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測
」 酒駕 拒測 酒測 毒駕 公共危險罪
不篩就罰爆!賓士男深夜猛撞待轉車 拒毒快篩慘吞18萬還被吊照
新北市三重區2日深夜驚傳一起令人怵目驚心的重大車禍,1輛賓士轎車在路口左轉時疑似操作不慎,竟高速猛撞正在路口待轉的白色自小客車,強烈撞擊力道不僅讓白車直接被推上分隔島,賓士車頭也瞬間扭曲變形,現場一片狼藉,畫面相當驚悚。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晚間10時40分左右,27歲黃姓男子駕駛白色賓士車,車上還載著22歲林姓友人,沿重陽路三段往重新路方向行駛,當行經中正北路口準備左轉時,疑似未注意路況,直接撞上34歲林姓女子駕駛、正在路口依規定待轉的白色自小客車。突如其來的猛烈衝擊,造成白車失控滑上分隔島,車體嚴重受損。事故造成賓士車內的林姓乘客手腳出現輕微擦挫傷,所幸意識清楚,經送往三重醫院診治後並無生命危險。警方獲報後迅速到場封鎖現場,依規定進行測繪、拍照與事故處理,並對雙方駕駛實施酒測,結果皆為0,排除酒駕可能。然而,真正引發外界譁然的,是肇事賓士車駕駛黃男的後續行為。警方依程序要求其接受毒品唾液快篩時,黃男竟當場拒絕。警方隨即向其清楚說明拒測的法律責任與後果,但黃男仍堅持不配合。最終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規定,對其開出18萬元高額罰鍰,並直接吊銷其駕駛執照,同時將肇事車輛當場移置保管,並依同條例第9項規定吊扣車輛號牌。
吸毒後還開車遇警盤查 黑絲短裙「正妹」竟是男兒身遭送辦
新北市新莊區10日發生毒駕案,31歲李姓男子身著短裙和黑色絲襪,開車載36歲方姓男子上班,在八德街停等紅燈時遇上巡邏員警,警方發現方男手持電子菸,上前攔查後在方男身上查扣依託咪酯菸彈和菸油,李男唾液快篩也呈陽性反應,於是當場扣車,訊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新莊分局光華派出所員警於10日上午執行巡邏勤務時,見李男31歲駕駛自小客車,載有方男停等紅綠燈,員警發現,副駕駛座方男手持不明電子煙,神情慌張並迅速將物品塞入外套口袋,形跡可疑,遂依法上前攔查。而李、方見警察攔查,神色明顯驚慌,但見插翅難飛只能乖乖配合,警方檢視方嫌隨身物品,當場查扣依托咪酯(Etomizol)煙彈 2 顆(毛重11.64 公克)、依托咪酯煙油 1 罐(毛重9.8公克)等證物。方嫌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並持續向上溯源查緝毒品來源;另對李男施以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扣車並開立告發單。新莊分局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駕駛人經唾液快篩呈陽性者,將面臨 3 萬至 12 萬元罰鍰、駕照吊扣 1 至 2 年、車輛當場拖吊移置保管;若拒絕接受檢測,則將遭 18 萬元罰鍰、吊銷駕照並移置車輛保管,後果更為嚴重。警方提醒,拒測無法規避法律責任,反而將承擔更高額處罰。新莊分局強調,毒駕行為極易造成暴衝、恍神、闖紅燈等重大事故,對市民生命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本分局將持續保持高密度巡邏、路檢與快篩作為,以高標準打擊販毒、持毒及毒駕行為,展現「毒品零容忍」的執法決心,不會寬貸、不會妥協,全力打造無毒、無害、安心宜居的新莊城市。
BMW違停等朋友害車上喪屍菸彈曝光 板橋男唾篩陽性扣車送辦
新北市59歲蔡姓男子3日下午駕駛BMW轎車,於板橋區漢生西路巷口違停等待友人,因違停遭新北保安大隊巡邏員警盤查,並於駕駛座下方發現一枚毒煙彈,由於蔡男持毒又有駕駛行為,員警對其實施毒品及唾液快篩,果然雙雙都呈現毒品陽性反應,隨即當場逮捕蔡男,並依法告發及扣車。3日下午3時許,保安大隊第二中隊員警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板橋區漢生西路時,發現一部黑色自小客車違停於巷口,遂上前查看,蔡男看到是員警靠近,面露忐忑且言談間語氣緊張、吞吐不清,眼尖的員警察覺有異,隨即目視在駕駛座下發現電子煙及煙彈。蔡男見無從閃避,主動提供該煙彈予員警初驗,結果當場呈毒品陽性反應,確認為依托咪酯煙彈,後經蔡男同意採集唾液,檢測後亦呈現陽性反應,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並移置保管車輛。全案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採集尿液送驗,追查公共危險罪刑責。新北保安大隊呼籲,施用毒品殘害一生,毒駕上路更是全民公敵,駕駛人如毒駕經毒品唾液快篩檢測陽性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1年至2年;拒測者,處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銷」駕照。新北保大強調,毒品唾液快篩上路執法,警方將強化執法力道,全面打擊不法毒駕,新北市對「毒駕」絕對零容忍,絕不容許「毒駕」在新北市發生,以保障市民及用路人安全。
毒品唾液快篩上路4天首抓 台東男騎機車蛇行被查出吸毒駕車
台東縣自11月20日全面啟用「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制度後,警方在短短四天內即查獲首起毒駕案件,顯示新制在道路安全執法上初見成效,24日晚間9時許,台東市青海路四段,交通警察隊在巡邏時發現一名朱姓男子騎乘機車行跡異常,明顯蛇行,立即攔查。經初步確認,該名男子並未酒駕,但反應遲緩,且有毒品前科,警方遂採用新上路的唾液快篩進行檢測,結果顯示甲基安非他命呈陽性,成為台東縣啟用新制度後首例毒駕查獲案例。台東縣警察局指出,為提升查緝效率,除使用警政署配發的試劑外,亦加碼採購多合一快篩工具,可在短時間內檢測七類毒品,包括安非他命、苯二氮平、依托咪酯、愷他命、大麻、喵喵及鴉片類,提高執法精準度。交通警察隊長吳昇忠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施用毒品後駕車者可處1萬5000元至12萬元罰鍰,車輛當場移置保管並吊扣駕照;若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將吊銷駕照且不得再考領。若拒測,最高可罰18萬元,且若後續尿液檢驗呈陽性,將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台東縣警察局長蔡燕明表示,唾液快篩能讓員警即時掌握駕駛人狀況,不必等候實驗室報告即可先行隔離車輛與駕駛,減少毒駕再上路風險。他強調,警方將持續落實取締工作,展現打擊毒駕的決心,同時呼籲民眾若有吸食毒品習慣應及早戒治,不要一時僥倖危及自身及他人生命。
毒駕執法新制首日 北市警逮3人毒駕
交通部及內政部業於11月19日修正並頒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9條之4,該新增條文主要係為推動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成為第一線員警執法檢測工具,並明確對車輛駕駛人實施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測試之檢測程序及拒測處置作為,以防制毒駕危害;另內政部警政署針對唾液毒品快篩試劑的使用時機、執法流程及相關法規等,於11月20日函發「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正式啟動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執法,而北市政府警察局首日執法,北市保安大隊就查獲3件毒駕,當場將3人逮捕送辦。北市警局20日在唾液毒品快篩檢測執法啟動首日,自辦「擴大取締酒駕、毒駕兼防制危險駕車勤務」,提供初篩試劑讓同仁用於勤務中。其中北市保安大隊以毒品唾液快篩取締毒駕3件3人,合計查扣大麻捲菸10支、依托咪酯菸彈4個、安非他命1包、安非他命殘留打火機1個及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等證物,3名嫌犯均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取締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轄區分局接續偵辦。北市警局指出,依新規定,快篩陽性,則處新臺幣3~12萬元、吊扣駕照1~2年並吊扣該汽機車牌照二年,另駕駛人若拒絕接受唾液快篩,將處新臺幣18萬元罰鍰並吊銷駕照及吊扣牌照2年。「毒品唾液快篩」需要以口腔內側採集唾液,並不會造成疼痛或身體不適,且採檢器具為一次性使用,民眾能安心配合。
毒品唾液快篩全面上路執法 拒測將重罰18萬並吊銷駕照
為有效打擊吸食毒品後駕車(毒駕)案件,警政署研議「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檢測」執法策略,經會同交通部增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9條之4,律定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及拒測之處置程序,相關條文已於114年11月19日正式公告施行。另為確保本項新式執法策略完備,警政署亦即函頒「毒品唾液快篩執法」作業程序,並通令全國各警察機關於20日起,正式全面上路執法。毒品唾液快篩試劑。(圖/翻攝畫面)未來駕駛人如毒駕經毒品唾液快篩檢測陽性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處新臺幣(以下同)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1年至2年;另拒絕檢測者,則重處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銷」駕照。員警後續並將依據刑法及刑事訴訟法規定,採集尿液送驗,深入追查是否涉及公共危險罪犯行。警政署鄭重呼籲,施用毒品殘害一生,毒駕上路更是全民公敵,天理不容!毒品唾液快篩上路執法,矢將全力打擊毒駕危害,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害人害己!警方同時也籲請駕駛人務必配合執法,以免遭受重罰。
北市「拒測王」第8度酒駕自摔 罰單504萬、禁考33年照樣騎
曾因7次拒絕酒測被罰504萬元、遭禁考駕照長達33年的「拒測王」林彥池,14日晚間騎機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寶高路時,疑因酒後重心不穩自摔。送醫後酒測值高達0.83毫克,警方將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這也是他第8次酒駕遭查獲。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年7月公布第76次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其中拒測次數最多、罰鍰最高者即為57歲林彥池。他過去7次拒測共遭裁罰504萬元並被禁考駕照33年,其中台北市3件、共288萬元罰鍰皆逾期未繳,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新店警分局調查,林男14日晚間8時許騎機車返家途中,沿寶高路120巷行駛時搖晃不穩、緊急煞車後自摔。民眾見狀立即上前協助並通報119。救護人員到場後發現,林男胸痛、左手與右腿擦挫傷,隨即送往新店耕莘醫院治療,幸無生命危險。警方後續對林男實施酒測,數值達0.83毫克,已構成公共危險罪。因林男仍在醫院治療,警方尚未製作事故筆錄,已調閱監視器還原經過,待其傷勢穩定後將通知到案說明,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毒駕暴增831件!唾液毒品快篩將上路 北市警積極備戰
為打擊施用毒品後駕車犯罪,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配合警政署政策,引進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於11月6日、7日召訓各分局及保安警察大隊幹部及第一線執法員警辦理「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執法教育訓練」,提供試劑實物讓同仁親手操作與法規適用討論,強化員警執法應用能力,為未來新制施行預作準備,期能有效遏止毒駕行為。北市警局指出,今年1至9月共計查緝954件施用毒品後駕車案件,比去年同期增加831件,主要係因刑法修正公共危險罪毒駕尿液毒品濃度值,俾憑作為移送依據;交通部近期再度因應唾液毒品快篩試劑上路,修正新增「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9-4條,明確規範對車輛駕駛人實施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測試檢定之檢測程序及拒測處置規定。目前北市警局所引進之快篩試劑為取締毒駕的新執法利器,能檢出常見7種毒品(大麻、依托咪酯類、FM2、愷他命、安非他命、喵喵、鴉片等),對於檢驗毒駕犯罪具有高效率與即時性等特點;未來,當駕駛人接受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陽性時,即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毒駕製單舉發、移置保管車輛,對於拒測者,處以罰鍰新臺幣18萬元,並吊銷駕駛執照,故無論係拒測或檢驗陽性之疑似毒駕之駕駛人,均依法實施「人車分離」措施,以防範潛在危險。北市警局指出,後續也將持續辦理宣導訓練,使員警熟悉新制執法流程,俟相關法律程序完備並公告施行後,即可無縫接軌投入執法,展現警方對防制毒駕、守護市民安全的決心。
高雄男酒駕拒檢還嗆警「把你調六龜」 警當場扣車逮人送辦
高雄市62歲吳姓男子30日凌晨駕車行經苓雅區成功二路,因其行車不穩,民眾通報警方,苓雅分局成功路獲報後前往攔查,並發現吳男身上滿是酒味,吳男則是行徑囂張,拒絕酒測外還嗆聲自己是警友會成員,可將員警調到六龜,員警則不理其恫嚇,當場扣車將他帶回偵辦,並開出18萬元拒測罰單。警方凌晨4時許接獲通報,指成功二路與新光路口有轎車行駛不穩,警方獲報後前往調查,果然在成功二路與海邊路口發現吳男所駕駛車輛,其停等紅燈時方向燈忽左忽右,警方連忙將他攔下。員警發現吳男身上滿是酒味,要求他進行酒測,吳男卻行徑囂張、拒絕配合,一度以要抽菸為由脫身,警方拒絕後,他則嗆聲自己是警友會,能將員警調到六龜,最終吹氣失敗,員警則當場扣車,並以拒測為由將他帶回派出所調查。因吳男不依規定使用燈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警方開出罰單,可處1200至3600元罰鍰;拒絕酒測行為違反同法第35條,處18萬元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吊扣牌照2年並扣繳牌照,轎車當場移置保管,並確認吳男非苓雅分局的警友會成員。◎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SBL/第五隊基隆黑鳶成立 周儀翔酒駕禁賽一年重新出發
因為去年酒駕風波禁賽沈澱一年,職籃好手周儀翔從SBL新生力軍基隆黑鳶重新出發,動過退休念頭的他,表示珍惜每一天,讓大家看到他的改變。周儀翔去年9月因為酒駕拒測,和當時效力的PLG領航猿結束合約,也收到聯盟停權1年、罰款50萬的處罰,沈澱的這1年,他仍維持自主訓練,後來也有收到一些球隊對他拋出橄欖枝,最後選擇在達欣時期就熟識的林冠綸擔任總經理的基隆黑鳶籃球隊,今年9月底回到球場和團隊一起訓練。周儀翔坦言禁賽期間動過退休念頭,但心裡覺得很不甘願、不想這樣就退休,讓他保持等待再回球場的希望,他感謝基隆黑鳶總經理林冠綸、總教練楊志豪給他機會,能夠回到球場很開心,珍惜現在過的每一天。林冠綸補充,周儀翔是隊上最晚加入的球員、是球隊最後一塊拚圖,「我們其實一直有保持聯絡,儀翔是個好球員、好人,經過這些年他也成熟很多,我也鼓勵他繼續留在職業,從SBL再重新出發,謝謝他有其他邀約還是選擇我們,也期待他重拾打球的快樂,給不看好的人證明自己。」個性比較不長袖善舞的周儀翔,透露有段時間不愛面對公眾的目光、想躲起來,靠著家人、朋友陪伴開導,自己也明白犯錯了,既然選擇回來打球,就要學著重新適應承擔輿論壓力,把自己做好,讓大家看到他的改變,對於新球季期許,團隊方面就是盡力助隊爭取冠軍,個人就是把心態擺正,「只要心態對了,相信球就可以打得好。」◎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推毒駕唾液快篩「拒測罰18萬吊照」 交通部:最快年底上路
去年毒駕高達1991件,政府推動員警執法時使用唾液快篩,交通部預告修法,增訂執法人員使用毒品唾液快篩流程,並規範唾液快篩測出毒駕後處置準則,及駕駛拒絕檢測處置程序等。交通部表示,這次修法將快篩流程明確化,讓民眾與執法人員更清楚了解程序,預計今年底完成修法上路實施。行政院長卓榮泰8月27日在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指示,針對毒駕防制,請交通部增修「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相關法規。交通部長陳世凱當時表示,適法性沒問題,會全力協助,讓執法人員更容易理解及使用。交通部說明,為推動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成為第一線員警執法檢測工具,並明確對車輛駕駛人實施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測試檢定的相關檢測及拒絶配合實施測試檢定處置等程序,故增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九條之四。草案條文明定檢測程序及拒測處置方式,對駕駛實施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檢測者,過程應全程錄影,並在攔檢現場實施檢測,若現場無法檢測,得向駕駛說明並請其至勤務或適當場所檢測,且需告知受測者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有效期限、檢測流程、檢出結果判讀方式及有效判讀時間,若因快篩試劑問題或受測者未符合檢測流程,導致檢測失敗,也應向受測者說明失敗原因並重新檢測。實施檢測後,應告知受測者檢測結果,請其在快篩執法紀錄表簽名確認,拒絕簽名應記明事由,若檢測出車輛駕駛人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的管制藥品,依此條例製單舉發。這次修法也增訂駕駛拒絕接受唾液快篩相關處罰,須告知拒測的法律效果,並製單舉發,駕駛拒絕接受唾液毒品快篩者,處18萬元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吊扣該車輛牌照2年,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並得沒入車輛。拒測累犯部分,駕駛10年內第2次違反者 ,處36萬元罰鍰,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違反本項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元,吊銷駕駛執照,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並吊扣該車輛牌照2年,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並得沒入車輛。此外,租賃車業者已盡告知處罰規定義務,汽機車駕駛人仍有毒駕情形者,依所處罰鍰加罰二分之一。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唾液毒品快篩者,處48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者,並當場移置保管該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部補充說明,目前執法人員本就可選擇使用唾液快篩方式,這次配合行政院指示修法增訂條文,不僅要讓民眾清楚了解毒品唾液快篩檢測流程及相關權利義務,也讓第一線執法人員有準則可依循使用,將取締毒駕唾液快篩流程明確化,後續將與內政部完成會銜,預計今年底前可完成修法並上路實施。
酒駕撞死人還PO罰單嗆「殺小」 金門男開BMW逆向撞死幼教師肇逃
金門縣金湖鎮環島北路二段17日晚間發生死亡車禍。51歲張姓男子酒後駕駛BMW轎車違規逆向超車,撞死45歲翁姓幼兒園女教師,肇事後棄車逃逸5小時才投案。警方調查發現,張男為酒駕累犯,曾在社群媒體PO罰單嗆聲「殺小」,對違規行為毫無悔意。17日晚間6時21分許,張男駕駛黑色BMW沿環島北路二段往金城方向行駛,行經玉環路口前違規駛入對向車道超車,當場撞擊騎機車的翁姓女教師。強烈撞擊力道導致張男車輛失控,再連撞49歲盧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及40歲許姓女子駕駛的自小客車,最後翻覆。翁姓女教師傷勢嚴重,送金門醫院搶救仍宣告不治。據了解,她為當地幼兒園主任,深受師生及家長愛戴。事發當天,她留在學校準備「2至6歲混齡幼兒學習環境規劃與課程設計」研習,和授課教授討論到晚間6時多才騎車返家,不料遭遇此劫。張男肇事後自行爬出車外,竟攔乘計程車逃離現場。警方立即成立專案小組,透過監視器追查逃逸路線,動員大批警力搜捕,並策動親友施壓勸說。張男於當晚11時許主動前往金城分局投案,經酒測發現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04毫克,嚴重超標。進一步查出,張男為酒駕累犯,目前在金門擔任臨時工。早在2019年即因酒駕拒測遭開罰,2022年又因不能安全駕駛被傳喚。他甚至曾在臉書PO出罰單並囂張寫下「殺小買個早餐也6個月,無奈。」有目擊民眾指出,張男從瓊林風獅爺開始就逆向超車,「整條街都塞滿車還硬逆向超車」,行為極其惡劣。此次事故另造成許姓女駕駛手臂拉傷、車上乘客頭部挫傷,小貨車駕駛幸未受傷。警方已依酒駕致死罪及肇事逃逸致死罪將張男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消息傳出後,地方民眾群情激憤,紛紛在網上痛斥「累犯害命,不可原諒!」◎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新莊男酒駕拒測還嗆警 捷運外鬧事遭管束
新北市新莊區4日晚間發生一起酒駕拒測糾紛,31歲陳姓男子與友人飲酒後騎乘機車上路,行車搖晃遭警方攔查,不料竟拒絕配合攔檢,甚至與後座黃姓女子多次言語挑釁、推擠員警,最終兩人因情緒失控遭警方依法管束,待酒醒後才得以離開。據了解,新莊分局福營派出所員警於晚間10時許巡邏行經福營路輔大捷運站2號出口前,發現陳男駕駛機車搖晃不穩,疑似酒後騎車,遂上前攔停盤查。不料陳男不僅拒絕受檢,還與同車女乘客黃女多次以言語挑釁、肢體碰觸員警。警方見情勢一度升高,為維持現場秩序,依法採取管束措施。由於陳男拒絕接受酒測,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第2款開單舉發,並將其機車當場移置保管,警方也待二人冷靜酒醒後才解除管束。新莊分局表示,警方對酒駕取締一向採零容忍態度,民眾飲酒後務必避免駕車,以免害己又害人。呼籲市民若發現可疑駕駛行為,應立即撥打110報案,共同守護道路安全。
酒駕遭攔拒配合! 男催油門慘摔在地遭壓制狂喊:太離譜了
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7日上午發生一起酒駕拒捕事故。中正二分局思源派出所員警上午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明顯不穩,準備上前將人攔下,孰料男子竟拒絕配合,直接騎車離去,最終因坡道不平,自摔倒地。不過男子仍不願配合警方酒測,遭支援警力壓制在地,仍不忘對警方大喊,「太離譜了」。據了解,53歲的林姓男子7日下午被巡邏員警發現其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時明顯搖晃,警方見狀當籍上前攔人,卻遭林男拒絕,林男更直接催油門沿路逃逸,讓警方當即呼叫支援追上前逮人。雙方一路展開追逐,孰料林男隨即就因其上坡道地勢不平,慘摔在地,但林男仍拒絕配合警方,最終遭警方壓制在地,只是被壓在地上的林男仍不忘對警方叫囂,高喊「太離譜了」,僅指出自己是昨天喝酒,並拒絕酒測,最終遭警方在告知權利義務後,對其開出4800元的拒測罰單,同時查扣林男騎乘之微型電動二輪車。中正第二分局呼籲,駕駛人如有飲酒,酒後切忌勿開車、騎機車或慢車,切不可抱持僥倖心態,勿害人害己。
酒駕男見警驚慌跳車鑽草叢 拒測又無照慘吞38萬罰單
台中市日前發生一起離奇的酒駕拒測事件,37歲尤姓男子在深夜載著1名女性友人,行經大墩七街、惠文路口時突然發現後方有警車閃燈,當場驚慌失措,緊急將車輛停在路中央,竟然拔腿衝下車,躲進旁邊的草叢裡,更離譜的是,他還讓副駕駛座上的女子轉換駕駛位置,企圖規避酒測。此一離譜行徑全被警察識破,最終被當場查獲。據台中市警四分局大墩派出所警方表示,當晚值班警員何亞治、林政佑與2名實習生巡邏時,發現該輛白色轎車行為異常,尤男疑似酒駕心虛,便跳車藏匿草叢,試圖避開酒測,警方當下衝入公園查看,赫然發現草叢中探出一顆頭,立刻逮個正著,經測試尤男酒測結果不合格,且口齒不清證實酒後駕車,據調查尤男不僅當晚在KTV飲酒後上路,更曾因酒駕拒測遭吊銷駕照,這次再度拒測,讓他面臨重罰。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5項規定,尤男因二度拒測被罰款36萬元,且其車輛被移置保管。此外,因為他已無有效駕照,警方還依法開出無照駕駛罰單,最高可處2萬4000元罰鍰。
員工酒駕害車牌遭吊扣2年!公司不服裁罰提行政訴訟 判決結果出爐
員工酒駕開公司車執勤,車牌卻被吊扣2年,導致公司營運受阻,這樣的處分合理嗎?台中一家環保公司因司機酒駕上國道,被交通裁決處吊扣車牌2年,公司不服提告。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近日判決撤銷處分,認定車主若非違規駕駛者,僅因擁有車輛而受罰,違反處罰法定原則。判決指出主管機關應針對實際違規人為對象,全案仍可上訴。事件發生在2024年2月5日,振德環保公司一輛掛牌曳引車,在國道3號南下176.6公里處行駛時,因駕駛人蔡姓男子酒駕遭國道警方攔查舉發。該車為公司所有,主要用於廢棄物載運,警方事後將違規資料移送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決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9項,對該車作出吊扣牌照24個月的裁罰處分。振德公司不滿裁罰,強調公司制度嚴格,員工每日必須3次酒測,只要有酒精反應就不得開車,公司早已善盡督導與防範義務。且該車屬公司營業用車,合法報稅、繳納燃料與營業稅,卻被以「自用車」認定,不符實情也不符比例原則。法院判決指出,《道交條例》第35條第9項係針對實際酒駕、拒測或其他違規之「駕駛人」而設,目的在於強化駕駛人責任,遏止酒駕再犯;若駕駛人與車主非同一人,卻仍以該條文懲罰車主,有違「處罰法定原則」。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也特別引用最高行政法院2024年統一法律見解,明確界定此類處分應限於駕駛人與車主為同一人時始可成立。因此本案中,振德公司既非實際酒駕人,亦無證據顯示其知情未阻,應不列為吊扣處分之對象。此外,裁決處亦主張車主可安裝酒精鎖以防員工酒駕,但行政法院法官認為,不能以「尚可再做更多監控」為由,推論公司未善盡管理義務,反而顯失比例原則,判決結果裁定撤銷吊扣牌照處分,全案仍可上訴。◎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酒駕男街頭飆車換位演戲 抱怨「台中警察太認真」仍吞21萬罰單
台中市發生一起離譜的酒駕逃逸事件,1名27歲林姓男子酒後駕車被警方攔查,竟然在車內與女友「換座位」企圖規避酒測,結果不但計畫被識破,還因此挨罰21萬元罰鍰,這起案件不僅凸顯警方查緝酒駕的嚴格態度,也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台中市警四分局大墩派出所員警於晚間巡邏時,發現1輛銀色BMW行跡可疑,原本要左轉卻突然右轉,員警當下示意該車靠邊接受檢查,但該車司機竟猛踩油門企圖逃逸,警方一路尾隨,直到該車停在惠中路路邊,員警上前盤查,發現原本的駕駛座不見人影,反而是坐在副駕駛座的林男自信滿滿地,表示自己喝酒女友沒喝,這時員警當場識破2人交換座位的詭計,並依法對林男進行酒測。林男見招拆招無效,不但埋怨在家鄉雲林從未被抓,反而抱怨「台中警察抓太緊」,但他仍選擇拒絕酒測,依據相關法規,拒測酒測將處以18萬元罰鍰,且車輛會被扣押、駕照吊銷,另外因逃逸及拒檢,還將加罰3萬元,合計最高可達21萬元罰單。警方表示,將持續加強巡邏與查緝,絕不容許任何酒駕逃逸行為,呼籲駕駛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自食惡果,林男也在被處罰後表示懊悔,並直言「沒有下次了」,希望其他駕駛能引以為戒。◎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桃園BMW男酒醉拒測爆爭執!註銷車牌駕車遭重罰近20萬
桃園市1名28歲黃姓男子於13日凌晨4時10分駕駛BMW轎車,違規停放在桃園區復興路紅線上,員警巡邏時發現該車懸掛的車牌已被註銷,立刻上前攔查,當時黃男在駕駛座昏睡,身上散發濃厚酒氣,員警將其喚醒並要求配合酒測,卻遭黃男堅決拒絕,甚至一度企圖開車離開現場,為防止危險發生,員警當場要求他交出車鎖匙,將車輛移置保管。根據桃園警分局表示,黃男因拒絕配合酒測,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被處以18萬元罰鍰,且駕照當場吊銷;同時,由於該車掛有註銷車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車主另遭處以最高1萬800元罰鍰,合計罰款近20萬元,員警指出,該車底盤過低,拖吊過程也遭遇困難,加上黃男拒絕配合,現場一度發生爭執。桃園警方強調,偽造、變造或使用註銷車牌的案件日益嚴重,去年相關案件數量暴增五倍,立法院於5月已三讀通過加重罰則,最高罰款可達7.2萬元,且未來若涉及肇事傷亡或累犯,車輛將面臨沒收銷毀,原定7月15日實施的新制,因配套措施尚未完善,將延後公布施行日期。警方呼籲駕駛人切勿酒後駕車,以保障自己與他人生命安全,對於酒駕及違規使用車牌行為,警方將持續嚴格查緝,絕不寬貸,守護民眾交通安全。
最新酒駕累犯名單曝!北市男「拒測7次」累計罰504萬 禁考照33年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以下簡稱裁決所)今天(9日)第76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計有32名,其中酒(毒)駕累犯2次者有16名、3次以上者有8名,拒測累犯2次者5名、3次以上者3名,合計32名。臺北市累計已公布1,899人次(1,774名)。裁決所表示,公告名單罰鍰最高且累犯次數最多者為林彥池,本次拒測累犯第7次罰鍰126萬元,加上前6次拒測處分,已累計高達504萬元罰鍰,禁考駕照33年。林彥池於台北市拒測罰鍰累計有288萬元,皆逾期未繳納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強制執行。裁決所說明,本次公告名單中17名案件已結案,5名申請分期繳款,餘10名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394萬元。另上月公告臺北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設籍北市者,計有杜駿宥及楊宏均等2名,裁決所已印製A4彩色照片海報,將提供本市各鄰里辦公處及各派出所張貼公布,加強嚇阻民眾酒後駕車行為,期望透過社會制約,避免高度酒駕累犯者再犯之可能性。裁決所特別提醒,部分民眾酒駕遇警方攔查時,以為拒絕酒測就可以逃避公共危險罪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責。殊不知第1次拒測罰鍰即高達新臺幣18萬元,累犯者依前次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18萬元,罰鍰無上限,遲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只要名下有財產所得均可能遭到拍賣或扣繳。除了高額罰鍰外,駕照處吊銷或禁考3至5年,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北市公布酒駕累犯名單! 上榜32人中「他」一人累犯高達4次
酒駕害人害己,但許多民眾貪圖一時方便,仍酒駕上路。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為提升酒駕累犯嚇阻率,25日公告「酒駕、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其中酒駕累犯最多者為彭信凱,高達4次,本次酒毒駕累犯2次以上者共有32名,至今累計已公布1867人次。裁決所指出,本次公告酒駕、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有32名,其中酒、毒駕累犯2次者有25名,3次以上者有7名,合計32名。累犯次數最多者為彭信凱,酒駕累犯4次,因酒測值超過0.25mg/L涉公共危險罪,由警方移送司法機關辦理,汽車駕照處禁考3年。此外,罰鍰最高者為戴綜甫、鄒維育及廖逢邦,酒駕累犯2次處罰鍰12萬元,汽車駕照吊銷3年。本次公告名單中26件已結案,2件申請分期繳款,餘4件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37萬元。裁決所提醒,有酒駕違規行為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累犯者處以高額罰鍰,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至18萬元。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該車輛;年滿18歲同車乘客同罰最高處罰鍰1萬5000元。裁決所補充,上開酒(毒)駕及拒測累犯資料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並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