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效
」 法務部 監察院 特留分 川普 交通部
調查局近年頻生強制猥褻、權勢性騷擾等案件 監院要求法務部澈底改進
監察院今(15)日表示,法務部調查局肩負國家安全、犯罪防制及維護社會安定重責,近年卻接連爆出多起令人震驚的風紀與性犯罪案件。監察院日前通過監察委員紀惠容、范巽綠所提調查報告,糾正法務部調查局,並籲請法務部儘速督同調查局檢討改進。紀惠容、范巽綠表示,CEDAW及我國憲法均明確揭示國家應禁絕對婦女之侵害,惟調查局111年起陸續發生多起所屬人員觸犯刑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案件,如111年A科長於捷運車廂內強制猥褻女乘客、112年B調查官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並拍攝性影像、113年C調查專員廁所內放置密錄器偷拍民眾如廁畫面,又114年D調查官於便利商店嘗試拍攝國中女生裙底等,涉案者不乏擔任科長要職或曾借調國家安全局者,種種犯行,嚴重悖離調查局防制犯罪之職責本分,已重創政府整體形象。紀惠容、范巽綠指出,調查局內部的職場性騷擾問題同樣極為猖獗,據109至114年之性騷擾申訴及非申訴案件共23件顯示,性騷擾案件扣除不成立案件,計18件,受害者均為女性,計34人次,屬職場性騷擾者即有15件,案件中存在單一行為人同時、長期性騷擾多位受害者之情形,且不乏同時運用言語及肢體騷擾者,其中屬於「主管對下屬」的權勢性騷擾超過六成,而「學長對學妹」的階級壓迫更高達八成。高度不對等的權力結構致被害人因懼怕職場壓迫、報復,產生「寒蟬效應」,而延遲申訴或不正式提出申訴,據案件數據資料,受害者第一次受害至申訴,有時隔1、2年始提出,亦有7年後才申訴,超過公務人員考績法懲處時效,致未能確實懲處之情形。紀惠容、范巽綠表示,調查局所屬人員近年涉犯多起嚴重侵害民眾與內部同仁權益之惡行,顯示該局自人員養成、遴任、法治意識形塑,乃至建構免受恐懼之性別友善工作環境等層面,皆存有重大闕漏,致使侵害受害者權益的犯行一再重複發生,應澈底檢討。紀惠容、范巽綠表示,行政機關對重大違失人員之免職權,為憲法賦予行政權不可或缺之核心權限,調查局長期怠於發揮監督所屬之實效,導致內部紀律鬆弛,未能有效遏阻所屬職員侵害人民權益,亦難以根除內部權勢性騷擾之沉痾,確有違失。紀惠容、范巽綠強調,調查局作為國家之執法機關,更應高標準要求所屬之人品、紀律,銓敘部已說明公務人員考績法於114年11月19日修正明列性騷擾、性侵害等規定是為強調政府態度,但於修法前,公務人員如有重大違失行為,機關本得依修正前考績法規定落實懲處,該局過去僅以輕懲為之,允應針對相關案件逐案重新檢視,從重處置,方能儘速導正機關風氣,挽回國人信心。紀惠容、范巽綠說明,性騷擾係對個人身心及人格尊嚴之嚴重侵害,受害人除需承受身心創傷與揭露案件之壓力,於案件調查期間,亦須再次回憶遭受性騷擾時的情境脈絡,故為防範受害人於性騷擾案件之處理過程遭遇二度傷害,性騷擾防治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均要求處理人員應具專業性,且於調查、審議程序亦強調應納入外部專業意見,以避免因權力結構不對等而影響被害人權益。監委表示,調查局對於正式提出申訴之性騷擾案件,依循「法務部與所屬機關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及「法務部與所屬機關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處理,交予該局性騷擾申訴處理會調查、審議,惟對於礙於權勢未提出正式申訴之性騷擾案件,內部僅交由該局督察處調查處理,先天即缺乏申處會之性平專業與外部專家把關,後天亦無實質防治或環境改善建議,且由各駐區督察人員逐級陳報,則衍生吃案、隱匿情事,已然形成制度性闕漏。導致該局人員須不斷循外界管道檢舉,以伸張正義,除損害局譽,亦加深所屬職員於體制內之二度傷害,確有違失。紀惠容、范巽綠進一步調查指出,調查局多起性騷擾案件是於餐敘酒後發生,甚有行為人稱是為了工作需要而飲酒、不勝酒力,藉詞以酒後失態合理化其酒後性騷擾行為。部分性騷擾、強制猥褻行為是於主管帶同下屬餐敘飲酒後發生,且不僅於進入調查局工作後,有長官帶頭邀集下屬或特意找女下屬飲宴而發生性騷擾等違紀情事,調查人員於訓練期間,即有發生餐席間開放學員飲酒,酒後性侵害之案件,顯示調查局人員從訓練起至後續職場之文化,亟需通盤檢討。調查局對此表示,現行透過各場合宣導提醒同仁避免無謂飲宴,也要求若長官要帶同仁飲酒,應評估有公務交流之必要,且不得過度飲酒、不可發生不檢言行。法務部對於該局之應酬文化,亦認為不可鼓勵,表示將透過舉才策略逐步改善風氣。紀惠容、范巽綠呼籲,性騷擾等犯行,非但違反法規、破壞機關信譽,且往往涉及職場權力濫用,而不當飲酒則易造成紀律鬆散,輕則影響職務執行效率,重則觸犯法律,該局若未妥為監督,無疑縱容「以應酬為名,行騷擾之實」之職場文化。行政機關各級主管本應擔負確實監督屬員之責,該局允應針對因酒犯紀與不當飲宴之涉案人員及主管,從嚴處理並落實再教育,方能確實整飭風紀。
藍白推《刑訴法》修法挨批「柯文哲條款」 莊瑞雄:不該淪政治攻防
立法院國民黨與民眾黨團推動《刑事訴訟法》修正案,遭外界質疑是替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量身打造的「柯文哲條款」。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今(11)日表示,相關討論應回歸法律專業,不應淪為政治攻防;若修法不會影響犯罪偵查與社會安全,當然可以討論,但必須向社會清楚說明可能帶來的影響。針對民眾黨主張,民進黨過去在前總統陳水扁遭羈押期間,也曾提出類似修法版本,莊瑞雄表示,當年的修法提案最終並未完成立法,社會當時也存在相當大的討論與壓力,因此不能簡單類比。莊瑞雄指出,關於追訴權時效等條文,各黨普遍以實現司法正義為出發點,較容易取得共識;但涉及羈押事由的修法,特別是刪除「勾串證人或被告」作為羈押理由的部分,則必須嚴肅看待。他表示,若未來勾串證人或共同被告不再構成羈押理由,法院將失去部分防範串供的工具,甚至可能出現重大犯罪嫌疑人在審理期間獲得交保的情況,對司法偵查造成衝擊。莊瑞雄指出,民眾黨過去曾多次批評重大犯罪嫌疑人遭法院裁定交保,如今提出的修法方向卻與過去立場相反。他認為,目前社會高度關注打擊詐欺與毒品犯罪,若削弱司法機關防止串供的能力,恐將影響犯罪偵辦成效。莊瑞雄表示,過去推動相關討論的核心精神,是避免出現「押人取供」的情形,但他認為,目前部分受矚目案件與過去所討論的情境並不相同,應個案分別看待。他強調,若司法機關真的出現以羈押方式逼迫供述的情況,民進黨一定會站出來反對;但現階段修法若影響防制犯罪的制度設計,仍須審慎評估。莊瑞雄呼籲朝野各黨理性討論修法內容,回歸法律專業與社會治安需求,不應將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簡化為政治議題或特定個案攻防。
兒少性侵追訴期擬延長 立院初審支持20歲起算時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1)日審查《刑法》第80條修正草案,討論延長兒少性侵案件追訴權時效。朝野立委普遍支持加強保障被害人權益,但也關注法律安定性、證據保存及實務審判等問題。經討論後,委員會支持司法院及法務部提出的院版草案,未來未成年兒少性侵案件的追訴權時效,將自被害人年滿20歲後開始起算。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表示,追訴時效制度不僅涉及刑法,也牽涉民法及行政法等整體法律體系,是司法正義與法律安定性之間的重要平衡。若單從追求正義角度出發,犯罪不應有追訴時效限制,但法律制度仍須兼顧司法資源配置與社會秩序穩定。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則表示,支持延長兒少性侵案件追訴權時效,因許多受害者往往在成年後才有能力或勇氣揭露過往遭遇。不過他也提醒,若僅延長追訴期限,卻未同步檢討證據法則及審判配套措施,恐讓被害人面臨舉證困難問題。吳宗憲指出,不少案件歷經多年甚至數十年後才曝光,相關物證可能已消失,證人記憶也可能隨時間淡化,最終僅剩被害人陳述。在現行證據制度下,案件定罪難度相當高,因此建議研議專門審理指引及證據評價原則,以回應此類案件特殊性。法務部次長黃謀信表示,兒少性侵案件具有「不知、不能、不敢」等特性,許多被害人因年紀尚幼、身心創傷或權力關係影響而無法及時求助,因此有必要給予特殊保護。法務部提出20歲起算追訴權時效的方案,也是參考多國相關立法制度。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則指出,雖然時間經過可能造成證據滅失,但法院實務上仍會綜合被害人陳述、曾向他人傾訴的內容、日記紀錄等間接證據進行整體判斷。未來也可進一步研究相關審理指引及證據認定標準,以兼顧被害人權益與程序正義。在朝野各黨皆表達支持下,委員會最終決議採納司法院及法務部院版草案,未來兒少性侵案件追訴權時效將延長,並改由被害人年滿20歲後開始計算。
檢協會抗議立院擬修刑訴法 痛批不該刪除勾串羈押等條款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將排審《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羈押事由、壓縮羈押期限,檢察官協會今天發布聲明,痛批草案嚴重影響國家正常偵查職能,縱容犯罪活動隱避,呼籲立法諸公慎思,勿製造偵查障礙,危害治安與法治。檢察官協會指出,「勾串之虞」羈押事由(草案第 101條)不應刪除 。當前詐欺、跨境毒品、洗錢等組織犯罪猖獗,「防勾串條款」尚可切斷共犯之間或被告與證人之間的鏈結與串供;一旦刪除此條款,等於實質放行「勾串」,犯罪集團成員將無忌憚勾結、湮滅金流、造假證詞,干擾偵查程序,嚴重影響證據蒐查、贓款追索及犯罪事實的建構,有利於被告卻不利於犯罪追訴,無益於犯罪被害人權益及國家社會法益之維護。其次,修法若與偵查實務脫節,將嚴重削弱執法能量,檢協會反對草案規定: 時效提前起算(草案第 93 條第2 項)、羈押期限腰斬(草案第 108條第1項)、禁絕訊問上銬(草案第 98 條、第156條)、二審改押預告(草案第 413條第2項)。檢協會強調,法律是人權保障與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應具備客觀性、普適性與穩定性。《刑事訴訟法》是追訴犯罪,實現國家刑罰權之基本程序規範,程序中要保障被告的人權,也要維護被害人權益,其結果彰顯公平與正義。強制處分應審慎行使,司法應精進改革,但執法能量也不能弱化,社會安全不容退讓。本會指出上開正草案內容之不當,籲請立委諸公慎重審議該修正案,切莫因一時之偏而讓刑事犯罪追訴破了更大之洞。
遺產繼承規則翻修!刪兄弟姊妹特留分 律師曝5大關鍵
法務部於6月2日預告《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預計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與討論。對此,知名律師蘇家宏指出,此項修法並不等於剝奪兄弟姊妹的繼承權,但民眾未提早規劃,恐無法發揮修法效益;並針對本次修法整理出5大核心實務關鍵,提醒單身族、頂客族或家中有長照需求的民眾應提早因應。恩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蘇家宏律師今(3)日在臉書發文指出,草案刪除特留分的核心,在於賦予財產所有人更高的自主分配權,而非抹除兄弟姊妹的「繼承權」。據現行民法,若被繼承人無子女、孫子女且父母已歿,兄弟姊妹仍為第三順位法定繼承人。因此,若單身或頂客族群未預立合法且清楚的遺囑,一旦發生意外,遺產仍會依既定順位全數由兄弟姊妹繼承,將無法享受此次修法所帶來的財產自主規劃綜效。除了特留分的變革,本次草案也新增「特別貢獻」制度,落實高齡照顧的公平評價。未來不論是子女或兄弟姊妹,若長期照顧父母、負擔醫療照護、幫忙家族事業,或出錢出力維持並增加被繼承人的財產,在分割遺產時,法院均會將這些付出納入考量並給予公平對待。蘇律師提醒,實務上「證據」才是保護自己的關鍵,民眾平時應妥善保留醫療照護紀錄、匯款單據及家族對話紀錄。在家族資產傳承方面,草案將「遺囑禁止遺產分割」的最高期限從10年大幅縮短為5年;蘇律師分析,這代表長輩若希望透過遺囑防止後代在短期內變賣祖厝、農地或家族企業,其約束力與時間將會變弱。為了真正守住祖產並照顧家族共同利益,除了在遺囑中指定專業執行人,未來更應善用「信託」機制,透過制度化的管理與收益分配,防止禁止分割期滿後財產隨即遭到變賣。此外,針對弱勢家屬的照顧,修正草案也優化了「遺產酌給」制度,加強死後扶養的功能。蘇律師表示,未來若有家屬生前長期受到被繼承人扶養,且因其逝世導致生活陷入困難,即便在特留分遭刪除後,該受扶養的兄弟姊妹或親屬,仍可依法向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請求酌給遺產。至於最後一點,蘇律師指出,在程序與時效部分,草案也明確訂定了請求權期限,提醒大眾「遺產問題切莫拖延」;未來包括遺產酌給請求權,以及生前特種贈與的歸扣、特別貢獻等,皆明定自繼承開始起算二年或五年內若不行使即告消滅。蘇律師坦言,家庭爭產往往不是因為缺乏愛,而是因為拖延處理,導致隨時間過去而人情變淡、證據消失、記憶模糊,及早面對才能避免家族關係陷入緊張。最後蘇律師總結,這場民法繼承編的重大修正,彰顯了家庭在面對愛、照顧、公平與責任時的轉變;在兄弟姊妹特留分刪除、特別貢獻與時效明確化後,預立遺囑與提出照顧證據的精準度將成為關鍵,而信託規劃的必要性也隨之大幅提升。同時蘇律師也呼籲民眾,遺囑不應被視為法律文件,而是留給家人最溫暖的平安保障。
防堵伊波拉!非洲2國居民禁入台灣90天 入境旅客自願免費採檢
疾病管制署今(3日)表示,因應世界衛生組織於今年5月17日宣布剛果民主共和國及烏干達伊波拉病毒感染疫情已構成國際關注公共衛生緊急事件,為確保我國邊境整備及防疫應變量能,衛福部長石崇良今日上午赴桃園國際機場,實地視察機場檢疫措施及跨機關聯防運作情形,並勉勵機場檢疫同仁堅守崗位,守護國人健康。石崇良首先聽取邊境應變整備簡報,並至發燒篩檢站等處了解各項第一線邊境檢疫作業,另由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說明入境查驗及聯防通報機制。石崇良表達感謝邊境第一線人員、外交部及領事事務局、內政部移民署、交通部民航局、觀光署等相關部會,以及桃園國際機場公司、各國際航空站與航空公司共同投入防疫工作,落實邊境檢疫防疫聯防協作,亦肯定各單位已建立完整邊境聯防體系,掌握風險旅客資訊,提升防疫應變時效,為國內社區安全把關。石崇良進一步指出,考量非洲兩國伊波拉疫情及病毒特性仍有不明之處,且該疾病初期症狀多具非特異性易輕忽,為防範境外移入風險,加強邊境監測,及早發現病例,以啟動我國防疫及醫療應變作為,經參酌6月2日專家會議建議,宣布自6月3日起至6月30日止,於臺北松山機場、桃園國際機場、臺中機場及高雄機場等4處國際機場,針對具剛果及烏干達旅遊史之「無症狀」國人及入境旅客,入境時除開立自主健康管理敬告單外,提供免費採檢,採檢屬自願性質,由檢疫官穿戴適當防護裝備,於具HEPA設備之採檢室採「全血」5ml,實施期間視國際疫情狀況滾動檢討。至於自上述流行地區入境且「出現症狀者」,各港埠已建置後送就醫機制,將由合約醫院進行醫療診察,並由邊境相關機關及機場公司協助快速通關。此外,疾管署為進一步降低境外移入風險並參考美國、加拿大等國作法,經與外交部及領事事務局、內政部移民署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等部會共同研商,決定自6月2日零時起,暫停核發剛果民主共和國及烏干達居民之簽證;已核發簽證者,於此期間暫緩入境,暫行措施為期90天。不過,已取得我國入學許可之學位生、外交公務、國人之非本國籍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以及緊急或人道專案協處如奔喪、探視重病親屬等4類對象得以排除。石崇良再次呼籲,目前剛果民主共和國與烏干達兩國之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為第三級「警告(Warning)」,請民眾應避免前往伊波拉疫情流行地區;並請入境旅客應配合政府各項檢疫措施,入境返國時或返國21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依規定應每日由「民眾主動E回報系統」回報健康狀況,如有疑似伊波拉病毒感染症狀(發燒、頭痛、肌肉痛、噁心、嘔吐、腹痛、腹瀉或出血等),請務必主動通報檢疫人員或撥打防疫專線1922,由衛生單位協助就醫。他提醒,違反上述規定者,得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裁罰新臺幣1萬至15萬元罰鍰,請民眾務必配合,共同維護國內防疫安全。
法務部預告民法修正草案 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並增訂相關配套
就社會高度關切之「兄弟姊妹特留分」議題,法務部2日表示,法務部至為重視,除委請身分法學者完成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之研究案外,並廣泛蒐集日本、德國、韓國及瑞士等外國立法例,同時邀集學者專家及相關機關代表密集召開7次研修會議討論,現擬具「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2日預告修正。草案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並為避免僅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而造成個案適用結果之不公平,爰修正現行遺產酌給規定,並增訂具有促進繼承人間實質公平之貢獻分制度。草案共計5條,其修正重點如下:一、 為符合現代家庭生活形態,並尊重遺囑自由,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修正條文第1223條)二、 為使受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兄弟姊妹,因被繼承人死亡而生活陷於困難,且依遺囑未自遺產有所得或所得顯不相當者,得請求酌給遺產,修正得請求酌給遺產之請求權人;並修正請求酌給遺產之程序,及增訂法院裁判之衡酌因素暨時效規定。(修正條文第1149條)三、 增訂繼承人特別貢獻規定,就其對於被繼承人之特別貢獻給予合理之評價,不僅可增加照顧高齡者之誘因,亦可兼顧各繼承人間之公平。爰明定繼承人中有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或為財產上給付、對於被繼承人為療養看護,或依其他方法就被繼承人財產之維持或增加,為特別之貢獻者,該特別貢獻之價額,應於遺產分割時,加入該繼承人之應繼分中。(修正條文第1173條之1)四、 為促進遺產儘速分割,以利經濟發展及財產運用,並降低對司法實務之衝擊,增訂歸扣及特別貢獻規定之適用期限;並一併修正遺囑禁止遺產分割期間為5年。(修正條文第1173條之2、第1165條)法務部表示,盼能透過推動本草案之立法,達成「尊重遺囑自由」、「促進實質公平」及「保障弱勢手足」之目標,使繼承法制切合現代社會實際需求,並更臻完善。
簡訊代發平台「EVERY8D」疑似遭駭 數發部啟動行政檢查
國內資訊服務業者互動資通股份有限公司(Teamplus)日前疑似遭受網路攻擊侵駭,導致旗下EVERY8D簡訊代發平台服務中斷及疑似用戶個資外洩,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今天(30日)表示,將於6月2日進行個資實地行政檢查,儘速釐清該公司相關個資保護措施是否符合法令規範,維護民眾權益。針對簡訊代發業者EVERY8D疑似遭駭事件,數發部已進行以下三項應處作為:一、啟動行政檢查:數產署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2條規定,已要求互動資通公司提供相關資料,並將於6月2日上午會同經濟部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進行個資實地行政檢查,針對該公司事故應變及個資保護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範進行檢查釐清。二、要求業者盡快通知當事人:數產署已責成互動資通公司採取應變措施,如有個人資料洩漏時,應儘速通知相關受害業者及民眾,使當事人知悉個人資料可能遭侵害情形,及時採取補救措施,降低損害之擴大。三、發布資安警訊,通知政府機關、關鍵基礎設施評估風險及回報應處措施: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已發送資安警訊通知各機關評估風險,釐清是否使用互動資通公司服務,如有應通報受影響範圍,應儘速依照《資通安全管理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應處。由於EVERY8D的部分客戶曾經使用該平台發送一次性驗證碼(OTP),作為網站登入時的身分驗證機制,因此引發了OTP機制的安全疑慮問題。資安署表示,由於OTP密碼具有時效性,一般在發送後3到5分鐘之內就會失效,所以如果EVERY8D平台能在事件發生之後就馬上修補原本的資安漏洞,讓駭客無法繼續盜取該平台發送的簡訊內容,那風險就會相對較低,但仍請民眾注意,自身帳號近期是否有異常登入情形,並適時採取更換密碼等防護措施,以提升帳號安全。資安署並指出,政府專屬「111」簡訊未使用互動資通公司平台發送,相關系統並未與該公司串接,請民眾放心。數產署提醒民眾,個人資料外洩後易遭詐騙集團利用,請保持警覺,對各項可疑訊息要積極查證,不點擊不明網址,及不輕易提供密碼、驗證碼或身分證字號,嚴加防範,如發現任何可疑情況,請立即撥打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以降低受詐風險。
台中威順旅行社爆財務異常遭勒令停業 1家6口付完日本自由行訂金傻眼
位於台中市的「威順旅行社有限公司」近期出現財務異常狀況,交通部觀光署為防止旅客權益受損情事擴大,已命該旅行社自5月14日起停業3個月。台中市政府消保官表示,於5月14日之後出發的旅客,可針對旅遊契約的消費糾紛,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電話02-25995088)提出申訴請求退費或協助轉團;使用信用卡消費的消費者,亦可掌握時效申請信用卡爭議款。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指出,目前受理以威順旅行社為相對人提起的申訴案件共計2件,其中有民眾向威順公司購買日本機加酒行程,一口氣付了全家6口訂金,共計1萬8000元,不料旅行社突遭勒令停業,導致行程落空。消保官表示,威順旅行社為品保協會的會員,應依法繳納保證金並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其如與消費者訂有「旅遊契約」卻無法依約提供服務並辦理退費者,消費者可向品保協會提出申訴,由品保協會協調保險公司辦理賠償事宜。品保協會已於5月18日發布公告,請與該旅行社有旅遊糾紛的消費者,於公告日起30日內向品保協會提出申訴。消保官提醒,消費者若使用信用卡消費,無論是向該旅行社購買旅遊行程、機加酒或住宿券等,亦可向信用卡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要求足額退款,但因爭議款有申請期限(以VISA、MASTER 為例,自刷卡日起540日曆天且業者未提供服務起120日曆天內,以上日期需再扣除發卡行作業所需的15工作天,即使業者已經請款,消費者未使用的費用,仍可要求信用卡機構退還),且各家銀行所需資料不盡相同,建議消費者盡速向發卡銀行洽詢。(圖/台中市政府法制局)
馬斯克提告OpenAI及奧特曼 竟因「時效已過」遭裁定敗訴
全球首富馬斯克(Elon Musk)在加州陪審團1項,針對OpenAI及其執行長奧特曼(Sam Altman)的訴訟中遭裁定敗訴,理由竟然是提起訴訟的「時效已過」。據《BBC》報導,案件焦點圍繞OpenAI從非營利組織轉型為更具商業化結構的過程。馬斯克主張,他在OpenAI早期投入約3,800萬美元資金,是基於其維持非營利、造福人類的承諾,但後續組織路線的轉變構成背信與不當得利。然而,陪審團認定馬斯克的「違反慈善信託」與「不當得利」主張已超過法律時效,法院因此不需審理案件本身的法律實質。在審理過程中,馬斯克、奧特曼等多名科技業重量級人物出庭作證,還包括微軟(Microsoft)執行長納德拉(Satya Nadella)。雖然陪審團歷時3週審視大量內部文件與證詞,但案件最終僅用約2小時即做出裁決。奧特曼在庭上強調,馬斯克過去不僅曾支持OpenAI轉向商業模式,甚至一度試圖取得長期控制權,使外界對其動機產生不同解讀。這也進一步凸顯2人對OpenAI創立初衷與治理方向的根本分歧。判決出爐後,馬斯克迅速在社群平台上表達強烈不滿,指控司法結果等同於允許慈善機構遭到「掠奪」,同時諷刺主審法官為「糟糕的活動型法官」,利用陪審團作為「遮羞布」,但該貼文目前已遭到刪除。他隨後又發文表示將提出上訴,並聲稱陪審團並未針對案件實質作出裁決,而是基於「日期這種技術性問題」。對此,美國維吉尼亞大學里士滿法學院(University of Richmond School of Law)法學教授托拜厄斯(Carl Tobias)指出,陪審團做出的是「高度基於事實的判斷」,此案之所以成立,在於法律時效問題,「這個案子看起來有點奇怪甚至瘋狂,但這正是我們信任陪審團的原因,他們將社會常識帶入事實爭議的解決。」托拜厄斯也分析,馬斯克的上訴程序可能讓整起案件持續拖延,但他的勝算仍然不高,「核心問題是,上訴法院極不可能推翻這種高度依賴事實認定的陪審團判決。」上訴律師梅爾科尼安(Raffi Melkonian)也指出:「對陪審團裁決提出上訴是非常困難的。」馬斯克的敗訴結果出爐後,OpenAI發言人辛格(Sam Singer)18日也在奧克蘭法院外表示,該判決是「重大勝利」,並稱這是「馬斯克試圖拖慢競爭對手的行動」,也是「司法體系的勝利」。代表OpenAI的律師薩維特(William Savitt)則指出,馬斯克的訴訟「與現實毫無關聯」,並指陪審團認定馬斯克在作證時,對公司創立過程未據實以報,「我們很高興陪審團做出正確且迅速的裁決。」同時補充OpenAI將持續專注於其「為全人類利益發展安全AI」的使命。
院長之怒3/《台灣法律人》五年有成 國家考試與法研所最佳風向球
創立於2021年7月15日的《台灣法律人》法學期刊,以「頂尖、有靈魂的法學雜誌」為目標,至今五歲了。《台灣法律人》社長、前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林坤賢在創刊時強調,辦這本雜誌的目的,就是「要讓台灣的本土法學更有意義!」《台灣法律人》雜誌也不負兩位共同創辦人林坤賢和萬國律師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黃帥升的期許,在台大法律學院前特聘教授陳忠五(現為大法官)等法律學者合作下,深受法界重視。根據AI綜合整理目前網路社群(如 Dcard 國考板、PTT 國考板)以及法學界的反饋,《台灣法律人》雜誌的核心評價與四大亮點如下:一、實務與學術的橋樑(實用性極高),傳統學術期刊(如大學法學論叢)偏向純理論研究,而《台灣法律人》的創刊宗旨就是解決「實務運作的困境與法規難題」。讀者普遍評價其文章「接地氣」,能將艱澀的學說理論直接應用於分析最新法院裁判與憲法法庭判決,對實務工作者具備高度的指引價值。二、國考與研所的「猜題風向球」,由於其編輯顧問與撰文作者多為台大、政大、台北大法學院的重量級教授(許多亦是國家考試或法研所的命題委員),雜誌中的「焦點專題」與「裁判評析」常被考生視為掌握最新修法、學說爭點與考試趨勢的必讀聖經。三、首創「有聲導讀」與影音數位化,這是該雜誌最受好評的創新舉措。電子書版本整合了有聲功能,邀請撰文教授親自錄製5到10分鐘的語音或影音導讀,直接講解文章的核心精髓與爭點。對於通勤中或習慣數位學習的法律人來說,大幅降低了吸收法學論文的門檻。四、高度聚焦當代與時事議題,相較於部分半年刊或季刊,《台灣法律人》能更即時地針對當下社會重大法治事件或新進憲法裁判進行專欄剖析(例如:詐欺犯罪法制建構、憲法法庭組織合法性爭議等),時效性極佳。《台灣法律人》雜誌創刊後深受法界重視。(圖/本刊資料照)《台灣法律人》法學期刊緣起於台灣本土最老牌的法學雜誌「台灣法學雜誌」創刊22年後,2021年7月無預警停刊,震驚法學界和司法界。曾有律師界人士向「台灣法學雜誌」股東們洽談接手,不料諸多因素而胎死腹中,後來這些律師界人士構思結合法學界教授自創品牌和團隊,想走出一條不同的法學雜誌之路。台中律師公會前理事長林坤賢、萬國律師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黃帥升決定自創雜誌品牌,一切從頭開始。團隊成員多次洽談在民法界頗負盛名的台大法律學院特聘教授陳忠五(現為大法官),彼此達成共識:「要辦就要辦一本法學界『頂尖的』、『有靈魂的』雜誌,不然就不要辦!」此外,陳忠五還出面組成「編輯顧問群(教授團隊)」,但要求社方須絕對尊重「編輯顧問群」的專業,也就是要有百分百的授權,編輯內容不能受影響!林坤賢、黃帥升完全贊成陳忠五的提議。林坤賢強調,他們負責募集資金,雖然辛苦,但會讓教授們無後顧之憂,同時也會愛惜羽毛、時時自我警惕,只要雜誌持續辦兩年,外界就會知道,創辦這本雜誌的目的,就是「要讓台灣的本土法學更有意義!」。而這本《台灣法律人》雜誌不但持續辦超過兩年了,現在五歲了。
軍購案在野共識7800億 白黨團:台美共同研發列明年度總預算
《國防特別條例》今(8)日將於立法院院會處理,藍白陣營最終共識版本拍板匡列7800億元軍購預算。民眾黨團表示,其中除納入已取得發價書(LOA)的軍購項目外,也將透過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院未來把台美共同研發、無人機等長期軍工合作計畫,納入11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持續編列。民眾黨立委王安祥表示,軍購條例歷經4次協商後,已逐步形成初步共識,其中第一階段已取得發價書(LOA)的項目,基本上較無爭議。為爭取軍購時效,第二階段相關項目此次也一併納入草案處理。經重新精算後,第一階段軍購預算下修至3000億元,第二階段則核列約4800億元,整體預算規模約7800億元。王安祥強調,軍購具有高度時效性,但同時也必須落實監督、避免黑箱,因此民眾黨版本也要求,前項採購採⼀年⼀期⽅式編列,期滿後後續預算及期程,經立法院同意後,分期辦理預算籌編及審議。⾏政院應於本條例通過後⼀個⽉內,向立法院提出下列專案報告並備質詢,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籌編預算案。民眾黨團主張,台美共同研發與無人機等長期軍工合作,應納入年度總預算持續編列。(圖/周志龍攝)此外,民眾黨團也規劃提出附帶決議。針對台美軍購合作部分,民眾黨團提到,為因應區域安全挑戰並建構不對稱戰力,台美正積極深化國防裝備共同研發與採購合作。根據內容,美方近期已授權高達10億美元的「台灣安全合作倡議」經費,規模較114年度明顯增加,支援範圍也擴及戰傷醫療照護與相關裝備。附帶決議並提到,美方已將台美雙方契約合作機制制度化,突破過往僅能透過AIT架構運作的限制,授權美國國防部可直接與我國政府機關及國防產業展開實質合作,未來有助提升雙方軍工產業鏈協作效率與推進速度。附帶決議指出,美方已奉示與我國推動聯合計畫,鎖定新興科技領域,共同研發、採購並產製無人載具與反制無人機系統等關鍵不對稱裝備,以期具體強化我國應對灰色地帶威脅之防衛韌性。因此,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院應及早規劃相關中長程計畫,並於11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覈實編列「台美共同研發及採購合作裝備、系統」相關預算,確保跨國軍工合作機制能持續推動,進一步強化國防戰力。
估川習會難修補美中關係 想想論壇評全球科技:「兩套標準」已是趨勢
由前總統蔡英文主持的想想論壇今(4)日表示,對岸與美國雙方雖已展開經貿對話,但只不過是各取所需又有時效性的交易罷了,目前美、中雙方戰略對抗結構已然成形,更別說彼此信任感早已蕩然無存,未來科技發展「兩套標準」各行其是格局會愈發明顯。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John Trump)預計於14至15日訪問對岸並與對岸領導人習近平會晤,這場備受矚目的「川習會」焦點之一就是台灣問題,因為川普曾表示「不願在任內失去台灣」,台海政治局勢早是川普政府領導之下的美中互動焦點,加上美中貿易摩擦仍在持續,包含科技出口管制、商業投資限制等結構性矛盾讓「川習會」是動見觀瞻。前總統蔡英文(圖)主持的想想論壇對「川習會」能否修補美中關係持保留態度。(圖/黃耀徵攝)論壇回顧,2017起「川普1.0」時代啟動的美中貿易戰中,活脫脫地將貿易失衡問題扭轉為戰略競爭工具,而2025年川普2.0就任後,更進一步加劇烈且全面地課徵巨額關稅稅率,不外乎希望以關稅作為實現貿易平衡及再工業化的主要政策工具,對岸也實施報復性關稅並考慮擴大出口管制範圍,老實說雙方都被搞得極限對抗永無寧日。論壇看空,直指「川習會」沒有意願也無法將美中關係「帶回從前」,未來全球科技會分裂成「以美國為首的大院高牆生態圈」與「由對岸主導的替代性科技生態圈」,台灣無法再有「美中和好、重返全球化黃金歲月」的期待,必須改以「經濟科技全球一分為二」的情境來評估國家戰略,未來科技分裂成「兩套標準」格局的趨勢肯定越發明顯,必須及早因應。
國寶蒙塵1/批委託人「拖」走真相 楊牧遺孀淚控遺作拍賣凌遲家屬
3月底一場公開手稿拍賣會竟惹得已故6年的詩人楊牧不得安寧,他的遺孀夏盈盈叫板拍賣平台掃葉工房「把委託人交出來」,後頭還扯入著作權與所有權角力,因為不知打哪來的楊牧真跡3年來陸續被拍賣平台兜售,一件件交易都是凌遲家屬,夏盈盈要求說個明白即刻返還。儘管掃葉工房緊急撤拍看似平息怒火,但家屬站出來控訴掃葉至今不只沒有一句道歉,更以「拖」字訣想蒙混過去「裝沒事」。3月23日夏盈盈及楊牧文學研究中心聯合發出聲明,指出由掃葉工房主辦「清風似友2026春 台北古書拍賣會暨絕版書市」拍賣會中,包含〈北西北〉、〈夜宿大度山〉、〈西班牙・一九三六〉3件楊牧還沒拍出的詩作手稿應立刻撤拍並轉知家屬到底誰委託的,控訴委託與拍賣都已涉違法,也進一步要求楊牧生前投稿的報社清查,楊牧手稿怎麼被流出的?更有義務敦促返還手稿。CTWant調查,其實本名王靖獻的楊牧出身花蓮,他被譽為「最接近諾貝爾文學獎的台灣詩人」,早年以「葉珊」為筆名風格浪漫純情,後頭改名「楊牧」創作轉向冷靜、深邃的社會關懷與人文思考,也已在文壇打響名號,像長詩《有人問我公理與正義的問題》沉穩地講述詩人對社會公理的關懷、《奇萊前後書》更把家鄉花蓮奇萊山下的生活透過散文一一捕捉,將個人生命體驗與歷史命運相連結。 2020年楊牧享壽79歲過世,他的作品被集結為30冊《楊牧全集》,已經為台灣文學留下了珍貴的文化遺產的他原該安息長眠,沒想到過世後幾年卻因手稿再掀波瀾。台師大藝術史教授曾肅良(圖)直指,因為字畫、瓷器等藝術品炒了個多年沒什麼新話題,近期名家「手稿」成了拍賣場上新標的,怪象也隨之而生。(圖/方萬民攝)臺師大藝術史研究所教授曾肅良對此直指,藝術品市場這幾年瓷器、珠寶、字畫競逐已經飽和了,再外流的已大多是仿製贗品,加上現在大家都在「電腦打字」根本一輩子寫沒幾個字,名家「手稿」視為新的炒作標的,之前已故詩人余光中手稿就被炒了一波,他感嘆華人老只在乎價格,「藝術無價」觀念還有待社會凝聚共識。夏盈盈代理人、洪範書店總編輯葉雲平就回顧,2024年「清風似友」拍賣會中一篇楊牧手稿<帶你回花蓮>以新台幣12萬元拍出,儘管當時文壇喜出望外,因為楊牧的文字居然被留了下來,看在家屬眼中卻一頭霧水,對於「這哪來的」還沒回魂之際,2025年前人間副刊主編季季(李瑞月)的「季季專場」拍賣會中,又出現不少楊牧手稿拍賣,家屬已感不快表達抗議,沒想到今年「清風似友」拍賣會又來了,只好正式發布律師函要求撤拍交代明白。中華保護智財權協會會長吳尚昆律師提醒,只要手稿還在拍賣公司手上,那麼楊牧繼承人打民事「返還手稿之訴」確實有機會拿回心心念念的手稿。(圖/翻攝自吳尚昆臉書)中華保護智財權協會會長、律師吳尚昆就直指,家屬真要提告的話真的要快,若被「拖」字訣絆了時效就真的「白搭」。他具體指出家屬可以以楊牧繼承人身分對掃葉工房提起「返還手稿之訴」,拍賣公司只要持有手稿,就算是基於委託也可以成為被告,到時調解庭法官必會要求提出委託契約、來源說明等文件。但吳尚昆也坦言,若起訴前手稿已經返還委託人,訴訟標的必須變更為對拍賣公司的侵權行為,包含損害賠償並請求不當得利,只不過訴訟標的指向拍賣公司,很可能因此讓委託人完美隱身,若要釜底抽薪找到委託人,進一步了解到底還有多少楊牧手稿,恐怕是難上難。著作權法律師賴忠明則舉例,讀者投書到報社大多會以「恕不退稿」為前提,因為報社只不過是刊載的載體罷了,報社沒有稿件所有權當然也不必負保管責任;而拍賣平台負責人若真被家屬進一步以刑事「侵占」罪提告,只要搬出「拍賣平台免責聲明」八成也是不起訴在檢察署就結了,委託人還是完美地隱身其後,根本白忙一場。《2014向楊牧致敬》展覽系列活動中,文壇大師楊牧(左)親自到展場內看展並向觀眾導讀自己的一生,形成有趣畫面。(圖/報系資料照)受訪專家都強調,訴訟雖有一定功用但未必能讓楊牧家屬的訴求完全被解決,畢竟半世紀前楊牧與報社到底怎麼立約如今已陰陽兩隔不可能還原了,像這樣牽涉特定時代背景、人與人之間長期情誼以及文化遺產保存的特殊案例,或許拿出真誠、人情世故與彼此尊重的態度,會比法庭上的攻防更能化解爭議。掃葉工房主持人傅月庵對此回應,身為平台方已確定不會再拍賣楊牧的任何物品,也多次代替夏盈盈詢問出拍委託人對手稿處理態度,但他坦言彼此都還有情緒,目前溝通還沒個結果。他評估慢慢等大家情緒緩和了,5月份掃葉一定會持續協助彼此溝通,希望時間能沖淡情緒,讓問題理性被解決,絕非有意拖延。至於被控曾加入拍賣楊牧手稿行列的季季,截稿前沒有回應。
婦帶2童過馬路害鳴笛中救護車急煞 行人條款掀議!交通部揭未讓可開罰
近年來斑馬線未禮讓行人條款爭議頻傳,昨(1日)有民眾目擊一名婦人帶領2名孩童走過行人穿越道時,遇上執行任務中且鳴笛的救護車,孩童加速衝出迫使救護車煞停禮讓。相關畫面在社群上造成熱議,好奇到底是行人還是救護車優先。對此,交通部指出,行人若在道路上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等警號不立即避讓,依法最高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傳一段影片,畫面中顯示,一名婦人與2名孩童正準備過馬路,當救護車已接近路口並持續鳴笛,其中一名孩童疑似受驚或急於通過而加速衝向前,婦人與另一名孩童見狀也只能跟上,使救護車只能在斑馬線前緊急停等。這段畫面意外引發熱烈討論,不少民眾抨擊婦人,因救護車載送的是與時間賽跑的傷病患,即便是行人也應主動在路邊等候避讓,而非無視警鈴強行通過。留言中有人指出,這類「行人擋道」的爭議並非首例,去(2025)年8月就曾發生過行人戴著耳機過馬路,無視救護車警號慢悠悠走過斑馬線的案例。對此,交通部早已明確指出,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5款規定,行人在道路上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足見,行人在特殊狀況時,並非擁有「絕對優先權」。除了罰鍰之外,若行為涉及惡意阻擋,恐面臨刑事責任。交通部說明,若行人故意以強行、暴力手段來妨礙救護車通過,此種具有惡意的妨礙行為,亦涉刑法強制或妨礙公務罪之論處;如果傷者因為救護車被阻擋而無法獲得及時救治,因此導致重傷或死亡結果產生,亦有涉及刑法過失致重傷或過失致死罪嫌,以及相關民事賠償責任。交通部強調,道路安全與緊急救護需要所有用路人共同配合,未來將持續加強宣導,深化駕駛人與行人「聞警避讓」的法治觀念。同時再次呼籲,每一秒的延誤都可能威脅病患生命,請大眾在過馬路時隨時留意路況,切勿因一時疏忽或強行通過而阻礙緊急車輛的通行,確保黃金救援時效不被打斷。
哥哥質疑么弟「不是爸生的」 三億遺產得靠這一招確認能不能繼承
現在社會上兩性關係複雜,即便是夫妻婚姻關係中生下來的子女,也不能保證一定是老公的子女,所以法院經常會有婚生子女否認的訴訟。有一個案例,當事人韓先生有三個兒子,但他和太太的感情不是很好,曾經有一段時間兩人還分居過,復合後沒多久,韓太太竟然跟他說她已懷孕,後來就生下老三。但韓先生心中卻對老三是否為他親生,一直有所懷疑。韓太太堅稱沒有婚外情,由於沒有證據,也沒有做親子關係鑑定。直到上個月,韓先生過世,這件事情就浮上檯面,因為這涉及到後續三億多遺產的繼承權,為此韓家長子不惜對老三提出訴訟,以保護遺產權利。如何突破「婚生推定」的重圍韓先生的情況,可以從「法律推定」、「起訴時效」二個關鍵維度來分析: 一、民法第1063條第1項的「婚生推定」首先,法律上有一個效力極強的條文,就是「婚生推定」。只要孩子是在夫妻婚姻關係存續中受胎,法律上就推定妻所生之子女為兩人的婚生子女。這意謂著,即便老公私下做的DNA鑑定結果顯示不是親生的,只要沒有透過法院判決撤銷這個「婚生推定」,那這個孩子在法律上就依然具備合法繼承權。二、誰能提告?掌握「一年內」的黃金期限由於韓先生已經過世,無法再提出訴訟,那麼誰可以提出訴訟呢?根據家事事件法第64條:「否認子女之訴,夫妻之一方或子女於法定期間內或期間開始前死亡者,繼承權被侵害之人得提起之」。根據本條規定,假使夫或妻或該位非親生的子女,在依民法第1063條第3項所定之二年法定期間內或期間開始前就已經死亡,為了保護真正繼承權人,真正繼承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之訴。本案中,若韓家老三確非韓先生親生,那麼大兒子與二兒子繼承財產的權利就會因此減少,所以屬於繼承權被侵害之人,依法有權提起否認子女之訴。不過依這項規定起訴者,法律另規定,必須自被繼承人死亡時起,於一年內為之。因一年時間並不算長,所以韓先生的兩個兒子必須把握這個時間向法院起訴,一旦逾期,即便證據再充分(如DNA報告),也無法否認老三的繼承權了。所以韓先生留下的三億遺產,因涉及龐大遺產分配,當務之急是大兒子與二兒子必須在父親過世的一年內,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之訴」,並合併請求「確認繼承權不存在」。過了這個時間,就將永久喪失訴訟權利。 唯有透過法律程序推翻「婚生推定」,才能化解韓先生生前長達數年的心結,確保家族遺產能由真正具備血緣關係的繼承人取得。台灣遺囑協會舉辦的4月25日(六)公益講座主題:【理財與傳承:向未來預約一筆財富 ─樂活退休理財規劃講座】時間為上午10-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 (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從松智路口進入,請點入以下報名表單網址登記。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Ql6RgJ6Z4qwQH6gn2DZW03wYoa9tnthY_JJHc-Xp4WZuh-g/viewform
李乾龍座車被裝追蹤器遭指與總統有關 總統府:應報案嚴查不法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尹乃菁表示,若再有在野黨高層被安裝追蹤器等類似問題,一定會依司法途徑追究總統賴清德到底,更預告等賴清德卸任失去司法保護傘後,「天天到高檢署、法院報到」。對此,總統府今(16)日嚴正抗議,強調此事不容含混帶過,並喊話李乾龍及國民黨應立即檢具相關事證報案提告,由檢警單位盡速介入偵辦,讓真相水落石出。針對尹乃菁的惡意指控,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今天表示嚴正抗議,強調台灣是民主國家,政黨副主席若受到不法監控,是非常嚴重的事情,不但衝擊人民對國家民主法治的信賴,也關係到政府相關人員清譽,不容含混帶過。李乾龍有責任檢具相關證據向檢警提出報案,嚴查不法,否則真相難以釐清。郭雅慧說,無論是為了昭明社會公信、釐清外界疑慮,或是保障李乾龍的合法權益,同時要維護遭含沙影射相關人員的清白,此案沒有模糊處理、私下帶過的空間,尤其涉及追蹤器等證據保全時效,理應儘速處理。郭雅慧表示,李乾龍及國民黨立即檢具相關事證報案提告,檢警單位儘速介入偵辦,讓真相水落石出。
這週末不能辦!公路局宣布監理系統停機 繳稅、換照權受影響
2026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但近日要前往監理所繳費或辦理各項業務的民眾須注意,交通部公路局今(14)日公告,為確保公路監理資訊系統之服務穩定性與運作效能,於4月18日(週六)下午2時至4月19日(週日)下午2時進行年度系統維護作業,期間將暫停所有監理相關資訊服務,若各項維護工程提前完工,將儘速恢復運作,以降低對民眾之影響。公路局表示,此次系統停機範圍廣泛,涵蓋多項民眾日常使用的申辦管道。除監理機關的臨櫃作業外,包括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外部機關資料介接、以及民眾常用的超商與金融機構代收繳費服務均將暫時關閉。此外,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系統與公路監理資料有償利用服務網等線上平台也同步停止服務。公路局籲請民眾,若有查詢或申辦業務之需求,應儘量避開該時段並提早規劃。適逢2026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全台約850萬名車主正處於繳納期間。公路局特別提醒,由於此次停機時間橫跨週末,包含線上繳稅與超商繳款等功能將受阻,民眾應檢查手邊稅單或規費案件,小心不要逾期。若民眾有各項監理業務需辦理,如變更地址、換發駕照或車籍查詢等,亦建議提早作業,以免受停機影響而延誤時效。
寵物用藥新制暫緩 韓國瑜:制度仍待完善、須兼顧臨床需求
寵物用藥管理新制原訂7月1日上路,在獸醫界與動保團體反映配套不足後,農業部已宣布暫緩實施。對此,立法院長韓國瑜今(13)日首度表態,強調暫緩代表問題尚未解決,制度仍須在用藥管理與臨床需求之間取得平衡。韓國瑜透過臉書表示,當前政治氛圍緊繃,但與民生相關的制度改革更不應停滯。他指出,醫療體系的核心在於即時性與可近性,制度若無法回應現場需求,即使立意良善,也可能在實務上產生風險。他提到,原定上路的《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因採購流程繁瑣與配套不足,引發獸醫、飼主及動保團體疑慮。新制要求人用藥品須先登錄為動保藥品,藥商才能供應給獸醫院,恐導致臨床現場無法即時取得藥品,影響動物救治時效。韓國瑜表示,當動物需要緊急醫療時,若飼主還需自行外出購藥再返回診所,將壓縮寶貴的救治時間。他強調,制度設計應貼近實務需求,避免因流程限制而延誤治療。他也指出,現今多數藥物與疫苗的發展皆建立在動物實驗基礎上,因此更應確保動物在需要醫療時能獲得適當照護。他呼籲相關單位在檢討新制時,提出更具體且可行的配套措施,確保制度兼顧管理與實務運作。韓國瑜最後強調,「寵物的生命,不應在制度尚未完善之前承擔風險」,呼籲政府審慎調整政策,回應社會期待。
17歲女工讀生疑遭性侵案引關注 王婉諭籲檢討追訴期制度
一名曾在麥當勞任職的17歲女工讀生,生前疑遭主管長期權勢性侵長達一年,離職後罹患憂鬱症並不幸離世。案件經警方移送偵辦後,檢方兩度作出不起訴處分,少女母親不服提起再議仍未獲支持,引發社會關注。對此,時代力量主席王婉諭表示,許多兒少性侵受害者在年幼時無法即時發聲,當長大後欲訴諸司法時,往往已因追訴權時效屆滿而無法提告。她呼籲憲法法庭應儘速審理相關案件,檢討「性侵追訴期」制度,避免受害者在沉默中成長卻失去法律救濟機會。民間司改會副執行長呂政諺律師指出,過去20年間已有超過千名性侵受害者因追訴期限制而無法提告,顯示《刑法》第80條未能充分考量兒少性侵案件常見的「延遲揭露」現象。研究亦顯示,受害者平均需約20年才能說出經歷,但現行制度卻自案發起即計算時效,形同對加害人提供保護。律師李惠暄進一步說明,相較於成年人,兒少性侵受害者更可能因恐懼、創傷或解離等心理因素延後求助,甚至需長達20年至35年才能面對創傷並提出告訴。她呼籲立法院儘速審議相關修法,並期望透過憲法解釋,讓已逾時效的案件也有機會重新獲得救濟。此外,李毓倫律師指出,現行司法實務對於受害者陳述反覆、延遲揭露或與加害人持續互動等情形,常缺乏對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與解離性失憶的理解。他呼籲未來審理相關案件時,應納入精神醫學鑑定作為重要依據,並強化兒少與身障被害人的鑑定機制,以避免因證詞不完美而剝奪受害者的司法救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