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密罪
」 洩密 交保 鄭文燦 收賄 洗錢
涉光電收賄案一審判4年10月 雲林議長黃凱:會上訴捍衛清白
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涉嫌向光電業者收賄1480萬元,遭新北地檢署依貪汙罪起訴,上個月新北地方法院開庭辯論時,檢方認定他犯後態度惡劣,當庭求處20年重刑,新北地方法院今(22)日一審宣判,黃凱依貪汙罪判4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前雲林縣政府建設處長李俊興依洩密罪判8月。黃凱表示,會再上訴,希望法律能把整個事釐清清楚,藉由上訴把整個事件攤在陽光下。黃凱今日發出聲明稿表示,針對法院所做出的一審判決,他尊重司法制度,也尊重法院的審理結果。然而,對於判決內容,他內心感到遺憾與不平,認為仍有諸多事實與法律觀點,尚待進一步釐清。黃凱指出,一路以來始終秉持對雲林、對鄉親負責的態度從事公共事務,問心無愧、沒有任何不法意圖。相關作為,皆出於職責與公共利益的考量,並非外界所曲解。黃凱說,目前本案仍屬司法程序的一個階段,並非最終定讞。他已與律師團隊充分討論,將依法提起上訴,透過更完整的審理程序,爭取還原事實真相,捍衛清白。在司法程序未確定前,他仍會堅守崗位,持續為雲林縣政監督把關、為鄉親服務,不讓任何個人事件影響議會運作與公共利益。黃凱指出,感謝一路以來關心、支持他的鄉親與朋友,他會以更沉穩的態度,面對司法、面對挑戰,也對自己的人格與責任負責。黃凱接受記者訪問時提到,他會再上訴,對於判4年10月,這是一審,希望法律能把整個事釐清清楚,藉由上訴把整個事件攤在陽光下,讓整個社會都知道,目前還未定讞,會與律師討論提上訴,此事應該也不會影響到明年的選舉。李俊興則指出,相關案件過程皆依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辦理,針對一審判刑結果,會依法提出上訴。
仙塔律師認罪! 同業分析3改口關鍵:一點都不意外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涉嫌替詐團主嫌吳芳儀辯護時,擔任軍師協助脫產,並將偵查內容洩露,以避免遭檢警查扣,因此被檢方依洗錢、洩密罪起訴。李宜諪昨(9)日第三度出庭,改口全數認罪,還撤回先前所有聲請的證據調查,願意繳回犯罪所得,希望法官減刑。對此,律師王至德直言,「與其說是良心發現,不如說是經過精密的法律風險評估後的停損操作罷了。」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撰文道,最近仙塔律師涉嫌洩密詐團的案子有了新進展,相關報導提及她已經認罪,就有朋友傳訊問他「律師不是應該最會辯護嗎?怎麼這麼快就投降?」但他覺得李宜諪選擇認罪一點都不意外。接著,王至德寫下3點分析:1、認罪是為了生存,不是為了正義:王至德說,在一般人的眼裡,認罪等於承認自己做錯事;但在律師眼裡,認罪往往是一個「止損點」,現在仙塔律師都已經被70萬交保了,雖然比之前的太子集團特助15萬高不少,這代表檢方手上掌握的證據可能有一定的殺傷力。2、律師資格保衛戰:王至德表示,依照《律師法》,如果律師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裁判確定,是可能會被移付懲戒,最嚴重可能會除名;如果不認罪硬幹,最後被判刑且沒有緩刑,那可能就是職業生涯的終結,因此認罪博取檢察官跟法官的好感,爭取緩刑,才是保住飯碗的理性選擇。3、賭徒謬誤與律師的計算:王至德提到,有在辦刑案的律師都知道,證據攤開來,勝率有多少心裡都有數,若硬凹到底,輸了就是重判,認罪至少人身自由跟職業資格可能保住,如今仙塔律師只是做了一個「理性經濟人」會做的決定,既然莊家(檢方)牌面大,那就蓋牌輸一半,不要梭哈把身家(律師執照)都賠進去。王至德也指出,有些人會好奇「為什麼律師會叫當事人認罪?」很多民眾找律師,以為律師就是要把黑的說成白的,其實大錯特錯,刑法第57條規定法官量刑要審酌「犯罪後之態度」,其中「認罪、悔過、賠償」都是良好的犯後態度,是爭取輕判或緩刑的關鍵,若是不論證據確鑿與否都叫當事人打死不認,那不叫幫忙,那是把當事人往火坑裡推,「所以,仙塔律師的認罪,與其說是良心發現,不如說是經過精密的法律風險評估後的停損操作罷了。」 另外,在仙塔律師認罪的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湧入其臉書留言狠酸,「請問,現在認罪,那前面是?」、「我還是喜歡你桀驁不馴的樣子」、「如果沒有犯罪,何必認罪?」、「21週前不是說沒罪不用擔心嗎?」、「認罪求減刑正夯」、「坐等穿白T素顏影片」、「真的是辜負我們粉絲的信任」、「聰明,認罪才是贏,為未來鋪路喔」。
3警疑接受黑道宴請透露案情偵辦進度遭約談 新北刑大:依法究辦
新北市刑警大隊鄭姓代理副隊長等3人涉嫌接受黑道宴請,並透露案件偵辦進度而遭檢舉,2人住處和辦公室9日上午遭搜索,他們也被帶回偵訊,全案依洩密罪調查中,新北市刑警大隊則強調,絕不護短、不庇縱,依法究辦以維風紀。新北市刑大表示,初步查證為鄭等3員偵辦刑事案件衍生疑義,欣北地檢署9日官指揮台中市調查處、本局督察室及本大隊共同偵辦,並持通知書至本大隊鄭姓、趙姓偵查員及時任本大隊王姓偵查佐等3員住處通知配合調查,並帶往新北市調查處接受偵詢釐清中,另未針對本大隊駐地執行搜索。新北市刑警大隊強調,刑大向來積極整飭員警風紀、查察不法,將持續深入追查員警違法涉案部分,秉持絕不護短、不庇縱,依法究辦,以維風紀。
仙塔律師涉洗錢遭起訴!換律師態度180度大轉變 庭上全數認罪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涉替詐團主嫌吳芳儀辯護時,擔任軍師協助脫產以避免遭到檢警查扣,被檢方依照洗錢、洩密罪起訴。台北地院今(12月9日)開準備程序庭,並傳喚李宜諪到庭,換了辯護律師的她大改辯護方向,不僅全數認罪,還撤回先前所有聲請的證據調查。李宜諪的辯護律師先是提出3點陳述,首先是針對洗錢防制法第2條第1款「隱匿特定犯罪所得或掩飾其來源」以及第2款「妨礙或危害國家對於特定犯罪所得之調查、發現、保全、沒收或追徵」在法理上性質互斥,被告理應不會同時犯下。其次是被告坦承犯行,但被告透過洗錢或是洩密所收的好處僅有律師費,且被告目前也已經願意繳回,因此希望法官可以依法予以被告減刑。最後則是當時被告在犯刑時,是為了辯護考量才接觸自稱和吳芳儀很熟的陳男,最終因此不慎洩漏訊息,如今被告願意接受檢方判斷,但並非基於妨礙偵查的意圖。此外,李宜諪今日也撤回先前所聲請的所有證據,包括偵訊筆錄、證人傳喚已及曾向法院請求從「法界大老」林鈺雄、林俊益、陳運財三位中選擇一位傳喚來進行法律鑑定的部份。 開庭結束以後,媒體詢問李宜諪為何要放棄先前所有的證據調查,她僅表示「法律上見解的部分,就尊重法院判定」。
員工控霸凌「個資反被寄回公司」 台南3公務員過失洩密緩起訴
台南市余姓男子向市府職安健康處申訴任職公司職場霸凌,卻因承辦作業疏失,導致其姓名與申訴內容遭原公司知悉。台南地檢署依過失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對張姓技士、黃姓專員及楊姓課長3人予以緩起訴,各處1萬元處分金。余男於2025年1月22日前往台南市職安健康處申訴職場霸凌與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因其公司設置高壓氣體類壓力容器,依規定屬危險性工作場所,案件需移由勞動部職安署南區中心辦理。張姓技士負責撰擬移文時,檢附包含申訴人姓名及申訴內容等資料,卻誤將余男任職公司列為正本受文者,並送交核稿。黃姓專員及楊姓課長在核稿時未注意保密規定,未予更正即核章發文。函文經電子交換程序後,於1月24日寄達余男公司,造成個資外洩。張姓技士於2月3日到法務部廉政署南調組自首,廉政署循線將黃姓專員、楊姓課長一併移送。檢方訊問時,3人皆坦承犯行。檢方考量3人因一時失慮觸法,犯後態度良好,依刑法過失洩密罪給予緩起訴自新機會。緩起訴期間1年,3人均須於6個月內各向國庫支付1萬元。
北聯幫走私2/跨國運毒市值3億!勾惡律師洩密害警撲空 交保哭窮減至100萬
北聯幫幹部自2023年5月間起指揮小弟前往美國運毒,自美國走私大麻與搖頭丸,總價市值粗估3億餘元,更以精品包包名義嘗試闖關入台。不過檢警也意外在偵辦過程中發現律師丁啓修洩密,不但洩露檢警偵辦進度,更利用律見傳達上層指示,導致大批毒品遭到轉移,讓檢警撲空。士林地檢署日前依洩密罪起訴丁啓修,並建請法院勿宣告緩刑,從重量刑。有知情人士指出,丁啓修幾乎已是北聯幫的御用律師! 據了解,檢警分階段收網後,由於主嫌之一的俞繼森因賭博與違反銀行法遭通緝在案,其潛逃至少5、6年之久,此次遭逮捕後,隨即遭檢警解送歸案,丁啓修則是俞繼森的辯護律師。 但丁啓修的角色絕非僅替客戶辯護,律師在同一案件中,或有實質關聯之案件裡2個以上犯罪嫌疑人中,原則上僅能接受其中一位犯罪嫌疑人委任,但丁啓修卻在此案中試圖同時擔任2位犯罪嫌疑人之委任律師。有知情人士指出,丁啓修幾乎已是北聯幫的御用律師,丁除擔任俞繼森的辯護律師外,還試圖成為張田的辯護律師,最後遭檢警戳穿後才肯作罷,但身為小弟頭的張田,卻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竟有3、4名律師為其辯護。饒舌歌手Gambler楊智翔今年4月因涉嫌販賣毒品被捕,警方在其住處搜出依托咪酯菸油,意外成為北聯幫走私案的破口。(圖/混血兒娛樂提供)曾參加嘻哈歌唱比賽節目《大嘻哈時代》並獲得前8強的台語饒舌歌唱歌手Gambler楊智翔,簽約玖壹壹所屬之混血兒娛樂,成為玖壹壹師弟,卻在今年4月遭到檢警搜索,並在其住屋處尋獲含有依托咪酯成分菸油,並因涉嫌販毒滅證遭新北地院羈押禁見,而其辯護律師同樣是丁啓修。 丁啓修透過前往看守所律見時,取得檢警的偵辦進度,掌握警方已知之上游販毒名單與倉庫據點,同時透過律見時交辦上游所交代事項給楊智翔,並將律見中得知的偵辦進度,傳遞給當時尚未被聲押的小弟頭張田,由張田再轉交給上游張旭緯,讓集團得以在第一時間搶先將位在基隆七堵的倉庫清空,讓警方查緝時撲空。 後續丁啓修遭到檢方聲押,卻在羈押庭上哭窮表示自己無力負擔法院原本要求的300萬元保釋金,最後以100萬元完成交保,而這100萬元的保釋金,還疑似為北聯幫成員出面協助處理。警方接獲情資,於貨櫃內搜出大量紙箱,並在紙箱內查獲大量裝有毒品與槍枝的精品包。(圖/翻攝畫面)對此,士林地檢署怒批丁啟修身為律師,卻從中擔任另案被告間訊息傳遞角色,洩露偵查秘密予以販賣、運輸毒品、槍械集團成員,違反刑事訴訟法與悖於律師倫理規範之行為,已非為伸張公義、保護委託人,更非維護受委任當事人訴訟上之權益,其所為犯行對社會治安造成重大危害,嚴重妨害檢警機關偵查及斲傷律師應有之正義角色,且犯後難認其有悔意等情事,請法院對丁啟修從重量刑,且不宜宣告緩刑,以示懲儆。本刊致電丁啟修律師的事務所,事務所表示他最近庭期比較滿,會再回電,截至記者發稿為止尚無回應。《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調查官劉錦勳涉洩密30萬交保! 疑偵查內容給三顧副董
調查局查出台北市調查處中正站前組長(現調查局總務處調查專員)劉錦勳將偵查內容,洩露給三顧公司副董座陳宗基。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於22日兵分13路搜索,並通知劉錦勳、陳宗基等4名被告到案說明。訊後劉錦勳30萬元交保、中正站調查官林廷佑5萬元交保,三顧公司會計廖玟怡、財務長沈孟範均無保請回。擁有生技界美魔女之稱楊智惠教授於2月任職於三顧公司期間,指示三顧資訊部經理董國恩下載三顧內部資料帶往競爭企業等,被台北地檢署起訴。沒想到此案竟查出案外案,調查局查出調查官劉錦勳將偵查內容洩露給三顧公司副董座。回顧案情經過,楊智惠離開三顧公司董座、樂迦執行長後,跳槽至超基因公司擔任董事,沒想到在跳槽過程中,涉犯指示三顧資訊部經理董國恩將公司其他部門的資料、細胞製劑先導工廠資料等資料備份重製後,存進外接式硬碟帶回超基因使用。北檢於2月底依照背信、營業秘密法等罪起訴楊智惠等3人。未料,法務部調查局清查後,查出劉錦勳疑似涉犯洩密、瀆職,將偵查楊智惠涉案的相關資料,洩漏給三顧公司的副董座陳宗基,而陳宗基也疑似透過劉錦勳提供的資料,對楊智惠進行提告。台北地檢署22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持搜索票兵分13路搜索劉錦勳、陳宗基等3人住所及辦公室位置,並通知包含劉錦勳、陳宗基在內的4名被告以及7人到案說明。訊後23日劉錦勳涉依刑法洩密罪嫌以30萬元交保;林廷佑從證人改列被告,5萬元交保。據悉,劉錦勳曾任台北市調查處中正站組長,但因為在偵辦楊智惠竊取營業祕密案件時,遭到楊智惠出面踢爆性騷而被調職,如今又再涉洩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放過毒蟲養線民辦案 新北刑大前隊員涉瀆職遭查
新北市刑警大隊16日爆出有前隊員、現中和分局張姓偵查佐,疑涉嫌養毒品人口作為線民遭調查。意外查出三重分局陸姓偵查佐也與同一線民有聯絡,新北地檢署指揮刑大及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多路搜索住家及辦公室等處,是否涉洩密罪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仍待進一步釐清判定。據了解,張員過去在刑大偵查第一大隊,辦案績效卓越,前年調到林口分局後轉中和分局,疑放過毒品人口並將其培養為線民,藉此換取情報,以放長線釣大魚等方式辦案,恐構成圖利、瀆職或包庇罪之疑慮。此外,三重分局偵查隊陸姓偵查佐警專27期畢業於2011年從警,也因爲是同一線人遭到調查,前年11月到去年2月間,涉嫌透過警用系統查詢民眾車籍、個資等隱私資料給第三人,詳細情節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新北刑大表示張員、陸員已到新北調查處偵訊,對案情有事先掌握,將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強調向來積極整飭員警風紀、查察不法,將配合檢察官持續深入追查員警違法涉案部分,秉持絕不護短、不庇縱,依法究辦以維風紀。警察局長方仰寧今(16)日下午召開會議,集結各外勤分局長、大隊長及隊長,嚴正宣示整飭風紀決心,要求各單位強化內部管理,提出具體稽核與改善作為,確保警紀嚴明,並指示三項重點工作:一、針對高風險人員主動自清自檢,防範不當行為發生二、運用科技監控機制,即時掌握異常查詢及資料調閱情形三、建立抽查制度,大幅提升稽核頻率與密度,確保管理落實
北市警涉收賄酒店業者查無證據 檢方查出案外案依洩密起訴
台北市警松山分局前巡官劉維中疑勾結北市副議長葉林傳辦公室主任「江野」林晴紀、前主任張翰明包庇數家色情業者包括「御之殿」、「艾美酒店」並涉犯洩密以及收賄,台北地檢署今(8月29日)偵結,針對收賄部分由於罪嫌不足不起訴處份,至於洩密部分,由於檢方查出劉維中把其女兒車禍、上班處所遭檢舉相關影像傳給她,依照洩密罪起訴劉維中。馮姓員警為交通大隊中山分隊警員,由於劉維中女兒於2023年8月8日發生交通事故、劉請馮查詢相關紀錄,馮也於2023年8月20日將其女兒肇事相關影像外洩給劉維中後,再由劉維中外洩給其女兒。此外,由於劉維中的女兒任職於松山區某豆漿店,而該店家因占用道路問題,經常遭檢舉。而劉竟以個人帳密登入台北市政府單一陳情案件系統,再使用手機翻拍檢舉將關內容洩露給其女兒。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劉維中所涉勾結北市副議長葉林傳辦公室主任「江野」林晴紀、前主任張翰明包庇數家色情業者並收賄等,因為罪證不足不起訴處份。不過針對其洩密給女兒之部份,檢方則依照洩密罪起訴,而馮警部份則為緩起訴處份。
涉靈骨塔詐騙案!「仙塔律師」強調僅陪偵1天:有什麼動機加入詐團?
知名網紅律師「仙塔律師」李宜諪,因涉及靈骨塔詐騙案遭到北檢起訴。對此,李宜諪昨(22日)首度透過影片回應,表示自己只是臨時受友人請託陪同偵訊1天,與詐團成員毫無私交,甚至反問:「我到底有什麼動機要加入詐騙集團呢?」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李宜諪在影片中說明,外界的誤解源自媒體的渲染。她強調,當天只是陪同當事人接受調查,接觸時間不到24小時,並僅收取合理律師費用,沒有獲取任何額外利益。至於引發爭議的財務與車輛,她聲稱在當天並未被扣押,檢方也尚未認定為犯罪所得,「在當時的客觀環境下,我只是履行律師的職責。」她也解釋,之所以在過去選擇沉默,並非心虛,而是擔心過早發聲會干擾檢調偵辦,如今正式遭起訴,才決定公開說明。對於外界質疑她「替詐欺犯辯護」,李宜諪回應,無論是被告還是被害人都擁有辯護權利,律師的角色並非共犯,而是維護司法的平衡。她承認在過程中確有不當之處,例如在陪偵期間與共同被告蔡沅諭聯繫,「我不該因為只是代庭就放鬆戒心。」但她堅決否認自己是所謂的「詐團軍師。」根據檢方調查,涉案的詐騙集團自2021年起以靈骨塔合約為名,誘使至少6名被害人抵押11間房產,涉案金額高達1.6億元,甚至有工程師因無力承受龐大債務而選擇輕生。起訴書中痛批,李宜諪與另1名律師趙浩程明知相關財產最終應返還給被害人,仍指示共犯將財物銷贓變現,行為已構成洗錢罪。因此檢方也依《洗錢防制法》及《刑法》洩密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判處1年徒刑,強調她與其它律師涉嫌協助詐騙集團處理贓物、隱匿犯罪所得,嚴重損害律師的公益形象。若最終判決確定且未獲緩刑,李宜諪與趙浩程將依《律師法》遭到除名,喪失律師執業資格。
性平會認葉丙成未違反性平法 劉書彬引「另一條文」籲教育部公開處理
教育部政務次長葉丙成日前涉及揭露台大校園性別事件當事人個資,專案小組今(22)日公布調查結果,認為葉丙成未違反《性平法》。對此,民眾黨立委劉書彬指出,調查委員會應按照第27條「保密相關個資」處理,罰則則按照第30條辦理。她呼籲教育部依法公開處理,否則將損害性平制度保障的嚴肅性和政府依法行政。雖性平會認定葉丙成未違反《性平法》第23條第二項,但劉書彬委員提醒,教育部調查委員會應依據第27條處理調查過程,「不得揭露當事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其身分之資料」,而其罰則應該依照公務人員相關法律第30條辦理。劉書彬指出,相關法規則涉及到《個資法》,當事人可請求損害賠償,主管的教育部亦可以裁罰;另外,在公務人員服務法上對於知悉的「應保密事項」保密義務,也應遵守違法時有懲戒處分,《刑法》的公務人員洩密罪,也會觸及刑責。劉書彬強調,在前述的民事、刑事、跟行政罰之外,更重要將成為政治責任追究的理由。葉丙成長期請假,教育部應依法公開處理,否則將損害性平制度保障的嚴肅性和政府依法行政。
新竹罷團726前用廉署密函攻擊高虹安 副署長承諾月內查明是否構成洩密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天向廉政署檢舉,「新竹雙罷」發言人、陽明交大教授林志潔在726大罷免投票前,以廉政署「密件」攻擊當時面臨罷免、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行政不中立,涉嫌洩密,要求調查。廉政署副署長則表示,廉政署當時只是認為竹市人員在活動中有疏失,建議竹市府檢討,並沒有點名高虹安、及代理市長邱臣遠違反行政中立,至於林志潔有無構成洩密,會在一個月內「瞭解」並回報立委。黃國昌具名檢舉新竹罷團發言人林志潔臉書內容涉嫌洩密,圖左為林志潔在726大罷免投票前的臉書發文(圖/國會頻道)「新竹雙罷」發言人、陽明交大教授林志潔在726大罷免投票前在臉書上發文,宣稱已經收到廉政署函覆,認證停權中的高虹安市長、代理市長邱臣遠嚴重違反行政中立,當時就曾引發民眾黨黨團總召黃國昌質問法務部長鄭銘謙,「密件」能公開嗎?痛批廉政署助攻罷團,但法務部並沒有明確回應此事。林志潔當時則反嗆黃國昌「你嘛幫幫忙!」,強調密件只是為保護檢舉人個資,不是保護違法的事不讓外界知道。新竹罷團726罷免高虹安大失敗後,民眾黨持續追究此事,並質疑廉政署當時行為,彷彿是在「替罷團催票」,黃國昌今天在立院司法委員會「公務員如何維持選舉中立」專案報告上,直接點名「苦主」廉政署講清楚。黃國昌今天質詢廉政署副署長林炤宏時,提出林志潔當時標明「廉政署認證高虹安邱臣遠違反行政中」的臉書內容,追問「廉政署可以直接認定個案有違行政中立嗎」「廉政署負責調查行政機關有沒有違反行政中立嗎」「高虹安邱臣遠真的有違反行政中立嗎」?連串逼問讓林炤宏臉色很嚴肅。他稍後解釋「廉政署並沒有直接認定竹市府違反行政中立」「廉政署沒有提邱臣遠代理市長的姓名」。黃國昌追問,所以這一切,都是林志潔散佈假訊息嗎?林回答「這,我不知道」,他並說明,廉政署當時認為林志潔所檢舉的活動,「新竹市人員在活動現場的管理有點疏忽,因此建議新竹市政府檢討,但我不確定廉政署回函發給誰」。黃國昌接著問,林志潔為何會有廉政署文件,林炤宏則改口「我們是基於林志潔是告發人,所以用密件發函給林」。黃國昌接著追問,林志潔將公務機關密件公開有沒有法律責任?林則回答「這不是廉政署能認定的」,黃不滿「所以廉政署自己發密件,結果被公開,廉政署全無立場,連有無構成洩密罪都不知道」?林炤宏被黃問得啞口無言,頓了幾秒後回應「這個不是有沒有立場的問題,有些人自己要將密件公開,我們沒有其它意見」。黃國昌越問越生氣,「所以公務機關不必依照職責依法告發洩密嗎,你們還是廉政署耶,還推得這麼乾淨嗎,是刑事訴訟法、公務員規定准許你們這樣做的嗎」,林炤宏的答覆則又繞回「這是竹市相關人員在活動現場管理有疏失,廉政署並沒有指高虹安利用職權違反行政中立」。林炤宏的回答讓黃國昌更火大「我現在問的是廉政署對洩密的立場為何,你答覆的是上一題耶,我在問密件公開究竟有沒有違反洩密罪,難道是因為貼文者是林志潔,廉政署不敢回答嗎?」,林炤宏則回答「貼文的是誰,我不知道」。但在面對黃國昌逼問「洩密罪,廉政署要不要辦」,林炤宏稍後鬆口「我們可以來瞭解,一個月內回覆委員」。但黃國昌顯然沒想就此收手,繼續逼問林炤宏「你認識民進黨立委吳琪銘嗎,他為何曾大力推薦你任廉政署副署長?」,林的臉色顯得更嚴肅而沒有答話。黃接著問林「有人向法務部長請託關說,要不要做廉政登錄?」,林回答「要」,他追問,前法務部長蔡清祥被檢舉遭到請託關說,廉政署要不要查?林回答「這,我不清楚」,黃問「你要不要回去瞭解」,林指「這是法務部政風小組主管業務」,黃國昌聞言立即表示「很好,你要回去轉告法務部長鄭銘謙,請他一週內書面回覆此事」,林則臉色鐵青未接話。
員警不只洩密還疑當皮條客! 2警晚間各10萬元交保
台北地檢署日前偵辦一起應召站妨害風化案件,意外發現新北市板橋警分局警備隊賴姓、陳姓2名員警涉嫌通風報信,並疑似當「皮條客」媒介性交易,經警政署、新北市警局自清自檢,報請北檢指揮偵辦,北檢17日指揮警政署政風室、新北市警局等單位,搜索板橋分局警備隊,約談賴、陳2人,檢察官訊後諭知2員各以10萬元交保,全案朝妨害風化、洩密罪等方向偵辦。據了解,台北地檢署在偵辦北市萬華區某應召站媒介色情時,從業者的通聯紀錄、帳證,意外查出板橋分局警備隊的賴姓、陳姓2名警員,有疑似洩密、甚至為應召站媒介性交易,充當「皮條客」情事。另警政署政風室、新北市警局也接獲賴、陳2名員警涉嫌洩密、妨害風化情資,遂自清自檢,報請北檢檢察官指揮偵辦。北檢17日指揮警政署政風室、台北市警局、新北市警局等單位,搜索板橋分局警備隊,約談賴姓、陳姓2名警員。板橋警分局發表聲明表示,此案係由台北地檢署偵辦洩密等案,指揮警政署政風室、台北市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執行偵辦,並於分局警備隊進行搜索。經板橋分局初步了解,確有2名員警前往台北地檢署接受檢察官詢問。強調目前員警涉案情節仍在釐清中,但分局將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警紀警辦」的原則,積極配合地檢署依法辦理。如經查證確有涉及不法行為屬實,將會依法從嚴辦理,絕不寬貸。
王大陸傷人案「動用人脈查個資」 跑車小開、四海幫堂主交保
藝人王大陸去年因處理女友闕沐軒被潘姓男子詐騙以及不滿Uber司機態度找人「教訓」兩件事情,請託富二代友人游翔閔居中牽線找上四海幫海鷹堂堂主陳子俊違法查個資、教唆打司機,又再為找以陳志明為首的兵役集團逃兵卻被騙,再請託游翔閔居中牽線台北市刑大代理隊長劉居榮協助調查個資。新北地檢署1日偵結,依個資法等罪起訴王等6人。稍早新北地方法院開移審庭訊問此案唯二在押的游翔閔與陳子俊,開庭時法官問游翔閔可以拿多少錢當保金,游翔閔開口就喊「200萬」,顯見財力雄厚,嚇得法官連忙向他確認「確定籌得出來嗎」。經法官訊問後,認為二人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但考量被告2人涉案情節與比例原則,諭知游翔閔200萬、陳子俊100萬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游翔閔稍早和陳子俊一起辦保離開地院,兩人都胖了一圈,游翔閔戴著口罩和黑框眼鏡,身穿鐵灰色長袖大學T和黑色棉長褲,腳踏台灣特產藍白拖鞋,縮肩快步閃避,全然已無昔日和知名藝人林千又交往時的帥氣多金貴公子哥形象,比較像宅男,讓記者一度認不出來。(圖/中國時報記者柯毓庭攝)游翔閔稍早和陳子俊一起辦保離開地院,兩人都胖了一圈,游翔閔戴著口罩和黑框眼鏡,身穿鐵灰色長袖大學T和黑色棉長褲,腳踏台灣特產藍白拖鞋,縮肩快步閃避,全然已無昔日和知名藝人林千又交往時的帥氣多金貴公子哥形象,比較像宅男,讓記者一度認不出來。檢方調查,王大陸去年4月不滿Uber司機服務態度,又在去年底因闕沐軒在「17直播」當直播主時被潘姓男子詐騙,陸續向游翔閔求助,游居中請託陳子俊協助教唆小弟毆打司機,另違法查找潘的個資與其親友個資。今年2月13日,王大陸再因不滿逃兵役集團拿360萬後失聯,請託游翔閔帶著他到劉居榮辦公室「假報案真查個資」,劉居榮事後還邀功「專業吧」、「沒給你漏氣」。檢方指出,王大陸與游翔閔、闕沐軒、陳子俊等人所為違反個資法,依法起訴並請求量處適當之刑。劉居榮部分,檢方認為他偵查中還辯稱是誤傳,事後還傳送訊息給游翔閔要他在長官面前多加讚揚,依洩密罪起訴。傷害部則因王大陸與被害人和解撤告,不起訴處分。
涉協助洗錢案遭調查後車禍身亡 陳梅慧案中檢偵結:因死亡不起訴
曾參與多起重大金融犯罪調查的XREX金融犯罪調查師陳梅慧,去年12月在接受台中地檢署訊問後返北途中,於國道發生車禍不幸身亡,案件引起社會關注。台中地檢署今(29)日偵結,全案針對其涉及個資法部分,由於陳女已死亡依法為不起訴處分。她的男友、刑事局科偵隊謝姓偵查員則因涉洩密獲緩起訴。XREX公司兩位創辦人蕭姓、黃姓男子也以緩起訴處理。本案源起於中檢偵辦「阿福錢包」虛擬貨幣平台案,該平台由ACE公司開發,疑涉大規模詐騙與洗錢活動,資金流動達3億餘元,整起案件已於去年3月起訴。在追查過程中,檢方發現共犯使用的雲端資料夾中,竟藏有超過10件詐騙案被害人的完整警詢筆錄。追查來源後發現,謝姓偵查員疑似在偵辦詐騙案時,將相關卷證交由女友陳梅慧協助分析幣流並執行凍結作業,檢警並在查扣電腦中發現大量個資資料,因而認定謝男可能違反洩密相關法規,陳女則涉觸犯個資保護法。去年12月3日,台中地檢署會同警政署政風單位及台中市刑大進行搜索,當日下午5點將陳、謝兩人帶回警方單位,並於6點起進行筆錄製作,晚間10時送至地檢署進行複訊。訊問約3小時後,檢方認為陳梅慧配合態度良好,無強制處分必要,當場請回;謝男則以3萬元交保。與案同時被帶回的陳女XREX上司蕭姓、黃姓男子與1名證人也獲請回。不料,隔日凌晨1時許,陳與謝搭乘Uber北返途中,途經國道一號新竹路段,因遇上「威震集團」前董事長吳明達槍擊案涉案人、前幫派成員郝廣民發生重大車禍,導致車流壅塞,陳所乘車輛停等期間遭後方車輛撞擊,陳因傷勢過重搶救不治。由於陳梅慧曾參與多起重大金流追查,包括創意私房、88會館與柬埔寨詐騙等案件,因此她車禍身亡的消息一出,社會輿論出現「假車禍、真謀害」等陰謀論揣測。歷經5個月偵辦,中檢今天宣布全案偵結,針對陳女因為已死亡依法不起訴,XREX公司創辦人蕭、黃兩人對所涉洗錢指控皆認罪,獲得緩起訴處分,陳的男友謝姓偵查員亦以洩密罪緩起訴結案,另其違反個資法部分仍將持續偵查。
檢警辯偵查不公開:不配合罪加一等 台北男交出提款卡密碼…竟是遇詐團「慘害11人被騙」
詐騙層出不窮,要提高警覺。台北一名男子遇到假檢警,稱他是嫌疑犯,還用「偵查不公開」為由要求不能公開,並交出名下的4個金融帳戶,結果導致11人受害共40萬,自己因而吃上官司。法官審理後,結局逆轉了。根據判決書,男子在去年3月把自己名下的4個金融帳戶的提款卡和密碼,交給詐騙集團,詐騙集團便利用這些帳戶,在1天內以假買賣、中獎通知等理由,誘騙11名受害者匯款,不法所得約40萬。男子涉犯洗錢防制法挨告,他解釋自己被假檢警誘騙,對方說他是嫌疑犯,基於「偵查不公開」理由,因此他沒有去派出所查證,或者告訴別人,否則會涉及洩密罪,就連家人都沒說。男子指出,對方要他完全配合檢察官做事,交出帳戶、提款卡等配合調查,更聲稱販毒集團內有人在逃跑,他可能會有生命危險,假如不配合可能罪加一等。為了保護自己和家人,所以他按照假檢察官的指示交出帳戶等資料,也使得自己的勞退金無法提領。法官勘驗男子和假檢警的對話紀錄,發現對話內容和男子所說的大致相同,在家也必須回報。由於男子沒有任何前科,也沒有任何被刑事偵辦的經驗,法官認為假檢警用警徽當頭像、傳送刑事警察,營造是「真檢警」的假象,才會讓男子信以為真上當。另外,法官指出一般民眾常聽說「偵查不公開」一詞,卻不清楚真正定義,加上不知道正常刑事案件的偵辦流程,確實有可能受到詐團話術誤導。法官表示,本案尚無其他證據可以證明男子是無正當理由交付提款卡和密碼,自不能以無正當理由提供3個以上帳戶罪之刑責相繩,不能證明犯罪,自應為無罪之諭知,最終裁定無罪。
黃子佼「創意私房」性犯罪!《證人保護法》修法 增列10新興犯罪
針對大陸介選的《反滲透法》、在台發展共諜組織的《國安法》、藝人黃子佼「創意私房」性犯罪、電信詐欺、求職詐騙凌虐等10種新興集團性犯罪,因犯罪嚴重影響國安、治安,且涉案人身分、金流隱匿,難以徹查,法務部修正《證人保護法》,將10種新興集團性犯罪列入,藉以策動涉案人窩裡反,轉列汙點證人,以利釐清案情及金流,揪出幕後主嫌。法務部官員說,2000年2月起施行的《證人保護法》,因引用的法律眾多且多所變動,加上部分法律或因已廢止、特定行為除罪化,以及新興集團性犯罪,涉案人身分及金流隱匿,為與《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範罪名一致,因此修正《證人保護法》,增列目前10種影響國安、治安的新興集團性犯罪。包括,因國內詐欺猖獗,去年上路《詐欺危害犯罪防制條例》的複合型詐欺犯罪、《刑法》第339條之4的加重詐欺罪,因犯罪情節、手法造成損害範圍較廣,有徹底查緝及追查金流必要,列為《證人保護法》適用範圍。另因詐團衍生的求職凌虐案,《刑法》增訂第302條之1加重私行拘禁罪,考量犯罪情節極易對被害人生命、身體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為加速查緝,有增列《證人保護法》必要。黃子佼所涉及的未成年性私密影片的網路論壇「創意私房」案,若未能有證人勇於作證,恐怕難以查緝,也增列《證人保護法》。對於《刑法》公務員、非公務員洩密罪、山老鼠盜伐違反《森林法》、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為大陸在台發展共諜組織違反《國家安全法》、大陸介入我正副總統及公職人員選舉的《反滲透法》,以及《人口販運法》等案件,也增列適用。另《檢肅流氓條例》已在2009年1月廢止,《藥事法》第82、83條均刪除常業犯規定,因此《證人保護法》也將分別刪除、變更。本次修法已過預告期,呈報行政院函請司法院會銜後,再函請立法院審議
王大陸案外案…涉嫌洩密給富二代 北市刑大偵查隊長被移送
新北地檢署偵辦王大陸妨害兵役案,從查扣事證中衍伸又查出王大陸與富二代游翔閔傷害案,今(6)日再執行警方疑涉洩密案,指揮警政署政風室與台北市刑警大隊前往台北市刑大搜索,帶回被告偵查隊長劉居榮,以及另外兩名員警作為證人,全案朝《刑法》洩密罪偵辦中,是妨害兵役案衍伸的第二起案外案。台北市刑大偵查隊長劉居榮稍早被以洩密案被告身份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圖/中國時報記者柯毓庭攝)檢警從查扣的事證中,發現劉居榮疑涉洩露國防以外之機密給游翔閔,至於是洩露何種資料,檢方表示偵查不公開不便說明。據了解,此案與王大陸、游翔閔涉傷害案並無關聯,至於洩密是否也與王大陸有關,檢警仍在釐清中。稍早劉居榮被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他在警政署政風室幹員帶領下進入偵查庭,戴著口罩、身著襯衫,面對記者發問均沒有回應。
疑涉詐欺案洩密 台中員警遭列被告「10萬交保」
台中市警二分局連姓小隊長昨(17日)疑因涉洩密案被檢調人員帶走訊問,經檢察官複訊後,諭命以10萬元交保,中檢指,連員所涉與詐欺案洩密有關,該案僅他1人列被告,另傳訊7名證人;中市警分局表示,該案為內部自清自檢發現陳報警政署,並報請檢方偵辦。二分局連姓小隊長先前任職中市警五分局,因中市警局執行6年條款近期才調任第二分局,檢警昨兵分多路搜索,包括第五分局辦公室以及連員住處等,並依《洩密罪》被告身分傳訊連到案,複訊後以連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命他10萬元交保。外傳連在第五分局疑在偵辦1名治平對象涉槍毒案時涉嫌洩密,但中檢指相關案情與一起詐欺案相關,該案僅連1人列被告,另傳訊7名證人,證人中也有警員。台中市警局表示,此案為內部自清自檢發現後陳報警政署政風室,並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對員警違法違紀行為,不掩飾、不護短,秉持警紀警辧、自清自檢,若有違法從嚴究辦。
刑事局警員涉洩密 交保後慘遇奪命車禍女友身亡
刑事局一週內接連傳出2起風紀案件,紀錄科一名警員上週五才因涉嫌毒品案被搜索後無保請回,近日又有科技犯罪防制中心的警員和其陳姓女友捲入虛擬貨幣案件,台中地檢署懷疑有洩密情節,昨日對2人進行搜索並帶回偵訊。檢方深夜訊後,警員以3萬元交保。沒想到,2人在返家途中發生嚴重車禍,陳姓女友於今(4)日清晨宣告傷重不治。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刑事局科技偵查犯罪防治中心日前調查一起虛擬貨幣案件,警員在辦案期間多次向擔任幣流分析師的陳姓女友請教分析細節。台中地檢署懷疑此舉可能涉及個資外洩,因此依洩密罪展開調查。昨日上午,檢方搜索刑事局相關辦公室,並將警員與其女友一併帶回釐清案情。經過長時間偵訊後,警員於深夜以3萬元交保。據了解,2人在交保後搭乘計程車北上,今天凌晨3點5分行經國道新竹段77.7公里處時,遭遇一起6車追撞的嚴重車禍。國道警方與救護人員到場時,陳姓女友已無生命跡象,緊急送往中國醫新竹醫院搶救,仍因傷勢過重於清晨5點15分宣告不治。警員則僅受輕傷,無生命危險,目前正在醫院接受治療。這起車禍共造成6人受傷、1人死亡,詳細事故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至於警員與陳姓女友涉及的虛擬貨幣案件,檢方將持續偵查相關洩密疑點,釐清有無違法失職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