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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電信管理法》修正案 黃健豪:為低軌衛星落地跨出關鍵一步
立法院今(21)日上午三讀通過《電信管理法》修正案,放寬衛星通訊業者外資持股比例及董事長國籍等限制,盼加速引進全球低軌衛星服務來台。提案立委黃健豪表示,此次修法是台灣發展衛星通訊、提升數位韌性的重要里程碑,也為國際低軌衛星服務落地跨出關鍵一步。黃健豪指出,近年低軌衛星通訊快速發展,已成為各國建立通訊韌性、緊急救災及維持關鍵基礎設施的重要工具,但台灣現行法規設有限制,使國際衛星通訊業者進入市場面臨門檻,也影響我國通訊備援能力的建構。他表示,此次修法兼顧開放與國家安全兩大原則,授權主管機關綜合考量國家安全、公共利益、電信資源及產業發展等因素,得以核准放寬外資持股比例及董事長國籍限制,讓法規更與國際接軌,提升台灣引進低軌衛星服務的可能性。黃健豪指出,修法同時通過附帶決議,要求主管機關推動開放政策時,必須同步落實資通安全規範、國安審查、地面接收站建置,以及資料在地保存等措施,在提升通訊韌性的同時兼顧國家安全與個資保障。他也提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期規劃斷網情境演練,更凸顯建立低軌衛星通訊備援的重要性。他認為,若缺乏替代通訊系統,演練只能反映斷網造成的不便,無法真正驗證通訊備援能力。黃健豪表示,未來無論面對天然災害、海底電纜中斷或其他突發緊急狀況,多元低軌衛星網路都有助於提升台灣整體通訊韌性。他強調,這次修法是跨黨派共同推動的重要法案,未來也將持續監督相關子法制定及執行,推動台灣通訊發展與數位轉型。
立院三讀《國體法》修正案 體育團體理監事任一性別不得低於三分之一
立法院院會今(23)日三讀通過《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除配合運動部成立調整主管機關名稱外,也將特定體育團體理事及監事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正式入法,強化體育組織性別平權機制。三讀條文明定,特定體育團體理事會及監事會組成中,任一性別理事、監事人數不得少於理事總額及監事總額三分之一。不過,若有特殊情形,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後,得不受此限制。相關特殊情形、改善期限及程序等事項,將由中央主管機關另訂辦法規範。此次修法也增訂公共運動設施保險規範。條文要求公共運動設施須負有投保責任保險義務,並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設施安全措施、人員規範、設備檢修、緊急事故處理及考核獎勵等相關辦法,以提升民眾從事運動活動的安全保障。此外,考量原住民族傳統運動發展需求,三讀條文也規定,涉及原住民族傳統運動事項的制度設計與執行,中央主管機關須與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共同研商辦理,以兼顧運動專業與原住民族文化主體性。
賴清德批在野拖延審預算 國民黨:整個府院都荒謬
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目前仍在立院審查,賴清德總統日前批在野黨拖延審查,若讓今年度、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一起審,稱難道「要創中華民國憲政史最荒謬情況嗎?」。對此,國民黨10日於臉書發文指出,「賴總統你才荒謬、整個府院都荒謬」,賴清德不要求行政院依法編列預算,還怪立法院不審總預算?賴清德喊著「軍警消守護人民」,轉頭又跟卓榮泰一起哭窮說立法院讓總預算卡關!國民黨表示,看來過了那麼久,賴清德根本沒有搞清楚狀況,到底是誰比較荒謬?現在總預算的問題癥結就是在於去年藍白三讀通過有關軍人加薪及《財劃法》等法案,但行政院卓榮泰卻選擇送釋憲、不副署,後來送到立法院的預算也並未包含軍人加薪、《財劃法》等相關預算,就問立法院怎麼可以審違法、不符規定的預算呢?再問立法院要求行政院依法編列預算後再審,何錯之有?國民黨指出,而且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也多次表示,只要行政院依法編列,馬上就可以開始審預算!結果,民進黨天天造謠抹黑,試圖欺騙社會大眾,好像沒過今年的總預算,政府就什麼都做不了。國民黨強調,但事實是:依據《預算法》第54條規定,原有經常性經費、延續性資本支出計畫依然可以比照上年度編列預算執行 。為了照顧民生,包含河川整治、TPASS等,今年三月藍白便聯手通過共計718億元的新興計畫先行動支案,當時民進黨還是投反對票,更離譜是卓榮泰硬是拖到四月下旬才通過。常態編列的治水、河川整治預算,立法院早就放行,讓行政院執行了!國民黨說,不依法編列預算、延誤新興計畫執行、造謠、栽贓在野黨違憲是民進黨政府,是賴清德總統!國民黨強調「民生優先」,願意與民眾黨立委提出新興計畫先行動支來解套!國民黨強調,國民黨更是軍警消最務實的後盾,為守護人民的第一線謀福利,這才是真正的關心軍警消人員!依法審查預算、看緊人民荷包是立法委員的法定職責!「請賴清德政府:立刻停止情緒勒索,依法執行立院三讀法案,並依法編列預算!」
電動車2030年前續免徵 立院三讀汽燃費更名道路養護費
立法院會今(9)日三讀通過《市區道路條例》第23條修正案,將現行「汽車燃料使用費」正式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以因應電動車日益普及及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不過,現行電動車免徵相關費用的優惠措施已延長至2030年12月31日,因此短期內仍無須繳納該項費用。提案立委指出,汽車燃料使用費主要用途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但隨著電動車數量持續增加,以燃料使用為名目的收費方式已難反映實際道路使用情況,因此有必要進行名稱調整。根據三讀通過條文,未來道路修築、改善及養護經費來源將改列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並由公路主管機關統一徵收,分配比例則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後辦理。對於外界關注未來電動車是否納入收費範圍,內政部表示,此次修法屬於名稱調整,並未涉及課稅或收費制度變更;若未來要對電動車徵收相關費用,仍須由交通部與財政部進一步研議。此外,立法院同日也三讀通過《文化資產保存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配合政府組織改造,將原條文中的農委會修正為農業部,並新增海洋委員會為海域文化資產主管機關。
藍提超徵稅收普發現金入法 吳秉叡:政治操作為大選鋪路
「全民+1 政府相挺」普發現金1萬元已超過2331萬人領取,將於4月30日截止。隨著期限將至,有關將普發現金「法制化」的討論近期浮上檯面。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今(28)日直言,在野黨主張將超徵稅收常態化發放現金,恐扭曲財政制度,更質疑背後動機是為年底大選鋪路。回顧去年普發現金政策,曾引發朝野激烈攻防。綠營當時強烈批評此舉恐掏空國庫、削弱國力,但政策最終仍在立院三讀後經行政院拍板實施。如今發放進入尾聲,全台僅剩約25萬人尚未領取,有關普發現金常態化的討論浮上檯面。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提案,擬增訂《預算法》第81條之1,明定政府若出現超徵稅收,應優先普發現金,並朝常態化發放方向推動。對此,行政院表達反對,認為此舉不僅侵害行政權,也將削弱財政調度彈性。民進黨立委吳秉叡質疑,在野黨推動普發現金入法,背後帶有選舉考量。(圖/翻攝自吳秉叡臉書)吳秉叡表示,所謂「超徵」是實徵稅額高於預算數,每年行政院稅收估計之所以偏保守,主要是因為公務體系在編列時本就採較審慎態度,加上編列預算時使用的是前年的資料,資訊存在約兩年的時間落差,因此不敢過度樂觀估計。即便經濟成長幅度明顯,預算仍會保守編列,而這樣的作法並不影響實際稅收。他進一步批評,在野黨將過去普發現金的經驗視為「還稅於民」,甚至主張將實徵稅額高於預算數高於一定比例即發放現金入法,這是錯誤觀念。他指出,普發現金連未繳稅者也能領取,並非真正的還稅於民。吳秉叡認為,在野黨此舉帶有政治操作意圖,主要是為了年底大選。他呼籲行政院若了解背後動機,應有所因應,避免錯誤觀念持續擴大。藍委提出超徵稅收應優先普發現金入法,未來是否演變為年年發錢制度備受關注。(圖/CTWANT攝影組)
預言「卓揆拒副署PO黑白照」必下台 郭正亮:公務員恐變夾心餅乾被告
行政院長卓榮泰15日宣布不副署立院三讀修正的《財劃法》,被在野轟違憲;總統賴清德則表示支持,更批在野將台灣推向「立法濫權、在野獨裁」的懸崖邊緣。對此,前民進黨立委郭正亮直言,主計長、公務員若不依法撥款會被提告、被彈劾,卓揆將成眾矢之的,下台只是時間問題。郭正亮15日在政論節目《大新聞大爆卦》表示,卓榮泰拒絕面對現實,但在野也曾提過解方,就是讓憲法法庭能正常召開,由政黨提名、依政黨比例補足法官人數,大家就願意協商,但民進黨不願意。他認為,賴清德就是讓一切都回到原點,這樣賭國民黨也不會被激將提倒閣,「國民黨有這麼笨嗎?藍白現在加起來就贏了,即便改選贏了又怎樣?就是原狀。」郭正亮指出,若財劃法不副署,質疑難道錢直接用,「我就不相信主計長敢把錢給你!」比方說5000億已經被財劃法修法拿走,不相信公務員敢把那5000億給出去,給了立委可提告。郭正亮直言,「你以為立委員是吃素的?你立刻被告瀆職、違法。監察院也可以提告,你會被彈劾!」郭正亮表示,如果真的要這樣槓,也須想一下後面會碰到什麼事。「賴清德是絕無可能陪你一起選!」他也點出後續的連鎖效應,包括軍警加薪若不執行,薪資與給付是否照發都會引發法律爭議,「現在(政府)等於是害公務員變夾心餅乾」。主持人馬千惠提到,卓榮泰很硬,還PO出黑白照片。郭正亮則直呼,卓榮泰硬也沒有用,「他那個黑白照片,就是預告要下台」,總統已經公告的東西,不副署就是違憲,你沒有這個權力,這事情搞到最後就是眾矢之的,藍白沒那麼笨提倒閣。
長照扣除額增至18萬三讀通過!追溯至今年1/1起 估35萬戶受惠
立法院會今(9)日在朝野無異議下,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將長照特別扣除額從現行的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且預計追溯自今(2025)年1月1日起實施。也就是說,明(2026)年5月報稅即適用新法,預計35萬申報戶受惠。現行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為符合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每人每年扣除12萬元。而朝野立委紛紛提案提高長照特別扣除額至18萬元、20萬元、24萬元及36萬元不等。而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日前審查攸關所得稅扣除額的「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財政部表示,長照特別扣除額12萬元是在2018年修法時新增,已經過一段時間未調整,多數立委提案提高至18萬元,希望就以18萬元為主;以現行條件估算,1年減稅利益約10億元,但因修法後條件放寬,未來實際稅損應該超過10億元。朝野立委最後達共識,初審通過長照扣除額由現行的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並自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明年5月報稅適用。
立院三讀後「無照駕駛」罰更重!汽車最高罰6萬、機車3.6萬
無照駕駛行為未來將面臨更嚴厲的處罰。立法院會近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大幅調升無照駕駛與違規改裝排氣管的罰鍰金額。根據新規定,無照駕駛汽車者將被處以3萬6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無照駕駛機車者則須繳交1萬8千元至3萬6千元不等的罰金,且違規車輛都將被當場移置保管。據《自由時報》報導,警政署統計顯示,近年無照駕駛的事故持續攀升。2019年全台共發生4萬5千件無照駕駛事件,造成658人死亡、超過6萬5千人受傷;到了2023年,件數上升至5萬5千件,死亡人數達763人,受傷人數更突破7萬8千人。無照駕駛導致的死亡人數,甚至遠高於同年度酒駕致死的253人,顯示其危害程度不容忽視。在修法前,無照駕駛汽車或持機車駕照駕駛汽車者、偽造或持吊銷註銷駕照駕車者、於駕照吊扣期間仍上路者,乃至於未持照卻指導他人駕駛者,依法僅需繳交6000元至2萬4000元罰鍰。此次修法通過後,相關罰金全面加重,罰則嚴峻許多,顯示政府決心透過更高額罰鍰遏止違規行為。此外,針對汽車使用非原型式排氣管卻未依規定申報異動登記者,罰鍰也同步加倍,由現行1800元提高至3600元。車主必須在接獲通知後15天內完成檢驗,並由公路監理機關收取檢驗費用。若逾期未檢驗,將被吊扣牌照,直至檢驗合格後才可發還;若超過2個月仍未改善,車牌將被註銷。整體而言,此次修法不僅提高罰鍰金額,也加強執行與管理機制,反映政府針對無照駕駛與違規改裝車輛的零容忍態度,期望藉此減少道路上的重大事故,維護交通安全。
屠龍刀沒在綠營? 藍黨團副書記長林沛祥嘆又是做賊喊抓賊
國民黨立院黨團副書記長林沛祥今天指出,各縣市高度關切的財劃法爭議,其實應區分為三部份。一是立院三讀修法通過的「統籌分配款」,將中央地方分配稅款比例8:2改為65:35。至於另外兩塊財源分配方式「原本政院也不應修改」,也就是對縣市的「一般補助款」636億,如今政院卻以直接剋扣的方式處理,這就是帶頭違法,賴政府卻說「屠刀沒在綠營」,就是做賊喊捉賊。林沛祥指出,最後一塊則是各縣市的「計畫型補助款」,分配也嚴重不透明。他舉例,基隆捷運、北市、新北市共向中央申請96億,今年中央卻只給9億。足以說明,藍白是在野黨,沒有預算分配行政權,「行政權才是真正的屠刀」,如果政院處理計畫型補助款,又要玩弄意識形態、給自己人,例如基捷才爭取到9億,原因卻不明,政院還說「沒有屠刀」,那就應說明清楚,將分配公式拿給各縣市看。林沛祥說,中央對縣市的一般補助款,過去幾十年來從來沒有採用過「向中央申請制」,但現在政院卻突然要改成「申請制」,這樣做明顯就是政院又要以「法源不完備」的藉口「知法亂法」,更別說地方縣市向中央提申請了,最後還可能被打回票。他強調,差異如此巨大的財源分配方式,地方縣市絕對無法接受,因此,賴政府與其宣稱要藍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他反要呼籲賴總統要放下「鬥雞性格」,以國家大局為重,畢竟在野黨就是希望各縣市能多點財源,因為縣市政府是站在為民眾服務的第一線,結果卻是地方舉債、中央錢「吃飽飽」,這絕對有問題。林沛祥表示,立院修改財劃法時,或許有點小瑕疵,但他要提醒政院,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出政院版修法版本,事後卻指責在野黨修法有錯,這樣的風涼話說多了,民眾會認為中央其實沒把基層民眾權益放在心中。
何必當初1/大罷免後綠委預算護航氣短 藍委窮寇莫追內現雜音
大罷免大失敗後,立院趕著在休會前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朝野意見依舊相左,但比起立院審查114年總預算時的激烈交鋒,人數居劣勢的綠委當時為呼應高喊「沒錢買衛生紙、沒公務車坐得搭捷運上班」的官員而痛批藍白委可恥,但大罷免結束後的再次協商,在野立委雖仍質疑政院在「追加預算」中夾帶已遭立院三讀刪減預算違法、揚言全砍,綠委卻多次對在野「喊砍」提案表達「尊重」,甚至倒轉槍口、批評官員解釋不清「別說了」,令人見識到「更大的民意」威力,感嘆「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資深藍委指出,藍委被迫接招罷免「消耗戰」,罷免後再開審預算,負荷已近顛峰,面對政院追加預算案,多少會有想「休養生息」的心理,多數立委傾向小砍後放行。不過,政院115年總預算預算數卻再創史上新高,卓揆卻拒絕按已三讀的「軍人加薪條例」編預算,也沒有提覆議,明顯仍想繼續戰在野立委,讓藍委孰可忍孰不可忍,再加上藍營縣市長強烈抗議政院將補助地方款改「申請制」,藍白委無法坐視,預計10月開審的115年預算,不排除「整本退回」,罷免後「在野立委的逆襲」屆時才會真實上演。立法院三讀軍人加薪條例,政院並沒有提出覆議,115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卻堅持不編列相關預算,讓藍白立委相當不滿,揚言不排除退回總預算(圖/報系資料照)大罷免幾乎耗掉新科藍委一整年時間,罷團、綠營發動大罷免最早的理由就是藍白委「刪凍」總預算,即使刪減後的114年總預算金額仍史上最高,也難說服罷團煞車。 挺過大罷免後,藍黨團學到教訓,不僅在審查預算時減少與綠委針鋒相對,對包括內政部、陸委會、教育部等「催罷戰犯」首長仍客氣有加,至於少數綠委仍故技重施,面對挑釁、痛批藍委砍預算,改採「立即拆彈」策略。連黨團總召傅崐萁反頻頻提醒自家藍委「態度別囂張」,被解讀隱含「窮寇莫追」的謹慎,避免陷入綠營在大罷免後「遭民意反噬」進退維谷時的反擊。有藍委自嘲,就算有新民意當靠山,但面對太會選舉的執政黨,仍免不了「瞻前顧後」。 例如,綠委林楚茵在社群平台說,藍委又要提案砍國防追加預算,開酸藍委果然有了「無敵星星」(指大罷免闖關成功)就什麼都不怕,她還開放網友留言「弱化台灣國防誰最開心?」,讓不少網友瞬間想起大罷免前罷團、綠營民代指著藍委鼻子罵賣台的既視感。 但藍委徐巧芯在林發文下留言反嗆,先把國軍的錢編回來,連國軍待遇都不給,要怎麼支持追加預算?綠委就沒有再反嗆。另提案刪減國防追加預算的國民黨立委馬文君,主動解釋主張刪減的預算,大多是媒體宣傳費與差旅費,還逐條詳述刪減理由,明顯不願再「打不還手」,國防部長顧立雄這一次則對藍委砍預算提案主張「表達尊重」,也沒再替「口水大戰」添柴火。在野立委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民進黨曾痛批在野黨「凍刪」國防預算就是賣台,但大罷免後,卓揆改口「凍刪」是口誤,公開道歉,圖為賴總統對國軍官兵講話(圖/報系資料照)藍委賴士葆感嘆,卓揆在大罷免前,將本質不同的「刪預算」與「凍預算」合而為一,自創新名詞,就是為抹黑藍委搞大罷免,大罷免大失敗後,卓揆才道歉「口誤」,但已太遲了。他還說,114年總預算,在野黨刪減1076億,才刪約1%,因立院已三讀決議,政院後來透過追加減預算調整不足項目是可以的,但1076億總額絕不能動,否則綠營連罷免藍委都罷完了還堅持己見,請問立院三讀預算算什麼?他痛斥,政院在罷免後還要逼藍委承認政院違法刪減地方統籌款的正當性,反而是藍營相對自我收斂,他相信選民會有判斷。 面對藍營基層仍出現「藍委怎麼在大罷免後反變軟」的質疑,剛挺過大罷免的藍委坦言,大罷免搞了一年,就算不分區立委也都無法休息,立院本會期又是立院有史以來最長會期,追加預算的核心又是補助地方統籌款636億,藍營地方執政縣市多,藍委很難像白委一樣堅持預算「該砍就砍」,但民眾黨團比喻政院刪掉原應給地方的補助款,再於追加預算中增列,就像搞「擄人勒贖」的比喻,讓許多藍委心有戚戚焉,現在藍委或會為救肉票忍痛付贖金,但未來一定會追究官員的法律及政治責任。
普發1萬有望2個月內發放! 立院三讀韌性特別條例
普發現金再邁進!立法院29日三讀「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修正案,將經費上限提升至5700億,並且明定「普發現金應於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而行政院應於條例生效1個月內,將特別預算送交立法院審議」。換言之,若行政院、立法院都以最高效率處理,普發現金可望於兩個月內開始發放。立法院原三讀通過該特別條例匡列5450億元,但政院提出修正草案,共修正第3、6、9條,包括將預算上限調高至5900億元,新增強化電力系統200億、預留產業振興200億。另並明定普發現金於「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29日立法院會處理,在野強調台電已有5600億的電網韌性專案,因此堅持將強化電力系統200億刪除,民進黨則反對刪除,最後表決結果,藍白以58票大於民進黨50票,因此三讀條文維持現行版本,意即將新增的強化電力系統項目刪除。另外總經費部分,由於在野黨要求刪除台電200億,因此也提出再修正動議,將總經費從行政院提出的5900億降為5700億,經表決也依在野版本通過。至於全民相當關心的普發現金部分,27日立法院長韓國瑜舉行朝野協商時已達共識,明定「普發現金應於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行政院應於條例生效1個月內,將依本條例編列之特別預算送交立法院審議」。最終全案於院會三讀,換言之,若行政院以最快速度提出特別預算,立法院也未延宕審議,普發現金1萬元有望於2月內發放。另通過一個附帶決議,為落實特別預算「支持產業、支持勞工、支持農漁民」的精神,提案要求主管機關依據本特別條例編列特別預算案時,應確保所預留的200億元中,不低於50億元用於勞工安定就業措施;另不低於50億元用於農業與產業發展支持。
大罷免前批巴氏量表修法遭疑催票? 勞長堅稱只是抗議韓國瑜卻被打臉
勞動部長洪申翰在726大罷免前臉書發文,以就業服務法鬆綁80歲長者免巴氏量表修法為例,痛批藍白立委以「多數席次」在立院運作失當,包括立院朝野協商時,跳過韓國瑜院長主持協商的程序,直接表決,被外界解讀他「隱約」替726大罷免催票,此事也在今日立院衛福委員會中,成為在野立委質詢標的。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表示,立院三讀就業服務法的時間是去年12月31日,洪申翰卻到7月25日前,才在中午上班時間在臉書發文,抗議半年多前韓國瑜未主持協商,還在文中暗酸巴氏量表是過水式的修法「藍白在立院多數究竟在做什麼」。她問洪申翰,如果就服法修正真的讓部長這麼難接受,為何等了半年、到了大罷免前才想到要發文,這沒有違背行政中立原則嗎?洪申翰回答,是因媒體報導部份看護工因為巴氏量表鬆綁政策,不想照顧原先的被照顧者,還有「很多人陳情」才發文。陳菁徽則反嗆,巴氏量表鬆綁究竟是不是一個符合多數民意需求的政策,觀察洪申翰發文下的點讚數就能看得出來,但她仍要提醒洪申翰「若823大罷免前還想發文,請在你下班後發文,爭議可能會較小」。國民黨委員王育敏則在質問洪申翰時表是,她就是審查就服法修正案時的衛環委員會召集委員,「請問就服法修正真有快速出委員會嗎?洪申翰,你要不要為臉書造謠說謊道歉?」。王育敏指出,當時她主持衛環委員會,審查免巴氏量表案,花了兩次會議時間,還舉辦了黨團協商,委員會還特定舉行公聽會,「我反對你這樣誤導輿論、誤導事實」。洪申翰則仍重申,他是抗議韓國瑜未主持朝野協商,王育敏則怒嗆「你沒有做過立委嗎,你不知道立院表決可以不必立院院長主持協商嗎,你在法案初審時,身份還是民進黨立委,你難道忘記了嗎」,洪申翰則表情漠然,未再接話。勞動部原本宣稱,鬆綁長者免巴氏量表政策上路後,申請外籍看護工的民眾會報增10萬人,但8月上路迄今,申請者其實僅1450人「跌破外界眼鏡」,懷疑該預測數字背後動機並不單純。不過,洪申翰仍堅稱「長者免巴氏量表政策未來趨勢仍有待觀察」「第二週申請人數是第一週的兩倍」。王育敏則當場打臉洪申翰,她直言,部長可對在野黨主張有意見,但請別再用似是而非的說法混淆視聽,「你說趨勢是兩倍,那請問實際當週申請人數是多少,勞動部為何不敢公布?此事重點是目前只有1450人申請,也沒有所謂外籍看護棄重症、就輕症(雇主)的現象,你為何就是不願明說」。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則在質詢時,舉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昔日說法,強調院會表決法案的最終版本,其實是各黨團在院會表決前那一剎那才提出的草案修正版版「這是各政黨表決時的秘密武器」,他嗆洪,也做過民進黨團幹事長怎麼都不知道,還要故意質疑巴氏量表修法程序,未經過韓國瑜院長主持協商?她也喊話洪要說清楚,長者免巴氏量表的修法,有哪點不符合立法院議事程序,若真的像洪申翰及衛福部講得那樣窒礙難行,為何民進黨、勞動部都不敢提覆議,直到大罷免前才在臉書發文批評,原因不就是因為80歲長者免巴氏量表修法,確實得到多數民意支持?
弱老相殘1/請外勞免巴氏量表實施前官員狂拉警報 上路後卻跌破眼鏡
立院三讀修正《就業服務法》,放寬80歲以上長者,可免經專業醫療評估(巴氏量表)申請外籍看護(簡稱「外看」),該政策是2024年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重要政見,民意支持度頗高,惟綠營強烈反對,勞動部在法案三讀後,讓長者及家屬又多等了半年「研議」,並在8月1日正式上路前曾嚴重警告「將新增10萬長者申請外勞、恐嚴重衝擊重症家庭」,多個照顧團體與綠媒更呼應、引述勞動部長說法,一時間,已申請外看的本國雇主人心惶惶,就怕新制實施,申請數量爆發,屆時家中外看「棄重就輕」,寧可跳槽照顧「健康」長者,對藍白修法反萌生抱怨。勞動部雖放寬長者免巴氏量表申請外勞限制,但仍要求未拿到醫院證明的長者,必須先上網徵求本國看護,無法搓和後,才能排隊申請外勞。(圖/報系資料照)沒想到,免巴氏量表政策在8月1日正式上路後,勞動部迄今都未對外說明「是否真有大批長者申請外看」,連符合資格的新申請者人數都列為最高機密。外界一頭霧水之餘,更好奇是否有「政治考量」,官員才賣力喊「狼來了」,卻沒料到,實際申請不如預期,尷尬之餘只能先「蓋牌」,以免讓賣力反對823大惡罷的藍白又撿到槍。勞動部雖未公布實際申請長者人數,但因勞動部對免巴氏量表新增限制,無急重症醫療證明的80歲以上長者,要申請外籍看護,仍要「自行」在「台灣就業通」網站登記徵求本國看護員7日,再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完成審查,確實完成「本國求才登記」,拿到「求才證明序號」,才能進行後續申請外籍看護程序(原本在8月1日前完全不准申請)。外界據此推估,若以8月首週台灣就業通新增「登記求才(本國看護員)人數」約182位雇主,合理推估,免巴氏量表上路首週,無醫療證明,也就是官方、民團曾質疑「能跑也能跳的80歲以上長者」,免巴氏量表申請外看人數,最多也應不會超過182人。不過,市場上另有一說,指勞動部小道消息指首週申請者超過千人,還說就算請立委調數字,勞動部都以「統計中」婉拒。勞動部解釋,新制上路初期,統計數字不夠精準,僅知申請者增,探詢新制人多,仍需觀察1個月後,才能知道新制對外看制度的影響。曾引用勞動部「增10萬人」數據反對「免巴氏量表政策」的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則仍說,新制實施後,多出53萬人沒失能、失智長者「可以」申請外看「是確定的」,僅看第一週數字下定論太快了,至少要觀察半年以上才能知道,但如果證明申請者不如預期「我當然很開心」。外勞仲介業者受訪時說,按照常理,新制上路初期,應是案件量高峰,若真像媒體披露,新制上路首週申請者不到200人,推估第一個月新增申請人數可能不會超過2000人,判斷全年下來,距勞動部推估10萬人仍「很遙遠」,好奇勞動部何以推估出此嚇人數字?失能者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分析,若家中有80歲以上長者長照需求,一般人會先評估自行照顧、使用長照資源等各種方式,都走不通時,才考慮聘僱外籍看護,畢竟請外看,要自行負擔薪資、提供食宿等,官員、民團擔心「沒需求」(健康長者)也聘移工,其實人數會非常少,因此,應不會有所謂的「10萬大軍」等著申請。何況80歲長者就算看起來健康、不小心跌倒就非常嚴重,這些長者該得到什麼照顧,應由親人全權選擇、決定,而非無相關者質疑她們「還能跑能跳」,就限縮家屬選擇權,用低估80歲長者被照顧需求、成就「重症罕病」被照顧權,演變成「弱、老對決」的零合慘劇。由於少子化問題難以解決,台灣快速邁向超高齡社會,長者照顧議題處理日益棘手,要申請長照資源還是聘僱外籍看護才最符合需求,是許多照顧者共同疑問。(圖/報系資料照)國民黨立委廖偉翔指出,台灣已進入超高齡社會,醫療需求增加,人口結構失衡,若不妥善應對,將導致整個世代負擔跟痛苦,80歲長者以及70到79歲癌症二期免評巴氏量表,就是「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的福國利民政策。雖然任何政策實施後都有修正精進的空間,但若根本不開放民眾選擇,也不必奢談再精進,期盼勞動部儘速整理新制統計數據,及民眾對新制的滿意度調查,做為國家長照政策再精進的參考,讓長者都能得到最妥適照顧,安享天年。
「博愛座」掰了!立院三讀改名「優先席」 適用對象不限老弱婦孺
「博愛座」正式走入歷史!博愛座讓座爭議頻傳,立法院會今(15)日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草案,將「博愛座」改名為「優先席」,適用對象拿掉「老弱婦孺」,修正為「有其他實際需要者」優先乘坐。過去《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規定,大眾運輸工具應規畫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以及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未提供對號座的火車、高鐵、捷運、公車等,應設置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之博愛座,比例不低於總座位數的15%。為避免民眾因為「老弱婦孺」而強制讓座引發爭議,朝野立委紛紛提案,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6月23日初審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草案,並於今日院會三讀修正通過。博愛座更名為「優先席」,刪除原先規定的「老弱婦孺」對象。三讀條文規定,大眾運輸工具應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以及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未提供對號座之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要者優先乘坐之「優先席」,其比率不低於總座位數15%。另外,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請交通部會商衛福部,就優先席標示訂定統一圖示,供各大眾運輸工具業者運用,統一全國一致性標示。並請交通部會同衛福部研議「優先席」多元宣導措施,請各大眾運輸工具業者共同宣導,並輔以人員廣播提醒,讓社會大眾發揮禮讓精神及同理心,並尊重他人使用權利。
立院三讀國民黨版「普發現金萬元特別條例」 但民眾想領錢還得等等
立法院院會今天傍晚三讀通過國民黨立院黨團版的「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眾消費韌性」特別條例,明定為提供企業金融支持、勞工安定就業、強化國土防衛能量,將以稅計賸餘款,普發現金每人1萬元,並提供產業界、勞工因應關稅戰衝擊的挑戰。該條例同時包括「國土防衛韌性」預算1500億元,整本特別預算匡列金額是5450億元,並同時刪除政院版特別條例中明訂的撥補台電1000億元補助,全案在傍晚六時許三讀完成。特別條例在立院二三讀闖關時,堅決反對普發現金的民進黨立委在議場內高舉「挺台電」的口號及標語牌,藍委則高舉普發現金的標語牌及口號反制,但因為藍白立委席次優於民進黨立委,經過多次表決後,立院院長韓國瑜在傍晚六時許宣布全案完成三讀。在普發現金部分,國民黨版本主張發萬元,民眾黨版本主張發六千元,民進黨團則堅決反對普發現金,主張改撥補台電千億元,但該項主張在藍白立委聯手反對下遭到封殺,而國民黨、民眾黨各自支持黨團版本的普發現金案,最後由國民黨版表決勝出。陳玉珍在臉書貼文,質疑王義川只顧罷免不投票,但是國民黨立委會幫忙把王義川的保溫杯顧好,以免「萬一他要回來喝水的時候」無水可喝。「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眾消費韌性」特別條例完成三讀後,行政院未來還要提出特別預算的具體數字,送立院審查,表決通過三讀後,普發現金案才算真正有譜。資深財經立委賴士葆說明,審計部目前正在針對年度總預算使用狀況查帳,預估要到7月底才能查核完成歲計賸餘數字,如果行政院不對特別條例提覆議、釋憲,預估財政部編列普發現金預算,送政院核定、再送立院三讀,最快也要等到新會期開議後,民眾才可能領到這萬元現金。不過,藍委也補充,多數民進黨立委都強調,國民黨團版本讓特別預算總額從4100億元膨脹到5450億元,已經嚴重侵害政院行政權,強烈反對普發現金,因此不排除政院將陸續針對普發現金案提覆議或釋憲,果真如此,雖然今日三讀條例明定,普發現金必須在今年10月31日前執行完畢,但民眾是否能真正拿到錢,還是得看行政院會不會提覆議、釋憲而定。今天二三讀特別條例過程中還發生一段小插曲,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在表決時,發現民進黨立委王義川不在議場內,結果她划手機發現,王義川在表決當時在台中掃街,質疑王義川自己都沒有在立院投票了,怎麼還呼籲選民要踴躍出面投罷免票?陳玉珍也拿著王義川在台中掃街的手機畫面,在臉書貼文,宣稱國民黨立委會幫忙把王義川的保溫杯顧好,開酸「萬一他要回來喝水的時候有水可以喝」。
立院三讀通過! 機關首長「職場霸凌」最高罰100萬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職場霸凌,引發眾怒。而立法院今(24)日三讀通過「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訂機關首長或一級主管單位人員經認定職場霸凌成立者,處最高新台幣100萬元罰鍰;未提供符合規定的必要安衛防護措施,致生死亡,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確定義職場霸凌、完善申訴處理機制、追究行為人行政責任等。條文明定,所謂職場霸凌,指的是本機關人員於職務上假借權勢或機會,逾越職務上必要合理範圍,持續以威脅、冒犯、歧視、侮辱或孤立言行或其他方式,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的不友善工作環境,致公務人員身心健康遭受危害。但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此外,針對公務人員遭受職場霸凌的申訴期限,非權勢職場霸凌為3年、權勢職場霸凌為5年。罰則部分,條文規範,若發生對提出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事項的建議者,或對提出職場霸凌申訴者予以不利對待或不合理處置,處應負責人新台幣3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條文規定,若知悉職場霸凌情形,未採取具體有效措施,或未提供符合規定的必要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經通知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可罰負責人3萬元以上至150萬元以下罰鍰。另若有「未提供符合規定的必要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致生重大災害者(罹難人數3人以上),處應負責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倘若致生死亡事故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條文明定,機關首長或一級單位主管經認定職場霸凌成立者,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為辦理這次修法新增的重大災害或死亡事故調查、因果關係認定、事故裁罰等業務,條文規範,應由保訓會延聘學者專家5人至7人,組成安全衛生事故審議小組審認之。條文也規定,保訓會知悉各機關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或防免職場霸凌行為有不當或違法時,得主動實施檢查,或通知其上級機關實施檢查。其有不合規定者,應告知違反法令條款,並通知屆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按違失情節輕重,依相關規定處理。為確保各機關依這次修法完善相關安全衛生規定。為確保各機關依這次修法完善相關安全衛生規定,三讀通過條文明定,這次修正的條文,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
「利誘」妨害賽事最重處無期徒刑 立院三讀修正運彩條例
立法院會今(17)日三讀通過《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21條、第21條之1條文修正案,增列以「利誘」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公平者,若因而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2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金。為防堵假球案憾事重演,行政院會今年3月6日通過運彩條例第21條、第21條之1修正草案,並函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委員會聯席會議6月2日審竣,三讀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21條、第21條之1條文修正案,增列以利誘的方法,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公平者的刑事處罰,與意圖營利犯罪及加重結果犯的刑罰,若以強暴、脅迫、詐術、利誘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投標的運動競技賽事之公平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各得併科新台幣2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金。
藍版軍人加薪案三讀創軍人最大加薪幅度 綠營爆氣反制狂喊大罷免要成功
立法院今天用表決的方式,三讀通過國民黨版「軍人待遇條例」修正案,確定現役15萬名志願役軍人,從明年(2026年1月1日)起,每月可領3萬元「志願役加給」,比現行國防部發放的志願役加給,提高2萬元,創下國軍歷來最大幅度加薪。不過,因卓揆已經表態,反對在野黨加薪草案,揚言若立院又通過加薪條例,明顯違背預算法規定與憲法精神,請立法院不要重蹈覆轍,否則政院絕對依照憲政精神,提出救濟,被外界解讀政院未來提覆議、釋憲等手段都有可能,未來在野黨版軍人加薪案能否實施,恐仍有變數,民進黨立委今天也配合政院,強烈反對在野黨通過軍人加薪法案。民進黨立委林楚茵痛批,國民黨就是因為怕大罷免,用「軍人加薪案」遮羞,假借「照顧國軍」之名,狂推欠缺財政評估、沒有稅式評估、沒有試算基礎的軍人加薪案,高喊全民不能再讓藍白任意替軍人加薪、惡搞台灣民主,只有大罷免大成功才能挽救立院。國民黨立委羅廷瑋則強調,立院三讀法案同時替志願役、義務役調高薪資,義務役士兵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這是對軍人提供的最低基本保障,落實社會公平正義,專心投身軍事訓練,無後顧之憂「要反共,就是增強軍力,大惡霸如果成功,軍人加薪就會成一場空」。今天三讀通過的國民黨團版本的軍人待遇條例條文,增訂義務役月薪不得低於最低工資。以二兵為例,月薪將從2萬1350元升至2萬8590元以上。國民黨團指出,現行義務役軍人最低月所得2萬零320元,雖然義務役軍人於去年跟進公教薪資調整4%,但以二兵為例,調整後為2萬1350元,雖增加1030元,卻仍低於目前政府定義最低工資的2萬8590元。對照基本工資連8年調高,軍人各種加給卻從未有類似調整機制,面對通貨膨脹持續上升、演訓勤務加重,軍人實際待遇如同逐漸萎縮,義務役軍人雖非勞工,但須負擔長時間全天候的戰訓本務及救災勤務,可被視為高密集、高工時勞動付出,薪資不低於基本工資,十分合理。此外,今日三讀修法,也將志願役軍人加給從現行每月1萬調高至3萬元,從明年元旦起實施。條文明列,志願役軍人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不得以役別和階級為分級標準。另志願役加給,將提高至每月新臺幣3萬元。此外,戰鬥部隊或戰鬥支援部隊都能領到志願部隊加給,對例假有應休而未休者可加發超時加給。藍委徐巧芯發言時指出,國民黨支持國防預算提升,民進黨政府先前曾提出加薪案,但加薪幅度不夠,也不合理,很多志願、義務役軍人都在等待立院三讀今日的條例通過,未來志願役加不論官階都從原本1萬元,統加到3萬,也就是多2萬元,大家都沒有差別待遇,就不會造成軍中鬥爭。
立院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不法關說」最重判5年 棄保潛逃關3年
立法院13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棄保潛逃加重可關三年,也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向法官、檢察官等不法關說,最重判五年。棄保逃亡的案例也屢見不鮮,日前竹北涉嫌虐童的竹北教練、證券炒手鐘文智、國寶集團創辦人朱國榮、涉嫌軍方獵雷艦詐貸案的慶富造船少東陳偉志等。這些案子在在顯示出,就算有再高額的保證金,現行刑法對於棄保潛逃不會另外課責的情況下,不僅減損交保制度的效力,更讓刑事訴追變成有錢人的笑話。增訂棄保潛逃罪,處以刑法,才能維護司法的公信力。因此提案修法。立法院今(13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加重「棄保潛逃」刑責,依法逮捕拘禁之人脫逃者,從原本「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在司法案件偵查、審判或執行中,利用職務、身分或地位之影響力對法官、檢察官或其指揮監督長官為不法關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三讀條文第一百六十一條加重潛逃者刑度,依法逮捕、拘禁之人脫逃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損壞拘禁處所械具或以強暴脅迫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聚眾以強暴脅迫犯第一項之罪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立法院通過 棄保潛逃可關3年 不法官說最重判5年。(圖/中國時報記者曾薏蘋攝)針對棄保潛逃者,根據三讀修正條文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一,經檢察官或法官命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限制出境、出海,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並經發布通緝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次修法也新增第十章之一,妨害司法公正罪;三讀條文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對於證人、鑑定人、專家證人或通譯,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而約其不為證言、鑑定或傳譯,或約其為一定之證言、鑑定或傳譯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證人、鑑定人、專家證人或通譯就證言、鑑定或傳譯之事項,要求、期約或收受不正利益者,亦同。新增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意圖使證人、鑑定人、專家證人或通譯不為證言、鑑定或傳譯,或使其為一定之證言、鑑定或傳譯,對其本人或其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二親等內姻親或家長、家屬、與其訂有婚約者或其他身分上或生活上有密切利害關係之人,實行犯罪行為者,依其所犯之罪,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新增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三,意圖使法官、檢察官不為一定或為一定之裁判、處分、終結偵查、上訴、抗告或指揮執行之命令,在司法案件偵查、審判或執行中,利用職務、身分或地位之影響力對法官、檢察官或其指揮監督長官為不法關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法官、檢察官因而不為一定或為一定之裁判、處分、終結偵查、上訴、抗告或指揮執行之命令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立法三讀後,民進黨立委沈伯洋發言指出,一百六十一條訂了三年有期徒刑,其實一百六十二條沒有一起修正,現在一百六十一條第二項訂了一到七年,一百六十二條第二項還是六個月到五年,就是前面條文有些錯置,「明明一百六十二條比較嚴重,結果強暴脅迫刑度還是比較輕」,顯然藍白連這種基本的立法令都不會,這是一個單純的數學問題。他說,一百六十一條之一的問題是,明明今天學界就說,不需要棄保潛逃罪,若硬要訂,就把它訂在三年,那一年的級距要放什麼?所以才會說,硬要訂就是無保跟拒保一起訂,不然就都不要訂,結果訂了也就算了,卻只訂一個,還竟然比羈押中的脫逃還嚴重。他說,刑度雖然一樣,但是沒收保釋金,實務上保釋金是成為司法行政的一個對價,為什麼還要訂一個三年,不合理嘛,此外,如果今天是請託跟施壓,施壓如果定義不清,關說也是一個問題,今天如果關說是公務人員職務以外的事項,那一般民眾的請託跟比較嚴重的施壓,為何沒有訂到法條裡,這樣的立法品質,真的堪慮。此外,相關條文未採用民進黨團版本提議納入「施壓」,藍委吳宗憲則表示,施壓沒有明確法律原則,所以自己不敢放進去,會對未來審判產生影響。
憲法法庭干涉立院三讀程序 黃國昌:令人難以理解
藍白聯手修《憲法訴訟法》,行政院提覆議遭立院否決,民進黨團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今(12)日開說明會釐清立院三讀程序是否符合規定。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指出,立法院長韓國瑜在主持三讀程序時完全依循過去慣例,沒有任何改變,憲法法庭要針對韓國瑜主持方式加以攻擊,實在令人難以理解。黃國昌表示,大法官針對民進黨團聲請時所沒有提出的爭點來加以攻擊,似乎在指責立法院長韓國瑜進行三讀程序有瑕疵,但問題是大法官對於三讀程序不是那麼了解,韓國瑜議事主持是完全依循之前立法院前院長蘇嘉全、游錫堃所進行的三讀程序來處理,會依照議事人員的建議,來問在場有沒有提出文字修正,如果沒有的話,黨團若沒有提出動議要求再做一次全案表決,就會敲槌子三讀通過。黃國昌指出,這次憲法訴訟法修正過程當中,韓國瑜完全都是按照過去蘇嘉全、游錫堃所進行的三讀會主持方式,沒有任何改變,立法院過去有1000多個案子都是透過如此方式完成三讀。如果憲法法庭要針對韓國瑜主持方式來加以攻擊,就讓人完全看不懂所依據的事實是什麼,甚至憲法法庭之所以可以成立,當初制定憲法訴訟法時也是依照相同的三讀程序,主持的副院長蔡其昌也是按照相同方式三讀。從法律觀點來看,實在不了解今天特別舉辦說明會所要處理的法律爭點是什麼,因為根本就不存在任何問題。黃國昌表示,本案是否符合受理要件,大家心裡都有一把尺,辦這種凸顯自己搞不動狀況的說明會,到底要達成的目的為何?是否有政治上面的動機,令人難以理解。當被問到審判長謝銘洋過去言行親綠,是否擔心大法官「自肥式釋憲」?黃國昌表示,大法官針對憲法訴訟法照開說明會,是挑出連聲請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都沒有提出的爭點,完全令人看不懂,大法官尤其要注意的是,憲訴法是大法官「涉己事務」,大法官把手伸那麼長,直接牽涉到國會自治、自律事項,在政治上面達成什麼目的,令人無法理解,可以確定的是,在法律上毫無理由。黃國昌說,民進黨團已針對上次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無理的主張程序違憲,當時雖然多數大法官都是民進黨提名的,也都直接打臉了民進黨團的主張,他能理解有幾位色彩特別重的大法官對於立法程序提出不同意見書,但相信是少數大法官。他呼籲大法官心中那把尺不能在不同案件中移來移去,不然只是進一步加深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