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緣
」 遺產 遺囑 大陸 特留分 曹西平
導演洪千涵「借弟精子+老婆卵子」懷孕引議 蘇怡寧解釋:不算近親繁殖
導演洪千涵2022年與同性伴侶曾睿琁結婚後,妻妻倆決定共同養育新生命,因此由弟弟洪唯堯捐贈精子,與曾睿琁的卵子結合後,再植入洪千涵的子宮孕育。消息曝光後,引發大批網友討論,更有人批評是「亂倫」,而婦產科名醫蘇怡寧則認為,雖然每個人有不同的價值觀,但從遺傳學的角度來看,只要提供精子和提供卵子的2個人沒有近親關係,就不是「近親繁殖」。蘇怡寧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亂倫」是一個法律倫理與文化上的概念,而遺傳學真正關心的其實是「近親繁殖」,這兩件事情有時會重疊,但並非同一件事,很多人都沒有分清楚。蘇怡寧說明,「近親繁殖」之所以在科學上會是問題,是因為每個人身上都帶著一些隱性的致病基因,大部分人一輩子都不會知道,如果「父母」都是同一種隱性遺傳疾病的帶因者,孩子就有4分之1的機會,同時拿到2個有缺陷的基因而發病。蘇怡寧指出,真正重要的是「提供精子的人跟提供卵子的人,是不是有血緣關係」,係因血緣越近,2個人帶有相同致病變異的機率就越高,下一代同時拿到2個缺陷基因的風險也就越高,「這才是遺傳學真正擔心的事情。」蘇怡寧提到,洪千涵的胎兒是由「伴侶曾睿琁的卵子」與「弟弟洪唯堯的精子」結合而成,這2個人彼此沒有血緣關係,就遺傳學而言,沒有「近親繁殖」的問題,這與一般使用已知捐精者的人工生殖,在遺傳學上本質是一樣的,真正決定「近親繁殖」風險的是提供精子和卵子的人,不是懷孕的人。至於有些人對「姊弟關係」有所疑慮,蘇怡寧解釋,在人類遺傳學裡,兄弟姊妹平均共享約50%的DNA,而弟弟又會把自己大約一半的DNA傳給孩子,因此這個孩子和洪千涵,平均會共享約25%的DNA,這跟一般家庭裡「阿姨跟外甥」、「姑姑跟姪子」、「舅舅跟外甥」是一模一樣的血緣關係。蘇怡寧重申,遺傳學看的不是稱謂不是角色,也不是誰懷孕,而是「精子來自誰」、「卵子來自誰」,只要提供精子和提供卵子的2個人沒有近親關係,近交係數就是0,遺傳學上就沒有因「近親繁殖」而增加隱性遺傳疾病風險的問題。
愛極限運動怕出意外!19歲男大生9400萬房產存款不給父母 全送青梅竹馬好友
中國上海一名年僅19歲的男大生,因熱愛極限運動、擔心發生意外,決定預立遺囑,將名下約人民幣2000萬元(約新台幣9400萬元)的房產及存款,全數贈與相識多年的好友,引發外界熱議。根據陸媒報導,這名男大生表示,由於父母離異後各自再婚,加上雙方平時工作忙碌,陪伴他的時間並不多,親子關係逐漸疏遠,自己又對父母重組家庭後的生活狀況也不太了解。他坦言,自己平時熱衷於極限運動,認為這類活動具有一定風險,因此開始思考,若未來不幸發生意外,自己的遺產可能會依法律程序處理,甚至由父母再婚後的家庭成員取得部分財產,這與他的想法並不一致。這名男大生在了解相關制度後決定預立遺囑,將名下所有財產遺贈給一位從小一起長大、彼此信任、相伴多年的好友。他透露目前自己名下擁有一間房產及數百萬元人民幣存款,總資產約人民幣2000萬元。對此,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中華遺囑庫」上海靜安分庫專案負責人黃海波表示,依法「遺囑」通常是給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若財產指定給沒有血緣關係的第三方,在法律上則屬於「遺贈」,同樣受到保障。黃海波也提醒,受遺贈人在得知遺贈內容後,須於60天內明確表示接受;若知情後未在期限內表態,法律上將視為放棄接受遺贈。黃海波指出目前立遺囑者的平均年齡已由77歲下降至67歲,可明顯看出預立遺囑逐漸年輕化。近年來民眾對預立遺囑的接受度持續提升,越來越多年輕人開始提前規劃財產分配,不再認為立遺囑是老年人的專利,而是將其視為人生財務規劃的一部分。上海一名年僅19歲的男大生立遺囑,要把所有財產給自己好友。(圖/翻攝微博)
認不出來!范逸臣「亂髮落腮鬍」 照到鏡子大驚呼
公視台語台全新電影《大仙尪仔》日前奪下日本夕張國際奇幻電影節大獎「國際新浪潮電影獎」,今(6)日更驚喜宣布定檔9月4日上映。演出陣容集結洪都拉斯、范逸臣、牧森、温昇豪、鄭仲茵與方馨,多位實力派演員強強聯手,故事聚焦素昧平生的街友在困境中相互扶持,沒有血緣關係卻像家人般親近,笑中帶淚令人動容。(左起)演員牧森、洪都拉斯、范逸臣在電影《大仙尪仔》中身穿「大仙尪仔」服裝逃亡的戲份可是讓他們吃盡苦頭。(圖/公視台語台)《大仙尪仔》將萬華在地文化搬上大銀幕,阿宏(洪都拉斯 飾演)是街友中的「工頭」,一次因緣際會在宮廟裡碰到與人發生衝突的小豪(牧森 飾演),兩人不打不相識,遇上瘋言瘋語卻句句是真理的康仔(范逸臣 飾演),3人撿到裝有高額現金的行李袋,反被黑道老大南哥(温昇豪 飾演)盯上。温昇豪在電影《大仙尪仔》中飾演黑道老大南哥。(圖/公視台語台)一場身穿「大仙尪仔」服裝在街頭狂奔的戲份可是讓他們吃盡苦頭,牧森表示扛著大仙尪仔做動作還有走路奔跑真的不容易,額頭還被金屬片敲了好幾天,以角色身份穿上服裝後,他覺得自己有被保護、很有安全感,能夠稍微把外在的盔甲卸下一些;洪都拉斯也說道「成為神明的負擔是重的」,但成為大仙之後,在祂的身體裡很安靜,用神明的視角去窺探人的故事,彼此互相需要著;范逸臣最崩潰的瞬間則是在神明身體裡「熱到爆炸」,更讚扛得起神明的人才是幕後英雄,經歷過一回的他大嘆相當不易。主演們為更貼近街友角色,開拍前做足功課,范逸臣透露接演角色後就不斷觀察遊民朋友的神態、動作、生活,妝髮時間長達一個多小時的他,定妝看到新造型直言「很酷」,更大讚終於有角色可以這麼跳脫自己;洪都拉斯則坦言他認為街友擁有獨特的生活方式,「了解他們的心情和遭遇,並融入他們的生活」讓他更加貼近角色樣貌;身為忙內的牧森分享前製時期每個禮拜都在萬華觀察與感受當地的氛圍,片中他和洪都拉斯、范逸臣有多場對手戲,三人培養出好感情也讓牧森直呼:「我們三個是艋舺男團!」導演凌柏瑋談到早在創作初期,就已經決定全片要在萬華拍攝,「那種生命力是任何地方都無法複製和重現的,萬華就是這個故事的DNA」,在處理劇本時,他經常往萬華跑,從早市走到夜市,從公園走到廟宇,看看那裡的人,吃吃那裡的食物,聞聞那裡的味道,聽聽屬於萬華的聲音,最後更把萬華每年最熱鬧的大派對「青山王祭」拍下來,讓這場大遶境成為《大仙尪仔》電影中最重要的場景,期許能讓觀眾一起感受萬華這座古城渾厚的文化底蘊。
媳突發脾氣超反常!驗DNA竟揭14年秘密 婆婆心碎:捨不得讓孫知道
中國大陸河南省商丘市1名黃姓男子結婚多年,2年多前因發現妻子行為異常,懷疑婚姻出現問題,遂帶著2名兒子進行親子鑑定,結果顯示大兒子為親生,小兒子則無血緣關係。事件曝光後引發外界關注,目前雙方已離婚,黃男正透過法律途徑處理後續撫養費等相關爭議。綜合陸媒報導,黃男於2012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兒子。黃男母親表示,媳婦當時突然性情大變,不僅要求分房睡,還經常無故對孩子發脾氣。由於察覺異狀,她暗中留意媳婦行蹤,發現對方曾與多名男子約會,因此促使家人安排親子鑑定。鑑定結果顯示,大兒子為黃男親生,小兒子則非親生,讓一家人相當震驚。黃男母親表示,小孫子已照顧、撫養10多年,如今卻得知沒有血緣關係,至今甚至不知道孩子的生父是誰,讓家人一時難以接受。報導指出,黃男與妻子隨後辦理離婚,目前2名孩子仍由黃男撫養,其中小兒子現年14歲。黃男母親坦言,雖然得知真相,但一家人早已建立深厚感情,捨不得讓孩子離開,也不敢向他透露身世,希望盡可能減少對孩子的傷害。此外,黃男家屬曾試圖與女方及其家人聯繫,但對方電話停機、社群帳號也已刪除。據悉,女方父親表示無法介入處理,女方哥哥則稱不清楚孩子生父身分。目前女方仍無法取得聯繫,黃男一家已針對撫養費及相關權益向法院提起訴訟,案件仍待司法進一步審理。
愛上自己叔叔! 林玟誼《阿松與阿暖》禁忌戀迎重大轉折
民視、公視台語台、中華電信台語劇《阿松與阿暖》播出後話題不斷,近期收視更穩定上升,其中由楊子儀飾演的「富貴」與林玟誼飾演的「珊珊」,因一段沒有血緣關係、卻充滿禁忌感的叔姪戀,成為觀眾最期待的感情線之一。林玟誼與楊子儀。(圖/民視)楊子儀坦言,這次與林玟誼再度合作,有種「重溫舊夢」的感覺。他笑說,兩人大約8、9年前曾演過夫妻,沒想到這次卻變成情感糾葛複雜的叔姪關係,讓他在詮釋角色時,一直不斷說服自己如何面對這段感情。楊子儀表示:「富貴其實不想傷害珊珊,但又沒有辦法面對她那麼直接的告白,很多情緒都是壓抑在心裡面。」談到與林玟誼的感情戲,他也大讚對方是很棒的演員,「玟誼本人跟珊珊一樣都很直接,所以演對手戲時,她的情緒可以很快速地傳遞過來,我也能很快接收到。」但他也忍不住笑虧對方是典型牡羊座,「情緒說來就來,我本人也跟富貴一樣,很怕莫名其妙惹她生氣。」幽默發言逗樂眾人。而「富貴」這個角色意外受到大量觀眾喜愛,也讓楊子儀感到相當驚訝。他透露,其實自己不太喜歡富貴把所有事情悶在心裡的個性,「很多事情如果講開,對大家都比較好。」但角色魅力仍深植人心,楊子儀分享,日前跟著龍太宮到南部進香時,沿路竟有一半以上民眾直接喊他「富貴」,而不是本名或過去的代表角色,讓他相當感動,也感謝觀眾一路支持《阿松與阿暖》。林玟誼則透露,拍攝時其實非常心疼「珊珊」這個角色。她表示:「富貴在珊珊的世界裡,是所有美好的象徵,也是幸福的代表。」珊珊一直努力追求這份感情,卻始終得不到回應,兩人因為小時候一段無法觸碰的過去,各自背負不同立場與壓力,也讓彼此陷入痛苦。她也預告,接下來劇情將迎來重大轉折,「隨著過去事件慢慢被揭開,真相大白的那一刻會非常震撼。」林玟誼更喊話觀眾一定要繼續鎖定後續發展。
孝順媳婦竟難繼承公婆財產? 律師:有3種情況照樣分得到
最近在做民眾諮詢時經常被問到一個問題,就是有些老人家感念媳婦的付出,所以想要在身後分些財產給媳婦,但不知要如何做比較好,這是一個交織著親情與法律的好現象。在社會上,有些家庭是老公先過世,然後由媳婦一人照顧公婆及扶養年幼子女的案例,但這種「孝順媳婦」因公婆過世而面臨的遺產分配問題也不少。然而,在現行民法下,「孝順媳婦是否能取得公婆遺產」以及「公婆應如何提前規劃」,值得大家進一步了解。【案例背景】 廖先生與太太陳女士結婚多年,育有一子。廖先生在數年前不幸車禍過世,陳女士不離不棄,繼續留在公婆家,獨自照顧年邁的公公與年幼的兒子。今年公公也過世,留下一棟萬華區的公寓,公公除廖先生外,另有一名長女(廖先生的姊姊)。沒想到,廖姊姊竟然冷言說陳女士不是廖家人,沒有權利繼承,甚至要求陳女士還有她兒子都要限期搬走。如果廖爺爺不想看見這種狀況,生前應該如何處理?【法律分析】一、 孝順媳婦無法「直接繼承」或「代位繼承」首先,媳婦與公婆在法律上的身分是「姻親」,並非「血親」。因此,媳婦並不在民法第 1138 條規定的法定繼承人順序內。另外,依民法第 1140 條,只有丈夫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即孫子女)可以代位繼承。媳婦身為配偶,是沒有代位繼承的資格。因此在現行法令上,無論媳婦或是女婿如何孝順貼心,都是無法「直接」取得公婆遺產的。不過雖然陳女士個人沒有繼承權,但廖姊姊要求「限期搬遷」,在法律並無理由。因為陳女士的「兒子(公公的孫子)」,依法有代位繼承權」,所以至少可繼承公寓一半的產權。陳女士身為兒子的法定代理人,母子兩人仍有權利繼續居住。二、 感念付出:公婆如何做才能讓媳婦順利取得財產?但如果公婆很希望將一些財產留給這位貼心的媳婦,感念其長期的照顧與付出,那要如何做才能達到心願呢?如果公婆什麼都沒做,一旦過世後,財產將全數依法歸於法定繼承人。因此,公婆如果想要回報媳婦,至少必須在生前透過以下三種法律方式進行:• 規劃一:生前預立遺囑,進行「遺贈」 公婆可在生前意識清楚時立下合法遺囑,在遺囑中明確寫道:「感念媳婦陳○○多年照顧,於本人百年之後,願遺贈現金○○萬元(或特定不動產持份)予媳婦。」o 優點: 財產直到公婆過世時才會移轉,不影響公婆生前的養老生活。o 缺點: 遺贈的財產比例或價值,不能侵害到其他法定繼承人(本案為廖姊姊與孫子)的「特留分」,因此金額或持份會受到限制。• 規劃二:生前直接「贈與」並辦理過戶 另一種方式,則是公婆可在生前直接與媳婦簽訂「贈與契約」,並將不動產辦理過戶,或將現金、股票轉讓給媳婦。o 優點: 這屬於生前的財產處分,完全不受繼承法中「特留分」的限制,其他子女在公婆過世後,無法對這筆已過戶的財產主張權利。o 缺點: 財產一旦過戶即屬於媳婦所有。若公婆過早將財產全數贈與,萬一未來媳婦態度轉變或發生其他變故,公婆可能面臨老年生活無以為繼的風險(建議可另透過附負擔贈處理)。• 規劃三:購買「人壽保險」指定媳婦為受益人 公婆還可以作為要保人與被保險人,購買人壽保險,並在保單中明確指定媳婦為「身故受益人」。o 優點: 依據保險法第 112 條,保險金額給付給指定的受益人時,其金額不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因此,這筆身故保險金不僅能規避民法特留分的限制,其他繼承人也無權干涉,能確保媳婦在公婆過世後第一時間獲得一筆實質的經濟保障。o 缺點: 保費如果較高,對於現金較為不足的老人家可能無法負擔或壓力較大,進而影響生活品質。三、 結語法律是理性的,但人情是感性的。公婆若真心感念媳婦的付出,最溫暖且務實的做法,便是在身體健康、意識清醒時,尋求專業法律人士協助,透過「遺囑遺贈」、「生前贈與」又或是「保險規劃」等合法工具提前布局,如此才能確保心願得以實現,讓這份超越血緣的孝心與謝意,得到應有的法制保障。本文已製作成YT影片,您可以直接點擊觀看 台灣遺囑協會固定舉辦預立遺囑圓滿人生公益講座,有興趣的民眾可以報名參加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
女導演6歲成孤女 《這年夏天》逆轉生命獲18獎入圍
曾榮獲柏林金熊獎的西班牙女導演卡拉西蒙(Carla Simon),最近將鏡頭對準了她的「家族三部曲」最終章《這年夏天,愛之尋謎》(Romería)。該片故事敘述在缺失雙親陰影下長大的少女瑪麗娜,為了找尋模糊傳聞中的生父,帶著母親的日記、隻身前往海濱小鎮維戈,闖入那個以體面維持沉默的父系家族。《這年夏天,愛之尋謎》除入圍去年坎城影展主競賽單元,橫掃西班牙哥雅獎最佳導演等6項大獎、高第獎13項大獎等總計18獎提名,成為她返鄉最光榮之作。劇情將現實的冷峻與80年代被海洛因和愛滋病陰雲籠罩的家族往事交織在一起,氣韻悠長,婉轉迂迴,帶領觀眾一起踏上這場跨越時空的家族朝聖之旅,更是卡拉西蒙關於血緣、真相與自我重構的深情告白。驚人的是,卡拉西蒙坦然展現了面對家族暗黑歷史的態度:她不加迴避、永遠懷抱光明面,接受那讓人極其痛苦的一面。卡拉西蒙是西班牙新世代作者電影的指標人物。她出生於西班牙巴塞隆納,6歲時父母皆死於愛滋病,後來被接到叔叔家生活,在東部加泰羅尼亞的山村阿爾卡拉斯(Alcarràs)長大。擁有倫敦電影學院碩士頭銜的她,曾以長片處女作《夏日1993》勇奪柏林影展最佳首部電影大獎,以及「世代單元」的評審團大獎。第二部電影《桃子樹的最後豐收》更榮獲柏林影展最高榮譽金熊獎,並代表西班牙角逐2023年奧斯卡最佳外語片。卡拉西蒙新作《這年夏天,愛之尋謎》講述18歲孤女為了申請大學獎學金,展開一場跨海尋根的故事,美麗風光映襯感人劇情,獲選坎城影展主競賽單元。卡拉西蒙這次特地與《幸福的拉扎羅》攝影指導海倫娜盧瓦(Hélène Louvart)合作,以極其細膩的視覺語言,在破碎的記憶與大膽的虛構想像之間築起一座橋梁,為一個被歷史放逐的邊緣世代正名,也為自己尋回了生命中最後一塊缺失的拼圖。卡拉西蒙透過電影《這年夏天,愛之尋謎》創造父母影像,讓他們重獲新生。(圖/海鵬提供)她表示,家庭關係是許多衝突、創傷和爭吵的根源,也是「愛、信任和最忠誠的根源」,本片可說是卡拉西蒙關於血緣、真相與自我重構的深情告白。殘酷的是,電影靈感卻是來自家庭經歷為她所帶來的生命挫敗感,「我的父親在我三歲時去世,母親在我六歲時過世,他們都死於愛滋病」,讓她很年幼時就成了父母雙亡的孤女。在電影《這年夏天,愛之尋謎》中,卡拉西蒙將「母親的日記」成為全片章節的骨架,讓尋找父母的真相,同時也成為直面一個家族如何被社會形塑的過程。卡拉西蒙毫不畏懼將自己推向更危險、更開放的表達位置,終讓她的「家族三部曲」交出一個分量十足的收尾,把「我從哪裡來」講得足夠深入並痛徹心扉,「透過電影,我可以創造出我父母的影像,讓他們重獲新生」。《這年夏天,愛之尋謎》目前在台北電影節放映,並將於7月24日起在台正式上映。卡拉西蒙(中)拍攝「家族三部曲」最終章《這年夏天,愛之尋謎》,左為男主角米奇馬丁(Mitch Martín),右為女主角尤希雅嘉西亞(Llúcia Garcia)。(圖/海鵬提供)
只為1承諾養大2表弟!他打工賣命撐10年 暖心男終遇知心愛人
在親人病榻前許下的一句承諾,改變了他往後10年的人生。大陸湖南省茶陵男子尹文濤2016年面對罹患肝癌末期的小姨臨終託付,毅然承擔起照顧兩名年幼表弟的責任。儘管過程中歷經經濟壓力、健康問題與婚姻變故,他始終信守承諾,如今兩名表弟逐漸長大成人,也讓這段跨越血緣與責任的故事感動不少人。綜合陸媒報導,42歲的劉福蘭2016年因肝癌末期住院治療。由於丈夫早年同樣因肝癌病逝,留下11歲與9歲兩個兒子,病重的她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孩子未來。為此,她兩度召集親友到病房,希望有人能收養兄弟倆,並讓他們繼續生活在一起。然而親友各有家庭與經濟負擔,始終無人願意接下重任。尹文濤回憶,當時病房內氣氛沉重,小姨與母親都紅著眼眶,兩個表弟則低著頭不發一語。雖然自己家境並不寬裕,家中還有年邁父母與年幼女兒需要照顧,但看到親友們面露難色,他最終決定挺身而出,向病榻上的小姨承諾,絕不會讓兩個孩子骨肉分離。此後,尹文濤肩負起照顧一家老小的重擔。由於住家空間不足,當地政府協助安排相鄰廉租房。為了維持生計,他輾轉從事工地、工廠、快遞等工作,長期勞累也讓身體亮起紅燈,罹患胰腺炎後幾乎每年都需住院治療。大陸湖南省茶陵男子尹文濤2016年面對罹患肝癌末期的小姨臨終託付,毅然承擔起照顧兩名年幼表弟的責任。(圖/翻攝自微博)這些年來,他也曾面對外界質疑,甚至有人懷疑他收養表弟是為了獲取善款。然而,當年社會各界捐贈近20萬元人民幣,扣除醫療及喪葬費後,其餘款項一直由當地志工組織代為保管。近期在尹文濤協助下,兩兄弟已將這筆錢領回並存入個人帳戶,作為未來創業、成家之用。如今,大表弟已在職業學校就讀,實習後領到第一份薪水時,特地替尹文濤父母各買了一雙鞋;小表弟則以體育專長生身分參加高考,體育成績表現亮眼。近年經營自媒體分享生活的尹文濤,也迎來人生新篇章。他與一名四川籍註冊會計師透過網路認識後相戀,女方不僅主動照顧家中長輩,更在家人住院期間陪伴協助,甚至表示若醫療費不足願意幫忙分擔。這份真誠也獲得全家認可,兩人已規劃未來在湖南定居,並將婚事納入人生藍圖。大陸湖南省茶陵男子尹文濤2016年面對罹患肝癌末期的小姨臨終託付,毅然承擔起照顧兩名年幼表弟的責任。(圖/翻攝自微博)
婦試管生下雙胞胎 長相愈看愈不像!驗DNA才知不是親生骨肉
印度近期發生一起離奇且震驚社會大眾的醫療疏失,一名男子拉托爾(RahulRathore)與妻子前往當地知名大型醫院接受試管嬰兒療程,並於今年1月順利產下一對雙胞胎女兒。然而,夫妻倆發現小女兒的外貌特徵與他們完全不符,經DNA檢測後證實孩子與他們毫無血緣關係,懷疑院方在療程中錯置了胚胎或檢體,憤而提告。根據外媒《今日印度》報導,來自古爾岡的男子拉托爾指出,與妻子是在去(2025)年遵從婦產科醫師的建議,滿懷希望前往在當地相當有人氣的醫院做人工受孕;當時不論是精子與卵子的採集,還是後續的胚胎培養,各項醫療程序均進行得相當迅速且順利。拉托爾的妻子在2025年5月14日完成胚胎植入,並於今年初剖腹生下2名女嬰。但隨著孩子漸漸長大,其中一名女嬰的面貌卻顯現出印度東北部民族的獨有特徵,這才讓他們決定自費進行DNA鑑定,沒想到證實2名女兒與他們沒有血緣關係。拉托爾與妻憤而對醫院提起訴訟,不料,當他們滿心焦慮帶著化驗報告向警政管理單位報案並尋求協助時,警方卻一再消極敷衍,甚至長達3個月拒絕正式立案調查。面對執法單位的冷漠與推諉,求助無門的夫妻只能自聘律師告上法庭,最終在當地法院的強勢介入與施壓下,警方才迫於無奈在今年3月31日正式立案,這起烏龍醫療疏失才得以進入司法程序。全案在今年6月5日迎來重大突破,承辦法院正式下令,限期要求警方立即查扣該院試管嬰兒中心所有相關的醫療紀錄、檢體日誌與胚胎管制表。拉托爾沉痛呼籲執法機關必須以最快速度查扣這批核心文件,因為若不徹底清查該醫院的內部作業疏漏,根本無法查明當初這對受精胚胎究竟是在哪一個環節遭到調包,也唯有揪出失職的醫療機構,他們才有可能找回自己親生的骨肉。拉托爾的妻子歷經3次剖腹產,她產後身體變得極度虛弱,還必須忍受警局連續數小時的盤問折磨,甚至因此引發暫時性失憶,精神與肉體都承受了巨大的創傷,對此,她痛心地哭喊,「我的孩子到底犯了什麼錯?我懷胎十月把她們生下來,但我親生的骨肉到底在哪裡?誰該為這個荒謬的錯誤負責?」
老屋想解套1/桃園蘆竹旺族內戰! 鐵皮古宅竟成歷史建築
桃園市蘆竹區慎德居見證林氏家族開墾歷史,2019年被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列為歷史建築,但管理人長年疏於整理,導致慎德居滿是雜物、蛛網遍布,漏水的屋頂還以鐵皮覆蓋,且慎德居坐落土地為林德光祭祀公業所有,祭祀公業管理人林子壽控訴,該建築佔用祭祀公業土地一世紀,十多年前打官司要求還地並勝訴,建物所有人竟將其申請為歷史建築,周遭約1900平方公尺土地也遭圈列而無法再利用,希望文化局能協助解套。慎德居本該古色古香、樸實典雅,如今卻因管理人疏於照顧而滿是雜物。(圖/周志龍攝)6月2日下午,記者跟隨林子壽與林氏宗親抵達慎德居,慎德居建於1914年,是傳統「一堂二橫」客家夥房,採用鵝卵石興建基礎、土墼磚與紅磚起建屋身,福州杉與紅瓦等建材興建房頂,本該是樸實典雅、古色古香,如今竟滿地雜物,加上天花板上超大蜘蛛網,以及用建築物上覆蓋的紅色鐵皮,人為修復和疏於打理嚴重破壞了這處充滿歷史感的院落。慎德居屋頂上都結出超大蜘蛛網,明顯久未整理。(圖/周志龍攝)據了解,林氏家族開台祖林妹生於乾隆25年,育有林德光與林成光兄弟,後漂洋過海來台打拚,為蘆竹坑仔外地區最早開墾的家族,更是將平埔族的遊獵地轉化為漢人農耕地的代表之一,在台因開墾有成,家族日益擴大,林德光、林成光兄弟分家各自努力,篳路藍縷在台灣打下各自基業,兩兄弟的後代子孫卻因土地問題對簿公堂。「他們佔用我們這支的土地一百多年,眼看官司打輸就去申請歷史建築。」林子壽無奈表示,他們是林德光後代,慎德居的建築者則是林成光後人,雙方因血緣關係淡薄而幾乎沒有聯繫,但慎德居土地坐落在林德光祭祀公業名下,前任管理者發現此事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拆屋還地。慎德居屋頂多處漏水,管理人卻以鐵皮覆蓋,嚴重破壞了這處充滿歷史感的院落。(圖/周志龍攝)訴訟期間,林成光後人咬定祖先之間有買賣合約,慎德居土地應屬林成光這脈所有,但早年並未進行土地過戶或登記,該筆交易如今已無法律效力,法院因而判決該拆屋還地,林成光後人眼見自己在法庭上站不住腳,竟申請將慎德居列為歷史建築,桃園市文化局2018年接獲提報,於是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啟動法定調查,成立暫定古蹟處理小組進行現場勘查,經3位委員評估確有文化資產價值,且因面臨拆除而有急迫危險之疑慮,會勘當日便列為暫定古蹟,後登錄成歷史建築,林德光祭祀公業提出訴願被駁回,提起行政訴訟則同樣敗訴。林子壽則控訴,該歷史建築本體為633平方公尺,主管機關竟將周邊約1900平方公尺土地也劃入保存範圍內,且在審議期間未依法充分通知或邀請土地所有權人代表出席表示意見,建物所有權人更始終未與土地所有權人協商補償、租賃或購地方案,反而迅速申請歷史建築登錄,藉此延續占用土地狀態。「建物所有權人後代獲得文化保存光環,地主權益卻長期受到漠視。」林子壽說,林德光祭祀公業現已依法委任律師循法律程序據理力爭,也希望非建物本體、周邊被「陪葬圈列」的無辜土地予以解編,期盼文化局能正視程序瑕疵、實質協助解套,勿讓原本立意良善的《文化資產保存法》成為有心人規避民事責任、無限期強占私人土地的法律保護傘。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蘆竹慎德居因土地與建物分屬不同權利人,雙方對保存及利用方式存不同意見,尚待凝聚共識,2025年因建物出現漏水情形,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現勘後,同意建物所有人於屋頂及土埆牆體裸露處施作臨時保護措施,減緩建物持續劣化。目前建物仍作為家族祭祀空間使用,文化局將持續追蹤及輔導管理維護工作,以維護文化資產價值,在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取得共識並簽署同意書後,文化局將協助所有權人向中央爭取修復再利用相關經費。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至於地主所提周邊土地,屬歷史建築定著土地範圍,與文化資產保存完整性密切相關,相關土地使用仍須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另土地所有權人得依相關規定申請容積移轉,都市發展局亦正檢討相關配套措施,期兼顧文化資產保存與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老屋想解套2/見證清朝開墾械鬥史 蘆竹「開台祖」內鬨對簿公堂
桃園市蘆竹區林氏家族是蘆竹坑仔外地區最早開墾的家族,見證先人篳路藍縷奮鬥歷史,其宅第慎德居更被列為歷史建築,如今百年家族卻爆出內鬨,林德光與林成光兩大房系的後代子孫為慎德居土地對簿公堂,慎德居土地所有權人、林德光祭祀公業則盼能想出解套方法以保護地主權益。據地方文史記載,林氏家族開台祖林妹生於清康熙25年(1686),於康熙48年(1709年)渡海來台,從八里坌港口上岸,曾在如今的八里、蘆洲和三重等地居住,因當時土質不佳、不宜開墾,又沿著前人拓墾路線來到如今的龜山區公西里一代定居,從事土地租佃開墾工作,迎娶平埔族南崁社-羊稠坑(今蘆竹區羊稠里)頭目之女潘寄娘後,定居現在的蘆竹區坑子里,並生下林德光、林成光兄弟。林氏家族分家方式特別,土地歸林德光一脈所有,地上物所有權則屬林成光一脈,卻為家族內鬨埋下伏筆。(圖/翻攝桃園市文化局官網)林氏家族在乾隆、嘉慶年間陸續購置土地,歷經道光、咸豐年間努力,在胼手胝足下成為當地的大家族,而林德光、林成光兄弟相差8歲,卻疑似因參與械鬥而在同一年過世,林氏家族在林德光死後分家,但林家分家方式極為不同,土地歸林德光一脈所有,地上物所有權則屬林成光一脈,學者推斷先人原意是避免後代疏離,最終卻讓血親對簿公堂。慎德居最初為茅草屋,由林成光興建並在此居住,1914年才由其子孫林福對建成如今宅第,採「一堂二橫」傳統格局的客家夥房,慎德居前水後山,善用地形地貌坐落在陂塘和防風竹林間,百年來培育出二代三位醫師,被當地視為榮耀。林氏家族是蘆竹坑仔外地區最早開墾的家族,百年來培育出二代三位醫師,是當地傳奇家族,慎德居也因而被列為歷史建築。(圖/翻攝桃園市文化局官網)但隨著家族枝繁葉茂、日漸龐大,林德光、林成光後人血緣關係淡薄而幾乎沒有聯繫,林德光祭祀公業管理人發現林成光古宅位於祭祀公業名下土地,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拆屋還地並勝訴,林成光後人卻向文化局提出申請,考量宅第見證林氏家族在當地開墾與發展的歷史,2019年將其列為歷史建築,讓林德光一脈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林德光祭祀公業管理人林子壽表示,如今官司贏了卻拿不回土地,且慎德居周遭1900平方公尺的無辜土地也被「陪葬圈列」,導致精華祖產徹底遭到凍結,希望主管機關能協助解套,在文化資產與私人財產間取得平衡。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蘆竹慎德居因土地與建物分屬不同權利人,雙方對保存及利用方式存不同意見,尚待凝聚共識,2025年因建物出現漏水情形,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現勘後,同意建物所有人於屋頂及土埆牆體裸露處施作臨時保護措施,減緩建物持續劣化。目前建物仍作為家族祭祀空間使用,文化局將持續追蹤及輔導管理維護工作,以維護文化資產價值,在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取得共識並簽署同意書後,文化局將協助所有權人向中央爭取修復再利用相關經費。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至於地主所提周邊土地,屬歷史建築定著土地範圍,與文化資產保存完整性密切相關,相關土地使用仍須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另土地所有權人得依相關規定申請容積移轉,都市發展局亦正檢討相關配套措施,期兼顧文化資產保存與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台中情侶產死胎裝袋埋屍兩次 命理師曝「3地易卡陰」示警:應盡速招魂超渡
台中一對小情侶阿達和小花(化名)一起逛台中老虎城,小花因劇烈腹痛,在女廁內產下一名女嬰,她發現嬰兒無哭聲及呼吸,以為是死胎,於是向清潔人員要了一只塑膠袋,將死胎裝進去,並清理地板血水後,到三義兒童公園廁所內,小花將胎盤產出,一起放到塑膠袋內。埋到社區盆栽內,但是屍水不斷流出,他們又把她埋到春社公園裡。後來小花因腹痛由被母親帶到醫院就診,這件事情才曝了光,法官認為,兩人不依循習俗將遺體好好埋葬,竟然隨意棄置公園,對於生命延續與終結嚴重欠缺應有的尊重,審酌2人犯後均坦承犯行,尚知悔悟,也沒有相關前科,依遺棄屍體罪,處5個月有期徒刑。小情侶意外懷孕,嬰兒產下後被無知小情侶裝進塑膠袋造成死亡,遺體埋到社區盆栽區內,又把遺體移埋到春社公園裡。小嬰兒死亡沒有招魂及超渡儀式,如同無主孤魂;台中老虎城廁所、社區盆栽區及春社公園遭小情侶將嬰兒裝進塑膠袋、遺棄遺體,這三個地方就容易卡陰磁場,甚至造成靈異現象。民俗中,胎死腹中、流產或墮胎的子女,稱為「無緣子女」,要將其超渡,但不可取名、立牌位。有些業者為了賺錢,會建議「無緣子女」的父母要將其「無緣子女」取名、立牌位。但只有其父母知道此事會祭拜「無緣子女」,但後代子孫都不知道,此「無緣子女」會變成無主孤魂,無人祭拜,反而變成會去找與其有血緣關係親人,讓這些親人運勢不順、婚姻破裂、財運敗退、子孫凋零。若從「坤門」或剖腹產出,嬰兒已經啟動肺部呼吸,民俗上稱為「人」,即使活3分鐘就死亡,就是「人」,要為其取名、立牌位;男嬰要立於家中祖先牌位,女嬰要立於寺廟牌位。本案例解決方式就是請法師至台中老虎城廁所、社區盆栽區及春社公園招魂,然後將小嬰兒超渡。立牌位與否,則視嬰兒是「無緣子女」?還是「人」?的方式去處理。
法界籲看齊韓國「具荷拉條款」修法 父母未盡扶養責任能否繼承子女遺產
一、血緣不等於責任,責任不等於權利「養兒防老」是臺灣社會的傳統觀念,然而現實中卻有不少父母在子女年幼時便棄之不顧,不履行法定扶養義務,等到子女成年後有所成就,或甚至在子女不幸過世之後,才以「法定繼承人」身份現身,主張繼承遺產。這樣的社會案例在台灣不能說很多,但也不能說很少。由於父母對子女的扶養義務是民法明文規定的法律責任,若父母在子女未成年無謀生能力時即棄養,卻仍能在其身後坐享遺產,這樣的法律是否值得檢討?韓國在2019年的「具荷拉法案」,正是對這個問題的深刻反映,應可以做為我們的借鏡。二、現行法律架構:繼承權的取得與喪失(一)父母的繼承人地位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的順序依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父母屬第二順位繼承人,因此倘若子女無子女,父母即可遞補為繼承人,如果子女又無配偶,父母即可繼承子女全部的遺產,若子女有配偶,父母也可以和子女的配偶共同繼承子女的遺產。換言之,在現行法律架構下,只要父母與子女之間具有親生或依法擬制的親子關係,父母即取得繼承資格,至於父母是否曾經善盡扶養義務,與是否能取得繼承權無關。(二)繼承權喪失的法定事由現行民法第1145條列舉五款繼承權喪失事由,但「未盡扶養義務」並不在其列。所以父母長期不扶養子女,在現行法下並不直接構成繼承權喪失的事由。除非父母的行為達到「重大虐待」程度,且子女生前明確表示剝奪其繼承,否則法律仍保障父母的繼承地位。即便子女預立遺囑,試圖將遺產留給其他人,民法第1223條的特留分制度仍可能保護父母的最低繼承份額。在無直系血親卑親屬的情況下,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二分之一。這意謂著,即使子女立遺囑將財產全數留給配偶或是捐贈,父母仍有權主張至少一半的法定應繼分,遺囑效力因而受到限縮。三、真實案例:法律的冰冷與人情的傷痛韓國人氣偶像具荷拉於2019年11月不幸離世,留下相當數額的遺產。然而,在她生命中幾乎缺席的生母,卻在其過世後現身,依據當時韓國民法主張對遺產擁有繼承權。具荷拉的兄長隨即公開反對,指出其母親在具荷拉幼年時便離家棄養,對子女的成長幾乎毫無貢獻,卻在她成名後欲分享遺產。此案在韓國社會引發軒然大波,輿論普遍認為現行繼承法存在重大漏洞,不應讓棄養的父母受到法律的保護。具荷拉案所揭露的問題,並非韓國所獨有。類似狀況在台灣也曾經發生過,曾經有一位女士在三歲時父母就離異,父親之後音訊全無,從未支付任何撫養費,亦未曾探視。她由母親獨力撫養長大,歷經辛苦完成學業,工作後積累約新臺幣500萬元。然她卻年僅45歲時就因病驟逝,未婚未育,亦未留下遺囑。其素未謀面的父親得知消息後,以第二順位繼承人身份,主張和前妻平均繼承女兒的遺產。這位女士的母親雖然不願意,但依現行法律,其父親繼承權合法存在,因此法律上幾乎束手無策。四、具荷拉法案:韓國的立法回應具荷拉案的社會衝擊促使韓國展開立法行動。2021年,韓國國會通過民法修正案,俗稱「具荷拉法案」。該修正案的核心內容如下:具荷拉法案的精神在於:繼承權應與親子關係的實質內涵掛鉤,而非僅憑血緣連結自動取得。父母若長期棄養子女,便已實質上背棄了親子關係所應承擔的義務,法律自無理由繼續賦予其繼承保障。五、臺灣應建立「具荷拉條款」臺灣民法繼承編雖歷經調整,近期也即將對於兄弟姊妹特留分進行修正,但對於「不盡扶養義務之繼承人」的規制,始終付之闕如。有鑑於韓國具荷拉法案的立法先例,以及臺灣社會中日益增多的類似糾紛,本文建議立法院及法務部正視此一制度漏洞,推動以下修法方向:(一)擴大民法第1145條繼承權喪失事由建議增訂第1145條第1項第6款,明文規定:「對被繼承人負有扶養義務,而無正當理由長期不履行,情節重大者」,得由法院依利害關係人聲請,宣告其喪失繼承權。此一修正毋需被繼承人生前明示,無論是棄養父母或棄養子女者都可適用,至於是否有惡意棄養及情節重大,屆時可由法院依個案調查認定,避免任意被濫用。(二)限縮特留分請求權建議修正民法第1225條,如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有前述不履行扶養義務者,其特留分得由法院依聲請酌減或完全剝奪。如此一來,棄養父母或棄養子女者將無法再以特留分為盾,坐享不勞而獲的繼承利益。(三)加強遺囑教育,倡導預立遺囑在修法完成前,最直接可行的自保方式仍是預立遺囑。政府及法律界應積極推廣遺囑制度,讓有類似顧慮的民眾了解遺囑的效力與限制,以保障民眾遺產安排的順利。結語:讓法律彰顯公平正義具荷拉的故事,是一個讓全球都看見法律缺陷的悲劇。韓國已完成立法回應,彰顯了民主社會對公平正義的追求。類似案例在臺灣社會各個角落也一再發生,因此不應繼續讓棄養子女的父母或是棄養父母的子女,藉由法律的漏洞繼承對方的財富,我們應借鏡具荷拉法案,將『無正當理由長期未盡扶養義務』納入法律規範,使繼承權的回歸實質的愛與責任,而非僅存於血緣的形式連結。」---------------------------------------------------------------台灣遺囑協會定期舉辦「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公益講座,教導民眾正確遺囑觀念及寫作,6月27日星期六上午10-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從松智路口進入,詳情請洽台灣遺囑協會官網,預約報名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
楊子儀認復合阿西女兒!尊神明指示不婚「帶髮修行」
楊子儀、林玟誼今(28日)為新戲《阿松與阿暖》宣傳,劇中兩人談無血緣叔侄戀,戲外林玟誼單身11年,高呼「不婚不生,快樂一生」,而楊子儀坦言有交往對象,但「分分合合難計算」交往多久,隨即被猜出是跟「阿西」陳博正的女兒田羽安復合。楊子儀和田羽安曾經因戲結緣,交往超過8年,兩人即便經過分合,楊子儀仍在阿西的宮廟服務,關係一直很密切。被猜他言下的「分分合合」對象就是田羽安,楊子儀一度裝傻,不承認也不否認,表示自己「不想說謊騙大家」。信奉「全真教」的楊子儀,說他目前是帶髮修行,「全真教不能結婚,另一半其實不太會抱怨,因為知道我是在幫神明做事。」雙方家長目前也都抱持尊重態度,沒有催婚壓力。楊子儀默認復合田羽安,但目前沒結婚打算。(圖/民視提供)而林玟誼已單身11年,熱心朋友曾想幫忙介紹對象,但她總覺得這樣的撮合會讓氣氛很奇怪,「如果是自然認識、巧遇還比較可以接受。」單身一段時間後,她逐漸體悟,戀愛不再是人生必需品,「有很好,沒有也OK。」林玟誼也跟爸媽坦白,表示自己有可能不會結婚生小孩,媽媽開明回應:「沒結婚沒關係,但希望妳可以有個孩子。」因此她前年已完成凍卵,「也許未來有機會,還是會想當媽媽。」林玟誼單身11年,認為戀愛非必需。(圖/民視提供)
兒脫口一句!男起疑做親子鑑定 結果晴天霹靂:感覺天都塌了
中國山東淄博一名姜姓男子與妻子結婚22年,婚後育有2子,雙方因聚少離多於2023年協議離婚,然而因為大兒子的一句話讓姜男起疑並去做親子鑑定,沒想到結果卻是晴天霹靂。根據陸媒報導,姜男2002年與妻子結婚,2004、2014年分別生下兩名兒子,但2022年開始妻子幾乎不再回家,隔年雙方協議離婚,其中兩子除皆可分得房產外,姜男還會和前妻共同分擔他們生活、教育、醫療和結婚彩禮的支出。然而離婚後大兒子卻經常回家討錢、搶財產,還會動手打姜男,在一次爭執當中大兒子脫口說出:「你不是我親爸」,就是這句話讓姜男起疑,他偷偷拿大兒子牙刷進行親子鑑定,才發現真的不是自己親生的。姜男針對親子關係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最終判決確認他與兩名孩子都不存在血緣關係。「看到結果那一刻,感覺天都塌了。」姜先生說。據了解,前妻在事發後還試圖透過不正當方式侵占並轉移婚內財產,去年4月姜男對前妻正式提告。沒想到此時卻發生案外案,同年5月堂嫂突然向姜男提告,「她指控我堂哥跟我前妻有婚外情,還說這些年我前妻所有東西都是堂哥送的。」姜先生受訪時無奈地說。他還懷疑兩個兒子當中可能有一人其實是堂哥的孩子,兩家人之後也不再往來。「現在我只想趕快把官司打完,把屬於我的東西拿回來,恢復正常生活。」姜先生說。面對27日即將再開庭,姜男又對媒體表示:「我是老實人,但也不能這樣被欺負。我只想拿回屬於我的一切。」
記住剴剴1/六歲童「愛你」聲聲喚 「養父母」淚控兒少權法狠斷收養路
您接觸過親密無間、卻無法完成收養程序的家庭嗎?6歲男童小樂(化名)出生數月後便由現任照顧者周桑(化名)、周太(化名)夫婦接手扶養,在滿滿的愛與陪伴下長大,如今早已建立深厚依附關係;不過,他們卻卡在收養制度的門檻,使得早已存在的親密家庭,始終無法被法律承認,讓美好關係蒙塵。小樂主動拿出在學校完成、以「家」為名的拼貼畫。(圖/周志龍攝)「我愛你!」6歲的小樂雙手環抱著「阿嬤」周太的脖子親吻,一旁的「阿公」周桑露出幸福的笑容,這是他們一家的日常,他們夫妻養育小樂6年了,從奶粉、看病到上學一路陪伴成長,如今一家三口早已建立深厚情感。面對CTWANT記者採訪,小樂還主動從房間裡翻出在學校完成、以「家」為主題的拼貼畫,靦腆地介紹:「這是阿公(周桑)、這是阿嬤(周太)、這是我!」小樂興奮地說,自己最喜歡和「阿公」周桑到家附近的游泳池瘋玩整晚,也喜歡和家人全台灣走透透,他還抓著記者的手臂興奮地指向「阿嬤」周太手機畫面,直呼這是自己最喜歡的一幀!上頭是一張周太與幼時小樂的合照,兩人親密臉貼著臉,小樂嘟起嘴巴,周太則笑得露出一口白牙。眼前小樂興奮地蹦跳,五味雜陳的回憶卻湧上周太心頭。她回顧,小樂的生母是自己女兒的姊妹淘,17歲時懷孕,當時生父因遭女方家長以提告施壓,才勉強同意結婚,而這段婚姻僅維持短短幾年便宣告破局,雙方也各自另組家庭。周太續指,小樂出生沒幾個月後,生母便以外出找工作為由,詢問自家是否能代為照顧孩子,沒想到這一托付,竟成了命運的轉折點,此後親生父母不聞不問下,小樂的人生也悄悄走向另一條道路。沒有血緣的愛改寫了小樂的人生,但幸福之下卻暗藏隱憂,原來這段穩定而被認可的「依附關係」竟被甩在法定收養途徑之外,讓想合法地成為小樂父母的周氏夫妻只能徒呼負負!CTWANT調查,原來是2011年修法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6條規定,當生父母或監護人因故無法扶養孩子而有意出養時,必須委託合法收出養媒合機構協助尋找適合的收養人,不外乎為防堵販嬰與人口買賣,但卻搞得「無血緣關係」的收養只有一條路可走,就是收養人必須先向合法機構登記意願,再透過媒合程序尋找孩子,而且不能直接指定想收養哪一名特定孩童,只能提出對年齡、性別等條件的期待。因此,像小樂這樣存在穩定依附關係、實際生活上早已成為一家人的案例,制度上沒有彈性空間,根本無法收養,令周氏夫妻感到絕望!周氏夫妻目前僅具有「委託監護人」身分,雖然早已寫好對小樂的收養契約書,但因現行法令制度卡關。(圖/周志龍攝)周桑無奈地說:「我們又不是缺小孩,要養,我們想要的就是小樂。我們對他有一份親情。」為了讓一家人真正成為法律上的家人,夫妻倆曾兩度找律師諮詢,甚至填好了「收養登記申請書」,但在現行制度下,法院已「不再受理」私下協議的收出養案件,只能回到「無法指定收養」的媒合機制。周太憂心地說:「如果帶小樂去媒合機構,結果最後收養不到他,被別人帶走怎麼辦?萬一又發生像剴剴案那樣的事,我們會自責一輩子。」周氏夫妻目前僅是小樂的「委託監護人」,依《民法》規定,受託人權限多集中於日常生活照顧,例如居所指定、戶籍處理等,但涉及重大醫療決定時,權限仍被限縮。夫妻倆最擔心的是,小樂即將升上小學,未來若遇上重大意外,需要簽署手術同意書或重要醫療文件時,一旦聯繫不上生父母,只能眼睜睜看著搶救黃金時間一分一秒流逝,那種無能為力,將會讓兩人心如刀割。「你看那台悍馬,就是因為小樂喜歡才買的。」周桑指著家門口價值不菲的名車笑道。周氏夫妻經營鋼鐵、環保、土地開發等事業多年,他們也曾想過未來將部分土地與資產留給小樂,讓孩子長大後生活更有保障,但若未來因利益問題,生父母突然出現爭奪孩子,甚至對孩子造成傷害,該怎麼辦?周桑說:「法律上保護像剴剴那樣的孩子是有必要的,但是有些個案也是要看實際情況,來做對孩子最好的決定。」對此,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回應,現行「寄養轉收養」制度已考量兒童依附關係,寄養家庭若與孩子建立穩定依附關係,可協助後續收養程序。但對於非寄養家庭是否也能比照適用類似機制,衛福部未進一步說明。
記住剴剴2/無血緣親子關係難合法! 學者籲放寬收養門檻長期追蹤
原本為杜絕販嬰、人口買賣而設下的收出養制度,如今卻卡住善心家庭動彈不得。原因竟是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無血緣關係不得指定收養,所有案件都須回到媒合機制統籌發派;然而,當孩子與照顧者已建立深厚依附關係時,法律仍要求「打散」重新「配對」是否合理?會不會造成另一個剴剴悲劇?已引發話題。剴剴案曾掀起外界對兒少安置機制的討論,也讓小樂養父母憂心,若孩子被迫重新進入媒合體系後的潛在風險。(圖CTWANT攝影組)新北6歲男童小樂(化名)出生數個月後,便由周桑(化名)、周太(化名)接手照顧,從奶粉、換尿布、就醫到上學,夫妻倆一路陪伴成長,如今一家三口早已建立深厚情感,小樂甚至在學校以「家」為題的畫作中,將周桑、周太夫婦畫進自己的家庭成員裡。儘管實際上早已成為彼此生命中的家人,夫妻倆至今卻仍無法正式收養小樂。原來是《兒少權法》修正後規定,無血緣關係的收出養,不得私下尋找、指定對象,必須透過合法媒合機構安排;立法初衷,是為杜絕私下交易、人口販運以及兒童商品化等問題,但對小樂一家而言,是道殘忍的「法律」圍牆。換句話說,若已有長期照顧的優質家庭想收養小樂,仍必須回到收出養媒合機制,由雙方分別進入程序,養父母僅能提出孩子年齡、性別等期待條件;在無法指定對象的原則下,小樂與養父母未必能互相配對成功,甚至可能各自媒合到不同家庭。「如果他送去媒合,最後不是我們怎麼辦?如果發生像剴剴一樣的事情怎麼辦?」談起收養,小樂的養父母有道不盡的心酸與無奈。中國文化大學社福系教授王順民認為,收養制度討論重點應是如何建立完整評估機制,確認依附關係與家庭適任性。(圖/周志龍攝)對此,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王順民認為,制度討論的重點,不該停留在「能不能指定收養」,而應回到「如何證明孩子與照顧者之間,已建立穩定且良好的依附關係」,以及「這個家庭是否值得被託付孩子」。王順民強調,社會應逐步對「長期照顧」與「指定收養」去標籤化,建立一套完整評估機制,去確認「孩子交由這個家庭照顧,是安全且適合的」。例如可透過中立第三方委員會介入審查,並強化評估工具設計,納入重複觀察、交叉訪談與長期追蹤等機制,而非僅依靠一次性的面談或評估結果做判斷。王順民也曾提及,收出養制度改革,不應停留在「准」或「不准」的行政思維,反該重新思考如何建立更多元的照顧家庭機制;現行制度修正雖著重於操作層面,但往往忽略家庭動力、情感連結與社會文化環境的影響,「收出養改革不是技術問題,而是一場價值重塑」。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呼籲衛福部,正視已形成穩定依附關係家庭的收養問題。(圖CTWANT攝影組)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則表示,現行制度其實已有「寄養轉收養」機制,某種程度上已承認持續照顧者具有優先性;而若家庭雖不具寄養資格,卻同樣存在穩定的照顧事實,為何不能納入類似思考?她認為,《兒少權法》應正視這類長期共同生活的照顧型態,透過地方主管機關專業評估,並搭配媒合機構共同確認照顧事實,避免讓孩子被迫重新回到媒合體系。李彥秀指出,未來可透過法院收養認可、社工訪視與後續追蹤等機制,也可用就學、醫療、戶政紀錄等方式確認照顧事實,但重點仍是法律必須先承認「既存穩定依附關係」是兒少最佳利益的核心要素,並建立完整審查機制,讓已形成穩定依附關係的家庭,有機會被制度看見,而非被擋在門外;她呼籲衛生福利部,正視該類家庭的困境。對此,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回應,現行「寄養轉收養」制度已考量兒童依附關係,寄養家庭若與孩子建立穩定依附關係,可協助後續收養程序。但對於非寄養家庭是否也能比照適用類似機制,衛福部未進一步說明。
女嬰「越長越黑」!媽驗DNA超崩潰 女兒早已遭保母掉包賣掉
泰國爆出一起駭人聽聞的「女嬰調包案」!一名24歲未婚媽媽當年因生活困頓,將剛出生的女兒交給保母代為照顧,沒想到孩子5個月大時被送回後,她越養越覺得不對勁,不僅外貌逐漸改變,甚至「越長越黑、臉也越來越大」,直到孩子1歲半時,一名陌生女子突然透過臉書私訊她「我的女兒過得好嗎?」她才驚覺,自己辛苦養育一年多的孩子,竟根本不是親生骨肉,而真正的女兒早已遭保母偷偷調包賣掉,如今下落不明。根據泰媒《Khaosod》報導,24歲女子「小鳥」(化名)2022年未婚懷孕後與男友分手,因不想讓家人知道自己懷孕,便透過朋友介紹,認識一名29歲女子「小雯」(化名)。對方與丈夫育有4名孩子,自稱很喜歡小孩,也願意幫忙照顧嬰兒,小鳥因此搬到春武里府與對方同住,並在同年10月產下一名女嬰。原本小鳥一度打算把孩子送養,但生下女兒後又捨不得,因此改變主意,決定親自扶養。不過因為需要工作賺錢,她便與小雯談好,每月支付8000泰銖(約新台幣7200元)委託對方代為照顧女兒,自己則到工地打工並住在工地宿舍。期間,小雯曾向她提起,有一對夫妻想收養孩子,甚至願意給2萬泰銖(約新台幣1.8萬元)「紅包」,但小鳥當場拒絕,表示不願把孩子送人。之後,她仍放心將女兒交由小雯照顧,只要有空就會前往探望。然而,當孩子5個月大時,2023年3月1日,小雯突然把女嬰送回給她,聲稱自己有急事要處理,要她暫時照顧孩子幾天。沒想到,小雯之後卻再也沒出現。小鳥只好將孩子帶回老家,交由外婆照顧,自己則繼續外出工作。沒多久,小鳥開始察覺異狀。當孩子7個月大時,她發現女兒外貌與嬰兒時期差異很大,不但皮膚變黑、臉也變大,越看越不像自己,一度懷疑孩子是否真的是親生骨肉,甚至曾提出想做DNA鑑定。不過當時外婆勸她,「自己的孩子就好好養,不要想太多」,她才打消念頭,沒想到這一錯過,就是一年多。直到2024年3月,孩子已1歲半時,一名陌生女子突然透過臉書私訊她,一開口就問,「我的女兒過得好嗎?可以讓我看看她嗎?」甚至還附上一段小鳥當年曾傳給保母的小孩影片。小鳥看到後瞬間震驚,經過雙方深入對話與比對後,才發現孩子真的被調包了。原來,小雯疑似為了牟利,以1萬泰銖(約新台幣9000元)向另一名女子買下一名女嬰,再將該名孩子冒充成小鳥的女兒送回,而小鳥真正的親生骨肉,則被交給一對緬甸籍夫妻帶走。得知真相後,小鳥幾乎崩潰,立刻聯絡小雯追問親生女兒下落,但對方始終不願透露,最後甚至封鎖所有聯絡方式。她隨後於2024年3月7日前往警局報案,警方安排她與孩子進行DNA鑑定,結果證實雙方毫無血緣關係。警方後續逮捕小雯,她則供稱,已將真正的女嬰交給一對緬甸籍夫妻帶走。警方因此依「拐帶15歲以下兒童牟利」等罪名起訴她。法院一審於2025年3月判處10年徒刑,因認罪減刑為5年,目前對方已交保等待上訴。由於案件疑似涉及跨國兒童買賣與人口販運,當地兒童與婦女基金會也介入協助,並陪同小鳥向警方持續追查孩子下落。警方目前正全力追查涉案的緬甸籍夫妻,希望盡快尋回失蹤多年的女童,讓孩子回到親生母親身邊。
妻狂發兒子照片給陌生男!對話紀錄驚見「關鍵字」 他做完親子鑑定傻眼
大陸山東省1名男子近日因家庭糾紛求助媒體,其婚姻與親子關係的真相在一連串檢測後浮出水面,引發關注。當事人鐘先生表示,自己與妻子結婚10餘年,一直自認感情穩定,未料一次偶然查看對方手機,卻揭開長期隱藏的疑點。《羊城晚報》報導,鐘先生回憶,自己和妻子是在1場婚禮上相識,當時他擔任伴郎,女方為伴娘,2人交往不久即確立關係。2014年5月,妻子告知懷孕,2人於同年7月結婚。雙方婚後家庭生活看似順遂,2015年長子出生,2017年迎來女兒,2022年小兒子出生,1家5口在外人看來過得幸福美滿。然而,鐘先生今年4月發現妻子行蹤異常,經常無法聯絡,且以各種理由外出。隨後他查看聊天記錄時,發現對方頻繁向1名陌生男子發送小兒子的照片,對話中甚至出現「帶回去養」、「要學費」等內容,令他產生懷疑。為釐清疑點,鐘先生決定與小兒子進行DNA親子鑑定。結果顯示,2人之間不存在血緣關係。據其描述,在結果出爐前,妻子曾多次致電聯繫,但未獲回應,其後即離家未歸。為進一步確認情況,鐘先生又對另外2名子女進行親子鑑定。結果顯示,長子同樣與其無血緣關係,僅次女為其親生。接連的檢測結果對鐘先生造成沉重打擊,他表示,難以接受多年來的家庭生活與情感投入出現如此落差。目前,事件具體細節與雙方說法仍有待進一步釐清。
藍心湄非媽媽親生!母親節前自曝「13歲被收養」 感性告白:我的世界只有妳
母親節即將到來,「時尚教主」藍心湄罕見談到自己的成長背景,公開自己和媽媽其實沒有血緣關係,坦言她13、14歲時被大自己18歲的母親收留,這些年來媽媽的陪伴與照顧,才造就現在的藍心湄,她也在鏡頭前感性告白「媽媽,我的世界只有妳,愛妳喔」。藍心湄在節目中談到自己的成長故事。(圖/翻攝自臉書/女人我最大)近日藍心湄在《女人我最大》的臉書粉專發布影片並分享,自己在13、14歲時正處叛逆期時,是30多歲的媽媽收留了她,當年2人只相差18歲。藍心湄表示,那時自己很難管教,但媽媽一直很有耐心,雖然管教的方式很嚴格,但可能因為藍心湄不是親生小孩的關係,媽媽在管教她時仍會保留一些空間。藍心湄透露,自己現在腦筋動得很快、思維靈活、體力好、身體也很健康都和媽媽有關,「因為她煮了一手好菜」,讓她從小就被照顧得很好。藍心湄提到,雖然現在媽媽年紀大了,走路變得不太方便,但藍心湄承諾「未來還是要帶媽媽去全世界到處走走」。影片的最後,藍心湄也向媽媽深情告白「我們走遍了全世界,可是妳知道嗎?媽媽,我的世界只有妳,愛妳喔」。藍心湄向收養她的媽媽感性告白。(圖/翻攝自臉書/女人我最大)影片曝光後,有不少網友是第一次聽說藍心湄與母親的故事,紛紛留言表示「阿?不是親媽媽嗎?有嚇到了,很孝順父母」、「一直以為是親生子女」、「所以姐不輸親生的孝順,感人」、「好感動,第一次聽到藍媽媽的故事,非常偉大,難怪心湄姐會如此優秀」、「好孝順的女兒」、「藍媽媽很偉大!天下媽媽母親節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