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噁男夜闖墓園「8年性侵48具女屍」 恐面臨死刑
巴基斯坦喀拉蚩(Karachi)傳出一起駭人聽聞的社會事件,一名28歲男子里亞茲(Mohammad Riyaz)因涉嫌在墓園性侵與褻瀆多達48具女性屍體,遭到警方逮捕。凶嫌被捕後坦言,長達8年持續在深夜潛入新墳挖掘屍體;由於受害者眾多且情節極其殘忍,當時消息一曝光震驚社會大眾,更在社群間被盛傳和討論。據外媒《Business Recorder》報導,這起離譜事件發生於2011年,警方表示,當年喀拉蚩一座公墓屢傳有墓地被破壞,且幾乎都是女性亡者,引發民眾恐慌。因此,由北納齊馬巴德區(North Nazimabad)的高級警官組成專案小組進行多日的嚴密埋伏,最終在墓園現場逮到一名28歲男子里亞茲,並以現行犯將其逮捕。警方調查發現,里亞茲平時以在墓地澆水為業,藉此掩人耳目。他供稱,自己專門鎖定入土不到2小時的新墳,利用深夜與手機燈光掩護,進入墓穴對女性遺體進行褻瀆,還愛上這種感覺,並持續長達8年之久。在初步審訊中,里亞茲坦承自己已褻瀆了48具遺體,他表示,這項邪惡的嗜好始於8年前,當時他在已故友人瓦齊拉(Wazira)的慫恿與帶領下開始作案;2年前友人去世後,他仍獨自持續作案,直到被逮到。據悉,里亞茲未婚,家中尚有5位姊妹與2名兄弟。這起事件曝光後,瞬間引發巴基斯坦各界嚴厲譴責。信德省婦女發展部部長布托(TauqeerFatima Bhutto)痛批里亞茲行為喪心病狂,並承諾將在議會提案立法,以防止類似慘劇再度發生。宗教領袖與法律專家也紛紛發聲,伊斯蘭法學者穆尼布(Mufti Moneeb-ur-Rehman)呼籲政府應課以極刑,以儆效尤。人權團體則認為,此案反映出社會對於女性尊重的極度缺失,要求司法機關必須給予最嚴厲的制裁。而里亞茲已依據巴基斯坦刑法第297條(褻瀆墳墓)、376條(強姦)等相關法條起訴,最高恐面臨死刑。
繼承法修正的美麗誤會 特別貢獻分制度的隱憂:認定舉證等五項困難缺陷
法務部委託研究的「因應高齡化社會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之研究」報告,於114年12月正式出爐。報告以鄰國日本為師,提出多項繼承法修正建議,用意固然良善,然而其中關於「特別貢獻分」制度的設計,卻存在若干值得社會大眾與法律實務界深思的根本性問題。恰在此時,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於115年4月1日排審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在野黨立委提出多達20份修正案,針對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一事幾乎無異議。然而法務部在會中表示,是否採取外國立法例的「貢獻分」作為配套,法務部版本將在本會期結束前預告。這個表態,正是本文必須直接回應的核心問題。(文末有問卷調查:請問你是否同意民法增列遺產貢獻分請求權?)一、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本身即具有完全獨立的修法正當性法務部目前似乎傾向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必須搭配貢獻分制度作為配套,也就是說法務部似乎認為用所謂的特別貢獻制會有助於化解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的爭議。但其實法務部看似周延的修法建議,是將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制度,強行綑綁在同一個修法框架之中,卻產生更大的爭議。特留分制度處理的問題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自由,應受到何種程度的限制,以保障特定繼承人的最低繼承權益。 特別貢獻分制度處理的問題是:共同繼承人或非繼承人之間,如何因應照護貢獻而調整遺產分配的比例。兩者規範的對象不同、功能不同、法律結構也截然不同。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是基於核心家庭普及化、兄弟姊妹對被繼承人財產累積通常並無實質貢獻的現實考量,具有完全獨立的修法正當性,根本不需要貢獻分制度作為前提或配套。目前立法院各黨委員對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已無異議,這個共識本身就足以支撐修法前進。法務部採取的「包裹式立法策略」,恐在無意間阻礙了已具高度共識的社會改革。這對於長期深受兄弟姊妹特留分困擾的高齡生存配偶而言,並不公平。二、特別貢獻分制度本身的根本缺陷退一步言,即便接受法務部「需要貢獻分作為配套」的前提,現行研究報告所提出的貢獻分條文設計,也存在若干嚴重的制度缺陷,根本尚未達到可以預告立法的成熟程度。(一)認定困難「特別貢獻」是一個幾乎無法客觀化的概念 特別貢獻分制度的核心,在於必須認定請求人的照護行為是否構成「特別貢獻」,以及該貢獻的金錢價值究竟為何。然而這兩個問題,在實務上都面臨極為困難的認定挑戰。首先,什麼是「特別」貢獻?因條文使用「特別之貢獻」四字,但何謂特別、何謂普通,條文完全沒有提供客觀標準。子女每週回家探視一次,是特別貢獻還是子女本分?媳婦在公婆生病時協助就醫,是特別貢獻還是家庭義務?這條線在不同家庭、不同文化背景下,答案可能截然不同,一旦協議不成或不能協議時,就只能由法院認定,但又因為沒有標準,可預見將來各法官的裁判結果必然嚴重分歧。其次,貢獻的金錢換算標準為何?即便法院認定某照護行為構成特別貢獻,其金錢價值如何計算,仍是一大難題。是按照護工市場行情換算?還是按照被節省的安養機構費用計算?抑或按照被繼承人財產實際增加的數額計算?不同的計算基準,可能導致天差地別的結果,而報告的修法條文對此完全付之闕如。(二)舉證困難照護行為多發生於私密空間,通常缺乏契約、收據或打卡紀錄。當被繼承人離世,唯一能證明事實的當事人已不在,請求人如何證明照護的時數、強度與具體成效?在缺乏客觀證據下,審判將高度仰賴利害關係人的證詞,結果恐造成:真正無私照護者因無心蒐證而求償無門;善於布局者卻能憑藉事先準備的資料(錄音錄影)輕易勝訴。(三)已受薪資的子女仍可主張貢獻分?未來將衍生爭議報告中建議的第1240條,在條文結構上存在許多問題。該條文列舉的貢獻類型第一項是:「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因條文中完全沒有附加「無償」的限制條件,雖然報告立法理由提及「通常必須具有無償性」,但條文本身並未明文排除已受薪資的情形,易生文義解釋爭議。例如子女在父母公司上班並已領取薪資,依第1240條文義:其「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的要件完全符合,而條文既未排除已受薪資者,已領薪資的事實在文義解釋上並不構成主張貢獻分的障礙。唯一可能的過濾機制是「特別之貢獻」四字,但如前所述,這個標準本身就充滿主觀性,完全仰賴法院自由心證。薪資偏低的子女是否可以主張「薪資只是部分對價,剩餘貢獻應列入貢獻分」?薪資正常但自認貢獻突出的子女,是否可以主張「實際貢獻遠超薪資所反映的價值」?甚至薪資已完整反映勞務對價的子女,是否也可以嘗試主張貢獻分?這些都是將來爭議的來源。(四)無法達成保護照顧老人的人 報告中另外建議的非繼承人特別貢獻分請求權,其條文要件要求:「對於被繼承人無償為療養看護及其他勞務提供,而對於被繼承人財產之維護或增加有特別貢獻之非繼承人……」。試想一個場景:一位獨居老人,子女在外地工作,鄰居每天早晚登門,為老人準備三餐、陪伴就醫、陪老人聊天。當老人過世後,這位鄰居能否依據特別貢獻分制度獲得任何法律上的認可與補償?答案是:不能。因為照顧三餐、陪伴就醫,是對老人生命與尊嚴的直接貢獻,但對老人的財產並無顯著的維護或增加效果。條文規定必須對於被繼承人財產之維護或增加有特別貢獻,才有權利請求貢獻分,顯然將純粹愛心照顧行為,排除在保護範圍之外。報告在研究緣起中雖多次強調「視這些有愛心之社區志工為新家人」,但第1241條條文卻以「財產之維護或增加」為必要要件,兩者出現明顯落差。(五)制度可能會汙名化真正有心照護的人 特別貢獻分制度更嚴重的問題,是它對照護行為本身的道德意涵所造成的扭曲。在特別貢獻分制度實施之前,一個人若長期無償照顧老人,大家會認為這是愛、關懷、責任、孝順、善良。但貢獻分制度實施後,同樣的行為就可能會被質疑是為了日後主張貢獻分,使行為本身可能被汙名化。例如當某位子女或親屬積極投入照護時,其他繼承人可能開始質疑:「你這麼熱心,是不是打算事後主張貢獻分?」這種懷疑一旦種下,無論做什麼事都可能被誤解,最後為了避免被質疑,有心照護的人可能反而不敢積極付出,或者必須事先聲明「我不會主張貢獻分」,才能讓其他家族成員安心。財產繼承本來就很敏感,特別貢獻分制度將照護行為與金錢請求直接掛鉤,等於強迫家族成員在每一次照護互動中,都隱含著財產計算的可能性。報告特別提到媳婦在配偶死後繼續照顧公婆的情形,作為非繼承人特別貢獻分的典型案例。然而在台灣社會,媳婦的照護行為本就承載著複雜的文化期待,制度實施後,她的付出將被置於「是盡媳婦本分」還是「是覬覦遺產」的二元解讀之下,其處境比制度實施前更為艱難。而對於照顧獨居老人的鄰居或社區志工而言,亦是如此。這些人與被繼承人沒有血緣關係,一旦有了特別貢獻分制度,很容易被子女或是其他繼承人以「外人覬覦遺產」為由加以攻擊或阻止,反而使鄰居或社區志工對於照護弱勢長者產生心理防衛。三、有問題的法令應即刻修法特別貢獻分制度並非毫無意義,但諸多問題仍待深入研究及凝聚共識,而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與建立特別貢獻分制度,是兩條可以平行分開推進的立法道路。法務部若真正關心高齡社會的繼承正義,實在應該將這兩件事分開處理,讓已有共識者先行,讓尚需研議者從長計議。台灣特有的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所造成的社會問題與悲劇,每天都在社會各角落發生,我們實在等不起一個要畢其功於一役的完美版本出現。問卷調查:請問你是否同意民法增列遺產貢獻分請求權?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RGkC4JWsyt4Req7iH6LsYUqTIIr7XmkvUzLETjwOWQFpjcg/viewform
葉慶元談柯文哲案判17年 指京華城容積處理「難以站得住腳」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獎勵及政治獻金等4案,一審遭判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對此,曾任台北市法規會主委、素有「藍營第一狀師」之稱的葉慶元表示,該判決結果「可以理解」,並直指相關行政作為在法律上難以成立。根據判決內容,柯文哲涉及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約新台幣6735萬元,其中部分未進入專戶,另有金額流向私人帳戶;在收賄部分,法院認定以人頭政治獻金形式收受新台幣210萬元。葉慶元在政論節目中分析,若案件涉及圖利金額龐大,加上收賄情節,一般不可能輕判,即使僅構成圖利罪,也可能面臨高額刑責,因此最終判17年在法律上並非難以理解。他指出,京華城案原本在郝龍斌市府時期容積為392%,後於柯文哲任內調整至560%,並在非都市更新案件下準用《都市更新條例》給予20%容積獎勵。他認為,所謂「準用」須有法律明文依據,但本案既非都更案件,也無相關法規授權,相關處理方式存在爭議。葉慶元並表示,在實務經驗中,若廠商主張已經在行政訴訟中敗訴,政府機關仍進一步依其主張進行研究甚至採納,情況並不常見。他認為,依法行政除法條外,也應包含對既有判決的尊重。針對相關行政流程,他也提及,部分公務員在案件中承受壓力的情況,顯示決策過程備受關注。至於外界討論的其他證據內容,葉慶元認為仍屬司法認定範圍,應尊重法院判決。整體而言,葉慶元指出,從法律觀點檢視,相關決策在程序與法源依據上均有爭議,亦是法院最終作出判決的重要因素之一。
苗栗縣辦理利益衝突迴避法訓練 強化廉政意識與法治素養
苗栗縣政府26日上午舉辦「115年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專業訓練」,邀請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專員劉維倫擔任講師,向縣府各單位及所屬機關人員講解相關法規與實務作業,現場參與踴躍。此次課程聚焦於利益衝突迴避制度的法規精神與實際運作,透過法條解析與案例說明,協助公務人員理解在執行職務時可能面臨的利益衝突情境,並掌握正確的揭露、迴避與處理方式,避免因不熟悉規定而觸法,確保行政行為符合法治與廉潔原則。縣府指出,利益衝突迴避制度是落實廉能治理的重要環節,透過持續性的教育訓練與宣導,有助於提升公務人員對制度的理解與實務應用能力,確保決策過程不受個人關係或利益影響,維護公共資源運用的公平性與透明度。苗栗縣政府表示,未來將持續推動多元廉政教育與法治宣導,深化同仁廉潔意識與法治觀念,並以具體行動落實廉能治理,打造透明且值得民眾信賴的政府體系。
排黑條款無預查機制惹議 雲林議會籲設單一窗口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的「排黑條款」影響層面持續擴大,從里長到縣市首長參選人皆受規範,但目前仍無法事前查詢自身是否符合資格,引發擬參選人焦慮。雲林縣議會近日通過提案,建請中央設立單一窗口,提供參選資格預查服務。雲林縣議員李明哲指出,排黑條款涉及刑事紀錄、起訴背景及法條適用等複雜認定,目前由中選會負責審查、內政部解釋、法務部查詢,但卻沒有整合窗口,導致有意參選者無所適從。他強調,參政是基本權利,制度應提供清楚且公平的查詢管道。李明哲表示,若查詢結果存有疑義,應讓當事人有申請複議或訴願的機會,避免因不同機關解釋差異,影響個人參選權益。此次提案獲23名議員連署支持。民政處長蕭德恕也坦言,自排黑條款實施後,確實有許多民眾詢問是否具備參選資格,但地方單位難以給出明確答案,顯示制度仍有待完善。雲林縣議會決議,將行文立法院、內政部、中選會、法務部及警政署,要求建立預查制度與單一服務窗口,並配置專責人力與快速解釋機制,盼提升制度透明度,保障民眾參政權利。
川普對等關稅遭美最高院判無效 柯文哲籲密切觀察國際局勢快速應變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今(21)日表示,美國最高法院裁定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課徵對等關稅的政策無效,顯示美國三權分立、權力制衡機制的運作。他指出,面對國際情勢變化,台灣應密切觀察國際局勢,做快速應變。川普去年宣布對各國實施對等關稅,不過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於當地時間20日裁定,川普援引IEEPA課徵對等關稅的政策無效。裁決出爐後,川普隨即表示抗議,並簽署一項公告,援引其他法條對全球各國徵收10%進口關稅,自美東時間2月24日凌晨起生效,為期150天。由於台灣日前與美國完成簽署談判協議,對等關稅由20%降至15%,外界關注美國最高法院裁決是否影響既有談判成果。對此,柯文哲上午在北屯區芒果樹福德祠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美國是一個三權分立、權力制衡的國家,是比較成熟民主的運作,至少比台灣好多了,司法系統還是獨立的。對於台美關稅是否需要重談,柯文哲則指出,台灣是世界的一部分,美國最高法院有這個判決後,行政與立法部分就會先去處理,世界怎麼走,「我們只要密切觀察國際局勢,做快速應變。」
患者簽了DNR病危入院「反悔想活」 醫揭殘忍現實:女兒拒接電話
在醫療第一線,醫護人員經常面臨法條與人性之間的痛苦拉扯。胸腔科醫師蘇一峰近日指出,有一名肺炎病危患者在清醒時雖已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意願書,卻在陷入昏迷前表達求生欲望。然而,病人此時已無力提筆重寫或正式註銷文件,加上唯一與其關係惡劣的女兒拒接電話,讓醫療團隊陷入「救與不救」的法理糾葛。蘇一峰醫師今(20)日於社群平台臉書分享一起觸目驚心的臨床案例,有一名患者因肺炎病危入院,在清醒時已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意願書,但患者在陷入昏迷前的彌留之際,用微弱聲音表達「想反悔、要急救」的求生欲望;然而,患者此時已無力提筆重寫或正式註銷文件。加上患者唯一的女兒與其關係差,醫護人員致電詢問被拒接,再打過去還變成語音信箱,讓蘇醫師不禁感嘆,「醫護難斷家務事」,缺乏有效書面證明或家屬授權,醫護人員陷入到底救還不救的困難。事實上這類案例並不罕見,蘇醫師所揭露的困境在於,當病人的即時意願與先前簽署的文件發生衝突,且病患已喪失書面表達能力時,醫療團隊往往承受巨大法律與道德壓力。依照《病人自主權利法》精神,醫療自主權應歸還給病人,旨在減輕家屬決策時的罪惡感,並讓醫護人員有明確的遵循依歸。但在家屬缺席、病人意願轉折的極端情況下,法律雖賦予醫護保護,現場的執行難度卻非僅靠法條就能輕易化解。據安寧照顧基金會公開資料介紹,《病人自主權利法》為國內首部以病人為主體的法案,其立法宗旨本是保障個人的知情、決策與選擇權,確保當病患面臨意識昏迷等無法表達意願的狀態時,其善終意願能獲得法律保障。現行法規中,民眾可透過「預立醫療決定」(AD)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針對疾病末期或永久植物人等五款特定臨床狀態,事先決定是否接受延長生命的醫療介入。
美逾4千起拘留移民案件「遭裁定違法」!川普政府仍強硬執法
自去年10月以來,全美數百名聯邦法官已在超過4,400起案件中裁定,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政府在拘留移民時違法。根據《路透社》(Reuters)對法院紀錄的審查,這些判決構成對川普政府移民驅逐政策的1次全面性法律駁斥。然而,即便法院已明確認定相關政策違法,政府仍持續將部分移民無限期羈押。據《路透社》報導,西維吉尼亞州(West Virginia)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強斯頓(Thomas Johnston)上週在1項命令中寫道,「令人震驚的是,政府竟然堅持要求本院重新定義,甚至完全無視現行法律的明確文字」,同時他也下令釋放1名遭拘留的委內瑞拉籍人士。強斯頓為前總統小布希(George W. Bush)任命的法官。多數判決聚焦於川普政府背離近30年來對聯邦法律的既定解釋。長期以來,司法體系普遍認為,已在美國境內居住的移民,在移民法庭審理其案件期間,可以透過交保獲釋。然而,川普政府改變這一解釋,擴大強制拘留範圍。對此,白宮發言人傑克森(Abigail Jackson)聲稱,政府「正依法履行川普總統所獲授權,執行聯邦移民法」。據悉,在川普執政下,本月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U.S. 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 ICE)拘留人數升至約68,000人,較其去年就任時增加約75%。上週,位於紐奧良(New Orleans)的保守派聯邦上訴法院為川普政府帶來1場勝利。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法官瓊斯(Edith Jones)在推翻2名墨西哥男子獲釋裁定時指出,過去歷屆政府未充分運用拘留權限,「並不代表他們缺乏進一步拘留的權力」。隨後2人的律師表示,他們目前仍維持自由之身。其他上訴法院預計未來數週將審理相關爭議。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發言人麥克勞克林(Tricia McLaughlin)指出,訴訟數量增加「並不令人意外」,尤其在「部分激進法官試圖阻撓川普總統履行美國人民授權的大規模遣返任務」之際。該部門未進一步回應本報導中更具體的案件與數據問題。由於其他法律救濟途徑有限,自川普上任以來,被拘留移民已提出超過20,200件聯邦訴訟,要求釋放。根據《路透社》對加拿大跨國傳媒集團「湯森路透公司」(Thomson Reuters Corporation)旗下法律研究工具「Westlaw」,超過20年來所有公開聯邦法院案件卷宗的彙整,自10月初以來,至少4,421件案件中,超過400名聯邦法官裁定ICE在大規模遣返行動中違法拘留移民。另有部分案件仍在審理中,或因當事人獲釋而撤銷,甚至是被移轉至其他司法轄區,迫使當事人重新提告。《路透社》無法確定有多少案件被移轉或重提。18歲的委內瑞拉高中生約瑟夫湯瑪斯(Joseph Thomas)去年12月底在威斯康辛州(Wisconsin)與父親艾利亞斯湯瑪斯(Elias Thomas)一同進行沃爾瑪(Walmart)送貨途中,於交通攔查中被捕。2人於2023年8月入境美國申請庇護,並獲准工作。其律師佩爾提耶(Carrie Peltier)表示,他們是因「棕色皮膚駕駛」而遭攔查。1個月內,法院命令釋放父子2人。同為小布希任命的美國首席地方法院法官席爾茨(Patrick Schiltz)裁定約瑟夫遭非法拘留,命其立即釋放,並指出ICE在其作為乘客時拘捕並無逮捕令證據。另1名由川普任命的法官托斯特魯德(Eric Tostrud)則裁定其父艾利亞斯有資格申請保釋聽證,並寫道:「本區法院已多次審理並駁回此類法條解釋爭議,此案亦將如此。」目前約瑟夫改為線上上課,因擔心再次遭拘留而不敢返校。報導補充,「人身保護令」(Habeas Corpus)起源於14世紀英國法院制度,並被納入美國憲法,為遭政府非法拘禁者提供司法救濟。由於近期訴訟激增,使該制度再次成為焦點。今年1月短短數日內,律師即為多名無犯罪紀錄的被拘留者提出人身保護令申請,包括:在明尼蘇達州(Minnesota)自家車道被捕的5歲厄瓜多男童科內霍(Liam Conejo);1名持合法臨時人道身分、在前往電纜技師工作途中被捕的烏克蘭男子;1名與美國公民結婚、育有3歲自閉症美籍子女的薩爾瓦多男子;1位具難民身分、在讓探員進入公寓大樓後遭捕的厄利垂亞醫院員工;以及1名送女兒上學後遭逮捕的委內瑞拉男子。大量訴訟迫使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調度原本負責刑事案件的律師應對人身保護令案件。《路透社》發現超過700名司法部律師代表政府處理移民相關案件,其中5人各自出現在超過1,000件人身保護令案件卷宗中。法律壅塞部分導致政府即便在法官下令釋放後,仍未即時執行。上月,席爾茨在明尼蘇達州1項命令中指出,政府在76件案件中違反96項法院命令。當地聯邦檢察官羅森(Daniel Rosen)2天後在文件中表示,這些案件對政府律師造成「巨大負擔」。紐約方面,由拜登任命的聯邦法官喬杜里(Nusrat Choudhury)本月指出,ICE違反2項「明確且無歧義」的命令,將1名男子轉送至新墨西哥州(New Mexico)拘留,卻虛稱其仍在新澤西州(New Jersey)可出庭。司法部發言人巴爾達薩雷(Natalie Baldassarre)回應稱,政府「正遵守法院命令並全面執行聯邦移民法」,並批評「若越權法官依法審案並尊重政府準備案件的義務,就不會出現壓倒性的人身保護令案件量,或對國土安全部是否遵命的疑慮。」在紐約,倡議人士守候於移民法庭外,協助被拘留者即日提出人身保護令,以阻止其被迅速轉移至外州拘留中心。1月16日,聯邦法官歐特肯(J. Paul Oetken)緊急裁定,禁止政府將1名在庭審現場被拘留的厄瓜多男子移出紐約。1月30日,同為歐巴馬任命的法官卡特(Andrew Carter)命令其立即釋放。然而,並非所有移民都能獲得此類救濟。部分人不知可提出人身保護令,另一些人則無力負擔高昂律師費。美國公民羅爾(Judy Rall)就表示,其委內瑞拉籍丈夫已在德州藍帽拘留中心(Bluebonnet detention center)羈押近1年,律師報價超過5,000美元提出人身保護令,她無力負擔。2人基於婚姻關係提出移民申請仍在審理中,但政府拒絕在案件裁決前釋放其夫。雖然無犯罪紀錄,政府卻在未提出證據情況下指控其與委內瑞拉幫派「阿拉瓜火車」(Tren de Aragua)有關。本月,其律師同意免費承接人身保護令案件。
土城割喉乾兄妹遭輕判!死者父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 3695字聲明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聽聞判決情緒崩潰、難以接受,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13日召開記者會,怒控「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質疑法官竭盡所能為2人減刑,即使明知他們再犯可能性高仍選擇輕判,記者會上更氣到發抖,並發表18條聲明,全文如下。楊爸爸聲明:最近二個判決二個不同結果!毒駕致死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高薪的法官判12、11年!同樣的致死案件不同的結果!到底是誰有公平正義!少事法說不得有國民法官參予審判!少事法就是一個惡法!是誰在推動少事法呢?1、二審法官也一直在法庭上說因為少事法所以不要將案情說出去!我說的任何話我都敢負責!我不說假話而且都是有憑有據的!今天我就把少事法為什麼一直把我打悶棍全部說出!2、林女在法院曾主張很多媒體報導加害者林生説新聞上的那些挑釁言詞都是別人做的,然後我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的的答覆都說只確定是網路新申請帳號,沒辦法證明是她發出的所以結案!郭生那張美麗的風景(那是我兒子在校園躺在擔架上急救人員在旁邊的照片,結果還下標題最美的風景,如此冷血之人,還在法庭說這不是他所為),法院有真正去查他們的IP嗎?理應請網路警察來證明非他們所為,而非只是請網路業者提供!為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就很快找到發文者是誰!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3、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2/5新聞就是相當好的證明!我們的案子更是指標性的案子,如果輕判以後產生之蝴蝶效應更是無法衡量!現在我可以這樣說:我們法官已經認證,他們說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4、二名加害者一點賠償誠意都沒有!加害者林生的媽媽到今天為止只付給我們20萬(二審加害者林媽媽當庭說先出140萬,甚至於在法庭說願意付一半金額,謝靜慧審判長還特地說沒有只賠一半是5人全部一起!二審判決書卻寫加害者林生媽媽願意先給200萬),此舉代表他們在法院説一套,實際做又是另一套!加害者郭生律師林月雪說毫無還款能力!至於毫無還款能力之人,法官無疑是在對社會大眾公告說只要沒錢都可以隨意殺人不用賠償!以林月雪大律師的理論更是說以後沒錢的人殺人可以不用賠錢而且把受害者家屬的不動產查的一清二楚,因為我們的能力可以扶養我們!殺有錢人搞不好還可以有錢拿!更何況我們還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幫忙發起的愛心大平台愛心款給我們的1424萬,所以不需賠償!連大眾的愛心都成郭的賠償款!因此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民事法庭所判賠償金額換取他們的刑期!不過條件是他們如果轉換刑期部份不得假釋!刑事部份對他們縱容,民事部份只是一張債權憑證以及20萬假誠意的賠償金!殺個人20萬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對於受害者是多重傷害!難道我們只能硬生生的吞下嗎?5、二審法官自己認證二人再犯率高,文中亦提假釋,結果判12年及11年!12年及11年就可以把再犯率高的加害者的再犯率歸零永不再犯?我相信沒有任何人願意保證!我想請問二審法官您們願意保證嗎?另外當初一審時我就向法官提出為什麼讓加害者的證人在走廊上看到秘密證人,法官給我的解釋是説那是警察認定的秘密證人,但是法律説他不在秘密證人的保護!最後更讓加害者當庭對質!沒有任何保護!這就是我們敬愛的劉麗君法官的作法!因為她認為這些少年就是她的後輩,其他人算個屁!我今天也請一審劉麗君審判長出來說一下話,之前您在電視專訪時既然有提到您視這些少年犯為自己的後輩,能否請您出面說明當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您願意將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帶回家養嗎?因為您的愛心真的令我非常感動!而且所有法官都認為應該要給這二名加害者可以教化也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回到家庭社會!但是都是因為他們家庭教育不彰才會犯下此案,那我希望愛心破表的您一定可以給他們有個溫暖的家庭!拜託您了!6、民事法庭已經讓加害者知曉我家的詳細地址!我們家的生命安全完全沒有保障!他們出獄後沒人可以保證我們的安全!萬一他們有再犯的犯意,誰負責?還是政府可以在他們出獄後幫我們家所有人提供安全保障?可以嗎?7、二名加害者明明很多次行政處遇,法官們也都有看到,結果判決書都寫沒有刑事案件,這是在玩少事法的處遇並塗銷紀錄並非沒有任何刑事案件!睜眼說瞎話!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法官根本在替二名加害者脫罪!您們敢公布他們的所有處遇嗎?8、我嚴重懷疑二名加害者心理衡鑑應具備反社會人格之傾向,二審判決只是輕描淡寫說他們再犯率高!但是很多資訊包括他們的心理衡鑑都因少事法之緣故,我們都沒辦法得知!只有法官及被告律師才可以觀看!萬一他們真的有反社會人格,還這樣輕判只是讓社會承擔更多的代價!所以我說法官是加害者的同夥幫兇,更是最大的廢死團體!根本都只是在為加害者脫罪!完全不考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欺世盜名之徒,只為了所謂的高尚地位以及非常高薪的職位!完全沒有公平正義!9、受害者本身未成年,竟然不能讓名字公諸於世,這是何種道理?今天我兒子承受這種痛!宣判當天我還特別詢問謝靜慧審判長,給我的答案就是要我跟律師商量用什麼方式!我兒子是被害者而且已身亡!人死不能留名,但是人們都說死者為大,我兒子只能隱姓埋名!謝靜慧審判長竟然可以如此冷血這樣回答我!10、至於修復式司法當初是我在一審判決後就已經提出來了,但是後來二名加害者完全都沒有任何意願,而加害者林生是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口中得知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的辯護律師林月雪則搖頭沒有意願!在加害者林生的辯護律師說有意願後沒多久,我的朋友傳給我一張:最美的風景!我就直接在法庭表明我不想修復式司法了!因為等他們太久了!而且加上這張照片更讓我痛哭不已!我到底要委曲求全到什麼時候?當初孝順說是二審中途更換的受命法官汪怡君法官說的!後來高升去當教授了!當時新聞我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可能可以上訴所以不敢得罪法官,只能硬生生吞下這個委屈,當時高等法院還發出聲明說後來都沒有再說了,我當時只能說尊重高等法院的說明!但是不好意思今天我說高等法院說謊,睜眼說瞎話!因為謝靜慧審判長最後一庭還有法庭上說修復式司法!甚至宣判時還有請犯保幫忙!判決書上更長篇大論提到修復式司法!以上如果我有加油添醋還是亂說願意負法律責任!還是高等法院可以公布庭審錄音嗎?11、當初二審我們依據少事法第36-1條第3款提出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結果法官都是用後面的但書:但少年法院認有礙程序進行或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不適用之!所以都將受害者家屬信賴之人請出庭外!這就是我們法官的理由!真棒!麻煩少事法把這條唯一講到受害者家屬的權益行使的法條刪除!不要給受害者家屬希望,然後法官給我們絕望!12、二審時林月雪律師說連犯保的人員也不得陪同審判,因為她說當初我的律師當庭請求一審法官要求二名加害者脫口罩是誰讓這個消息講出去的!我想問脫口罩問題有關係到他們犯罪事實審判嗎?林月雪大律師一直說少事法不得講出去,這種事都要拿少事法壓我!13、我請教育部說明一個學生一個學期超過50支警告!得到的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得到50支勳章!還能在一般學校上課!真的是受教權至上的教育部!以前我們只要【累積】3支大過就退學!現在是沒事還可以到黑社會遞投名狀!14、郭何時帶刀?三個版本:一審判決說他當年暑假帶刀行為紀錄!而監察院說加害者郭生說2022年09月19日就有帶刀,結果加害者郭生在最後一庭在法庭說他國一就帶刀了!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版本?我們的政府、法院、少保官在做什麼事?誰在推動學生的人權?搜書包就是沒有人權?那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有人透露說教育部公告現行的施行輔導下,一個星期還可以搜出7、8把刀,學生已經認為帶刀很正常了!我問身為教育部長官的您們還要保障這些人的人權嗎?少年法庭之前他們的行政處遇到底是在做什麼?您們竟然多次行政處遇成二個殺人犯!少保官對他們的追蹤是什麼?麻煩這些人跟我說清楚!15.去年八月份,郭生還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判決書上還寫出他們需要長時間的矯正教育!結果現在定讞後再去明陽中學矯正短短1年多以後他們就可以提出假釋!那時林生剛滿18歲1個月!郭生則19歲多!一審的劉麗君審判長更是讓林生未滿18歲就可以出來!想得真好!目的就是不想讓他們進去成人監!我們的聖母謝靜慧審判長也精算出滿18歲可以提出假釋!也在怕他們進去成人監!謝靜慧審判長是否也願意他們出來後也願意帶回家養呢?而且他們是具有良民證的資格喔!也拜託您了!16、我們也在二審法庭說根據槍炮彈藥管制條例,加害者郭生應該符合這個資格,結果我們敬愛的法官們視而不見,也沒有提出任何解釋!二審的法官們,您們是選擇性失憶嗎?17、民事高等法院法扶說加害者的資格相符所以同意代墊裁判費!毫無還款能力的人!幫加害者出錢!結果是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而且無條件提供已經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律師費用!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人民的血汗錢拿來給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免費使用!18、我在這裡提出我要看所有的議事錄!既然已經定讞應該可以讓我知道這些法官們的看法了吧!你們願意讓我看嗎?不要再用少事法壓我了!我好怕喔!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因為她在我聽判痛哭時也跟我一樣哭出來!法警趕快遞給我衛生紙!這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及法警!
波斯菊異語2/大法官認證「三七五條例」侵害所有權 專家籲設「落日條款」
上個世紀的「三七五減租」政策竟卡到2026年私人土地買賣動彈不得,地主悲鳴從民事訴訟到行政法院連連敗訴,怒批「三七五」政策金鐘罩護身的佃農根本無賴「鳩佔鵲巢」還被法院呵護。專家直指,「三七五減租」早已不合時宜,應要設置落日條款回歸租佃民事關係,否則官府霸凌地主、活脫脫侵犯財產權的僵局會一再上演。CTWANT調查,全名為《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的「三七五條例」是國民政府播遷來台後土地改革的重要法源,此前台灣農村盛行「分益佃租」,佃農往往須將收成的50% 甚至更高比例上繳地主,加上地主可隨時解約或預收地租,搞得佃農生活極其困苦而生產意願低迷,不得農民心也是當時國民政府在大陸節節敗退的原因。有鑑於在大陸地區土地政策失利等因素失守大片江山,1950年代國民政府在台大型土地改革,像是「三七五減租」與圖中「耕者有其田」都是一系列對佃農有利的政策。(圖/報系資料照)因此1951年正式經立法院通過「三七五條例」而成為具法律效力的正式規範,法律除了規定地租不得超過主要作物全年收穫總量的37.5%外,更為了保障長期耕作權讓租期無論打了幾年都一律延長為至少 6年,即使承租人亡故,只要繼承人有農民身分仍可「無縫接軌」,地主想收回?除非有「自耕農」身分或持有鄰地想擴張耕種面積,否則根本難如登天。資深地政士蔡岳臻就坦言,如今鄉下佃農在農地蓋屋、堆放廢棄物、轉租當「二房東」等「不自任耕作」行為滿天飛,反觀所謂「地主」在多代繼承分割後,根本就只是一般「小資」族,然而「佃農」幾十年來蠶食鯨吞成了大片土地,卻不像「低收入戶」等有明確財產與收入解除身分限制,只要一取得佃農身分「就享一輩子福利了」。蔡岳臻直指,其實大法官釋字第580號早就點出「三七五條例」關於地主收回土地需補償承租人等規定根本是法條侵害所有權,但行政院數度提出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後,立法院卻因鄉愿「不敢惹農民」而未完整通過條例修正,加上2000年《農業發展條例》上路後放寬了新訂定的租佃關係束縛,「但舊約到期續約到底算新還舊」?蔡岳臻直指「過渡期」亂象根本看不到盡頭。苦主許小姐(右起)與夫婿陳先生淚訴娘家祖產被佃農主張「三七五條例」耕作權而轉賣卡關多年,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皆敗是「惡法擾民」。(圖/黃耀徵攝)曾擔任「三七五條例」行政訴訟代理人律師黃子寧就坦言,自己受委任時還以為「三七五條例」是「歷史課本的東西」,一查才發現如今還有不少地主被壓在「如來五行山」下動彈不得。她攤開立法背景直指,照顧佃農的時代背景早已走味,現在是佃農要用便宜租金世世代代「綁架土地」,無助農業革新就罷了,若有地主不想耕作也不急著賣出,卻看到不少佃農「乞丐趕廟公」折騰地主,寧願讓農地荒在那休耕也不願出租,嚴重阻礙了農業勞動力的流動「說好扶持農業呢」?她直指盤點農業政策根本自打架一團糟。 黃子寧說,向CTWANT投訴被「三七五」佃農折騰的地主許嬸婆一家,曾想付出新台幣1,500萬元要佃農老李歸還台中土地,但老李老佔著不走,只能被動蒐證看老李有無「不自任耕作」行為,但許嬸婆遠嫁花蓮「折返跑」根本要了老人家半條命,一拖又過了6年,這次換約許嬸婆已取得自耕農身分「一定要把土地要回來」。地政士蔡岳臻(圖)呼籲鬆綁《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對地主的緊箍咒,甚至「三七五條例」都該隨時代演進設立「落日條款」,避免不符現況侵害所有權。(資料照/CTWANT攝影組)受訪專家皆呼籲,「三七五條例」在過去改善了佃農所得並促進生產意願,但衡酌常情21世紀早已不是須保障佃農的時代,立法院該扛責督促行政機關訂立「落日條款」,鬆綁佃農「萬年使用權」身分,全面回歸像租房等一般民事契約關係,否則「政府自己嚇跑農地主」只會讓低落的「糧食自給率」雪上加霜。
川普政府解職逾百位移民法官!33名新人選大多具軍方背景
美國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在解雇或迫使超過100名移民法官離職後,又新聘了33名新的移民法官,其中包括27名臨時法官(可服務最長6個月)。其中新任永久法官中,有一半具備軍事背景;而所有臨時法官則百分之百擁有軍事背景。據《路透社》報導,川普(Donald Trump)政府如今正透過尋找新的招聘對象,讓他們擔任所謂的「遣返法官」(deportation judges)。司法部轄下的「移民審查執行辦公室」(Executive Office for Immigration Review,EOIR)表示,這批新任移民法官於美東時間5日宣誓就職。此前,司法部已於10月聘任36名移民法官,其中包括25名臨時法官。上述聘任行動發生在數月的人力裁減之後。這批新法官將分別在亞利桑那州、加州、科羅拉多州、佛州、喬治亞州、伊利諾伊州、路易斯安那州、馬里蘭州、麻州、內布拉斯加州、紐約州、德州、猶他州、維吉尼亞州以及華盛頓州的移民法院任職。司法部發言人表示:「在拜登(Biden)政府4年的招聘做法削弱移民法院的公信力與中立性之後,本司法部持續恢復我國移民體系的完整性,並自豪地歡迎這些優秀的移民法官,加入我們保護國家安全與公共安全的使命。」據悉,新任永久法官中,有一半具備軍事背景;而所有臨時法官則百分之百擁有軍事背景。此前,五角大廈(Pentagon)曾在去年9月表示,在美國國防部(U.S. Defense Department)任職、由國防部長赫格塞斯(Pete Hegseth)領導的軍職與文職律師,將暫時擔任移民法官。根據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merican Immigration Lawyers Association,AILA)指出,自川普總統於2025年1月重返白宮以來,在約700名移民法官中,已有超過100人遭解雇或被迫離職。該組織表示,此舉削弱了可處理案件激增的法官人數,而此時政府正加強逮捕與遣返行動。根據專注於美國移民法律服務的科技非營利組織「Mobile Pathways」所提供的數據,截至去年12月31日,移民法院面臨約320萬件積壓案件。在川普政府任內,數以千計過去原本可獲准保釋的移民,如今被納入強制拘留範圍。原因是「移民上訴委員會」(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於9月發布裁決,重新詮釋了1項關鍵法條;然而,數百名聯邦法院法官已裁定該詮釋方式錯誤。此外,川普政府計畫於6日公布1項「快軌」(fast-track)規則,將個人對移民法官裁決提出上訴的期限縮短至10天,並讓上訴委員會更容易駁回上訴。
網路買軟體如「拆盲盒」?60位設計師齊控廣告不實 律師:仍可主張退費
線上購買課程、軟體就像「拆盲盒」,若碰到「廣告不實」可以退款嗎?近期一套號稱可一鍵生成全屋設計圖的「AI」軟體,以每套36,800元或39,800元出售,但設計師們發現使用上不如預期,有廣告不實之嫌,目前住宅消保會共收到62名設計師齊申訴,不過據了解爭議交易恐超過百名設計師,累計金額將近400萬元。該軟體號稱是「為全台灣設計師打造專業堅實後盾」的業者,在去年10至12月期間,透過社群平台向設計師推播廣告。設計師代表王妃表示,該公司蒐集客戶名單後,召開線上說明會,看準設計師老闆們訓練助理不易的痛點,宣稱該AI軟體「就算沒有經驗的設計師也能輕鬆上手」。由於該設計軟體強調透過AI能一鍵建模,沒有經驗也能輕鬆上手,不少設計公司為了減輕工作壓力和訓練助理設計師購買,但使用後認為沒有像軟體公司說的這麼神奇。(圖/住保會提供)王妃進一步解釋,該軟體公司提供所謂的獨一拆單報價系統加上高效繪圖與線上3D渲染提案工具,無需任何外掛程式,確實是設計師最需要的功能,且在說明會時模擬的功能都看起來很厲害,不過實際付費下載使用後,大家卻發現不好用,且不是少數人認為與當初說明會介紹的有落差。他們集體提出退款要求,該公司卻不面對問題,持續以線上說明會方式推銷繪圖服務給其他設計師。然而,購入之後,設計師們收到銷售軟體的公司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寄給他們契約,其中告知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猶豫期間解除權之規定。言下之意,軟體只要交付了,就無法退款,不論功能是否有如同銷售公司在線上說明會宣稱一樣,都是無法退費。 住保會顧問吳翃毅說明,設計師為設計工作採購所需繪圖服務,是以公司名義購買,屬營業行為,導致發生消費爭議時,消保官並不受理,造成投訴無門的情況,需直接提起民事訴訟,因此才找上住保會;以目前法令,倘若設計師是以個人名義購買,才符合消保法的最終消費者的定義。不過,住保會公益律師、道理聯合法律事務所之主持律師呂柏寬表示,現在線上課程、軟體、手遊等線上數位內容的消費越來越多樣,業者販售給設計師3D繪圖軟體,如果設計師是以個人名義購買,本質上也屬於消費者。由於該案因沒有在付費前告知消費者不能退款,消費者實際使用前,並不知道軟體的功能是否實用、是否有如同業者實際宣稱之功能等,購買的消費者應得以《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的法律規定,可向業者主張退款。呂柏寬建議,隨著線上數位產品的日趨進步、時代變遷,許多法條已不合時宜,相關主管機關應適當修法,像是一定天數內發現不符需求可主張退款外,應於適用準則建請業者應提供所謂的「試用版」、「試聽版」、「試看版」,由消費者親自體驗後,確定數位內容符合需求,再進行購買「付費版」使用,可減少數位內容業者與消費者之間的消費糾紛。
學生送點心也違法?教師收餅乾被檢舉「收賄」 韓網掀正反論戰
南韓近日因一名教師在寒假期間收下學生贈送的「杜拜麻糬餅乾」而遭檢舉,引發社會熱議。相關貼文指稱,該名教師疑似違反俗稱「金英蘭法」的《禁止請託與收受不正當利益法》,事件在網路上迅速延燒,掀起對師生互動界線與法律適用的激烈討論。韓媒News 1報導,一名網友19日在線上社群以「寒假收受賄賂的教師要檢舉」為題發文,指出自己在瀏覽教師相關SNS內容時,看到某名教師上傳照片,內容為咬了一口學生送的餅乾,並在貼文中提到寒假仍有學生到教務室探望,語氣親暱。該網友質疑,學生於在學期間向教師贈送點心是否違法,並附上金英蘭法條文,強調依規定,學生送給教師的禮物不論金額原則上皆屬禁止,隨後更表示已向全羅南道教育廳提出檢舉。事件曝光後,網友意見明顯分歧。反對檢舉的一方認為,學生只是出於喜愛與感謝之情分享點心,將此視為賄賂過於苛刻,甚至批評檢舉者刻意監看教師SNS、放大師生間的善意,恐讓教育現場變得冷漠,教師也將在高度壓力下難以維持教學熱忱。不過,支持嚴格執法的聲音同樣不少。部分網友指出,南韓長期致力於擺脫「送禮文化」,教師更應謹守分際,避免引發其他學生的比較心理或誤解,尤其將相關內容公開於SNS,更容易造成不必要的爭議。有意見認為,即便餅乾價格低廉,也不應收受,才能從源頭杜絕不當期待。也有網友在批評教師處理不夠周全的同時,質疑金英蘭法的適用範圍是否過於嚴苛,指出該法原意在防堵高層公職人員與權力關係中的貪腐行為,卻逐漸對基層公務員形成高度約束。此事件不僅凸顯法律與人情之間的拉鋸,也再次引發社會對教育現場互動界線與制度合理性的省思。
媒體稱土石方可回填農地 民進黨:憑藉偏誤內容不當毀謗
針對近期網路流傳營建剩餘土石方可回填農地的錯誤訊息,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今(21)日嚴正駁斥,內政部及農業部已清楚宣布,政府從未宣布營建剩餘土石方可進入農地,未來也不會修法放寬。特定媒體以聳動標題斷章取義,憑藉偏誤內容不當毀謗執政黨,相關行為令人深感遺憾,民進黨對此嚴肅抗議。吳崢指出,政府守護農業生態環境的態度一貫且堅定,營建剩餘土石方依法不得回填農地。農業部並未修正《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相關規定,法條亦明確規範,除適合種植的土壤外,均不得回填農地,且不因土地所在區位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絕不可能以合法掩護非法,助長農地淪為棄土天堂。吳崢進一步指出,內政部同樣從未宣布營建剩餘土石方可進入農地。為妥善解決土方去化問題,國土署已全面盤點可去化的土石方去處,包括臺北港、臺中港、高雄港,以及各縣市大型開發案與合法填埋型土資場等擴增方案,合計可提供約1.5億立方公尺容量,足以因應未來土石方去化需求。吳崢強調,任何將營建剩餘土石方直接傾倒於農地的行為均屬違法,政府將依法強力執法,絕不寬貸。中央也將持續與地方共同確保土石方管理與去化措施符合法律規範,並積極媒合既有合法土資場協助去化,對於任何破壞農地的行為,必定嚴懲不貸。
外送費456元!「西門町滷味送桃園」外送員擺拍已送達「全進肚」下場慘
桃園彭姓外送員,去年(2025)大年初三接下委託,得從西門町取回滷味後送回八德區,整筆訂單外送費用就要456元,加上滷味近千元。但彭男領到滷味後,卻僅在委託人社區樓下拍照,佯裝「已送達」的假象,接著就把滷味帶回家享用。委託人等餐點等到一肚子氣,事後發現彭男「帶餐落跑」,憤而提告報警。桃園地院審理後,依業務侵占罪判彭男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並須返還滷味費用。判決書指出,外送員彭男去年(2025)大年初三接到委託,要到西門町萬國滷味取餐,這趟取餐之路漫長,騎車單趟就要52分鐘,再加上回程近2個小時,彭男取餐之後,約晚間10時26分返回委託人的社區。彭男將滷味拍照後回傳,佯裝已送達的假象,拍完照就把整包滷味帶走自行享用。委託人在社區遍尋不著滷味,調閱社區監視器,發現彭男拍照後直接離去,餐點未曾交付,立即向警方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彭男真的就只有拿整包滷味「擺拍」,拍完照整包拎回家享用。彭男坦承犯行,全案移送檢方偵辦並起訴。法官指出,彭男係執行外送業務之人,利用工作機會持有他人財物卻據為己有,行為應屬業務侵占罪,較原先檢方起訴的普通侵占罪為重,因此變更法條加重處刑。法官認為,彭男侵害顧客財產權益,行為實屬不當;雖於偵查中認罪,但至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也未賠償損失。綜合其家庭狀況、素行及犯罪動機等情節,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該筆訂單餐點價格為540元,由於單趟騎乘距離超過20公里,外送費高達456元,整筆訂單總金額達996元,命其返還滷味費用,以示懲戒。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直擊極樂包廂!警臥底玩骰…5越南妹「輸了脫光」從上摸到下 下場慘了. 生命鬥士慘了!「掛點滴開保時捷」跑山 :體力來自輸液 竹警要出手了. 真香!最美時尚女車手落網「踩高跟鞋領贓款」50萬入袋 正面曝光
代理孕母修法遭質疑未利益迴避 陳菁徽宣布退出條文審查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今(10)日指出,考量當前在立法院在審查《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的氛圍,已淪為人身攻擊、捕風捉影的潑髒水,為讓討論回歸理智,避免節外生枝,她宣布即日起將不參與涉及代理孕母的條文審查。民眾黨立委陳昭姿盼促成代理孕母法制化,由於朝野未有共識,且間接影響陳昭姿在黨內立委任期的「2年條款」,因此請托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拜會立法院藍綠黨團、立法院長韓國瑜,呼籲支持修法。不過,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日前聯席審查《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朝野立委針對是否開放代理孕母制度意見分歧。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質疑,身為婦產科醫師的國民黨立委陳菁徽,在代理孕母修法議題上可能涉及利益衝突,卻未迴避仍提出相關主張,並對此提出嚴厲批評。對此,陳菁徽指出,2025年台灣出生人口再創新低,僅10萬7812人,少子女化的國安危機持續加劇,未來恐動搖國家根本。她認為,這是朝野無法迴避的重要議題,應從多元角度思考各種解決方法,以挽救少子女化、守護台灣未來。她並引述總統府資政、台灣生殖醫學權威醫師李茂盛的觀點指出,若人工生殖法納入代理孕母制度,預估可微幅提升生育率約3%,對緩解少子化危機仍具一定助益。她表示,代理孕母制度涉及高度專業的醫療議題,同時涵蓋倫理、社會及權利保障等多重面向。她強調,台灣是一個法治健全、執法嚴格的國家,任何侵害他人權益、構成傷害事實的行為,都應依法處理、責任分明。陳菁徽進一步指出,代理孕母相關議題需要在理性、不謾罵、不潑髒水的環境下充分討論,才有可能凝聚社會共識,走出一條符合民意的道路。然而,考量目前委員會逐條審查的氛圍已淪為人身攻擊與捕風捉影的指控,為讓討論回歸理性、避免節外生枝,她宣布即日起將不參與涉及代理孕母的條文審查,並呼籲未來討論應回到事實與法條基礎,進行理性溝通。
不吃飽、不買新、還要裝窮! 竹科男公開「生存9法則」網友傻眼
物價上漲壓力沉重,連收入穩定的竹科科技新貴也開始精打細算。近期一名自稱在當地任職的工程師在網路分享自己歸納出的「九大省錢策略」,內容涵蓋從公司補助、免費資源到裝窮人設等各種細節,儘管方法條理分明,卻也意外引來網友兩極反應,有人讚嘆執行力強,也有人批評「太窮酸」。這名工程師在網路論壇Dcard分享,首先強調要徹底運用公司補助與信用卡回饋,例如公司提供的餐飲與超商津貼應「領好領滿」,消費時先刷補助金、再綁電子支付賺點數回饋,發票記得載具存取以提高中獎機率,做到一分一毫不浪費。他也大力推薦活用二手社團挖寶、轉賣閒置物變現,並多使用公司內部的免費資源,包括健身房、講座、文具用品與筆記本等。「能拿的資源就不要放過」成為他的省錢信條。三餐方面,他提倡不吃太飽、留肚子給公司的下午茶與零食櫃,甚至強調公司聚餐也是省錢好機會。連員工健檢與禮券也列為必爭項目,「權益要用到滿」。休閒娛樂方面,他建議多利用免費展覽與公共設施,消費盡量靠公司員購價解決。對外形象則要維持「裝窮」狀態,以降低長輩催婚、同事揪請客的壓力。他也提醒別為了加班省錢賺加班費而忽略健康,強調「身體要顧好才能繼續省」。不過這份省錢指南曝光後,立刻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有人直言:「感覺活得太壓抑,存那麼多錢是為了什麼?」「這樣還叫工程師?根本是修行者在過日子。」也有網友苦笑:「竹科都這麼摳,我們一般人是不是該吃土了?」但也有人認同並分享自己的極限節流經驗:「我以前為了省水電,假日就在公司洗澡、睡紙箱,冷氣開太強還感冒」、「手機筆電都在公司充電、三餐吃員工餐、連拉屎都選在公司,根本半移居公司生活」。雖然看法分歧,這位工程師的「節儉生活哲學」仍在網路上掀起一波對金錢觀與生活品質的反思。
分屍案冤魂一路跟回家 資深媒體人許聖梅揭靈異內幕
資深媒體人許聖梅、民俗專家一玄老師、諮商心理師林嘉歆及林鈺恩律師,近日錄影謝震武主持《震震有詞》,節目以「怨念冤氣化成形!暗示、復仇讓你知?!」為題,邀請共同探討社會案件中難以解釋的超自然現象,以及背後的法律真相。許聖梅分享2022年震驚全台的「新北永和分屍案」。一名54歲男子遭胞兄狠心殺害並肢解,遺體僅剩軀幹與左腳。案件偵辦期間,一位具備「天眼」特質的社會線記者前往警局,竟在門口聞到濃烈屍臭,更目擊一團白霧化成「沒有頭顱、僅剩左腳」的人形在原地哭泣。記者回報社時死者冤魂竟一路跟隨,希望記者幫他找回手腳,警方數日後抓獲嫌犯死者哥哥,發現他竟與殘缺的大體同睡五天,最終因監視器拍下他搬運過程中大體手部滑落而罪證確鑿。一玄老師補充:「冤魂之所以不散,往往是因為遺體不全,民俗上需透過法師以蓮花或蓮藕接肢修復才能安息。」另一樁發生在新竹的承包商一家三口滅門慘案,警方追查多日一直沒有收穫,死者母親卻連續一年多夢見兒子全身是血,指著上方說要拆掉屋頂。死者家屬最終決定拆除透天厝屋頂,沒想到拆除隔日,警方隨即掌握線報在山區攻堅逮人。最令辦案人員震驚的是,兇嫌被捕時身旁槍枝已上膛,卻束手就擒。兇嫌事後供稱:「我想開槍,但手腳被抓住根本動不了。」一玄老師對此解釋,冤魂有時會被房屋結構所困,拆掉屋頂是為了讓冤氣「見天見地」,進而向冥界申請「黑令旗」索命追魂。節目上也討論到日前一名23歲女性清潔隊員慘遭酒駕撞死,家屬在現場招魂10次竟都無聖筊。一玄老師指出「這代表冤魂仍滯留在案發現場,因怨氣過重不肯離開。」針對法律層面,林鈺恩律師在節目中提醒,酒駕肇事撞死人目前在法條上仍非「殺人罪」,刑責最重為10年;民事賠償部分,喪葬費與扶養費約落在300至500萬之間。若家屬欲爭取更高賠償,通常需透過和解,並需注意加害人是否惡意脫產。
律師潮2/律師二試全面電腦化今年上路 考生憂心配套措施不完善
在律師考試錄取率連年攀升、制度爭議未歇之際,律師考試也將迎來重大變革。自今(115)年起,律師考試第二試將全面改採電腦化測驗。此舉被視為順應數位化時代的必要轉型,但也引發考生與實務界對公平性、防弊與設備穩定度等問題的憂慮,呼籲盡速完善配套措施,給考生一個公平的考試環境。依現行制度,考試分為一試與二試,兩試皆為筆試。第一試為選擇題,考科包括綜合法學(一)、(二);第二試則為申論題,涵蓋公法、民事法、刑事法、商事法、國文等核心科目,也被視為關鍵關卡。考選部於去(114)年8月公告,為因應數位化時代為國取材的考試趨勢,將擴大推動電腦化測驗,司法官與律師第二試皆納入改革範圍,除原有台北、高雄考區外,並增設台中考區,以分散考場壓力。不過,二試全面改為電腦作答,並非全然被視為進步。有業界人士指出,雖然現在3C產品已高度普及,但不同考生間仍存在因貧富差距,而導致的使用頻率與熟悉度的落差,尤其是打字速度、鍵盤操作習慣,都將成為實質影響作答表現的關鍵因素;另外,若考場的電腦鍵盤設備不靈敏,對長時間申論作答的考生而言,無異於額外的心理與體力消耗。考生指出,雖然電腦測驗可隨時修改答案,但相比傳統紙筆作答仍存在更多不確定性,尤其是設備或網路突發狀況主管機關如何應對。(圖/報系資料照)一位應屆考生坦言,對電腦作答「喜憂參半」。他認為,電腦作答的最大優點在於可以即時修改內容、調整結構;但壞處就是有很大的不確定性,若電腦鍵盤不是統一規格、網路是否敏捷、防弊機制是否完善,甚至機器或系統異常等意外出現,國家是否能及時補救都非常關鍵。「而目前相關作答細則與配套仍未完整公告,也讓不少準備的考生感到焦慮。」一位已執業律師從實務與備考角度分析,國考改採電腦作答,意味著考生必須提前培養打字速度,快捷鍵使用、基本排版與標點符號等文書能力。「對多數年輕考生而言或許不難,但若有年紀稍長、跨考或在職準備的考生來說,無疑是學科與工具雙重壓力。具有律師資格的警政署廉政專員吳偉豪持相對肯定態度。他指出,以電腦打字確實比較符合實務上操作,目前各機關包括法院、公部門等都是用電腦打字,很少用手寫,因此電腦測驗確實可以較好銜接未來工作使用。不過,畢竟是新的政策,在防弊等方面會不會難以預防,還需政府做研擬。考選部回應考生與法界的憂慮,指出相關配套措施與模擬網站將於3月上線,以協助考生熟悉電腦化作答流程。(圖/本刊攝影組)據了解,考選部預計於3月統一公告作答注意事項、模擬作答網站及相關配套,並規劃提供對電腦考試「確有困難」的考生申請替代措施。然而,在考生人數逐年增加、單次考試動輒上千人同時應試的情況下,防弊、設備規格統一與突發狀況應變機制,仍是各界關注焦點。對此,考選部表示,為周妥司法官、律師考試第二試電腦化測驗作答公平性、系統穩定性及考生操作便利性,部裡刻正研議試題與法條呈現方式、中文輸入法種類、作答注意事項、申論式試題線上作答介面優化及網路與電力備援性等議題,相關配套措施及模擬作答網站預定於115年3月公告。
川普對等關稅將翻盤?美國最高法院預計週五宣判
美國最高法院預計於本週五(9日)公布多項備受矚目的裁決,案件影響範圍涵蓋美國國內與全球,其中最受關注者,就是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推動的大規模全球關稅措施是否合法。最高法院表示,法官將於例行開庭時發布部分已完成辯論案件的判決,但不會事先透露內容。路透社報導,川普關稅案被視為攸關全球經濟的重要指標,也是一場對總統權力界線的重大考驗。法院去年11月5日聽取辯論時,保守派與自由派大法官皆對其合法性表達疑慮。川普則援引於1977年制定、原供國家緊急狀態使用的法條來課徵關稅,但遭下級法院裁定此舉逾越總統職權,川普政府因此提出上訴。川普近期多次公開表達對判決結果的關切。他在社群媒體上表示,若敗訴將是對美國的「重大打擊」,並強調關稅政策讓美國在財政與國家安全層面更加強大且受尊重。他過去也曾以《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為依據,對多國進口商品課稅,並以此向中國、加拿大與墨西哥施壓,遏止芬太尼等非法藥物流入美國。此外,擁有6比3保守派優勢的最高法院,尚有多起重要案件待裁。其中包括對1965年《投票權法》關鍵條款的挑戰,保守派大法官傾向限縮禁止削弱少數族群投票權影響力的規定;以及科羅拉多州禁止對LGBT未成年人進行「矯正治療」的法律,部分大法官認為可能涉及言論自由爭議。未來數月,最高法院行程密集,還將審理跨性別運動員參賽禁令,以及川普試圖解除聯準會理事職務、牽動央行獨立性的案件,判決結果備受各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