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條
」 川普 美國 柯文哲 民進黨 三班護病比
很多人不知道!搭飛機不能帶「酒水」 嚴重恐被請離
許多民眾出國旅遊時,喜歡在登機前先到機場貴賓室放鬆休息,甚至順手將貴賓室提供的飲品裝進隨身保溫瓶內帶上飛機。然而,這個看似稀鬆平常的舉動,若裝的是酒精性飲料,恐怕會讓你面臨無法成行的嚴重後果,影響全台所有熱愛海外旅遊的民眾。★延伸閱讀★要起飛了還吃!旅客為吃「機場速食」遭丟包私帶酒水上機違反法規知名旅遊達人「傑西大叔」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提醒旅客,釀造性飲料(酒類)請在上飛機前喝完。(圖/threads @jltalkspodcast)知名旅遊達人「傑西大叔」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提醒旅客,先不管在貴賓室裡面把釀造性飲料(酒類)倒入保溫瓶這件事情在道德或規定上對不對,但有件事情必須嚴格遵守,那就是「請在上飛機前喝完」。傑西大叔強調,在飛機上飲用自己攜帶的酒類飲料,最嚴重的後果是會直接被請下飛機,而且這項規定各國都一樣,各家航空公司在機上都是絕對禁止旅客飲用自行攜帶的酒精飲料。這項規定並非航空公司的私法刁難,而是有明確的法律明文規範。根據我國《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51條明確規定:「任何人於航空器內不得飲用酒精性飲料。但該飲料係由航空器使用人(即航空公司)於餐飲服務時所提供者,不在此限。」 這意味著,旅客在機上唯一能合法喝酒的管道,只有透過空服員進行餐飲服務時所提供的酒水。此外,該法條也嚴格限制了航空公司的供酒對象。法令規定,航空公司不得在航空器內提供酒精性飲料給三類人員:分別是「已顯示醉態者」、「解送人與被解送人」,以及「依規定持械登機之人員」,為了維護整體客艙的秩序與飛航安全,法令更賦予航空公司強制權,表明「航空器使用人得拒絕已顯示醉態者登機」。嚴格控管飲酒總量原因為什麼航空界對於「在飛機上喝自己的酒」會管制得如此嚴格?最核心的原因在於高空環境對人體生理機能的影響,由於飛機在高空翱翔時,機艙內的氣壓會產生顯著變化,人體在低氣壓的環境下,對於酒精的耐受度會大幅降低,這導致旅客在飛機上「很容易因為攝取酒精而迅速酒醉」。傑西大叔表示,不論是國際民航組織或各大航空公司,都規定酒精的飲用量必須由航空公司來一手控制。唯有透過專業空服員的雙眼進行第一線把關,觀察旅客的言行舉止,確保旅客是在神智穩定的狀況下才能夠提供酒精,藉此防範因過量飲酒引發的機上鬧事或緊急醫療危機,確保全機旅客的航程生活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高鐵誤點趕不上飛機!2萬機票慘變近5萬 網曝1解方 要起飛了還吃!旅客為吃「機場速食」遭丟包 網紅機師飛行前「酒測不合格」 星宇航空:當下即停止勤務
偽裝病患診間追砍前校長 輔大肄業生一審遭判1年6月
輔仁大學附設醫院2025年11月驚傳診間喋血案,30歲曾姓男子因對前校長江漢聲心存不滿,偽裝病患進入診間,持預藏的美工刀自後方瘋狂揮砍,更囂張大喊:「我看你不爽很久了!」所幸被害人拼命抵抗並趁隙逃脫。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26日依傷害等罪判處曾男有期徒刑1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檢警調查,曾男曾是輔大哲學系肄業生,他2019年在學時,想進輔大校務會議旁聽遭拒,因而怒告時任校長江漢聲妨害自由無果,而江遭控以輔大診所名義借款並挪用校產,一審被判10月有期徒刑,二審改判無罪確定,曾不滿江全身而退,竟自比「廖添丁」展開攻擊行動。案發當天下午2時許,曾男偽裝成求診病患,順利進入輔大醫院204診間,趁江剛為其診察完畢,轉身走到洗手台洗手時,從身後逼近,猛然抽出預藏的美工刀,朝江醫師的下半身猛力揮砍,並大吼:「我不是來看病的,我看你不爽很久了!」江漢聲大驚轉身,伸出雙手拼死抵抗,曾男卻仍持刀持續瘋狂攻擊,導致江醫師右腕、左前臂分別受有6公分撕裂傷與淺裂傷,左腹壁也大片擦挫傷。江醫師隨後趁隙負傷逃出診間,曾男竟還惱羞成怒,將手中的美工刀當成飛刀朝江醫師逃跑的方向擲去,所幸並未擊中,他則被警方逮捕,檢方調查後偵結,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法官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曾男主觀上應僅具傷害犯意,並無殺人企圖,因此依法將起訴法條變更為刑法傷害罪。法官審酌,曾男只因不滿判決、想謀求輿論關注,就不思理性溝通,公然在醫院診間持刀傷人,不僅讓受害醫師身心受創,更嚴重造成醫療從業人員與社會大眾的恐慌,對醫病關係帶來極大不良影響。法官考量曾男自始至終均坦承犯行、過去並無前科,且目前獨居、靠當家教及父母資助為生,至今仍未獲得被害人諒解,最終新北地院仍依想像競合犯,從一重罪依傷害罪判處曾男有期徒刑1年6個月,扣案的美工刀等犯案工具則全數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北投驚見迷你馬逛大街!本月二度脫逃 警依法開罰業者
路上有馬!北市北投區大業路24日獲報,有迷你馬疑似逃家在馬路上行走,警方獲報後也立即派員到場查處,隨後通知飼主到場帶回,後續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對飼主開罰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的罰鍰。據了解,該隻迷你馬為逐風農場黃姓業者所飼養的迷你馬,這也不是他第一次逃家,在路上逛大街,本月1日就曾落跑在北投區大業路與北投路二段上被民眾發現通報,一月不到就再度傳出迷你馬二度落跑事故,讓警方認定業者管理疏失,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疏縱動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北投分局呼籲,飼養動物請務必小心看管,如致動物在路上奔走,恐影響交通秩序及用路人安全,如發現類似情事,請撥打110報案專線,警方將立即到場處理。
院長之怒2/前司法院長評川普關稅政策 賴英照舉五案例指他為何輸
知名法學期刊《台灣法律人》日前舉辦五周年研討會,邀前司法院長賴英照致詞並演講,具有美國哈佛大學法律博士學位的賴英照講述美國司法案例,他從美國法理學家富勒擬作的山洞奇案法律問題切入,再提到1892年聖三一教堂案,接著講述美國總統提名聯邦法官案,即 Public Citizen v. Department of Justice(1989) 案,賴英照還提到2018年吹哨條款案Digital Realty Trust, Inc. v. Somers,以及目前世界各國政府最關心的美國總統川普的對等關稅行政命令案。賴英照強調,美國法院以往依賴史料解釋,現在則用通常文義解釋。賴英照也在其他場合演講時指出,若以美國200年來的法學方法演變來審視,若川普在過去的時代打這場關稅官司,結果可能會贏,但現代法院對此類行政權的擴張採取了更嚴格的檢視標準。賴英照5月15日演講時,先舉美國哈佛大學擬作的山洞奇案,內容是5人探險隊困在山洞,擲骰子決定誰生存、誰該被殺掉供其他人食用。救援在第32天成功,倖存的探險隊員們被指控犯謀殺罪。對此,初審法院判處他們有罪並處死刑,被告上訴至最高法院。最終,最高法院因2票有罪、2票無罪、1票棄權形成平手,維持一審的原判,4名倖存者被處絞刑。《台灣法律人》雜誌創刊五年有成,法學大家齊聚一堂。(圖/項程鎮攝)賴英照還提到1892年聖三一教堂案,美國聖三一教堂請英國傳教士來服務,遭美國政府起訴,理由是違反了1885年通過的《外籍勞工合同法》(Alien Contract Labor Act)。不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最終以8比0一致裁判聖三一教會勝訴。本案促成了美國法院在解釋制定法(Statutes)時,不僅看重法條的絕對字面,更重視探討立法者當時的「意圖與精神」,也就是認為應用立法目的來解決,以文義解釋就有問題。相較於近來台灣大法官提名及憲法法庭判決廣受朝野爭議,賴英照也提到美國總統提名聯邦法官案,在Public Citizen v. Department of Justice (1989) 一案中,華盛頓法律基金會等團體曾要求美國律師協會(ABA)公開其評估聯邦法官候選人的會議紀錄與成員資訊,主張其應受美國《聯邦諮詢委員會法》(FACA)的約束,不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最終認定,司法部向ABA徵詢意見以獲取法官專業資格資訊的行為,並未使該委員會轉變為聯邦政府「建立或利用」的諮詢機構,因此ABA不受FACA的規範,不用公布相關個資。賴英照接著提到2018年吹哨條款案Digital Realty Trust, Inc. v. Somers,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同年2月做出了指標性判決。該案釐清了《多德-弗蘭克法案》(Dodd-Frank Act)中針對吹哨者的預防報復保護範圍,裁定只有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正式檢舉者才享有聯邦法案的保護。賴英照最後提到目前世界各國政府最關心的美國總統川普的對等關稅行政命令案,被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宣告違憲,不料川普又課外國15%的臨時關稅。賴英照指出,川普根據美國1977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發布對等關稅行政命令,他先宣布美國處於非常時期,再對各國課以高關稅,不料今年2月遭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宣告違憲而駁回,這個判決由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院長約翰.羅伯茲親自操刀,判決認為IEEPA的規範不包括課稅,應採用合乎憲法意旨的解釋。不料川普隨後改依《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對全球商品加徵15% 臨時關稅(最長150天)。然而,美國國際貿易法院以2比1裁判此項措施無效。賴英照強調,美國法院以往依賴史料解釋,現在用通常文義解釋。賴英照曾在相關演講場合指出,若以美國200年來的法學方法演變來審視,若川普在過去的時代打這場關稅官司,結果可能會贏,但現代法院對此類行政權的擴張採取了更嚴格的檢視標準。
淡江大橋爆糾紛!騎士龜速賞景「停車擋道」惹眾怒 警出手開罰
5月12日才正式通車的淡江大橋,連日傳出交通糾紛,引起關注。最近有一名機車騎士在行經淡江大橋往八里方向時,疑似因沿途欣賞風景而刻意放慢車速,造成後方車流嚴重回堵,後方騎士鳴按喇叭示意,不料該名減速騎士竟直接將車輛橫停在機車道中央,隨後爆發激烈口角爭執,相關畫面被分享到社群引發熱議。對此,警方已透過監視器追蹤車號,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開罰。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分享一段在淡江大橋機車道發生糾紛的畫面,15日晚間6時許淡江大橋往八里方向機車道上,出現一名騎士疑似為了看風景放慢車速,造成後方車流壅塞,後方騎士不滿按喇叭,沒想到減速騎士直接停車,更把車擋在車道中間,並與後方騎士爆發激烈爭執。針對這起引發關注的橋上違規事件,轄區新北市警察局蘆洲分局迅速做出回應,並透過官方臉書粉絲專頁「蘆洲警園」公開說明處理進度。警方證實有接獲民眾反映淡江大橋上有騎士車速過慢導致交通壅塞,甚至無故在機車道上臨時停車;對此,警方強調該行為已嚴重影響道路安全,將會依法進行取締。蘆洲分局明確指出,該名騎士在非遭遇突發狀況下,於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已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的「危險駕駛行為」規定。依據該法條,違規者將被處以新台幣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最後,警方再次呼籲用路人,想要欣賞淡江大橋的美景可以走在人行道上,若駕駛汽機車行駛於橋樑上時應保持專注、隨時注意前方路況,切勿為了觀賞風景而任意減速或停駐。蘆洲分局也強調,未來會持續取締各項違規行為,以確保淡江大橋整體車流順暢,並捍衛所有用路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報稅季必聽!原文會Alian電台推3大優質節目 守護族人權益
隨著報稅季到來,五一勞動節剛過不久,社會對於勞工權益、理財規劃與法律議題的關注同步升溫。原住民族廣播電台Alian 96.3推出《Mitengil勞動物語》、《Alian理財集會所》與《小米田的法律課》三檔節目,從族人視角出發,將艱深知識轉化為貼近日常的生活指南,陪伴聽眾在變動的時代中,守護自身權益。《Mitengil勞動物語》連續兩年(2023~2024)入圍廣播金鐘獎企劃編撰獎,聚焦族人在日常中容易忽略的勞動議題,從勞工保險、職災預防,到青年打工與勞資爭議,透過新聞案例與職人分享,提供聽眾面對職場情境的判斷智慧,提升應對能力。《Mitengil勞動物語》每周一至周五下午4點播出,製作團隊表示:「節目就像一個翻譯器,把制度轉化成可以被理解和使用的語言。」近期便邀請新竹馬偕醫院護理師Siloko•Haluwiy希露谷•哈路薇,討論醫療勞動環境與長照 3.0 的實務挑戰。透過第一線工作現場的觀察,讓抽象法條回歸到生活情境之中,轉化為聽眾的行動方針。《Alian理財集會所》身為廣播金鐘獎常客,2023~2025年分別入圍生活風格節目獎、少年節目獎,以生活化的語言,帶領聽眾探索理財世界,分為「週六-深度知識風」與「週日-生活輕理財」兩大主題,於每周六、日早上9點播出,不僅邀請財經達人「怪老子」傳授專業心法,更以族人視角暢談理財觀念。來自新竹馬偕紀念醫院的Siloko•Haluwiy希露谷•哈路薇在《Mitengil勞動物語》節目,分享成為護理師的選擇、訓練歷程與一路走來的轉折。(圖/原文會提供)節目中分享了台灣史上著名的「鴻源詐騙案」,提醒族人理性投資、避開陷阱;也邀請北原山貓陳明仁、馬蘭吟唱隊蔣進興等著名音樂人,在歌聲中暢談理財。從阿美族鷹架達人,到太魯閣族主播的職場甘苦,鼓勵聽眾用儲蓄翻轉未來,找到最接地氣的財富密碼。《小米田的法律課》則以「生活中的法律」為核心,從部落生活情境出發,透過案例解析與專家對談,提升族人法律素養,維護自身權益。面對數位時代的言論風波,5月9日(六)節目便邀請致力於守護原住民族權益的林韋翰律師,探討網路言論自由與公然侮辱、誹謗罪之間的界線。主持人Resin分享:「在部落,我們坦率表達,但在網路社群世界,我們必須學會把這份熱情,換一種更安全的方式來表達。」留言前,可運用「停、看、聽」三秒原則,避免情緒性發言帶來法律風險,節目於每周六、日早上8點播出。
桃園吳宗憲涉貪遭移花接木 宜蘭吳宗憲斥瞎扯不排除提告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14)日表示,近期「吳宗憲」涉貪起訴貼文根本是指一名來自民進黨前桃園市議員,卻被有心人士依同名同姓惡意造謠,競選辦公室已截圖存證,視情況不排除提告。最近社群平台Threads出現「吳宗憲」涉貪遭起訴等貼文,但講的是民進黨籍前桃園市議員吳宗憲,他被控在2011年至2019年陸續在縣議員、市議員任內涉嫌與助理共同虛報、詐領助理費及春節慰問金,總計被認定詐領高達新台幣1,455萬餘元,款項主要用於支付子女生活費、投資股票等個人用途。這件2025年11月被桃園地檢署起訴後,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依照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吳宗憲3年徒刑並褫奪公權4年,另犯罪所得1,455萬餘元遭聲請沒收,全案可上訴。國民黨這位吳宗憲現在忙著選宜蘭縣長,卻被網路貼文移花接木成貪污嫌犯當事人,他怒斥「造謠抹黑、奧步已開始,我絕不姑息!」出身檢察官的他搬出法條,示警這類行為已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的「意圖使人不當選」,還有《刑法》「妨害名譽」等規定,競選團隊絕不姑息,目前已完成蒐證,這個帳號必須刪文與道歉,否則未來不排除提告。吳宗憲直指,隨年底宜蘭縣長大選日期倒數,想必會有更多低劣的選舉奧步開始接連冒出,自己最近也被空降、藍營分裂等謠言放話攻擊,但移花接木造謠成貪汙犯真的太扯,這樣搞並不會贏得選舉,也玷汙了宜蘭民主聖地,同時更丟了選民的尊重。※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吳宗憲(圖)澄清自己並無陷入貪汙官司。(圖/翻攝自吳宗憲媒體群組)
三班護病比實施時程未明 時代力量提3主張籲別再拖
立法院日前三讀修正通過《醫療法》,正式將「三班護病比」入法,不過新制何時正式上路,至今仍未定案。衛福部先前表示,考量護理人力改革與制度緩衝仍需時間,建議法條延至2028年5月實施。對此,時代力量今(12)日適逢國際護理師節提出3項具體主張,呼籲政府不要再「以拖待變」。時代力量表示,目前全台護理師領證人數已超過31萬人,但執業率僅剩62%,等同將近四成護理師領有證照卻選擇離開第一線。台灣護理人員長期處於高壓與過勞環境,部分護理師單班甚至必須照顧18床病人,約為歐美標準的3倍,長期下來已讓醫療現場逐漸崩塌。時代力量主席王婉諭呼籲政府三班護病比儘速實施。(圖/黃耀徵攝)時代力量也向具醫師背景的總統賴清德喊話,指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護理人員的辛苦,也明白照顧好護理師對病人安全的重要性,不應放任衛福部延後相關改革承諾。時代力量並提出三項具體主張。第一,要求衛福部最遲應於明年護理師節前正式實施三班護病比;第二,未來填報與稽查機制不能流於形式,第一線護理人員必須擁有實質決策參與權;第三,朝野應共同支持健保改革並加大醫療投資,改善長期以低成本支撐高品質醫療的困境。時代力量強調,護理人員已站在過勞邊緣,改革刻不容緩,「不要讓守護我們的人,繼續孤軍奮戰」。
三班護病比還要等2年 藍轟衛福部「以拖待變」籲速提配套
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醫療法》,正式將「三班護病比」入法,不過新制何時上路仍掀起討論。衛福部表示,考量護理人力改革與制度緩衝仍需時間,建議將法條正式實施日期訂於2028年5月1日。對此,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表示,護理人力流失問題迫在眉睫,政府卻以「日出條款」延後實施,根本是「以拖待變」。國民黨團指出,三班護病比入法是護理人員長期以來的重要訴求,總統賴清德在競選期間也曾公開承諾支持,如今行政院與衛福部卻帶頭反對。賴身為醫界出身的總統,面對基層醫護的怒吼卻選擇噤聲,失信於民。針對衛福部建議法案延至2028年上路,國民黨團質疑,這是典型的「以拖待變、技術性杯葛」。黨團認為,當前護理人才流失危機迫在眉睫,政府若不積極投入預算、改善醫療勞動條件與補足人力,反而以制度調整需要時間為由延後實施,等同拿病患安全與護理師健康,作為行政怠惰的遮羞布。國民黨團強調,對於全台護理人員及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日夜為病患的付出汗水與淚水,致上最高敬意。同時也批評民進黨政府自行訂定三班護病比「日出條款」,形同自行擴權。國民黨團呼籲,政府應立即啟動護病比入法的實質配套措施,不應再以拖延戰術霸凌基層醫護。
三班護病比入法後擬設2年緩衝期 邱慧洳轟衛福部:勿自我擴權
立法院8日三讀修正通過《醫療法》,正式將「三班護病比」入法,衛福部同日下午召開會議研商,暫定設置2年緩衝期,預計於117年5月正式實施。對此,民眾黨立委邱慧洳今(9)日直言,修法條文並未另訂施行日期,依法應在總統公布後3天生效,要求衛福部「不要自我擴權」。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衛福部推動的護理人力改革4年計畫自114年起上路,從統計數據來看,今(2026)年3月護理人力已較去(2025)年同期增加4900人,其中約3000人投入醫院體系,護理人力已逐步恢復至疫情前成長水準。不過,石崇良也指出,若要全面達成三班護病比標準,一般急性病房仍有約3000至5000人的人力缺口,預估需約2年時間逐步補足,以避免對醫療量能與民眾就醫造成衝擊。針對衛福部規畫2年緩衝期,邱慧洳則批評,「請衛福部不要自我擴張職權!」她表示,《醫療法》此次三班護病比條文與相關罰則,並未另外訂定公布施行日期,因此依法就是在總統公布後3天生效,而非行政機關可自行決定延後。邱慧洳指出,依正常程序推估,最快是三讀通過後加上行政作業時間,「最慢就是三讀當天加10天,再加3天」,法律就會正式生效。她強調,屆時全國醫院都必須依法遵守三班護病比規範,包含主管機關衛福部本身也應依法行政,不應逕自設定額外緩衝期。
白拚三班護病比入法祭停業罰則 莊瑞雄憂「關床潮」全擠急診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8)日力拚《醫療法》修正草案闖關,推動「三班護病比」正式入法。根據草案內容,若醫療機構未達三班護病比標準,將依地區醫院、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等不同層級祭出罰鍰;若限期未改善、累計達3次違規,最重可處停業1年。不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表示,改善護理人員過勞問題確實是社會共識,但若罰則過重導致醫院被迫「關床」,病患恐大量擠向急診,相關衝擊也必須審慎評估。護理界長期關注高工時、高護病比與人力流失問題,並持續要求推動「三班護病比」制度化。總統賴清德2024年競選期間,也曾提出2年內推動三班護病比入法政見。不過,朝野近期多次協商後,對於應直接修入《醫療法》,或維持於《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中規範,至今仍無法取得共識。相較於民眾黨主張透過修法與罰則強化醫院落實,衛福部則傾向修正《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將現行「全日護病比」調整為「三班護病比」,並設置2年緩衝期,同時避免祭出過重處分,以降低對整體醫療量能與病患就醫權益的衝擊。莊瑞雄表示,三班護病比改革方向值得支持,但若罰則過重導致醫院「關床」,恐衝擊急診與整體醫療量能。(圖/方萬民攝)莊瑞雄提醒,不過入法是否要在醫療法,確實是朝分歧的部分。他談到,若醫院無法達標恐祭出被動「關床」,病患可能全擠向急診,這也不是立委們樂見的,因此仍需進一步協商執行細節。范雲強調,三班護病比是總統賴清德過去曾提出的政見,衛福部也承諾修法,保障護理師的勞動權益,保障護理人員不要過勞,也是保障病人的權益,不過修法條文是否要放入醫療法或是標準若是罰責太重,也同樣會影響病人的權益。
美國法院裁定 川普「10%全球關稅違法」
根據《路透社》報導,美國國際貿易法院7日裁定,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最新實施的10%全球性關稅措施不符合法律依據,認定全面性關稅並不適用於川普援引的1970年代貿易法條文,對川普政府的貿易政策投下震撼彈。這項裁決由美國國際貿易法院作出,法官以2比1意見通過,支持先前提出訴訟的小型企業。這些企業主張,川普政府實施的新關稅措施,實際上是在規避美國最高法院先前對相關關稅政策的限制。報導指出,川普政府今年2月24日起開始實施最新一波10%全球關稅措施,並援引《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作為法律依據。該條文允許美國政府在面臨嚴重國際收支逆差,或美元即將大幅貶值情況下,可暫時課徵關稅最長150天。不過,法院認為,川普政府提出的貿易逆差理由,並不符合《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原本設計的適用條件,因此認定相關措施缺乏足夠法律基礎。提出訴訟的小型企業則表示,川普政府此舉,意圖繞過美國最高法院先前針對《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作出的裁定。該裁定曾否決川普於2025年以緊急經濟權力為由推動的關稅政策。雖然法院最終判決支持原告,但仍有1名法官持不同看法,認為目前階段就判定原告勝訴,仍嫌過早。另一方面,川普同日也針對歐盟發出新的關稅警告。他表示,將給予歐盟至7月4日的期限,要求歐盟完成先前貿易協議中的相關承諾,否則將把包括汽車在內的歐盟商品關稅提高至「更高水準」。川普在自家社群平台Truth Social發文指出,他已與歐盟執委會主席范德賴恩(Ursula von der Leyen)進行「良好通話」,雙方除了討論貿易問題,也同意伊朗不應擁有核武。事實上,川普上週才突然宣布,由於歐盟未依照去年7月於蘇格蘭達成的協議內容執行相關承諾,因此將歐盟汽車關稅由原本協議的15%提高至25%。根據當時協議內容,歐盟同意將美國工業產品關稅降至零,並針對部分美國農產品及海產品提供免稅配額。不過,相關法案目前在歐洲議會推動進度緩慢,也成為川普不滿的原因之一。
18歲選舉權草案初審剛過 時代力量籲符合國際趨勢:速還青年投票權
時代力量今(7)日表示,18歲公民權已是跨黨派高度共識的內容,呼籲立院各黨派儘速完成協商,「直接修法」落實青年參政權改革。時代力量認為下修公民投票權到18歲已是國際社會潮流。(圖/CTWant攝影組)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重點在選舉權年齡下修到18歲,也建請憲法法庭、立院修憲委員會同步啟動釋憲、修憲工作。針對選舉權下修年齡討論,前大法官黃虹霞等學者就曾強調,其實《憲法》第130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之規定,是說20歲以上有依法選舉之權,但沒講20歲以下一定沒有選舉權,所以從文義解釋或退步改從基本權保障角度切入,20歲都只是選舉年齡的「最基礎保障」,不是「最大限制」,不該畫地自限。立法院今天對兩部「選罷法」修正投票權到18歲有了初步共識。(圖/黃耀徵攝)時代力量也認同指出,台灣青年在年滿18歲後就可參與公投、擔任公職,並須服兵役、納稅與承擔完整的法律責任,但卻還無權透過選票決定台灣的未來,實在是台灣制度中「最荒謬的權責不對等」。時代力量強調,目前國民黨、民進黨、民眾黨三大黨團皆已提出兩部選罷法修法草案,內政委員會今天也正式完成初審了,可見法律路徑、社會共識、民意基礎三項修法條件都已具備,既然朝野對18歲公民權既然已具高度共識,全球也有多國如此制定青年選舉權,那麼立院各黨團沒什麼好拖延的,該儘速完成協商,以「直接修法」落實青年參政權改革。
粿王判決書已上網公開! 律師李怡貞:多為法條、不討論案情
藝人邱勝翊(王子)去年10月遭爆介入粿粿(江瑋琳)與范姜彥豐的婚姻,范姜彥豐控訴2人「互動超越朋友界線」,並提告求償,士林地院今年4月28日下午宣判,范姜彥豐獲判賠100萬元。今天(30日)稍早判決書正式出爐,已遮蔽當事人姓名,原告A01為范姜彥豐,B01是粿粿、B02為王子,也未出現任何鹹濕對話內容。對此,律師林智群直言「果真非常乾淨,吃瓜群眾可以散了」;律師李怡貞則認為,范姜可以再提高價碼,並同意以做和解筆錄的方式不公開判決,「婚姻走到如此,其實就是來算錢,不然要算感情幹嘛?」李怡貞表示,許多民眾好奇,為何目前實務普遍判賠偏低的侵害配偶權,此案能判得100萬?原因在於王子與粿粿在法律上做一個「認諾」的動作,白話文就是「你要100萬,我就給你100萬」,因此法官的判決內容大部分都是法條,完全不討論案情,非常簡單、不浪費司法資源的判決。李怡貞提到,王子與粿粿的真實姓名在判決書上都變成代號B02及B01,而這100萬元值不值得,倒是見仁見智,這也是為何針對侵害配偶權的案件,常會掛上好百萬甚至千萬的數字,如178萬、388萬、387萬、748萬、1000萬等,就算裁判費(大概1%多一點)很高也划算,且和解後可以退3分之2。李怡貞說,通常相關案件經驗都是和解,這樣就不會有任何紀錄可以被公開,也是在給對方一個拿錢換假清白名譽的機會。她認為,其實范姜價碼可以再開高一點,並同意以做和解筆錄的方式不公開判決,「否則這樣的判決公開,也根本了無新意,婚姻走到如此,其實就是來算錢,不然要算感情幹嘛?」李怡貞指出,以范姜蒐集到的證據,如果只是對話以及一些合照,而法院正常判決,頂多賠償能在20至50萬元之間,「別忘了范姜還要面對偷對話的妨害秘密刑事訴訟,如果判刑,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也還是一筆錢,所以如果操作和解,不硬給法院判,這個案子也可以當作談判籌碼,全部紛爭可以一併解決,對范姜的保障又更多。」
不只用藥!白黨團揭「寵物美容」定型化契約失能 籲農業部暫緩
繼寵物用藥新制出包喊卡後,寵物美容「定型化契約」也爆爭議。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今(28)日揭露,草案公告至今已逾兩年緩衝期,目前卻仍是「0家銀行」願提供信託保證,等於強推業者入坑,直到黨團協調才發公告暫緩,直批農業部失能與怠惰。立委洪毓祥表示,繼動物用藥後,農業部主導的爭議又一波,犬貓美容服務定型化契約在2022年12月2日草案公告後,去(2025)年5月12日上路,整整已有兩年緩衝;期間產業多次發出求救訊號,農業部卻裝聾作啞, 把產業的聲音當作空氣。 寵物美容定型化契約的立意良善,希望保障飼主跟業者,但卻沒有考量業者的意見與配套,美其名是保障飼主和動物,卻也害慘飼主。洪毓祥指出,農業部所要求上路的「寵物美容定型化契約」內容與實務嚴重脫節。首先,契約限制加收費用,可能導致實務上飼主先被「收好收滿」,一旦服務過程中發生高齡或病弱犬貓突發狀況,業者因契約規範無法即時處置,可能會因此吃上罰單,同時契約內對於「異常傷害」定義不明,服務超時定義也不清楚。立委洪毓祥批評「寵物美容定型化契約」內容與實務嚴重脫節。(圖/洪毓祥立委辦公室提供)洪毓祥進一步提及,定型化契約針對預收費用要求業者設立銀行信託或履約保證機制,但寵物美容規模較小、金額低,對銀行而言根本沒有承接誘因;以包月一萬元為例,年管理費不到0.5%,銀行一年僅收約50元,且農業部原本對外宣稱陽信銀行有意承接,但黨團實際求證後發現,陽信表示從未辦理過此類信託業務,農業部根本公然說謊。洪毓祥續指,農業部一方面發新聞稿表示定型化契約不需要填寫身分證字號,其官網所提供的契約範本卻是要求填寫。針對銀行端無意願承保,農業部先前表示未來可由「中華民國寵物產業品質保障協會」協助處理,但該協會最快卻要到今(2026)年五月才成立。針對相關爭議,民眾黨立院黨團於4月20日正式發函要求說明,農業部卻只表示將加強宣傳;直到4月24日才在黨團要求下發出公文表示要「強調落實輔導為先,再限期改正」。黨團批評,這樣的法條根本沒有意義,強烈建議農業部正視問題,該暫緩就暫緩,該取消就取消。農業部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承認寵物美容定型化契約還須檢討。(圖/洪毓祥立委辦公室提供)寵物美容師協會籌備主任黃昊倫表示,農業部之前一直說定型化契約不用填飼主身分證字號,但根本宣導不足,且飼主擔心個資外洩、地方動保處在配套不足狀況下加強稽查也嚴重影響生意,他痛批農業部說法是「何不食肉糜」,讓業者心寒。黃昊倫補充,台灣沒有「動物法醫」制度,寵物若在美容過程中出現意外或死亡,責任歸屬如何釐清?而「履約保證」部分,只要被檢舉就會被按《消保法》開罰,首次3-30萬、第二次5-50萬,金額之大根本無法承受。黃昊倫代表業者提出訴求,呼籲農業部暫緩,待與第一線從業人員認真討論過後,再實施新制。農業部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回應,已深刻檢討,他承認陽信銀行並沒有在辦理寵物美容履約保證,將儘速地協調金融機構辦理履約保證;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副處長陳星宏則說,寵物美容定型化契約經過多次產官學代表開會討論,原意是希望保障消費者,但內容與農業部執行面確實須要檢討。最後,洪毓祥要求,農業部動保司「暫緩實施」犬貓美容服務定型化契約,在相關配套措施到位前,不應貿然上路,「不要寵物沒藥吃,連洗個澡都有問題!」
修法朝婚姻破綻主義調整 林倩綺:重建更公平離婚與贍養制度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3日針對《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詢答,修法重點聚焦離婚制度、贍養費與撫養義務等議題。提案的國民黨立委林倩綺表示,現行制度過度強調過失責任,已難回應當代家庭型態變遷,修法將朝向「婚姻破綻主義」調整,建立更符合經濟公平的制度架構。林倩綺指出,目前裁判離婚以責任歸屬為核心,導致訴訟過程往往流於互相指責與揭露隱私,偏離婚姻是否實質破裂的判斷。本次修法擬刪除部分過時的列舉事由,並納入分居期間作為離婚要件,例如夫妻持續不同居達三年者,可向法院請求離婚,並由法官依個案情況審酌是否顯失公平,回歸婚姻關係本質。在贍養費制度方面,林倩綺表示,現行以「無過失」為請求前提,已不符合現代婚姻平等理念,草案將改以「離婚後陷於生活困難」或「因婚姻分工導致就業能力減損」作為請求依據,強調補償婚姻期間的經濟投入與機會成本。同時新增相關條文,明確規範請求方式、計算標準及減免條件,提升制度可預測性。針對新舊法銜接,林倩綺也提案增訂施行法條文,明定修法前已發生的婚姻破裂情形,若依新法可構成離婚事由,當事人仍可提起訴訟,以確保制度改革具實質效果。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此次修法是回應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該判決指出現行制度在部分情況下不允許唯一有責配偶請求離婚,可能產生顯失公平問題。法務部因此提出修法版本,放寬離婚要件、引入分居期間作為客觀標準,並強化夫妻財產揭露義務與贍養費制度。司法院家事廳廳長鍾宗霖則提出不同意見,認為部分提案與現行規範可能重複,且未明確規範財產揭露內容與法律效果,恐增加實務爭議。此外,對於分居期間計算,司法院傾向採「連續三年」標準,以利舉證並符合國際立法趨勢。在贍養費與撫養制度方面,司法院也指出,現行《家事事件法》已提供法官裁量空間,若再細化規範,可能反而限縮彈性;同時對於撫養義務順位調整可能影響未成年人保障,建議審慎評估。
北院法官拘提柯建銘竟弄錯憲法! 呂政燁曾裁定羈押柯文哲
台北地院法官呂政燁不滿民進黨立院黨團前總召柯建銘的藍委徐巧芯傷害案列為被告,但柯今天未出庭也未請假,下午當庭諭知囑託司法警察拘提柯建銘,不料15分鐘後,呂政燁又以根據憲法第74條對立委的保護傘為由,當庭撤銷拘提,可是憲法第74條早已被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凍結,拘提柯建銘整個過程宛如兒戲,連援引的憲法條文也出錯。呂政燁曾因京華城案收押柯文哲而聞名。立法院去年審議「反廢死、反戒嚴」兩公投案時,藍綠立委爆發多起肢體衝突,當時擔任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拿拐杖重擊桌面,不料拐杖斷裂而前端噴飛擊傷徐巧芯右側下手臂,台北地檢署依過失傷害罪起訴柯建銘,台北地院今下午開庭,但柯未請假也未到庭,承審法官呂政燁諭知囑託司法警察拘提柯建銘。不久,台北地院緊急澄清,媒體報導本院欲囑託拘提柯建銘一案。後經承審法官當庭撤銷原囑託拘提之表示(就是沒有要拘提)並改定於115 年6 月23日下午2 時40分本法庭續行審理。北院今天下午2時45分針對柯建銘傷害徐巧芯案召開審查庭,大批媒體到場旁聽,柯建銘未到庭,也未請假,承審法官呂政燁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諭知囑託司法警察拘提。不料15分鐘後,呂政燁又改口不拘提啦!呂政燁當庭指出,依據憲法第74條,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拘提係指執行拘提機關於特定期日前得以強制力將受拘提之被告解送至特定處所進行詢問,而所謂強制力即包含違背受拘提人之意思而暫時拘束其身體自由,仍含逮捕之性質,故撤銷原囑託拘提之表示。在場人士聽聞後面面相覷,十分驚奇。呂政燁當庭宣示撤銷拘提柯建銘理由時,柯的委任律師趕到,表示柯沒收到開庭通知,還說柯建銘不認罪。呂政燁當庭表示,徐巧芯被擊傷的地點在立法院的院長台,是不是立委該出現的地方有爭議。
噁男夜闖墓園「8年性侵48具女屍」 恐面臨死刑
巴基斯坦喀拉蚩(Karachi)傳出一起駭人聽聞的社會事件,一名28歲男子里亞茲(Mohammad Riyaz)因涉嫌在墓園性侵與褻瀆多達48具女性屍體,遭到警方逮捕。凶嫌被捕後坦言,長達8年持續在深夜潛入新墳挖掘屍體;由於受害者眾多且情節極其殘忍,當時消息一曝光震驚社會大眾,更在社群間被盛傳和討論。據外媒《Business Recorder》報導,這起離譜事件發生於2011年,警方表示,當年喀拉蚩一座公墓屢傳有墓地被破壞,且幾乎都是女性亡者,引發民眾恐慌。因此,由北納齊馬巴德區(North Nazimabad)的高級警官組成專案小組進行多日的嚴密埋伏,最終在墓園現場逮到一名28歲男子里亞茲,並以現行犯將其逮捕。警方調查發現,里亞茲平時以在墓地澆水為業,藉此掩人耳目。他供稱,自己專門鎖定入土不到2小時的新墳,利用深夜與手機燈光掩護,進入墓穴對女性遺體進行褻瀆,還愛上這種感覺,並持續長達8年之久。在初步審訊中,里亞茲坦承自己已褻瀆了48具遺體,他表示,這項邪惡的嗜好始於8年前,當時他在已故友人瓦齊拉(Wazira)的慫恿與帶領下開始作案;2年前友人去世後,他仍獨自持續作案,直到被逮到。據悉,里亞茲未婚,家中尚有5位姊妹與2名兄弟。這起事件曝光後,瞬間引發巴基斯坦各界嚴厲譴責。信德省婦女發展部部長布托(TauqeerFatima Bhutto)痛批里亞茲行為喪心病狂,並承諾將在議會提案立法,以防止類似慘劇再度發生。宗教領袖與法律專家也紛紛發聲,伊斯蘭法學者穆尼布(Mufti Moneeb-ur-Rehman)呼籲政府應課以極刑,以儆效尤。人權團體則認為,此案反映出社會對於女性尊重的極度缺失,要求司法機關必須給予最嚴厲的制裁。而里亞茲已依據巴基斯坦刑法第297條(褻瀆墳墓)、376條(強姦)等相關法條起訴,最高恐面臨死刑。
繼承法修正的美麗誤會 特別貢獻分制度的隱憂:認定舉證等五項困難缺陷
法務部委託研究的「因應高齡化社會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之研究」報告,於114年12月正式出爐。報告以鄰國日本為師,提出多項繼承法修正建議,用意固然良善,然而其中關於「特別貢獻分」制度的設計,卻存在若干值得社會大眾與法律實務界深思的根本性問題。恰在此時,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於115年4月1日排審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在野黨立委提出多達20份修正案,針對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一事幾乎無異議。然而法務部在會中表示,是否採取外國立法例的「貢獻分」作為配套,法務部版本將在本會期結束前預告。這個表態,正是本文必須直接回應的核心問題。(文末有問卷調查:請問你是否同意民法增列遺產貢獻分請求權?)一、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本身即具有完全獨立的修法正當性法務部目前似乎傾向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必須搭配貢獻分制度作為配套,也就是說法務部似乎認為用所謂的特別貢獻制會有助於化解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的爭議。但其實法務部看似周延的修法建議,是將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制度,強行綑綁在同一個修法框架之中,卻產生更大的爭議。特留分制度處理的問題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自由,應受到何種程度的限制,以保障特定繼承人的最低繼承權益。 特別貢獻分制度處理的問題是:共同繼承人或非繼承人之間,如何因應照護貢獻而調整遺產分配的比例。兩者規範的對象不同、功能不同、法律結構也截然不同。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是基於核心家庭普及化、兄弟姊妹對被繼承人財產累積通常並無實質貢獻的現實考量,具有完全獨立的修法正當性,根本不需要貢獻分制度作為前提或配套。目前立法院各黨委員對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已無異議,這個共識本身就足以支撐修法前進。法務部採取的「包裹式立法策略」,恐在無意間阻礙了已具高度共識的社會改革。這對於長期深受兄弟姊妹特留分困擾的高齡生存配偶而言,並不公平。二、特別貢獻分制度本身的根本缺陷退一步言,即便接受法務部「需要貢獻分作為配套」的前提,現行研究報告所提出的貢獻分條文設計,也存在若干嚴重的制度缺陷,根本尚未達到可以預告立法的成熟程度。(一)認定困難「特別貢獻」是一個幾乎無法客觀化的概念 特別貢獻分制度的核心,在於必須認定請求人的照護行為是否構成「特別貢獻」,以及該貢獻的金錢價值究竟為何。然而這兩個問題,在實務上都面臨極為困難的認定挑戰。首先,什麼是「特別」貢獻?因條文使用「特別之貢獻」四字,但何謂特別、何謂普通,條文完全沒有提供客觀標準。子女每週回家探視一次,是特別貢獻還是子女本分?媳婦在公婆生病時協助就醫,是特別貢獻還是家庭義務?這條線在不同家庭、不同文化背景下,答案可能截然不同,一旦協議不成或不能協議時,就只能由法院認定,但又因為沒有標準,可預見將來各法官的裁判結果必然嚴重分歧。其次,貢獻的金錢換算標準為何?即便法院認定某照護行為構成特別貢獻,其金錢價值如何計算,仍是一大難題。是按照護工市場行情換算?還是按照被節省的安養機構費用計算?抑或按照被繼承人財產實際增加的數額計算?不同的計算基準,可能導致天差地別的結果,而報告的修法條文對此完全付之闕如。(二)舉證困難照護行為多發生於私密空間,通常缺乏契約、收據或打卡紀錄。當被繼承人離世,唯一能證明事實的當事人已不在,請求人如何證明照護的時數、強度與具體成效?在缺乏客觀證據下,審判將高度仰賴利害關係人的證詞,結果恐造成:真正無私照護者因無心蒐證而求償無門;善於布局者卻能憑藉事先準備的資料(錄音錄影)輕易勝訴。(三)已受薪資的子女仍可主張貢獻分?未來將衍生爭議報告中建議的第1240條,在條文結構上存在許多問題。該條文列舉的貢獻類型第一項是:「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因條文中完全沒有附加「無償」的限制條件,雖然報告立法理由提及「通常必須具有無償性」,但條文本身並未明文排除已受薪資的情形,易生文義解釋爭議。例如子女在父母公司上班並已領取薪資,依第1240條文義:其「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的要件完全符合,而條文既未排除已受薪資者,已領薪資的事實在文義解釋上並不構成主張貢獻分的障礙。唯一可能的過濾機制是「特別之貢獻」四字,但如前所述,這個標準本身就充滿主觀性,完全仰賴法院自由心證。薪資偏低的子女是否可以主張「薪資只是部分對價,剩餘貢獻應列入貢獻分」?薪資正常但自認貢獻突出的子女,是否可以主張「實際貢獻遠超薪資所反映的價值」?甚至薪資已完整反映勞務對價的子女,是否也可以嘗試主張貢獻分?這些都是將來爭議的來源。(四)無法達成保護照顧老人的人 報告中另外建議的非繼承人特別貢獻分請求權,其條文要件要求:「對於被繼承人無償為療養看護及其他勞務提供,而對於被繼承人財產之維護或增加有特別貢獻之非繼承人……」。試想一個場景:一位獨居老人,子女在外地工作,鄰居每天早晚登門,為老人準備三餐、陪伴就醫、陪老人聊天。當老人過世後,這位鄰居能否依據特別貢獻分制度獲得任何法律上的認可與補償?答案是:不能。因為照顧三餐、陪伴就醫,是對老人生命與尊嚴的直接貢獻,但對老人的財產並無顯著的維護或增加效果。條文規定必須對於被繼承人財產之維護或增加有特別貢獻,才有權利請求貢獻分,顯然將純粹愛心照顧行為,排除在保護範圍之外。報告在研究緣起中雖多次強調「視這些有愛心之社區志工為新家人」,但第1241條條文卻以「財產之維護或增加」為必要要件,兩者出現明顯落差。(五)制度可能會汙名化真正有心照護的人 特別貢獻分制度更嚴重的問題,是它對照護行為本身的道德意涵所造成的扭曲。在特別貢獻分制度實施之前,一個人若長期無償照顧老人,大家會認為這是愛、關懷、責任、孝順、善良。但貢獻分制度實施後,同樣的行為就可能會被質疑是為了日後主張貢獻分,使行為本身可能被汙名化。例如當某位子女或親屬積極投入照護時,其他繼承人可能開始質疑:「你這麼熱心,是不是打算事後主張貢獻分?」這種懷疑一旦種下,無論做什麼事都可能被誤解,最後為了避免被質疑,有心照護的人可能反而不敢積極付出,或者必須事先聲明「我不會主張貢獻分」,才能讓其他家族成員安心。財產繼承本來就很敏感,特別貢獻分制度將照護行為與金錢請求直接掛鉤,等於強迫家族成員在每一次照護互動中,都隱含著財產計算的可能性。報告特別提到媳婦在配偶死後繼續照顧公婆的情形,作為非繼承人特別貢獻分的典型案例。然而在台灣社會,媳婦的照護行為本就承載著複雜的文化期待,制度實施後,她的付出將被置於「是盡媳婦本分」還是「是覬覦遺產」的二元解讀之下,其處境比制度實施前更為艱難。而對於照顧獨居老人的鄰居或社區志工而言,亦是如此。這些人與被繼承人沒有血緣關係,一旦有了特別貢獻分制度,很容易被子女或是其他繼承人以「外人覬覦遺產」為由加以攻擊或阻止,反而使鄰居或社區志工對於照護弱勢長者產生心理防衛。三、有問題的法令應即刻修法特別貢獻分制度並非毫無意義,但諸多問題仍待深入研究及凝聚共識,而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與建立特別貢獻分制度,是兩條可以平行分開推進的立法道路。法務部若真正關心高齡社會的繼承正義,實在應該將這兩件事分開處理,讓已有共識者先行,讓尚需研議者從長計議。台灣特有的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所造成的社會問題與悲劇,每天都在社會各角落發生,我們實在等不起一個要畢其功於一役的完美版本出現。問卷調查:請問你是否同意民法增列遺產貢獻分請求權?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RGkC4JWsyt4Req7iH6LsYUqTIIr7XmkvUzLETjwOWQFpjcg/viewform
葉慶元談柯文哲案判17年 指京華城容積處理「難以站得住腳」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獎勵及政治獻金等4案,一審遭判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對此,曾任台北市法規會主委、素有「藍營第一狀師」之稱的葉慶元表示,該判決結果「可以理解」,並直指相關行政作為在法律上難以成立。根據判決內容,柯文哲涉及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約新台幣6735萬元,其中部分未進入專戶,另有金額流向私人帳戶;在收賄部分,法院認定以人頭政治獻金形式收受新台幣210萬元。葉慶元在政論節目中分析,若案件涉及圖利金額龐大,加上收賄情節,一般不可能輕判,即使僅構成圖利罪,也可能面臨高額刑責,因此最終判17年在法律上並非難以理解。他指出,京華城案原本在郝龍斌市府時期容積為392%,後於柯文哲任內調整至560%,並在非都市更新案件下準用《都市更新條例》給予20%容積獎勵。他認為,所謂「準用」須有法律明文依據,但本案既非都更案件,也無相關法規授權,相關處理方式存在爭議。葉慶元並表示,在實務經驗中,若廠商主張已經在行政訴訟中敗訴,政府機關仍進一步依其主張進行研究甚至採納,情況並不常見。他認為,依法行政除法條外,也應包含對既有判決的尊重。針對相關行政流程,他也提及,部分公務員在案件中承受壓力的情況,顯示決策過程備受關注。至於外界討論的其他證據內容,葉慶元認為仍屬司法認定範圍,應尊重法院判決。整體而言,葉慶元指出,從法律觀點檢視,相關決策在程序與法源依據上均有爭議,亦是法院最終作出判決的重要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