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
」 大陸 離婚 普發現金 男童 泰國
拒當大S子女監護人?陸網謠言惹怒小S 親揭監護真相:沒人提過這件事
大S(徐熙媛)辭世已近一年半,遺產安排、家人互動以及一雙子女的近況,至今仍是外界關注焦點。目前玥兒與箖箖由前夫汪小菲照料,不過近日大陸社群平台卻流傳一則消息,聲稱小S(徐熙娣)拒絕擔任大S子女的共同監護人,還指徐家人幾乎已不再關心兩名孩子,甚至稱金寶山紀念雕像揭幕時未通知孩子出席,引發熱烈討論。對此,小S接受《壹蘋新聞網》獨家訪問時罕見強硬澄清,直指相關內容全屬不實。小S表示,全家人始終深愛大S留下的兩名子女,呼籲外界不要再散播未經證實的消息。(圖/翻攝自小S微博)網路流傳的貼文宣稱,大S離世後,徐家對兩個孩子幾乎已不聞不問,小S更婉拒擔任共同監護人;另有說法指出,大S位於金寶山的紀念雕像揭幕儀式,也未邀請孩子到場,引發部分網友批評。消息迅速在大陸社群平台擴散,相關內容被大量轉載。至於S媽面對媒體詢問時則表示,自己無權回答相關問題,而小S當時未對外回應,也讓各種揣測持續延燒。對於「拒任共同監護人」的說法,小S明確否認,表示從未有人向她提過共同監護一事,因此相關傳聞根本毫無事實依據。她也進一步說明,依照現行法律規定,只要孩子父親的親權未遭停止,自己在法律上根本不可能成為共同監護人,因此網路流傳的內容完全站不住腳。至於外界質疑,徐家在大S紀念雕像揭幕時沒有通知孩子參加,小S也一併澄清,家人在活動舉行前就曾邀請兩名孩子出席,至於最後是否到場,則完全尊重孩子及家人的安排與決定,並非外界所指刻意排除。談及姐姐留下的一雙子女,小S感嘆表示,全家人一直都深愛著兩個孩子,從未因外界揣測而改變對他們的關心。她強調,自己一直沒有針對這些子虛烏有的傳聞逐一回應,並不是默認,而是不希望讓沒有根據的消息持續被炒作。她也坦言,家人至今仍沉浸在失去大S的悲痛中,「心都還在痛著」,如今卻還得面對黑白顛倒的不實報導,真的讓人感到十分疲憊與無奈。
媳婦簽離婚沒先讓公婆同意! 長輩氣喊「在台灣法律無效」挨批
近日一位長輩發文直言,媳婦未經公婆同意就簽下離婚協議書,在台灣法律上應屬於無效。貼文一出,引來大批鄉民留言狂酸「有簽賣身契嗎?」、「如果公婆都不在了呢?請上身嗎?」有位網友匿名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指出,「媳婦沒有事先徵得公婆的同意,就擅自簽下了離婚協議書。這在台灣法律上算是無效的吧?」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表示,「你們夫妻離婚也不需要媳婦同意的,很公平」、「不止有效還有笑,已離婚,對方不是你媳婦,請不要再打擾,她跟你們家沒有任何關係」、「還要先告別祖先嗎?」、「有簽賣身契嗎?不然怎麼要你同意」、「都鬧到要離婚了,還在管誰的感受」、「結婚都不用了,離婚為啥要?」、「離婚證書上有哪些地方是需要填寫公婆的名字?」、「去戶政機關只要2個見證人,離婚協議書當事人簽名,這離婚就生效,身分證兩人都要換新的,配偶欄不會有名字」。對此,一名律師將該貼文轉發至Threads後,忍不住打趣道「依據大清律例無效嗎?」也引來不少網友留言,「我有客戶的前夫來離婚說要帶監護人即爸媽,前夫45歲」、「我也沒有經過婆婆同意,就把前夫拖去簽字了,婆婆差點氣死」、「如果他們都不在了呢?請上身嗎?」、「要是真這樣,台灣哪還有女生結婚」、「兒子媳婦未滿18歲?」、「難怪現在熱門擇偶條件多了一條:父母雙亡」。
泰11歲男童偷開車上路10多分鐘「撞上僧侶隊伍」 釀至少10死
泰國東北部莫達漢府(Mukdahan)2日發生一起嚴重死亡車禍,一名11歲男童偷開家長的皮卡貨車上路,失控撞向正在徒步朝聖的30多名僧侶隊伍,造成10人喪命、多人受傷。由於男童仍處驚嚇狀態,已依法交由安全機構照顧,後續將依照其身心狀態,評估是否適合接受警方訊問。綜合外媒報導,這起事故發生在2日上午11時52分左右,當時35名僧侶及5名隨行信徒正從莫達漢府出發,單列縱隊走在道路路肩,計畫一路前往烏汶府,此時一名11歲男童駕駛的皮卡貨車卻開始暴衝,直直朝著僧侶隊伍高速撞過去。隊伍最前方4名僧侶發現異狀趕緊大聲示警,前5人因此得以閃避,但後方多名僧侶仍遭皮卡貨車直接撞飛,造成至少10人死亡、多人受傷。據了解,涉事男童確認患有自閉症,平時是由祖母開車送到特殊教育中心,事發當天祖母忙著準備到市場擺攤,男童便趁機把車開走,短短上路10多分鐘就釀禍。由於男童仍處驚嚇狀態,目前已依《兒童保護法》等規定,交由泰國社會發展與人類安全部(MSDHS)保護和照顧,並由專業團隊評估其身心狀態,確認是否適合接受訊問。報導指出,根據泰國刑法典第73條規定,12歲及以下兒童構成犯罪行為時,不負刑事責任,但依照泰國現行民商法典第429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仍需承擔連帶責任,除非他們能夠證明自己在監管兒童時已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
夫妻離婚後孩子名下台積電股票歸誰? 律師解答5重點
夫妻離婚後,孩子名下的股票該怎麼算?就有位母親憂心離婚後,若先生拿走孩子的監護權,孩子名下的台積電股票可能被先生動用。對此,律師蘇家宏便給予5點法律重點提醒,。蘇家宏於臉書粉專發文分享,有位41歲的母親表示,她想與丈夫離婚,對方堅持要孩子的監護權,但孩子名下有她多年買的台積電股票,因此好奇丈夫後續拿到監護權後,是否有權將股票拿去分?以及她能否主張孩子名下股票的一半?蘇家宏認為,這位母親的疑慮不是在爭錢,而是在擔心她的孩子,因此他也提供5點法律提醒供她參考。第1點,監護人有權「管理」未成年子女財產,親權行使人,也就是監護人,在法律上的確有權利管理未成年子女的財產,也可能因此賣掉孩子的股票,或動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存款。蘇家宏提到,第2點,每一筆錢的花用都必須「為了孩子的利益」,法律有嚴格規定,未成年子女名下財產的管理和處分,必須完全以子女的利益為準,絕對不能挪為父母自己私用;第3點,送給孩子的,就是孩子的,媽媽多年來贈與給子女的股票,在法律上財產權就是屬於孩子的,不再是父母的財產,不能任意拿回來。蘇家宏指出,第4點,孩子的資產,不列入夫妻財產,既然股票是孩子的,就算丈夫最後取得監護權,這些股票也不會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來計算,媽媽不能因為先生監護孩子,就主張要分走孩子名下的一半財產;第5點,為了孩子,不要輕易放棄親權,不是先生堅持要監護權,太太就沒有機會,既然這麼愛孩子,那就不要輕易放棄孩子的親權(監護權),爭取陪伴他成長的機會。蘇家宏表示,就算最後並未爭取到監護權,太太也有固定探視的時間,如果發現先生有違法私自挪用孩子的金錢,像是將孩子名下5張台積電股票出售,所得金錢據為己有,後續買超級跑車或匯給其他女子花用等,太太就可以提出刑事侵占罪告訴,並要求返還金錢給小孩,一併予以說明。
5歲男童玩火燒家損失上百萬 父親1反應被讚爆!網感嘆:學費好貴
小朋友犯錯,不少家長第一時間可能會斥責,但大陸廣東近日有一名年僅5歲的男童,在家中玩火差點把家燒掉,屋內被燒毀的東西價值粗估數十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00萬至200多萬元),現場更是面目全非。不過,男童父親面對突如其來的意外,卻展現出超乎常人的冷靜,沒有斥責或教訓孩子,反而藉此機會教育何謂「玩火自焚」,掀起廣大網友熱烈討論。根據陸媒《大象新聞》報導,日前傳出廣東一名5歲男童在家玩火,差點燒掉房子;但男童父親面對家中大半物品被燒毀、損失慘重,卻沒有斥責或打罵孩子,反而平靜地詢問兒子「開不開心」,隨後更機會教育,告訴他這就叫做「玩火自焚」,希望兒子記得玩火會造成的嚴重後果。而火災發生後,男童雖因極度害怕而不敢在第一時間坦承,但仍心繫父親的喜好,特地從火場中找出剛買的4包香煙遞給爸爸;隨後男童更天真地表示,自己的存錢筒沒被燒毀,想用裡面的零用錢來彌補家中損失,讓父親既無奈又心疼。男童父親也透露,他之所以能按捺住怒火,是因為兒子平日裡十分乖巧懂事,才3歲就會主動幫忙洗碗、拖地,甚至能獨立洗澡吃飯,看見父母勞累還會貼心按摩。除此之外,男童父親認為,兒子年僅5歲,根本還沒有金錢與財物價值的概念,其舉動只是單純出於對父親的愛,並非故意惡作劇。同時男童父親強調,雖然家中損失令人痛心,但只要父子兩人都平安無事,就已經是最大的幸運。該名男童的父親如此溫馨又高EQ的教育方式,獲得大批網友讚賞,但不少人也感嘆,這堂課的學費太高昂。而當地消防單位與法律專家提醒,家長務必加強對孩子的防火教育,告誡切勿玩火;若因未成年子女玩火引發火災,導致他人生命或財產受損,父母身為法定監護人,將必須承擔民事侵權的損害賠償責任,家長切莫掉以輕心,以免造成無法挽回的遺憾。
陸12歲童偷鄰居車!闖高速公路狂飆6小時 被查瞎扯:我有矮小症
中國大陸廣西壯族自治區近日發生1起離譜無照駕駛事件。1名年僅12歲的男童凌晨偷走鄰居轎車後,竟獨自開上高速公路狂飆超過6小時,行經多地後因無法支付通行費,在收費站遭工作人員識破,事件隨即曝光。綜合陸媒報導,事發於6月15日凌晨,該名駱姓少年於桂林象山收費站附近,趁鄰居不備偷走車輛鑰匙,擅自駕駛小型轎車上路,並於凌晨4時45分駛入高速公路。其後一路行經永福、鹿寨、荔浦等地,全程在高速上行駛超過6小時。然而,在通過G65包茂高速高田收費站時,因通行費金額不足引起收費員注意。工作人員上前查看後發現,駕駛座上竟是1名身形矮小的男童,遂進一步詢問其年齡。沒想到,少年竟瞎扯自己是成年人,只是患有「矮小症」。收費員察覺異常,立即通報警方到場處理。桂林市公安局交管支隊高速三大隊警力獲報趕抵現場,將車輛與駱姓少年帶離至安全區域進行調查。經查證,少年實際年僅12歲,未取得任何機動車駕駛資格,屬於無證駕駛。他在面對警方詢問時仍多次編造說法,先聲稱是前往奶奶家,又改口表示車輛為舅媽所有,並趁對方不注意偷取鑰匙,甚至謊稱是「邊開邊學會駕駛」。警方進一步聯繫其父親及車輛所有人後確認,車輛實際為其鄰居所有,失主直到警方通知才驚覺愛車遭人駛走。駱父則坦承平時疏於管教,未料孩子會擅自開車上路。少年最終坦承,自己為了追求刺激,曾私下與朋友學習開車,並在15日凌晨趁隙偷車外出。警方指出,該車輛一路行駛數十公里高速路段,行為極度危險,對公共交通安全構成重大風險。目前警方已對少年及其監護人進行批評教育,並通知雙方到案配合調查與後續處理。
前妻搬光兒子壓歲錢!90萬帳戶剩百元 男告上法院結果曝
家長能否隨意使用子女的壓歲錢?大陸上海發生一起親權財產糾紛,一名王姓男子離婚後發現,原本為孩子開立、存有逾20萬元(新台幣約90萬元)壓歲錢的帳戶,竟被李姓前妻提領到只剩40元(約新台幣180元);王男憤而提告,經法院一審認定該款項為子女個人財產,扣除部分合理開銷後,判決李女須限期返還22萬元(約新台幣99萬元)。根據陸媒《看看新聞》報導,上海松江法院近日審理一起親權財產糾紛案,原告王男與被告李女於2020年結婚並產下一子,雙方共同為兒子開立銀行帳戶,將出生紅包、過年與生日禮金全數存入。未料,雙方於2025年離婚,孩子由王男撫養,但當王男接管兒子的銀行帳戶時,才驚覺帳戶裡存的逾20萬元(新台幣約90萬元),早在雙方鬧離婚期間,遭到負責保管的李女分批挪用殆盡。法庭上,李女辯稱自己沒有工作,且前夫未給付足額家用,提領的款項「百分之百」都用於兒子的學雜費、醫藥費等日常開銷。王男則反駁,父母本就負有扶養義務,孩子的錢永遠是孩子的,不能當作父母日常支出的報銷庫。法院審理認為,該帳戶資金集中於特定節日存入,認定應屬孩子財產。經逐筆審查,雖然扣除了部分確實用於孩子才藝班的費用,但李女在離婚期間有多筆大額整數提款,無法證明用於孩子,且帳戶呈現只出不進的異常狀態,因而判決女方敗訴,須限期返還22萬元(約新台幣99萬元)。承審法官強調,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任意處分其財產。未成年子女的銀行存款應與家庭財產獨立區分,家長應正確認識「孩子的錢不等於父母的錢」,子女的財產絕非父母的私房錢或隨意調度的備用金。
消防局攜手北捷!小小勇士出任務 防災全新啟航火熱報名中
北市政府消防局為了讓學童在暑假期間也能快樂學習防災知識,將於7月6日至22日(每週一至週三),在捷運北投會館舉辦「臺北市115年消防暨捷運防災體驗營」,帶領孩子透過闖關、體驗與實地演練,學習最實用的防災技能!活動全程免費,並於6月1日(星期一)上午10時正式開放網路報名,準備再次掀起家長們的「手刀搶名額大作戰」!(活動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30526ae6a14b22239625)消防局首度攜手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推出超有臨場感及超真實「捷運逃生體驗課程」,孩子們不只可以走進捷運月臺和車廂,還能進入模擬隧道空間,親身挑戰捷運緊急狀況應變任務,學習遇到突發事件時,如何冷靜判斷、安全避難。除超吸睛的捷運逃生體驗外,消防局也規劃豐富多元的防災課程,包括火災預防、地震避難、煙霧逃生、自我保護技巧等內容,透過情境模擬、互動遊戲及實作演練,讓孩子邊玩邊學、邊闖關邊成長,不知不覺就把重要的防災知能通通學起來帶回家。消防局表示,本次活動參加對象為設籍或就讀北市之國小一至四年級學生(以114學年度為認定標準);若非設籍或就讀北市國小者,需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設籍北市。此外,也將優先保留部分名額給育幼院及兒少福利機構等團體,希望讓更多孩子都能擁有學習防災知識的機會。消防局提醒,本活動每年都深受家長與小朋友喜愛,名額有限,額滿即提前截止,家長們千萬別錯過!趕快替孩子報名,一起在今年暑假解鎖最有趣、最實用的防災冒險任務。活動日期:115年7月6日至22日(每週一至週三)活動地點:捷運北投會館(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8號)報名時間:115年6月1日上午10時起至6月12日下午4時止(額滿提前截止)活動費用:全程免費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30526ae6a14b22239625相關活動聯絡資訊如下:駿昌有限公司 林先生/0907-076712。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陳小姐/02-27297668轉8728。
比利時小鎮平交道驚傳奪命事故 校車猛撞火車「車毀釀4死」
比利時中部小鎮布根豪特(Buggenhout)26日上午驚傳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輛載有9人的校車與火車在平交道上相撞。官方最新消息指出,這起事故目前已造成至少4人死亡,另有多人受傷送醫。比利時政府已於第一時間對此表達沉痛哀悼,警方也全面展開事故原因調查。根據外媒《CBS News》、《BBC》等報導,這起悲劇發生於當地時間26日上午8時8分左右,當時一列火車準備在下一站停靠,距離車站僅約1公里處的鐵路平交道上,因故與一輛學校巴士發生劇烈碰撞。比利時國家鐵路網路營運商發言人形容,當時的撞擊力道異常猛烈,現場死傷狀況極為慘重;現場畫面顯示,遭受重擊的校車巴士車頭幾乎全毀、面目全非,整輛車嚴重變形並側翻於鐵軌旁的邊坡。事故發生後,比利時內政部長坎丁(Bernard Quintin)隨即在社群平台X上證實這起噩耗,並表示震驚與哀痛,同時向受害者、家屬以及傷者致上深切慰問。比利時交通部長克魯克(Jean-Luc Crucke)透露,這場事故已造成4人死亡,包括2名青少年、1名學生監護人的成人與校車司機,以及多人受傷送醫,同時強調政府將全力協助受害者家屬度過難關。目前當地警消與搜救人員仍在現場進行後續處置,檢警單位也已針對平交道號誌運作情況、校車當時是否卡在鐵軌上,以及雙方駕駛是否存在人為疏失等關鍵因素展開全面調查,以釐清這起奪走4條人命的事故真相。
陸遊客把仁川機場哺乳室被當泡麵休息區 韓網痛批:沒公德心
近期在大陸社群平台「小紅書」上,有多篇分享仁川機場旅遊攻略的貼文引發爭議,因為內容是教導遊客前往機場內專供母嬰使用的哺乳室吃泡麵或休息。文章被轉發到韓網引發大眾輿論,痛批大陸人濫用公共設施的行為,為家長們帶來極大不便。根據韓媒《朝鮮日報》報導,這些發布在小紅書上的貼文,內容詳細記錄在哺乳室內用餐的經驗,有創作者還開心表示,「在仁川機場第一航廈想吃泡麵,終於找到了解決辦法」,因機場便利商店不提供熱水,為了尋找熱水水源而走遍整座航廈,最終發現哺乳室有熱水供應後,便直接進入使用熱水接著在內用餐,還將此視為「實用小撇步」分享給其他旅客。據悉,仁川國際機場設有的哺乳室是專門為孕婦及家中有幼童的家庭所準備的私人空間,現行機場規範,該處僅限3歲以下嬰幼兒、孕婦及一名隨行監護人進入,且現場告示牌明確註記「禁止睡覺與飲食」。豈料,部分外籍遊客為了個人便利,無視告示牌的警語,忽略該空間使用的核心目的,將其當作自己免費的休息區或臨時餐廳。多名大陸遊客濫用仁川機場哺乳室,引發不少旅客與網友砲轟缺乏公德心,不僅侵犯了育兒家庭的權益,也可能造成環境衛生問題。不僅如此,有許多南韓網友呼籲,機場管理單位應加強巡邏與取締,希望透過更嚴格的管理手段,讓哺乳室回歸原有的服務功能,保障真正有需要的家庭能擁有舒適的使用環境。
記住剴剴1/六歲童「愛你」聲聲喚 「養父母」淚控兒少權法狠斷收養路
您接觸過親密無間、卻無法完成收養程序的家庭嗎?6歲男童小樂(化名)出生數月後便由現任照顧者周桑(化名)、周太(化名)夫婦接手扶養,在滿滿的愛與陪伴下長大,如今早已建立深厚依附關係;不過,他們卻卡在收養制度的門檻,使得早已存在的親密家庭,始終無法被法律承認,讓美好關係蒙塵。小樂主動拿出在學校完成、以「家」為名的拼貼畫。(圖/周志龍攝)「我愛你!」6歲的小樂雙手環抱著「阿嬤」周太的脖子親吻,一旁的「阿公」周桑露出幸福的笑容,這是他們一家的日常,他們夫妻養育小樂6年了,從奶粉、看病到上學一路陪伴成長,如今一家三口早已建立深厚情感。面對CTWANT記者採訪,小樂還主動從房間裡翻出在學校完成、以「家」為主題的拼貼畫,靦腆地介紹:「這是阿公(周桑)、這是阿嬤(周太)、這是我!」小樂興奮地說,自己最喜歡和「阿公」周桑到家附近的游泳池瘋玩整晚,也喜歡和家人全台灣走透透,他還抓著記者的手臂興奮地指向「阿嬤」周太手機畫面,直呼這是自己最喜歡的一幀!上頭是一張周太與幼時小樂的合照,兩人親密臉貼著臉,小樂嘟起嘴巴,周太則笑得露出一口白牙。眼前小樂興奮地蹦跳,五味雜陳的回憶卻湧上周太心頭。她回顧,小樂的生母是自己女兒的姊妹淘,17歲時懷孕,當時生父因遭女方家長以提告施壓,才勉強同意結婚,而這段婚姻僅維持短短幾年便宣告破局,雙方也各自另組家庭。周太續指,小樂出生沒幾個月後,生母便以外出找工作為由,詢問自家是否能代為照顧孩子,沒想到這一托付,竟成了命運的轉折點,此後親生父母不聞不問下,小樂的人生也悄悄走向另一條道路。沒有血緣的愛改寫了小樂的人生,但幸福之下卻暗藏隱憂,原來這段穩定而被認可的「依附關係」竟被甩在法定收養途徑之外,讓想合法地成為小樂父母的周氏夫妻只能徒呼負負!CTWANT調查,原來是2011年修法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6條規定,當生父母或監護人因故無法扶養孩子而有意出養時,必須委託合法收出養媒合機構協助尋找適合的收養人,不外乎為防堵販嬰與人口買賣,但卻搞得「無血緣關係」的收養只有一條路可走,就是收養人必須先向合法機構登記意願,再透過媒合程序尋找孩子,而且不能直接指定想收養哪一名特定孩童,只能提出對年齡、性別等條件的期待。因此,像小樂這樣存在穩定依附關係、實際生活上早已成為一家人的案例,制度上沒有彈性空間,根本無法收養,令周氏夫妻感到絕望!周氏夫妻目前僅具有「委託監護人」身分,雖然早已寫好對小樂的收養契約書,但因現行法令制度卡關。(圖/周志龍攝)周桑無奈地說:「我們又不是缺小孩,要養,我們想要的就是小樂。我們對他有一份親情。」為了讓一家人真正成為法律上的家人,夫妻倆曾兩度找律師諮詢,甚至填好了「收養登記申請書」,但在現行制度下,法院已「不再受理」私下協議的收出養案件,只能回到「無法指定收養」的媒合機制。周太憂心地說:「如果帶小樂去媒合機構,結果最後收養不到他,被別人帶走怎麼辦?萬一又發生像剴剴案那樣的事,我們會自責一輩子。」周氏夫妻目前僅是小樂的「委託監護人」,依《民法》規定,受託人權限多集中於日常生活照顧,例如居所指定、戶籍處理等,但涉及重大醫療決定時,權限仍被限縮。夫妻倆最擔心的是,小樂即將升上小學,未來若遇上重大意外,需要簽署手術同意書或重要醫療文件時,一旦聯繫不上生父母,只能眼睜睜看著搶救黃金時間一分一秒流逝,那種無能為力,將會讓兩人心如刀割。「你看那台悍馬,就是因為小樂喜歡才買的。」周桑指著家門口價值不菲的名車笑道。周氏夫妻經營鋼鐵、環保、土地開發等事業多年,他們也曾想過未來將部分土地與資產留給小樂,讓孩子長大後生活更有保障,但若未來因利益問題,生父母突然出現爭奪孩子,甚至對孩子造成傷害,該怎麼辦?周桑說:「法律上保護像剴剴那樣的孩子是有必要的,但是有些個案也是要看實際情況,來做對孩子最好的決定。」對此,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回應,現行「寄養轉收養」制度已考量兒童依附關係,寄養家庭若與孩子建立穩定依附關係,可協助後續收養程序。但對於非寄養家庭是否也能比照適用類似機制,衛福部未進一步說明。
4歲兒遭獨留在家害墜樓亡!永和媽涉犯2法 社會局沉痛發聲
新北市永和區28日晚間發生墜樓案,4歲男童被母親獨留家中,卻從自家15陽台墜落,送醫後仍宣告不治,男童的40歲劉姓母親則被依過失致死和兒少法移送,社會局也沉痛發聲,強調家長的疏忽可能會造成孩子意外受傷,呼籲家長隨時注意幼兒所處環境的安全,避免危害風險的發生。據了解,男童父親平時在中部工作,由母親負責主要照顧,劉女28日晚間去安親班接哥哥下課,將男童獨自留在家中,而男童身高110公分,陽台矮牆約120公分,男童疑似自行拿椅子墊高想關陽台氣密窗而不慎墜落。警消28日晚間8時許接獲通報,立即派員前往,趕抵現場時男童因頭部重創二失去意識,救護人員連忙為他實施心肺復甦術,並緊急送往衛生福利部雙和醫院搶救,但他傷勢過重,於晚間9時許宣告不治,男童母親則被依過失致死罪和兒少法移送。社會局表示,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者,不得使6歲以下兒童獨處,違反者裁處3000至1萬5000元之罰緩,家長需上4至50小時之親職教育。社會局強調,家長的疏忽,可能會造成孩子意外受傷,提醒及呼籲家長要隨時注意幼兒所處環境的安全,並給予適當的關注,避免危害風險的發生。社會局表示,經查該案未具福利身分,本案已接獲通報,社工將進行訪視,了解事件發生經過、過往照顧狀況、照顧負荷及照顧分工,如有獨留狀況將依兒少法裁罰並要求進行親職教育課程。
剴剴案社工過失致死遭判2年! 醫批評法官:分不清轉介和照顧
台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遭控任內訪視未據實通報,台北地院16日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嫌判有期徒刑2年,偽造文書無罪。對此,精神科醫師沈政男批評法官,不僅沒有搞清楚轉介與照顧的差別,還將社工的監督責任無限上綱到「保母是你們簽約的,你也每月過去訪視,人死了你們也要負過失致死連帶責任」。沈政男於社群平台發文表示,社工陳尚潔被依過失致死罪判2年有期徒刑,理由是兒福聯盟接受出養委託,負責該童全日托育,等於把該童帶離原生家庭或監護人進行家外安置,置入潛在危險境地,因此必須保證該童安危,而兒盟指派陳姓社工進行追蹤保護,而陳姓社工也必須保證該童安危。沈政男質疑,目前住在兒童安置機構、寄養家庭與給保母托育的數千名兒童,若有什麼三長兩短,負責轉介的社工是不是也要負擔所謂的保證人義務?同理,老人家被送到長照機構與安養院,也是家外安置,如果在機構內發生意外或死亡,送老人家到安養院的家屬,是不是也涉及過失致死?沈政男斥責,法官完全沒有分清楚轉介與照顧的差別,把社工的監督責任無限上綱到「保母是你們簽約的,你也每月過去訪視,人死了你們也要負過失致死連帶責任」;轉介與照顧的差別在於,轉介是把實際照顧工作委託給其他專業單位或人員,而照顧是親力親為,幫忙把屎把尿,而社工的專業就是轉介,把照顧責任委託給保母,而這個委託動作,是因為保母有專業證照,代表國家已經背書保母的照顧品質,「怎麼出事了要社工負連帶責任?」沈政男指出,該案保母完全沒有虐童紀錄,社工也不可能把所有受委託的保母當成可能潛在虐童者,每一次訪視都嚴加拷問,絕不輕放,而陳尚潔3次進行家訪,看見小孩有傷口、變瘦、牙齒脫落,都有詢問保母怎麼回事,而保母也說明原因,社工當場判斷並非虐童,因此沒有進一步通報或處理,這樣的做法已符合專業必要義務與合理裁量,但法官卻以「後見之明」,指摘該名社工未能保證該童安危,根本搞不清楚狀況,沈政男感嘆,一個無辜的孩子喪命,確實令人悲痛,但問題是應該檢討整個出養、寄養、機構照顧與托育制度出了什麼問題,而不是把一個等待出養的兒童,所有生死安危責任都加諸接受出養委託的單位與相關工作人員,「法官竟然說,進行家外安置,就是置入潛在危險境地,好像整個社會到處是龍潭虎穴,大家都可能是惡魔轉世一樣。」沈政男認為,該案社工有沒有過失,應比照醫療糾紛,委託專業團體鑑定,而不是法官依個人常識來判斷。
結婚登記當日才知「女友患精神分裂」 女方家人拒還27萬聘金
大陸海南一起婚約糾紛案近日宣判,引發關注。據案情指出,原告楊某與被告吳某曼經人介紹相識並發展為戀愛關係,雙方及家人於2025年4月19日協商結婚事宜,楊某當場支付彩禮人民幣5.8萬元(約新台幣27萬元),並簽訂婚約書,約定於同年5月16日辦理結婚登記。然而,到了約定登記當天,楊某卻被告知吳某曼患有精神分裂症,需由監護人陪同並同意方可辦理婚姻登記。楊某認為,對方在婚前隱瞞重大疾病,已影響婚姻決定,遂提出解除婚約並要求返還彩禮。事後雙方就退款問題進行協商,但吳某曼家人表示,彩禮款項已用於購買金飾及電動車,拒絕全額返還,最終楊某訴至海南省萬寧市人民法院。法院審理認為,基於婚姻目的給付的彩禮,在法律性質上屬於附解除條件的贈與行為。本案中,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也未依習俗舉行婚禮,且已達成解除婚約的合意,因此彩禮所附條件已經成就,依法應予返還。此外,被告吳某曼未正當理由未到庭應訴,法院依法進行缺席審理。最終,萬寧市人民法院判決,被告吳某卿、吳某曼及紀某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共同向原告楊某返還彩禮人民幣5.8萬元。該案也再次引發社會對婚約誠信及彩禮糾紛處理的討論。
籲修《少事法》加重監護人連帶責任 石一佑:別讓未成年淪犯罪打手
新北市議員石一佑今(30)日表示,《少年事件處理法》對未成年犯嫌以保護代替責罰的理念已廣為人所知,但卻可能因此讓未成年者成為有心人教唆的對象甚或自個成了多次刑事犯罪者,希望適度修正與落實監護人連帶責任,別讓未成年者犯罪變成了治安真空帶。3月22日新北市永和區發生疑似校園霸凌事件,在眾人圍觀下兩名學姐強迫被害少女下跪道歉,隨後不僅連續對被害人賞巴掌、猛踹,更駭人的是其中一名施暴者竟持鋁製球棒多次重擊受害者後腦勺與頭部,加害犯嫌施暴手段兇殘且被錄影,影片還進一步在社群媒體傳播,引爆全台怒火。曾有一名新北市土城區15歲熱血國三生因仗義執言而遭割頸喪命。(圖/CTWant攝影組)新北市警方在案發24小時後鎖定了人員並陸續通知涉案的2名施暴學姐及 8 名圍觀學生共10人到案說明,全案依傷害、妨害自由及妨害秘密等罪嫌移送少年法庭審理。多年來陪伴新北「土城割頸案」受害楊家人走過傷痛的石一佑看了揪心,她具體建議有二:首先《少事法》該修正了,別老讓法律當不肖人士的「擋箭牌」,應針對涉及持有槍械、集體凌虐或組織性霸凌案件,研議限縮《少事法》適用年齡或加重司法介入強度,另外像重大校園暴力事件則應建立直接警政與司法介入機制,把校園回歸「辦學」而非老在「辦案」,更確保受害者能得到實質正義。一樁樁校園問題凸顯台灣教育恐亟需改革。圖為教育部外觀。(圖/顏瑋辰攝)第二該落實家長連帶責任,新聞上一樁樁「家庭教育失能」導致悲劇,石一佑直斥這是「養而不教」好失職,呼籲監護人別老推託「管不動」,該立法監護人應強制接受心理輔導與親職課程,並負起更重的民事賠償連帶責任,也該針對高風險家庭強化家訪,將管教壓力適度回覆給家庭,而非全由學校承擔。※《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德國15歲少年清晨「偷公車行駛130公里」送女友上學 警震驚:車輛完好無損
德國一名15歲少年為了接送14歲女友上學,竟從威斯巴登(Wiesbaden)偷偷駕駛公車,一路開到130公里外的卡爾斯魯厄(Karlsruhe)。至於少年如何拿到公車的萬用鑰匙,還能熟練地在尖峰時間駕駛公車,警方仍在調查當中。綜合外媒報導,這名少年在13日清晨潛入威斯巴登一處公車停車場,並未破壞車門,而是使用萬用鑰匙打開車門,並發動公車開上馬路。公車公司員工於清晨6時許發現公車消失了,以為是有司機開錯車輛,因此並未立即報警,直到中午左右察覺異狀,才趕緊向警方報案。警方獲報展開追查,在130公里外的卡爾斯魯厄發現這輛公車,當時地方員警正在巡邏,將這輛公車攔下,發現駕駛就是15歲少年,而他不久前才在附近接上14歲女友,準備送她去學校上課。警方發言人直言,目前尚不清楚少年是怎麼拿到公車的萬用鑰匙,也不知道他為什麼能把公車開得這麼好,警方也難以確認少年為何選擇這種方式接送女友上學。報導指出,這輛公車行駛過程並未發生任何事故,車門也沒有被撬開的痕跡,但這名15歲少年因涉嫌竊盜與無照駕駛,正接受警方調查,目前已交由監護人帶回。
為包機看球爆口角 卓榮泰嗆王鴻薇:私人包機為什麼要向委員提供證據?
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赴東京巨蛋觀賞世界棒球經典賽(WBC),並稱此行為自費的私人行程。國民黨立委王鴻薇9日指出,使用軍用松山指揮部機場,恐涉及上百萬的個人貪瀆問題。今(10)日立法院總質詢,卓榮泰一上台就說,「委員昨天說我貪瀆百萬,我希望你今天有澄清說法」,王鴻薇表示,「我還沒開始問你耶,你在反質詢什麼啊!你是不是自己理虧,然後開始攻擊立法委員」,雙方火藥味十足。韓國瑜也出聲勸卓榮泰消氣,「被說韓國輸(韓國隊輸球),我都沒生氣了,請稍微心平氣和。」今日立院質詢時,卓榮泰上台時率先說,「昨天說我貪瀆百萬,我希望你今天有澄清說法」。王鴻薇則回應說,「那就要看你來澄清」;卓榮泰說,「是你要澄清不是我要澄清」;王鴻薇說,「我還沒開始問你耶,你在反質詢什麼啊!你是不是自己理虧,然後開始攻擊立法委員」;卓榮泰說,「沒有,你只要修正你昨天的講法」;王鴻薇,「院長,請你有風度一點,你是不是自己在膽小啊,你在膽小什麼啊,你在心虛什麼?你拿得出證據嗎?立刻拿出證據啊」。兩人你來我往火藥味十足。卓榮泰回應,「拿得出來你怎麼辦?」王鴻薇說,「那你就是杜悠悠之口啊?我昨天是說,你拿不出證據,你就是涉及貪瀆」。卓榮泰不斷說,「我拿的出證據怎麼辦?」王鴻薇問卓榮泰,「為什麼昨天華航不說明?陷你於不利是不是?請問,你是自費時間?院長你已經支付了嗎?支付的金額是多少?是一個一個位子的錢?還是包機費用?」卓榮泰說,「整個」,王再問,那金額多少?卓說,「華航說這有商業上的顧慮,但是就是合於一般的行情,今天報紙也都說了,就差不多是那個價錢。並把手上的牛皮紙袋拿起來說「單據都在這裡」,王鴻薇則回說,你請行政院公布單據,這樣才能杜悠悠之口,大家關心的是院長有沒有公器私用的問題,從星期六到今天已經超過76小時,你可以拿出證據,但是院長始終只讓行政院發新聞稿,華航又不願意證實,當然會做實外界對於這件事情的疑慮。卓說,私人的包機、私人的費用為什麼要向委員提供證據?華航每一項包機都要向委員提供證據嗎?王鴻薇說,你不是要澄清外界對你的質疑嗎?還拿出牛皮紙袋,那行政院可以公布啊!卓榮泰說,「如果裡面是真的委員要不要負責?」王鴻薇說,院長,「我沒有X光眼,我沒辦法透視,這是你對大家的負責,對國人的負責,你坐飛機有沒有付錢,為什麼變王鴻薇替你負責?笑死人了,你有沒有付錢、有沒有公器私用,為什麼變王鴻薇替你負責?我是你的長官、監護人嗎?自己的責任自己付」。卓榮泰也嗆,我自己坐飛機為什麼要跟你報告?你昨天為什麼說我貪瀆百萬?王鴻薇說,如果你提不出證據,就有涉及貪瀆的事情。卓說,「啊如果提的出呢?」王鴻薇說,那就快提出啊,不要在那邊廢話。卓榮泰不滿說,你一向在這裡用血口噴人的方式,太多次了,我要代表行政部門提出這樣的抗議,不能再讓你在這邊血口噴人。王鴻薇嗆,你抗議什麼啊,你不要惱羞成怒啊。王接著問國防部長顧立雄,因為這件事情還有大家質疑的地方,因為院長說是私人行程,但是用的是專機,顯然不是行政專機對嗎?顧立雄說,這是華航的班機;王說,所以這是私人包機嗎?顧立雄說,我的了解,這是中華航空的…。王打斷說,因為是從松指部起飛,這樣是軍用機場,今天也有民眾問,民眾包機可不可以使用松指部,但松指部說沒辦法提供私人包機,想請問為什麼這次可以使用松指部?所以一般包機可以使用軍用機場嗎?顧立雄說,按照跟民航局相關協議,可以,因為松山機場就是一個軍民合用的機場,所以台北航空站停機規劃,所以都可以商界停機坪,同樣軍機,也可以借停機坪。交通部長陳世凱補充,台中水湳機場都是軍民合用,私人包機可以由民航局調度。卓榮泰則說,去到日本這一趟,事先是多麽小心謹慎,不想要節外生枝,所以一切都非常審慎進行,如果看到今天事後的現象,大家找這樣的問題,自己更證明,請求松指部是對的,因為只要新聞被報出來,可能連成行都有問題,我們這麼早的飛機 ,他都不想要影響到其他航班。王鴻薇說,你這一趟,引起外面這麼多質疑,你有責任解釋外界的質疑。卓說,「對,只有共產黨跟你們在生氣」;王說,請問我們為納稅人把關,拿外界的質疑來問問題,有何不對?有何不可以?卓說,我都自己付,單據都有;王說,「如果你問心無愧,你就把資料公開出來」。卓榮泰說,他無法接受立委血口噴人,隨便指控行政院官員貪瀆百萬,這是何等重大的事情,要代表行政院表達嚴厲抗議。雙方再次爆發口角,韓國瑜試圖緩頰,但卓榮泰問韓國瑜,「韓院長,你能忍受被一個人說你貪瀆百萬嗎?」韓國瑜提醒,「我們整個總質詢,都是委員提問,院長答覆,大家一定要相互尊重、理性溝通,報告院長,我被叫韓國輸,我都沒有生氣,請你稍微....」,卓榮泰說,「韓國輸大家都很高興啦」,只見韓國瑜的手一直往下比,似乎在提醒卓榮泰冷靜一下。
爸幫保管紅包!再婚花光「兒子壓歲錢」10歲弟怒告 法院這樣判
大陸河南省鄭州市1名10歲男童小輝(化名),因壓歲錢被父親擅自取走用於再婚開銷,無奈之下將爸爸告上法院。法院審理後認定,壓歲錢屬於未成年人的個人財產,監護人不得隨意占用,最終判決父親需返還本金及利息共人民幣8萬2750元(約新台幣38萬元)。綜合陸媒報導,小輝的父母2年前離婚後,他便隨父親生活。多年來,親友在春節期間給予小輝的壓歲錢累積達8萬餘元。為保管這筆錢款,父親曾專門以小輝名義在銀行開設帳戶,將壓歲錢存入其中。後來父親再婚,小輝轉由母親照顧。母親在整理相關資料時意外發現,該銀行帳戶內的8萬2750元本金及利息已被全部取走。經查詢得知,父親在未徵得小輝同意的情況下,將存款取出並用於自身再婚的婚禮開銷。得知情況後,小輝向父親追討這筆錢款,但父親拒絕返還。他辯稱,壓歲錢主要來自自己親友圈的贈與,曾與孩子口頭約定由父親暫為保管,待其成年後再返還,並認為孩子提起訴訟是受到母親教唆。雙方協商未果,小輝最終在母親協助下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父親返還全部存款及利息。法院審理認為,壓歲錢在法律性質上屬於贈與行為,當贈與人將錢款交付並由孩子或其監護人表示接受時,該筆財產的所有權即歸未成年人所有;接受贈與屬於民法上的純獲利益行為,即使未成年人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也不影響其取得財產權。法院同時指出,父母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雖可代為管理子女財產,但應以保護未成年人利益為前提,不得擅自處分或占用。父親在未經小輝同意的情況下取走存款並用於個人結婚開銷,已侵犯孩子的合法財產權。最終,法院判決父親返還小輝壓歲錢本金及利息共計人民幣8萬2750元。法官提醒,在司法實踐中,壓歲錢通常被認定為贈與給孩子的個人財產,即使父母離異,也無權對其進行分割或隨意支配。監護人對未成年子女財產僅享有管理權,應依法妥善保管並維護其合法權益。
小甜甜布蘭妮酒駕被捕情緒失控!車內搜出不明物 經紀人怒轟不可原諒
美國流行歌手小甜甜布蘭妮(Britney Spears)近日在美國加州因涉嫌酒後駕車遭警方逮捕,事件持續引發外界關注。警方在調查過程中不僅懷疑她可能酒駕,還在其車內發現不明物質,目前已送往實驗室檢測,相關化學檢驗結果仍待公布。事件發生後,布蘭妮的經紀人凱德哈德森(Cade Hudson)發表聲明表示,這起事件令人遺憾且「完全不可原諒」。布蘭妮近日捲入酒駕事件,相關案件仍待調查。綜合《TMZ》、《Page Six》與《The Sun》等外媒報導,44歲的布蘭妮於美西時間4日晚間駕駛一輛黑色BMW行經加州紐伯里公園(Newbury Park)附近匝道時,被發現車輛在道路上出現高速且不穩定行駛的情況。警方於晚間約9時28分將她攔查,並進行現場檢測程序,隨後以涉嫌酒後駕車將她逮捕。外媒指出,布蘭妮在被攔查前曾被目擊駕車在車道間偏移,報導引述消息人士說法,她當時向警方表示自己當天下午僅喝過一杯含氣酒的雞尾酒,但警方仍需透過血液檢測結果確認實際情況。根據加州公路巡警(California Highway Patrol,CHP)說明,布蘭妮在凌晨約3時完成入獄登記程序。隨後警方將她送往醫院抽血檢測,以確認血液中的酒精濃度與是否含有其他物質,並於5日清晨約6時07分獲釋。警方也表示,化學檢測結果仍在等待中。布蘭妮因涉嫌酒後駕車遭警方逮捕,預計5月4日出庭。知情人士透露,警方在處理案件時於布蘭妮車內發現一種不明物質,目前已送往實驗室進行檢驗。另有消息人士向《Page Six》表示,布蘭妮在被逮捕時情緒相當激動,過程中多次落淚,並表示不希望讓任何人失望。事件發生後,布蘭妮的經紀人凱德哈德森(Cade Hudson)向《The Sun》發表聲明表示,這起事件令人遺憾且「完全不可原諒」。他指出,布蘭妮將配合法律程序並採取必要行動,希望這起事件能成為她生活中「早該出現的改變」的開始。哈德森也表示,布蘭妮的家人與親友將提供支持,協助她度過這段時間。他透露,布蘭妮的兩名兒子西恩普雷斯頓(Sean Preston)與傑登詹姆斯(Jayden James)也會與她相處一段時間,希望能為她提供更多陪伴。此外,外媒報導指出,警方過去兩年曾多次接獲與布蘭妮住處相關的通報紀錄。資料顯示,自2024年以來已出現14次報警紀錄,包括安全檢查、可疑人物以及入侵通報等案件。布蘭妮過去也曾因其他事件受到執法人員關注。例如2025年她搭乘私人飛機返美時,曾在機上飲酒並點燃香菸,飛機降落洛杉磯國際機場後警方對她提出警告,但未進一步處分。回顧布蘭妮的過往,她在2007年與前夫凱文費德林(Kevin Federline)進行監護權訴訟時,法院文件曾指出她長期且頻繁使用酒精與受管制物質。2008年法院裁定由父親傑米史皮爾斯(Jamie Spears)擔任監護人,管理其財務與生活事務。經歷多年法律爭議與「Free Britney」運動後,法院最終於2021年11月12日正式終止監護制度。此次酒駕案件目前仍在調查中,布蘭妮預計將於5月4日出庭應訊。CTWANT提醒您: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毒品防制諮詢專線:0800-770-885外媒指出,警方在布蘭妮駕駛的BMW車內發現不明物質。(圖/翻攝自X,@PageSix)
這國允許丈夫「合法毆妻」!打到骨折只關15天 虐待動物可判5個月
阿富汗塔利班當局近日頒布一項備受爭議的新法令,明文規定同性性行為可處以死刑,並允許丈夫毆打妻子,只要未造成骨折或留下明顯且持久傷痕即可。消息曝光後,引發國際人權團體強烈譴責,批評此舉形同為針對婦女與少數群體的暴力行為「合法化」。CNN報導,這項法令於上月發布,近期外洩至阿富汗人權組織Rawadari,才引起國際社會關注。該法令最初以普什圖語公布,隨後由阿富汗分析網路(AfghanistanAnalysts Network)翻譯成英文。觀察人士指出,儘管相關懲罰措施在當地並非全新作法,但這是自2021年8月美國與盟軍撤離、塔利班重掌政權以來,首次如此明確且系統性地將相關處罰成文化。根據文件內容,若丈夫毆打妻子導致骨折、開放性傷口或身體出現瘀青,且妻子向法官提出申訴,丈夫將被視為違法,最高僅面臨15天監禁。相較之下,強迫動物打鬥者卻可判處5個月徒刑。此外,相關法令亦允許父親因子女未祈禱等行為進行懲罰;若教師毆打學生致骨折,將被撤職。塔利班方面強調,所有裁決均依循伊斯蘭教法(Sharia),具有宗教正當性。然而,人權團體質疑該法令嚴重侵害基本人權。女性權益倡議者塞拉傑(Mahbouba Seraj)在喀布爾受訪時指出,該制度實質上賦予男性對女性的絕對支配權,「男人的話就是法律」。在現行規範下,阿富汗女性須有男性監護人陪同才能外出,且女性證詞的法律效力僅為男性一半。人權團體警告,新法上路後,即便女性遭受嚴重家暴,也幾乎無法有效尋求司法救濟。另一方面,死刑適用範圍亦大幅擴張。法官或伊瑪目(教長)可對傳播「違反伊斯蘭」思想者,以及屢次從事竊盜、同性性行為、異端、巫術或非陰道性行為者判處死刑。外界認為,相關條文定義模糊,賦予當局極大裁量空間,恐成為打壓宗教少數與異議人士的工具。報導指出,新法令亦加強對批評聲音的懲處。侮辱塔利班最高領袖阿洪扎達(HibatullahAkhundzada)者,可被處以39鞭並監禁1年;「羞辱高級官員」者則面臨6個月徒刑與20下鞭刑。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圖爾克(Volker Türk)日前在日內瓦人權理事會指出,該法令「為針對婦女與兒童的暴力提供合法性」,並警告阿富汗正淪為「人權的墳場」。他形容,當地針對女性的制度性歧視與壓迫已達迫害程度,其性別隔離體系令人聯想到種族隔離制度,只是以性別而非種族為基礎。據了解,自塔利班重掌政權以來,阿富汗女性權利持續倒退。女性幾乎被全面禁止從事家庭以外工作,並被剝奪接受中等與高等教育的權利。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估計,超過200萬名阿富汗女孩與女性因此失學。人權團體Rawadari批評,新法甚至不符合最基本的公平審判原則,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塞拉傑提到,她每天接到大量女性求助電話,「當丈夫可以決定一切時,女性幾乎沒有出路。過去至少還對法院有所顧忌,如今連這點保障都消失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