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親
」 遺產 遺囑 特留分 父親 兄弟姊妹
花蓮推「春節返鄉專車」! 1/21中午開放實名制購票
今年春節從2月14日起,一路放到2月22日,共有9天假期,花蓮縣政府為讓旅外遊子安心返鄉、與家人團聚,推出「115年春節返鄉專車」服務,提供4列次對號座專車,為花蓮人民增加交通選擇。花蓮民政處說明,專車共有4列次,全程對號座,返鄉車分別是2月13日晚上7時32分、2月14日上午9時42分台北站發車直達花蓮站;返工時間則是2月21日下午5時及2月22日下午2時20分自花蓮站發車直達台北站,同時也規劃了區間車接駁,照顧南花蓮地區鄉親的交通需求。民政處指出,凡具花蓮縣縣民資格(含設籍花蓮或身分證「U」開頭)、其配偶、直系血親及其配偶,或非花蓮縣民但在花蓮工作者、其配偶、直系血親及其配偶,皆可於1月21日中午12時至下午4時,在「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熱門連結-115年春節返鄉專車訂票」登載資料訂票,相關專車資訊公告於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服務網。民政處提醒,專車為實名制,僅限本人搭乘,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於乘車證上登載乘車人姓名及身分證字號,取票及乘車時皆須出示所有乘車人身份證明文件,如親屬關係請以完整戶口名簿、依工作地者檢附工作證明文件,以供縣府人員核驗,花蓮縣返鄉專車屬服務性質,費用款項為行政作業費,每張收費200元,經購票辦理後恕不退費。花蓮縣政府表示,盼能透過返鄉專車,讓鄉親在春節期間感受到縣府的用心與溫度,也提醒民眾務必留意訂票與取票時間,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法務部報告出爐!建議「排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劉韋德:保障配偶「老有所終」
兄弟姊妹「扶養義務」與廢除特留分一併檢討? 問卷調查聽大家怎麼說現行民法關於「兄弟姊妹享有特留分」的規定,已顯極不合時宜,甚至成為許多高齡喪偶者心中的痛。近日法務部委託學者完成的《因應高齡化社會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之研究》報告終於出爐,報告中明確建議修正特留分規定,將兄弟姊妹排除於特留分權利人之外。這項建議不僅符合國際立法潮流,更是落實社會公平與保障高齡配偶權益的必要之舉,實質肯定。一、 核心家庭化:兄弟姊妹不再是財產形成的共同體這份報告指出,現代社會崇尚個人主義與核心家庭,成年後的兄弟姊妹多半各自獨立生活,財務互不干涉。研究報告特別指出,被繼承人的兄弟姊妹大多未曾介入其資產規劃,甚至也不願讓手足干預財務;更重要的是,兄弟姊妹對於被繼承人家庭的財產累積,多無潛在貢獻。在此現況下,若僅因血緣關係,依法即得與生存配偶共同繼承遺產,甚至受到特留分之保障,在超高齡化社會的現代,即有修正必要。二、 保障高齡配偶「老有所終」是當務之急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最核心的價值,在於保障「高齡生存配偶」。在頂客族的家庭中,當一方配偶過世,另一方往往年事已高。依現行法,若無子女,生存配偶必須與被繼承人的父母或兄弟姊妹共同繼承。若父母已歿,高齡配偶就必須面對與「被繼承人的兄弟姊妹」分配遺產的窘境。實務上,常發生久未聯絡的大伯、小姑跳出來主張特留分,導致喪偶者甚至必須變賣僅有的自住房屋來支付現金給手足,嚴重影響其晚年生活的安定。研究報告明確指出,此種規定已不符合被繼承人欲藉由遺產保障生存配偶老後生活之期待 。三、 借鏡日本經驗:回歸直系血親保障我國法律多繼受自德國與日本,而同樣面臨超高齡社會挑戰的日本,其民法規定值得我們借鏡。根據研究報告分析,日本民法特留分權利人僅限於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直系血親尊親屬(父母、祖父母)及配偶;兄弟姊妹雖擁有法定繼承權,但「無特留分」 。這意味著,在日本,若被繼承人立遺囑將財產全數留給配偶,兄弟姊妹是無權要求扣減特留分的。這項制度設計,成功地在尊重個人財產處分自由與保障近親生活之間取得了平衡,非常值得台灣效法。四、 呼籲盡速修法,落實修正草案第1223條法務部委託的研究報告中,已擬定具體的修法建議(修正草案第1223條),明定特留分權利人僅限於: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配偶及祖父母。立法理由更直指,當繼承人僅剩配偶與兄弟姊妹時,強迫高齡配偶分配遺產給手足,顯不符合國民期待。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已是社會多數共識,也是朝野立委關注的焦點。我們肯定法務部本次的報告建議,更期盼立法機關能參考此份報告,盡速完成修法。這不僅能減少家族爭產的訴訟糾紛,更能讓每一位辛苦打拚的人,能依自己的意願分配財產,讓留下來的摯愛伴侶,能擁有一個安心、有尊嚴的晚年。在這次廢除兄弟姊妹間的檢討浪潮中,是否要同步修法廢除兄弟姊妹的扶養義務,都是可以檢討的,作者本身是持開放贊成態度,畢竟兄弟姐妹間實際有扶養之案例在社會上較為少見,實際影響並不大,我們反而更樂見政府應當針對那些「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建立更直接、更具體的社會福利予以保護,而非用一項與現代社會脫節的過時法規,造成有子女的兄弟姊妹的法律上義務。**********************************************************您是否認為「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時,應一併廢除「兄弟姊妹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請填答以下問卷表達您的意見問卷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wDhRUavPdcac58G47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明年(2026年)1月31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請至協會官網報名。
兄弟姊妹「扶養義務」與廢除特留分一併檢討? 問卷調查聽大家怎麼說
在當前社會對於「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修法倡議中,常有人提到依據民法第1114條「兄弟姊妹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的規定,認為兄弟姊妹「扶養義務」與「特留分」之間具有一定的關聯性,所以 應予保留或一併檢討的依據。有人說無子女的兄弟姊妹因為無子女,所以他們有子女的兄弟姊妹就很容易必須負起無子女的兄弟姊妹之扶養義務;但反之,有子女的兄弟姊妹因為有子女扶養,所以通常不會需要無子女的兄弟姊妹扶養,因此認為這樣也是對於有子女兄弟姊妹的不公平,因此若是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就必須一併廢除兄弟姊妹互負扶養義務的規定。以上說法不能說錯,但有些地方可能需要再釐清,我們首先來看民法1115條與1116-1條規定的扶養義務人之順序:從以上可知,兄弟姊妹的扶養義務順位是在第四順位,當無兄弟姊妹的人有配偶、直系血親尊親屬、家長等親屬時,有子女的兄弟姊妹是沒有扶養義務的。因此,對於頂客族且配偶尚未過世的夫妻來說,他們的兄弟姊妹對他們並沒有扶養義務,但卻對他們的遺產有繼承權並且受到特留分保護。另外一個重點是,兄弟姊妹間的扶養義務並非毫無限制。在法律上,一個人要請求其他人扶養,是須受嚴格的法律限制。根據民法第1117條規定,受扶養權利者,除了直系血親尊親屬(例如父母)之外,其餘的人都必須「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才有權利要求別人扶養。換句話說,如果自己有資產可以維持生活,或是雖無資產,但是仍有謀生能力,就不能要求別人扶養。此外,負扶養義務者,也並非須無限度承擔扶養義務,假設自己因為負擔扶養義務後,將導致自己無法維持生活,法律上也可以主張免除扶養義務(民法1118)。而且扶養之程度,也只需要按照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也就是說,受扶養人只能在維持生活的最低範圍內要求兄弟姊妹扶養,如果被要求扶養的兄弟姊妹自己的經濟能力也不太好,還可以要求減少扶養金額,甚至是全部免除。所以扶養義務的本質,是一種對於弱勢親屬間有條件的補位機制,而且可以降低或是豁免,這和特留分保護是截然不同的。因為特留分是不論兄弟姊妹是否富裕、是否謀生有術、是否曾對被繼承人有任何貢獻,甚至彼此感情是否交惡,都一律強制可以分配對方的財產,兩者在本質上有顯著差異。在這次廢除兄弟姊妹間的檢討浪潮中,是否要同步修法廢除兄弟姊妹的扶養義務,都是可以檢討的,作者本身是持開放贊成態度,畢竟兄弟姐妹間實際有扶養之案例在社會上較為少見,實際影響並不大,我們反而更樂見政府應當針對那些「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建立更直接、更具體的社會福利予以保護,而非用一項與現代社會脫節的過時法規,造成有子女的兄弟姊妹的法律上義務。**********************************************************您是否認為「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時,應一併廢除「兄弟姊妹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請填答以下問卷表達您的意見問卷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wDhRUavPdcac58G47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明年(2026年)1月31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請至協會官網報名。
男子天生螃蟹手、牛蹄腳 真相竟是「祖輩是堂兄妹」隔代突變天生畸形
大陸現行婚姻法明文禁止直系血親與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結婚,旨在預防遺傳疾病風險,保障下一代健康與整體人口素質,不過安徽省亳州市就有一名李姓男子自出生以來便患有罕見的先天性遺傳疾病,其雙手僅有三根手指,手指間部分粘連,被村民稱為「螃蟹手」;雙腳僅有兩根腳趾,趾部融合,形似「牛蹄腳」,原因就是近親通婚。李先生雖天生手腳畸形,仍自力更生經營氣球與氦氣事業。(圖/翻攝自看曉天下事)根據《看曉天下事》與多家大陸媒體報導,李先生回憶,童年時對自身差異並無特別意識,只記得每當外出,常遭路人注視與孩童指指點點,使他從小便承受異樣目光所帶來的心理壓力。他表示,母親每次看到他的手腳狀況時都忍不住落淚,難以釋懷,「她都不知道哭了多少次」。造成李先生疾病的根本原因,追溯至數十年前。他的外公與外婆為堂兄妹關係,當年成婚時對近親通婚可能帶來的遺傳風險缺乏認知。儘管李先生的母親一代未出現異常,但遺傳問題在下一代突顯,呈現典型的隔代遺傳現象。醫學專家指出,近親結婚會顯著提升後代罹患隱性遺傳病的機率。雖然父母看似健康,但若同時攜帶相同致病基因,後代便有可能發病。這類疾病常具先天性,治療困難,且可能影響終身。儘管身體條件受限,李先生自幼便學會依靠自身力量改變命運。他自學氣球造型技術,後轉行經營氦氣相關生意,逐步建立起屬於自己的職涯。他坦言,除了無法駕駛車輛之外,其餘生活與工作皆能獨立完成。更令人欣慰的是,李先生已婚並育有三名子女,經醫療檢查均為健康狀態,這讓他與家人深感欣慰。他表示,不願責怪上一代的選擇,並強調身體缺陷不等於人生失敗,努力與心態才是生活品質的關鍵。他的經歷也提醒社會大眾:面對特殊情況,逃避與自怨無濟於事,唯有接受現實、努力尋找突破口,才能真正掌握人生。
爸媽都黑髮黑眼「女嬰竟金髮碧眼」! 真相曝光讓人驚呼
大陸江蘇一對父母,近日因新生女兒外貌酷似「混血兒」而引發網路熱議。這名女嬰擁有一頭金髮與明亮的碧眼,與父母的東亞長相截然不同,原來,女嬰的曾祖父是外籍人士,讓不少人驚呼「真的會隔代遺傳嗎?」對此,專家也做出說明。女嬰混血外貌在網路掀起討論,網友驚呼基因真是不可思議。(圖/翻攝自羊城晚報)根據《羊城晚報》整理報導,這對父母皆為漢人,自述家族三代均無異國背景。不過,女嬰的曾祖父是一名具有俄羅斯(斯拉夫)血統的外籍人士。由於先前家族多為男性後代,並未顯現出明顯外貌差異,直到這名女嬰出生,才讓這段塵封的基因記憶重新浮現。專家指出,這類現象在遺傳學中被稱為「隔代遺傳」,意指某些基因特徵未於上一代顯現,卻可能在孫輩或更晚世代中被重新激活。這背後涉及數種遺傳機制:首先,當特定外貌特徵屬於隱性基因時,父母若僅為攜帶者並未表現出來,下一代若遺傳到雙方同一隱性基因,就可能展現相關特質,例如髮色、眼睛顏色或臉型輪廓。其次,表觀遺傳學的研究也發現,祖輩所經歷的環境因素如營養、壓力,會透過如DNA甲基化等機制影響後代的基因表現,即便基因序列未改變,特徵也可能異常顯現。第三,若特定基因位於性染色體上,尤其是X染色體,其遺傳方式會因性別而異。例如外公的某些特徵可透過女兒再遺傳給外孫女,造成表現上的「跳代」現象。除了外貌,隔代遺傳亦可能出現在行為或能力特徵上,例如音樂或數學天賦、左撇子習性等,也常見於家族中隔代重現。此外,指紋樣式如弓型、螺型紋,也可能在血親之間呈現相似排列。至於這名女嬰的混血外貌,遺傳學家分析,由於其身上仍保有約1/16的俄羅斯血統,金髮碧眼這類斯拉夫人的隱性外觀特徵,在適當基因條件下便可能被表現出來。這類隔代顯現的外型變異,也從側面反映人類基因多樣性與遺傳機率的複雜性。專家強調,人類遺傳特徵非單一基因所能主導,而是多重基因與環境因子的綜合作用。隔代遺傳雖非日常常見,但確實可能在特定條件下展現令人驚喜的外貌變化。
禁婚擬放寬到四等親? 醫師搖頭:生畸形兒機率恐飆
立法院法制局建議,將近親結婚限制從六等親放寬至四等親,研議修正民法限縮禁婚親等。不孕症治療權威醫師強調「萬萬不可」,近親通婚除了有倫理問題,寶寶更容易有先天疾病、畸形風險,進而增加健保負擔,優生學仍有其必要性。我國民國87年修正民法,基於優生學考量,將旁系血親禁婚範圍訂為六親等以內。立法院法制局研析報告指出,近年多數國家皆立法縮小禁婚範圍,包括旁系血親禁婚不超出三親等,因此研議修正民法限縮禁婚親等,以符社會現況。報告指出,現代社會家庭結構變遷,親戚關係日漸疏遠,年輕世代鮮少與親戚往來,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誤觸近親禁婚規定,導致婚姻無效。隨著醫療科技進步,只要在孕期確實進行產檢,就可大幅降低產下罕病兒機率。茂盛醫院院長李茂盛表示,立法院擬修法,將近親結婚限制從六等親放寬至四等親,是「萬萬不可」,除了有倫理問題,過去也發現,表兄妹間通婚生子,會出現很多畸形兒、先天疾病,對台灣社會不好,更會浪費健保資源。李茂盛說,雖然現今有基因檢測,但也不是100%精準,萬一寶寶生下來有先天疾病,整個家庭也受影響,每個人都得不到幸福,「優生學有其必要」。針對放寬是否有助減緩少子化?李茂盛認為,「一點幫助都沒有」,少子化的問題並不在近親通婚,而是政府應加強托育政策、補助計畫,鼓勵年輕人早婚等等。立法應該長遠、周全,而非變來變去,否則只會對台灣社會造成更多紛亂。
限貸令後亂象叢生 陳高超:第2戶限貸5成「殺傷力太大」
央行祭出限貸令後房市進入急凍期,甚至被形容是在海嘯中迅速崩盤,即使金管會以行政命令放寬銀行法第72-2條30%上限也難拯救房市低潮。房市專家陳高超羅列限貸令後的市場亂象,他表示,第2戶只能貸款5成,對房市殺傷力太大,建議直系血親第2戶貸款應該要取消限制,他也直言建商倒閉已累計5家,「接下來將會更多!」根據內政部統計,今年前三季全國買賣移轉棟數194,976棟,較去年同期減少28.1%,創下2017年以來新低;另根據財政部統計,今年1至8月房地合一稅只達345億元,年減21%,雙雙出現財政缺口與產業蕭條市況。富比士網路科技公司今(20)日舉辦「搶救!首購、換屋族限貸令崩盤效應」座談。執行長陳高超表示,限貸令造成房市買氣急凍、購屋者賠錢出場、換約違約等等問題,也傳出建商倒閉消息,一系列實質傷害,都由購屋者承擔,一向有經濟火車頭工業之稱的房地產稅收,也大幅銳減。富比士網路科技公司舉辦「搶救!首購購、換屋族限貸令崩盤效應」座談。(圖/林榮芳攝)他進一步指出,去年下半年祭出限貸令後,許多購屋人在政策「溯及既往」追殺下,出現換約甚至違約的亂象,像是已簽約者被告知申貸不到款,反而被要求補足現金;已有第2戶貸款的換屋族,即使切結書已延長18個月,但房市仍急凍賣不出,同樣被要補足現金;此外,央行將都更危老貸款計入「不動產集中度」額度管控,所以水龍頭並沒有大開。他也舉出真實案例,女兒幫媽媽買了總價2000萬元的房子,原本預期貸款8成,在限貸令後被迫貸款降至5成,即將交屋的她,必須補足中間的3成、600萬元現金,但她一時也拿不出來,建商還要她繳交總價的5%交屋款,原本是一片孝心,現在卻面臨被斷頭的風險。同為出席分享的律師吳奕綸也提到,他的事務所客戶「也被斷了好幾顆頭」,當初買的時候預期能貸款7、8成,但限貸令公布後要貸款時,受到貸款成數的限制。據他了解,貸款額度還是集中在大建商,因此大建商不會倒,他認為,政府用限貸令方式打房價,實際上房價只會越打越高。陳高超也發現,溯及既往政策,使得房地合一稅與2023年地政三法(平均地權)之後,使轉售兩難;高價住宅也遭無妄之災,雙北以外4000萬元房屋限縮貸款,過去4000萬元以下房屋,因房價上漲反而被列入高價住宅限縮。他認為,第2戶只能貸款5成,對房市殺傷力太大,有許多人其實是有家族自用需求,建議直系血親第2戶貸款應該要取消限制,同時大型建商帶動讓利潮,房市才有可能走向回溫。他更痛批炒作的就是各縣市政府,「重劃區一直開,土地一直標售,價格一直創新高,帶動房價上揚,最後再回頭限制購屋人貸款成數。」由於目前已經有慶群開發、太極建設、鉅泓建設、高田營造等業者倒閉,他也直言,若房市持續下探,「接下來將會倒更多!」
刪除《民法》遺產手足特留分修法暖身 張智倫:借鏡國外經驗回歸遺囑自由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今(7)日表示,《民法》第1223條有關手足特留分的條文已經「過氣」了,像德國、日本也大多把特留分限縮於配偶與直系血親,因此該是時候廢除手足特留分,讓遺產分配依照亡者自己的意思運作,應該能減少無謂紛爭,避免撕裂親情,讓遺產分配回到常理。國民黨立委張智倫(中)舉出德國、日本經驗,認為該是時候刪除遺產手足「特留分」,讓亡者有遺產分配的最大自由。(圖/CTWant攝影組)《民法》第1223條廢不廢在台灣受到廣泛討論,像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發起的民間附議連署已達標獲得熱烈響應,法務部對此表示將研議修法,並預計於2026年初啟動修法程序。這條講的是關於遺產「特留分」比例規定,主旨在保障特定繼承人能分得遺產的最低限度,就算亡者遺囑另有安排,也不能違反「特留分」規定。目前除了「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配偶」有特留分外,各界關注「兄弟姊妹」也有特留分是否合理。因為現代許多家庭中,兄弟姊妹和亡者可能早就「八桿子打不著」,有些甚至因細故或財產問題駁火,更別說有互相扶養,然而根據現行法規,兄弟姊妹仍可主張繼承亡者遺產的「特留分」,這讓不少人無法接受。張智倫和同黨立委吳宗憲、黃建賓等人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也找來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副秘書長王敏華同框,提出為因應社會變遷、順應世界潮流,《民法》真的該修法了,希望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回歸遺囑自由,減少家人對簿公堂,不要為了這種家族衝突老是跑法院。台灣邁入高齡化社會,不少人鰥寡一生,無後代者財富可以由兄弟姊妹繼承,這讓不少手足緣淺的人表達抗議。(示意圖/方萬民攝)吳宗憲就強調,現今社會大多為核心小家庭,成年手足各自安好,但現行《民法》仍強制預留特留分給兄弟姊妹,很多人根本已經形同陌路,過世後還必須給一齣家人撕裂擂台賽,何必呢?張智倫也說,除了現代家庭結構改變外,《民法》第1223條根本已經侵害遺囑自由,畢竟民眾自己賺的,個人財產要有最大的自主處分權,若還必須分給關係疏遠的手足,已經違反遺囑自由原則。張智倫舉例,假設一名亡者沒有子女,父母也過世了,他的配偶為唯一繼承人,這樣可能因兄弟姊妹主張「特留分」而被迫變賣房產搞得無家可歸;此外,這也是懲罰未生育的人,賺錢一輩子因故沒有血脈繼承,總該有自己決定誰繼承財富的自由,這項權利卻長期被法律陋習剝奪,已造成權利、義務不對等。黃建賓也重申,這次修法是回應公共政策平台凝聚的強大民意,希望刪除不合情理的「保底特權」,把財產最終決定權還給人民,讓實際陪伴者有多一些繼承機會,但這絕非否定手足繼承,因為手足「應繼分」保障還在,屬於溫和而兼顧常情的修法,希望未來正式啟動修法後,朝野跨黨派都支持修法。
台南90歲老婦「遭兒棄屍」阿婆灣 解剖結果曝光
台南一名90歲郭姓老婦日前與67歲兒子傅男一同外出後失聯,家屬擔心出事報警求助。警方循線調查後,於南投集集一間民宿尋獲精神狀況不穩的傅男,並在嘉義縣大埔阿婆灣山區找到被棄置的郭婦遺體。而郭婦遺體也於今(29)日上午進行解剖。據了解,警方調查指出,傅男與母親均長期受慢性病纏身,近期傅男疑似出現輕生傾向。其女兒19日向台南麻豆分局報案,指父親與祖母同時失蹤,並懷疑父親可能想不開。警方根據手機定位一路追查,發現傅男21日現身南投信義鄉,隨即通報當地警方前往查找。警方於21日凌晨在集集鎮一家民宿內尋獲傅男,然而郭婦仍下落不明。面對警方詢問,傅男供詞前後不一,一度稱母親「已經去世」,又改口表示「把母親丟在塔塔加山區」。由於說詞反覆,南投地檢署遂依涉嫌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將他拘提偵辦,不過經複訊後排除他殺嫌疑,訊後請回。經檢警進一步追問,傅男終於坦承母親過世後,他曾伴屍多日,因屍體散發異味,遂以塑膠袋層層包裹,後又駕車將母親遺體棄置於嘉義大埔阿婆灣附近山區,警方23日上午循線在台3線309.5公里處發現裝於大型黑色塑膠袋內的遺體。嘉義地檢署檢察官與法醫到場相驗,初步發現遺體外觀無刀傷、挫傷、瘀青或勒痕等外力跡象,研判他殺可能性不高。由於郭婦高齡且體弱,不排除自然死亡的可能。不過檢方仍採集檢體進行毒物與藥物鑑驗,以釐清確切死因。而郭婦遺體也於今日上午完成解剖,初步結果顯示無明顯創傷,死因仍待進一步鑑驗確認。
平均每天3人等不到器官移植離世 「一腎換一腎」仍無成功案例
台灣各器官(含組織)等待人數及捐贈數我國仍有逾1.1萬人等待器官移植,平均每天約有3.3人因等不到器官而喪命,其中以等待腎臟移植逾8000人最高,去年卻僅400多人等到腎臟。專家指出,我國器官來源不足,即使2019年開放「一腎換一腎」非親屬組間配對交換,至今卻仍無成功案例,呼籲增加器官來源、減少器官衰竭個案,「開源節流」促進供需平衡。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全國有1萬1681人在等候器官移植,捐贈個案僅698例。腎臟等候人數8815人最多,約占75%,眼角膜1352人第二,以及肝臟965人、心臟349人、肺臟126人等。器捐中心董事長李明哲表示,腎臟等候人數最高,主因是我國腎病發生率高,國內洗腎人數近9萬人,由於洗腎技術優良,病人相對存活時間拉長,等待移植人數也居高不下。末期腎病病人中,約7成都適合做腎臟移植,但實際僅8000多人進入等待移植名單。這些接受移植的病人,平均需等候5.2年,但大部分病人可能要「等一輩子」,腎臟移植對他們來說遙遙無期。我國嚴格限制器官來源,活體器官捐贈僅限五等親以內血親及符合資格配偶,雖然衛福部2019年擴大「腎臟」捐贈範圍、開放「組間配對」,也就是2位等候移植者,可與彼此的五等血親或配偶配對交換,但組間配對複雜,須同時間手術,耗用的醫療人員和資源非常大量,目前尚未有成功個案。不過,我國2024年捐贈數最高器官為腎臟,屍體捐贈腎臟240顆、活體189顆,去年共完成429例腎臟移植手術,2023年更達442例。李明哲指出,近兩年均破400例,已是最好的成績,主因是活體捐贈人數增加,讓腎臟移植率提高,然而還是「僧多粥少」,器官來源仍不足。另今年捐贈器官(含組織)數,以眼角膜394例最高。台北榮總眼科部醫師范乃文說,臨床病人要等到角膜移植,約需9個月到1年,近年捐贈及移植人數確實上升,推測與國家眼庫成立有關,以及民眾對器捐心態更開放,慢慢打破傳統認為死後要留全身、擔心死後「看不到路」迷思。
台南久病母子失聯!警方在南投民宿尋獲67歲兒 90歲母「死因未明」遭棄屍阿婆灣
本月19日,台南市警方接獲一名35歲傅姓女子通報,表示67歲父親帶著90歲郭姓祖母外出後音訊全無,傅女並指出父親疑有輕生念頭,於是決定報警。警方根據傅男手機定位,21日在南投信義鄉一處民宅尋獲精神不穩的傅男,但郭姓老婦人卻不見蹤跡。警方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最終在嘉義大埔阿婆灣附近山區找到郭婦遺體。由於郭婦遺體相驗無明顯外傷,將在29日進行解剖以釐清郭婦確切死因。據了解,這起命案始於台南,傅男女兒19日向麻豆分局報案,稱父親、阿嬤同時失蹤,並懷疑父親有輕生傾向,請求警方協詢。台南警方追蹤傅男手機定位,發現傅男出現在南投縣,轉報南投警方協尋。南投警察局集集分局水里分駐所警方21日凌晨1點47分在當地一家民宿找到傅男,但卻不見同樣失蹤的郭姓老婦人。當向傅男詢問其母去向時,傅男供詞反覆,一下宣稱母親死掉了,一下說自己將母親丟在塔塔加山區。警方擔心傅男涉嫌殺害母親,於是報請南投地檢署指揮偵辦,檢方則依涉嫌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拘提傅男到案說明。22日檢察官複訊,傅男終於鬆口表示將母親遺體丟棄在嘉義縣大埔,今(23)日上午中埔分局員警會同南投警方沿台3線尋找,最終於上午10時許在中埔鄉台3線309.5公里處、接近阿婆灣的山區尋獲被包在大型黑色塑膠袋裡的郭婦遺體。由於案件橫跨台南、南投、嘉義三地,目前由嘉義地檢署負責相驗。嘉義地檢指出,今日下午法醫相驗發現,郭婦外觀無明顯刀傷、挫傷、瘀青、勒痕等傷勢,他殺可能性降低。加上郭婦年齡大、身體狀況不佳,不排除是自然死亡。至於死亡時間,因傅男以塑膠袋包覆,阻絕空氣拉長屍體腐敗時間,不排除母子失蹤當天老婦人已經死亡的可能。檢警強調,儘管不能排除郭婦因年事以高自然死亡的可能,但郭男棄屍、說詞反覆等行為仍有悖常理,因此目前傅男仍遭警方限制行動。檢方將在29日對郭婦遺體進行解剖,以查明是否為自然死亡、服毒或他殺。
新莊箱屍案偵結!陳父疑「心血管疾病」自然死亡 29歲兒依遺棄屍體罪起訴
今年7月,新北市新莊區發生全台矚目的「箱屍案」,70歲陳姓老翁遺體被黑色垃圾袋包裹,塞入紅色行李箱後棄置於新泰路381巷底的小排水溝中。檢警一度懷疑陳翁29歲兒子弒父後遺棄屍體,聲押禁見獲准。不過日前遺體解剖報告出爐,案情急轉直下,由於死者體內無毒藥物反應、也無他殺或受虐跡象,故排除弒父可能。新北地檢署今(22)日偵結此案,認定陳翁疑因心血管疾病自然死亡,查無陳男殺人證據,但因陳男將父親遺體用黑色塑膠袋包裹後裝箱棄屍,依遺棄屍體罪起訴。回顧事件,新北市新莊區立泰里里長許文章於7月28日晚間,發現一只發出惡臭的紅色行李箱被棄置於巷底排水溝。警方獲報打開行李箱,驚見一具已腐爛長蛆的無名男屍。由於面部及手部嚴重腐化,無法辨識容貌,只能透過背部蜘蛛刺青及左手臂模糊刺青進行比對,又調閱監視器回溯追查達22天之久,才發現29歲陳姓男子於7月6日深夜自住處拖著紅色行李箱徒步至該處棄屍,隨即在7月31日深夜將陳男拘提到案。由於陳男父親已失蹤約3週,警方利用陳男指紋與死者遺體進行比對,確認兩人父子關係,並懷疑其涉及弒父並遺棄屍體。但陳男在偵訊過程中態度反覆,常答非所問,使案情一度陷入膠著。檢方接手後,於8月1日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遺棄屍體等罪嫌聲押禁見陳男獲准,但法醫解剖暨鑑定報告書日前出爐,認定陳翁遺體外觀與臟器雖腐敗,但身體無其他足以致命的外傷,且主動脈嚴重粥狀動脈硬化,送驗膽汁與胃內容物也僅有驗出醫療性心臟用藥,研判死亡與心血管疾病相關性較高,初步歸類自然死。檢方根據解剖報告,以及陳男手機沒有可疑通聯紀錄,住所無血跡、毒藥物或兇器,財產狀況與死者就醫紀錄等皆無問題,認定陳男雖有棄屍犯行,但沒有證據可證明陳翁死亡是由陳男造成,因此最終依遺棄屍體罪嫌將他起訴。
懲罰無後惡法3/南韓民眾早受不了鬧上法院 2024判違憲立即失效
世界各國在繼承法制上的潮流,是越來越重視並保障個人的遺產自主權。許多先進國家的法律,如日、德、法、瑞士、義大利等,雖然仍有特留分制度,但其保障範圍僅限於直系血親(如子女、父母)及配偶,鮮少將旁系的兄弟姊妹納入強制保障的範疇。南韓憲法法院也在2024年正式宣告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保障違憲,而且是立即失效,許多正在進行中的相關訴訟,也因此判決駁回。法務部長鄭銘謙今年10月8日於立法院備詢時表示,他認同遺囑自由,該規定是可討論議題,並說法務部在2016年便已將此列為重要議題及擬相關草案,當時即因各界意見分歧兩極化,一說兄弟姊妹感情好,一說會讓手足反目成仇,加上跨屆不連續而擱置。法務部長鄭銘謙在今年10月8日立法院備詢時表示,他認同遺囑自由,該規定是可討論議題。(圖/黃耀徵攝)法務部今年4月也已再委託學者研究「因應高齡化社會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預定12月底前提出,且持續參考國外立法情況,希望在2026年展開修法工作。CTWANT調查,如今支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提案雖已成立,但也掀起民眾反對廢除此法的聲音,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律師指出,他在網路看到許多民眾留言,發現部分可能對此誤解,因此特別說明,目前協會發起主張廢除的僅是「限制遺囑自由的特留分」,並非是廢除兄弟姊妹應繼分。劉韋德說,這項改革的核心,是將決定權還給被繼承人本身,由遺囑來決定是否分配,而非由法律強制執行最低限度的分配。如果兄弟姊妹特留分被廢除,只有在被繼承人立有有效遺囑,且遺囑明確將財產分配給他人時,兄弟姊妹才會被排除繼承。簡而言之,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是為了保障個人的遺囑自由,但絕非全面廢除兄弟姊妹的法定繼承權。劉韋德說,應繼分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法律為兄弟姊妹預設每位繼承人應分得的遺產比例,因為兄弟姊妹在繼承順位上屬於第三順位。因此,即使特留分被廢除,只要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兄弟姊妹作為法定繼承人的應繼分權利,仍將根據現行《民法》維持不變,繼續享有其繼承權。而特留分則是法律為保障繼承人所設的最低繼承保障額度。它是一種強制性的規定,目的是對被繼承人立遺囑處分財產的自由設定限制;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是其應繼分的三分之一。此外,記者上網爬文,看到許多文章教導無子女民眾如何在生前轉移財產,讓兄弟姊妹無法爭取其特留分,但真的能奏效嗎?劉韋德說,有文章建議先生在世時先將財產過給太太,理論上是對的,但是問題是誰先走並不知道,萬一過給太太,但是太太先走,那不又變成要跟太太的兄弟姊妹分?若先生過給太太後兩人感情不好離婚,先生不就損失大了,因此,這些都不是解決之道,有問題的是制度,而不是用奇怪方式去解決。劉韋德強調,台灣將兄弟姊妹納入特留分保障範圍,已與國際主流趨勢背道而馳,並且與現今社會現實脫節,且是世界罕見的立法,實在值得討論與修法。
懲罰無後惡法1/連署「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近8千人 法務部正式研議
2025年民間團體二度發起「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公民連署活動,第一回不及最低門檻5千人告吹,這回一周即逾5400人支持附議,迄今累近8千人,法務部正式公告納入研議,且引起立法委員關注。CTWANT調查,同意廢除者多主張這是「懲罰無子女的惡法」涉及違憲,且目前全球僅台灣有此法。CTWANT採訪到二度發起該項連署案的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律師,他即是六年前(2019)自砸100萬找團隊開發台灣首款《777遺囑產生器》App的創辦人,當時記者曾就此製作專題獨家報導,他熱衷推廣民眾提早準備身後事,透過「預立遺囑」做好遺產分配規劃,避免憾事發生。CTWANT於2019年6月報導劉韋德律師,自掏腰包創設《777遺囑產生器》App,免費讓民眾可上網學習預立遺囑。(圖/CTWANT資料照)劉韋德表示,這六年前來諮詢案件中,愈來愈多涉及「特留分」的問題,尤其是「沒有養育小孩的夫妻、未婚單身者,難以將自己財產全部遺留給配偶,或是可自行決定贈與指定人選、單位等」的遺憾屢屢發生,從占整體案件的25%,增加到40%,因此讓他開始質疑這條規定的合理性。我國《民法》繼承編中的「特留分」制度,爭議的核心在於第1223條的規定;當一個人過世而無子女,父母也已不在世時,其兄弟姊妹依法有繼承權,並且擁有其遺產應繼分三分之一的「特留分」。因此即使逝者在生前立下遺囑,明確表示不願將遺產留給兄弟姊妹,法律仍會強制保障兄弟姊妹能取得一部分遺產;甚且,反向來看,一位有子女的兄姊過世時,其無子女的兄弟姊妹卻沒有任何繼承權利。因此這種單向、不對等的權利關係,在許多法界人士及民眾眼中,顯得極不公平。劉韋德遂進一步研究《民法》相關繼承法的立法背景,係於民國19年(1930年代),當時家族關係較為緊密,子女、配偶或直系尊親屬因生活扶助及情感依賴等因素,能夠獲得特留分保護,尚屬合乎情理;但現今已來到2025年,相距95年之久,社會型態與傳統社會差異很大。「兄弟姊妹屬於旁系血親,成年後通常各自獨立發展,彼此生活經濟甚少有實質依賴關係」劉韋德說,因此強制保留其最低比例的特留分,可能缺乏社會現實基礎,損及個人之財產處分自由與家庭自主權,與《憲法》保障財產權及遺囑自由的精神相違。劉韋德說,許多人到協會預立遺囑,其中約有一半都有「特留分」的困擾,尤其是不婚族、頂客族的民眾,當他們知道繼承人還有保障兄弟姊妹的特留分,難以接受,而他也只能因為法律有此規定,勸導民眾接受;但他發現抱怨此法的案件愈多,為遺產爭訟原因之一,他思考法律可能已不符現今社會需求,欲從立法根源性思變。台灣遺囑協會先是於今年4月發起一項「是否支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線上民意調查,短短三天吸757位民眾參加;調查結果一面倒,僅6人支持維持現行制度,其餘皆表達「應該廢除」,5月便在公民連署平台提案「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第一次提案獲2811人同意未達門檻失敗,但已燒起這把「廢除懲罰無子女惡法」的火,在媒體報導、網民串聯轉傳訊息的助燃,該協會再接再厲於9月1日再次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連署,主張修正民法第1223條,將兄弟姊妹從特留分權利人中刪除,明確刪除第四款:「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回歸遺囑自由,終結家庭紛爭。至截止期11月2日前,連署已達7308人(持續累計中),提案成功。台灣遺囑協會二度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民法第1223條「兄弟姊妹特留分」,在2025年9月10日已超過5千人附議而提案成功。(圖/截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婚後查閱戶籍嚇壞! 夫妻結婚7年竟是「六親等親屬」
男子明明(化名)與妻子小莉(化名)2018年結婚,沒想到2人婚後竟發現,雙方的外祖母與祖母是親姊妹,等於2人屬於旁系血親六親等內的親屬,依《民法》第983條第1項第2款規定,屬於禁止結婚的範圍,因此2人決定請求法院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根據判決書指出,明明與小莉雙方家庭均來自同一縣市,2人婚後查閱戶籍資料,發現小莉的祖母與明明的外祖母竟為親姊妹,等於夫妻倆屬於《民法》所規定的六親等內旁系血親,因此2人決定聲請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法院審理時,夫妻雙方均表示婚前完全不知情,婚後發現才感到震驚,也同意由法院裁定婚姻無效。法院調閱戶籍謄本與家族資料後確認,明明與小莉確有六親等血親關係。法院表示,依《民法》第983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六親等內旁系血親不得結婚,違反規定的婚姻即屬無效。同時,《民法》第988條也明文規定,違反第983條規定者的婚姻「當然無效」。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方對事實無爭議且合意聲請,為了保障雙方的身分、扶養及繼承等法律權益,因此法院裁定兩人婚姻自始無效。
立遺囑沒用!「兄弟姊妹特留分」1情況最棘手 專家:另一半恐被迫賣房
台灣遺囑協會近日發起第二次「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公民連署」,短短8天內就匯集超過5000人支持附議,引發關注。對此,房產專家何世昌透露,相較於現金遺產,不動產部分的處置更加棘手,若當事人身故後只留下一間房產,遺孀可能會被迫賣房子,不禁感嘆「台灣法律真的很奧妙,但惡法亦法,我們只能遵守」。「這輩子花不完的錢,兄弟姊妹幫你花。」何世昌在臉書粉專表示,依照我國《民法》規定,配偶是當然繼承人。除配偶外,繼承順序依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如果未婚、膝下無子女,又跟兄弟姐妹感情不好,諷刺的是身亡後,一輩子打拚的遺產可能被兄弟姐妹分走。」他以4種情境為例,首先小明有配偶但無子女、父母已去世,身故後留下2,000萬遺產,配偶獲得二分之,而兄弟姊妹可以均分剩下的1,000萬;第2種情境,小明無配偶、無子女、父母已去世,身故後留下2,000萬遺產,其兄弟姊妹可以均分2,000萬遺產。何世昌繼續說明,第3種情境為小明有配偶、有二位子女、父母已去世,身故後留下2,000萬遺產,其配偶與子女可繼承2,000萬遺產;配偶若早逝,只有二位子女,則小明身故後,子女可繼承2,000萬遺產,每人「應繼分」為二分之一。至於第4種情境,小明有配偶、無子女、父母健在,身故後留下2,000萬,遺孀可獲得二分之一「應繼分」,小明父母均分1,000萬元。專家指出,若小明不想被兄弟姊妹獲得高額遺產,可透過生前贈與、信託、壽險,或者預立遺囑的方式,讓配偶、父母取得多數財產,但縱使預立遺囑,兄弟姊妹仍有「特留分」,還是能拿到部份遺產。他強調,相較現金,不動產遺產的處理更棘手,尤其是當小明只留下一間房子,遺孀可能會被迫賣房分給兄弟姊妹。
國民保健署文章「宣傳表親婚優點」急下架 英衛生大臣震怒:要道歉
英國國民保健署(NHS)最近網站刊登的衛教文章中,提到表親婚姻可能存在基因缺陷風險,卻又稱此舉可能有「家庭支持系統更強」與「經濟優勢」等優點,引發該國輿論譁然。英國衛生及社會關懷大臣斯特里廷(Wes Streeting)直言此舉「高風險且不安全」,並要求政府公開道歉。《獨立報》報導,這篇衛教文章刊登於國民保健署「基因體學教育計畫(Genomics Education Programme)」網站,雖已於最近遭下架,但仍迅速引發民眾熱議。文章提及,表親婚姻會增加遺傳疾病的風險,卻還明言此舉與「更強大的大家庭支持系統和經濟優勢」有關。然而,大量研究數據顯示,表親婚姻對子女健康存在顯著風險。其中英國「生於布拉福(Born in Bradford)」追蹤調查發現,表親婚姻的子女更可能出現語言與發展遲緩及障礙,不太可能會有良好的發展時期,平均就醫次數也更高,即使排除母親年齡、肥胖或吸菸等因素,表親婚姻中先天缺陷的風險依然從3%翻倍至6%,占遺傳性疾病族群的30%。該研究於2007年至2011年間訪問1萬3500個家庭,其中巴基斯坦裔家庭有60%屬血親婚姻,37%為表親結婚,與白人英國夫婦不到1%的比例相比差異懸殊。雖然表親婚姻在英國屬合法,但醫學界普遍認為風險過高。對此,衛生大臣斯特里廷接受《倫敦廣播公司》(LBC)訪問時表示,他看到文章當下很納悶,不懂究竟「在玩什麼把戲」,更強調「醫學證據很明確,表親婚姻是高風險且不安全,我們已經看到它導致的基因缺陷與危害」。斯特里廷也進一步提到,目前這篇文章雖已被删除,但國民保健署應為此疏失出面道歉。
失控壓頭溺死失智父 男遭判11年
楊姓男子獨自照料7旬老父身心俱疲,去年8月騎機車到東眼山區要求共赴黃泉,老父一句「要死你自己去死」讓他情緒失控,強推老父下山坡拖進溪流壓頭入水致溺斃亡,桃園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考量家屬請求從輕量刑,依殺害直系血親罪判刑11年,可上訴。住三峽的32歲楊男排行老三,長期照顧疑有失智症、慢性病的73歲父親,身心俱疲下,去年8月24日騎機車載老父出外用餐,之後前往東眼山,要求老父一同尋死,遭拒後,不顧老父意願,強行將他推下山;發現老父卡在半山坡的樹叢間後,又自行滑下山,將老父從樹叢間一路拖行到谷底溪流旁,以身體強壓老父頭部至水內,導致老父溺水窒息身亡。楊男坦承不諱,國民法官考量楊男從小因父親酗酒、9歲前母親早逝,患有持續性憂鬱症,卻長年未尋求專業協助,累積龐大壓力,案發時又擔心無法通過工作試用期,以及雇用看護照顧父親帶來的經濟問題,加上詢問老父「我們一起去死好不好?」父親竟回答「要死你自己去死!」成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情緒崩潰而犯案。國民法官認為,楊男強壓老父頭部入水溺斃的弒父手段,雖未使用刀械等凶器,但是仍讓父親在有意識且痛苦的狀態下溺死,手段殘酷,難為減刑理由。審酌他無任何前科,高中肄業,智識程度正常,犯後態度坦誠,未推諉卸責,並與家屬達成無條件調解,加上親屬請求從輕量刑,國民法官依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1年。
法國第一夫人遭陰謀論「汙衊變性」 馬克宏夫婦將證明生理性別
法國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與妻子碧姬(Brigitte Macron)因遭捲入「變性與身份竊取」等荒謬陰謀論,正式在美國對右翼評論員坎迪斯歐文斯(Candace Owens)提起訴訟,並計畫在法庭上提交「科學證據」,證明碧姬的生理性別。根據外媒的報導,歐文斯在節目與社群平台上散播陰謀論,聲稱碧姬出生時是男性,原名為「讓—米歇爾特羅尼厄」(Jean-Michel Trogneux),並盜用了女性身份。她甚至暗示馬克宏與妻子為「血親」,還將法國總統描繪成「CIA人體實驗」或「政府精神控制計劃」的產物。馬克宏夫婦認為,這些指控不僅「明顯虛假」,更造成嚴重傷害,引發全球性的羞辱與霸凌。他們在訴訟中指出:「每當走出家門,都清楚有無數人聽過甚至相信這些卑鄙謊言,這種攻擊具有侵犯性、不人道且極度不公正。」馬克宏夫婦的律師湯姆克萊爾(Tom Clare)受訪時表示,兩人對事件感到非常不安,但已準備好全面駁斥歐文斯的言論。他同時坦言,碧姬必須親自出面提供科學證據,對她而言極為煎熬,但她決心承擔,以澄清事實、終止謠言。根據美國誹謗法,要讓馬克宏夫婦勝訴,必須證明歐文斯存在「實際惡意」,即她在明知說法虛假或無視事實的情況下,仍散播相關內容。訴狀同時指出,歐文斯多年來以挑釁與陰謀論塑造個人品牌,其內容並非追求真相,而是透過聳動言論吸引關注與流量,「原因很明顯,這不是對真理的追求,而是對名聲的追求。」目前歐文斯的律師團隊已提出聲請駁回。
31刀砍死前女友!17歲「89猴」遭法官裁定收容 不合「責付」4大理由曝光
近日,台中市沙鹿區發生一起駭人兇案。具有宮廟及幫派背景的17歲駱姓少年,以瞞騙方式喊出顏姓前女友談判,卻拿預藏的兇刀狂砍對方31刀致死。駱姓少年離開前,還朝倒在血泊中的前女友狠踢一腳,才騎上預先拆除車牌的友人機車逃逸。駱姓少年落網後,被警方依殺人罪移送少年法庭,法官昨(17)日詢問後裁定收容至少年觀護所。台中地方法院指出,法官訊問後認為駱姓少年有「情緒控管不佳」、「有暴力攻擊傾向」、「畏罪潛逃」、「家庭管教功能不彰」之情,責付顯不適當,故依法裁定收容。在台灣的刑事訴訟程序中,「責付」是一個重要的法律概念,適用於各種刑事案件中,但也常出現在少年保護事件。「責付」指法院在羈押被告的情況下,將其暫時交付給適當的人,以停止羈押的措施。這些適當的人通常是被告的輔佐人,如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或法定代理人等看管,以確保被告會準時出庭。然而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台中地院行政庭長黃玉琪表示,如少年在經過法官訊問後,被認定「責付不能」或「責付顯不適當」時,得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6條規定,裁定「收容」。本案兇嫌駱姓少年經台中地院少年法庭法官訊問後,認其有情緒控管不佳、有暴力攻擊傾向、畏罪潛逃、家庭管教功能不彰之情,責付顯不適當,故依法裁定收容。黃玉琪進一步解釋,本案少年移送少年法庭後,會先分案以「保護事件」進行調查,如認以由其他有管轄權之少年法院處理,可使少年受更適當之保護者,得依少事件處理法第15條規定裁定移送該管少年法院。黃玉琪表示,少年法庭法官以「保護事件」進行調查後,如認為少年所觸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如殺人)」,會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規定,裁定「移送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待檢察官偵查終結起訴,再由少年法庭法官依「少年刑事案件」進行刑事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