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緣
」 遺產 特留分 遺囑 DNA 曹西平
台中情侶產死胎裝袋埋屍兩次 命理師曝「3地易卡陰」示警:應盡速招魂超渡
台中一對小情侶阿達和小花(化名)一起逛台中老虎城,小花因劇烈腹痛,在女廁內產下一名女嬰,她發現嬰兒無哭聲及呼吸,以為是死胎,於是向清潔人員要了一只塑膠袋,將死胎裝進去,並清理地板血水後,到三義兒童公園廁所內,小花將胎盤產出,一起放到塑膠袋內。埋到社區盆栽內,但是屍水不斷流出,他們又把她埋到春社公園裡。後來小花因腹痛由被母親帶到醫院就診,這件事情才曝了光,法官認為,兩人不依循習俗將遺體好好埋葬,竟然隨意棄置公園,對於生命延續與終結嚴重欠缺應有的尊重,審酌2人犯後均坦承犯行,尚知悔悟,也沒有相關前科,依遺棄屍體罪,處5個月有期徒刑。小情侶意外懷孕,嬰兒產下後被無知小情侶裝進塑膠袋造成死亡,遺體埋到社區盆栽區內,又把遺體移埋到春社公園裡。小嬰兒死亡沒有招魂及超渡儀式,如同無主孤魂;台中老虎城廁所、社區盆栽區及春社公園遭小情侶將嬰兒裝進塑膠袋、遺棄遺體,這三個地方就容易卡陰磁場,甚至造成靈異現象。民俗中,胎死腹中、流產或墮胎的子女,稱為「無緣子女」,要將其超渡,但不可取名、立牌位。有些業者為了賺錢,會建議「無緣子女」的父母要將其「無緣子女」取名、立牌位。但只有其父母知道此事會祭拜「無緣子女」,但後代子孫都不知道,此「無緣子女」會變成無主孤魂,無人祭拜,反而變成會去找與其有血緣關係親人,讓這些親人運勢不順、婚姻破裂、財運敗退、子孫凋零。若從「坤門」或剖腹產出,嬰兒已經啟動肺部呼吸,民俗上稱為「人」,即使活3分鐘就死亡,就是「人」,要為其取名、立牌位;男嬰要立於家中祖先牌位,女嬰要立於寺廟牌位。本案例解決方式就是請法師至台中老虎城廁所、社區盆栽區及春社公園招魂,然後將小嬰兒超渡。立牌位與否,則視嬰兒是「無緣子女」?還是「人」?的方式去處理。
法界籲看齊韓國「具荷拉條款」修法 父母未盡扶養責任能否繼承子女遺產
一、血緣不等於責任,責任不等於權利「養兒防老」是臺灣社會的傳統觀念,然而現實中卻有不少父母在子女年幼時便棄之不顧,不履行法定扶養義務,等到子女成年後有所成就,或甚至在子女不幸過世之後,才以「法定繼承人」身份現身,主張繼承遺產。這樣的社會案例在台灣不能說很多,但也不能說很少。由於父母對子女的扶養義務是民法明文規定的法律責任,若父母在子女未成年無謀生能力時即棄養,卻仍能在其身後坐享遺產,這樣的法律是否值得檢討?韓國在2019年的「具荷拉法案」,正是對這個問題的深刻反映,應可以做為我們的借鏡。二、現行法律架構:繼承權的取得與喪失(一)父母的繼承人地位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的順序依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父母屬第二順位繼承人,因此倘若子女無子女,父母即可遞補為繼承人,如果子女又無配偶,父母即可繼承子女全部的遺產,若子女有配偶,父母也可以和子女的配偶共同繼承子女的遺產。換言之,在現行法律架構下,只要父母與子女之間具有親生或依法擬制的親子關係,父母即取得繼承資格,至於父母是否曾經善盡扶養義務,與是否能取得繼承權無關。(二)繼承權喪失的法定事由現行民法第1145條列舉五款繼承權喪失事由,但「未盡扶養義務」並不在其列。所以父母長期不扶養子女,在現行法下並不直接構成繼承權喪失的事由。除非父母的行為達到「重大虐待」程度,且子女生前明確表示剝奪其繼承,否則法律仍保障父母的繼承地位。即便子女預立遺囑,試圖將遺產留給其他人,民法第1223條的特留分制度仍可能保護父母的最低繼承份額。在無直系血親卑親屬的情況下,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二分之一。這意謂著,即使子女立遺囑將財產全數留給配偶或是捐贈,父母仍有權主張至少一半的法定應繼分,遺囑效力因而受到限縮。三、真實案例:法律的冰冷與人情的傷痛韓國人氣偶像具荷拉於2019年11月不幸離世,留下相當數額的遺產。然而,在她生命中幾乎缺席的生母,卻在其過世後現身,依據當時韓國民法主張對遺產擁有繼承權。具荷拉的兄長隨即公開反對,指出其母親在具荷拉幼年時便離家棄養,對子女的成長幾乎毫無貢獻,卻在她成名後欲分享遺產。此案在韓國社會引發軒然大波,輿論普遍認為現行繼承法存在重大漏洞,不應讓棄養的父母受到法律的保護。具荷拉案所揭露的問題,並非韓國所獨有。類似狀況在台灣也曾經發生過,曾經有一位女士在三歲時父母就離異,父親之後音訊全無,從未支付任何撫養費,亦未曾探視。她由母親獨力撫養長大,歷經辛苦完成學業,工作後積累約新臺幣500萬元。然她卻年僅45歲時就因病驟逝,未婚未育,亦未留下遺囑。其素未謀面的父親得知消息後,以第二順位繼承人身份,主張和前妻平均繼承女兒的遺產。這位女士的母親雖然不願意,但依現行法律,其父親繼承權合法存在,因此法律上幾乎束手無策。四、具荷拉法案:韓國的立法回應具荷拉案的社會衝擊促使韓國展開立法行動。2021年,韓國國會通過民法修正案,俗稱「具荷拉法案」。該修正案的核心內容如下:具荷拉法案的精神在於:繼承權應與親子關係的實質內涵掛鉤,而非僅憑血緣連結自動取得。父母若長期棄養子女,便已實質上背棄了親子關係所應承擔的義務,法律自無理由繼續賦予其繼承保障。五、臺灣應建立「具荷拉條款」臺灣民法繼承編雖歷經調整,近期也即將對於兄弟姊妹特留分進行修正,但對於「不盡扶養義務之繼承人」的規制,始終付之闕如。有鑑於韓國具荷拉法案的立法先例,以及臺灣社會中日益增多的類似糾紛,本文建議立法院及法務部正視此一制度漏洞,推動以下修法方向:(一)擴大民法第1145條繼承權喪失事由建議增訂第1145條第1項第6款,明文規定:「對被繼承人負有扶養義務,而無正當理由長期不履行,情節重大者」,得由法院依利害關係人聲請,宣告其喪失繼承權。此一修正毋需被繼承人生前明示,無論是棄養父母或棄養子女者都可適用,至於是否有惡意棄養及情節重大,屆時可由法院依個案調查認定,避免任意被濫用。(二)限縮特留分請求權建議修正民法第1225條,如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有前述不履行扶養義務者,其特留分得由法院依聲請酌減或完全剝奪。如此一來,棄養父母或棄養子女者將無法再以特留分為盾,坐享不勞而獲的繼承利益。(三)加強遺囑教育,倡導預立遺囑在修法完成前,最直接可行的自保方式仍是預立遺囑。政府及法律界應積極推廣遺囑制度,讓有類似顧慮的民眾了解遺囑的效力與限制,以保障民眾遺產安排的順利。結語:讓法律彰顯公平正義具荷拉的故事,是一個讓全球都看見法律缺陷的悲劇。韓國已完成立法回應,彰顯了民主社會對公平正義的追求。類似案例在臺灣社會各個角落也一再發生,因此不應繼續讓棄養子女的父母或是棄養父母的子女,藉由法律的漏洞繼承對方的財富,我們應借鏡具荷拉法案,將『無正當理由長期未盡扶養義務』納入法律規範,使繼承權的回歸實質的愛與責任,而非僅存於血緣的形式連結。」---------------------------------------------------------------台灣遺囑協會定期舉辦「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公益講座,教導民眾正確遺囑觀念及寫作,6月27日星期六上午10-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從松智路口進入,詳情請洽台灣遺囑協會官網,預約報名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
楊子儀認復合阿西女兒!尊神明指示不婚「帶髮修行」
楊子儀、林玟誼今(28日)為新戲《阿松與阿暖》宣傳,劇中兩人談無血緣叔侄戀,戲外林玟誼單身11年,高呼「不婚不生,快樂一生」,而楊子儀坦言有交往對象,但「分分合合難計算」交往多久,隨即被猜出是跟「阿西」陳博正的女兒田羽安復合。楊子儀和田羽安曾經因戲結緣,交往超過8年,兩人即便經過分合,楊子儀仍在阿西的宮廟服務,關係一直很密切。被猜他言下的「分分合合」對象就是田羽安,楊子儀一度裝傻,不承認也不否認,表示自己「不想說謊騙大家」。信奉「全真教」的楊子儀,說他目前是帶髮修行,「全真教不能結婚,另一半其實不太會抱怨,因為知道我是在幫神明做事。」雙方家長目前也都抱持尊重態度,沒有催婚壓力。楊子儀默認復合田羽安,但目前沒結婚打算。(圖/民視提供)而林玟誼已單身11年,熱心朋友曾想幫忙介紹對象,但她總覺得這樣的撮合會讓氣氛很奇怪,「如果是自然認識、巧遇還比較可以接受。」單身一段時間後,她逐漸體悟,戀愛不再是人生必需品,「有很好,沒有也OK。」林玟誼也跟爸媽坦白,表示自己有可能不會結婚生小孩,媽媽開明回應:「沒結婚沒關係,但希望妳可以有個孩子。」因此她前年已完成凍卵,「也許未來有機會,還是會想當媽媽。」林玟誼單身11年,認為戀愛非必需。(圖/民視提供)
兒脫口一句!男起疑做親子鑑定 結果晴天霹靂:感覺天都塌了
中國山東淄博一名姜姓男子與妻子結婚22年,婚後育有2子,雙方因聚少離多於2023年協議離婚,然而因為大兒子的一句話讓姜男起疑並去做親子鑑定,沒想到結果卻是晴天霹靂。根據陸媒報導,姜男2002年與妻子結婚,2004、2014年分別生下兩名兒子,但2022年開始妻子幾乎不再回家,隔年雙方協議離婚,其中兩子除皆可分得房產外,姜男還會和前妻共同分擔他們生活、教育、醫療和結婚彩禮的支出。然而離婚後大兒子卻經常回家討錢、搶財產,還會動手打姜男,在一次爭執當中大兒子脫口說出:「你不是我親爸」,就是這句話讓姜男起疑,他偷偷拿大兒子牙刷進行親子鑑定,才發現真的不是自己親生的。姜男針對親子關係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最終判決確認他與兩名孩子都不存在血緣關係。「看到結果那一刻,感覺天都塌了。」姜先生說。據了解,前妻在事發後還試圖透過不正當方式侵占並轉移婚內財產,去年4月姜男對前妻正式提告。沒想到此時卻發生案外案,同年5月堂嫂突然向姜男提告,「她指控我堂哥跟我前妻有婚外情,還說這些年我前妻所有東西都是堂哥送的。」姜先生受訪時無奈地說。他還懷疑兩個兒子當中可能有一人其實是堂哥的孩子,兩家人之後也不再往來。「現在我只想趕快把官司打完,把屬於我的東西拿回來,恢復正常生活。」姜先生說。面對27日即將再開庭,姜男又對媒體表示:「我是老實人,但也不能這樣被欺負。我只想拿回屬於我的一切。」
記住剴剴1/六歲童「愛你」聲聲喚 「養父母」淚控兒少權法狠斷收養路
您接觸過親密無間、卻無法完成收養程序的家庭嗎?6歲男童小樂(化名)出生數月後便由現任照顧者周桑(化名)、周太(化名)夫婦接手扶養,在滿滿的愛與陪伴下長大,如今早已建立深厚依附關係;不過,他們卻卡在收養制度的門檻,使得早已存在的親密家庭,始終無法被法律承認,讓美好關係蒙塵。小樂主動拿出在學校完成、以「家」為名的拼貼畫。(圖/周志龍攝)「我愛你!」6歲的小樂雙手環抱著「阿嬤」周太的脖子親吻,一旁的「阿公」周桑露出幸福的笑容,這是他們一家的日常,他們夫妻養育小樂6年了,從奶粉、看病到上學一路陪伴成長,如今一家三口早已建立深厚情感。面對CTWANT記者採訪,小樂還主動從房間裡翻出在學校完成、以「家」為主題的拼貼畫,靦腆地介紹:「這是阿公(周桑)、這是阿嬤(周太)、這是我!」小樂興奮地說,自己最喜歡和「阿公」周桑到家附近的游泳池瘋玩整晚,也喜歡和家人全台灣走透透,他還抓著記者的手臂興奮地指向「阿嬤」周太手機畫面,直呼這是自己最喜歡的一幀!上頭是一張周太與幼時小樂的合照,兩人親密臉貼著臉,小樂嘟起嘴巴,周太則笑得露出一口白牙。眼前小樂興奮地蹦跳,五味雜陳的回憶卻湧上周太心頭。她回顧,小樂的生母是自己女兒的姊妹淘,17歲時懷孕,當時生父因遭女方家長以提告施壓,才勉強同意結婚,而這段婚姻僅維持短短幾年便宣告破局,雙方也各自另組家庭。周太續指,小樂出生沒幾個月後,生母便以外出找工作為由,詢問自家是否能代為照顧孩子,沒想到這一托付,竟成了命運的轉折點,此後親生父母不聞不問下,小樂的人生也悄悄走向另一條道路。沒有血緣的愛改寫了小樂的人生,但幸福之下卻暗藏隱憂,原來這段穩定而被認可的「依附關係」竟被甩在法定收養途徑之外,讓想合法地成為小樂父母的周氏夫妻只能徒呼負負!CTWANT調查,原來是2011年修法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6條規定,當生父母或監護人因故無法扶養孩子而有意出養時,必須委託合法收出養媒合機構協助尋找適合的收養人,不外乎為防堵販嬰與人口買賣,但卻搞得「無血緣關係」的收養只有一條路可走,就是收養人必須先向合法機構登記意願,再透過媒合程序尋找孩子,而且不能直接指定想收養哪一名特定孩童,只能提出對年齡、性別等條件的期待。因此,像小樂這樣存在穩定依附關係、實際生活上早已成為一家人的案例,制度上沒有彈性空間,根本無法收養,令周氏夫妻感到絕望!周氏夫妻目前僅具有「委託監護人」身分,雖然早已寫好對小樂的收養契約書,但因現行法令制度卡關。(圖/周志龍攝)周桑無奈地說:「我們又不是缺小孩,要養,我們想要的就是小樂。我們對他有一份親情。」為了讓一家人真正成為法律上的家人,夫妻倆曾兩度找律師諮詢,甚至填好了「收養登記申請書」,但在現行制度下,法院已「不再受理」私下協議的收出養案件,只能回到「無法指定收養」的媒合機制。周太憂心地說:「如果帶小樂去媒合機構,結果最後收養不到他,被別人帶走怎麼辦?萬一又發生像剴剴案那樣的事,我們會自責一輩子。」周氏夫妻目前僅是小樂的「委託監護人」,依《民法》規定,受託人權限多集中於日常生活照顧,例如居所指定、戶籍處理等,但涉及重大醫療決定時,權限仍被限縮。夫妻倆最擔心的是,小樂即將升上小學,未來若遇上重大意外,需要簽署手術同意書或重要醫療文件時,一旦聯繫不上生父母,只能眼睜睜看著搶救黃金時間一分一秒流逝,那種無能為力,將會讓兩人心如刀割。「你看那台悍馬,就是因為小樂喜歡才買的。」周桑指著家門口價值不菲的名車笑道。周氏夫妻經營鋼鐵、環保、土地開發等事業多年,他們也曾想過未來將部分土地與資產留給小樂,讓孩子長大後生活更有保障,但若未來因利益問題,生父母突然出現爭奪孩子,甚至對孩子造成傷害,該怎麼辦?周桑說:「法律上保護像剴剴那樣的孩子是有必要的,但是有些個案也是要看實際情況,來做對孩子最好的決定。」對此,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回應,現行「寄養轉收養」制度已考量兒童依附關係,寄養家庭若與孩子建立穩定依附關係,可協助後續收養程序。但對於非寄養家庭是否也能比照適用類似機制,衛福部未進一步說明。
記住剴剴2/無血緣親子關係難合法! 學者籲放寬收養門檻長期追蹤
原本為杜絕販嬰、人口買賣而設下的收出養制度,如今卻卡住善心家庭動彈不得。原因竟是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無血緣關係不得指定收養,所有案件都須回到媒合機制統籌發派;然而,當孩子與照顧者已建立深厚依附關係時,法律仍要求「打散」重新「配對」是否合理?會不會造成另一個剴剴悲劇?已引發話題。剴剴案曾掀起外界對兒少安置機制的討論,也讓小樂養父母憂心,若孩子被迫重新進入媒合體系後的潛在風險。(圖CTWANT攝影組)新北6歲男童小樂(化名)出生數個月後,便由周桑(化名)、周太(化名)接手照顧,從奶粉、換尿布、就醫到上學,夫妻倆一路陪伴成長,如今一家三口早已建立深厚情感,小樂甚至在學校以「家」為題的畫作中,將周桑、周太夫婦畫進自己的家庭成員裡。儘管實際上早已成為彼此生命中的家人,夫妻倆至今卻仍無法正式收養小樂。原來是《兒少權法》修正後規定,無血緣關係的收出養,不得私下尋找、指定對象,必須透過合法媒合機構安排;立法初衷,是為杜絕私下交易、人口販運以及兒童商品化等問題,但對小樂一家而言,是道殘忍的「法律」圍牆。換句話說,若已有長期照顧的優質家庭想收養小樂,仍必須回到收出養媒合機制,由雙方分別進入程序,養父母僅能提出孩子年齡、性別等期待條件;在無法指定對象的原則下,小樂與養父母未必能互相配對成功,甚至可能各自媒合到不同家庭。「如果他送去媒合,最後不是我們怎麼辦?如果發生像剴剴一樣的事情怎麼辦?」談起收養,小樂的養父母有道不盡的心酸與無奈。中國文化大學社福系教授王順民認為,收養制度討論重點應是如何建立完整評估機制,確認依附關係與家庭適任性。(圖/周志龍攝)對此,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王順民認為,制度討論的重點,不該停留在「能不能指定收養」,而應回到「如何證明孩子與照顧者之間,已建立穩定且良好的依附關係」,以及「這個家庭是否值得被託付孩子」。王順民強調,社會應逐步對「長期照顧」與「指定收養」去標籤化,建立一套完整評估機制,去確認「孩子交由這個家庭照顧,是安全且適合的」。例如可透過中立第三方委員會介入審查,並強化評估工具設計,納入重複觀察、交叉訪談與長期追蹤等機制,而非僅依靠一次性的面談或評估結果做判斷。王順民也曾提及,收出養制度改革,不應停留在「准」或「不准」的行政思維,反該重新思考如何建立更多元的照顧家庭機制;現行制度修正雖著重於操作層面,但往往忽略家庭動力、情感連結與社會文化環境的影響,「收出養改革不是技術問題,而是一場價值重塑」。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呼籲衛福部,正視已形成穩定依附關係家庭的收養問題。(圖CTWANT攝影組)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則表示,現行制度其實已有「寄養轉收養」機制,某種程度上已承認持續照顧者具有優先性;而若家庭雖不具寄養資格,卻同樣存在穩定的照顧事實,為何不能納入類似思考?她認為,《兒少權法》應正視這類長期共同生活的照顧型態,透過地方主管機關專業評估,並搭配媒合機構共同確認照顧事實,避免讓孩子被迫重新回到媒合體系。李彥秀指出,未來可透過法院收養認可、社工訪視與後續追蹤等機制,也可用就學、醫療、戶政紀錄等方式確認照顧事實,但重點仍是法律必須先承認「既存穩定依附關係」是兒少最佳利益的核心要素,並建立完整審查機制,讓已形成穩定依附關係的家庭,有機會被制度看見,而非被擋在門外;她呼籲衛生福利部,正視該類家庭的困境。對此,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回應,現行「寄養轉收養」制度已考量兒童依附關係,寄養家庭若與孩子建立穩定依附關係,可協助後續收養程序。但對於非寄養家庭是否也能比照適用類似機制,衛福部未進一步說明。
女嬰「越長越黑」!媽驗DNA超崩潰 女兒早已遭保母掉包賣掉
泰國爆出一起駭人聽聞的「女嬰調包案」!一名24歲未婚媽媽當年因生活困頓,將剛出生的女兒交給保母代為照顧,沒想到孩子5個月大時被送回後,她越養越覺得不對勁,不僅外貌逐漸改變,甚至「越長越黑、臉也越來越大」,直到孩子1歲半時,一名陌生女子突然透過臉書私訊她「我的女兒過得好嗎?」她才驚覺,自己辛苦養育一年多的孩子,竟根本不是親生骨肉,而真正的女兒早已遭保母偷偷調包賣掉,如今下落不明。根據泰媒《Khaosod》報導,24歲女子「小鳥」(化名)2022年未婚懷孕後與男友分手,因不想讓家人知道自己懷孕,便透過朋友介紹,認識一名29歲女子「小雯」(化名)。對方與丈夫育有4名孩子,自稱很喜歡小孩,也願意幫忙照顧嬰兒,小鳥因此搬到春武里府與對方同住,並在同年10月產下一名女嬰。原本小鳥一度打算把孩子送養,但生下女兒後又捨不得,因此改變主意,決定親自扶養。不過因為需要工作賺錢,她便與小雯談好,每月支付8000泰銖(約新台幣7200元)委託對方代為照顧女兒,自己則到工地打工並住在工地宿舍。期間,小雯曾向她提起,有一對夫妻想收養孩子,甚至願意給2萬泰銖(約新台幣1.8萬元)「紅包」,但小鳥當場拒絕,表示不願把孩子送人。之後,她仍放心將女兒交由小雯照顧,只要有空就會前往探望。然而,當孩子5個月大時,2023年3月1日,小雯突然把女嬰送回給她,聲稱自己有急事要處理,要她暫時照顧孩子幾天。沒想到,小雯之後卻再也沒出現。小鳥只好將孩子帶回老家,交由外婆照顧,自己則繼續外出工作。沒多久,小鳥開始察覺異狀。當孩子7個月大時,她發現女兒外貌與嬰兒時期差異很大,不但皮膚變黑、臉也變大,越看越不像自己,一度懷疑孩子是否真的是親生骨肉,甚至曾提出想做DNA鑑定。不過當時外婆勸她,「自己的孩子就好好養,不要想太多」,她才打消念頭,沒想到這一錯過,就是一年多。直到2024年3月,孩子已1歲半時,一名陌生女子突然透過臉書私訊她,一開口就問,「我的女兒過得好嗎?可以讓我看看她嗎?」甚至還附上一段小鳥當年曾傳給保母的小孩影片。小鳥看到後瞬間震驚,經過雙方深入對話與比對後,才發現孩子真的被調包了。原來,小雯疑似為了牟利,以1萬泰銖(約新台幣9000元)向另一名女子買下一名女嬰,再將該名孩子冒充成小鳥的女兒送回,而小鳥真正的親生骨肉,則被交給一對緬甸籍夫妻帶走。得知真相後,小鳥幾乎崩潰,立刻聯絡小雯追問親生女兒下落,但對方始終不願透露,最後甚至封鎖所有聯絡方式。她隨後於2024年3月7日前往警局報案,警方安排她與孩子進行DNA鑑定,結果證實雙方毫無血緣關係。警方後續逮捕小雯,她則供稱,已將真正的女嬰交給一對緬甸籍夫妻帶走。警方因此依「拐帶15歲以下兒童牟利」等罪名起訴她。法院一審於2025年3月判處10年徒刑,因認罪減刑為5年,目前對方已交保等待上訴。由於案件疑似涉及跨國兒童買賣與人口販運,當地兒童與婦女基金會也介入協助,並陪同小鳥向警方持續追查孩子下落。警方目前正全力追查涉案的緬甸籍夫妻,希望盡快尋回失蹤多年的女童,讓孩子回到親生母親身邊。
妻狂發兒子照片給陌生男!對話紀錄驚見「關鍵字」 他做完親子鑑定傻眼
大陸山東省1名男子近日因家庭糾紛求助媒體,其婚姻與親子關係的真相在一連串檢測後浮出水面,引發關注。當事人鐘先生表示,自己與妻子結婚10餘年,一直自認感情穩定,未料一次偶然查看對方手機,卻揭開長期隱藏的疑點。《羊城晚報》報導,鐘先生回憶,自己和妻子是在1場婚禮上相識,當時他擔任伴郎,女方為伴娘,2人交往不久即確立關係。2014年5月,妻子告知懷孕,2人於同年7月結婚。雙方婚後家庭生活看似順遂,2015年長子出生,2017年迎來女兒,2022年小兒子出生,1家5口在外人看來過得幸福美滿。然而,鐘先生今年4月發現妻子行蹤異常,經常無法聯絡,且以各種理由外出。隨後他查看聊天記錄時,發現對方頻繁向1名陌生男子發送小兒子的照片,對話中甚至出現「帶回去養」、「要學費」等內容,令他產生懷疑。為釐清疑點,鐘先生決定與小兒子進行DNA親子鑑定。結果顯示,2人之間不存在血緣關係。據其描述,在結果出爐前,妻子曾多次致電聯繫,但未獲回應,其後即離家未歸。為進一步確認情況,鐘先生又對另外2名子女進行親子鑑定。結果顯示,長子同樣與其無血緣關係,僅次女為其親生。接連的檢測結果對鐘先生造成沉重打擊,他表示,難以接受多年來的家庭生活與情感投入出現如此落差。目前,事件具體細節與雙方說法仍有待進一步釐清。
藍心湄非媽媽親生!母親節前自曝「13歲被收養」 感性告白:我的世界只有妳
母親節即將到來,「時尚教主」藍心湄罕見談到自己的成長背景,公開自己和媽媽其實沒有血緣關係,坦言她13、14歲時被大自己18歲的母親收留,這些年來媽媽的陪伴與照顧,才造就現在的藍心湄,她也在鏡頭前感性告白「媽媽,我的世界只有妳,愛妳喔」。藍心湄在節目中談到自己的成長故事。(圖/翻攝自臉書/女人我最大)近日藍心湄在《女人我最大》的臉書粉專發布影片並分享,自己在13、14歲時正處叛逆期時,是30多歲的媽媽收留了她,當年2人只相差18歲。藍心湄表示,那時自己很難管教,但媽媽一直很有耐心,雖然管教的方式很嚴格,但可能因為藍心湄不是親生小孩的關係,媽媽在管教她時仍會保留一些空間。藍心湄透露,自己現在腦筋動得很快、思維靈活、體力好、身體也很健康都和媽媽有關,「因為她煮了一手好菜」,讓她從小就被照顧得很好。藍心湄提到,雖然現在媽媽年紀大了,走路變得不太方便,但藍心湄承諾「未來還是要帶媽媽去全世界到處走走」。影片的最後,藍心湄也向媽媽深情告白「我們走遍了全世界,可是妳知道嗎?媽媽,我的世界只有妳,愛妳喔」。藍心湄向收養她的媽媽感性告白。(圖/翻攝自臉書/女人我最大)影片曝光後,有不少網友是第一次聽說藍心湄與母親的故事,紛紛留言表示「阿?不是親媽媽嗎?有嚇到了,很孝順父母」、「一直以為是親生子女」、「所以姐不輸親生的孝順,感人」、「好感動,第一次聽到藍媽媽的故事,非常偉大,難怪心湄姐會如此優秀」、「好孝順的女兒」、「藍媽媽很偉大!天下媽媽母親節快樂」。
全球僅20例!雙胞胎竟不同爸 DNA揭49年真相
英國一對49歲雙胞胎姊妹,近日因DNA檢測揭開震撼身世,引發關注。兩人雖在同一子宮孕育、僅相隔幾分鐘出生,卻被證實擁有不同父親,成為全球極為罕見的「異父雙胞胎」案例之一。根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這對姊妹為蜜雪兒(Michelle Osbourne)與拉薇妮雅(Lavinia Osbourne),自幼在不穩定環境中成長,童年多次被安置於不同家庭與寄養機構,彼此成為唯一依靠。她們的母親在1976年生下她們時年僅19歲,人生同樣歷經創傷,使家庭關係長期處於動盪狀態。這種現象稱為「異父超級受精」(heteropaternal superfecundation),意指女性在同一排卵週期中釋放多顆卵子,並分別由不同男性受精,全球至今僅約20起案例被確認,而這對姊妹更是英國首起被正式記錄的案例。整起事件起於蜜雪兒對身世產生懷疑。她在比對家庭照片時,逐漸發現自己與母親口中的父親詹姆斯(James)外貌差異明顯,因此購買DNA檢測工具進行比對。結果顯示詹姆斯並非其生父,而更巧合的是,檢測結果出爐當天,兩人的母親也不幸離世,使關鍵真相一度難以釐清。經過數週追查,蜜雪兒確認自己的親生父親為亞歷克斯(Alex),對方為母親友人的兄弟。她隨後與相關家人聯繫,並實際見面,但坦言對方長期受毒品與酒精問題影響,雖有血緣連結,卻未發展出深厚情感,僅表示「只是想知道答案」。蜜雪兒的檢測結果,也讓拉薇妮雅決定接受檢測。她原本只想確認情況,未料結果顯示兩人並非同父,甚至詹姆斯也不是她的親生父親。這項發現讓她情緒崩潰,一度感到憤怒,直言不願面對這個被打開的祕密,甚至對姊妹揭開真相感到不滿。儘管拉薇妮雅對尋找生父興趣不高,蜜雪兒仍持續協助追查,最終找到名為亞瑟(Arthur)的男子。兩人親自登門拜訪後,拉薇妮雅與對方迅速建立情感連結,之後關係逐漸密切,並持續往來。她坦言,「我終於找到歸屬」,並認為這段關係帶來重要改變。儘管身世真相帶來衝擊,兩人關係並未動搖。拉薇妮雅表示,童年時期生活動盪,「她是我唯一確定的存在」,即使得知並非同父,仍認為彼此關係無法被取代;蜜雪兒也強調,「她永遠是我的雙胞胎姊妹」,顯示這段情感未因血緣差異而改變。這起案例不僅揭示極為罕見的生物學現象,也突顯DNA檢測可能對家庭關係帶來的衝擊與改變,相關議題持續引發關注。
娜扎認了是「顏控」!《玉茗茶骨》對侯明昊一見鍾情
侯明昊與古力娜扎主演古裝陸劇《玉茗茶骨》,結合「茶文化」與「宅鬥權謀」及「懸疑解謎」,劇中兩人從最初的救贖關係,演變為攜手整頓家族、開拓茶道的事業夥伴,在層層權謀博弈中揭開真相,並在茶香氤氳中收穫真摯愛情。「戲劇女神」娜扎在劇中飾演榮家嫡長女「榮善寶」,她形容此角色是背負家族重任的「掌局者」,對事業有著極致的痴心,對血緣則保有女性的柔情。聊到劇中男主角「陸江來」時,她認為「有能力、聰明、武力值強」是最能吸引善寶的特點,對於觀眾都說善寶其實是「顏控」,她笑說:「對啊,因為他們倆是一見鍾情,說實話一般來說就是先喜歡外表啊,不然只見一面怎麼知道內在,一見鍾情肯定是被外表所吸引啊!」《玉茗茶骨》娜札飾演「榮善寶」對事業有著極致的痴心。(圖/愛爾達電視)而「古裝男神」侯明昊則在劇中展現了層次豐富的演技,他將男主角「陸江來」形容為「綠茶系千層餅」,外表溫順討喜,實則內心深沈且充滿野心。侯明昊透露,劇中陸江來思考時「轉動班指」的小動作,往往預示著他已洞察真相或動了殺心,是極具看點的細節設定。對於角色重新穿上紅色官服的「大號回歸」時刻,侯明昊感性地說:「那是身分與正義的覺醒,也是陸江來從底層重新找回自我的光輝時刻。」《玉茗茶骨》除了有精彩的權謀戲碼,更力邀多位實力派演員如劉雪華、胡靜、董璇等傾情加盟。劇中考究的宋代服飾與精緻的採茶、製茶過程,為觀眾呈現了如詩如畫的茶文化景觀。《玉茗茶骨》4月30日起,週一至週五晚間7點愛爾達綜合台全台首播。
Tizzy Bac住廟宇「香客大通鋪」 被這場面嚇壞半夜出逃
Tizzy Bac加碼舉辦《說出我的名字》最終限定場「ACOUSTIC LIVE」,日前登上宇宙人小玉與白安主持的 Podcast 節目《一個路人經過》,兩位主持人一開場便笑稱今天的嘉賓是熟悉到不行的老朋友,節目中不僅分享了「ACOUSTIC LIVE」限定場的改編初衷,更毫無包袱地大吐成團 27 年來的趣事。回想起相識的緣分,白安與小玉透露在他們「小時候」剛開始玩團時,Tizzy Bac在獨立音樂圈早已是「大佬、大前輩級」的存在,白安更直言Tizzy Bac的歌是她會在家裡無限循環播放的音樂。一路看著彼此在音樂圈成長,惠婷觀察到小玉早年在台上主導性沒那麼強,直到某個瞬間突然「開關被打開了」,整個人變得充滿魅力。而惠婷被點名「最大的轉變是跳舞」,她也大方自爆,其實曾跟朋友偷偷跑去東區上街舞課,結果因為身體節奏永遠「慢半拍」,又承受不住年輕學生的眼光,上了幾堂就宣告放棄。她也分享因為現在樂團編制改變,讓她終於能短暫離開鍵盤,在舞台上展現更鬆弛、自在的肢體律動。Tizzy Bac回憶成團27年的瘋狂事蹟。(圖/相信音樂提供)聊起樂團草創期的刻苦歲月,惠婷與前源回想起許多不可思議的瘋狂往事,前源回憶某次馬來西亞巡演,主辦單位只叫了一台小轎車,團員連同工作人員、行李,外加一台電鋼琴,就這樣硬生生塞進車裡,「琴直接放在我們腿上,整個人卡住完全不能動,就像是『3D的人體俄羅斯方塊』,就這樣搭了5、6個小時!」小玉也加碼分享早期音樂祭,當時主辦單位安排所有樂團睡廟宇「香客大樓」大通鋪,打呼聲此起彼落,Tizzy Bac當時嚇到,直接逃離跑去住飯店,真實又逗趣的反差讓眾人捧腹大笑。被問及成團27年,看著彼此經歷人生各個階段的深厚羈絆的感覺?前源幽默形容兩人緊密的關係就像是「五等親」。惠婷接著感性解釋,有一種說法是出了五等親就是「沒有血緣關係的親人」,她體悟到成年後除了原生家庭,身邊一起奮鬥的朋友與工作夥伴,其實就是自己選擇建立的「擴大家庭」,這份跨越血緣的情誼,早讓他們成為彼此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存在。
畢書盡遇歌唱生涯最大挑戰 研發出「流水式呼吸法」
新北市美術館開館周年一連兩天打造戶外音樂會,特別邀請Bii畢書盡及Gummy B分別與新北市交響樂團及盜魂爵士樂團跨界合作,其中畢書盡透過古典交響樂重新詮釋〈轉身之後〉,他表示全新的〈轉身之後〉是「遼闊感加倍」跨界 2.0 版本,「如果原版像是獨自呢喃的心情,那交響樂版就是具備壯闊畫面的情緒堆疊。」儘管不是首次與交響樂團交手,但畢書盡坦言此次共演是他歌唱生涯最大挑戰之一,為此特別在排練時下足苦功,不僅反覆聽練團錄音,更配合旋律流動研發出一套「流水式呼吸法」,透露練團時把自己視為交響樂器的一份子,「所有呼吸、節奏都必須隨著指揮與樂手的現場流動即時同步,希望能精準捕捉每一處進拍與情緒銜接點。」首次到新北市美術館表演的他,在現場看到許多家庭來欣賞戶外演出,意外發現這座結合藝術、展覽、活動的新天地是給小孩子「放電」的好所在,笑說:「這裡舒服又漂亮,很適合全家大小一起來走走玩玩及聽音樂看展。」Gummy B認為與爵士樂團合作很有趣。(圖/新北市文化局提供)嘻哈才子Gummy B則聯手「盜魂爵士樂團」,帶來充滿靈魂律動的跨界音樂碰撞,Gummy B這次特別挑選代表作〈外星人〉進行改編,他以「有趣」二字俐落地定義這次的2.0 版本,並自信表示:「嘻哈與爵士原本就是血緣極近、關係緊密的曲風,兩者結合不僅毫無違和感,更碰撞出不同於原版的隨性火花。」面對這場捨棄KALA、全編制現場 Live 的挑戰,Gummy B 展現出實力派的從容,笑稱練習過程「完全沒問題」,大讚樂手老師們實力堅強,雙方默契好到一拍即合。白安這次化身DJ,以律動感強又不帶侵略性的電子音樂曲目,讓現場座在草地上的觀眾跟著音樂輕鬆搖擺,彷彿置身於超現實時空般chill自在。提及當初會開始接觸電子音樂的淵源,白安透露:「其實是最近這一兩年內因為愛聽電子音樂,因而延伸出對DJ領域的熱忱,發現不需透過文字,單純用音樂就能帶動全場律動,那種掌控節奏、與聽眾一同沈浸的感覺讓我覺得『非常酷』!」宇宙人壓軸登場帶來多首金曲。(圖/新北市文化局提供 )至於壓軸登場的金曲樂團宇宙人,一連帶來〈陪我玩〉、〈你的樣子〉、〈那你呢〉、〈藍色的你〉等歌曲,正值新專輯收尾階段的宇宙人趁著這次造訪新北市美術館,剛好能為未來創作跨界交流尋找最後的靈感。私下熱愛攝影的主唱小玉更激發起想辦展的念頭,拋出多個「腦洞大開」的企劃,包括捕捉每個人家中回憶物件的「跟拍到你家」、翻找口袋遺落物的「你口袋有什麼」,甚至是幽默感十足的「醜照攝影展」,小玉打趣地說:「想提醒大家醜照也很可愛,不需要時時保持完美!」
簡嫚書女神氣場太強 同劇演員揭真實互動超反差
簡嫚書、陳文山、楊潔玫、梁舒涵合作公益微電影《我的意外父母》,將於 4 月 25 日在大和建設的YouTube首播。該片改編自真人真事,深度探討長照議題與「非血緣之愛」。簡嫚書與陳文山在《我的意外父母》中有不少感人對手戲。(圖/我的耐心有限公司)因斷片製作費有限,導演林書弘原本沒把握能邀到簡嫚書,但簡嫚書看完劇本後非常喜歡,也願意給新導演機會。簡嫚書第一次與陳文山、楊潔玫演對手戲,劇中兩人飾演她的父母。她表示:「有一種很奇妙的一見如故感。文山哥很溫暖、健談,把大家拉在一起就像一家人;潔玫姊很貼心,殺青當天還特別早起做點心送給大家。」簡嫚書(右)和梁舒涵在《我的意外父母》中是捷運警察。(圖/我的耐心有限公司)陳文山讚簡嫚書螢幕上是女神,私下卻是親和力十足,「原本擔心有距離感,沒想到私底下像鄰家女孩般平易近人,且對演藝產業有深刻見解、言之有物。」楊潔玫挑戰詮釋一名心智障礙的母親,目前在世新大學任教的她,最近剛好與學生分享電影《他不笨,他是我爸爸》,更讓她覺得是在對的時間遇到了對的劇本。簡嫚書(右)在《我的意外父母》中陪著受傷的媽媽楊潔玫復建。(圖/我的耐心有限公司)梁舒涵在劇中飾演簡嫚書的同事兼閨蜜。她與導演在《女兵日記》時期便建立了深厚的革命情感,這次特別義氣相挺,客串演出。她提到,導演這次展現了驚人的「自我升級」,無論是拍攝節奏、鏡頭語言還是敘事風格,都與以往有顯著的不同,令人期待。
哥哥質疑么弟「不是爸生的」 三億遺產得靠這一招確認能不能繼承
現在社會上兩性關係複雜,即便是夫妻婚姻關係中生下來的子女,也不能保證一定是老公的子女,所以法院經常會有婚生子女否認的訴訟。有一個案例,當事人韓先生有三個兒子,但他和太太的感情不是很好,曾經有一段時間兩人還分居過,復合後沒多久,韓太太竟然跟他說她已懷孕,後來就生下老三。但韓先生心中卻對老三是否為他親生,一直有所懷疑。韓太太堅稱沒有婚外情,由於沒有證據,也沒有做親子關係鑑定。直到上個月,韓先生過世,這件事情就浮上檯面,因為這涉及到後續三億多遺產的繼承權,為此韓家長子不惜對老三提出訴訟,以保護遺產權利。如何突破「婚生推定」的重圍韓先生的情況,可以從「法律推定」、「起訴時效」二個關鍵維度來分析: 一、民法第1063條第1項的「婚生推定」首先,法律上有一個效力極強的條文,就是「婚生推定」。只要孩子是在夫妻婚姻關係存續中受胎,法律上就推定妻所生之子女為兩人的婚生子女。這意謂著,即便老公私下做的DNA鑑定結果顯示不是親生的,只要沒有透過法院判決撤銷這個「婚生推定」,那這個孩子在法律上就依然具備合法繼承權。二、誰能提告?掌握「一年內」的黃金期限由於韓先生已經過世,無法再提出訴訟,那麼誰可以提出訴訟呢?根據家事事件法第64條:「否認子女之訴,夫妻之一方或子女於法定期間內或期間開始前死亡者,繼承權被侵害之人得提起之」。根據本條規定,假使夫或妻或該位非親生的子女,在依民法第1063條第3項所定之二年法定期間內或期間開始前就已經死亡,為了保護真正繼承權人,真正繼承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之訴。本案中,若韓家老三確非韓先生親生,那麼大兒子與二兒子繼承財產的權利就會因此減少,所以屬於繼承權被侵害之人,依法有權提起否認子女之訴。不過依這項規定起訴者,法律另規定,必須自被繼承人死亡時起,於一年內為之。因一年時間並不算長,所以韓先生的兩個兒子必須把握這個時間向法院起訴,一旦逾期,即便證據再充分(如DNA報告),也無法否認老三的繼承權了。所以韓先生留下的三億遺產,因涉及龐大遺產分配,當務之急是大兒子與二兒子必須在父親過世的一年內,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之訴」,並合併請求「確認繼承權不存在」。過了這個時間,就將永久喪失訴訟權利。 唯有透過法律程序推翻「婚生推定」,才能化解韓先生生前長達數年的心結,確保家族遺產能由真正具備血緣關係的繼承人取得。台灣遺囑協會舉辦的4月25日(六)公益講座主題:【理財與傳承:向未來預約一筆財富 ─樂活退休理財規劃講座】時間為上午10-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 (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從松智路口進入,請點入以下報名表單網址登記。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Ql6RgJ6Z4qwQH6gn2DZW03wYoa9tnthY_JJHc-Xp4WZuh-g/viewform
父留500萬遺產兒拿錄音遺囑想霸佔 6姊妹怒告!法院判決曝
有些家庭在分遺產時,最慘可能鬧上法院!大陸福建漳平市發生一起遺產繼承糾紛,一名老翁與妻子育有6女1子,他生前留下一段錄音,聲稱要將遺產約109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00萬元)贈與孫女,氣得6姊妹告上法院。經法院審理認為,該錄音遺囑無效,遺產須按法定繼承順位分配給7名子女,全案定讞。根據陸媒《陝視新聞》報導,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起遺產繼承糾紛案件,判決文件顯示,一名老翁與妻子婚後育有6女1子,夫妻倆晚年把自建房屋出售,獲得房款約人民幣109萬元(約新台幣500萬元)。兩人相繼過世後,6名姊妹主張將父母遺產均分給7名手足,但老翁兒子卻拿出一段錄音檔,堅稱父親生前指定把錢交給孫女繼承,拒絕與姊妹平分,因此姊妹們決定交給法院判定。經法院調查發現,該段錄音內容並未能清楚展現老翁具有明確的「立遺囑」意思,且錄音現場並無2名以上的見證人在場;法官指出,據當地《民法典》規定,錄音錄像遺囑必須具備嚴格的法定形式,否則無法產生法律效力。由於該錄音證據程序不合法,法院判定該錄音不具備遺囑效力,該筆賣房款應被列為老翁夫妻共同遺產,回歸法定繼承程序。在分配比例上,法院展現了對弱勢與照顧者的關照。判決結果顯示,患有小兒麻痺症的其中一名女兒獲分30萬元(約新台幣138萬元),以保障其未來生活;獨子獲分23萬元(約新台幣106萬元);而在父母生前承擔主要照顧責任的一名女兒獲分16萬元(約新台幣73.7萬元);其餘四名女兒則各獲得10萬元(約新台幣46萬元)。法院強調,遺產分配除考量血緣外,亦應審酌子女履行贍養義務的程度與身體健康狀況。儘管老翁兒子事後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並申請再審,但均被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繼承法修正的美麗誤會 特別貢獻分制度的隱憂:認定舉證等五項困難缺陷
法務部委託研究的「因應高齡化社會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之研究」報告,於114年12月正式出爐。報告以鄰國日本為師,提出多項繼承法修正建議,用意固然良善,然而其中關於「特別貢獻分」制度的設計,卻存在若干值得社會大眾與法律實務界深思的根本性問題。恰在此時,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於115年4月1日排審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在野黨立委提出多達20份修正案,針對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一事幾乎無異議。然而法務部在會中表示,是否採取外國立法例的「貢獻分」作為配套,法務部版本將在本會期結束前預告。這個表態,正是本文必須直接回應的核心問題。(文末有問卷調查:請問你是否同意民法增列遺產貢獻分請求權?)一、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本身即具有完全獨立的修法正當性法務部目前似乎傾向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必須搭配貢獻分制度作為配套,也就是說法務部似乎認為用所謂的特別貢獻制會有助於化解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的爭議。但其實法務部看似周延的修法建議,是將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制度,強行綑綁在同一個修法框架之中,卻產生更大的爭議。特留分制度處理的問題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自由,應受到何種程度的限制,以保障特定繼承人的最低繼承權益。 特別貢獻分制度處理的問題是:共同繼承人或非繼承人之間,如何因應照護貢獻而調整遺產分配的比例。兩者規範的對象不同、功能不同、法律結構也截然不同。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是基於核心家庭普及化、兄弟姊妹對被繼承人財產累積通常並無實質貢獻的現實考量,具有完全獨立的修法正當性,根本不需要貢獻分制度作為前提或配套。目前立法院各黨委員對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已無異議,這個共識本身就足以支撐修法前進。法務部採取的「包裹式立法策略」,恐在無意間阻礙了已具高度共識的社會改革。這對於長期深受兄弟姊妹特留分困擾的高齡生存配偶而言,並不公平。二、特別貢獻分制度本身的根本缺陷退一步言,即便接受法務部「需要貢獻分作為配套」的前提,現行研究報告所提出的貢獻分條文設計,也存在若干嚴重的制度缺陷,根本尚未達到可以預告立法的成熟程度。(一)認定困難「特別貢獻」是一個幾乎無法客觀化的概念 特別貢獻分制度的核心,在於必須認定請求人的照護行為是否構成「特別貢獻」,以及該貢獻的金錢價值究竟為何。然而這兩個問題,在實務上都面臨極為困難的認定挑戰。首先,什麼是「特別」貢獻?因條文使用「特別之貢獻」四字,但何謂特別、何謂普通,條文完全沒有提供客觀標準。子女每週回家探視一次,是特別貢獻還是子女本分?媳婦在公婆生病時協助就醫,是特別貢獻還是家庭義務?這條線在不同家庭、不同文化背景下,答案可能截然不同,一旦協議不成或不能協議時,就只能由法院認定,但又因為沒有標準,可預見將來各法官的裁判結果必然嚴重分歧。其次,貢獻的金錢換算標準為何?即便法院認定某照護行為構成特別貢獻,其金錢價值如何計算,仍是一大難題。是按照護工市場行情換算?還是按照被節省的安養機構費用計算?抑或按照被繼承人財產實際增加的數額計算?不同的計算基準,可能導致天差地別的結果,而報告的修法條文對此完全付之闕如。(二)舉證困難照護行為多發生於私密空間,通常缺乏契約、收據或打卡紀錄。當被繼承人離世,唯一能證明事實的當事人已不在,請求人如何證明照護的時數、強度與具體成效?在缺乏客觀證據下,審判將高度仰賴利害關係人的證詞,結果恐造成:真正無私照護者因無心蒐證而求償無門;善於布局者卻能憑藉事先準備的資料(錄音錄影)輕易勝訴。(三)已受薪資的子女仍可主張貢獻分?未來將衍生爭議報告中建議的第1240條,在條文結構上存在許多問題。該條文列舉的貢獻類型第一項是:「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因條文中完全沒有附加「無償」的限制條件,雖然報告立法理由提及「通常必須具有無償性」,但條文本身並未明文排除已受薪資的情形,易生文義解釋爭議。例如子女在父母公司上班並已領取薪資,依第1240條文義:其「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的要件完全符合,而條文既未排除已受薪資者,已領薪資的事實在文義解釋上並不構成主張貢獻分的障礙。唯一可能的過濾機制是「特別之貢獻」四字,但如前所述,這個標準本身就充滿主觀性,完全仰賴法院自由心證。薪資偏低的子女是否可以主張「薪資只是部分對價,剩餘貢獻應列入貢獻分」?薪資正常但自認貢獻突出的子女,是否可以主張「實際貢獻遠超薪資所反映的價值」?甚至薪資已完整反映勞務對價的子女,是否也可以嘗試主張貢獻分?這些都是將來爭議的來源。(四)無法達成保護照顧老人的人 報告中另外建議的非繼承人特別貢獻分請求權,其條文要件要求:「對於被繼承人無償為療養看護及其他勞務提供,而對於被繼承人財產之維護或增加有特別貢獻之非繼承人……」。試想一個場景:一位獨居老人,子女在外地工作,鄰居每天早晚登門,為老人準備三餐、陪伴就醫、陪老人聊天。當老人過世後,這位鄰居能否依據特別貢獻分制度獲得任何法律上的認可與補償?答案是:不能。因為照顧三餐、陪伴就醫,是對老人生命與尊嚴的直接貢獻,但對老人的財產並無顯著的維護或增加效果。條文規定必須對於被繼承人財產之維護或增加有特別貢獻,才有權利請求貢獻分,顯然將純粹愛心照顧行為,排除在保護範圍之外。報告在研究緣起中雖多次強調「視這些有愛心之社區志工為新家人」,但第1241條條文卻以「財產之維護或增加」為必要要件,兩者出現明顯落差。(五)制度可能會汙名化真正有心照護的人 特別貢獻分制度更嚴重的問題,是它對照護行為本身的道德意涵所造成的扭曲。在特別貢獻分制度實施之前,一個人若長期無償照顧老人,大家會認為這是愛、關懷、責任、孝順、善良。但貢獻分制度實施後,同樣的行為就可能會被質疑是為了日後主張貢獻分,使行為本身可能被汙名化。例如當某位子女或親屬積極投入照護時,其他繼承人可能開始質疑:「你這麼熱心,是不是打算事後主張貢獻分?」這種懷疑一旦種下,無論做什麼事都可能被誤解,最後為了避免被質疑,有心照護的人可能反而不敢積極付出,或者必須事先聲明「我不會主張貢獻分」,才能讓其他家族成員安心。財產繼承本來就很敏感,特別貢獻分制度將照護行為與金錢請求直接掛鉤,等於強迫家族成員在每一次照護互動中,都隱含著財產計算的可能性。報告特別提到媳婦在配偶死後繼續照顧公婆的情形,作為非繼承人特別貢獻分的典型案例。然而在台灣社會,媳婦的照護行為本就承載著複雜的文化期待,制度實施後,她的付出將被置於「是盡媳婦本分」還是「是覬覦遺產」的二元解讀之下,其處境比制度實施前更為艱難。而對於照顧獨居老人的鄰居或社區志工而言,亦是如此。這些人與被繼承人沒有血緣關係,一旦有了特別貢獻分制度,很容易被子女或是其他繼承人以「外人覬覦遺產」為由加以攻擊或阻止,反而使鄰居或社區志工對於照護弱勢長者產生心理防衛。三、有問題的法令應即刻修法特別貢獻分制度並非毫無意義,但諸多問題仍待深入研究及凝聚共識,而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與建立特別貢獻分制度,是兩條可以平行分開推進的立法道路。法務部若真正關心高齡社會的繼承正義,實在應該將這兩件事分開處理,讓已有共識者先行,讓尚需研議者從長計議。台灣特有的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所造成的社會問題與悲劇,每天都在社會各角落發生,我們實在等不起一個要畢其功於一役的完美版本出現。問卷調查:請問你是否同意民法增列遺產貢獻分請求權?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RGkC4JWsyt4Req7iH6LsYUqTIIr7XmkvUzLETjwOWQFpjcg/viewform
清明不只忙掃墓! 7大開運法快跟著做
一、踏青納陽氣:清明節陽氣旺盛,走進大自然中,可用自然之力,去除身體晦氣、病氣,能「納陽氣」。不僅可感受陽氣帶來的蓬勃生機、生生不息,還能拋開忙碌思緒、放下緊張、焦慮心情,讓心情開朗。二、赤腳「接地氣」:在平地或草地上打赤腳,可「接地氣」。三、大門懸掛柳枝:楊柳有強大的生命力,柳可以卻鬼,稱之為“鬼怖木”,觀世音菩薩手拿柳枝蘸水普度眾生,懸掛於大門,可提升氣場、驅鬼、辟邪。若無柳枝也可懸掛艾草。四、放風箏:把風箏放上藍天後,便剪斷牽線,任憑清風把它們送往天涯海角,這樣能除病消災,給自己帶來好運。五、盪鞦韆:盪鞦韆不僅可以增進健康,而且可以培養勇敢精神,至今為人們特別是兒童所喜愛。盪鞦韆時口中念:“霉運去”、“好運來”,幫自己轉好運。六、祭祖開運:祭祖掃墓,緬懷先人,飲水思源,表達對祖先追思與敬意,承載著慎終追遠的價值觀。已故的祖先和我們有血緣關係,即使他們已故,他們所居住的優劣磁場,也會和我們運勢磁場有關聯,當你前去看他,給他掃墓,等於就和他們有個磁場能量的近距離交流和溝通,因為是親緣關係,你去看他,對他好,他祂們也會感謝你,無形中他會幫你,會給你一些正能量。祖先也會保佑子孫,讓子孫順利昌盛。七、金蟬脫殼:準備煮熟雞蛋或鴨蛋祭拜祖先,在收供品離開前,將雞蛋、鴨蛋打碎,蛋殼丟在墳上,靈骨塔則集放在供桌上,然後丟棄;象徵「脫殼」或「蟬蛻」,表示新陳代謝。
女性更年期後「可能更快樂」 研究揭意外好處
更年期不僅帶來一些挑戰,也可能為生活帶來正面的影響。舉例來說,更年期的身體變化並非全都是負面的。根據國家調查,許多更年期後的女性表示心情更好、更樂觀,這常與結束生理期、經前症候群以及懷孕的擔憂有關。對於許多女性來說,不再有生理期本身就是一種值得慶祝的事。這象徵著某些不便的最終結束:再也不需要衛生棉、衛生棉條,也不再需要忍受經痛也就是結束了數十年的煩擾。生理期結束 許多困擾也隨之消失更年期還能縮小子宮肌瘤,再也不用擔心子宮肌瘤導致大量出血,並結束經前症候群,這對 85% 的女性來說意味著擺脫了一系列症狀,如乳房疼痛、易怒以及偏頭痛等。此外,更年期帶來的另一項好處,是在不必擔心意外懷孕的情況下享受性愛,這被許多女性視為更年期最棒的禮物之一。更年期也被稱為「更年重生」開啟新的可能許多女性對於更年期持有正面的態度,這不僅是在症狀減輕後,甚至在症狀最嚴重的時候也一樣。在我的研究中,我遇到了一個名詞「更年重生( menostart)」,作為更年期的替代詞。這個詞非常適合許多女性,因為她們將這一生命過渡視為轉折點,之後她們的興趣、優先事項和態度都會以正面的方式發生變化。可以說這是一種第二次成年期,或某種形式的文藝復興。美國人類學家瑪格麗特 · 米德( Margaret Mead)稱之為「更年期的活力」( menopausalzest)也就是一些女性在更年期後經歷的生理和心理能量的激增。你或許不會有青少年的狂熱活力,但你可能會開始思考新的開始:新的職業、新的人際關係和興趣、新的居住地或旅行地、重新恢復健康並實踐自我照顧,甚至是全面刷新對於時間和精力的安排。更少在意別人眼光 更能專注自己隨著滿足感提升,另一個令人嚮往的特質也隨之而來:自我超越。簡單來說,就是更少在乎別人的眼光。這個主題常出現在更年期後女性的經歷中,她們提到,自己能夠更清楚地界定對他人需求的界線,並且終於可以專注於自身需求。無論經歷更年期是輕鬆愉快還是艱難挑戰,許多女性最終都變得更加自信,更不容易受到限制,重新獲得活力和無畏的態度。在這個階段,有些過去的壓力與負擔逐漸消退,比如年輕時的種種壓力、對社交遊戲的過度關注,或是想穿迷你短褲的衝動。同時,新的視野逐漸浮現—重新發現自己,並察覺到更多的機會與選擇。這份自信一部分來自於更年期的生理變化,另一部分則是因為經歷了五十多年的生活洗禮,許多更年期後的女性已經累積了豐富的生活技能,使她們更有信心應對未來的挑戰。此時,她們已經經歷了自己的一系列挑戰、失落、疾病和失望,更加清楚自己是誰、想要什麼、重視什麼。她們發現自己比想像中更強大,也更有能力,不再沉溺於過去的錯誤或挫折中。大腦重新調整 情緒韌性提升值得注意的是,許多更年期後的女性也提到,悲傷和憤怒等情緒已不像過去那樣強烈,而享受喜悅、驚奇和感恩的能力則常常有所提升。這些變化背後其實有神經學的原因。更年期大腦的重新調整可能帶來了情緒控制的再升級。這項新研究為更年期帶來了新的韌性、幸福感和情緒彈性概念。例如,更年期被認為能增強一項心智理論相關的技能:同理心。結果顯示,更年期後的女性成為了最佳的共情者。一項針對超過七十五萬個成人的研究發現,五十多歲的女性展現出比同齡男性更強的同理心,不僅對他人的經歷有情緒上的反應,還更能設身處地去理解他人所處的情境。人生不同階段 女性持續成長對我來說,這些研究結果最令我感動的是,女性在一生中所肩負的責任會隨著年齡和階段而轉變,不論有無親生子女或孫輩。讓人感動的是,我們中許多人扮演了多重角色,這些角色往往超越了血緣關係,而我們的大腦似乎會隨著不同年齡和生活狀況調整、適應。本文來源:《更年期不是老化,而是大腦重組》,高寶書版【延伸閱讀】女性幾歲進入更年期?何時要開始做準備?醫師帶你一次了解!快樂不起來不是脾氣差?男性更年期+情緒麻痺 可能才是讓你苦的原因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7840
無血緣也成家人!入獄的爸服刑的媽 月嫂夫婦5年不離不棄守護女童
馬年春節前夕,來自大陸湖北的黃慶芝與丈夫高和意帶著一名女童添購新衣,準備過年。外界難以想像的是,這名孩子並非兩人親生,而是5年前受聘照顧後,因雇主失聯而無償撫養至今。陳姓男子從獄中來信,感謝黃慶芝多年照料孩子。(圖/翻攝自觀風聞)綜合大陸媒體報導,2021年夏天,黃慶芝與丈夫離開十堰老家前往武漢謀生。丈夫從事多元計程車的工作,黃慶芝則是透過介紹擔任月嫂,負責照顧一名1歲多女童,月薪6000元人民幣,約合新台幣約2萬6000元。自稱孩子父親的陳姓男子未曾與黃慶芝見面,只透過電話聯繫,並預付2個月薪資。租屋處由陳姓男子安排,奶粉、尿布與衣物等生活用品均事先備妥,期間偶爾來電詢問孩子狀況。然而2個月後,陳姓男子突然失聯。房東因租約到期上門催租,亦曾有自稱其友人來電表示會補發工資,但始終未見人出面接走孩子。女童遂隨黃慶芝夫婦返回十堰生活。黃慶芝始終認為,或許雇主終有一天會現身,因此在交還孩子前,自己仍有責任將她照顧好。2023年女童屆齡就讀幼兒園,卻因沒有戶口無法辦理入學手續。夫婦報警並向相關部門求助,才得知陳姓男子正在浙江服刑,刑期尚有10多年。對方後來從獄中來信,感謝黃慶芝多年來對孩子不離不棄的照料。不過事件竟出現反轉,經脫氧核糖核酸DNA比對確認,陳姓男子與女童並無血緣關係,女童無法隨其落戶。警方依疫苗接種紀錄尋找女童生母,發現對方亦因案服刑。至此,女童雙親皆身陷囹圄。這起事件曝光後引發關注,經地方部門協調,女童暫時將戶口登記於黃慶芝老家,民政部門每月提供1500元人民幣、約合新台幣約6600元生活補助。每到農曆年前,附近鄰里也會上門慰問並送上紅包,社區鄰居與愛心人士也提供舊衣與書籍協助。今年已是女童與黃慶芝一家共度的第5個農曆新年。高和意表示,過年仍會如往年般發壓歲錢、帶孩子返鄉探親。過去曾有人建議將孩子送往福利院減輕負擔,但黃慶芝認為,5年的朝夕相處早已讓孩子成為家庭一分子,即使沒有血緣,情感上也無法割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