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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產 遺囑 詐騙 贈與 教授
美福閃肥咖2/打贏官司卻得付8430萬 黃榮圖長子討遺產秘辛曝光
美福集團已故創辦人黃榮圖的長子黃明山長期旅美行事極為低調,在台資產原本託管給二弟黃明煌及三弟黃明仁,卻因為2015年槍擊事件,他不得不親自出手處理相關財務,其中景德榮公司的股份,在槍擊案後借名登記給叔叔黃固榮的長子黃憲文卻引爆堂兄弟鬩牆,打起返還股份的官司,如今一審雖獲判勝訴,但法官並未比照其他借名登記官司讓黃明山無償取回股份,而是判他必須支付8430萬元股款。依據一審判決,黃明山在槍擊案發生後一個月內,找上黃憲文與一位黃家晚輩成立借名登記契約,約定由黃憲文等兩人與台灣羽毛公司簽約,分別以8375萬3780元、54萬6220元「購買」景德榮公司股份,但實際上並未付錢,到現在還掛在台羽公司帳上。黃榮圖家族成員則遵照遺產協議,加速景德榮公司的過戶腳步,二子黃明煌遺孀莊蘭玉分別在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5日各贈與黃憲文景德榮股份2925000股;三子黃明仁遺孀巫秀鳳分別在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5日各贈與黃憲文景德榮股份1000000股。黃榮圖五子黃明堂夫婦從2015年12月底到2016年1月初贈與景德榮股份共2000000股給黃憲文。黃明山的五弟黃明堂曾為股份返還案出庭作證。(圖/報系資料照)黃憲文對法院抗辯,莊蘭玉、巫秀鳳及黃明堂夫婦將景德榮股份贈與他,他也有依法申報及繳納贈與稅,但黃明堂作證表示,景德榮公司是黃明山的財產,黃明山有告知要移轉給他,所以「我們都完全配合並交給專業人士去處理」,還說都是黃明山負責繳稅,所以法官不採信黃明山有「贈與」股份給黃憲文。黃憲文還提出另一個抗辯方向,他除了否認景德榮公司的股份是借名登記,還強調自己跟台羽公司買下景德榮的股份,所以公司應收帳款的債務人名字是黃憲文;他還使出「大絕招」,就算法官認定有借名登記關係,既然台羽公司帳上還記錄他積欠股款,那應該要讓股份實際持有者黃明山付清這筆費用。北院傳喚台羽及景德榮公司的會計師,會計師證稱當時黃明山與黃憲文基於借名登記關係,才把景德榮股份過戶給黃憲文,他製作股份買賣契約時,雙方根本不在場,他有得到兩造同意以便章蓋印,又因為當時急著過戶,黃憲文沒那麼多現金,所以台羽公司才掛有黃憲文的帳務。法官認定,股份買賣契約是基於兩造間的借名登記契約所製作,而且在一般買賣契約的關係之下,黃憲文買賣股份時就應該給付股款但至今未付,顯然不符常情,因此黃憲文自稱以買賣關係取得股份並不足以採信。美麗華黃家老三黃榮圖的美福集團涵蓋飯店、餐廳、倉儲、羽毛業。(圖/報系資料照)至於黃明山為何討回股份還得付8430萬元?判決書寫:「被告返還景德榮公司股份之義務與原告應給付股份買賣所生之價金給付義務間,並非具有對價關係之雙務契約而生之債務」,本刊詢問律師葉恕宏這段話的白話文是什麼意思?他說,由於借名人名下仍背負買股所生的8千多萬股款債務,法院認為,雖然返還股票與支付股款並非典型買賣契約中的對價關係,但兩者都源自同一個借名安排,在法律上具有密切牽連,因此基於公平原則,應類推適用「同時履行抗辯」。葉恕宏分析,雖然法院認可有借名登記關係,但因為被告名下掛有對台灣羽毛公司的應付股款債務(黃憲文兩人共8430萬元),並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所以要由實際股東黃明山負清償責任,換句話說,黃明山不能只要求返還股票,而完全不處理黃憲文因此承擔的債務,必須一併清償後,才能取得股份。法院判決黃憲文兩人須返還股份給黃明山,但黃明山得為此付出8430萬元,是否對他不公平?其實他曾在庭上表達,願意清償黃憲文兩人在台羽公司所負的債務,所以可說是「求仁得仁」。黃明山的律師對於一審判決回應,因當事人沒有授權,他不便說明,不過根據了解,黃明山要等被告不上訴、判決確定後,才會付清8430萬元取回股份,接下來在台美兩地都找會計師協助處理稅務問題,一定會合法申報納稅。本刊另外聯繫黃憲文委任律師,不過截稿前並未回覆。
美福閃肥咖1/黃榮圖長子避美查稅! 「美麗華」堂兄弟為藏股鬧翻
2015年美麗華家族掌門人黃杏中過世隔天,三弟黃榮圖後代在美福集團總部爆發手足相殘的槍擊案,黃榮圖二子黃明煌、三子黃明仁、四子黃明德從此告別人世,也衝擊「美福體系」的接班安排,事隔多年,近日台北地方法院一件判決意外掀出,在槍擊案發生後,長期旅美的黃榮圖長子黃明山忌憚美國「肥咖條款」(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縮寫FATCA)追查海外資產,為避免報稅困擾,將公司股票借名登記給「五叔」黃固榮的長子黃憲文,但後來索討不回,導致堂兄弟對簿公堂。歐巴馬擔任美國總統任內簽署「肥咖條款」。(圖/新華社)本刊調查,黃榮圖所創辦、堪稱美福起家事業的台灣羽毛股份有限公司,在槍擊案發生前由黃明仁執掌,案發之後,黃榮圖五子黃明堂及名下的驊薇堂投資有限公司、黃明仁遺孀巫秀鳳及名下的榮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都曾掛名董事長;2019年10月起,台羽監察人更動為「景德榮股份有限公司」,這家公司的負責人本來也是黃明仁,他遭槍殺身亡後,才改為黃固榮長子黃憲文。黃明山提告主張,黃榮圖2001年去世後,依照父親生前交代和協議,台羽股份由5個兒子各繼承20%,而他具有美國國籍又長居夏威夷,將父親遺產交給二弟黃明煌和三弟黃明仁打理,經多次遺產分配協商,他在2015年年中要求二弟、三弟依照口頭承諾,把景德榮公司持有台羽20%的股份過戶到他名下,但當時遭到五弟黃明堂反對,因此黃明仁跟他說2016年再處理。黃榮圖三子黃明仁遭槍擊身亡前,原本是家族事業掌門人。(圖/報系資料照)黃明山提及槍擊案發生後,黃榮圖所有繼承人都同意景德榮公司股份全部歸他,不過當年美國政府有「肥咖條款」,規定美國人海外財產必須申報,他有主動向美國國稅局補報境外資產並進行稅務協商,但沒列入黃榮圖的遺產,他不想增加報稅困擾,又擔心黃榮圖「其他繼承人」反悔,所以找上黃憲文與一位家族晚輩,成立借名登記契約。黃明山向法官表示,他在2015年11月30日(槍擊案後25天)約定由黃憲文與一位黃家晚輩與台羽簽約,分別以8375萬3780元、54萬6220元「購買」景德榮公司股份,但實際上並未付錢,如今他要終止借名登記契約,請求返還股份。黃憲文兩人則否認景德榮公司的股份是借名登記。黃榮圖特助為本案出庭作證,黃榮圖過世後繼承人有協議,景德榮公司要全部過戶給黃明山,但因為美國查稅查得很嚴,黃明山不得已,只好暫時將股票登記在黃憲文名下。特助還說,黃明山和黃憲文是「感情很好」的堂兄弟。黃明堂的證詞與父親特助相符,他說黃明山因為美國查稅,趕快把景德榮的股份借名登記給黃憲文,「我們原則上都同意,因為這是他個人財產」。台羽公司和景德榮公司的會計師證稱,黃榮圖的繼承人協議景德榮公司給黃明山,不過黃明山因為受限於美國稅制,所以請他先把景德榮股份過戶給黃憲文2人。台北地院比對三位證人的說法,認定黃明山確實因為美國稅務問題才把景德榮股份借名登記給黃憲文二人,既然他以本案民事起訴狀來中止借名登記契約,要求兩名被告以背書方式歸還股份就是合法的訴求,於今年6月29日判決黃明山勝訴。根據了解,黃明山對於一審勝訴感到心情不錯,委任律師則對本刊表示,因當事人未授權不便回應;黃憲文的律師在截稿前未回應。
毒駕撞車竟落跑!車內驚見K他命與毒咖啡包 警追神秘駕駛下落
台中市大雅區28日凌晨發生一起疑似毒駕肇事案件,一名男子駕駛銀色轎車行經中清路四段時,疑因不明原因追撞前方車輛,導致車輛失控後,再撞上停放路旁的一輛紅色轎車,造成兩輛車受損,所幸事故並未造成人員傷亡。然而,最令人震驚的是,肇事駕駛竟在事故發生後直接棄車逃逸,留下事故現場與滿腹疑點。警方獲報趕抵現場後,除了進行交通事故處理,也在肇事車輛駕駛座左側置物空間內發現疑似K他命及毒咖啡包,經初步檢測後,K他命呈現陽性反應,警方立即將相關證物依法查扣,並朝公共危險、毒品及肇事逃逸等方向展開調查。警方隨後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但車主表示,該輛銀色轎車早已轉售他人,只是尚未完成過戶,因此自己並非實際使用人。此外,警方調查發現,事故發生當時的駕駛人也不是車主本人,而是疑似向現任使用人借車後駕駛,導致整起案件的責任歸屬更加複雜。目前警方正積極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並持續追查肇事男子的身分及逃逸去向,希望盡快將人查緝到案。近年來毒駕案件層出不窮,毒品不僅會影響駕駛人的判斷力、反應速度及精神狀態,更可能危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警方也再次呼籲,民眾切勿吸食毒品後駕車上路,更不要將車輛借給身分不明或疑似有吸毒習慣的人,以免衍生法律責任。警方強調,將持續追查肇事駕駛,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認停繳房貸!范姜彥豐揭原因 「共同出資購屋」控粿粿閃電過戶逼搬
范姜彥豐與粿粿的離婚官司尚未完全落幕,近日爆出女方無預警出售住處,逼得他只能緊急搬家;粿粿律師則反控,賣房並非臨時決定,早已通知至少7次,且范姜並未負擔分居期間的房貸,雙方各執一詞,再度引發討論,對此,范姜今天(27日)發文反擊,強調房子是2人婚後共同財產,怒斥對方說謊。范姜彥豐今天透過IG限時動態發布聲明,坦承自己確實停繳房貸,但並非為了逃避,而是事出有因,主要是雙方對財產分配毫無共識,包括頭期款、售屋款、被積欠的工作酬勞等,「我未討回的款項早足以支付3至4年房貸,暫停支付是合理安排。」他接著說,考量孩子就學環境等因素,自己主張待訴訟落幕再處理房產,不料粿粿卻在假扣押撤銷僅2天內,完成「新屋主未看房」的閃電過戶,並要求他搬離,而所謂「通知7次」說法純屬「蒙太奇式謊言」,也是女方一直以來的慣用手段。至於傳言稱范姜彥豐獲得千萬賠償,他嚴正駁斥,強調從頭到尾都沒有這件事,截至目前雙方就剩餘財產分配的訴訟尚在進行中,民事賠償100萬元也遠不及他投入訴訟的成本與實際損失。范姜彥豐進一步說明,該屋為2人婚後財產,他出資4分之1頭款及四成房貸,自己於婚姻存續期間合法居住在共同出資的家中、陪伴孩子生活,合情合理。他直言,夫妻間走到對簿公堂,依法釐清財產天經地義,「說實話不談錢還要談感情嗎?」范姜彥豐感嘆,「遭遇背叛我仍努力在苦中作樂、自嘲,保持正面並理性處理、維持生活,一再提醒自己工作、生活兼顧,不要放棄,但卻被曲解為賣慘與利用事件……我想沒有人會想用被戴綠帽的經歷來換取業配。只能說,有些人帶風向的能力,確實比理解事實的能力還要厲害。好言相勸,別再錯下去了」。他提到,即便2人夫妻緣分已盡,自己仍盡力選擇善良與保留彼此體面,但不代表有人可以藉機引導錯誤風向,同時期盼外界明辨事實,勿受經篩選、重組後對單方面有利的惡言誤導,「謝謝大家的關心,也謝謝依舊鼓勵著我的每一封私訊、留言。關於搬遷事件討論至此,不再做無止境的口水戰。」(圖/翻攝自Instagram,zack_fanchiang)
房產指定「單獨繼承」怎麼做?專家:除預立遺囑還得多做「這件事」
隨著社會觀念轉變,越來越多人重視財產的傳承規劃,但儘管事先已在遺囑中寫「房產全給某人」,仍可能在生後無法如預期,使得繼承人共同分配房產持分。專家提醒,若是長輩希望房產指定人選「單獨繼承」,除需預立遺囑外,還要提供現金補償。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表示,根據民法規定,除非繼承人有重大侮辱或虐待等法定喪失繼承權的事由,否則所有法定繼承人都享有特留分的法律保障。即使在遺囑中寫「房產全給某人」,其他繼承人依然可要求分配房產持分,導致房產傳承不如預期發展。因此建議長輩可在遺囑中載明「房產由某人單獨繼承,不足其他特留分之部分,優先以現金補償。」 如此一來,既能保障房產產權被完整繼承,不被分割持份,也能圓滿兼顧對所有法定繼承人的照顧。同時,也要確保遺囑符合法定格式,最好明確指定與財產分配無利害關係的律師或地政士擔任「遺囑執行人」,未來辦理房產過戶時,就無需再經過全體繼承人簽名同意。遺囑如何寫才有效?陳俊宏提醒,遺囑中的財產標示要明確具體,必須完整抄錄房屋權狀與土地權狀上的標示,否則地政事務所無法辦理過戶。遺囑的常見形式則有2種,若為「自書遺囑」必須全文親自手寫,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果有塗改,塗改處也必須簽名;若是「公證遺囑」則需找兩位見證人,且見證人不得為繼承人、受遺贈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由公證人作成筆錄,並由公證人、見證人及立遺囑人共同簽名。除了透過繼承轉移房屋產權,也可透過買賣和贈與。陳俊宏指出,選擇「贈與」的優點是所有權人能決定贈與對象且分年規劃,使每年贈與金額在免稅額以下,但缺點是未來要出售房產時,需以當年取得的房產現值(通常較市價低)課徵房地合一稅,可能要負擔較高稅金。若是經由「買賣」移轉房產,優點是買賣時的房屋市價,可作為未來出售房產時的取得成本,降低房地合一稅額,不過購買人必須具備足夠財力完成買賣,因此長輩若財力與時間允許,也可提前分年贈與現金,作為買賣房子的資金。
被追問大S遺產內幕 王偉忠:都在捕風捉影
近來大S(徐熙媛)遺產分配話題吵得沸沸揚揚,「S媽」黃春梅更自曝將被趕出孝親宅。與S家交情深厚的王偉忠,今(22日)出席舞台劇《都更男女》記者會,難免被追問此事,被問到是否有特別關心S媽?王偉忠低調表示沒有特別打擾,但「希望一切都好」。大S離世後,遺產問題屢屢登上新聞版面,今又有新的爆料,稱大S生前規劃好與老公具俊曄攜兒女移居韓國,已轉移數千萬元資產,也打算將孝親宅「國家藝術館」過戶給S媽,但她突然因病過世未完成計畫。是否曾聽聞大S生前動過搬去韓國生活的念頭?王偉忠坦言完全不知情,並直白表示:「她(大S)沒在演藝圈,我們交情就是朋友,很在自己的圈子、跟姐妹相處,我們很少談到這些東西。」王偉忠認為,任何人的家務事都不可能向外人仔細交代,雙方私下就是單純的好友關係,對於大S家中的細節與遺產分配,自己從未給予任何建議。他也直言,遺產這種話題很隱私:「沒有人會知道,也不可能講得清楚,只會跟律師說,這是很私密的東西,大家都很捕風捉影。」他希望這場風波最終能透過法律途徑妥善解決。舞台劇《都更男女》將從8月14日起,在台北、高雄、台中巡迴演出,購票請洽udn售票網。舞台劇《都更男女》幫觀眾解悶,(左起)岑永康、曾珮瑜、壯壯、王意萱、樊光耀。(圖/金星文創)
10年來早已形同陌路!教授持刀亂砍連襟致死 音樂教室發聲
新竹市某音樂教室14日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凶殺案,一名任教於陽明交通大學的林姓教授,疑因家族分產與經營權糾紛,持刀亂砍紀姓連襟,造成對方傷重不治,林男隨後遭趕抵現場的警方開槍制伏,目前正住院治療中,事件發生後,昨(15)日該音樂教室也發出公告,宣布暫停營業,底下湧入網友與家長留言哀悼。回顧本案目前經過,林嫌與死者為連襟,音樂教室屬岳父所有,之後過戶給三姐妹共同經營,由三妹掛名負責人,實際運作則是由學音樂的二姐夫妻負責,紀男則擔任店長,近10年來,音樂教室主要由王家二女兒與其丈夫紀男負責教學及營運,其中王家二女兒擁有喬治亞大學鋼琴演奏博士學位,是音樂教室的重要教學核心;王家三妹則負責公司登記及股東事務。14日公司股東結構再度變更,新增王家三姊妹及紀男共4名股東,負責人也正式改由紀男擔任,未料就在完成變更當天發生命案。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林姓教授妻子近年健康狀況不佳,生活起居無法自理,其他親屬經常前往協助照料。林妻向警方透露,兩家人10年來早已形同陌路,3年前曾因教室產權及經營權起爭執,並表示案發前丈夫說「要出去找人」,沒想到竟是帶刀行兇。案發後,該音樂教室在社群平台發文公告:「目前教室將暫停營業至 7/24(五)。也請各位家長及同學放心,教室將持續關心每位學生與家長的需求,並妥善安排後續課程及相關事宜。如有任何最新消息或營運調整,我們將第一時間公告並通知大家。」最後他們也感謝每位家長、同學的理解、體諒與支持。貼文一出後不少網友與家長紛紛留言哀悼,「請節哀,保重」、「謝謝紀老闆對學生及家長的付出,請節哀」、「辛苦了,加油」、「紀先生人這麼好真的是..聽到好難過!加油!節哀保重」。
音樂教室店長遭教授姐夫亂刀砍死 鄰居吐私下為人:才看到他載孩出門
新竹市昨(14日)下午發生1起震驚社會的凶殺命案。1名在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任職長達15年、現年42歲的林姓教授,疑因家族爭產糾紛積怨已久,竟於昨日下午攜帶凶器,闖入紀姓妹婿經營的音樂教室行凶,導致紀男身中數十刀慘死。案發後,鄰居錯愕表示,當天還看到紀男載孩子出門,不料竟發生憾事。警方初步調查,林嫌與死者為連襟關係,他娶了王家大姐,死者妻子則是王家二姐,音樂教室屬於娘家岳父所有;該教室在當地經營多年,現已傳到第三代,由王父過戶給三姐妹共同經營,王家三妹掛名負責人,實際運作則是由學音樂的二姐夫妻負責,紀男則擔任店長。據了解,案發當天剛好是音樂教室負責人轉換生效日,死者正式從店長轉為實際負責人;而犯嫌因分潤問題而與紀男早有嫌隙,疑似因此心生不滿,遂持刀上門理論,最終釀成人倫悲劇。鄰里得知消息後皆感到萬分震驚與不捨。有鄰居透露,該音樂教室由王家二女兒與紀姓男子共同經營,平日夫妻倆與左鄰右舍互動頻繁,感情融洽,從未聽說有任何不和或糾紛。被害的紀男學歷顯赫,曾赴美就讀大學,與同樣有留美背景的林男本應是親家英才,不料卻因家產問題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鄰居悲痛表示,案發當天一切如常,完全沒有察覺異狀,甚至還目擊紀男一如往常般開車載孩子出門,怎料這一幕竟成天人永隔的最後身影。直到大批警力突然封鎖現場,大家才驚覺發生慘劇。目前林姓嫌犯已被警方逮捕,詳細的作案動機與爭產細節,仍有待檢警進一步調查釐清。
陽明交大教授亂刀狠砍連襟!電機系官網火速下架資料 校方致歉
新竹市一間樂器行14日發生一起凶殺案,任教於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的林姓教授闖入店內,並持藍波刀朝擔任店長的48歲紀姓男子猛砍30多刀,造成對方傷重不治。林男隨後遭趕抵現場的警方開槍制伏,目前雙腿中彈正住院治療中,對此,陽明交大除發布聲明致歉外,也被民眾發現已火速下架該教授的師資資料。據了解,林嫌與死者為連襟,音樂教室屬岳父所有,之後過戶給三姐妹共同經營,由三妹掛名負責人,實際運作則是由學音樂的二姐夫妻負責,紀男則擔任店長,疑因分潤問題而與紀姓死者早有嫌隙,因此心生不滿、上門理論,最終導致悲劇。事件發生後,陽明交大發出聲明表示,對於本案造成相關人員及家屬所承受的傷痛,表達深切關懷與遺憾。本校目前正在積極向警方查證相關新聞內容,若有校內涉案人士,本校將全力支持檢警依法偵辦,並將配合相關調查。此外,有網友發現陽明交大官網已看不見林嫌的師資資料,並在Threads發文引起熱議,不少人都紛紛留言表示,「留友看交大效率」、「當天就下架了」、「猛到我不行」,也有網友提到實驗室的研究生怎辦?實際查詢陽明交大官網時,頁面確實顯示「此成員已下架」,但電子研究所官網仍可查詢到林嫌的師資資料,目前相關案情仍有待警方釐清。
音樂教室市值7000萬傳第三代 店長當上負責人首日竟遭教授姐夫砍死
新竹市14日下午發生命案,美籍陽明交大電機工程學系43歲林姓教授,持刀闖入紀姓連襟的音樂教室,狂揮30多刀將其砍死,警方到場後連開4槍將其制伏,兇嫌目前仍在醫院,而該音樂教室在當地經營多年,市值約7000萬元,死者原是店長,14日是他首日正式成為負責人,沒想到竟發生噩耗,相關案情仍須釐清。14日下午,林男持藍波刀闖入音樂教室,朝紀男狂揮30多刀,紀男多處中刀、傷勢嚴重,傷口更深可見骨,在現場留下大片血跡,林男行兇後想要逃逸,被趕來的員警制伏。而音樂教室內仍有學生上課,員警見林男情緒激動,為避免造成其他傷亡而連開4槍,林男雙腳中彈,被緊急送醫治療後已無生命危險,目前仍在警方戒護下接受治療。據了解,林嫌與死者為連襟,林嫌娶了王家大姐,死者妻子則是王家二姐,音樂教室屬於姐妹父親所有,該教室在當地經營多年,現已傳到第三代,王父過戶給三姐妹共同經營,王家三妹掛名負責人,實際運作則是由學音樂的二姐夫妻負責,紀男則擔任店長。而14日是樂器行負責人轉換生效日,死者正式從店長轉為實際負責人,而犯嫌因分潤問題而與死者早有嫌隙,疑似因此心生不滿、上門理論,最終導致悲劇,相關案情仍待調查釐清。
《魯冰花》隔37年盛大重映! 曾淑勤攜合唱團重現催淚神曲
經典國民電影《魯冰花》昨(7日)在台首映,原著小說台灣文學之母鍾肇政之子鍾延威現身力挺,主題曲原唱曾淑勤攜手「拉縴人少年兒童合唱團」12位成員齊聲重現動人同名主題曲,感動全場觀眾同步淚灑合唱。催淚神片橫跨37年重新喚醒人心,全新海報更列為影迷心中典藏聖品。1989上映當年,《魯冰花》除與《悲情城市》共同角逐第26屆金馬獎最佳影片,最終由飾演「古茶妹」的李淑楨榮膺最佳女配角獎,以及同名主題曲勇奪最佳電影插曲獎。《魯冰花》改編自台灣文學之母鍾肇政小說,首映現場鍾肇政長子哽咽回憶,37年前鍾肇政在左耳失聰、右耳依靠助聽器的狀態下出席放映,入座許久才被全場此起彼落的啜泣聲喚醒。時隔數十年,《魯冰花》仍勾起觀眾最真摯的感動,證明《魯冰花》歷久彌新的影響力。《魯冰花》主題曲至今已成全台觀眾心中「必哭神曲」。原唱曾淑勤言:「沒有《魯冰花》,就沒有曾淑勤」,如今攜手拉縴人少年兒童合唱團正式合唱,別具傳承意義。排練過程中,曾淑勤化身大姊姊與弟弟妹妹們齊聲歌唱,如同《魯冰花》片中姊姊古茶妹帶領弟弟古阿明哼唱一般,真摯動人的場面讓不少現場工作人員忍不住偷偷拭淚。首映現場正式登台,為全場觀眾獻上大禮,延續電影未完的後勁與震撼,隨著經典歌詞「夜夜想起媽媽的話,閃閃的淚光魯冰花」響起,全場合唱齊聲歌頌經典重現的感動。曾淑勤和拉縴人少年兒童合唱團在電影放映後登台演出,讓現場觀眾又驚又喜。(圖/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首映現場座無虛席,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董事長褚明仁表示,《魯冰花》從坎城影展回到台灣盛大重映,除了召喚本土觀眾共同記憶,更期待這部鍾肇政以客庄茶園為背景創作的《魯冰花》,有朝一日能配上客語發音,於他當年寫作的桃園龍潭國小露天放映,披著星夜,與以鍾肇政為名的小行星編號650474共同觀影。縱然經典歌詞所言「天上的星星不說話」,但相信透過戶外放映,能讓「天上的星星眨呀眨」的情境彷彿鍾肇政穿越時空與當代持續對話,失語的孩子、時代的遺憾,都能再次被珍視。首映會特製票卡重製片中「美術比賽世界冠軍徽章」更是另一亮點。金色圓圈票卡與手工繫上的紅緞帶,化身一枚專屬於觀眾的冠軍徽章,靈感來自片中古阿明令人心疼的台詞「有錢人的小孩子,什麼都比較會」,提醒每一位觀眾都有自己的閃光之處,人人都是第一名。鍾延威觀影後也回應,《魯冰花》觸及的教育、階級議題甚至選舉深水,至今仍懸置未解。近期韓劇《鐵拳教育》引發觀眾對教育問題的熱烈討論,《魯冰花》所探討的教育體制僵化問題,早在當年上映時便引起廣泛迴響。影視聽中心董事長褚明仁感性分享,《魯冰花》讓觀眾見證在那個匱乏年代台灣人的善良、堅韌與純樸,郭雲天老師一角也喚醒生命中曾經遇過的啟蒙導師。曾淑勤更呼應,《魯冰花》主題曲作曲者、恩師陳揚在片尾獻聲高昂歌聲,對她而言也是成就一生、終身難忘的貴人。《魯冰花》原著小說作者鍾肇政之子鍾延威哽咽分享當年父親觀影時,廳內全是觀眾此起彼落的啜泣聲。(圖/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
八旬翁遺囑留房給外甥女!女兒消失20年返鄉爭產 結局曝光
大陸上海一名80多歲陸姓老翁多年來獨自生活,與親生女兒失去聯繫近20年,反倒是遠在北京的外甥女王女士長期透過電話、微信關心舅舅生活,協助購買生活用品、安排就醫,逢年過節還會接他到北京團聚。老翁病逝前留下親筆遺囑,希望身後房產及所有財產交由外甥女夫妻處置。沒想到老翁過世後,失聯多年的女兒朱女士突然現身主張繼承權,雙方因此對簿公堂,最終法院透過調解化解爭議,房屋仍由外甥女取得,但須支付一筆補償金給老翁女兒,全案也隨之落幕。老翁過世後,失聯近20年的女兒返鄉主張繼承權,雙方最終在法院調解下達成協議。綜合大陸媒體報導,陸姓老翁因年事已高且長年獨居,生活起居幾乎都仰賴外甥女照應。王女士多年來持續關心舅舅,不僅經常噓寒問暖,還協助採買日用品、安排就醫,重要節日更會邀請他到北京小住,給予生活照料與精神陪伴。2023年初,老翁病重住院期間親筆立下遺囑,寫下「我去世後,房地及一切財產都由王女士和她丈夫處理」,並留下影像紀錄,清楚表達自己希望身後財產交由外甥女夫妻決定。老翁離世後,王女士為舅舅送終、料理後事,並依照遺囑內容透過司法調解取得房屋所有權。然而,2024年,與父親失聯近20年的朱女士提出再審聲請,主張自己身為法定繼承人,卻未參與原先調解程序,因此要求重新分配遺產。法院審查後認為,原調解程序確實遺漏法定繼承人,依法撤銷原調解結果,重新審理案件。法院認定,老翁遺囑中「處理」一詞,結合立遺囑影片及語意判斷,應屬贈與意思表示。再審期間,全案爭點集中在遺囑中的「處理」二字究竟代表何種法律意思。法院除檢視遺囑內容外,也調閱老翁生前立遺囑時的錄影畫面,發現他曾明確表示「想怎麼樣就怎麼樣」等意思,並參考上海方言日常用語的表達方式,認定老翁真正意思是希望將房屋及全部財產贈與外甥女夫妻,而非只是代為管理或協助處理遺產。此外,法院也查明,朱女士自2000年後便幾乎未再與父親聯絡,長達近20年未盡照顧責任;反觀王女士多年來無論生活照顧、醫療安排或精神陪伴,都持續陪伴在老人身旁,遺囑內容與實際照顧情形相互印證,也符合一般社會常情。法院審理過程中,並未將焦點僅放在法律攻防,而是積極安排雙方調解,希望從「爭遺產」轉為「憶親恩」,重新理解老人生前真正的心願。經多輪協商後,王女士感慨表示,舅舅心中最期待的,其實一直都是女兒能多一些陪伴與關心;朱女士也逐漸理解,外甥女多年來對父親無微不至的照顧與付出。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房屋歸王女士所有,王女士則支付補償金給朱女士,雙方依約完成補償及房屋過戶程序,這起一度因遺產引發的家庭紛爭,也在彼此理解中畫下句點。
孝順媳婦竟難繼承公婆財產? 律師:有3種情況照樣分得到
最近在做民眾諮詢時經常被問到一個問題,就是有些老人家感念媳婦的付出,所以想要在身後分些財產給媳婦,但不知要如何做比較好,這是一個交織著親情與法律的好現象。在社會上,有些家庭是老公先過世,然後由媳婦一人照顧公婆及扶養年幼子女的案例,但這種「孝順媳婦」因公婆過世而面臨的遺產分配問題也不少。然而,在現行民法下,「孝順媳婦是否能取得公婆遺產」以及「公婆應如何提前規劃」,值得大家進一步了解。【案例背景】 廖先生與太太陳女士結婚多年,育有一子。廖先生在數年前不幸車禍過世,陳女士不離不棄,繼續留在公婆家,獨自照顧年邁的公公與年幼的兒子。今年公公也過世,留下一棟萬華區的公寓,公公除廖先生外,另有一名長女(廖先生的姊姊)。沒想到,廖姊姊竟然冷言說陳女士不是廖家人,沒有權利繼承,甚至要求陳女士還有她兒子都要限期搬走。如果廖爺爺不想看見這種狀況,生前應該如何處理?【法律分析】一、 孝順媳婦無法「直接繼承」或「代位繼承」首先,媳婦與公婆在法律上的身分是「姻親」,並非「血親」。因此,媳婦並不在民法第 1138 條規定的法定繼承人順序內。另外,依民法第 1140 條,只有丈夫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即孫子女)可以代位繼承。媳婦身為配偶,是沒有代位繼承的資格。因此在現行法令上,無論媳婦或是女婿如何孝順貼心,都是無法「直接」取得公婆遺產的。不過雖然陳女士個人沒有繼承權,但廖姊姊要求「限期搬遷」,在法律並無理由。因為陳女士的「兒子(公公的孫子)」,依法有代位繼承權」,所以至少可繼承公寓一半的產權。陳女士身為兒子的法定代理人,母子兩人仍有權利繼續居住。二、 感念付出:公婆如何做才能讓媳婦順利取得財產?但如果公婆很希望將一些財產留給這位貼心的媳婦,感念其長期的照顧與付出,那要如何做才能達到心願呢?如果公婆什麼都沒做,一旦過世後,財產將全數依法歸於法定繼承人。因此,公婆如果想要回報媳婦,至少必須在生前透過以下三種法律方式進行:• 規劃一:生前預立遺囑,進行「遺贈」 公婆可在生前意識清楚時立下合法遺囑,在遺囑中明確寫道:「感念媳婦陳○○多年照顧,於本人百年之後,願遺贈現金○○萬元(或特定不動產持份)予媳婦。」o 優點: 財產直到公婆過世時才會移轉,不影響公婆生前的養老生活。o 缺點: 遺贈的財產比例或價值,不能侵害到其他法定繼承人(本案為廖姊姊與孫子)的「特留分」,因此金額或持份會受到限制。• 規劃二:生前直接「贈與」並辦理過戶 另一種方式,則是公婆可在生前直接與媳婦簽訂「贈與契約」,並將不動產辦理過戶,或將現金、股票轉讓給媳婦。o 優點: 這屬於生前的財產處分,完全不受繼承法中「特留分」的限制,其他子女在公婆過世後,無法對這筆已過戶的財產主張權利。o 缺點: 財產一旦過戶即屬於媳婦所有。若公婆過早將財產全數贈與,萬一未來媳婦態度轉變或發生其他變故,公婆可能面臨老年生活無以為繼的風險(建議可另透過附負擔贈處理)。• 規劃三:購買「人壽保險」指定媳婦為受益人 公婆還可以作為要保人與被保險人,購買人壽保險,並在保單中明確指定媳婦為「身故受益人」。o 優點: 依據保險法第 112 條,保險金額給付給指定的受益人時,其金額不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因此,這筆身故保險金不僅能規避民法特留分的限制,其他繼承人也無權干涉,能確保媳婦在公婆過世後第一時間獲得一筆實質的經濟保障。o 缺點: 保費如果較高,對於現金較為不足的老人家可能無法負擔或壓力較大,進而影響生活品質。三、 結語法律是理性的,但人情是感性的。公婆若真心感念媳婦的付出,最溫暖且務實的做法,便是在身體健康、意識清醒時,尋求專業法律人士協助,透過「遺囑遺贈」、「生前贈與」又或是「保險規劃」等合法工具提前布局,如此才能確保心願得以實現,讓這份超越血緣的孝心與謝意,得到應有的法制保障。本文已製作成YT影片,您可以直接點擊觀看 台灣遺囑協會固定舉辦預立遺囑圓滿人生公益講座,有興趣的民眾可以報名參加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
股價創新高!送小孩「一張台積電股票」要繳稅 律師分享5觀念3招避稅
「護國神山」台積電近日股價創新高,今(23)日一度站上2535大關,律師蘇家宏提醒,如要將名下的一張台積電股票贈與子女,依照目前股價來看,要注意已超過贈與稅的免稅門檻。蘇家宏在臉書上發文表示,目前台積電股票一張已超過244萬的贈與稅免稅門檻,過去一直有很多人問他關於股票贈與和繼承的問題,到底該如何贈與股票?蘇家宏分享以下5個觀念。〈股票贈與過戶的三步驟〉蘇家宏提到要把股票轉移到別人的戶頭當作贈與,需要經過一定的法律與行政手續,就跟把房子過戶給孩子一樣,需要一定的流程。第一步:首先要向「券商」申請列印「持股證明」,向國稅局證明你確實持有這張股票。第二步:帶著持股證明到國稅局申報贈與,每人每年的贈與免稅額是244萬,如果像今天贈與一張台積電,價值超過了244萬,超過的部分就需要課徵10%的贈與稅,如果今年度還有其他贈與,會加起來累計,累計的金額會有相對應的稅率。繳完稅或確認免稅後,國稅局會核發「完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這一個流程也可能需要一些時間。第三步:拿到國稅局核發的「完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後,再帶著相關的證件資料,回到券商辦理,券商才會幫你把股票過戶給受贈與人 。〈送一整張台積電會超過免稅額,那如果我不想繳稅,或想少繳點稅,該怎麼做?〉蘇家宏表示沒有一定要「送一張」,零股也是可以贈與的,所以也沒有一定要一次贈與一張台積電,只要贈與股數的當日價值沒有超過244萬,也不用繳贈與稅。接著不論是現金還是股票,善用244萬免稅額度「分年度贈與」、「父母分別贈與」,永遠是最好的方法,孩子結婚的那一年,還可再多贈與100萬。再來,高賣、贈與現金、等到未來股市回檔時,再用孩子的帳戶在低點買回這檔股票,可能可以同時省到稅又賺到價差,不過要注意也有可能一買掉,股價就不回頭了。〈股票贈與給孩子,就代表這張股票就是他的了!〉蘇家宏說明只要小孩擁有行為能力,是可以自己處分掉股票的,這時候善用「附負擔的贈與契約」,白紙黑字寫清楚,股票不能賣,或是必須履行支付父母生活費、照顧父母或家務的約定,這樣如果小孩沒有履行贈與契約,父母就有權利撤銷贈與,把「股票」拿回來。〈贈與股票這麼麻煩,把股票留下來當作「遺產」讓孩子繼承好嗎?〉蘇家宏說明如果是菜市場派的投資人、買了一籃子上百隻的股票,未來孩子辦理遺產稅申報和過戶時,必須一間一間去跑流程、查明細、辦過戶,所以,股票還被稱作最麻煩的遺產。但賺錢就不麻煩!好好培養財商、學習投資集中優質標的,汰弱留強,也可以讓未來孩子在繼承時可以省點麻煩。〈「信託股票」是未來的趨勢〉蘇家宏表示只要在生前把優質股票放入信託交由銀行管理,就能用機制防護人性,既能設定條件防止孩子揮霍,又能省去未來繁雜的遺產過戶手續,不論是他益信託或是自益信託,只要妥善運用,就能把安穩的財富與真正的平安,留給最愛的人!最後蘇家宏也強調股市在漲,我們的「財商」也要跟著漲!
老屋想解套1/桃園蘆竹旺族內戰! 鐵皮古宅竟成歷史建築
桃園市蘆竹區慎德居見證林氏家族開墾歷史,2019年被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列為歷史建築,但管理人長年疏於整理,導致慎德居滿是雜物、蛛網遍布,漏水的屋頂還以鐵皮覆蓋,且慎德居坐落土地為林德光祭祀公業所有,祭祀公業管理人林子壽控訴,該建築佔用祭祀公業土地一世紀,十多年前打官司要求還地並勝訴,建物所有人竟將其申請為歷史建築,周遭約1900平方公尺土地也遭圈列而無法再利用,希望文化局能協助解套。慎德居本該古色古香、樸實典雅,如今卻因管理人疏於照顧而滿是雜物。(圖/周志龍攝)6月2日下午,記者跟隨林子壽與林氏宗親抵達慎德居,慎德居建於1914年,是傳統「一堂二橫」客家夥房,採用鵝卵石興建基礎、土墼磚與紅磚起建屋身,福州杉與紅瓦等建材興建房頂,本該是樸實典雅、古色古香,如今竟滿地雜物,加上天花板上超大蜘蛛網,以及用建築物上覆蓋的紅色鐵皮,人為修復和疏於打理嚴重破壞了這處充滿歷史感的院落。慎德居屋頂上都結出超大蜘蛛網,明顯久未整理。(圖/周志龍攝)據了解,林氏家族開台祖林妹生於乾隆25年,育有林德光與林成光兄弟,後漂洋過海來台打拚,為蘆竹坑仔外地區最早開墾的家族,更是將平埔族的遊獵地轉化為漢人農耕地的代表之一,在台因開墾有成,家族日益擴大,林德光、林成光兄弟分家各自努力,篳路藍縷在台灣打下各自基業,兩兄弟的後代子孫卻因土地問題對簿公堂。「他們佔用我們這支的土地一百多年,眼看官司打輸就去申請歷史建築。」林子壽無奈表示,他們是林德光後代,慎德居的建築者則是林成光後人,雙方因血緣關係淡薄而幾乎沒有聯繫,但慎德居土地坐落在林德光祭祀公業名下,前任管理者發現此事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拆屋還地。慎德居屋頂多處漏水,管理人卻以鐵皮覆蓋,嚴重破壞了這處充滿歷史感的院落。(圖/周志龍攝)訴訟期間,林成光後人咬定祖先之間有買賣合約,慎德居土地應屬林成光這脈所有,但早年並未進行土地過戶或登記,該筆交易如今已無法律效力,法院因而判決該拆屋還地,林成光後人眼見自己在法庭上站不住腳,竟申請將慎德居列為歷史建築,桃園市文化局2018年接獲提報,於是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啟動法定調查,成立暫定古蹟處理小組進行現場勘查,經3位委員評估確有文化資產價值,且因面臨拆除而有急迫危險之疑慮,會勘當日便列為暫定古蹟,後登錄成歷史建築,林德光祭祀公業提出訴願被駁回,提起行政訴訟則同樣敗訴。林子壽則控訴,該歷史建築本體為633平方公尺,主管機關竟將周邊約1900平方公尺土地也劃入保存範圍內,且在審議期間未依法充分通知或邀請土地所有權人代表出席表示意見,建物所有權人更始終未與土地所有權人協商補償、租賃或購地方案,反而迅速申請歷史建築登錄,藉此延續占用土地狀態。「建物所有權人後代獲得文化保存光環,地主權益卻長期受到漠視。」林子壽說,林德光祭祀公業現已依法委任律師循法律程序據理力爭,也希望非建物本體、周邊被「陪葬圈列」的無辜土地予以解編,期盼文化局能正視程序瑕疵、實質協助解套,勿讓原本立意良善的《文化資產保存法》成為有心人規避民事責任、無限期強占私人土地的法律保護傘。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蘆竹慎德居因土地與建物分屬不同權利人,雙方對保存及利用方式存不同意見,尚待凝聚共識,2025年因建物出現漏水情形,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現勘後,同意建物所有人於屋頂及土埆牆體裸露處施作臨時保護措施,減緩建物持續劣化。目前建物仍作為家族祭祀空間使用,文化局將持續追蹤及輔導管理維護工作,以維護文化資產價值,在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取得共識並簽署同意書後,文化局將協助所有權人向中央爭取修復再利用相關經費。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至於地主所提周邊土地,屬歷史建築定著土地範圍,與文化資產保存完整性密切相關,相關土地使用仍須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另土地所有權人得依相關規定申請容積移轉,都市發展局亦正檢討相關配套措施,期兼顧文化資產保存與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尹衍樑辭世享壽76歲!主播憶他「名片只有3個字」:是難被頭銜定義的人
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26日於台北榮總辭世,享壽76歲。消息曝光後,各界紛紛追憶這位縱橫商界多年的企業家。曾與尹衍樑有過專訪經驗的女主播林益如,也在社群平台分享多年前採訪時的互動過程,其中一張只有姓名、沒有任何頭銜的名片,更讓她留下深刻印象。林益如回憶,大約10年前曾接到採訪尹衍樑的機會。由於對方平時相當低調,鮮少公開接受媒體訪問,因此她原本並未抱持太大期待,沒想到邀約提出後,尹衍樑很快便答應,還直接表示:「妳播完新聞後過來就好。」當天晚間,林益如與攝影團隊結束播報工作後,約在8時30分抵達尹衍樑的辦公室。她形容,辦公空間雖然不算寬敞,但整體陳設十分典雅,帶有濃厚歐洲古典書房氛圍,「像是一走進老圖書館」。在外界印象中,尹衍樑總給人強勢、果斷的企業家形象,但林益如認為,私下的他其實相當平易近人。她提到,雙方見面時,尹衍樑主動遞上名片,而那張名片的設計極為簡潔,沒有印上董事長、總裁等職稱,也沒有任何公司名稱,整張白色卡片上,只寫著「尹衍樑」三個字。林益如當時好奇詢問,為何會採用這樣的名片設計。尹衍樑則笑著回答,過去名片上曾印有許多職稱與資訊,但後來覺得,其實只留下自己的名字就已足夠。林益如分享過去與尹衍樑的互動。(圖/翻攝臉書/林益如)多年後再次回想這段互動,林益如認為,那張沒有頭銜的名片,某種程度上也反映了尹衍樑的性格與人生觀。她表示,尹衍樑一生擁有許多不同身分,不僅投入企業經營,也長期關注教育與公益,同時樂於接受各種新挑戰,「很難用單一頭銜定義他」。專訪過程中,尹衍樑也談到自己最喜歡的動物是貓頭鷹。他表示,除了欣賞貓頭鷹具備高智商外,更欣賞牠飛行時幾乎沒有聲音的特性。林益如則認為,這樣的特質某種程度上也呼應了尹衍樑的人生態度,「安靜地飛,但始終看得很遠」。此外,尹衍樑也十分重視閱讀與教育。他平時經常買書送給朋友及孩子,認為教育能改變人生。他受訪時曾提到,「貧窮有很多種,只要努力,大多數都能改善,但教育上的貧窮,很難翻身。」這番話,也被外界視為他自身成長歷程的縮影。談及人生壓力時,尹衍樑則表示,自己很少因壓力而失眠,甚至直言「大部分時候都覺得快樂」。即使遇到低潮,他也習慣透過戶外活動調整心情,包括騎重機、露營與帆船等,在接觸自然的過程中,許多原本難以解決的問題,也往往能逐漸找到出口。林益如最後表示,外界對尹衍樑的評價或許各有不同,但她最深刻記得的,不是龐大的企業版圖,也不是外界爭議,而是他始終保有對世界的熱情,以及對生命的投入與好奇。
女閃婚獲千萬房產「99%份額」!閃電離婚後起訴分割 法院這樣判
大陸上海市一名曹姓男子與趙姓女子因搭乘順風車相識,兩人迅速墜入愛河並登記結婚。婚後,曹男出於對婚姻的信任與承諾,將一套價值近千萬元人民幣的房產重新登記,其中99%產權登記在妻子名下。然而雙方婚姻僅維持約3年半,且實際共同生活僅半年,趙女事後要求依照產權比例分割房屋,雙方多次對簿公堂。《北京青年報》報導,該房產並非夫妻共同購買,而是曹家老宅多年前拆遷後所得,原本登記在曹男與父母三人名下,也是曹家最重要的家庭資產。曹男父母為普通工薪家庭,平時主要依靠另一間拆遷所得小房出租補貼家用,而涉案房屋則一直作為一家三口居住使用。法院發現,趙女曾有過一段婚姻,並育有一名女兒。和曹男結婚後,她提出為方便女兒未來就學,希望將戶口遷入曹家。曹男認為夫妻間互相信任理所當然,因此勸說父母將房產先過戶給自己。之後,他又在父母不知情情況下,將房屋99%產權登記至妻子名下,自己僅保留1%。不久後,雙方感情惡化。趙女第一次提起離婚訴訟時,法院認為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因此未判離婚。雙方後續持續分居,一年後趙女再度提告,最終雙方調解離婚。離婚半年後,趙女第三度將前夫告上法院,主張依照房產登記比例分割財產,要求取得99%房產價值。曹男則主張,房屋來源是父母拆遷所得,並非夫妻共同財產,若依登記比例分割,對父母極不公平。法院認為,本案關鍵在於如何認定夫妻間贈與的法律性質,夫妻間財產贈與與一般贈與不同,通常是基於婚姻長久維繫的期待,具有特殊目的,不能僅依產權登記比例機械認定。法院綜合考量房屋來源、婚姻存續時間、雙方對家庭與房產的貢獻等因素後認定,該房屋源自曹男父母老宅拆遷,趙女對房屋形成並無實際貢獻;且雙方婚姻屬典型「閃婚閃離」,實際共同生活時間極短,也未生育子女。若讓趙女取得99%房產利益,不僅顯失公平,也可能導致兩名老人失去主要居所。此外,法院指出,趙女從事房地產相關工作,對產權與財產風險具有一定認知,卻未提醒曹男審慎處理,也未與其父母充分溝通,即接受大比例產權贈與。不過,趙女曾支付11萬餘元稅費,雙方亦有短暫共同生活,因此仍應給予一定補償。最終,法院判決涉案房屋歸曹男所有,趙女可獲得50萬元補償金。
台積衝到2125元台股漲800點!兩檔ETF霸榜成交量之冠 00685L啟動拆分
台股24日一開盤收復3萬8千點,最高來到38,511.13點,上漲超過797點;台積電衝到2125元,上漲45元;009819中信數據及電力、00981A主動統一台股增長這兩檔ETF成交量衝到本日冠亞軍,緊跟在後的還有00631L元大台灣50正2、00992A主動群益科技創新、00632R元大台灣50反1。台股正2 ETF先後啟動拆分作業,群益投信發行的00685L群益臺灣加權正2於2017/3/30掛牌上市,以追蹤臺指日報酬兩倍指數是以「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簡稱加權指數)的單日正向兩倍報酬之績效表現。受惠近年台股多頭趨勢,00685L也從10元發行價,如今股價來到208.35元(2026/4/23),擬於2026年進行ETF拆分作業,分割後市價將接近原發行價,可大幅降低投資門檻,促使更多投資人參與,提升流動性。根據群益投信官網資料,00685L 拆分重要時程分別為,4/25至5/12開放電子投票、5/18公告決議結果、6/4公告分割比率與日程、6/30最後交易日、7/1至7/6停止申贖與交易、7/3至7/6停止過戶、7/7恢復申贖、交易、借券、過戶。分割需要投票表決通過後,才可進行,投資人自4月24日起將陸續收到掛號寄出之開會通知書(內附受益人會議表決票),電子投票的開放時間為4月25日至5月12日,如有疑問,可參考群益投信官網之說明。
房產只想給二女兒!母拿200萬打發大女兒 律師曝「特留分解法」
律師蘇家宏分享一則案例指出,一名83歲母親長期與二女兒同住,生活起居均由對方照料,基於感謝之意,計畫在過世後將現居房產留給二女兒。不過,母親同時擔憂另一名大女兒未來可能提出爭產,因此提前規劃財產分配方式,引發法律上的疑問。該名母親過去為求公平,已由二女兒先行提供200萬元給大女兒,作為提前分配的財產。然而,由於當時並未留下書面證明或明確約定用途,這筆金流在法律上難以認定為正式的遺產分配依據,未來仍可能產生爭議。針對母親考慮在遺囑中要求大女兒「必須拋棄繼承」的做法,蘇家宏指出,拋棄繼承屬於繼承人本身的權利,無法透過遺囑強制執行。即使遺囑載明相關內容,大女兒仍可依法選擇不拋棄繼承,並主張其法定應繼分。蘇家宏進一步說明,儘管如此,遺囑仍是進行財產傳承最重要的工具之一。透過合法遺囑,可明確指定房產由二女兒繼承,但若內容侵害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權益,相關繼承人仍可依法提出請求。因此,在規劃遺產分配時,需同時考量法律保障的最低繼承比例。在實務建議上,蘇家宏認為,除了立遺囑之外,應與兩名女兒進行充分溝通,說明財產分配的理由,並進一步簽署遺產分配協議書。協議中可明確載明房屋由二女兒繼承,過去支付的200萬元則視為提前分配給大女兒的遺產,同時約定未來母親的扶養責任由二女兒承擔。若分配內容未明顯失衡,該協議在司法實務上具有一定效力。若大女兒不同意簽署協議,則需考慮其他替代方案,例如將房產轉為以房養老,降低未來可分配資產價值,或直接將房屋過戶給二女兒,並附帶扶養義務等條件。透過這些方式,可在符合法律規範下,降低未來爭議風險,蘇家宏直言:「財富傳承需要靠法律的穩定,不能只靠兒女的『良心』。」
龍巖爭議1/競業條款鎖死離職路! 業務員怒控:跳槽代價數百萬
殯葬界龍頭、生前契約市佔率第一的上市公司「龍巖集團」與離職業務員發生糾紛!龍巖要求業務員入職之初,必須簽下「競業條款」,內容規定,一旦離職,少則數十萬、多則數百萬的佣金將被公司沒收;而且,龍巖對待離職的業務員極其苛刻,不但嚴格限制其為親友喪事服務,甚至在他們變賣手上生前契約時予以刁難,令業務員敢怒不敢言。 一名從龍巖離職的高階業務員Sam透露,「龍巖集團」要求為該公司販賣、推銷生前契約的業務員,在入職前必須簽下「競業條款」,承諾離職一年之內,不能從事殯葬與生命事業,但也屬同行的禮儀師,卻不受此規範。 更離譜的是,該公司從競業條款引伸出「沒收佣金」的規定。Sam表示,只要龍巖掌握到某離職業務員一年內任新職的蛛絲馬跡,例如一張新的名片,或幫忙客戶料理喪事而沒有找龍巖「禮儀部」服務…等證據,就片面停止發放佣金。 Sam解釋,每張生前契約價格從二十萬元到五十五萬元不等,如果購買靈骨塔加碼選購熱門塔位,則金額更高,消費者最多可分五年、六十期付款,而業務員的佣金也是分60次領取,所有想跳槽的業務員,手上都還有一堆客戶還沒繳清、等待續領的佣金。 因此,如果已經有三、五年資歷,業績穩定的業務員,想跳槽到其他同業的公司任職,損失可能達數十萬,若是握有組織的幹部,因為享有7%的輔導獎金,旗下所有業務員的單子他都能抽成,因此跳槽而被龍巖沒收的佣金,很可能高達數百萬。龍巖禁止離職業務員服務簽約商家,被認為不近人情。(攝影/方萬民) 更令離職員工不滿的是,他們連自己的客戶(通常是親友)的喪事,也不讓插手,理由是該業務員已經離職,另有專人服務。Sam指出,其他公司不會如此「機車」,頂多是要求離職員工服務其在職時簽下的客戶,若喪家加碼消費(例如增加法事,塔位升級),不能讓其他公司介入。 嘉義一名K姓離職業務員,基於人情,協助當年他簽進龍巖的親友治喪,竟然被禁止進入靈堂,經家屬堅持,他參加了第一次的治喪協調會議,接著,龍巖工作人員再怎麼也不願意讓他靠近靈堂一步,相當不近人情。 為了對付離職者,龍巖公司修改「內規」,限制離職者產品過戶,必須等兩個禮拜才順利轉到客戶名下。Sam進一步解釋,業務員往往為了業績達標,自己手上也會「囤積」幾張「生前契約」,等待時機出售,往往親友家中有人往生,就是轉售手上產品變現的最好時機,但龍巖這一招,讓他們這些離職者手上的產品根本賣不出去。 Sam強調,產品過戶要兩個禮拜,這段期間喪家無法使用龍巖的靈堂設施、也得不到應有的喪葬服務,試想,等到過戶完成,告別式的日子也過去了,誰還會買你手上囤積的生前契約;Sam感嘆的說,既不能跳槽,一年的空窗期又不能轉賣手上的生前契約,無法開源,但續領的佣金也不足以餬口,因此,龍巖的業務員除非有更好的機會轉行,否則,還真不敢跳槽。龍巖回應表示,本公司為維護經銷商展業秩序,如違反相關約定,則循司法途徑,維護本公司及所有經銷商權益。相關案件司法程序進行中,均回歸司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