈之下才轉向來打行政訴訟是很「硬要」,行政法院當然就不推翻民事判決結果,也直接以「裁定」駁回,未就實質內容進一步審查。
買二手車3年才發現是「事故車」 法院判撤銷合同退還11萬元
大陸廣西近日公布1起因二手車買賣引發的民事糾紛。本案源於張男於2022年購買1輛標示「無重大事故」的二手車,後於2025年年檢時發現該車曾涉致人死亡事故,遂主張商家隱瞞事實並提起訴訟。法院事後認定雖非行業標準事故車,但商家未盡告知義務,構成重大誤解,判決撤銷合同,酌定退還2.5萬元人民幣(約合新台幣11萬元),買方返還車輛。據陸媒報導,案件可追溯至2022年3月,張男以人民幣4.8萬元向荔浦1間汽車公司購入1輛二手車。雙方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該車並無重大事故、泡水或火燒車情形,並註明買方已知悉車況。然而實際情況是,這輛車早在2018年曾發生1起造成他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雖然該事故未對車體結構造成實質性、結構性損壞,事後車輛也曾轉手,歷經3任車主,但關於曾涉致人死亡事故的資訊,張男在購車時並未被告知。直到2025年8月,張男之子替該車辦理年檢時,才意外查出該車過往曾涉及致死事故。張男父子認為,商家隱瞞車輛曾發生重大事故的關鍵事實,導致其在錯誤認知下締約,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買賣合同、退還全部購車款並支付違約金。涉案二手車公司則辯稱,交易前車輛檢驗結果正常,不構成行業標準所稱的「事故車」,公司並無欺詐行為,且買方主張撤銷權已逾法定期限,因而拒絕退款。法院審理後指出,儘管該車依行業標準並不屬於事故車,但商家在銷售過程中未盡到全面且細緻的查驗與告知義務,致使提供給張某的車況資訊不完整。從一般消費者的合理認知出發,車輛曾發生「致人死亡」事故,與張男所理解的「無事故」狀態之間存在重大落差,而此一事實足以影響車輛價值評估與購買決策。法院因此認定,張男是在重大誤解情形下簽訂合同,符合依法撤銷合同的構成要件。針對撤銷權是否逾期的爭點,法院認為應以買方實際知悉車輛曾發生致人死亡事故之日,即2025年8月,作為撤銷權起算時點,故未超過90日的法定期間。最終,荔浦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撤銷張男與該汽車公司所簽訂的車輛買賣合同;考量車輛已使用3年所產生的折舊、磨損以及雙方在交易中的過錯程度,酌定由商家返還2.5萬元。張男父子則須返還車輛並配合辦理過戶手續。至於請求支付違約金部分,法院認為合同既已撤銷,違約金主張失所附麗,故不予支持。
柯震東、曾莞婷現身西門町上千民眾爭搶紅包 戴立忍難得公開亮相喊緊張
九把刀電影《功夫》今(30日)於台北市西門徒步區舉辦見面會,導演九把刀、柯震東、曾莞婷一同亮相吸引大批民眾圍觀。但最令人驚訝的是,幾乎從來沒有參加過任何電影見面會活動的戴立忍,竟然也在這次活動中驚喜現身,他笑容滿面表示因為天氣很好又剛好有空,想說來看看,不過見過大場面的他竟坦言「非常緊張,手足無措」,反差萌有點可愛。柯震東飾演萬年高中生不怕影迷看膩。(圖/蘇聖倫攝)電影《功夫》今日下午在西門町盛大揭幕新春特製裝置,現場重現片中具象徵意義的經典書牆場景,地面更印製醒目的「拜我為師」四個大字,吸引大批影迷駐足拍照,話題十足。在《功夫》中飾演王淨媽媽「阿芬」的曾莞婷,笑稱自己是九把刀的忠實影迷,當初一聽到要參演他的作品,二話不說立刻答應,不過對於要演媽媽有點不爽。定裝前原以為會是樸素造型,沒想到一換上戲服竟意外辣翻,讓她又驚又喜,但最後還是忍不住對導演喊話:「希望導演下一次不要再找我演媽媽了!」曾莞婷在《功夫》雖是火辣的冰果店老闆娘,卻也超齡演出王淨的媽媽。(圖/蘇聖倫攝)難得出席宣傳活動的戴立忍,被問到為何會出席今日活動?他先是幽默回應:「因為天氣很好!」隨即正經解釋,拍攝《功夫》工作過程很開心,是一部相當好玩熱鬧的電影,每天要花3、4個小時進行特殊化妝,拍片過程也非常有趣,「九把刀點子很多,腦迴路跟我和我朋友是不同的人,每天都有不同驚喜」。而從來沒出席過戶外宣傳活動的他也感到很新鮮,但他坦言今天出來參加活動,「心情很緊張!」被問到與角色「黃駿」的相似之處,戴立忍笑說都一樣健忘:「每天起床都把前一天的事情忘得一乾二淨,開開心心面對新的一天。」更自曝拍攝現場經常忘詞。戴立忍難得出席電影活動力挺《功夫》。(圖/蘇聖倫攝)至於永遠的高中生柯震東,他坦言這次角色相對「更低齡」,比電影「那些年」的主角又更笨一些,「我本人是還滿成熟的啦」。柯震東與戴立忍在電影「黑的教育」合作過,但當時柯震東是導演身分,此次兩人以演員身分對戲,戴立忍直說當初比較多磨合,此次合作更熟悉,有更很長的時間相處,彼此情誼變得深厚,他更當場向柯震東真情表示:「很開心有你這個朋友!」一句話展現師徒戲裡戲外的好感情。電影《功夫》將於2月13日上映。
遺贈稅法大翻修!告別「拿上億房的不繳稅」 沒拿的扛龐大遺產稅荒謬
2026年1月22日,財政部依據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意旨,正式預告「遺產及贈與稅法」(下稱本法)修正草案。在眾多修正條文中,影響層面最廣、最直接衝擊家族財產分配公平性的,莫過於本法第6條關於「納稅義務人」的修正 。過去,坊間常流傳「生前兩年趕快過戶再辦拋棄繼承」的操作手法,導致許多家族在長輩過世後,發生拿走上億房產的大哥不用繳稅,只分到剩餘遺產的小弟卻要背負比繼承還多的遺產稅的荒謬現象。此次修法正是為了矯正此一長期的法制漏洞。壹、 修正緣起:憲法法庭對「擬制遺產」稅負不公的糾正依照本法現行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子女等特定親屬的財產,須視為「擬制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當時設計這條法律的初衷,是為了防止臨終前的避稅行為,基本上並無問題。然而,這筆財產雖然被「拉回來」計算遺產稅,但它在民法事實上已經是受贈人(例如大兒子)的財產,並非全體繼承人(其他兄弟姊妹)公同共有的遺產。在現行法架構下,大兒子受贈之後再去辦拋棄繼承,國稅局可能就會對其他沒拿到生前贈與的繼承人追稅,形成沒拿到生前贈與的繼承人被迫去繳納「別人拿走的財產」所產生的稅。所以憲法法庭認為這侵害了其他繼承人的財產權,判定違憲 。貳、 草案第6條修正解析:三大核心變革為回應憲法判決,財政部本次修正第6條,建立了權責分明的納稅架構:一、 確立「誰拿錢、誰繳稅」的個別責任制這是本次修法的核心。新法明確增訂:針對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之財產(特定親屬受贈財產),依第15條規定併入遺產總額課稅者,是以「各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這意味著,未來國稅局在核定遺產稅時,會將稅單「拆解」。屬於生前贈與部分的稅額,不論受贈人是否拋棄繼承、喪失繼承權或非屬法定繼承人,稽徵機關均會對受贈人發單課稅,受贈人以後就不能再躲在全體繼承人背後享受免稅空間。二、 稅額計算與責任上限的明確化新法規定,受贈人應負擔的遺產稅額,是「按各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比例」計算 。【試算範例】 父親過世,遺留現金1,000萬元(由弟弟繼承)。父親死亡前1年贈與哥哥價值4,000萬元的股票(擬制遺產)。遺產總額: 5,000萬元。假設應納遺產稅額: 500萬元。哥哥責任: 佔總額 4/5,故哥哥需單獨負責 400萬元稅金。弟弟責任: 佔總額 1/5,故弟弟(及其他繼承人)負責 100萬元稅金。此外,修法也定明受贈人「以受贈財產為限」負繳納義務。這雖然是保障受贈人不用拿自己原本的財產出來貼補,但實務上,生前贈與通常價值不菲,受贈財產的價值通常遠高於稅額,此限制對國稅局徵稅影響不大,主要是法理上的宣示界定。三、 遺囑執行人角色轉型與除名現行法將遺囑執行人列為第一順位納稅義務人,這導致許多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不敢輕易擔任此職,深怕惹稅上身。修正草案刪除了遺囑執行人為納稅義務人的規定,將其定位調整為「代為辦理申報、繳納及申請復查」的代理人角色。這將有助於未來遺囑信託與專業遺產管理的推動。參、 對長輩資產規劃的衝擊與建議面對第6條的修正,長輩在進行資產傳承時,思維必須從「如何少繳稅」轉向「如何公平繳稅」以及「預留繳稅現金」。以下是給予高資產人士的三項規劃建議:建議一:重新審視「死亡前兩年」的贈與策略過去許多長輩在身體出現狀況時,就會開始規劃將不動產過戶給特定子女(例如長孫或長子)。在新法架構下,這種做法將對受贈人產生資金壓力。例如父親在過世前一年,就將豪宅贈與給某個兒子,但這個兒子身上可能沒有足夠現金,未來他在面對那張鉅額的「個人專屬遺產稅單」時,可能會陷入「有房但沒錢繳稅」的窘境。策略: 若要進行生前贈與,必須同步考量受贈人的現金流能力。若受贈人資金不足,長輩可能需要搭配贈與現金,或是透過保險規劃預留稅源。建議二:善用「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新紅利本次修法雖然第6條加重了受贈人的責任,但第17條之1卻給了配偶大紅利——死亡前2年贈與配偶的財產,可以列入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計算(視為現存財產)。策略: 對於夫妻財產懸殊的家庭,長輩(財產多的一方)在生前將財產贈與給配偶,現在變得更有利。因為這筆財產本身雖不課贈與稅(夫妻贈與免稅),且死後仍會被視為遺產課稅,但因為可以被視為被繼承人現存財產,因此實質遺產稅負可能會大幅降低。這是未來新法下極具價值的節稅方法,值得重新計算規劃。建議三:遺囑執行人的指定將更為順暢過去長輩想找律師或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當遺囑執行人,但律師或會計師常因稅務責任而婉拒。新法修正後,遺囑執行人責任單純化。策略: 建議長輩積極善用遺囑執行人制度。特別是在子女眾多、資產複雜的家族,指定一位公正的專業人士(律師或會計師)擔任執行人,由其代為統籌申報、協調各繼承人與受贈人的稅額分擔,能有效避免子女在靈堂前為了「誰該繳多少稅」而反目成仇。肆、 結語「遺產及贈與稅法」第6條的修正,標誌著台灣遺產稅制從「家族連坐」走向「權責分明」的新里程碑,這不只是一條法律的變更,更是提醒我們在做資產傳承規劃時,不應只在乎節稅,更要在乎「公平」與「可行性」。「愛他,就不要給他負擔。」在將資產交給子女的同時,請務必確認這份禮物附帶的稅務責任,是他們承接得起的重量。趁著草案預告期間,儘早諮詢專業稅務顧問,重新檢視您的資產配置與遺囑內容,是守護家族和諧的當務之急。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今(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可請至協會官網報名。點我報名。
阿公偏心遺囑失效?2千萬房產「長孫一毛都沒有」 法官判決逆轉關鍵曝
遺囑雖是長輩交代後事的心願,但若分配「太偏心」而挑戰法律底線,恐怕也難逃被推翻的命運。高雄一名陳姓老翁生前立下代筆遺囑,將名下價值超過 2,400 萬元的精華區房產悉數留給兩名子女,導致身為繼承人之一的長孫慘遭「淨身出戶」。長孫憤而提告追討,雖然姑姑與叔伯試圖以「金錢補償」換取保住房產,但法官最終判定遺囑嚴重侵害「特留分」,裁定已過戶的房產所有權必須全部塗銷,回復為共同持有。代位繼承被當空氣?老翁過世後爆發爭產風暴這起家族爭產案起源於 2024 年底陳姓老翁離世。老翁生前規劃財產時,考量次子已早一步離世,便在代筆遺囑中指定高雄、台南的多筆土地與建物由剩下的兩名子女(長女與三子)繼承。2025 年 2 月,兩名子女迅速持遺囑辦理繼承登記,將高雄市精華區三筆總價值約 2,403 萬元的房產納入名下。然而,根據我國《民法》第 1140 條規定,次子的小孩(長孫)具有「代位繼承」權,地位等同於其亡父,應與姑姑、叔伯平分遺產。原本法定的繼承份額為 3 分之 1,即便有遺囑限制,長孫仍享有法定應繼分一半、即 6 分之 1 的「特留分」。面對長輩「完全排除」的分配方式,長孫決定行使法律權利,提告行使「特留分扣減權」。律師指出,許多長輩有「重男輕女」或「傳子不傳孫」的觀念,但在現行法律框架下,遺囑自由不能凌駕於法律對特定家屬的保障。(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姑姑想用「錢」打發遭拒 法官:扣減權屬「物權」而非「債權」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期間,姑姑與叔伯承認分配確實侵害了姪子的特留分,但他們強烈表達想保住已經過戶的精華區房產,因此提議:「我們可以算出現金差額補償給姪子,房產所有權不要動。」然而,這項提議遭到法官打臉。法官在判決書中明確指出,「特留分扣減權」在法律性質上屬於「物權形成權」。這意味著一旦繼承人主張扣減權,那份侵害特留分的遺囑分配在法律上即刻失其效力。受侵害的標的物(房產)必須回復到全體繼承人「共同共有」的狀態,法律並沒有賦予侵害方「強迫給錢、強留房產」的權利。判決關鍵:遺產 2400 萬、遺囑竟分給別人 2398 萬法官進一步盤點遺產細節,發現老翁留下的遺產總額約為 2,403 萬元,但依據遺囑執行後的結果,兩名被告竟然分配到了 2,398 萬元,嚴重侵害長孫的特留分權利。法院最終裁定,長孫勝訴。兩名被告原本已辦妥的「遺囑繼承」所有權移轉登記必須撤銷(塗銷),該房產應回歸為老翁兩名子女與長孫三人「共同共有」。這代表姑姑、叔伯未來若要處分或賣掉這些房產,都必須經過長孫的同意或依法程序辦理。律師叮嚀:立遺囑不可不知的「特留分」防護線法界人士過去也指出,許多長輩有「重男輕女」或「傳子不傳孫」的觀念,但在現行法律框架下,遺囑自由不能凌駕於法律對特定家屬的保障。若想避免身後子女對簿公堂,立遺囑時應事先徵詢專業法律意見,針對特留分預留分配空間,或透過生前贈與等方式規劃,否則精心立下的遺囑,極可能在法庭上被一紙判決化為烏有。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包商「偷埋廢土」!高虹安揭露監視器畫面:12億棒球場遭灌垃圾. 「那是虐待,不是醜聞!」芭莉絲希爾頓國會親揭19歲外流性愛片陰影. 川普左手驚見「大片紫斑」!79歲健康再成焦點 白宮:撞到桌角啦
狐狸守雞舍4/強調設備採購經得起檢驗 台灣防火實驗室斥惡性競爭不可取
CTWANT在12日報導了「狐狸守雞舍」對防火實驗室一連串檢驗爭議引起各界回響,除了內政部國土署推稱依照經濟部標檢局辦理並無不法、標檢局也說現行流通在外的相關防火門實驗報告書有效外,如今被指捲入爭議的「財團法人台灣檢測科技研發基金會」下轄的防火實驗室也發表聲明。吹哨者近期向CTWANT指出,台灣防火實驗室疑似為先前因實驗涉有不實慘遭撤照的「明道大學防火實驗室」原班人馬原地重起爐灶,台灣防火實驗室回應直指,現任實驗室方姓技術主管、前明道實驗室徐姓主任是否真如報導所謂為「同母異父」關係,實驗室無從過問,且方聰明不曾在明道大學實驗室存續期間在明道大學相關單位服務,另外方、徐二人在其他現存合格防火實驗室也在職多年,人事任用審查並無問題。實驗室強調台灣檢測科技研發基金會為合法財團法人,基金會注資成立的「台灣防火實驗室」董監事及實驗室成員經比對並無明道實驗室工作者,另若吹哨者稱現在實驗室與明道實驗室成員之間有什麼交情或親屬關係,實驗室無從過問員工私人生活,至於廠房土地持有者、前防火門公會理事長謝守禮私人生活,實驗室也一樣不必關心。位於彰化縣芳苑鄉的「國創公司」登記地是一處傳統4層透天樓房,外觀並無明顯招牌。(圖/讀者提供)實驗室也對大型設備遭指為明道大學認列「報廢」的器材澄清,直指這與事實不符,因為實驗室是向一間位在彰化縣芳苑鄉的「國創企業有限公司」購買設備,另有不足也向台灣企銀等單位承租廠房與籌設土地等,實驗室的土地、設備、人員等均經官方審查無虞,才開始進行評鑑程序。然而CTWANT多次希望聯繫國創公司代表人王素雲,電話另一頭卻一再由自稱該公司委託的稅務人員代為強調「過戶都有合法納稅」,未針對吹哨者質疑明道大學設備是否在報廢後跑到國創「借屍還魂」進一步釋明。實驗室反指,吹哨者惡意攻擊多年不堪其擾,呼籲各界認清官方認證說法與事實,不要為社會添亂、浪費社會成本。位於彰化縣北斗鎮的私立明道大學如今已經退場,除了5名留守人員與部分改掛「私立東海大學」學籍學生外幾無進出者。(圖/顏瑋辰攝)
台中監理站「光頭張先生」服務獲讚 本人笑駁:肉眼難辨但還有幾根
近日有民眾大讚台中監理站一名張姓服務人員,協助解答問題時非常親切,在Google地圖上留下5星好評,並稱該人士為「光頭張先生」,結果台中監理站回覆留言時特別附上張先生的澄清回應:「頭上還有幾根頭髮,嚴格來說不算光頭」。消息曝光後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讓網友笑翻,連交通部長陳世凱也現身留言。近日一位民眾前往台中監理站詢問有關過戶事宜,服務人員親切又熱情的態度讓當事人相當滿意,離開後特地到Google地圖評論區留下5星好評,當中寫道「非常感謝服務台一位光頭張先生」。而監理站人員也回覆該評論表示會持續努力,並特別附上張先生的澄清:「p.s.張先生澄清表示,他的頭上還有幾根頭髮,肉眼雖不易識別,但嚴格來說還稱不上『光頭』」,配上哭笑不得的表情符號。民眾與台中監理站的逗趣對話,網友見狀後截圖PO到Threads上,讓網友們笑喊「人家好心幫你解答問題,結果你恩將仇報」、「先懷疑張先生含淚回覆」、「看來張先生不只服務好,人也很幽默」、「被讚揚卻被說是光頭,心情應該很複雜」、「最後幾根毛髮的尊嚴一定要守住」、「能感受到張先生的堅持」。有網友說「說『跟傑森史塔森很像那位』,不知道給不給過」,張先生本人回應「可以唷,我喜歡大家這樣叫我」、「我不止2、3根唷,應該有2、30根」。貼文也釣來陳世凱親自留言:「有,但不多」,並稱會請公路局局長轉達這份肯定並給予獎勵,讓用心服務的同仁被看見。另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此次引起討論的張先生本人表示,小編告訴他Google評論的內容,他才知道民眾的留言,小編還細數他頭上有幾根頭髮,沒想到竟因此在網路上成為話題。他也強調,其實他真的有頭髮,過去甚至留過長捲髮,但後來因為耳朵要動手術剃頭,隨後才發現「光頭的世界很舒服」,因此一試成主顧,維持這個造型至今約3年了。(圖/翻攝自Threads)
清真寺被篡2/熬過拆寺還地風波卻被「自己人」出賣 穆斯林怒組自救會
台北清真寺於1960年成立,見證台灣與中東外交歷史,更是在台30萬穆斯林最重要的信仰中心,而該寺落成後風波不斷,好不容易熬過拆寺還地事件成為市定古蹟,半甲子以來由台北清真寺基金會獨立運營,卻被該基金會前董事長馬超彥轉讓產權給財團法人回教協會,如今還要求基金會付租金和利息,讓全台穆斯林串連組成自救會,共同捍衛台北清真寺權益。台北清真寺不僅是臺灣穆斯林信仰的核心,也是台灣連結伊斯蘭世界的重要象徵,1957年,時任外交部長葉公超在美國與沙烏地阿拉伯國王紹德相遇,並邀約邵德訪台,葉公超因而向台灣銀行貸款400萬元,在新生南路建成台灣第一座清真寺。而台北清真寺也得到多國支持,伊朗國王巴勒維及我國駐沙烏地阿拉伯大使馬步芳等人都慷慨解囊,紹德國王訪台之旅雖沒有成行,該寺又先後接待伊朗國王巴勒維、約旦國王胡笙等多位伊斯蘭世界領袖,見證台灣與中東的外交歷史。台北清真寺產權如今被轉到財團法人回教協會下,基金會更被驅趕討租金,讓穆斯林忍無可忍,成立自救會發聲。(圖/方萬民攝)但當年臺北清真寺興建委員會不清楚台灣法規,1958年以87萬元從地主手中買下810坪建地卻沒有登記過戶,且地主長期滯留國外,該手續因而沒有完成,地主在1987年回台後要求台北清真寺拆寺還地,雙方對簿公堂,經三審判決後認定雙方的確有買賣契約關係,土地屬地主所有,地上物則合法且有永久使用權,地主繼承人最終在1994年,以4.6億元賣給嘉新水泥。土地落入嘉新手上後,穆斯林們憂心忡忡,擔心台北清真寺恐被拆除,台北市民政局則居中協調,以容積率轉移方式補償嘉新水泥,保留清真寺原址,並將其列為市定古蹟,台北清真寺董事會也被市府指定為「古蹟管理人」,董事會則在2005年正式成立基金會,以基金會身分實際運營,穆斯林們以為風波過去而放下心中大石,沒想到清真寺在多年後又迎來危機。中國回教協會理事長張明峻(右四),遭控對多位穆斯林提出訴訟,試圖「以訟止論」,更掀起穆斯林怒火。(圖/報系資料照)不願具名穆斯林透露,馬超彥家族在台灣是「老回回」,深根多代且勢力龐大,他在2007年和2015年擔任台北清真寺基金會董事長任內兩度「自肥」,以董事長身分致函馬來西亞官方清真認證機構 JAKIM,放棄原屬台北清真寺的認證資格,由他新成立的社團法人台灣清真產業品質保證推廣協會(THIDA)取代。除此之外,馬超彥更兩度未經董事會決議,讓他實際運營的財回取得台北清真寺建物產權,2024年還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企圖驅離台北清真寺基金會,引爆穆斯林社群怒火。而馬超彥關係盤根錯節,他是成功大學電機工程學系學士,曾任台灣清真產業品質保證推廣協會副理事長、中國回教協會秘書長、內政部宗教事務諮詢委員、亞太伊斯蘭宣教會執行委員等多職,與中國回教協會理事長張明峻「合作」超過20年,一手壟斷清真認證的數億商機,在穆斯林世界可說是「喊水會結凍」,面對教親質疑卻是不斷提告,試圖「以訟止論」。「我們很多人都收到傳票,最後都不起訴,他想讓我們閉嘴,但我們更要站出來捍衛清真寺。」該位穆斯林透露,台北、桃園、新竹、台中至高雄、花蓮的教親都串聯自救,希望藉由這次行動,找回長年來被「溫水煮青蛙」騙走的權利,共同捍衛清真寺的一磚一瓦。對此,回教協會理事長張明峻否認對教親採取法律行動,反問「你知道他們做了什麼嗎」,並表示此事需見面、看到記者服務證後再談,不願再電話中多說,未針對記者詢問部分做出正面回應,記者致電回教協會實際負責人馬超彥和傳送訊息,但至截稿前未獲回應。
清真寺被篡1/前董事長「自肥」讓產權 台北清真寺基金會遭驅趕討租金
台北清真寺是北台灣穆斯林最重要的信仰中心,更是台灣與國際伊斯蘭世界交流的重要橋樑,每年吸引數十萬信眾前往參拜,由台北清真寺基金會服務和協助在台穆斯林超過半甲子,該基金會前董事長馬超彥卻未經董事會允許下,將台北清真寺建物產權「轉讓」給財團法人回教協會,馬超彥同時是財回實際負責人,近年更不斷向基金會索討租金,並聲請強制執行驅離,基金會也對馬超彥提出背信告訴,目前雙方仍對簿公堂。12月25日下午,記者抵達台北清真寺,金色圓頂和喚拜尖塔之造型在新生南路上猶為吸睛,禮拜堂無梁柱的挑高穹頂顯出恢弘大氣,因伊斯蘭教禁止偶像崇拜,建築裝飾多使用文字、植物或幾何圖形,也讓台北清真寺更為莊嚴清淨,即使當日天候不佳,仍吸引許多穆斯林前來參觀和朝拜,而在清真寺神聖典雅的外觀下,卻藏著在台穆斯林的共同隱憂。據了解,台北清真寺「身世」坎坷,自1960年完工後幾經波折,因當時教徒不懂台灣法規採登記制,未與地主完成過戶程序,還一度被要求拆寺還地,因而成立財回,在1970年將清真寺「掛名登記」在財回名下,但大小寺務仍由基金會負責,土地後被地主4.6億元賣給嘉新水泥,由於台北清真寺在1999年成為市定古蹟,市政府以容積率移轉方式補償嘉新水泥,土地這才得以給清真寺使用。「台北清真寺基金會在這邊超過65年,服務教親、照顧穆斯林,如今卻被『乞丐趕廟公』驅離。」不願具名穆斯林透露,早年創寺的耆老本著穆斯林的信任與善良不爭,虛設財回作為借名的的空殼組織,認定該單位只是為了保護義產而立,而清真寺坐落在188地號和196地號上,地號188仍屬嘉新水泥,地號196則掛名在財回之下。在台穆斯林看不慣馬超彥「乞丐趕廟公」行為,已串聯組成自救會捍衛清真寺。(圖/方萬民攝)而台北清真寺一直都是獨立管理,前董事長馬超彥卻在2007年和2015年任內,兩度未經董事會決議,與嘉新水泥達成協議,讓財回取得清真寺建物產權,而馬超彥多次擔任財回董事長,是該協會實際負責人,其行徑猶如自肥。取得產權後,財回便開始以「房東」自居,2018年開始以法律訴訟方式,向基金會索討從2013年起的租金和利息,「出租清真寺」並收取利息的行為震撼伊斯蘭界。馬超彥曾任台灣清真產業品質保證推廣協會副理事長、中國回教協會秘書長等職務,並遭控在台北清真寺基金會董事長任內轉讓清真寺產權。(圖/報系資料照)基金會自然不讓財回予取予求,財回卻在2023年向法院扣押基金會所有財產,並要求基金會撤出清真寺,並聲請強制執行,法院原定在2024年8月入內勘查,最終因同意基金會所提出之「再審」之訴,並裁定強制執行予以暫停。財回行徑也掀起穆斯林的怒火,台北清真寺基金會更發文痛批,表示財回對宣教和清真寺毫無貢獻,長年來最專注的工作莫過於向清真寺和教親提起訴訟,是「穆斯林社群最惡劣的典範」,強調出租清真寺追加利息是「悖逆伊斯蘭教義的大罪」,訴訟成癮對付教親則是「魔鬼的行徑」。全台穆斯林因而紛紛聲援,從台北、桃園、新竹、台中至高雄、花蓮串聯自救,網路聲討聲浪四起,財回理事長張明峻與前台中清真寺董事長馬景仁,卻對30多位穆斯林提起訴訟,被告對象甚至包括台北清真寺教長,試圖「以訟止論」,讓穆斯林因害怕而噤聲,目前官司則多以不起訴結案。據了解,台北清真寺基金會也決定「絕不低頭和姑息」作惡者,現已向馬超彥提出背信等告訴,信眾更希望教親們能一同「捍衛正道」,共同守護真主的房子。對此,回教協會理事長張明峻否認對教親採取法律行動,反問「你知道他們做了什麼嗎」,並表示此事需見面、看到記者服務證後再談,不願再電話中多說,未針對記者詢問部分做出正面回應,記者致電回教協會實際負責人馬超彥和傳送訊息,但至截稿前未獲回應。
子女一念好意「相續放棄」釀大禍 房產無法過戶、母親遭殃
為了讓年邁母親能夠安心繼續居住在自宅,日本一名50多歲的獨生子決定放棄父親的遺產繼承權,認為這樣能避免負債風險,並讓所有財產由母親單獨繼承。然而,這項「善意」舉動卻引發一連串預料之外的法律問題,最終甚至可能導致母親喪失對房產的控制權。根據THE GOLD ONLINE/ゴールドオンライン報導,這起案例發生在日本福岡,一家三口中,父親過世後,依法應由母親與兒子共同繼承遺產。據日本司法書士佐伯知哉指出,這名50多歲的長子信夫(化名),為了讓年邁的母親能安心住在父親留下的老家,決定放棄繼承,希望讓媽媽單獨繼承所有財產。沒想到這一「善意之舉」,卻讓母親面臨房產無法過戶、生活陷入困境的風險。佐伯指出,一旦辦理「相續放棄」,法律上就等同「你從來不是繼承人」,接下來,繼承順位會往下跳,如果兒子放棄,順位會轉給父親的兄弟姊妹,也就是所謂的「叔伯姑姨」。這還沒完,若叔伯有人過世,連「甥姪輩」也會捲入!結果就是,信夫本想讓媽媽輕鬆繼承,反而讓她必須一個個聯繫遠房親戚,甚至不認識的親人,只為了完成一紙遺產分割協議。不但流程繁瑣,萬一有親戚拒絕配合、不願蓋章、甚至下落不明,整件事可能拖上數年,房產也無法過戶,還會衍生出貸款、出售、長照安排等一連串問題。專家強調,類似案件層出不窮,「放棄繼承」這招絕不能亂用!尤其當家中僅有少數繼承人時,放棄繼承反而可能讓財產流向原本毫無瓜葛的親戚,甚至必須與不熟悉、疏遠的人共同處理遺產,讓家屬陷入前所未有的法律泥沼。佐伯提醒,辦理相續放棄前一定要做足功課,包含:一、繪製完整家族繼承關係圖二、查清所有親屬生死與代襲狀況三、確認順位轉移後的繼承人是誰四、務必諮詢專業律師或司法書士五、千萬別以為「全部讓給媽媽」就能省事雖然相續放棄在債務繁重、家庭矛盾等情況下是有用的制度,但若只是為了簡單處理繼承、出於好意讓利,往往會陷家人於更大的困境。專家最後語重心長提醒:「相續放棄是一把雙面刃,沒搞清楚就下決定,可能會讓你最想保護的家人承擔最沉重的後果。」專家提醒,放棄繼承後繼承順位會往下跳,導致遠房親戚捲入。*(圖/翻攝自,@gentoshago)
蔡易餘攜綠委喊話「提高老農津貼」 衛環、經濟雙召委宣布下週排審
立法委員蔡易餘、劉建國、莊瑞雄等超過半數民進黨立委,共同舉行「照顧農民過好日,齊心提高老農津貼」記者會,針對現行老農津貼跟不上物價漲幅、排富條款不合時宜等問題,呼籲行政院盡速提出版本,並放寬排富門檻,讓老農獲得真正的尊嚴與保障。綠委也宣布由衛環委員會召委劉建國、經濟委員會召委陳亭妃下週雙雙排審相關法案。蔡易餘指出,現行老農津貼8,110元,僅約衛福部公告114年最低生活費15,515元的52%,明顯不足以支應基本生活。雖然目前各委員針對調高金額有不同版本,但大家的共識就是「必須調高」。希望農業部與行政院在下週委員會排審時,能拿出明確的態度與方向,不要讓農民失望。針對排富條款,蔡易餘表示,許多老農因名下持有的「唯一自住」農舍或房子,隨著公告地價調漲而被迫失去領取資格,甚至為了領津貼得賣房或過戶,這完全本末倒置。他主張排富條款必須修正,將「農民自住房屋」排除計算,才符合公平正義。身為衛環委員會召委的劉建國當場宣布,下週他將在衛環委員會正式排審《老農津貼暫行條例》,調整機制不能再死守「四年一次」,應比照CPI漲幅隨時滾動檢討。經濟委員會召委陳亭妃也提出,下週將在經濟委員會同步排審《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目標推動「農退金2.0」,將政府提撥比例提高至60%,並納入具軍保、勞保資歷的農民。賴惠員說明,2012年全國平均每月消費支出約1.8萬元時,7,000元的津貼能負擔農民38%的生活開銷;然而2024年生活費已提高至2.6萬元,現行8,110元的津貼保障比例竟縮水至僅剩 30%,「如果維持現狀,明年保障將跌破三成」。賴惠員主張將金額調升至12,000元,將保障回升至接近五成水平,建立穩固的「尊嚴底線」,確保老農不因通膨而影響基本生計。眾綠委一同喊話,「津貼不是辦奧運,應打破四年限制、補強社福孤兒」。針對國民黨團在今早搶先舉行記者會喊出「調漲至15,000」,陳素月酸「六月刈菜假有心」,過去不聞不問,現在才來蹭熱度;邱議瑩則痛批,國民黨連總預算都不審,錢要從哪裡來發?一邊擋預算、一邊喊加碼是極不負責任的兩面手法。蔡易餘最後批評,國民黨根本是因為收到風聲才匆忙「攔截」開記者會,他們對老農津貼現況一知半解,只會漫天喊價;另一方面卻又惡修《財劃法》掏空中央財政。「一邊砍中央的錢,一邊又要中央請客」,這種行為極不負責任,根本只是在進行政治操作,呼籲國民黨回歸理性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