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
」 遺產 遺囑 特留分 兄弟姊妹 繼承
手足多年不往來也要養? 台灣遺囑協會民調「92%贊成廢除」
台灣遺囑協會近日公布一份針對「是否應廢除兄弟姊妹間扶養義務」的網路民意調查,在1,083份回覆中,呈現出高度一致的態度;理事長劉韋德律師指出,大多數受訪者均支持廢除兄弟姊妹間扶養義務,並否定「扶養義務」與「兄弟姊妹特留分」之間存在所謂的對等交換。調查同時揭露,回覆者中有相當比例屬於單身或頂客族,顯示家庭型態快速變遷之下,傳統以「手足互助」為前提設計的法律制度,正面臨與社會現實脫節的壓力。九成以上支持廢除:手足扶養義務的正當性正被重新檢驗在第一題「是否贊同廢除兄弟姊妹之間的扶養義務」中,贊成者達 1,001 人,占 92.4%;反對 54 人(5%);沒意見 28 人(2.6%)。如此懸殊的差距,顯示受訪者對現行制度的不滿,不再是零星抱怨,而是具有明確方向的集體觀感。長期以來,「扶養義務」在法律設計上帶有倫理色彩,假設家族成員之間具備穩定的情感連結、互信與互助能力。然而在高流動、高壓力、低生育的社會結構中,兄弟姊妹彼此分居異地、互動稀少甚至關係緊張已不罕見;當法律仍要求在特定條件下負擔扶養責任,容易讓制度從「互助安全網」變成「道德綁架」或「財務風險」。更現實的問題在於,扶養義務一旦啟動,往往牽涉金錢給付、生活照顧、醫療與長照安排,對扶養人而言是長期且高度不確定的承擔;當彼此關係並不親密,社會自然會追問:這樣的義務是否仍合理、是否仍符合比例原則與當代家庭價值?多數受訪者否定「對等關係」:特留分不是扶養義務的「交換條件」第二題「是否認為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和扶養義務有對等關係」的結果同樣清楚:認為「沒有」者 703 人(64.9%),認為「有」者 304 人(28.1%),「不知道」者 76 人(7%)。傳統論述中,常有人主張兄弟姊妹之所以可以在繼承上享有一定保障(例如在某些情境下涉及特留分或繼承權利的討論),是因為法律同時要求手足在必要時負擔扶養責任,兩者形成一種「權利—義務」的平衡。然而,多數受訪者並不接受這樣的連結,而是認為繼承保障應回到被繼承人意思自主、實際照顧與家庭關係的真實樣貌;而扶養責任則應回到最貼近照顧關係、最可能形成共同生活與互助的核心家庭或直接扶養鏈條,而非將「血緣」視為當然的承擔依據。換言之,民眾認為即便存在某種繼承保障,也不代表可以用此作為要求扶養義務的理由;反過來,即便法律要求扶養,也不應被視為手足必然享有繼承利益的正當化基礎。回覆者近七成為單身或頂客:家庭結構變遷成為改革推力第三題詢問「是否屬於頂客族或單身」,結果顯示「是」者 738 人(68.1%),「不是」者 345 人(31.9%)。此數據雖不能直接推論整體人口結構,但它清楚呈現在願意參與此議題討論的群體中,非傳統核心家庭的比例相當高。對單身或頂客族而言,生活的風險管理往往更依賴個人資源配置、社會保險與公共照顧體系,而非「家族互助」。當人生後段可能面臨長照、失能、重大疾病等情境,若制度仍期待以兄弟姊妹作為後備扶養人,實務上常會發生兩種落差:一是手足之間並無共同生活基礎,難以有效提供照顧;二是扶養責任落在少數經濟條件較佳者身上,形成高度不均的壓力分配。從「道德期待」走向「制度治理」:社會希望公共體系接手風險台灣遺囑協會指出,這份調查反映人民對「手足扶養義務」的高度疑慮。協會呼籲,相關法制應正視家庭結構變遷與照顧型態多元化的現實,避免讓法律成為家庭衝突的放大器;同時也應透過更完善的社會支持系統,承接高齡化社會下必然增加的照顧需求。在高齡化、少子化與單身化同步加速的此刻,這份1,083份回覆的調查數據,或許正是一個明確訊號:當社會不再把「兄弟姊妹必然互相扶養」視為理所當然,法律制度也就不能再停留在舊時代的家庭想像。改革的問題,已不是「要不要」,而是「如何改得更精準、更公平,也更能降低衝突成本」。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今年(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請至協會官網報名。點我報名。
聯姻換領土?川普還想要格陵蘭 「巴倫娶公主換島」想法意外爆紅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對格陵蘭的興趣早已不是秘密,近日網路上一則「聯姻換土地」的戲劇化提議意外掀起熱烈討論。有人建議川普可安排其20歲兒子巴倫(Barron Trump)迎娶18歲的丹麥公主伊莎貝拉(Princess Isabella),「將格陵蘭作為嫁妝帶入美國」。網友提議巴倫可成為「聯姻外交」關鍵人物。這則出自政治諷刺帳號「Miss White」的貼文發表在社群平台X(原Twitter),被《USA TODAY》等媒體報導後迅速爆紅,目前觀看次數已突破9百萬。貼文戲稱:「川普想拿下格陵蘭,最快方法就是讓巴倫娶伊莎貝拉,然後丹麥把格陵蘭當嫁妝送來。」丹麥公主伊莎貝拉現為王位第二順位繼承人,外型氣質兼具,成為近期社群話題人物。不少網友表示幽默支持,甚至有人提及哈布斯堡王朝歷史,認為這種策略早有前例;也有人用影集《柏捷頓家族》開玩笑,幻想聯姻外交真能發生。但也有批評聲音認為,這種言論荒謬過時,「公主不是交易籌碼,格陵蘭也不是戰利品」。就背景來看,巴倫是川普與前第一夫人梅蘭妮亞(Melania Trump)之子,目前就讀紐約大學商學院,身高約205公分,對虛擬貨幣產業有興趣,稅後身價估約2,500萬美元(新台幣約7.7億元)。川普過去曾多次表態對格陵蘭有濃厚興趣,稱其具重要戰略價值。伊莎貝拉公主則是丹麥國王腓特烈十世(King Frederik X)與王后瑪麗(Queen Mary)長女,現為丹麥王位第二順位繼承人。她目前與王室家人居住在哥本哈根的阿美琳堡宮,外型端莊,時常出席國家活動。格陵蘭為全球最大島嶼之一,自18世紀起歸屬丹麥,雖設有自治政府並管理內政,但外交與國防事務仍由哥本哈根中央政府掌握。近年來,丹麥與格陵蘭多次重申,格陵蘭「非賣品」、也無意作為外交交換的條件。川普自2019年起即曾公開表達對格陵蘭的戰略興趣,2025年重新執政後,更在國會演說中強調:「我無論如何都要拿下格陵蘭。」白宮當時回應稱,正評估各種方案,並未排除軍事選項。此舉若實現,恐將對北約與歐洲盟邦帶來嚴重衝擊。王室成員與國土領地能成為交易籌碼?聯姻外交話題引發正反熱議。(圖/翻攝自X,@cinecitta2030)
金主愛站C位!金正恩攜女元旦現身太陽宮 接班布局受矚
北韓領導人金正恩的女兒金主愛於今年元旦首次公開現身錦繡山太陽宮,陪同父母向已故領導人金日成與金正日致敬。這是她自2022年以來多次出席公開活動後,首次參加具有重大政治象徵意義的太陽宮參謁儀式,引發外界對其接班可能的進一步關注。金主愛近年多次公開亮相,從軍事活動到出訪大陸,逐步形塑「革命繼承人」形象。從《朝中社》於1月2日釋出相關照片可見,金主愛站立於父親金正恩與母親李雪主之間,位置居中顯眼,現場還有多名北韓高層官員陪同。根據《路透社》與《北韓中央通信社》(KCNA)綜合報導,這次活動為金正恩在重要節日祭拜祖父金日成與父親金正日的年度例行行程,過去通常僅由勞動黨核心成員參與。分析指出,讓金主愛在如此場合亮相,極可能是為其政治角色鋪陳鋪路。金主愛參加太陽宮公開儀式,被外界視為權力接班布署的一環。金主愛自2022年11月首度在北韓媒體曝光後,已多次陪同金正恩出席軍事活動與重大典禮,並於去年9月隨父訪問中國,完成首次對外公開行程。外界推測,她出生於2010年代初期,具體年齡並未獲北韓官方證實,但已成為國際觀察北韓權力動態的重要指標人物。南韓世宗研究所副所長鄭成長指出,錦繡山太陽宮為北韓政權正統性的象徵地標,此次讓金主愛出席,可能是金正恩藉由對先代領導人的「報告」儀式,進一步確認她在接班安排中的地位。根據南韓情報機構與各方觀察,金主愛極可能於預計於2月召開的北韓勞動黨第9次代表大會中,獲推舉為黨中央委員會「第一書記」,該職務雖屬代理性質,但被視為總書記的指定接班角色。另一方面,北韓並未公開設置「第一書記」一職,僅在2021年第8次黨代表大會時新增,並在南韓掌握的黨規中被確認存在。考量金主愛年齡尚小,鄭成長認為即使她被授予相關職務,短期內仍可能不會對外公布,以避免體制內部產生反彈。南韓學者林乙出則補充指出,金主愛在國內外高調現身,特別是在象徵「白頭血統」正統性的太陽宮現場,對內或對外皆具有高度政治宣示作用。她不僅是領導人的女兒,也被形塑為「革命繼承人」的代表人物。目前外界仍密切觀察北韓勞動黨大會動態,金主愛是否在此次會議中獲得象徵性或實質性的領導地位,將成為北韓未來權力轉移的關鍵指標。
清真寺被篡2/熬過拆寺還地風波卻被「自己人」出賣 穆斯林怒組自救會
台北清真寺於1960年成立,見證台灣與中東外交歷史,更是在台30萬穆斯林最重要的信仰中心,而該寺落成後風波不斷,好不容易熬過拆寺還地事件成為市定古蹟,半甲子以來由台北清真寺基金會獨立運營,卻被該基金會前董事長馬超彥轉讓產權給財團法人回教協會,如今還要求基金會付租金和利息,讓全台穆斯林串連組成自救會,共同捍衛台北清真寺權益。台北清真寺不僅是臺灣穆斯林信仰的核心,也是台灣連結伊斯蘭世界的重要象徵,1957年,時任外交部長葉公超在美國與沙烏地阿拉伯國王紹德相遇,並邀約邵德訪台,葉公超因而向台灣銀行貸款400萬元,在新生南路建成台灣第一座清真寺。而台北清真寺也得到多國支持,伊朗國王巴勒維及我國駐沙烏地阿拉伯大使馬步芳等人都慷慨解囊,紹德國王訪台之旅雖沒有成行,該寺又先後接待伊朗國王巴勒維、約旦國王胡笙等多位伊斯蘭世界領袖,見證台灣與中東的外交歷史。台北清真寺產權如今被轉到財團法人回教協會下,基金會更被驅趕討租金,讓穆斯林忍無可忍,成立自救會發聲。(圖/方萬民攝)但當年臺北清真寺興建委員會不清楚台灣法規,1958年以87萬元從地主手中買下810坪建地卻沒有登記過戶,且地主長期滯留國外,該手續因而沒有完成,地主在1987年回台後要求台北清真寺拆寺還地,雙方對簿公堂,經三審判決後認定雙方的確有買賣契約關係,土地屬地主所有,地上物則合法且有永久使用權,地主繼承人最終在1994年,以4.6億元賣給嘉新水泥。土地落入嘉新手上後,穆斯林們憂心忡忡,擔心台北清真寺恐被拆除,台北市民政局則居中協調,以容積率轉移方式補償嘉新水泥,保留清真寺原址,並將其列為市定古蹟,台北清真寺董事會也被市府指定為「古蹟管理人」,董事會則在2005年正式成立基金會,以基金會身分實際運營,穆斯林們以為風波過去而放下心中大石,沒想到清真寺在多年後又迎來危機。中國回教協會理事長張明峻(右四),遭控對多位穆斯林提出訴訟,試圖「以訟止論」,更掀起穆斯林怒火。(圖/報系資料照)不願具名穆斯林透露,馬超彥家族在台灣是「老回回」,深根多代且勢力龐大,他在2007年和2015年擔任台北清真寺基金會董事長任內兩度「自肥」,以董事長身分致函馬來西亞官方清真認證機構 JAKIM,放棄原屬台北清真寺的認證資格,由他新成立的社團法人台灣清真產業品質保證推廣協會(THIDA)取代。除此之外,馬超彥更兩度未經董事會決議,讓他實際運營的財回取得台北清真寺建物產權,2024年還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企圖驅離台北清真寺基金會,引爆穆斯林社群怒火。而馬超彥關係盤根錯節,他是成功大學電機工程學系學士,曾任台灣清真產業品質保證推廣協會副理事長、中國回教協會秘書長、內政部宗教事務諮詢委員、亞太伊斯蘭宣教會執行委員等多職,與中國回教協會理事長張明峻「合作」超過20年,一手壟斷清真認證的數億商機,在穆斯林世界可說是「喊水會結凍」,面對教親質疑卻是不斷提告,試圖「以訟止論」。「我們很多人都收到傳票,最後都不起訴,他想讓我們閉嘴,但我們更要站出來捍衛清真寺。」該位穆斯林透露,台北、桃園、新竹、台中至高雄、花蓮的教親都串聯自救,希望藉由這次行動,找回長年來被「溫水煮青蛙」騙走的權利,共同捍衛清真寺的一磚一瓦。對此,回教協會理事長張明峻否認對教親採取法律行動,反問「你知道他們做了什麼嗎」,並表示此事需見面、看到記者服務證後再談,不願再電話中多說,未針對記者詢問部分做出正面回應,記者致電回教協會實際負責人馬超彥和傳送訊息,但至截稿前未獲回應。
曹西平遺囑寫「財產全留乾兒子」仍不保險 律師揭1招讓兄弟沒得拿
資深藝人曹西平29日深夜在家中猝逝,享壽66歲,而他生前已找律師立好遺囑,希望將財產留給真正陪伴、照顧他的乾兒子Jeremy。對此,律師劉韋廷指出,如果想避免關係不佳的兄弟姊妹分走遺產,必須符合《民法》規定「喪失繼承權」的法定事由,確定他們不再具備繼承人身分,也就不能請求「特留分」了。據了解,曹西平未婚單身無子,父母也已離世,且與四名兄弟關係不睦,而真正和他關係最親、情同父子的人,是同住多年的乾兒子吳姓男子Jeremy。曹西平生前也曾在節目上放話,表示財產不會留給曹家人,並會立下遺囑,將財產給照顧自己的乾兒子。針對遺產問題,劉韋廷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目前乾兒子Jeremy已取得曹西平的家屬授權,全權處理後續喪禮事務,而這讓他忍不住感到鼻酸,「最先趕到現場陪他走最後一段的人,往往不是『法律上的那個人』,而是『心裡最放不下的人』。」劉韋廷指出,能不能處理後事,跟能不能拿到遺產,是兩條不同的路,如果乾兒子沒有被收養,通常不是法定繼承人,要拿到財產主要是靠遺囑的「遺贈」。劉韋廷直言,就算遺囑寫「全部留給乾兒子」,如果曹西平沒有配偶、子女、父母,而兄弟姊妹仍在,兄弟姊妹依法仍可能主張「特留分」,要求把被侵害的份額扣回來,「白話說:遺囑可以把愛寫進去,但特留分會把某些人『硬是留在名單上』。」劉韋廷也提到,如果要讓兄弟姊妹無法繼承遺產或無法取得「特留分」,必須符合《民法》1145條規定的「喪失繼承權」的法定事由,例如對被繼承人有「重大虐待或侮辱」,且被繼承人曾表示其不得繼承;另外像詐欺、脅迫干預遺囑、偽造湮滅遺囑等,也都有明確要件。劉韋廷說,一旦喪失繼承權,他們就不再具備繼承人身分,既然不是繼承人,當然連「特留分」都不能請求;所以曹大哥若要在法律上防範,應該在遺囑當中特別記載,這些兄弟姐妹因為有違反《民法》相關規定、足以「喪失繼承權」的事由,因此不能擔任繼承人。劉韋廷提醒,也可以考慮透過保險來做長期的生前規劃,如果將財產轉化為保險金,曹大哥名下就不會留下遺產,而保險可以直接指定受益人,由乾兒子來領取,這在法律上面是合法的,同時也能有效避免「特留分」所帶來的紛爭。
曹大哥驟逝遺產歸誰?律師:乾兒子能繼承 兄弟姊妹有特留分
蘇家宏律師分享到今早看到曹大哥突然過世的消息,讓許多喜愛他的觀眾感到震驚與哀傷,曹大哥一生未婚,總是在螢幕上帶給大家歡笑與快樂,但現實中,他的人生選擇卻充滿了獨立與堅持。他曾公開表示,財產不會留給曹家人,而是希望將財產留給平時照顧自己的乾兒子,感謝乾兒子的陪伴與照顧。曹大哥向來是個孝順的兒子,父親重病期間,他獨自照料父親,而對於兄弟未盡孝的態度,他也漸漸疏遠手足關係,法律上,兄弟姊妹仍然是曹大哥的法定繼承人,即便感情疏遠,也享有繼承權及特留分。依現行法律規定,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為應繼分的三分之一,也就是如果曹大哥立下遺囑,這四個兄弟仍可主張各自的特留分。如果曹大哥沒有立遺囑,他的兄弟將平分遺產,每人可獲4分之1;但若有遺囑,財產可依法主要留給乾兒子。除非兄弟有明確「喪失繼承權」的事由,例如虐待或侮辱曹大哥,否則無法完全排除他們的繼承權,這部分需經法院個別判斷。這件事再次提醒我們,單身的人更應該及早立下遺囑,將財產留給真正所愛的人,並指定遺囑執行人安排後事與資產分配。即便特留分無法完全剔除不想繼承的人,相較於沒有遺囑,立下遺囑仍然是更有保障的方式。
曹西平曾放話「錢不讓姓曹的碰」想將遺產全給乾兒子! 律師嘆:沒那麼簡單
資深藝人曹西平(四哥)淡出演藝圈,轉將重心投入經營副業,然而昨天(29日)深夜卻傳出他陳屍三重住處,被34歲吳姓乾兒子Jeremy發現時,已無生命跡象,最終享壽66歲。據悉,曹西平與兄弟、親人關係不睦,他生前曾在節目上表態不會把財產留給曹家人,強調已立遺囑,要把遺產全留給乾兒子,但律師張正勳認為,雖然乾兒子很可能拿到遺囑分配的大部分,兄弟姊妹仍可依法主張「特留分」強制領走一些錢。張正勳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曹西平生前曾說出「我的錢,絕不讓姓曹的人碰」、「我已經立好遺囑,全部留給照顧我的乾兒子」,雖然聽起來相當豪爽,但依據《民法》繼承制度,實際執行時並沒有那麼簡單。「乾兒子,在法律上是誰?」張正勳指出,在現行法律裡,乾兒子不是法定繼承人,因為沒有收養關係、血緣、婚姻,而法律只認血、婚及收養關係,其他的都只能都叫「感情」。至於誰有繼承權?張正勳說,曹西平沒有子女,父母也已過世,配偶不存在,依《民法》繼承順序,兄弟姊妹將直接上位,即便生前感情不睦、多年不往來,或是當事人心裡覺得「他們不配」,法律還是會承認「他們有份」。關於遺囑的作用,張正勳提及,遺囑其實有用,但不是一般人所想像的「全拿走」,這是由於《民法》設有「特留分」制度,簡單來說就是可以討厭某個人、不聯絡也不愛,但不能一毛錢都不留給那個人;以兄弟姊妹為例,他們至少可以拿到「應繼分的3分之1」,所以到時候乾兒子很可能拿到遺囑分配的大部分,而兄弟姊妹可以依法主張「特留分」,強制切一塊走。張正勳指出,近來高齡、未婚、無子女者越來越多,兄弟姊妹間早已分居各地,通常真正照顧人的往往不是「法定親屬」,因此也開始有人主張應該調整、廢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張正勳也認為,法律如果只保護「身分」,卻無視「實際照顧關係」,最後保護的往往是冷漠的身分關係,而不是被繼承人的意志。 另外,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新北市經紀人公會理事長、金門地政士事務所所長蕭琪琳提到,依台灣現行法令,法定繼承人會有所謂的「特留分」,這是指如果有2位以上繼承人,縱使立好遺囑,指定某位繼承人接收全部財產,其他繼承人仍可主張並取得自己原本繼承持份的2分之1。蕭琪琳舉例,曾有一名育有3子的老婦,想將遺產指定留給最孝順的小兒子,也確認立好遺囑了,但蕭琪琳告訴她,另外2個兒子必須先簽署未來拋棄繼承同意書,再找法院認證的公證人進行公證,未來才不會有相關糾紛,否則那2個兒子還是能依現行法令拿到部分遺產。蕭琪琳坦言,台灣法律早年是參考歐陸法系,如今他國大多早已完成修法,台灣卻仍保留「特留分」制度,讓人民財產繼承意志失去自主權。
子女一念好意「相續放棄」釀大禍 房產無法過戶、母親遭殃
為了讓年邁母親能夠安心繼續居住在自宅,日本一名50多歲的獨生子決定放棄父親的遺產繼承權,認為這樣能避免負債風險,並讓所有財產由母親單獨繼承。然而,這項「善意」舉動卻引發一連串預料之外的法律問題,最終甚至可能導致母親喪失對房產的控制權。根據THE GOLD ONLINE/ゴールドオンライン報導,這起案例發生在日本福岡,一家三口中,父親過世後,依法應由母親與兒子共同繼承遺產。據日本司法書士佐伯知哉指出,這名50多歲的長子信夫(化名),為了讓年邁的母親能安心住在父親留下的老家,決定放棄繼承,希望讓媽媽單獨繼承所有財產。沒想到這一「善意之舉」,卻讓母親面臨房產無法過戶、生活陷入困境的風險。佐伯指出,一旦辦理「相續放棄」,法律上就等同「你從來不是繼承人」,接下來,繼承順位會往下跳,如果兒子放棄,順位會轉給父親的兄弟姊妹,也就是所謂的「叔伯姑姨」。這還沒完,若叔伯有人過世,連「甥姪輩」也會捲入!結果就是,信夫本想讓媽媽輕鬆繼承,反而讓她必須一個個聯繫遠房親戚,甚至不認識的親人,只為了完成一紙遺產分割協議。不但流程繁瑣,萬一有親戚拒絕配合、不願蓋章、甚至下落不明,整件事可能拖上數年,房產也無法過戶,還會衍生出貸款、出售、長照安排等一連串問題。專家強調,類似案件層出不窮,「放棄繼承」這招絕不能亂用!尤其當家中僅有少數繼承人時,放棄繼承反而可能讓財產流向原本毫無瓜葛的親戚,甚至必須與不熟悉、疏遠的人共同處理遺產,讓家屬陷入前所未有的法律泥沼。佐伯提醒,辦理相續放棄前一定要做足功課,包含:一、繪製完整家族繼承關係圖二、查清所有親屬生死與代襲狀況三、確認順位轉移後的繼承人是誰四、務必諮詢專業律師或司法書士五、千萬別以為「全部讓給媽媽」就能省事雖然相續放棄在債務繁重、家庭矛盾等情況下是有用的制度,但若只是為了簡單處理繼承、出於好意讓利,往往會陷家人於更大的困境。專家最後語重心長提醒:「相續放棄是一把雙面刃,沒搞清楚就下決定,可能會讓你最想保護的家人承擔最沉重的後果。」專家提醒,放棄繼承後繼承順位會往下跳,導致遠房親戚捲入。*(圖/翻攝自,@gentoshago)
法務部報告出爐!建議「排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劉韋德:保障配偶「老有所終」
兄弟姊妹「扶養義務」與廢除特留分一併檢討? 問卷調查聽大家怎麼說現行民法關於「兄弟姊妹享有特留分」的規定,已顯極不合時宜,甚至成為許多高齡喪偶者心中的痛。近日法務部委託學者完成的《因應高齡化社會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之研究》報告終於出爐,報告中明確建議修正特留分規定,將兄弟姊妹排除於特留分權利人之外。這項建議不僅符合國際立法潮流,更是落實社會公平與保障高齡配偶權益的必要之舉,實質肯定。一、 核心家庭化:兄弟姊妹不再是財產形成的共同體這份報告指出,現代社會崇尚個人主義與核心家庭,成年後的兄弟姊妹多半各自獨立生活,財務互不干涉。研究報告特別指出,被繼承人的兄弟姊妹大多未曾介入其資產規劃,甚至也不願讓手足干預財務;更重要的是,兄弟姊妹對於被繼承人家庭的財產累積,多無潛在貢獻。在此現況下,若僅因血緣關係,依法即得與生存配偶共同繼承遺產,甚至受到特留分之保障,在超高齡化社會的現代,即有修正必要。二、 保障高齡配偶「老有所終」是當務之急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最核心的價值,在於保障「高齡生存配偶」。在頂客族的家庭中,當一方配偶過世,另一方往往年事已高。依現行法,若無子女,生存配偶必須與被繼承人的父母或兄弟姊妹共同繼承。若父母已歿,高齡配偶就必須面對與「被繼承人的兄弟姊妹」分配遺產的窘境。實務上,常發生久未聯絡的大伯、小姑跳出來主張特留分,導致喪偶者甚至必須變賣僅有的自住房屋來支付現金給手足,嚴重影響其晚年生活的安定。研究報告明確指出,此種規定已不符合被繼承人欲藉由遺產保障生存配偶老後生活之期待 。三、 借鏡日本經驗:回歸直系血親保障我國法律多繼受自德國與日本,而同樣面臨超高齡社會挑戰的日本,其民法規定值得我們借鏡。根據研究報告分析,日本民法特留分權利人僅限於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直系血親尊親屬(父母、祖父母)及配偶;兄弟姊妹雖擁有法定繼承權,但「無特留分」 。這意味著,在日本,若被繼承人立遺囑將財產全數留給配偶,兄弟姊妹是無權要求扣減特留分的。這項制度設計,成功地在尊重個人財產處分自由與保障近親生活之間取得了平衡,非常值得台灣效法。四、 呼籲盡速修法,落實修正草案第1223條法務部委託的研究報告中,已擬定具體的修法建議(修正草案第1223條),明定特留分權利人僅限於: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配偶及祖父母。立法理由更直指,當繼承人僅剩配偶與兄弟姊妹時,強迫高齡配偶分配遺產給手足,顯不符合國民期待。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已是社會多數共識,也是朝野立委關注的焦點。我們肯定法務部本次的報告建議,更期盼立法機關能參考此份報告,盡速完成修法。這不僅能減少家族爭產的訴訟糾紛,更能讓每一位辛苦打拚的人,能依自己的意願分配財產,讓留下來的摯愛伴侶,能擁有一個安心、有尊嚴的晚年。在這次廢除兄弟姊妹間的檢討浪潮中,是否要同步修法廢除兄弟姊妹的扶養義務,都是可以檢討的,作者本身是持開放贊成態度,畢竟兄弟姐妹間實際有扶養之案例在社會上較為少見,實際影響並不大,我們反而更樂見政府應當針對那些「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建立更直接、更具體的社會福利予以保護,而非用一項與現代社會脫節的過時法規,造成有子女的兄弟姊妹的法律上義務。**********************************************************您是否認為「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時,應一併廢除「兄弟姊妹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請填答以下問卷表達您的意見問卷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wDhRUavPdcac58G47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明年(2026年)1月31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請至協會官網報名。
張文父母需要「變賣家產」賠償被害人? 律師解答了
台北捷運台北車站及中山商圈19日發生重大恐怖攻擊事件,27歲男子張文使用汽油彈、煙霧彈並持長刀連續犯案,造成4人死亡(含張文)、11人受傷。對此,就有人好奇問道「張文父母是否需要變賣家產賠償受害者家屬」,不少人主張因「罪不及家人」不必賠,而律師顏紘頤則認為,「這個答案並不完全正確,說要賠償的人也不一定是看了灑狗血的劇智力堪憂。」顏紘頤在臉書粉專「顏紘頤律師的綠紫黃三色書房」發文表示,社群平台上有人詢問,張文的父母是否需要變賣家產,去賠償給受害者家屬?許多人說不用,理由是罪不及家人,但他認為「這個答案並不完全正確,說要賠償的人也不一定是看了灑狗血的劇智力堪憂。」顏紘頤指出,台灣現行繼承法制是採概括繼承有限責任的限定繼承,張文的繼承人也要繼承他這次行為所造成的全部損害賠償責任,但還是可以主張「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來減輕或免除責任。顏紘頤提到,從相關來看,張文應該是沒有積極遺產可以賠償被害人,所以他的繼承人(應該是父母)依法要繼承他的賠償責任,除非他的父母沒有拋棄繼承,又有無法主張限定繼承的事由,才需要變賣家產去賠償被害人。顏紘頤說,因此除了各項撫卹之外,被害者可能就只有犯罪被害補償金的補償(180萬元),這很無奈也很現實,且之前三峽大車禍的被害人也是類似的情形,「只能建議各位朋友盡量以各項保險(尤其是意外險)來保障自己及家人了。」 據了解,張文是桃園人,原先與父母、哥哥住在楊梅區一棟3層樓的透天厝,而他平時在台北車站附近租屋。張文的哥哥在高雄工作,偶爾會回桃園探望父母,與張文已有5年沒聯絡,不清楚他的居住地及活動狀況;張文則不顧家人反對當兵,但在2022年因酒駕被汰除,幾乎沒有再回家,其父母最後得知的消息是兒子在當保全。張文父母說,曾經想找過張文,卻怎樣也找不到,從來沒有想過會發生這種事情,僅覺得兒子平常表現都沒有異狀,所以根本出乎意料之外,如今因兒子釀下大禍,他們也只能不斷拭淚。不過,張文在2024年6月離職後,就沒有任何薪資申報紀錄,根據警方調查,其母親偶爾會小額匯款給他,目前還未發現有其他外人資助紀錄,因此警方也正在追查張文離職後的經濟來源。
愛子內親王好感度提升!近7成日本民眾支持女天皇
近7成日本民眾希望修改法律,以允許女性天皇的誕生。觀察人士指出,24歲的「愛子內親王」近期在國際舞台上的亮相,正推動1股支持她成為未來君主的民意浪潮。然而,以日本第1位女首相高市早苗為首的保守派勢力,仍非常反對女天皇繼承。據《南華早報》報導,日本保守派媒體《讀賣新聞》於14日公布的1項民調顯示,69%的受訪者支持修訂《皇室典範》(Imperial Household Law,規定皇位繼承順序、日本皇室的制度與結構相關的法律),以允許女性繼承菊花王座(Chrysanthemum Throne),另有24%尚未表態;僅有7%的受訪者表示反對女性天皇。這一支持比例與近年來其他同類型民調大致相同,而反對修法的比例則呈現下降趨勢。《日本共同社》於2019年10月進行的1項類似民調顯示,當時有13.5%的日本民眾反對女性天皇。東京天普大學東京校區政治學教授村上弘美指出,65歲德仁天皇與62歲雅子皇后唯一的孩子愛子內親王,正協助說服更多保守派人士,相信女性天皇並不可怕。她補充,自己對這次民調結果並不感到意外,因為大眾對愛子內親王作為潛在君主的好感與信心正在提升,「愛子近幾個月的曝光度明顯提高,包括她近期出訪寮國非常成功。她還發表公開談話,展現外交手腕,也證明自己具備承擔這個職位所需的能力。」愛子內親王於11月中旬訪問寮國,紀念日本與這個東南亞國家建交70週年。她造訪了永珍與龍坡邦的歷史景點,並與旅居寮國的日本人會面。這次備受矚目的訪問是她首次海外官方行程,觀察人士普遍認為她表現極為出色。「大家都留下深刻印象,」村上認為,「她準備充分、舉止得體,表現近乎完美,因此現在的問題是,為什麼她不能被視為未來的女性天皇?」有關日本皇室未來的辯論已持續數十年。依現行法律,只有男性才能繼承皇位。1993年6月,當時的皇太子德仁與前外交官小和田雅子結婚時,社會普遍感到鬆了一口氣,期待他們很快誕下男性繼承人,以延續這個可追溯至西元前660年、源自傳說中太陽女神「天照大神」的世界最古老世襲王朝。然而,如此沉重的負擔導致雅子皇后承受一連串與壓力相關的健康問題。直到2001年,日本宮內廳才宣布她懷孕。2001年12月1日,愛子內親王誕生,舉國歡欣,但並未解決皇位繼承的根本問題。在德仁之後,當時唯一的男性繼承人是其弟秋篠宮文仁親王,而他前2名子女皆為女兒。直到2006年9月,秋篠宮妃誕下1子悠仁親王,繼承問題才暫時擱置,如今19歲的悠仁親王位列其父之後,成為皇位第2順位繼承人。然而,歷屆日本政府皆意識到,僅有1名男性繼承人,無法作為皇室規模日益縮小的長期解方。近年來,政府已成立多個委員會,研究如何確保皇室制度得以延續。迄今為止,這些委員會仍未提出1項能被執政黨接受的方案。執政黨長期由年長男性主導,他們堅持應遵循皇室傳統,即便這些立場已與多數民意漸行漸遠。村上指出,即使出現女性首相高市早苗,也不太可能改變這種態度,「只要高市擔任首相,推動討論並修改法律將會非常困難。現實是,她的核心支持者和她本人一樣高度保守,並且反對女性天皇。」村上補充,在執政的自民黨於國會承受壓力之際,高市無法承擔得罪黨內同僚,以及目前支撐其政府的極右翼小黨的政治風險。東京1名偏保守立場的小企業主加藤健(Ken Kato,音譯)則認為,這個議題本身並不成立,因為悠仁親王在皇位繼承中擁有更高的順位,「問題已經解決了,誰知道悠仁親王未來可能會有很多兒子,所以目前根本不需要擔心。」與其他反對修法的人士一樣,加藤強調,關鍵在於皇室必須沿著男性血統延續,任何偏離這一傳統的作法,都會使皇室制度變得「名不正言不順」,「如果改變這一點,就等於終結2000多年的歷史,實質上宣告皇室的結束。」加藤也表示,修法將使日本民眾對皇室血統產生混淆,而若讓愛子成為繼承人,將使她幾乎不可能找到配偶,原本就極為有限的適婚男性人選,也會因成為未來女性天皇的丈夫所承受的壓力而卻步。加藤指出,為解決男性繼承人來源有限的難題,1種作法是採納政府指派的諮詢小組所提出的建議。該建議主張,恢復二戰結束、日本投降後被排除在皇室之外的旁支皇族。當年占領當局為大幅削弱天皇影響力,縮減了皇族規模。若重新納入這些旁支,將可擴大天皇後裔的人數,提高誕生男性繼承人的可能性。然而,許多日本民眾對於反對女性天皇的辯論感到困惑,並表示自己對愛子內親王抱有高度好感。43歲、居住於橫濱的家庭主婦細村加奈子(Kanako Hosomura,音譯)便是其中之一,她對「受過良好教育」的愛子內親王及其與人互動的能力印象深刻。她認為,「愛子的演說很好,第1次出訪海外也進行得非常順利。多數日本人都認為她會是1位出色的女性天皇,我無法理解為什麼少數政治人物一直阻擋這件事,這對我來說真的很難理解。其他國家有那麼多女性君主,包括英國、荷蘭、丹麥,為什麼在日本就不可以呢?」
兄弟姊妹「扶養義務」與廢除特留分一併檢討? 問卷調查聽大家怎麼說
在當前社會對於「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修法倡議中,常有人提到依據民法第1114條「兄弟姊妹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的規定,認為兄弟姊妹「扶養義務」與「特留分」之間具有一定的關聯性,所以 應予保留或一併檢討的依據。有人說無子女的兄弟姊妹因為無子女,所以他們有子女的兄弟姊妹就很容易必須負起無子女的兄弟姊妹之扶養義務;但反之,有子女的兄弟姊妹因為有子女扶養,所以通常不會需要無子女的兄弟姊妹扶養,因此認為這樣也是對於有子女兄弟姊妹的不公平,因此若是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就必須一併廢除兄弟姊妹互負扶養義務的規定。以上說法不能說錯,但有些地方可能需要再釐清,我們首先來看民法1115條與1116-1條規定的扶養義務人之順序:從以上可知,兄弟姊妹的扶養義務順位是在第四順位,當無兄弟姊妹的人有配偶、直系血親尊親屬、家長等親屬時,有子女的兄弟姊妹是沒有扶養義務的。因此,對於頂客族且配偶尚未過世的夫妻來說,他們的兄弟姊妹對他們並沒有扶養義務,但卻對他們的遺產有繼承權並且受到特留分保護。另外一個重點是,兄弟姊妹間的扶養義務並非毫無限制。在法律上,一個人要請求其他人扶養,是須受嚴格的法律限制。根據民法第1117條規定,受扶養權利者,除了直系血親尊親屬(例如父母)之外,其餘的人都必須「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才有權利要求別人扶養。換句話說,如果自己有資產可以維持生活,或是雖無資產,但是仍有謀生能力,就不能要求別人扶養。此外,負扶養義務者,也並非須無限度承擔扶養義務,假設自己因為負擔扶養義務後,將導致自己無法維持生活,法律上也可以主張免除扶養義務(民法1118)。而且扶養之程度,也只需要按照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也就是說,受扶養人只能在維持生活的最低範圍內要求兄弟姊妹扶養,如果被要求扶養的兄弟姊妹自己的經濟能力也不太好,還可以要求減少扶養金額,甚至是全部免除。所以扶養義務的本質,是一種對於弱勢親屬間有條件的補位機制,而且可以降低或是豁免,這和特留分保護是截然不同的。因為特留分是不論兄弟姊妹是否富裕、是否謀生有術、是否曾對被繼承人有任何貢獻,甚至彼此感情是否交惡,都一律強制可以分配對方的財產,兩者在本質上有顯著差異。在這次廢除兄弟姊妹間的檢討浪潮中,是否要同步修法廢除兄弟姊妹的扶養義務,都是可以檢討的,作者本身是持開放贊成態度,畢竟兄弟姐妹間實際有扶養之案例在社會上較為少見,實際影響並不大,我們反而更樂見政府應當針對那些「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建立更直接、更具體的社會福利予以保護,而非用一項與現代社會脫節的過時法規,造成有子女的兄弟姊妹的法律上義務。**********************************************************您是否認為「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時,應一併廢除「兄弟姊妹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請填答以下問卷表達您的意見問卷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wDhRUavPdcac58G47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明年(2026年)1月31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請至協會官網報名。
買境外保單避稅恐「省小錢、花大錢」 僅適合這類極少數族群
近年來,許多民眾在理財顧問、社群平台或非正式通路的引導下,購買了未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准、亦未在台合法銷售的「境外保單」。這類商品常被包裝以「高預定利率」、「美元資產配置」或「隱形資產」為賣點,甚至出現「資金存放海外,政府查不到」等誤導性話術。對此,金管會近年已多次公開提醒:境外保單因非我國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商品,不受我國保險監理制度保障。作為法律從業人員職業律師,必須嚴正指出:購買未經核准的境外保單,存在高度資訊不對稱,難以完整確認商品真實內容、費用結構、解約條件與實際風險,一旦發生爭議,往往也難以透過我國既有的申訴與救濟機制有效處理,投保人將面臨「法律保護真空」的困境。以下將從銷售境外保單合法性、契約風險、稅務風險及跨境繼承程序四個層面,進一步做法律分析。一、 法律定性:銷售端違法,購買端則自負風險1. 銷售端:在台銷售境外保單之行為,依照保險法第167條之1規定,為非本法之保險業或外國保險業代理、經紀或招攬保險業務者,除屬配合政府政策需要且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保險,透過保險經紀人向國外之保險業投保者外,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情節重大者,得由主管機關對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或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停止一部或全部業務,或廢止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因此,透過地下管道(如保險經紀人私下招攬、舉辦說明會、透過網路平台仲介)銷售境外保單,均屬違法行為。該銷售人員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之刑事責任。2. 購買端:行為不違法,但可能淪為法律救濟無門我國法律目前並未處罰購買境外保單之消費者。若是屬於客戶自行飛往國外或透過網路簽署保單,該行為本身不構成犯罪。然而,不違法不代表有保障。這類保單自始不受台灣主管機關(金管會)監管,亦不適用台灣保險法或相關法令有關理賠與爭議處理規範。二、 投保後之契約及稅務法律風險若客戶已持有或打算購買在台被招攬的境外保單者,需審視以下法律風險:1. 法律管轄與救濟風險境外保單的發行主體為未依我國保險法設立經營之外國保險公司,因此無法適用台灣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機制。一旦發生拒賠或理賠爭議,金管會無權介入,消費者(投保人)無法在台進行申訴程序。 更嚴重的是,境外保單契約之準據法(Governing Law)與管轄法院(Jurisdiction)通常約定在公司設立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這意味著,若客戶發生理賠爭議時,必須依據外國法律,至外國法院,委請當地律師進行仲裁或訴訟。跨國仲裁、訴訟的高昂律師費與差旅費,往往可能超過保險金額本身。2. 缺乏保險安定基金保障只要是購買依我國法律設立許可之本(外)國財產及人身保險業在我境內銷售之有效保險契約,皆受到保險安定基金的保障。若上開合法設立之保險公司倒閉,安定基金會依法予以墊付予投保人。 然而,境外保單完全不適用此機制。若該外國保險公司發生財務危機(如2008年金融海嘯時的AIG危機),我國主管機關無法提供任何援助,投保人恐面臨血本無歸之風險。3. 稅務補稅風險許多人購買境外保單是為了節稅,但在我國法規底下,這往往是錯誤的期待:遺產稅: 依據財政部95年發布台財稅字第09504540210號函釋,未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保險公司所給付之壽險理賠金,不適用《保險法》第112條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關於「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規定。換言之,境外保單的死亡給付,必須全數計入遺產總額課稅。所得稅(最低稅負制): 依照我國所得稅法與財政部解釋函令,即使是壽險性質保單,若非屬於金管會核准者,其理賠金可能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的免稅規定。因此,該境外保單的理賠金,可能被稅捐機關認定為其他所得,依法應課稅。而境外保單之收益(如解約金、理賠金、分紅給付)屬於「海外所得」。若一申報戶全年度海外所得合計達新臺幣100萬元,且基本所得額超過新臺幣750萬元(2024年最新標準),即須申報並繳納20%的所得基本稅額(AMT)。CRS 全球資產透明化:錢放海外政府查不到已是過時觀念。在CRS(共同申報準則)架構下,我國依照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已與日本、澳洲、英國等多國進行金融帳戶資訊交換,且與美國簽有FATCA協定。跨境金融帳戶資訊已趨漸透明化。國稅局可透過資訊交換掌握海外保單價值,若刻意不申報,除補稅外還可能面臨罰鍰。4. 保險服務中斷與匯率風險保險服務可能中斷: 境外保單業務員因在台從事非法銷售,流動率可能極高,保險服務鏈可能隨時中斷。一旦無人服務,投保人(或受益人)需具備自行處理保費催繳、契約變更及繁瑣的理賠文件認證程序(如死亡證明需經外館驗證)。甚者,該等境外保單大多為英文條款,投保人(或受益人)亦須具備處理跨境文件的能力。商品本質風險: 境外保單標榜的高利率,本質上是投資型保單或結構型商品,並非保證獲利。且匯率風險由保保人自負,若台幣升值,匯損可能侵蝕所有獲利。三、 投保人死亡後的繼承難題:Probate(遺囑認證)程序當被保險人身故,繼承人在處理境外保單理賠時,恐會面臨跨國法律程序障礙,特別是英美法系國家的Probate(遺囑認證)制度。1. 若保險契約有指定受益人:原則上可繞過 Probate,但程序仍繁瑣若境外保單有明確指定受益人,理賠金原則上可 Avoid Probate(繞過遺囑認證) 直接給付予受益人。但實際執行上,境外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受益人提供經駐外代表處/辦事處驗證的死亡證明、除戶謄本及受益人身分證明。受益人需在台灣將該等文件翻譯、公證,再送交外交部及該國駐台辦事處驗證,往返極為耗時。2. 若保險契約無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者,則可能須進行 Probate程序若境外保單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理賠金將視為遺產(Estate)。此時,繼承人必須在保單管轄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啟動遺囑認證程序。如透過Probate程序,須負擔高昂費用: 需聘請當地律師,律師費、法庭費用、執行人報酬、評估費通常佔遺產總額的 3%~8%。尚須負擔時間成本:Probate 程序大約需時 9個月至2年 才能完成資產分配。再者,Probate 是公開程序,遺產內容與分配細節將在國外法院變為公開資訊,任何人都可查閱,這對重視隱私的高資產客戶是一大打擊。總言之,境外保單並非全然不可觸碰,但它僅適合極少數族群:擁有雙重國籍、長期跨境生活,且背後有完整國際法律與稅務團隊支援的高資產人士。對於大多數生活在台灣的民眾而言,若意圖透過境外保單進行傳承或避稅,往往是「省小錢、花大錢」。建議在做出重大財務決策前,應諮詢律師與會計師,切勿僅憑非正式管道的銷售話術,將資產置於不可控的境外法律風險之中。
耕地炒手1/光電業者誇海口可搞定國產署 地方批公地放領巧門加速毀農
近期總統賴清德預告「公地放領」政策即將復活,可望讓國有地耕者「有其田」,然而放領價金公式都還沒個定案,卻早已有不少光電業者虎視眈眈軟磨硬泡,只要農民放棄優先購買權「一分地30萬(新台幣)直接送給你」。地方青年直呼,光電板巨鱷從嘉南平原沿台灣海峽北上,還直朝國有地撲面而來,接下來光電廠商再以「鄰地主」身分大玩優先承購,「根本是國家帶頭毀農」公地炒手搞得俎上肉農民大呼救命。總統賴清德(圖)11月到彰化縣溪州鄉釋出睽違17年的「公地放領」復活消息,這讓不少國有地農友開始對持有農地有了新的想像。(圖/翻攝自總統府官網)今(2025)年11月賴清德到彰化溪洲視察時大揮「依法行政、信賴保護與國土保育」旗幟,預告停辦17年的「公地放領」將正式重啟,而內政部已成立的審議會更粗估有約2,000公頃土地放領讓近4,500名農者受益,喊出「土地還給真正耕作者」。CTWANT調查,《憲法》第143條第4項明文規定國家土地政策以「扶植自耕農及自行使用土地人為原則」,因此早在1948年起政府就開放辦理「公地放領」,然而1999年九二一地震及後續多次風災連續重創台灣後,中央基於整體國土保安與復育考量,從2008年起全面停辦公地放領,一晃眼就是17年。這次賴清德雖喊出重啟放領,甚至除了國有耕地之外,部分邊際養殖用地也受惠,但細部規則卻還沒個譜,只揭露了時間點會切在1976年,此前只要農友已與政府締約,又符合《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或《國有邊際養殖用地放領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就可受惠。但農友最關心的「價金」怎麼算,至今卻沒有定案。賴清德前腳才在溪州發布消息後,地方農友大多持觀望態度,倒是光電業者找到了商機,備妥說帖準備大舉進攻國有地。賴清德才剛在溪州釋出利多,但12月10日CTWANT來到位在30公里外更偏海口的芳苑下埤腳地區,街上海風夾帶沖積土透得發寒,初來乍到眼睛都模糊了,沒想到農友更被賴清德一席話搞模糊了未來。在地農友阿源(化名)就直指,村附近農友加起來600公頃長期承租國有農地中,「公地放領」消息早就被3家光電業者掌握,各自盤據了約200公頃開始遊說,喊出只要「放棄承租權」,就能拿到每分地30萬「補償金」,在砂質壤鹽化異常的海口地方耕作本就不易,長輩聽了一大筆錢是比兒子還孝順紛紛心動,但聽在年輕一輩是憂心忡忡。彰化縣芳苑鄉民洪建興(圖)直指光電板鋪設面積蠶食鯨吞了農耕地,其下的草叢堆養肥不少老鼠更時不時大嗑附近農作物,他直呼「根本耕不下去」。(圖/方萬民攝)地方文史工作者洪建興也直指,附近未耕作國有地此前早鋪上了光電板,搞得小村落熱烘烘不說,輸電管更影響了道路與水路,農機具進出是寸步難行,遑論水路也被截了個面目全非。此外,埋設光電板下頭雜草叢生正是蛇與老鼠的庇蔭所,牠們白天跑來鄰家農地「開趴」大嗑農作物,「光這些自然危機就夠惱人了」他嘆氣地稱後頭還頻傳農地莫名起火事件,搞得小村落風聲鶴唳。家族兩代承租4分國有地的農友阿源(化名)直指自己被破壞的農地設備,感嘆自從「公地放領」消息傳出後,不少開發商鎖定公保地承租戶「軟磨硬泡」,像是莫名火災與毀損案頻傳,實在令人不寒而慄。(圖/方萬民攝)阿源回顧,這附近600公頃開發早是一甲子前事情,那時上一代吆喝幾位長輩一同鑿水路,儘管沒去登記土地所有權,但一路從蘆筍、柳丁、葡萄種起也相安無事,且板上釘釘的開墾事實更穩固了耕作權,甚或耕作權還可自由「頂讓」,直到約30年前國產署一紙公文,直指國有土地要開始「收租金」,由於每分地一年課個5,000元租金還可接受,阿源一家也如實繳納。「現在被光電業者纏上,國產署卻閃個老遠」阿源直斥,由於光電業者三不五時來開說明會「泡茶兼聊天」,還誇稱只要居民「讓位」不續租,接下來「一定能從國產署搞到土地蓋光電板」。居民半信半疑希望「地主」國產署出來主持公道,沒想到國產署卻從未派員出席說明會,還冷回居民「你就不要理廠商就好」,光電廠商一波波攻勢下居民是蒼白無力。「國產署根本只顧收租」洪建興也替阿源「吐大氣」,直指多年來不少國有耕地被承租後根本拿來做養雞場甚至螺絲工廠,承租者甚或還能享有農保,更別說轉租牟利的二房東「人根本就在國外要怎麼耕田」,亂象橫陳國產署官員心裡也有數,但當官只管租戶按時納租就好,其他違規使用「有人來告再說」。洪建興直指,光電板在鄉下早已入侵民眾生活,而這波國有地放領潮中,依規定只要有承購權的耕者、繼承人都紛紛「放棄」承購,接下來光電廠商便可以「鄰地主」身分合法承購入這些「放領」的農地,「你覺得業者買地會繼續種田嗎?」他示警公地放領政策將替光電業者「種電」大開便門。阿源也坦言務農真的沒賺頭,自己7年前因父母老邁辭了中科包商工作回鄉務農,那時掏老本砸了6位數挖70米深井並重作滴灌設備,一度做出白玉苦瓜還讓產銷班成為全聯福利中心穩定供應商,沒想到因產銷班幹部惡性角力,「掉包」把農藥殘留產品送去化驗並直斥有毒,儘管自行送驗後釐清、掉包者也已被刑事問責,但「產銷班也解散了」,他直指農民真的不團結,難怪被上頭「看衰小」。而沒了穩定通路後,這兩年又天災不斷搞得搭架與機具成本把年輕攢的積蓄蝕了光光,「只能外頭做點工了」他無語問蒼天。財政部官員回應,國有耕地承領人取得土地所有權後5年內,確實可依照政府實施國家經濟政策或公共需用而辦理區段徵收等徵用,但未對光電業者稱能「搞定」財政部國產署一語進一步澄清。
73歲富婆是假的?女CEO一句話騙倒多家銀行 她詐財9億潛逃杜拜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發出最新「全球通緝名單」,追緝現年約 73 歲、來自密西根州的瑪麗・卡羅・麥克唐納(Mary Carole McDonnell)。她被控自 2017 年至 2018 年間,假冒航空企業繼承人身分,在美國加州多地從銀行及金融機構詐得近 3,000 萬美元(約新台幣 9.3 億元),事後逃亡至杜拜。根據調查,麥克唐納假稱自己是已解散的「麥克唐納飛機公司」(McDonnell Aircraft Corporation)航空公司家族成員,並謊稱掌握一筆 8,000 萬美元(約新台幣 24.8 億元)的祕密信託基金。她利用這身分從 Banc of California 銀行詐得 1,470 萬美元(約新台幣 4.56 億元),並從其他機構再騙取逾 1,500 萬美元(約新台幣 4.65 億元),總金額近 3,000 萬美元。麥克唐納當時是加州伯班克電視製作公司「貝倫娛樂」(Bellum Entertainment LLC)執行長,該公司以製作犯罪紀實節目為主,後因財務危機面臨停擺。她據稱將詐得資金用於支付公司薪資與債務。2018 年 12 月,美國法院對她發出聯邦逮捕令,罪名包括銀行詐欺與加重身分盜用。不過 FBI 認為,她在發現風聲之前已潛逃出境,極可能現居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杜拜。FBI 公布其外貌特徵:身高約 5 呎 7 吋(約 170 公分)、體重約 145 磅(約 66 公斤),金髮藍眼,右膝有明顯疤痕,呼籲知情民眾提供線索。調查人員強調,這是近年美國最嚴重的金融詐欺案件之一,涉及虛構身分與巨額金流。「她明知自己無權擁有這些資金,卻仍執意詐貸,且至今未歸還,這已非單一銀行事件,而是系統性詐騙,」FBI 在公告中指出。73歲麥克唐納假冒航空家族繼承人,從美國銀行騙走鉅款,如今成為全球通緝犯。(圖/翻攝自X,@WFLA)
刪除手足特留分是「貫徹愛意」 劉韋德:法律不該是親情勒索的工具
近期,筆者所代表的台灣遺囑協會發起「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公民連署獲得近八千人附議通過。此議題在立法院與社會上都引起廣泛討論,正反意見並陳,各有其理由。無論贊成或反對,都是社會多元意見的展現,我們都予以尊重。然我最近時常聽見一個聲音:「廢除特留分,會不會傷害手足感情?是否意味著從此不能把遺產留給兄弟姊妹?」或是「被繼承人如果是單身,很可能就是兄弟姊妹在照顧,一旦廢除特留分,會不會傷害到照顧者手足感情或是權利?」面對這種聲音,覺得有必要予以說明。事實上,這種擔憂源於對法律概念的誤解,更忽略了法律應隨社會變遷而調整的本質。現行民法第1223條第4款的規定,強制被繼承人必須保留一定比例的遺產給兄弟姊妹。在民國19年時的農業社會,社會上普遍仍是大家庭結構,兄弟姊妹彼此緊密依存,這或許有其道理。然而,在少子化、高齡化與單身戶暴增的現代台灣,這條法律往往成為了痛苦的來源。我們在實務現場看過太多令人心碎的案例:單身的長者或無子女的夫妻,在生前由摯友、配偶或某一位手足悉心照料,他希望能透過遺囑將財產留給這位照顧者、配偶或手足,然依現行法律,當他過世後,那些多年未曾聞問,甚至感情交惡或素未謀面的半血緣兄弟姊妹,卻能憑藉著法律賦予的「特留分」,理直氣壯地回來分一杯羹。這不僅違背了死者的遺願,對生前的照顧者更是不公。有人說:「難道你不重視兄弟姊妹的感情嗎?」但我的答案恰恰相反:正是因為重視感情,才應該廢除特留分。必須釐清的是,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絕不等於「剝奪繼承權」,也不是廢除兄弟姊妹的應繼分。如果手足情深,被繼承人依然可以透過遺囑,將財產完整地留給特定的兄弟姊妹,法律不僅不會禁止,反而因為拿掉了特留分的限制,更能貫徹這份愛意。因此,我認為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反而是一種「關係的導正」。因為現行制度「不管你有沒有付出關心,反正法律保證你有錢拿」,用世俗的眼光來看,反而某種程度上削弱了維繫親情的動力,甚至讓制度變成了「不勞而獲」的籌碼。一旦廢除特留分,將促使人們重新思考人際互動的本質。它鼓勵兄弟姊妹在生前維持良好互動,因為大家心裡明白:唯有透過真實的親情維繫與付出,才能獲得被繼承人真心的回報,而不是依賴法律冰冷的強制保障。法律不該是親情勒索的工具,而應是保障個人意志的防線。將財產的處分權還給被繼承人,讓愛與財產都能流向真正值得的人,這才是符合公平正義的現代法治精神。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明年(2026年)1月31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請至協會官網報名。
邵雨薇《啵me之我的青春住了鬼》片場照顧新演員暖爆 堅持不碰零食超自律
愛情靈異電影《啵me之我的青春住了鬼》由邵雨薇、初孟軒、鄭人碩、賴雅妍、熊仁謙領銜主演,故事講述劇場女主角趙采思(邵雨薇飾)苦守十八年的愛情,因一群年輕人勇闖劇院,意外揭開一個都市傳說!該片於今(4日)釋出前導預告,邵雨薇與初孟軒的腳踏車兜風畫面洋溢青春氣息,兩人並肩迎風的笑容十分賞心悅目,邵雨薇同時吐露深藏內心的一段往事:「我曾經愛過一個人,但他死了。」令初孟軒心疼不已,決心陪伴邵雨薇找回青春的那段遺憾。只是看似美好的畫面,幕後其實藏著演員的艱辛,邵雨薇與初孟軒首次對戲,就在三芝白沙灣拍攝談心戲,面對強烈海風兩人仍得演出溫柔相惜的氛圍,邵雨薇笑說:「那場戲全身貼滿暖暖包上陣,還要努力微笑不顫抖!」而初孟軒則是苦笑回憶在基隆劇場相遇那段:「我只要遇到冷空氣就會鼻水狂流,為了不讓妝花掉還得塞衛生紙止鼻水。」看見鏡頭在拍自己時都忍不住傻笑,但他也想出禦寒妙招:「每當寒流來襲,只能靠原地跑步或開合跳讓身體暖起來!」初孟軒(右)在片中決心陪伴邵雨薇找回一段充滿遺憾的愛戀。(圖/風暴國際提供)在《啵me之我的青春住了鬼》前導預告中,由初孟軒、李雪、顏廷儒、陳昱廷、安俊朋組成的「青春五人幫」,為拯救陷入經濟困境的劇團,決定勇闖鬧鬼劇院重啟舞台計畫,卻頻頻遇上怪事,出現疑似群魔亂舞的畫面,邵雨薇飾演的劇院管理者卻堅稱:「這裡沒有鬼。」更令眾人起疑心。飾演劇場繼承人的賴雅妍在片中飽受惡夢驚擾。(圖/風暴國際提供)另一方面,飾演劇場繼承人的賴雅妍深夜驚醒、躺在床上睜大雙眼,似乎被惡夢纏身,畫面一轉,她在預告最後神情決絕對外界放話:「把劇場賣了吧!」語氣中卻帶著無奈;而飾演她助理的亮哲則提醒初孟軒,父親(鄭人碩飾)當年留下了一部未完成的夢想劇本《寶釧》,這部劇本似乎正是鬧鬼劇場的關鍵線索,也讓觀眾更加好奇幕後真相。《啵me之我的青春住了鬼》邵雨薇和「青春五人幫」一起共度溫馨的劇場時光。(圖/風暴國際提供)在《啵me之我的青春住了鬼》前導預告中,還可一窺邵雨薇在劇場中帶領「青春五人幫」度過一段難忘的時光,飾演「青春五人幫」的李雪與陳昱廷格外感謝邵雨薇的貼心互動,李雪笑說:「雨薇真的很有氣質,戲裡戲外都很照顧我們。有時會擔心她會不會覺得我太幼稚,但有一次我借她捏捏我的紓壓小玩具,她玩得好開心!」陳昱廷則透露:「雨薇是一個很健談的人,私底下也常常跟我們聊天互相關心!但她真的很理性,不吃零食、不能跟她分享餅乾,非常自律。」。電影《啵me之我的青春住了鬼》將於2026年1月23日全台上映。
從高訂白紗到煙霧進場!柬埔寨公主婚禮排場狂 宛如拍大片「快餐配威士忌」超吸睛
柬埔寨王室近日迎來年度盛事。28歲的蓬索莉雅公主(Pongsoriya Norodom),身為國王西哈莫尼(Norodom Sihamoni)的姪女、已故國王西哈努克的孫女,與本地企業家、瓶裝水品牌Provida執行長謝夫川英(Seav Chhuon Ing)於金邊盛大完婚。這場婚禮歷時數日,共舉行4場儀式,融合傳統文化、王室規格與現代時尚,堪稱柬埔寨近年最華麗婚禮之一。查克拉彭親王陪伴女兒步入會場,父女情深畫面令人動容。根據《HOLA!》與《Histoires Royales》等外媒報導,蓬索莉雅公主的婚禮活動包括婚前派對、傳統高棉儀式、王室祝福典禮與西式晚宴。每場儀式皆安排不同主題與服裝轉換,場面隆重。主儀式上,公主身穿柬埔寨設計師品牌Atelier Soknan打造的義大利緞面訂製禮服,搭配傳統高棉圖騰刺繡與鑽石頭冠,展現尊貴與古典氣息。這場婚禮結合傳統與現代、文化與時尚,成為柬埔寨年度矚目盛典。在晚宴場合,她則換上Atelier Nhem設計的白色羽毛高訂禮服,呈現1920年代西方復古風格。其他儀式中,她亦多次換上高棉傳統服飾,配戴大量珠寶,象徵王室傳承。據《南華早報》指出,公主曾留學中國北京對外經貿大學,主修國際貿易,畢業後也曾擔任小米品牌大使,為柬埔寨王室代表人物之一,亦是活躍於社群媒體的「Z世代王室新星」。婚禮現場設計也別具巧思,主廳入口以煙霧與巨型螢幕營造戲劇感,投影新人步入會場的每一刻,王室親王查克拉彭更親自陪同女兒進場。感人一幕出現在開舞時刻,公主將第一支舞獻給父親,父女共舞,獲得全場掌聲。而國王西哈莫尼親臨現場為姪女送上祝福,象徵王室凝聚與傳承,更強化這場婚禮的歷史與文化意義。蓬索莉雅公主與謝夫川英在婚禮主儀式上身穿柬式傳統禮服,展現高棉文化風采。宴會料理也展現多元風格。在傳統菜餚與精緻甜點外,西式晚宴上竟出現炸雞、漢堡與薯條等快餐料理,據悉是新人特別安排為親友帶來輕鬆氛圍,搭配高檔威士忌Dalmore,呈現文化融合的趣味對比。婚禮蛋糕由甜點師Siso製作,以王室經典設計為靈感,裝飾新鮮莓果,成為宴會另一焦點。新郎謝夫川英是柬埔寨知名企業Daun Penh Trading的繼承人,該公司旗下的Provida天然礦泉水年營收超過780萬美元。根據《Prestige Online Cambodia》,他曾入選柬埔寨40位40歲以下最具影響力人物榜單,是當地新興企業界的重要領袖。這對新人早在今年2月28日已於社群平台宣布訂婚,並分享求婚照,短時間內吸引大量關注與祝福。他們不僅在現實中風光成婚,亦以活躍社群經營成功塑造出現代王室夫妻新形象。蓬索莉雅公主的身世也備受關注。她是查克拉彭親王13位子女之一,父親曾任柬埔寨副首相級高官、國王私人顧問,並曾任憲法委員會成員。如今主掌以兄長命名的人道基金會「拉克維翁基金會」。這場歷時多日、跨文化交融的王室婚禮,不僅展現柬埔寨王室的深厚傳統,也體現年輕世代的國際視野與自我風格,成為東南亞區域最受矚目的婚禮之一。蓬索莉雅公主與謝夫川英在婚禮主儀式上身穿柬式傳統禮服,展現高棉文化風采。(圖/翻攝自X,@hola)
13歲童被迫開槍處決殺人犯「現場8萬人圍觀」 塔利班令兒童執行死刑全球震怒
阿富汗東南部霍斯特省(Khost)近日舉行一場引發國際譴責的公開處決,塔利班政權強迫一名年僅13歲的男童,親手處決一名被判謀殺其家族13名成員的男子,場面在超過8萬名男性觀眾面前上演,宛如中世紀式的公開處刑,引發人權團體抨擊為「殘忍且不人道」。處決現場被嚴格管制拍攝,仍有民眾從體育場外錄下大批群眾聚集畫面。根據《獨立報》(The Independent)報導,遭處決的男子為帕克提亞省(Paktia)居民,與另外兩人被指控蓄意殺害該名男童的13位親屬,死者中包括多名婦女與孩童。案件歷經阿富汗三級法院審理,初審、上訴至最高法院,最終均判處死刑,塔利班最高領袖希巴圖拉‧阿洪札達(Hibatullah Akhundzada)亦核准執行。塔利班表示,依據伊斯蘭教法,被害者家屬有權選擇寬恕或求償以替代死刑,但死者家屬堅持判決執行。霍斯特省警方發言人穆斯塔格菲爾‧戈巴茲(Mustaghfir Gorbaz)指出,執行槍決的是死者家族的一名親屬,也就是年僅13歲的倖存男童。年僅13歲的男童被迫在大庭廣眾下執行死刑,畫面震撼全球。根據塔利班控制的最高法院聲明,處決儀式結束後,現場進行祈禱,內容包括「國家安全加強、人民享有正當權利、伊斯蘭教法有效施行」等訴求。據悉,塔利班禁止民眾攜帶手機進入體育場,但外部仍有人拍攝到現場聚集成千上萬人的畫面。此外,另外兩名涉案者亦已被判死刑,但由於部分被害者繼承人當天未出席,處決尚未執行。這起事件是塔利班自重新掌權以來所執行的第11起死刑。塔利班政府依據其嚴格解釋的伊斯蘭教法,對殺人、通姦、竊盜等罪行祭出包括死刑、截肢、鞭刑等刑罰。自2021年塔利班重新奪權後,該政權亦持續打壓女性權利,禁止女性就讀中學與大學,並排除女性參與多數職場工作,引發國際廣泛譴責。聯合國駐阿富汗人權特別報告員班奈特(Richard Bennett)於執行當天稍早曾在社群平台X(前推特)發文,表示已接獲公開處決即將發生的通報,並呼籲塔利班立即中止執行。塔利班執政下持續依伊斯蘭教法實施死刑、截肢與鞭刑,引發人權團體關注。(圖/翻攝自X,@Independent)
拋棄繼承省麻煩?理財顧問揭「台灣人最貴誤解」 做錯多繳百萬稅金
許多家裡有中風、失智、行動不便長輩的民眾為求程序簡便,常常會建議對方辦理拋棄繼承,希望能在親人逝世後盡量避免麻煩。不過,理財專家提醒,這項看似替長輩節省麻煩、避免負擔的建議,其實是在替全家丟掉1,246萬的扣除額,還可能因此多繳124萬元至249萬元的遺產稅,建議民眾三思而後行。理財顧問「R姐」廖嘉紅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許多家裡有長輩中風、失智、行動不便的民眾,都會聽過「媽說她不要繼承啦,她也用不到,乾脆辦拋棄吧?」、「媽中風很嚴重,讓我們兄妹處理比較快吧?」等類似說法,認為讓長輩辦理拋棄繼承,能幫忙對方省麻煩、避免負擔,但真相完全相反。專家指出,繼承人身分消失等於「所有扣除額全部蒸發」,不僅僅是少拿遺產,而是把政府給的扣除額整袋丟掉,如果長輩同時符合配偶身分、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中風、失智等),依法可以使用的扣除額包括配偶扣除額553萬、重度以上身障扣除額693萬,兩者總計達1,246萬元,一旦「拋棄繼承」,扣除額瞬間歸零。廖嘉紅進一步說明,除了扣除額,拋棄繼承可能使全家多繳上百萬遺產稅,若以遺產稅率10%及20%計算,需多繳124~249萬元遺產稅。另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配偶、身障子女或父母皆可再加扣693萬元,然而只要一辦理拋棄,就不能反悔或撤回,法律沒有模糊空間。專家點出3個最常見、也是最貴的誤解,首先為了不要讓長輩以後再走一次遺產稅,所以叫對方拋棄,結果反而害「這一次」就多繳上百萬;第2,很多人認為長輩不會花錢、孩子處理比較快,但不等於要讓她喪失扣除額,正確做法是遺產分割協議;最後,拋棄只是程序、與稅務無關,這是台灣家庭最容易踩的稅務地雷。廖嘉紅建議,不要叫長輩拋棄,而是先讓對方「接受繼承」保留扣除額,再簽《遺產分割協議》決定怎麼分,如此一來便能保留1,246萬扣除額,少繳百萬稅金,至於財產分配則可以按需求來調整,「家人離開後,我們做的每一個決定,都會變成留給下一代的智慧,也成為我們給上一代的尊重。一次對的決定,可以少掉一筆稅、避免一場誤會、也替家人的愛,留下一個最好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