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
」 大陸 遺產 遺囑 川普 律師
男員工消失24年還沒被開除 公司登報尋人挨轟!真相曝
大陸福建近日有一項公部門人事問題引發討論,福州市公路事業發展直屬中心裡一名劉姓員工竟然自2002年起長期未進公司,而該單位如今要求他儘速辦理返崗或請假手續,否則將依規定終止人事關係。該消息曝光後立刻引發網友討論,大多數人質疑為何時隔長達24年才處理,質疑內部管理存在嚴重漏洞。根據陸媒《瀟湘晨報》報導,福州市公路事業發展直屬中心透過當地報紙刊登一則訊息,內容提到公路事業發展直屬中心裡一名劉姓員工自2002年起長期未到崗履行職責,要求他於收到通知5日內辦理返崗或請假手續,否則將依規定終止人事關係。這則通知在陸網各大社群和論壇盛傳,引發網友討論,許多人不理解為何可以隔了24年才處理問題。面對輿論疑慮,福州市公路事業發展直屬中心工作人員12日回應表示,實際情況並非外界所猜測的相關單位漫不經心,事實是該名員工早已失聯。工作人員進一步說明,他們在過去24年間曾多次試圖聯繫劉姓員工的家屬尋人,但仍未有消息,只是到了現在才決定採取公開登報方式。由於涉及個人隱私與內部程序,相關細節仍需進一步向上級呈報,暫無法對外透露更多具體資訊。法律專家指出,公家機關與事業單位在處理此類人員離職或解聘案時有嚴格的法定程序。據大陸《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員工若連續曠職超過15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職達30個工作日,單位即具備合法解除聘用關係的依據。然而,在正式解聘前,單位必須落實告知義務,確保程序正當性。除此之外,針對長期失聯的員工,單位應先透過電話、簡訊及聯繫家屬等所有可能管道進行溝通;若窮盡手段仍無法送達通知,登報公告即為具法律效力的最後手段。若該員工於指定期限內仍未現身,單位須由行政主管提出書面說明與事實依據,經內部會議集體討論決議後,方可依法完成免職及相關人事程序。
同居32年沒辦結婚!繼父過世留2房爆爭產糾紛 「1994年」竟成關鍵
大陸上海市1名男子的繼父過世後留下2間房產,但母親與男方同居32年從未辦理結婚登記,導致他的繼承資格遭繼父家屬質疑,雙方因此對簿公堂。法院審理後,憑藉1份由居民委員會出具的證明,加上多年共同生活與扶養事實,最終認定雙方形成法律上的扶養關係,判決支持繼子繼承遺產。綜合陸媒報導,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判決指出,沈先生的生父早年過世,在他17歲時其母與俞姓老先生相識,並開始共同生活,雙方此後同居長達32年,但始終未辦理結婚登記。2023年俞老先生過世,留下2間房產,由於老人沒有配偶、子女及遺囑,沈先生主張自己身為繼子,應依法享有繼承權。不過,俞老先生的兄弟姊妹並不認同,認為他和沈母只是同居關係,因此沈男不具備繼承資格,聯合提起訴訟。庭審時,雙方爭執的焦點落在「2人究竟何時開始共同生活」。沈先生主張是1991年4月,俞老先生家屬則表示應為1996年9月。看似只有幾年的差距,卻成為全案勝敗關鍵。法院指出,依中國當時法律規定,1994年2月1日是認定事實婚姻的重要分界點。若男女雙方在此日期前已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可依法認定為「事實婚姻」;但1994年2月1日後開始同居,則不再具有事實婚姻的法律效力。為證明2人自1991年便共同生活,沈先生提出1份由俞老先生生前居住地居民委員會開立的情況說明。文件載明,2人自1991年起共同生活,且沈先生成家後,與妻女長期共同照顧俞老先生,包括陪同就醫、照料生活起居等內容。該證明除有多位老鄰居簽名外,也加蓋居民委員會印章,成為案件的重要證據。然而,法院指出,即使認定雙方屬於事實婚姻,沈先生仍須證明自己與繼父已形成法律上的扶養關係,才能取得繼承資格。法院調查發現,1991年2人開始共同生活時,沈先生年僅17歲,仍就讀國中三年級,之後又完成3年職業學校學業,期間學費及生活費均由母親與俞老先生共同負擔。成年後,沈先生也持續照顧年邁的俞老先生,不僅陪伴就醫、慶生,也負責日常生活照料,形成長期互相扶養的家庭關係。此外,沈先生還提出聊天紀錄、生活合照等證據,證明雙方多年來一直以父子身分相處。法院綜合各項證據後,認定雙方已建立法律上的扶養關係,最終判決支持沈先生依法繼承遺產。承審法官提醒,依中國現行法律,1994年2月1日之後開始的同居關係,不再被認定為事實婚姻。若伴侶長期共同生活卻未辦理結婚登記,建議及早完成結婚登記或預立遺囑,以保障彼此權益,避免日後因遺產繼承問題引發家庭糾紛。
保護令丈夫竟當街逼近!女子怒抄球棒自保喊救命 林森北衝突曝光
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巷弄26日上午發生一起驚險的男女衝突事件,一名女子在街頭突然高喊「救命」,引起附近民眾注意,隨後更從停放路旁的車內取出一支黑色球棒,不斷朝一名男子揮舞,並喝令對方不要再靠近,驚險過程全被路人拍下並上傳至社群平台,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根據警方調查,中山警分局中山二派出所於當日上午7時50分接獲報案,立即派遣警力趕赴現場處理。警方到場後了解,該名女子當時原本準備駕駛友人的車輛返回台中,但其丈夫疑似不同意,因此雙方爆發激烈口角。過程中,女子因擔心丈夫持續逼近,為了保護自身安全,便從車內拿出球棒揮舞示警,希望阻止對方繼續接近,所幸整起事件並未造成人員受傷。警方進一步查證雙方身分及相關資料後發現,女子持有台中地方法院核發的民事通常保護令,而男子明知保護令仍持續接近女子,涉嫌違反法院裁定內容。警方確認相關事證後,立即依違反保護令罪嫌將男子當場逮捕,並於警詢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後續將由檢方進一步釐清案情及相關責任。事件曝光後,也有目擊民眾在Threads分享當時畫面,表示原本對網路流傳的「別惹台中人」只是半信半疑,直到親眼目睹女子拿起球棒自保的場景,才感受到當時情況相當緊張。影片在網路上迅速流傳,不少網友也留言認為,若女子確實持有法院核發的保護令,丈夫仍執意靠近,已非單純夫妻口角,而是涉及司法保護措施是否遭到違反。警方也再次提醒,保護令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人若違反法院裁定內容,都可能涉及刑事責任,民眾應遵守相關規定,以免觸法。
一句「不能坐女生旁」釀禍!男乘客涉嫌攻擊空服員 落地秒遭警帶走
客機上一場座位爭議,竟演變成空服員遭攻擊事件。一架自土耳其飛往德國杜塞道夫(Düsseldorf)的客機,日前有乘客以伊斯蘭教法(Sharia law,沙里亞法)禁止男女比鄰而坐為由,拒絕坐在女性乘客身旁。女性空服員上前協調時,涉嫌遭對方揮拳或掌摑,班機落地後德國警方立即登機逮人。涉案男子除坦承攻擊空服員外,還因涉嫌辱罵執法人員遭追加罪嫌。事件曝光初期,一度有媒體誤指涉事班機屬於土耳其航空(Turkish Airlines),不過土耳其航空事後發表聲明澄清,強調事件並非發生於旗下航班。綜合德國《圖片報》(Bild)及英國《每日郵報》(Daily Mail)報導,事件發生於6月1日。警方表示,涉案男子為29歲、現居德國的土耳其裔德國籍男子,當天搭乘自土耳其飛往杜塞道夫的客機,登機後拒絕依照機組安排入座,並向空服員表示,依據伊斯蘭教法規範,自己不能坐在女性乘客身旁,因此要求更換座位。警方指出,多名目擊者證稱,男子始終以沙里亞法作為拒絕與女性並肩而坐的理由。女性空服員隨後上前協調,希望化解座位糾紛,不料男子突然情緒失控,涉嫌揮拳或掌摑空服員臉部,導致機艙秩序一度混亂,機組人員立即通報警方,並等待班機降落後介入處理。班機抵達杜塞道夫機場後,德國聯邦警察隨即登機將男子帶回偵訊。警方表示,男子到案後承認曾攻擊空服員,但接受訊問期間,自認警方聽不懂土耳其語,竟改以土耳其語辱罵執法人員,沒想到其中一名警員精通土耳其語,完整聽懂辱罵內容,因此警方除依涉嫌傷害空服員偵辦外,也追加侮辱執法人員等罪嫌,全案仍持續調查中。報導指出,沙里亞法是伊斯蘭教的重要宗教與道德規範,內容涵蓋宗教信仰、家庭及日常生活等行為準則。不過,德國法律並未承認沙里亞法具有法律效力,也不能凌駕於當地法律及航空安全規範,因此無法作為拒絕遵守機組座位安排的理由。此外,事件曝光後,部分媒體最初一度將涉事班機誤認為土耳其航空航班,《每日郵報》也向土耳其航空查證。土耳其航空隨後正式發表聲明澄清,強調涉事班機並非旗下航班,相關事件與土耳其航空無關,否認外界最初的相關報導。
陸官媒AI辱菲!畫成猴子還被水砲轟 馬尼拉怒喊踩紅線
大陸官媒《中國日報》(China Daily)日前發布一支人工智慧(AI)生成動畫,將菲律賓人描繪成猴子,並影射菲律賓是在美國、日本操控下才會依據南海仲裁裁決主張南海權益,影片最後更安排猴子遭高壓水砲噴射,引爆菲律賓政府強烈反彈。菲律賓外交部痛批影片涉及種族歧視與「去人性化」宣傳,已逾越正常政治辯論界線,要求立即下架;國防部更怒斥這是「卑劣宣傳」,批評大陸宣傳機器已在道德與智力層面破產,雙方因南海爭議而持續升高的外交對立再添火藥味。大陸官媒AI影片以猴子影射菲律賓,並安排遭高壓水砲噴射橋段,引發菲律賓政府怒批「卑劣宣傳」。綜合《路透》、法新社及英國廣播公司(BBC)等外媒報導,這支長約1分鐘的AI影片於7月10日發布在《中國日報》官方臉書,時間點正值菲律賓紀念2016年南海仲裁裁決10週年,因此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影片中,一隻身穿菲律賓傳統服飾「巴隆衫」(Barong)的猴子,被兩隻印有美國及日本國旗的巨大手臂推上船上的卡拉OK舞台,象徵菲律賓受美日操控。猴子起初唱出有關菲律賓與日本5月底宣布啟動專屬經濟區(EEZ)及大陸礁層海洋邊界談判的內容,隨即遭畫外音斥責「唱錯歌了」、「蠢猴子」,接著從口袋掏出一張寫有「南海仲裁裁決」的紙張,改唱指定歌詞。然而畫外音仍不滿意,猴子隨後被放上彈射器射向海面,再遭一艘疑似象徵大陸海警船的船隻以高壓水砲猛烈噴射。外界普遍認為,影片藉此影射近年大陸海警多次以水砲驅離菲律賓海警、公務船及漁船,同時嘲諷菲律賓以2016年南海仲裁裁決作為主張南海權益的法律依據。值得注意的是,這部「猴子」動畫並非個案。《中國日報》近幾週已陸續發布多支AI影片及漫畫,內容將菲律賓塑造成小丑、蛇等形象,持續批評菲律賓在南海議題上的立場,引發外界質疑大陸官方宣傳持續升高對菲攻勢。菲律賓官方強烈譴責大陸官媒AI影片將菲律賓人描繪成猴子,痛批內容涉及種族歧視與去人性化宣傳,並要求立即下架。(圖/翻攝自臉書,Department of National Defense - Philippines)菲律賓外交部16日晚間發表聲明指出,《中國日報》身為大陸官方媒體,卻以帶有種族歧視及去人性化色彩的方式描繪菲律賓人民,已超越正常政治辯論應有界線。聲明強調,即使兩國存在立場分歧,也不應透過侮辱性影像進行宣傳,將菲律賓人描繪成猴子的作法「令人深感冒犯、痛心且完全無法接受」,菲方已對此類內容劃下明確紅線。菲律賓外交部要求《中國日報》立即撤下影片,停止發布類似內容,並呼籲陸方在公共論述中展現尊重、尊嚴及對事實的基本尊重,避免進一步擴大兩國人民之間的不信任。菲律賓國防部長鐵歐多洛(Gilberto Teodoro)則發表聲明,形容這支影片是「卑劣宣傳」,更是「任何自稱負責任區域領導者國家的恥辱」。他表示,大陸無法透過理性、證據及國際法支撐其南海主張,因此轉而利用種族歧視、威脅及煽動仇恨等方式進行宣傳。鐵歐多洛指出,影片除了刻意嘲弄具有法律效力的2016年南海仲裁裁決,也美化對菲律賓人民及軍人施暴的行為,暴露出大陸宣傳機器在道德與智力上的破產。他更批評,大陸近來一連串近乎「精神分裂」的作為已令人無法忽視,而這次最新的去人性化宣傳,更顯示其既不是一個安全、自信的行為者,也不是值得信賴的鄰國。菲律賓海岸防衛隊發言人塔里耶拉(Jay Tarriela)也在社群平台X轉發影片,直指這是「赤裸裸的種族主義」。他強調,「這個時代絕不容許種族歧視,任何透過貶低其他族群來羞辱他人的行為,都理應受到譴責。菲律賓人不是猴子!」2016年,位於荷蘭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裁定,大陸以「九段線」主張南海大部分海域權利缺乏國際法依據,並否定其部分主權聲索,但北京始終拒絕接受與承認該項裁決。近年來,大陸與菲律賓因南海主權爭議持續升溫,雙方海警、公務船及漁船多次在爭議海域對峙,大陸海警也數度被菲方指控使用高壓水砲驅離菲律賓船隻。黃岩島(Scarborough Shoal,台灣稱民主礁)距離菲律賓約160公里,距離大陸約800公里,是雙方衝突焦點之一。今年6月,北京曾在黃岩島入口設置浮動屏障,後來在菲律賓提出外交抗議後拆除;同月,大陸也宣布制裁鐵歐多洛及其直系親屬,禁止入境大陸、香港及澳門,使兩國外交與安全情勢持續緊繃。菲律賓國防部痛批大陸官媒發布的AI影片涉及種族歧視與仇恨宣傳,要求停止散播相關內容。(圖/翻攝自臉書,Department of National Defense - Philippines)
大S遺產分配受關注!律師揭手機遺囑關鍵4條件 缺一恐無效
女星大S(徐熙媛)去(2025)年2月在日本病逝,令她的親友和粉絲都很傷心,如今她生前遺產分配意外受到外界關注。有消息指出,大S生前有用手機寫下財產分配,律師張子特今(15)日稍早透過社群表示,這種方式必須達成4項條件,才會具有效力。張子特律師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分享有關大S遺囑的相關報導,並表示,「手機寫下遺囑財產分配並沒有法律效力」,如果要自己製作自書遺囑,需要注意4點。首先文件中必須寫上「遺囑」字樣;再來就是得「親自全文手寫」,不能用電腦打字後列印簽名,另外,也不能請他人口述代筆。第三點則是,自書遺囑必須記載「年月日」,清楚寫下撰寫遺囑的具體日期(例如:中華民國115年6月30日);最後一點就是立遺囑當事人得「親自簽名」,不行以蓋印章等代替簽名。張子特律師也提醒,諮詢律師討論內容和格式最妥當。關於大S遺產分配問題,事實上,其前夫汪小菲方面曾發布5點聲明,說明兩名未成年子女依法繼承三分之二遺產,並已設立信託專戶管理;至於具俊曄依法可繼承的三分之一遺產,則尊重其自行規劃與處置。截至目前,大S遺產仍在清算程序中,相關法律程序尚未全部完成。
南海仲裁案10週年前夕!北京發表62頁英文報告 猛批菲律賓領土主張
在中菲南海爭端持續升溫之際,中國大陸8日發布1份長篇報告,全面批判菲律賓在南海的領土主張,指責菲律賓的行動屬於「非法擴張」,威脅區域和平,並對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建立的全球國際秩序構成「嚴重威脅」。報告還重申了中國對南海主權的立場,否定海牙仲裁裁決,並指控菲律賓藉由歷史、法律與外部勢力支持強化主張。據《南華早報》報導,於8日公布的報告《菲律賓南海領土主張的歷史法理批判》(Historical and Legal Critique of the Philippines’ Territorial Claims in the South China Sea),由中國自然資源部旗下智庫撰寫,也是該機構在數日內發布的第3份相關報告,意味著中國持續推動鞏固其在南海爭議海域立場的最新舉措。這波行動凸顯北京當局在荷蘭海牙(The Hague)國際仲裁庭作出具有里程碑意義裁決的10週年前夕,再度拒絕了菲律賓的立場。該項裁決否定了中國部分南海主張的重要依據,但中國並未參與仲裁程序,也始終將2016年7月12日的這場裁決斥為「非法、無效且不具拘束力。」位於北京的「自然資源部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China Institute for Marine Affairs,CIMA)在報告中指出,菲律賓數十年來不斷改變其領土主張的理由,先後對黃岩島以及南沙群島的部分島礁提出領土主張,而中國同樣聲稱擁有這些海洋地物的主權。據《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報導,這份長達62頁的英文版報告,由自然資源部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中國歷史研究院、武漢大學、南京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和淮陰師範學院等機構的歷史學和國際法等多學科學者共同編制。報告梳理了菲律賓領土邊界的形成過程,分析其歷次擴張領土範圍的意圖與做法,指出菲律賓為支持其對黃岩島和南沙群島部分島礁的領土主張提出的一系列依據,在歷史層面充斥著對史料的誤用曲解,在法理層面鮮見其證明價值,僅是突破國際條約限制、非法擴張領土範圍的借口。報告認為,菲律賓意圖突破一系列具有國際法效力的條約所限定的領土邊界,將其擴張至黃岩島和南沙群島部分島礁的做法缺乏史實依據,明顯違背有關領土取得的國際法規則,這一非法行徑在挑戰國際法律秩序的同時,構成對區域和平穩定與國際秩序維系的重大威脅。報告稱,菲律賓陸地領土邊界在西班牙和美國殖民時期逐漸形成,經由3個國際條約在國際法上得到確立。獨立後,菲律賓通過憲法和其他國內法等,繼承和確認殖民時期確定的領土邊界。20世紀70年代以來,菲律賓政府頻頻展現出擴張意圖,採取修改憲法、頒布法令以及發表聲明等方式,對黃岩島和南沙群島部分島礁提出領土主張。報告抨擊,菲律賓這些主張缺乏歷史基礎和法理依據,不享有南沙群島任一島礁和黃岩島的主權。菲律賓提出的一系列依據,採取包括國內立法和非法侵佔在內的措施,不能證明其在南海的領土主權。菲律賓政府前後不一、頻繁變動的法律立場,在邏輯上存在大量自相矛盾之處,難以自圓其說。報告還指出,菲律賓在歪曲塗抹歷史事實和錯誤適用國際法的基礎上,持續採取誤導國際輿論、實施非法激進行動等方式,非法聲索黃岩島和南沙群島部分島礁主權,嚴重威脅南海區域的和平穩定,成為周邊國家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不安定因素,衝擊了戰後國際秩序安排,將自身追求不法私利所引發的風險向國際社會擴散轉移。《南華早報》援引的報告內容則指出,菲律賓於1946年獨立後,承襲並確認了西班牙與美國殖民時期形成的領土範圍,這些範圍由1898年、1900年及1930年簽署的各項條約所界定,而「南沙群島及黃岩島的任何島嶼或礁石,均未被納入上述領土範圍。」報告稱,菲律賓對黃岩島提出主權主張的法律依據曾多次改變,先是以專屬經濟區為理由,其後改稱基於「發現與占領」,最後則改為重新詮釋上述歷史條約,這些主張均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Unclos),並指出菲律賓引用的1幅18世紀地圖缺乏可信度,同時提到菲律賓過去曾承認該環礁位於其主權範圍之外。報告也否定菲律賓對南沙群島部分島礁所稱「卡拉延群島」(Kalayaan Island Group)的主權主張,認為其在法律上無效:菲律賓的主張主要建立於地理鄰近性、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舊金山和約》(San Francisco Treaty)所涉及且具爭議性的盟軍(Allied)託管安排,以及菲律賓探險家克洛馬(Tomas Cloma)於1947年至1950年間進行的私人探險活動,但上述依據皆不具有法律效力。除了指控菲律賓「非法占領」外,報告還將南海緊張局勢升高歸咎於菲律賓,稱其透過海岸防衛隊巡邏、船隻碰撞、近距離偵察等「激進」行動加劇對立,並阻礙南海行為準則(South China Sea Code of Conduct)談判的推進。報告最後強調,菲律賓為支持其南海主張,引入了「不受歡迎且複雜的外部因素」,明顯影射美國以及日本、澳洲等盟友介入南海事務。報導補充,自然資源部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曾在7月3日針對日本與菲律賓計畫舉行海域劃界談判提出法律警告,並在6月30日發布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Unclos)的評估報告。然而,中國觀察人士警告,北京在國際輿論戰中正持續面臨壓力,指出部分過去支持中國立場的國家,如今已轉為保持中立,甚至傾向支持菲律賓。因此,他們呼籲北京應進一步強化法律反制策略,更積極、有力地反駁該項仲裁裁決。中國主張擁有南海大部分島嶼、礁石及其鄰近海域的權利,因此與多個鄰國存在領土爭議。近年來,中菲兩國之間的緊張情勢尤其劇烈。
百公斤男運動甩肉50kg 狂噴汗飄臭味遭健身房退費趕人
越來越多民眾熱衷健身運動,但大陸浙江近日發生一起罕見的健身合約糾紛,一名施姓男子花費人民幣6388元(約新台幣2萬8427元)辦理為期900天的健身房會員卡,不料因運動時出汗量極大,引發多位會員投訴;業者不堪其擾,竟主動提出退還剩餘會費人民幣3888元(約新台幣1萬7302元),並加贈他牌健身房3個月會籍,要求施男「別再來練了」,引發雙方爭議。根據陸媒《1818黃金眼》報導,浙江杭州一名施姓男子過去曾重達130公斤,靠著長達10年的越野跑與高度自律,成功減重50公斤且未曾反彈;瘦下來的他一週固定健身5次,因此向一間健身房辦理會員卡,費用為人民幣6388元(約新台幣2萬8427元),能夠使用900天。施男因高強度運動和代謝旺盛,他的出汗量遠超常人。施男表示,他深知自身體質問題,每次健身皆自備多條毛巾隨時擦拭,更在跑步機旁鋪滿一次性毛巾以防汗水滴落器械,強調自己很努力維護環境衛生。豈料,業者自今年5月起頻繁接獲投訴,指施男運動不到十分鐘便全身濕透,導致有氧區周邊器械、走道甚至更衣室都瀰漫著濃烈汗味,嚴重影響他人運動品質。儘管館方曾嘗試將施男健身位置調整至靠窗角落,並勸導他避開尖峰時段,選擇清晨或深夜離峰時段前來,他也高度配合,但礙於天生高代謝體質,異味問題仍無法根除,多位資深會員甚至聯合揚言「不處理就集體退卡」,業者迫於營運壓力才拍板退費和贈送其他健身房的方案。不過,施男嚥不下這口氣,才公開揭露這件事。有法律專家指出,依民法相關規定,該健身服務契約具備法律效力,施男既未違反館規且已盡維護義務,健身房單方面終止會籍本質上已構成違約。即便業者主動退款並補償他牌會籍以展現和解誠意,施男在法律上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約或索求違約賠償。目前施男因自尊心受損且自認站得住腳,已尋求媒體及消保官協助維權,雙方仍在持續僵持中。此事件在網路曝光後掀起網友熱烈討論,大多數人力挺施男,認為其10年減重的毅力令人敬佩,且出汗為生理自然現象、並非故意為之,業者的做法過於現實且令人寒心;然而,另一派網友則站在其他會員的角度發聲,強調消費者花費數萬元辦卡,有權享受舒適無味的運動空間,在密閉的健身房內,濃郁的汗味確實令人難以忍受。
陳培瑜批對岸《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 籲朝野共同捍衛自由價值
對岸日前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並將於2026年7月1日施行,引發外界關注。民進黨立委陳培瑜23日表示,該法將「維護國家統一」列為法律義務,甚至主張境外行為也可追究責任,形同將對岸法律適用範圍擴張至全球,嚴重侵害立場認同與言論自由。陳培瑜指出,根據法條內容,若被認定在對岸境外從事「破壞民族團結」行為,也可能遭追究法律責任。她質疑,未來無論是在台灣、美國或歐洲主張與對岸立場不同觀點、或是支持台灣,甚至關注新疆與西藏人權議題,都可能遭對岸以相關法規作為打壓依據。陳培瑜表示,「破壞民族團結」的認定標準相當模糊,容易成為政治工具,未來恐進一步壓縮言論與學術自由空間。她也提及,過去已有出版及言論案件遭對岸以國安相關罪名起訴,擔憂類似情況將持續擴大。陳培瑜強調,面對對岸試圖將法律效力延伸至境外的作法,已引發國際社會關注與批評。她呼籲國內朝野政黨不分立場,共同譴責侵害民主自由價值的相關法令。
黃大煒才宣布移居夏威夷 家屬無預警證實死訊!享壽61歲
有「搖滾教父」封號的資深音樂人黃大煒今年5月才宣布移居夏威夷,豈料,其胞姊無預警在今(14)日委託律師發表聲明,證實黃大煒已在6月2日(台北時間6月3日)於夏威夷逝世,享壽61歲。黃大煒有多首經典歌曲,如〈你把我灌醉〉、〈讓每個人都心碎〉等,還曾在選秀節目《超級星光大道》中,多次擔任固定評審與客座導師,犀利講評為觀眾留下深刻印象。【律師聲明函】茲受音樂人黃大煒先生的胞姊Consulina Wong女士及Joann Wong女士(下稱本所當事人)的特别委託,代為發布律師聲明如下:一、黃大煒先生係於檀香山時間2026年6月2日(相當於臺北時間2026年6月3日)早晨,於美國夏威夷檀香山的姊姊家中驟然離世。在最後這一個月,他滿心期待地要帶著音樂再度出發。二、上開二位本所當事人,依法為黃大煒先生的全體繼承人,有關後事悉由二位胞姊全權處理,黃大煒先生遺留下來的珍貴音樂資產,仍然以本所「漢英得力法律事務所」為唯一合法的授權窗口。三、於2025年12月27日,黃大煒先生結束臺灣的生活,與姊姊一同回到夏威夷。在此之後,除了二位姊姊,沒有任何人在過去或未來有權代表黃大煒;且除本所之外,黃大煒先生亦未委託任何人作為其演藝事業對外聯絡的統一窗口,律師委任乙事更係由黃家直接委任。另外,自始至終,黃大煒先生、與其家人更未曾擁有其社交媒體的管理權限。四、因此,如有其他人就黃大煒先生的演藝事業提出任何工作說明、業務洽談、或未來規劃,均不屬實,對黃大煒先生之遺屬更不生任何法律效力。有關外界如再有擅以黃大煒先生本人名義經營任何社群媒體平台,或擅自侵入通訊軟體之行為,請在尊重他人隱私及個資的基礎上,立即停止該等不法行為並關閉該帳號或平台;甚至如有任何對黃大煒先生、其家人、朋友和工作夥伴的不實指控、造成侵害名譽或隱私,將立即存證並保留法律追訴權,並委託本所律師處理相關的維權事宜。五、數十年來,黃大煒先生用他非凡的音樂才華、無比的熱情,以及跨越世界連結人心的天賦,豐富了無數人的生命。謹代表家人再次感謝大家多年來對大瑋老師的關愛和支持!在此懇切呼籲媒體與大眾,留給驟然失去至親、且一直遠離演藝圈的家屬最大的隱私空間,並讓逝者安息為荷。漢英得力法律事務所陳鎮宏 律師
老屋想解套1/桃園蘆竹旺族內戰! 鐵皮古宅竟成歷史建築
桃園市蘆竹區慎德居見證林氏家族開墾歷史,2019年被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列為歷史建築,但管理人長年疏於整理,導致慎德居滿是雜物、蛛網遍布,漏水的屋頂還以鐵皮覆蓋,且慎德居坐落土地為林德光祭祀公業所有,祭祀公業管理人林子壽控訴,該建築佔用祭祀公業土地一世紀,十多年前打官司要求還地並勝訴,建物所有人竟將其申請為歷史建築,周遭約1900平方公尺土地也遭圈列而無法再利用,希望文化局能協助解套。慎德居本該古色古香、樸實典雅,如今卻因管理人疏於照顧而滿是雜物。(圖/周志龍攝)6月2日下午,記者跟隨林子壽與林氏宗親抵達慎德居,慎德居建於1914年,是傳統「一堂二橫」客家夥房,採用鵝卵石興建基礎、土墼磚與紅磚起建屋身,福州杉與紅瓦等建材興建房頂,本該是樸實典雅、古色古香,如今竟滿地雜物,加上天花板上超大蜘蛛網,以及用建築物上覆蓋的紅色鐵皮,人為修復和疏於打理嚴重破壞了這處充滿歷史感的院落。慎德居屋頂上都結出超大蜘蛛網,明顯久未整理。(圖/周志龍攝)據了解,林氏家族開台祖林妹生於乾隆25年,育有林德光與林成光兄弟,後漂洋過海來台打拚,為蘆竹坑仔外地區最早開墾的家族,更是將平埔族的遊獵地轉化為漢人農耕地的代表之一,在台因開墾有成,家族日益擴大,林德光、林成光兄弟分家各自努力,篳路藍縷在台灣打下各自基業,兩兄弟的後代子孫卻因土地問題對簿公堂。「他們佔用我們這支的土地一百多年,眼看官司打輸就去申請歷史建築。」林子壽無奈表示,他們是林德光後代,慎德居的建築者則是林成光後人,雙方因血緣關係淡薄而幾乎沒有聯繫,但慎德居土地坐落在林德光祭祀公業名下,前任管理者發現此事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拆屋還地。慎德居屋頂多處漏水,管理人卻以鐵皮覆蓋,嚴重破壞了這處充滿歷史感的院落。(圖/周志龍攝)訴訟期間,林成光後人咬定祖先之間有買賣合約,慎德居土地應屬林成光這脈所有,但早年並未進行土地過戶或登記,該筆交易如今已無法律效力,法院因而判決該拆屋還地,林成光後人眼見自己在法庭上站不住腳,竟申請將慎德居列為歷史建築,桃園市文化局2018年接獲提報,於是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啟動法定調查,成立暫定古蹟處理小組進行現場勘查,經3位委員評估確有文化資產價值,且因面臨拆除而有急迫危險之疑慮,會勘當日便列為暫定古蹟,後登錄成歷史建築,林德光祭祀公業提出訴願被駁回,提起行政訴訟則同樣敗訴。林子壽則控訴,該歷史建築本體為633平方公尺,主管機關竟將周邊約1900平方公尺土地也劃入保存範圍內,且在審議期間未依法充分通知或邀請土地所有權人代表出席表示意見,建物所有權人更始終未與土地所有權人協商補償、租賃或購地方案,反而迅速申請歷史建築登錄,藉此延續占用土地狀態。「建物所有權人後代獲得文化保存光環,地主權益卻長期受到漠視。」林子壽說,林德光祭祀公業現已依法委任律師循法律程序據理力爭,也希望非建物本體、周邊被「陪葬圈列」的無辜土地予以解編,期盼文化局能正視程序瑕疵、實質協助解套,勿讓原本立意良善的《文化資產保存法》成為有心人規避民事責任、無限期強占私人土地的法律保護傘。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蘆竹慎德居因土地與建物分屬不同權利人,雙方對保存及利用方式存不同意見,尚待凝聚共識,2025年因建物出現漏水情形,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現勘後,同意建物所有人於屋頂及土埆牆體裸露處施作臨時保護措施,減緩建物持續劣化。目前建物仍作為家族祭祀空間使用,文化局將持續追蹤及輔導管理維護工作,以維護文化資產價值,在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取得共識並簽署同意書後,文化局將協助所有權人向中央爭取修復再利用相關經費。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至於地主所提周邊土地,屬歷史建築定著土地範圍,與文化資產保存完整性密切相關,相關土地使用仍須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另土地所有權人得依相關規定申請容積移轉,都市發展局亦正檢討相關配套措施,期兼顧文化資產保存與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和妻子吵架後迎娶岳母!女婿曬結婚證書求祝福 警出手了
印度北方邦坎普爾德哈特(Kanpur Dehat)地區近日流傳一段驚人影片,一對自稱是「岳母與女婿」的男女,宣稱兩人在已在法庭完成結婚登記,特地公開影片希望獲得大家的祝福。不過,這段關係有違地方傳統倫理,影片曝光後不僅引發各界議論,當地警方甚至已正式展開調查,以釐清此事的真實性。根據外媒《印度時報》報導,這起引發熱議的事件發生在坎普爾德哈特的阿克巴爾普爾(Akbarpur)。從流出的影片中可見,一對男女頸上掛著傳統花環,手中展示著一張宣稱是法庭核發的結婚證書,背景配上與「法庭婚禮」相關的浪漫歌曲。影片中兩人還透露彼此曾是「岳母與女婿」的關係,但因為男方與妻子發生爭執,意外和岳母發展出情愫,呼籲大眾接納與支持他們的愛情。不過,報導中也特別強調,目前尚無法完全證實該影片的真實性。針對這起罕見「不倫婚姻」事件,社群上的討論反應相當兩極,部分網友抱持開放態度,認為這是個人的自由抉擇,社會應給予尊重;但多數人則從道德與倫理層面提出強烈質疑,認為這種家庭關係的轉變令人難以接受,這位岳母竟不管女兒的心情。目前男女雙方的家族對外皆保持沉默,尚未發表任何回應。有當地居民透露,這名婦女與其女婿其實早在很久之前,就維持著相當親密的關係。然而,關於這場法庭婚禮具體舉辦的時間、地點,以及該結婚證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相關細節與官方證明文件目前尚未正式對外公開。當地警方則表示,雖然目前尚未接獲任何當事人或親屬的正式投訴,也沒有任何需要警方立即採取法律行動的具體違法事證,但有鑑於影片在網路上發酵和引發關注,警方已主動介入並對該影片的來源及內容展開深入調查。不過,當地行政部門與警方目前也暫未對此案發表進一步的官方聲明。
82歲老母打麻將被拒上桌 4子女自製免責聲明「生死不怨他人」爆紅
大陸湖北省一名肖姓男子近日在網路上分享自己為82歲母親製作的「牌桌健康風險免責聲明」,引發大量網友共鳴。肖男的母親年逾八旬,平時喜愛打麻將,但因年齡較高且有基礎疾病風險,過去往往被親友婉拒上桌,只能在旁觀看。為了讓母親能安心參與娛樂活動,肖男與兄弟姊妹共同簽署一份聲明,內容大意為家屬已知悉其健康狀況並願意自行承擔相關風險,藉此讓老人得以正常參與棋牌娛樂。《法治日報》報導,相關內容迅速在網路上發酵,獲得大量按讚與討論。不少人認為此舉展現家庭溫情與對長者精神需求的重視;也有網友質疑,該聲明僅由家屬自行製作與簽署,未經公證或多方確認,是否具備法律效力仍有疑慮。針對高齡者參與棋牌娛樂活動時可能發生的健康風險與法律責任問題,有法律專業人士指出,一般休閒性質的打麻將,並不屬於《民法典》所規範的高風險文體活動,因此難以直接適用「自甘風險」原則。若參與者在遊戲過程中突發疾病或身體意外,多數情況下主要與自身健康狀況有關,與同桌牌友的正常娛樂行為之間通常不構成法律上的侵權因果關係。82歲老母打麻將被拒上桌,4子女自製免責聲明。(圖/翻攝自微博)在責任判定上,關鍵仍在於是否存在過錯行為。若在場人員未對老人進行言語刺激、強迫熬夜或明知健康狀況不佳仍強行邀約,且在突發狀況時能及時停止活動並撥打急救電話、協助基本救助,一般不會被認定需承擔侵權責任。但若存在明顯疏忽或延誤救助等情形,則可能涉及相應法律責任。若活動在棋牌室、茶館或老年活動中心等經營性場所進行,場所經營者則依法負有安全保障義務,若未盡到管理或救助責任,可能承擔補充賠償責任。至於家屬自行製作的「免責聲明」是否具備法律效力,專家指出,此類單方文件並不能一概免除責任。若意外純屬個人健康原因,且牌友與場館均無過錯,實務上多視為風險自負;但若事故與設施缺陷、管理疏失或救助不及時有關,相關責任方仍須依法承擔侵權責任,免責聲明也無法對抗法律規定。專家同時提醒,若希望類似風險約定具備更完整法律效力,應由老人本人、家屬、同桌參與者及經營場所多方共同確認並簽署,同時保留身份資料與影像紀錄,以明確各方權利義務與風險邊界。
愛爾麗退款要先放棄提告? 受害者怒轟:被偷拍還得閉嘴
知名醫美集團「愛爾麗」近日爆出疑似針孔偷拍風波後,宣布全面開放消費者辦理退費,希望平息爭議。不過,卻有民眾在申請退款時發現,業者提供的「全額退費同意書」內竟藏有爭議條款,要求簽署人必須放棄對公司及相關人員的法律追訴權,引發網友怒轟根本是「封口協議」。有消費者近日在Threads公開愛爾麗退費文件內容,只見同意書中明確載明,消費者一旦領取退款後,須承諾放棄對愛爾麗及相關人員提出刑事、民事與行政追訴,也不得再向主管機關檢舉,或對外發表損害品牌名譽的言論。貼文曝光後瞬間引爆討論,不少網友看傻直呼,「這根本不是退費,是叫人閉嘴吧。」大批網友也在留言區痛批,「拿回原本就該退的錢,竟然還要放棄法律權利」、「被偷拍的尊嚴竟然被拿來當談判籌碼」、「這叫誠意嗎?根本是在勒索受害者。」也有人提醒消費者,若真的涉及偷拍或隱私侵害,千萬不要輕易簽下放棄權利文件。除此之外,部分消費者也抱怨,實際退費過程中還出現大量扣款爭議。有網友指出,診所會將當初購買療程時附贈的保養品、精華液、面膜等商品,以原價回扣方式計算,甚至連已做過的清潔課程,也會以單堂高價逐筆扣除。導致原本數萬元的療程餘額,最後實際能退回的金額只剩下幾千元。針對愛爾麗退費同意書中的「放棄追訴權」條款,法律界人士與自救會律師也提出警告。律師指出,刑事告訴權在法律上原則上無法事先放棄,尤其若案件涉及妨害秘密、偷拍或性影像等重大隱私犯罪,即便消費者簽署協議,未來若檢警介入調查,或受害者仍決定提告,該份協議在刑事程序中的法律效力其實相當有限。此外,律師也提醒,若消費者是在資訊不對等、壓力情況下簽署相關文件,未來仍可能主張契約內容顯失公平,並不代表簽字後就完全失去法律救濟權利。
父留500萬遺產兒拿錄音遺囑想霸佔 6姊妹怒告!法院判決曝
有些家庭在分遺產時,最慘可能鬧上法院!大陸福建漳平市發生一起遺產繼承糾紛,一名老翁與妻子育有6女1子,他生前留下一段錄音,聲稱要將遺產約109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00萬元)贈與孫女,氣得6姊妹告上法院。經法院審理認為,該錄音遺囑無效,遺產須按法定繼承順位分配給7名子女,全案定讞。根據陸媒《陝視新聞》報導,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起遺產繼承糾紛案件,判決文件顯示,一名老翁與妻子婚後育有6女1子,夫妻倆晚年把自建房屋出售,獲得房款約人民幣109萬元(約新台幣500萬元)。兩人相繼過世後,6名姊妹主張將父母遺產均分給7名手足,但老翁兒子卻拿出一段錄音檔,堅稱父親生前指定把錢交給孫女繼承,拒絕與姊妹平分,因此姊妹們決定交給法院判定。經法院調查發現,該段錄音內容並未能清楚展現老翁具有明確的「立遺囑」意思,且錄音現場並無2名以上的見證人在場;法官指出,據當地《民法典》規定,錄音錄像遺囑必須具備嚴格的法定形式,否則無法產生法律效力。由於該錄音證據程序不合法,法院判定該錄音不具備遺囑效力,該筆賣房款應被列為老翁夫妻共同遺產,回歸法定繼承程序。在分配比例上,法院展現了對弱勢與照顧者的關照。判決結果顯示,患有小兒麻痺症的其中一名女兒獲分30萬元(約新台幣138萬元),以保障其未來生活;獨子獲分23萬元(約新台幣106萬元);而在父母生前承擔主要照顧責任的一名女兒獲分16萬元(約新台幣73.7萬元);其餘四名女兒則各獲得10萬元(約新台幣46萬元)。法院強調,遺產分配除考量血緣外,亦應審酌子女履行贍養義務的程度與身體健康狀況。儘管老翁兒子事後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並申請再審,但均被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黑衣人圍人逼簽700萬!正宮怒討小三反被打臉 法院只判25萬:協議無效
高雄一名楊姓人妻不滿包姓丈夫外遇,找徵信社帶人圍堵「小三」洪女,逼簽700萬元賠償協議,高雄地院審理時,由於出軌的包男在法庭上證稱妻子找來的人像流氓,法官認為簽協議過程涉及脅迫,其協議無效,僅就侵害配偶權部分,判洪女賠償25萬元。判決指出,楊女於2024年間掌握丈夫包男與洪女頻繁進出汽車旅館的證據後,委託徵信社蒐證,並「出面處理」,未料徵信社竟帶著7、8名黑衣人現身,當場將洪女團團包圍,並以恐嚇語氣威逼,揚言讓她「在公司混不下去、身敗名裂」。在壓力與恐懼下,洪女當場簽下和解書,內容包含分期給付200萬元賠償金,以及高達500萬元的違約金條款;不過事後洪女不僅未履行付款,還持續與包男聯絡往來,讓楊女怒不可遏,提告要求依約支付700萬元。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洪女否認與包男有不正當關係,並主張當初是在遭恐嚇脅迫下才簽署文件,協議應屬無效,包男也證稱,當天妻子帶來的黑衣人口氣像流氓,威嚇「手上有證據能讓你們一刀斃命」,並強調當時與洪女都非常恐懼。法官審酌現場狀況,認為多名不明人士包圍並施以言語威嚇,已足以讓一般人產生恐懼,違反自由意志,該和解書不具法律效力。不過判決書也指出,洪女事後行為並未收斂,仍與包男保持密切往來,甚至深夜翻牆進入男方住處、敲窗示愛,面對包男兒子質疑,還語出驚人稱:「大人的世界斷不了」,已明顯侵害婚姻關係;最終法院認定洪女確有侵害配偶權,判應賠償楊女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婚後才知不是唯一!男子橫跨3地娶4妻 婚姻漏洞引爆爭議
重婚是指在已有婚姻關係下,仍與他人再度結婚的行為,依法屬於犯罪。在加拿大,儘管重婚違法,但婚姻登記多仰賴當事人自行申報,缺乏實際查核機制。正因如此,當地就有一名男子利用此漏洞,在約10年間同時與4名女子結婚,且多段婚姻在不同地區仍具法律效力,直到近年才曝光。根據加拿大媒體《W5》調查揭露,該男子為自稱前美國海軍陸戰隊員、從事綜合格鬥的傑森華盛頓(Jason Washington)。他與多名女性交往時,常以快速建立關係與求婚方式推進感情,使對方在未察覺其過往婚姻狀況下完成結婚登記。其中一名化名艾瑪(Emma)的單親母親表示,自己在2014年與華盛頓結婚,當時對方表現體貼並迅速承諾婚姻,但婚後態度轉變,甚至對其子女施以體罰,使她最終選擇離開。不過她並未完成離婚程序,使婚姻關係持續有效。另一名女性莎拉(Sara)則於2018年與華盛頓結婚。她指出,對方從未透露仍與其他女性維持婚姻關係,直到事後才得知真相,對此感到震驚。調查顯示,截至2025年底,華盛頓至少持有4張結婚證書,其中3段婚姻在北美不同司法管轄區同時有效。除了婚姻問題外,華盛頓亦涉及多起刑事案件,包括對伴侶子女施暴,以及酒後駕駛造成死亡事故並遭判過失致死入獄,相關背景進一步引發對婚姻制度漏洞的質疑。在制度面上,加拿大多數地區核發結婚證時,僅要求申請人勾選婚姻狀態,缺乏進一步查核。法律界人士指出,雖然虛假申報同樣構成犯罪,但實務上極少追究,也使類似情況難以及早發現。目前多名當事女性已著手透過法律程序處理婚姻關係,並呼籲政府強化審核機制,以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
車禍筆錄藏陷阱?律師警告:「這樣回答」肇責恐提高30%
在交通事故現場,警方到場後通常會詢問事發經過與當時車速,看似例行性的對話,其實可能暗藏法律風險。律師提醒,若當事人在筆錄中隨口說出具體車速,一旦該數值超過該路段的法定速限,等同於當場承認超速,恐成為不利證據,甚至可能讓肇事責任提高約30%,因此建議民眾避免憑印象作答,應以後續客觀鑑定結果為準。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鼎川法律事務所近日透過Threads發文指出,警方在處理交通事故時,最容易讓人誤踩陷阱的問題之一,就是「當時車速多少?」不少人在事故發生後情緒尚未平復,往往會直覺回應1個看似合理的數字,例如「大約50公里」。然而律師說明,各路段速限不同,若事故地點速限僅40公里,這樣的回答形同自己承認違規超速,將直接影響責任歸屬與後續判定。針對如何回應警方提問,律師建議採取審慎態度,可明確表示「我不確定,以鑑定結果為準」。其核心在於法律講求證據與事實,個人主觀判斷或模糊記憶,並不具備足夠證明力,反而可能對自身不利。透過煞車痕、監視器畫面等科學方式進行分析,才是較為可靠且具法律效力的依據。鼎川法律事務所所長梁繼澤也進一步說明,在製作筆錄過程中,對於車速相關問題應避免提供具體數字。警方通常會詢問事故經過與速度區間,若當事人無法百分之百確定當下瞬間車速,應直接表明不清楚或無法確認,以免因記憶誤差影響最終責任認定。律師強調,車禍現場若對情況不了解,切勿隨意作答。一旦被認定為超速,不僅可能成為關鍵不利證據,還可能使肇事責任顯著增加。面對事故處理,保持冷靜並交由專業鑑定機構依據客觀跡證進行判斷,「才能最大化保障你的權益。」
DNR註記健保卡沒用?醫護人員曝「1關鍵」:電到草灰搭也要電
一名網友近日在Threads發文討論DNR(不施行心肺復甦術)議題,指出即使已將意願註記於健保卡上,實際醫療現場未必能即時被醫護人員注意,因此認為若能將相關意願刺青在手腕等顯眼位置,或許更容易被發現。原PO進一步指出,自己與朋友皆支持DNR,也已完成相關註記,家人亦表示尊重。不過他分享,一名友人日前在上班途中遭遇車禍,送醫後醫護人員立即進行急救,過程中並未有人提醒查看健保卡註記,醫護人員拼命地搶救,最終該名友人因脊髓損傷導致全身癱瘓。原PO強調,並非責怪醫護人員,感嘆「自己活得沒有尊嚴、家人生活也沒有品質、健保資源也是浪費、安樂死也沒辦法,人的尊嚴蕩然無存。」貼文曝光後,引發大量網友回應。「前陣子在醫院遇到一個阿公斷氣了醫院打給他兒子,他兒子說不要救了 ,但醫生還是把他按回來了」、「我有一個病人早早簽DNR全拒,但手術中休克居然還是被救回來了……後來家屬非常生氣,再度簽DNR!病人救回來之後確引發很嚴重的過敏反應……然後現在確康復中要被送去機構,老實說!是我醒來第一件事情真的會告醫院」、「我本來也想去弄DNR註記的,想到走完所有流程還是抵不過家屬一句話,我就放棄了」。有醫療相關背景的網友指出,目前醫療現場多以正式文件為依據,單純刺青或外觀標示並不具法律效力。「那個......DNR通常是當自己意識不清且處於末期階段時由其他法定親屬依序遞補簽署,如果你自己清醒或是非處於不可逆之末期病程這是沒辦法啟動生效的,如果想表示自己的意願可以去了解及簽署ACP及AD」、「上次上課,資深醫師說有簽DNR照樣CPR,醫療人員怕被家屬告」、「很遺憾的告訴你就算刺在臉上,只要你的家屬說要救,我們還是得壓下去」、「很遺憾的告訴你,DNR我們只認定醫院的白紙黑字,你就算全身刺的密密麻麻的DNR,只要家屬說要救,電到你奶頭草灰搭還是得電」。衛福部指出,我國自2000年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立法後,賦予國人臨終時可以選擇拒絕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Do not resuscitation,DNR)的權利,並且可將此意願註記到健保卡的晶片中,當病患面臨疾病末期階段時,醫師便可以透過健保卡得知預立的意願,並與家屬溝通提供病患安寧療護服務。健保署也分享「三步驟,輕鬆註記」。第一步,向各醫院的服務台索取「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或至衛生福利部、安寧照顧協會、安寧照顧基金會的網頁列印表格。第二步,填妥意願書。第三步,將正本送回索取醫院,或寄到「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就可以辦理健保卡意願註記。
伊朗釋出停火訊號 要求國際法律保障批美破壞談判
根據《伊拉克通訊社》(INA)報導,伊朗總統裴澤斯基安(Masoud Pezeshkian)於3月31日與歐盟理事會主席科斯塔(António Costa)進行通話,首度對外表達結束當前衝突的意願。不過,他強調停火並非無條件,前提是國際社會須建立具法律效力的機制,確保伊朗未來不再遭受外來軍事攻擊。裴澤斯基安在通話中指出,德黑蘭方面具備推動局勢降溫的政治意志,但前提是安全保障必須落實。他表示,伊朗要求的不僅是停火,更是防止衝突再度爆發的制度性安排,尤其是針對來自美國與以色列的潛在軍事威脅。針對外交互動過程,裴澤斯基安對美方表達強烈質疑。他透露,在過去進行外交談判期間,伊朗曾兩度遭遇武裝攻擊,使其認為美國一方面進行談判,另一方面卻採取軍事行動,缺乏基本互信基礎。他認為此舉削弱外交誠意,也讓談判難以持續。在此背景下,裴澤斯基安呼籲歐洲國家應維持政策獨立性,依循國際法原則參與相關事務,而非採取對伊朗不利的單邊立場。他指出,歐洲在區域穩定上具有影響力,應發揮建設性角色。對於外界高度關注的荷姆茲海峽(Strait of Hormuz)局勢,裴澤斯基安則表達明確立場。他認為,當前海域緊張情勢源於美國與以色列的敵對行動,並非伊朗主動挑起。他強調,伊朗的行動旨在維護國家主權與航行安全。裴澤斯基安進一步表示,若國際社會希望恢復荷姆茲海峽的穩定,關鍵在於相關國家停止對伊朗的軍事壓力與敵對政策。他重申,區域安全需建立在相互尊重與法律保障基礎之上,否則難以實現長期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