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
」 中國 法律 遺產 離婚 川普
拒讓「美國身份的人」接班 84歲中國鞋王拋震撼彈:與兒子兒媳斷絕關係
擁有百年歷史的大陸鞋企雙星名人,近日因家族控制權之爭引發關注。84歲的集團創始人汪海3日發布公開聲明,宣布與兒子汪軍、兒媳徐英斷絕父子及姻親關係,直指夫妻倆「搶公章」、「逼宮」,且2人為美國籍,絕不能讓他們接班。接近汪海的工作人員證實聲明屬實,這場持續近1年的家族內鬥由此徹底公開化。《新民晚報》報導,在長達數千字的聲明中,汪海列出9條斷絕關係理由,其中將「接班人國籍問題」置於首位。他稱,汪軍與徐英均為美國身份,而雙星名人是國企改制後形成的股份制企業,屬於中國人的民族品牌,不能由外籍人士掌控。汪海還指控對方推行「去創始人化」,包括禁止宣傳中提及其本人、拆除其頭像標識、停用其名下核心商標,甚至在經濟層面對其進行「封鎖」。汪海最後宣布,將打破「血緣接班」的傳統,計劃成立「雙星名人品牌接班委員會」,引入「能人接班」和「職業經理人接班」機制,以確保品牌延續。天眼查信息顯示,青島雙星名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2年,控股股東為青島星邁達工貿有限公司。汪海持股21.88%,汪軍持股6.53%,徐英為實際受益人。雙方衝突的根源可追溯至2022年的股權變動。當年,由徐英控股80%的青島星邁達工貿有限公司通過增資,取得雙星名人56.96%的股份,成為第一大股東。此後,汪海雖仍擔任董事長,但已失去對公司的絕對控制權,為後續矛盾埋下伏筆。2025年5月,矛盾首次公開化。汪海發布公開信,指控兒媳及孫子試圖搶奪公章、逼迫其交出管理權,並質疑公司在未經其同意的情況下進行搬遷和人事任命。當時,徐英回應稱,無法確認公開信是否出自汪海本人,且「找不到他」。同年12月2日,徐英以雙星名人董事長及控股股東名義發布聲明,稱董事會已於5月20日決議免去汪海董事長及法定代表人職務,由其接任,並指汪海私刻公章、非法處置資產,公司概不承認相關法律效力。隨著1月3日斷絕關係聲明的發布,這場原本圍繞公司治理與法律程序的爭端,已演變為一場徹底的家族決裂。
憲法訴訟法修法宣告違憲 凌濤批:清德宗帝制元年
凌濤直言,「清德宗帝制元年」,袁世凱走向洪憲帝制的《民三約法》五大獨裁反民主精神,2025年中華民國賴清德總統通通命中,如今憲法法庭今年首例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法宣告違憲」敲響警鐘,台灣民主已走向實質戒嚴,我國憲法僵局已成「清德宗帝制」元年的起手式。凌濤指出,其一,1914年的袁記約法改文,把《臨時約法》明定「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調整,代表人民不再是權力來源,權力集中於總統個人,動搖民主政體的根本基礎。清德宗帝制的作為,總統想怎麼就怎樣,顯示民進黨執政,人民不是頭家,賴總統才是國家的頭家。凌濤續指,其二,《約法》消滅代議民主,立法權實質廢除,也沒有選舉方法,僅設「參政院」,成員由總統任命、僅具諮詢性質、無立法、否決、監督權,與現在賴卓體系架空台灣民主的代議政治如出一轍,行政院不甩立法院代表的台灣民意。凌濤表示,《清德宗帝制約法》現在就是元年,從台南市議會不受監督被監察院調查,到立法院三讀法案行政院不副署、不執行,台灣的民主正逐漸被賴清德所破壞。(圖/報系資料庫)凌濤表示,其三,《約法》大總統集行政、立法、準立法權於一身,總統可發布「命令」、具有法律效力、不需立法機關追認,「清德宗說的算」,他的院版財劃法、他的1.25兆國防特別條例,他要過就要過,行政院吞噬立法權,違反權力分立。凌濤說,其四,《約法》採用總統制,摒除責任內閣制的精神,內閣僅對總統負責、不再要求內閣對國會負、部長由總統任免,政策錯誤無須向民意機構說明,行政權不受民意監督,跟《清德宗帝制》87分像,沒辦法再高。凌濤指出,其五,《約法》以制度性破壞司法獨立性,超級大總統掌握司法任免,重要司法官由總統任命、缺乏獨立審查與保障機制,跟現下司法事務官檢調體系遭政治扭曲指揮辦案,拿來當作清德宗清算政敵在野的武器,有異曲同工之感。再加上最新五位大法官就決定憲訴法判決,台灣已走向清德宗帝制。凌濤直言,《清德宗帝制約法》現在就是元年,從台南市議會不受監督被監察院調查,到立法院三讀法案行政院不副署、不執行,台灣的民主正逐漸被賴清德所破壞。當萊爾校長不願受到董事會監督怎麼辦?全體師生只好起身反抗,在下一次幹部選舉、再下一次校長選舉,給予痛擊!
網稱高市早苗支持台灣是中國一部分 吳崢解釋:白話文就是「我明白你意思了」
網傳日本首相高市早苗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對此,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今(4)日表示,高市早苗的用語、原話是對中方立場表達理解與尊重,「白話文就是我聽到了、我知道了,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但這是你的意思,跟這是我的意思是兩件不一樣的事情」。民進黨今日於記者會上,有媒體詢問如何看待高市早苗態度轉變、承認台灣屬於中國?吳崢表示,問題陳述是錯誤的,高市早苗在參議院答詢中完整回覆是說,日本政府對於1972年日中聯合聲明當中,中國聲稱台灣是中國領土的立場,表達理解與尊重。吳崢指出,所以如果有媒體或網路上的KOL去帶風向說,高市早苗也支持台灣是中國一部分,「這邊要跟大家解釋正確資訊,高市早苗的用語、原話是對中方立場表達理解與尊重,白話文就是我聽到了、我知道了,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但這是你的意思,跟這是我的意思是兩件不一樣的事情」。吳崢說,中國或很多網軍一直以來在操作,要帶風向恐嚇台灣人民,想要讓台灣人覺得被國際放棄、切割,想要讓台灣人對周邊友邦失去信心。吳崢提及,之前高市早苗詢答時就提到,日本在舊金山和約中,放棄台灣的相關權利,所以不去評論台灣的法律狀態,當時就有很多人帶風向說,日本又向中國低頭、台灣又被切割,這些都是一貫手法,就是要錯誤詮釋國際法上狀態,來打擊台灣人信心。吳崢強調,至於媒體提及的蘇一峰醫師也是同樣的脈絡,今年三月時,日本首相還是石破茂,當時在國會被問到類似議題,當時石破茂就出具答辯書、白紙黑字,說日本政府歷屆內閣官方立場,對1972年日中聯合聲明當中,中國表達台灣是中國領土的陳述,表達理解跟尊重,「也就是我知道你的說法了」,同時日本政府也強調,日中聯合聲明不具法律效力,這是國際法上較生硬部分。吳崢表示,需要來跟國人做說明,從近來國際上民主盟邦態度,不論是美方、日方、G7,都高度表達對印太地區、台海和平穩定的重視,這是國際上不變立場,所以不管是中國或網軍,想帶風向打擊台灣人的做法不會成功,民主國家會互相團結、支持彼此。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吳思瑤也表示,中國最近很急、很亂、也很慌,所以認知作戰無所不用其極,對於高市早苗首相的回答清楚,「理解且尊重」,就是相對文雅的說法,但是跟中國是否擁有台灣主權是兩碼子事,台灣不需要隨之起舞。
柯文哲聲請公開播送辯論程序了! 台北地院獲准了
台北地院審理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以及政治獻金案,將於本月中旬展開言詞辯論,柯文哲向合議庭聲請公開播送,台北地院於今日(12月2日)裁定言詞辯論以及裁判之宣示所為之錄音、錄影准予實施公開播送,本案可抗告。北院指出,聲請人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聲請就本案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所為之錄音、錄影公開播送。本院審酌本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復為社會矚目之案件,公開播送尚無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對程序參與人及他人生命、身體、隱私、營業秘密或其他權益造成損害之虞。從而,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北院表示,依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辧法第10條規定,實施公開播送以完整播送為原則,併考量本案被告等人經起訴之事實具相關連性,難以分割,除聲請人聲請部分,本院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規定,依職權裁定就本案其餘當事人及參與人全案之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均公開播送。針對柯文哲意旨另稱司法院所定之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辧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已僭越修正後法院組織法之立法意旨,並不具備法律效力,但北院查詢後認為,司法院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9項授權訂定發布之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辧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依本法公開播送之言詞辯論錄音、錄影,應於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該實施辦法說明為「為免法庭錄音、錄影以即時公開播送方式,導致開庭過程中揭露之相關隱私、個資或其他機密資訊,沒有被適當處理,產生外洩致生難以回復之損害之虞,爰明定法庭錄音、錄影之公開播送應於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及最遲應公開播送之時限。」上述規定是為免法庭錄音、錄影以即時公開播送方式時,造成參與訴訟程序者如有正當理由確信公開播送其錄音、錄影,有危害其生命、身體、自由、隱私、財產或嚴重影響審判公平性之情形時,無從為適當處理,致生難以回復之損害,故規定該案件於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以便得以變聲、變像或其他無法直接識別該個人之方式處理。此外,為避免公開播送時間延宕過久,同時於第2項規定最遲應公開播送之時限為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已衡平與公共利益之關係、審判程序之公平性、程序參與人及他人權益之均衡維護,難認與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立法目的相悖離或逾越同條第9項授權範圍。因此有關柯文哲這部份的聲請意旨自難憑採。
川普指控違法越權!下令取消拜登「自動簽名機」簽署的所有行政命令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美東時間28日宣布,他將取消所有由前總統拜登(Joe Biden)使用「自動簽名機」(autopen)簽署的行政命令。據《CNBC》報導,與過去多位總統相同,包括川普本人在內,拜登也使用自動簽名機簽署部分政府文件。然而共和黨人聲稱,自動簽名機被拜登身邊的人,拿來規避他這位心智能力下降的總統,並進行違法的越權行為。川普在他的「真相社交」(Truth Social)上發文寫道:「任何由瞌睡喬(Sleepy Joe)使用自動簽名機簽署的文件(約佔總數的92%),自即日起全部失效,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我在此取消所有行政命令,以及任何不是由詐騙喬(Crooked Joe)親自簽署的文件,因為操作自動簽名機的人是在違法行事。」拜登團隊並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但拜登先前已經否認這類指控。他在今年6月時表示:「讓我把話說清楚,在我擔任總統期間,所有決策都是我做的。我負責特赦、行政命令、立法與公告的一切決定。任何聲稱我沒有做決定的說法,都是荒謬且不實的。」目前沒有公開紀錄顯示拜登任內究竟有多少文件是以自動簽名機簽署的。據悉,前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是第1位使用自動簽名機的總統,他曾在度假期間利用自動簽名機簽署特赦令。拜登也曾被報導過在旅途中使用該機器;《CNN》2024年的報導稱,拜登使用自動簽名機簽署1項聯邦航空計畫的資金延長案。官員當時表示,這麼做是為了避免拜登在美西行程期間出現資金中斷。上個月,眾議院共和黨人表示,他們認為任何由拜登自動簽名機簽署、卻「沒有適當、相對應、同步且以總統本人同意為可追溯依據的書面批准」的行政行動均屬無效,並催促美國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展開調查。川普在28日的貼文中繼續寫道:「喬拜登沒有參與自動簽名機流程,如果他聲稱他有參與,他將會面臨偽證罪(perjury)的指控。」偽證罪指的是在宣誓作證時說謊,但拜登至今並未針對自動簽名機問題,公開在宣誓狀態下作證。而川普本人先前也曾在《紐約時報》的訪談中,捍衛自己使用自動簽名機的作法。
普丁稱烏克蘭割地才會停戰 澤倫斯基批俄「蔑視和平」
俄羅斯總統普丁(Vladimir Putin)重申其結束烏克蘭戰爭的核心要求,表示只有當基輔部隊從俄佔領土撤出後,俄羅斯才會放下武器。據《BBC》報導,普丁長期以來一直要求基輔,對俄羅斯以武力奪取的烏克蘭領土進行法律承認,其中包括2014年被併吞的克里米亞(Crimea)半島,以及俄軍目前大多數控制的頓巴斯(Donbas)地區。但基輔認為,放棄仍在掌控中的部分頓巴斯領土,等於是獎賞俄羅斯侵略行為,絕對不可接受。因此在普丁發表談話後,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Volodymyr Zelensky)表示,俄羅斯蔑視了「真正結束戰爭」的努力。普丁在訪問吉爾吉斯(Kyrgyzstan)期間接受記者採訪時指責基輔想要「戰到最後一兵一卒」,而他則補充,俄羅斯「原則上」也準備好這麼做。普丁還再次強調,俄羅斯在戰場上握有主動權,而戰爭只會在烏軍撤出頓巴斯後才會停止,「如果他們不撤,我們就會以武力達成目標。」頓巴斯由盧甘斯克(Luhansk)和頓內茨克(Donetsk)兩州構成。然而,俄羅斯在烏克蘭東部的緩慢推進付出了龐大的代價。根據美國非營利智庫「戰爭研究所」(Institute for the Study of War)的估算,以目前的速度,莫斯科需要將近2年才能奪取整個頓內茨克地區。27日的談話是普丁首次回應過去1週緊湊的外交動作。美國與烏克蘭近日正在密集討論1項,據報由美國和俄羅斯官員在10月擬定的和平計畫。該計畫初稿大幅迎合莫斯科的要求,隨後在烏克蘭與美國談判代表於日內瓦(Geneva)會談後進行了修訂。歐洲國家代表也在這座瑞士城市參與討論。但據悉,該計畫並未處理俄佔烏克蘭領土的問題,而這項議題,連同對烏克蘭的安全保證,正是莫斯科與基輔之間最大的爭議點。普丁表示,這份新修改的草案已經呈交給俄羅斯,並且可能成為未來結束戰爭協議的「基礎」。然而,他認為仍然有必要討論「某些需要以外交語言表達的具體細節。」當被問到是否可能承認克里米亞和頓巴斯處於俄羅斯的實質控制之下,但未具法律效力時,普丁表示:「這正是我們與美國同行討論的重點。」他證實,1個由美國總統特使威特科夫(Steve Witkoff)率領的美國代表團預計下週前半段抵達莫斯科。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告訴記者,威特科夫可能會由川普女婿庫許納(Jared Kushner)陪同前往莫斯科。普丁還駁斥歐洲領袖的警告,即俄羅斯可能在未來幾十年內攻擊歐洲大陸,「對我們來說,這真的聽起來很可笑。」據悉,歐盟執委會主席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26日指責俄羅斯仍維持二戰後的思維模式,把歐洲大陸視為一個「勢力範圍」,在其中主權國家可以被「隨意分割」。此外,普丁在面對記者時再次表達對烏克蘭領導層的蔑視,並稱其為非法政權,因此簽署任何文件都「毫無意義」。自俄羅斯於2022年2月發動全面入侵以來,烏克蘭一直處於戒嚴狀態,無法舉行預定選舉。今年稍早,烏克蘭國會一致投票確認澤倫斯基總統的正當性,儘管其任期在春季已屆滿。對此,澤倫斯基在27日晚間的影片談話中表示,烏克蘭與美國代表團將會會晤,「把我們在日內瓦達成的要點轉化為,能引領我們走向和平及安全保障的形式。」烏克蘭總統並未提及任何姓名,但其幕僚長葉爾馬克(Andriy Yermak)先前表示,美國陸軍部長德里斯科爾(Dan Driscoll)預計在本週稍晚訪問基輔。川普曾在26日表示,俄羅斯與烏克蘭之間「只有少數幾個分歧點」尚未解決,暗示任何與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會面的安排,將取決於是否已就和平協議達成共識。白宮與川普對於近期和平談判的外交推動表達樂觀,但歐洲各方則一再質疑普丁是否真正打算結束戰爭。
中日因「台灣有事」爆外交危機!三國領袖會談卡關 延燒至聯合國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日前在國會表示「台灣有事可能成為日本的存立危機事態」,引爆中日數年來最嚴重的外交衝突。不僅雙邊關係急凍,與韓國的三方合作也遭波及,中國更罕見將爭端升級至聯合國。根據《47NEWS》、《路透社》報導,日本身為2025年日中韓首腦會議議長國,原規劃於2026年1月在日本舉行峰會,但多名外交人士透露,中國已正式拒絕參與。北京認為高市的國會答辯挑釁中國核心利益,態度轉趨強硬。在爭端升高後,中國除呼籲民眾暫緩赴日,並停止日本水產品輸入手續外,也通知韓國原訂本月24日的中日韓文化部長會議暫時延期。此外,事態更進一步擴大到聯合國層級,中國常駐聯合國大使傅聰致信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António Guterres),指控高市早苗的發言已構成「武裝干預威脅」,是對國際法的「嚴重違反」,並警告若日本參與台海武力行動,「將被視為侵略」,中國將依國際法行使自衛權。信中措辭強烈,被視為北京在此次事件中最嚴厲的官方表態。日本外務省向媒體表示,傅聰的批評「完全不可接受」,強調日本對和平的承諾未變。高市則在國會答詢中打破長期模糊策略,指出中國若攻台,可能構成日本法律上可出動自衛隊的「存立危機事態」。此舉也引發中國在經貿及文化交流上採取反制,包括日方音樂人在中國的演出突然取消等。北京持續強調《波茨坦宣言》、《開羅宣言》為中國主張台灣主權的依據,但多國並不認為這些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且當時簽署的乃是現今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在高市強硬政策、北京強勢反擊、加上明年將迎來日本二戰戰敗80週年等敏感因素下,中日關係急凍已蔓延至多層面。三方峰會能否重啟、區域緊張是否升溫,各界高度關注。
中國駐日使館引《聯合國憲章》敵國條款 疑暗指有權直接對日動武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7日發表「台灣有事即日本有事」相關言論,引發中國當局強烈反彈。中國駐日本大使館昨天(21日)在社群平台X發文引用《聯合國憲章》條文,疑似在暗示中國可以直接對日動武,且無須安理會授權。中國駐日本大使館21日在X分別以日文、中文發文表示,《聯合國憲章》專門設立敵國條款,規定德意日等法西斯或軍國國家的任何一國有再次實施侵略政策的任何步驟,中法蘇英美等聯合國創始成員國有權對其直接實施軍事行動,無須安理會授權。不僅如此,中國駐日本大使館更在貼文中附上了《聯合國憲章》第53條、77條、107條條文的截圖。文章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敵國條款早已形同虛設」、「陰謀論」、「翻出了個陳年老古董」、「大多數日本人不知道什麼是『台灣有事論』,甚至不知道敵國條款的存在」、「『中國可以隨時對日本發動攻擊。』這純粹是恐嚇,而大使館卻在散播這種言論」、「該條款於1995年開始,就被國際主流莫認為死條款,雖未廢除但已不具備法律效力,你把這條款拿出來能嚇誰」、「中日再次宣戰嗎?」根據聯合國官網公布的《聯合國憲章》中文版,中國駐日本大使館所引用的第53條、77條、107條條文內容如下:第53條:一、安全理事會對於職權內之執行行動,在適當情形下,應利用此項區域辦法或區域機關。如無安全理事會之授權,不得依區域辦法或由區域機關採取任何執行行動;但關於依第107條之規定對付本條第二項所指之任何敵國之步驟,或在區域辦法內所取防備此等國家再施其侵略政策之步驟,截至本組織經各關係政府之請求,對於此等國家之擔再次侵略,能擔負防止責任時為止,不在此限。二、本條第一項所稱敵國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為本憲章任何簽字國之敵國而言。第77條:一、託管制度適用於依託管協定所置於該制度下之下列各種類之領土:(子)現在委任統治下之領土。(丑)因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果或將自敵國割離之領土。(寅)負管理責任之國家自願置於該制度下之領土。二、關於上列種類中之何種領土將置於託管制度之下,及其條件,為此後協定所當規定之事項。第107條:本憲章並未取消或禁止負行動責任之政府對於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本憲章任何簽字國之敵國因該次戰爭而採取或受權執行之行動。
人夫與小三發生關係後猝死!家屬怒索賠160萬 法院判決出爐
根據《紅星新聞》報導,大陸安徽岳西縣一名已婚男子陳姓男子與情人王姓女子同居期間突發心因性猝死,家屬事後提告求償人民幣37萬餘元(約新台幣162萬元)。當地法院日前一審判決出爐,儘管認定死亡與王女無直接因果關聯,但因其與有婦之夫非法同居,有違公序良俗,最終判王女須支付陳男家屬精神撫慰金3萬元(約新台幣13萬元)。法院審理指出,陳男與王女在婚姻存續期間長期維持不正當關係,並於2023年10月19日發生性行為後同居過夜。當晚陳男突發不適並陷入昏迷,王女與其兒子立即進行急救並撥打急救電話,惟仍於同日凌晨0時27分被宣告死亡。醫院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死因為心源性猝死。調查亦發現,陳男生前曾做過胰臟手術,並長期服用甲狀腺疾病相關藥物,死亡前數日也曾因感冒、咳嗽就醫,接受多次輸液治療。法院認為,現有證據無法證明陳男之死與王女行為具直接因果關係,陳男亦應自負健康管理義務。然而,法院強調,王女明知對方有配偶,仍與之非法同居,並在同居期間發生致命事件,該行為已違反公序良俗與家庭倫理,對原配及家庭造成情感創傷,構成精神層面的損害,依法應給予相應撫慰。此外,法院另查明,陳男妻子先前亦曾訴請確認陳男贈與王女逾3萬元的行為無效,法院已於今年3月判定該筆贈與不具法律效力。綜合以上因素,法院最終裁定,王女須向陳男家屬支付人民幣3萬元精神撫慰金,原告所求金額其餘部分則不予支持。全案為一審判決,當事人仍可依法提起上訴。
名導之怒1/大安區文創名店都更遇黑箱 金馬導演怒控建商、市府獲勝
執導開喜烏龍茶廣告和拍攝MV聞名的金馬獎導演陳宏一,2000年間在台北市大安區買了一棟透天厝並改建成美輪美奐的特色建築,爾後又把空間租給友人,打造成聞名海外的文創小店及茶館。2011年間,建商「東家建設」找上門談都更,孰料都更過程中,陳宏一和部分住戶卻發現問題一籮筐,痛批「東家建設」造假、且台北市政府監督失能,於是陳宏一展開行政訴訟,終於拿下勝訴。55年次的陳宏一除了拍廣告和MV聞名業界,還曾執導「花吃了那女孩」、「(真)新的一天」兩部電影,幕後團隊成員各獲金馬獎最佳造型設計、最佳攝影等獎項。他曾憑第二部劇情長片「消失打看」獲得第13屆台北電影節最佳導演獎,也多次獲得廣告、短片和MV等獎項,包括蔡依林、張惠妹、楊丞琳、蘇慧倫、五月天、劉若英、周華健等高知名度藝人都是他鏡頭下的男女主角。多才多藝的陳宏一回憶起和大安區這塊地機緣,他的嘴角滿是笑意,分享道「東京街頭有很多設計的很棒的小房子,自己也很嚮往可以擁有一棟,就好像有自己的城堡一樣」原以為和這段夢想始終不會有緣分,但他卻在大安區遇到了夢寐以求的房子在出售。陳宏一在2000年左右於大安區買下一棟透天厝(圖中二樓落地窗有桌椅者),並租給友人開文創小店以及茶館,成功打造為聞名海外的店家。(圖/方萬民攝)因價錢合理且環境優美,陳宏一順理成章買下,並找來在實踐大學任教的名建築師連浩延把將這棟樓用日式清水模風格打造成他心目中「城堡」的模樣。在「城堡」落成以後,陳宏一先是獨自使用了10年,之後因朋友有需求,於是決定把一二樓則租給她開文具店及茶館,自己繼續留下三樓當作工作室,最後這座城堡也成了國內外觀光客爭相前來的名店,更被國內外雜誌報導過。2011年左右,東家建設開始和附近的住戶談都更,並陸續在2014、2018年申請相關計畫但均失敗。最後於2019年才成功把都更案送進市府,並進入公告公展階段,但這時候陳宏一竟發現,東家建設在這次都更的過程中充滿問題,甚至那本「都更事業計畫書」疑似造假。「都更事業計畫書」是東家建設紀錄整個都更過程的計畫以及和住戶們洽談過程等重要資料,並於公告公展期間開放民眾閱覽。然而,陳宏一在裡面看到建商說已經拿到自己同意書的影本,但他覺得非常荒謬,因為他從未給過。他向CTWANT表示,自己唯一簽過的那份同意書是2014年的那份,與2018年的那份是完全不同的計劃,說到這裡他也直呼「覺得這家公司真的是大有問題」此外,這本「都更事業計畫書」裡還有一份東家建設所附的切結書,上面寫道倘若內容有造假之處,建商將無條件同意市府撤銷此計畫,陳宏一無奈表示「但我實際問律師後才知道,那東西根本沒有什麼法律效力,因為如果真的要打官司,那份切結書也不會有法律效力,但一般民眾看了,就會覺得,這樣應該就不會有問題,然後就會選擇相信」。東家建設並非首次捲入都更爭議,2007年北市議員曾召開記者會指控東家建設偽造同意書。(圖/報系資料照)然而,最令陳宏一不解的是,這樣充滿瑕疵的都更過程,竟然被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核准,事後他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要求都更處撤銷原處分。歷經3年審理以後,終於在今年(114)的10月15日拿下勝訴。至於本案建商東家建設於1980年成立,至今已經營40餘年,2013年接手太平洋建設主導經營的「太平洋百貨雙和店」,並於2014年打造為「比漾廣場」,成為雙和地區知名社區百貨,年營業額約15億元。東家建設2007年12月遭時任台北市議員蔡坤龍與建功里數十名里民召開記者會,指控東家建設以詐騙及偽造手法提出當地的都市更新計畫居民同意書,並指控市府頻頻向建商示好,質疑案情不單純。本刊致電東家建設以及台北市政府都更處詢問相關回應,東家建設表示會請承辦人回電,但至本刊截稿前仍未回覆。台北市政府都更處表示,法院判決對事實認定及法令適用仍有討論空間,本府審議程序並無重大瑕疵,將依法提起上訴。此外,台北市政府都更處也對判決指摘重點做說明。首先,祭祀公業同意比率未予計算部分,係依《都市更新條例》(舊法)規定處理,本案計算方式並無不合;其次,選配原則針對超額10%選配部分,係由所有權人提出意願予實施者,並由雙方達成合意,應無爭議;最後,三大管理費未實質審議部分,本案都更審議會已充分實質審議並討論作成決議。
台灣連鎖「親子遊樂園」驚傳歇業!10門市全熄燈 退費方法一次看
主打「環遊世界主題」的親子樂園「貝兒絲樂園」,在全台擁有10間門市,是家長但小孩打發時間的好去處,近來卻陸續熄燈,最後2家門市也在今年9月30日熄燈,引發消費者怒火。對此,業者發聲證實消息,並公布退費方法與管道。貝兒絲樂園自2019年開業以來,在全台各地開設分店,包括台北、新北、桃園、新竹、台中及高雄等地,板橋館更斥資5000萬元打造全台首座「冰雪童話主題館」,占地近500坪。而新莊更是以菲律賓海島渡假風作為設計主題,占地多達700坪。然而,自2024年11月開始,貝兒絲樂園陸續關閉8間分店,最後2間板橋館、米平方館也在9月30日熄燈。業者證實,在經歷大環境的考驗,終究敵不過要跟大家說再見,很遺憾宣布貝兒絲樂園於2025年9月30日結束營業。針對會員退費問題,貝兒絲樂園在官網開放「第2階段退費線上申請」,提供退費管道。據悉,受害的消費家長組成超過600人自救會,爭議款項逾390萬,在立委、議員、律師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控訴業者擺爛。行政院消保處表示,業者制定的定型化契約條款違反平等互惠原則,無法發生法律效力,若業者不願出面處理,消保法有團體訴訟的制度。
生前嗨遍4千女!傳奇富豪猝逝遺囑指定「全捐市政府」 二審打臉家族爭產
有「紀州之龍」稱號,同時號稱「4000人斬」的日本富翁野崎幸助2018年猝逝,留下高達13億日圓(約新台幣2.8億元)遺產。他生前以紅筆手寫遺囑,聲明將「全財產捐贈給田邊市」。此舉引發親屬不滿提告,主張遺囑偽造。對此,大阪高等法院19日二審宣判,認定遺囑有效,駁回親屬訴訟,維持一審判決。根據《讀賣電視台》報導,野崎生前為當地知名資產家,以經營酒業與貸款事業致富,私生活相當奔放。他在自傳中自稱與超過4000名女性發生關係,因而獲封「4000人斬」之名。雖然年邁仍自詡為「一日三次郎」,即使曾中風,性功能依然活躍。然而與須藤早貴結婚後健康急速惡化,一度需穿戴紙尿褲。野崎死後被驗出體內殘留數公克興奮劑,但身上卻無任何注射痕跡,研判藥物係經由食物或飲品攝取。當時年僅20多歲的須藤早貴,曾以素人身分拍攝成人影片,兩人透過高級約會俱樂部認識,野崎甚至開出每月100萬日圓(約新台幣22萬元)的生活費求婚。須藤否認犯案,強調「我每個月都拿得到錢,怎麼可能害他」,一審法院最終認定證據不足,於2024年12月判她無罪,目前檢方已提出上訴。至於遺囑爭議部分,親屬質疑手寫內容潦草、筆跡疑似偽造,並提出三份筆跡鑑定資料,但法院根據野崎生前書寫習慣、遺囑保管背景,以及公司職員證詞,判定該遺囑為本人所寫。另有會計證人指出,野崎曾表示「不想讓貪心兄弟繼承財產,寧可捐給社會弱勢」。法院綜合證據後認定遺囑具法律效力,田邊市將依法接收該筆巨額遺產,未來用於公共建設與社會福利等項目。野崎幸助以紅筆手寫遺囑,明載『全財產捐給田邊市』,法院二審仍認定有效。(圖/翻攝自X,@Sankei_news )
劇毒「化骨水」奪命案!女子踩到氫氟酸猝死 背後真相更駭人
大陸浙江杭州發生一起罕見的化學品意外。一名52歲的涂姓女子,9月9日在餘杭區閒林街道一處拆遷後的空地散步時,不慎接觸到被遺棄的氫氟酸,送醫急救多日仍宣告不治,於9月14日凌晨身亡。事件曝光後,地方政府迅速通報,表示公安機關已介入調查,生態環境部門完成現場無害化處置,街道也正全力推動善後工作。根據《紅星新聞》與《澎湃新聞》報導,涂女當時踩破裝有氫氟酸的容器,隨即感到不適,送醫時已出現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與電解質紊亂。主管醫師回憶,她到院時情況極差,幾乎失去搶救機會。院方強調,氫氟酸是一種極具危險性的化工原料,若接觸未能即刻處理,死亡率極高。氫氟酸俗稱「化骨水」,是氟化氫氣體的水溶液,無色透明、有刺激性氣味,腐蝕性極強,可侵蝕金屬、玻璃與含矽物質。專家指出,其氟離子能深入皮膚與肌肉組織,造成液化性壞死,並可能引發心律失常、抽搐、呼吸衰竭,嚴重時導致心臟驟停或多器官衰竭。估計僅攝入1.5克就可能立即致命。警方與環保部門第一時間介入,並在現場再次挖出兩瓶氫氟酸,已完成無害化處置。初步確認事發地為拆遷後閒置地塊,並非私人土地,平時居民會進入散步或種菜。目前,氫氟酸的來源仍在調查。然而人命無法挽回,這起悲劇進一步凸顯了危險化學品管理的漏洞,至少引發三大疑問。一、氫氟酸為何會出現在公共區域?根據官方說法,女子是在餘杭區閒林街道的一處拆遷空地誤觸廢棄氫氟酸而中毒。氫氟酸被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屬於急性毒性最高級別的化學品,理應有嚴格的存儲和無害化處置流程。然而,這類高危化學品卻能長期遺留在居民日常可進出的空地,令人質疑相關單位是否存在管理疏失。二、危險化學品為何能在網路平台直接販售?氫氟酸在工業領域用途廣泛,例如玻璃清洗、金屬酸洗、陶瓷處理與刻蝕加工等。記者調查發現,在多個電商平台輸入「氫氟酸溶液」等關鍵字,即可直接跳轉至販售頁面,部分商品銷量甚至超過4000筆,價格低至數十元人民幣。這顯示出線上交易缺乏有效監管,與法規要求的「嚴格管理」存在明顯落差。三、商家是否應審核買家資質?免責聲明是否有效?在部分商品頁面,商家僅提醒買家「戴手套」「避免皮膚接觸」,卻未要求配備專業防護措施,也未說明剩餘試劑的安全處理方式。更有賣家以「拍下默認具備化學常識」作為免責條款,形同推卸責任。缺乏買家資質審核,加上法律效力存疑的免責聲明,讓這些化學品的銷售與使用風險大幅增加。這起意外再次凸顯,危險化學品若管理不善,將對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威脅。專家呼籲,加強拆遷閒置區域巡查與封閉管理,避免類似悲劇再度發生。專家提醒,氫氟酸具有極強腐蝕性,接觸後可侵蝕皮膚與骨骼,嚴重時導致多重器官衰竭。(圖/翻攝自微博, 新京報)
傅崐萁黨主席參選資格遭疑 法律專家:需考量法律與黨規衡平
國民黨主席選舉近來白熱化,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日前表態有意參選,卻因其2009年曾脫黨選花蓮縣長遭開除黨籍,疑似無法取得參選資格。對此,法學專家李禮仲以「黨規不能超越法律」、「法律不溯及既往」等法律原則分析,認為國民黨應在黨紀嚴明與公平參政間取得平衡,確保黨規合法性、透明度與一致性。黨內人士表示,2021年修訂的《黨主席選舉作業細則》第五條明定,參選人不得曾受「停權一年以上、撤銷黨籍、開除黨籍或註銷黨籍」等黨紀處分。傅崐萁雖於2009年遭開除,但該規定為後來新增,若據此否決其資格,即屬違反「不溯及既往」原則。黨內人士續指,此一邏輯若成立,趙少康與郝龍斌亦恐也遭排除。趙少康1990年成立「新國民黨連線」,1992年未獲黨內提名後辭去環保署長,脫黨以無黨籍身分參選立委;郝龍斌則於1994年加入新黨,並曾擔任黨職,直至2006年才重返國民黨,並參選台北市長。若一體適用,兩人同樣不符資格,顯示標準應一以貫之,不能選擇性適用。法學專家李禮仲進一步指出,事件本質牽涉政黨紀律、黨員參政權與民主程序的合理性,可從「黨規不能超越法律」、「法律不溯及既往」、「公平原則」以及「黨爭仍需依法解決」等四個法律核心原則加以分析。李禮仲說,首先黨規不能超越法律規定,傅崐萁已於2021年經「同舟計畫」恢復黨籍,理應視為重新回到黨員行列,若仍以過往紀錄為由排除,便涉及黨規對法律效力超越問題。其次,法律不溯及既往是民主法治的基本原則。黨紀處分雖屬私法自治,但若以新修訂的作業細則回溯適用於十餘年前的行為,便有溯及既往之疑慮,有違法治國家保障人民可預測性與法律安定性之要求。李禮仲再指出,公平原則是黨內民主之核心。政黨作為民主政治的主要參與者,應確保候選資格審查的公平、公開與一致,如傅已完成刑期、回復黨籍且現任黨團總召,若仍以過去行為否決其參選資格,恐讓外界質疑此舉帶有黨內權力鬥爭之色彩。最後,黨爭仍須依法解決。政黨若要重獲人民信任,必須展現依法辦事的態度,避免以人設事或以黨內權力平衡為唯一考量。李禮仲強調,傅崐萁能否參選國民黨主席,不僅是單一個人政治前途之問題,更牽涉政黨內部民主、法治原則與社會觀感。國民黨若欲重新贏得人民支持,應在黨紀嚴明與公平參政之間取得平衡,確保黨規的合法性、透明度與一致性。
男子替友代收貸款竟背下80萬債務 朋友疑不堪壓力輕生
大陸廣東27歲男子小謝,原本只是答應幫朋友「代收貸款」,沒想到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竟被操作成貸款人,最後背上 人民幣17.7萬元(約新台幣79.7萬元) 的債務。更令他震驚的是,真正用款的朋友鄒某疑似因壓力過大,在今年7月走上絕路。聊天紀錄顯示,鄒某承諾會負責還款,但最終卻由小謝獨自承擔債務務。(圖/翻攝自大風新聞)據《大風新聞》報導,小謝回憶,2024年10月,前同事鄒某熱情邀他聚會,隨後提出因徵信出問題,無法自行辦理貸款,想請小謝以「代收人」身份協助。出於多年交情,小謝同意提供身分證與銀行卡。未料,在深圳一家貸款仲介業者的安排下,小謝竟成為貸款人,第一次貸款金額 人民幣5.1萬元(約新台幣22.95萬元)。當小謝察覺異常並想拒絕時,鄒某與仲介業者以「只是流程、未來會轉名」為由遊說,甚至恐嚇若中止需支付違約金。最終,他被迫簽署合同,還錄下「自願借貸」的影片。幾天後,鄒某與仲介業者再次要求他貸出 人民幣12.6萬元(約新台幣56.7萬元)。小謝雖然抗拒,但最終仍被說服,款項轉至鄒某帳戶。鄒某僅留下 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9萬元) 在小謝帳戶,用於前期還款,仲介還給了 人民幣500元(約新台幣2,250元) 當作「誤工費」。自此,小謝共背下 人民幣17.7萬元(約新台幣79.7萬元)。在仲介業者操作下,小謝簽下借款合同並錄製『自願借貸』影片,實際貸款金額共人民幣17.7萬元(約新台幣79.7萬元)。(圖/翻攝自大風新聞)初數月,還款尚能維持,但到2025年4月,承諾的「貸款轉名」並未兌現。鄒某以「公司未發工資」為由多次拖延,甚至逾期。7月初,小謝仍在催促還款,未料7月2日凌晨,鄒某卻在深圳海邊輕生。警方確認其遺言中提到「連累了朋友」。事後,鄒某家屬承認他確實利用了小謝,但以「人死帳消」為由,拒絕承擔債務。小謝向貸款仲介業者追問,對方最初仍堅稱「不需他還款」。然而在得知鄒某死亡後,態度急轉,甚至建議小謝去告鄒某家人,否則貸款紀錄將繼續影響他的徵信。如今,小謝因無力償還,已逾期數月,徵信嚴重受損。小謝提供的合同、聊天紀錄及錄影顯示,他原以為只是「代收人」,卻被設計成「借款人」。服務協議上雖寫明鄒某與小謝共同為甲方,但正式借款合同卻僅有小謝簽署。仲介業者在聊天中甚至明確承諾「不用還錢,只會影響徵信」,最終卻完全推責。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趙良善指出,依《民法典》規定,借款合同成立即具法律效力。小謝作為簽署人,須對銀行履行還款義務。即使鄒某才是實際用款人,小謝仍須先還款,再依據證據向鄒某遺產繼承人追償。趙良善補充,若鄒某家屬選擇繼承遺產,則需在遺產價值範圍內承擔債務;若放棄繼承,則無清償義務。另一方面,仲介業者存在誤導與隱瞞,小謝可憑合同、錄影與對話紀錄,提告仲介業者,要求賠償損失,並可向金融監管部門檢舉。律師提醒,民眾切勿因情面借出個資或銀行卡,更不能代人辦理貸款。「一旦簽名,責任就很難推掉。」目前,小謝仍背負 人民幣17.7萬元(約新台幣79.7萬元) 債務,計畫透過法律途徑自保。CTWANT關心您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律師指出,小謝仍須依法還款,但可憑證據向鄒某遺產繼承人或仲介業者追償。(圖/翻攝自大風新聞)
男子買避孕藥付款失敗 藥局誤致電妻子導致外遇曝光
大陸廣東陽江市近日發生一起因購買藥品而意外牽扯出婚外情風波的事件。一名男子日前前往陽江市大參林藥店平岡分店購買避孕藥,因付款碼掃描失敗,藥局店員根據會員資料聯繫其配偶請求付款,結果意外曝光男子出軌,引發熱議。男子在網路上公開購藥發票與通訊截圖,聲稱藥局違規聯絡配偶導致家庭糾紛,並已報警備案。(圖/翻攝自微博,南國今報)根據《南國今報》報導,事件主角的男子在社群平台發影片表示,當時他以手機付款購買避孕藥,系統出現故障未能完成扣款。店員隨後依照會員資料聯絡到其妻子,希望她協助付款。其妻詢問所購藥品後得知是避孕藥,當場質問丈夫用途,結果當場揭發外遇行為,導致兩個家庭面臨破裂危機。該男子隨後上傳購藥發票與妻子與店員的對話截圖,並公開一張由陽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平岡派出所於2025年8月12日出具的報警回執,顯示他於8月11日傍晚5點06分報警,警方已如實登記案情,後續如需處理將主動聯繫。不過,8月13日記者發現,該名男子的社群帳號已遭平台封鎖發文權限,且私訊功能也因違規而關閉。對於事件引發的關注,對此,大參林藥店平岡分店的店員表示,公司後續會發出通報,建議聯絡總公司了解進一步情況。隨後記者致電陽江市大參林連鎖藥店有限公司,一名女性接聽者在確認記者身份後表示將轉交相關部門處理;之後改由一名男性接線人回應稱,已記錄相關資訊,但無授權回覆任何細節。同日晚間,一通來自自稱大參林廣州公司人員致電媒體,對方以涉及客戶隱私為由,婉拒接受採訪。此外,大參林全國客服專線的客服人員指出,如顧客對門市消費經歷有不滿,可主動聯絡客服反映。至於涉事顧客是否已聯繫客服,客服人員無法查證,亦表示因牽涉個人隱私,無法提供進一步資訊。該男子表示,他已就事件報警,並計畫提告藥局,要求對方承擔洩露個資及導致家庭破裂的責任。針對這起事件,陽江市平岡派出所值勤人員表示,將請負責接案的民警進一步了解。稍後再度回電時,另一名員警表示,他查看了該男子社群帳號,指出男子雖貼出報警回執,但並無實際法律效力。如男子認為權益受損,應透過司法途徑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警方無權處理此類糾紛。該員警最後補充說明,若報案人有進一步需求,可親自前往派出所反映情況,但目前對案情細節並不掌握。男子出示平岡派出所報警回執,顯示2025年8月11日已通報警方,目前警方表示若有進一步行動應循司法管道。(圖/翻攝自微博,瀟湘晨報)
娶到假新娘? 他控女醫懷孕騙婚「吞走百萬拒驗DNA」
泰國一名37歲男子「小湯」(化名,原文:นายตั้ม)日前向知名律師拉查蓬·西里薩空(Rachapol Sirisakorn)求助,聲稱遭到一名女醫師欺騙結婚,導致損失聘金高達120萬泰銖(約合新台幣104萬元)。男子更懷疑對方婚前即懷孕,要求進行DNA檢驗卻遭拒,至今孩子已接近一歲,他仍未曾見過孩子一面。根據《Khaosod》報導,小湯表示,事發起於一名曾經的女性朋友主動聯繫並展開追求,兩人隨後交往,女方提出結婚要求。由於對方是醫師且關係親密,小湯同意舉辦婚禮並支付聘金120萬泰銖。然而婚後不久,女方告知已懷孕,並聲稱是在婚前就有身孕,令小湯心生疑慮,提出要求進行DNA檢驗,但遭女方拒絕。小湯指出,女方家人不僅阻止他進入家門,還稱他對家庭造成「負面影響」。他要求返還聘金,但女方不僅拒絕,反而以「騷擾」為由向警方報案。由於兩人並未辦理結婚登記,婚姻在法律上不具約束力,令小湯陷入困境。他透露,後來發現女方在與他交往前已與另一名男子有往來,因此他才更希望驗證孩子的身分。小湯強調,若孩子確實是他的,他願意負起養育責任,但如今不僅遭拒見孩子,還被多方阻撓。孩子出生至今約10個月,他仍未曾見過面。事件曝光後,小湯在社群媒體發文引起廣泛關注,不少人替他抱不平。但隨後女方向法院申請,要求他刪除相關貼文,理由是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小湯只得遵從命令刪除。他表示,原本有電視節目邀請他錄製節目講述經過,但在錄影後,女方得知消息並向節目組施壓,指稱案件屬於司法程序,不應播出,結果節目單元遭撤下。即便後續有其他節目及公益團體聯繫,小湯最終仍未能在電視上講述事件。律師拉查蓬表示,未辦理結婚登記的婚禮並無法律效力,雙方不構成合法夫妻。若法院裁定男子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而女方拒絕DNA檢驗,法律上將推定孩子為男子親生。此外,若女方在不同官方機構提供相互矛盾的證詞,可能構成「偽證」並涉及刑事責任。律師呼籲雙方盡快協商解決,以免事態擴大。泰國男子向律師拉查蓬求助,稱遭女醫以婚姻名義詐取120萬泰銖聘金。(圖/翻攝自X)
三年婚姻變財產戰場!富商千金隱匿6千萬英鎊遭抓包 前夫打臉婚前協議翻案成功
42歲的恩特威斯爾(Simon Entwistle)與同齡的珍妮(Jenny Helliwell)曾共同住在杜拜(Dubai)一棟價值450萬英鎊的別墅中,享受著極為富裕的婚姻生活。這棟房產是珍妮的父親、定居杜拜的英國商人赫利威爾(Neil Helliwell)贈與的。兩人於2019年8月在巴黎舉辦一場花費50萬英鎊的婚禮,婚後簽訂婚前協議,各自保有自己的財產。根據《太陽報》兩人從2016年交往到2022年,這段關係最終走向破裂。2022年8月,珍妮要求恩特威斯爾在48小時內搬離他們的住所,雙方透過訴訟爭奪財產。恩特威斯爾向法院爭取250萬英鎊,最終卻只獲得40萬英鎊,扣除需支付給前妻的7萬5千英鎊訴訟費後,實得32萬5千英鎊,占赫利威爾總財產的比例僅為0.5%。過程中,恩特威斯爾曾提出每年需3萬6千英鎊作為機票費、每年2萬6千英鎊作為餐飲費。他表示自己「連煎蛋都不會」,遭當時審理案件的法官法蘭西斯(Mr Justice Francis)批評為無理取鬧,認為學做飯不難,也無需以奢侈生活為基本標準,結婚三年後不代表離婚就能持續享有對方的財富。珍妮過去曾試圖提出50萬與80萬英鎊的和解金避免訴訟,都遭恩特威斯爾拒絕。初審判決出爐後,恩特威斯爾不滿結果,主張婚前協議應因對方未誠實申報財產而無效,並認為整個裁決存在性別偏見。恩特威斯爾聲稱自己在簽約時未得知珍妮實際擁有的4,800萬英鎊資產,包括父親轉讓的商業投資與其母親居住於溫布頓(Wimbledon)的房產,合計總資產實際高達6,600萬英鎊。後續恩特威斯爾上訴後,案件也出現逆轉,英國上訴法院認定赫利威爾在簽約時隱瞞約73%的財產,屬「蓄意」欺瞞。女法官金(Lady Justice King)裁定原協議無效,理由是丈夫未能取得應有的財務資訊。她表示,在丈夫遭到資訊剝奪的情況下,這份協議不具法律效力。對於恩特威斯爾所提的性別偏見主張,法官並未給予定論,但多位法官一致認為協議需撤銷,案件將發回高等法院重新審理財產分配事宜。恩特威斯爾本人擁有約85萬英鎊資產,包括位於索爾福德(Salford)的一處公寓。
汪蘇瀧、張碧晨〈年輪〉原唱爭議! 律師:法律未明確規定「原唱」唯一性
大陸網路歌手「旺仔小喬」以蒙面翻唱走紅,吸引2000萬粉絲追蹤,而她近來稱陸劇《花千骨》插曲〈年輪〉的原唱為張碧晨,引發熱烈討論。隨即,張碧晨工作室強調「張碧晨是唯一原唱」,汪蘇瀧方則聲明汪是詞曲創作者及男聲版演唱者,因此將收回所有演唱授權。對此,就有律師認為,該爭議反映出音樂產業中授權條款不完善所帶來的糾紛,係因法律並未規定「原唱」的唯一性。張碧晨聲明。(圖/翻攝微博)汪蘇瀧聲明。(圖/翻攝微博)根據陸媒《揚子晚報》報導,律師魏增說到,從《著作權法》角度來說,歌曲的詞、曲分別獨立構成作品,其著作權歸屬詞、曲作者,而歌手作為演唱者,是著作權法中的「表演者」,享有「表演者權」,一般限於其表演音樂作品過程中所產生的「藝術形象」不受侵害,而不能限制其他人再表演該音樂作品,因為這種限制權歸於音樂作品的詞、曲作者。魏增表示,歌手只要取得了詞、曲作者的授權,就可以公開表演該音樂作品,並獲得其表演過程中產生「藝術形象」的表演者權,每一位演唱者都有自己獨立的表演者權,所以從著作權法角度來看,如果後續的翻唱不是故意破壞原唱的「藝術形象」,通常不會構成對原唱藝人在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侵權問題。魏增指出,這種原唱爭議往往伴隨著競爭性的商業利益,被認定為某歌曲的原唱歌手,在該歌曲相對應的商業市場中將佔據優勢地位,若非原唱而謊稱原唱,將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上的虛假宣傳;如果明知他人為原唱而故意編造、傳播虛假消息或者誤導性信息謊稱他人並非原創,則可能構成商業詆毀及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魏增直言,原唱問題是一個事實問題,這個事實的認定有待當事人進行舉證說明,而原唱爭議也是一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法律問題,無論此事件是單純的原唱之爭還是故意炒作,如在原唱爭議中有人突破法律底線,則將違法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律師常莎則強調,張碧晨2015年經授權錄製的版本確實享有表演者權,但這並不排斥其他經授權的演唱版本,問題的關鍵在於雙方當初的授權合約約定,若合約中未限定演唱版本的排他性,則汪蘇瀧作為著作權人有權授權其他版本;如果張碧晨方獲得的授權具有排他性,則可能構成違約。常莎認為,目前汪蘇瀧工作室宣布收回授權,其法律效力完全取決於當初合約的具體條款,這場爭議本質上反映了音樂產業中授權條款不完善所帶來的糾紛,法律並未規定「原唱」的唯一性,真正需要明確的是合約中對授權範圍、期限和排他性的具體約定。
不知道爸爸車禍去世 她遭3名姑姑「瞞報死訊」私吞房產
中國大陸河南商丘一名蔡姓女子向媒體反映,今年1月其父親因車禍不幸離世,但她與妹妹竟是在數月後才從三姑口中得知父親已過世的消息。這段時間裡父親的三位親妹妹,也就是蔡姓女子的姑姑們,未經通知任何直系親屬,偷偷完成了全部遺產分配。根據陸媒的報導,蔡姓女子的父母在她年幼時離異,姐妹倆由爺爺奶奶撫養長大,雖與父親來往不多,但仍保持基本聯繫。然而蔡姓女子父親離世後,三位姑姑並未通知蔡家其他成員,包括兩位親生女兒與高齡祖父母。隨後蔡姓女子的三名姑姑私下將遺產進行了分割,其中一套估價50萬元(約新台幣204萬)的房產過戶給二姑的兒子,並聲稱其中20萬元(約新台幣81.8萬)用來償還父親生前債務。其餘資產,如父親的3.7萬元(約新台幣15萬)退休金與養老金餘額,也由二姑全數收取,大姑與三姑則分得部分房產利益。對於這樣的分配方式,蔡姓女子與妹妹提出強烈質疑。她們認為,作為第一順位的法定繼承人,自己理應在遺產分配中擁有優先權。而二姑則出示一份遺囑,聲稱這是其兄在過世前兩天所立,明確表示遺產應依其方式分配。但這份遺囑不僅缺乏任何其他親屬的見證,大姑與三姑亦表示當初根本不知道有此文件存在。此外,二姑拒絕提供立遺囑當時律師的聯繫方式,也未說明是否有第三方在場見證,更未提及父親當時的身體與精神狀況是否足以完成具法律效力的遺囑。事實上,根據《民法典》規定,子女與父母是遺產繼承的第一順位,而兄弟姐妹僅屬於第二順位,僅當無第一順位繼承人或其放棄繼承時才有資格繼承遺產。在蔡姓女子與妹妹並未放棄權利的情況下,姑姑們的分產行為涉嫌違法,且根據法律,遺囑的見證人必須為無利害關係人,而目前的情況卻充滿疑點。更令人心寒的是,這三位姑姑不僅剝奪了姐妹倆依法應有的財產,更讓她們錯過了與父親最後一面的機會。大姑與三姑事後坦言內心不安,但並未歸還所得。她們表示當初是二姑主導分產,自己只是「跟著分了」,但仍難以推卸責任。專家指出,若遺囑存在爭議,蔡姓女子可依法申請筆跡鑒定,並核查父親當時的醫療記錄與遺囑見證流程,若能證明其不具備立遺囑能力,遺囑則可能被宣告無效。屆時蔡姓女子與妹妹將依法與祖父母共同繼承遺產,若祖父母放棄,姐妹可獨得全部財產。此外,也可對三位姑姑的隱瞞行為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