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費
」 訴訟 法院 提告 律師 喜傑獅
中千萬大獎一毛領不到!男弄丟彩券找回已過期 告上法院結局曝
大陸武漢一名男子阿豪(化名)花人民幣32元(約新台幣144元)買了一張彩券,但一度把彩券弄丟,找到後確定自己中了人民幣1113萬元(約新台幣5008.5萬元)大獎。然而阿豪想去兌獎才發現,已超過領獎期限,他一狀告上法院卻遭駁回,自行負擔高達人民幣8.8萬餘元(約新台幣39.6萬元)的訴訟費用。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這起罕見的彩券糾紛源於2019年11月初,阿豪在湖北武漢當地一間彩券行購買一張人民幣32元(約新台幣144元)的「雙色球」彩券,幸運中了人民幣1113萬元(約新台幣5008.5萬元)大獎。不過,阿豪因將彩券遺失,直到2020年1月才尋回;當阿豪攜帶彩券及店家證明前往彩券中心兌獎時,卻因超過「開獎後60日」的領獎期限而遭拒。不甘痛失巨額獎金的阿豪怒告彩券中心,主張彩券票面並未載明60天兌獎期限與相關開獎資訊,認為彩券中心存在違約行為,要求對方給付獎金及延遲利息。對此,彩券中心表示,官網開獎公告均已載明領獎期限,且兌獎期間更曾3次在新聞平台刊登尋人公告,已充分盡到合理提醒義務。武漢東湖高新區人民法院調查發現,彩券中心官網已依法公告60日兌獎期限與逾期視為棄獎的規定,且該筆棄獎獎金已依法撥入彩券公益金帳戶。此外,錄音紀錄顯示阿豪曾致電客服詢問「過期2天能否補領」,證實其主觀上早已知悉兌獎期限,未能及時兌獎純粹是個人遺失彩券所致,彩券中心並無任何違約情事。最終,法院裁定駁回阿豪的全數訴求,並判決其負擔人民幣8.8萬餘元(約新台幣39.6萬元)的案件受理費。阿豪於一審判決後表示放棄上訴,並已全額繳清相關訴訟費用。
新竹嬤留2800萬遺產「2孫女僅各拿3萬」 怒告親戚成功討回特留分
新竹一名老婦離世後留下高達約2800萬元的遺產,包含精華地段房地、存款與金飾;老婦生前委由律師代筆立下遺囑,將價值2094萬元的不動產指定由特定親屬繼承,而2名因父親早逝而享有代位繼承權的孫女,竟各自僅獲分配3萬元現金。姊妹倆認為特留分遭到嚴重侵害且備受羞辱,憤而向法院提起訴訟行使扣減權,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兩姊妹勝訴,並依法塗銷該筆房地的繼承與遺贈登記,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該名老婦於民國113年6月間在律師見證下製作代筆遺囑,將名下價值2094萬元的不動產分配給長女、長孫及外孫等特定親屬,並於過世後由獲指定之親屬迅速於114年1月間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然而,老婦大兒子早逝,其留下的2名女兒依民法本應享有代位繼承權,卻在代筆遺囑中各自僅分配到3萬元現金,龐大的不動產與主要財產均被排除在外,遠低於法律保障之最低份額。2名孫女不甘法定權益受損,委任律師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訴訟,主張代筆遺囑已嚴重侵害其特留分,要求確認繼承權並塗銷違法辦理的不動產移轉登記。法官審理時重新精算老婦遺留之存款、黃金及房地等總資產,扣除相關必要費用後,認定遺產總價額高達約2800萬元;依法律規定,2名孫女各自應享有十八分之一的特留分,約155萬元,遺囑僅發給3萬元明顯失衡。法官說明,遺囑自由雖受法律保障,但仍不得違反民法關於特留分的強制規定。當特留分權利人依法行使扣減權後,侵害特留分之部分即失其效力,回復之特留分概括存在於全部遺產之上。受指定親屬先前單純依遺囑辦理的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已實質妨害2名孫女等公同共有人的合法權利,因此原告請求塗銷相關繼承與遺贈登記於法有據。最終新竹地院宣判,確認2名孫女對阿嬤的遺產各自享有十八分之一的特留分繼承權存在,並判令被告親屬必須將系爭房地以遺囑繼承及遺贈為原因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以塗銷。至於訴訟過程中部分繼承人提出金額超越現存現金總額或相互矛盾之遺產分割方案,因缺乏實務可行性且未獲得全體繼承人同意,遭法院一併駁回,訴訟費用則由兩造依比例分擔。針對這起遺產分配產生的家務官司,知名律師劉韋廷表示,許多老一輩長輩出於守護祖產與傳承香火的執念,習慣將房產留給男孫或特定親屬,但若給予其他繼承人的份額過於懸殊,例如本案中的3萬元,極易讓晚輩感受到被家族拋棄與羞辱,進而為了爭一口氣而鬧上法院,最終導致親情破裂、祖產登記遭法院塗銷的雙輸局面。劉律師建議,民眾在規劃財產傳承時,若希望將特定不動產完整保留給特定子嗣,應善用法律機制預先規劃。例如可從存款中提撥足額現金,或利用指定受益人的商業人壽保險金填補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差額,使受遺贈人合法取得房產的同時,其他家族成員也能獲得合理保障,方能兼顧法律效力與家族和睦,避免因遺產分配不公而對簿公堂。
保全離職當天突發心臟病亡!公司辯「勞動關係已解除」拒賠 法院判決出爐
大陸青海省發生一起勞資爭議案件,一名任職於物業公司的保全人員在離職辦手續當天突發心臟病身亡。勞動保障部門事後認定該案「視同職災」,但資方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主張員工已完成手續且當時正於前台閒聊,不屬於工作狀態。全案歷經兩審訴訟,最終遭法院駁回上訴,判決公司敗訴定讞。根據陸媒《南方都市報》報導,判決書指出,青海一名高姓男保全於2023年11月28日上午身穿工作服進入公司辦理離職,並於10時23分在物業公司前台旁突然暈倒,經緊急送醫後仍因心臟破裂引發心臟停止,搶救無效死亡。事後家屬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職災認定,人社局裁定其符合在工作時間與崗位突發疾病死亡的法定要件,應視同因公死亡。但雇用高男的物業公司對此裁定表達強烈不服,隨即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公司主張,高男提交辭職申請並經主管簽核後,雙方的勞動關係即已解除,其辦妥手續後於前台留連閒聊的行為與本職工作無關,因此不符合職災認定的法定標準,不應由公司負擔相關責任。一審法院審理後指出,依勞動法規,勞動契約的終止時間應以最後一日的深夜24時為準,因此雙方勞動關係在事發當天依然存續。法院認定,高男離職當天完成交接與手續遞交等事務,屬於工作組成的收尾階段,仍在工作時間與崗位範疇內,故判決駁回公司訴訟,並由公司負擔案件受理費人民幣50元(約新台幣242元)。資方不服一審判決再次提起上訴,強調一審判決混淆了「解除勞動關係」與「終止勞動契約」的區別。然而二審法院調查發現,高男在事發當晨仍於公司通訊群組交接停車收費事宜,且公司前台本就是留存離職申請的指定地點,高男當天相關行為確實屬於從事交接與收尾等事務性工作,符合職災認定要件。二審法院最終裁定,高男與公司之間的勞動關係應延續至離職當日24時,且其收尾交接行為無庸置疑屬於工作一部分,公司上訴理由全數不成立。法院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訴訟費用人民幣50元(約新台幣242元)同樣由該物業公司全額負擔,全案定讞。
離婚被說孩子不像自己!屏東男驗DNA發現「滿頭綠光」崩潰 前妻認了
屏東一名男子與妻子婚後育有1子,2人離婚後,因親友接連提到孩子與自己長得不像,心中逐漸產生疑問,決定帶著孩子接受DNA親子鑑定。沒想到檢驗結果顯示,雙方在7個遺傳標記上都出現排除結果,確認男子並非孩子的親生父親,讓男子氣得向屏東地院提起否認婚生子女之訴,前妻也在法庭上坦承「孩子不是前夫的」,最終法院判決男童非男子的婚生子女。根據判決書指出,男子與前妻於2015年11月11日結婚,婚姻期間生下一名男童,直到2024年7月4日兩人才離婚,由於男童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受胎並出生,依法為男子的婚生子女。不過,男子與前妻離婚後,陸續聽到親友提及孩子長相與自己「不太像」,讓他開始懷疑男童是否真的是他的兒子。為了釐清真相,男子帶著男童前往高雄長庚紀念醫院進行DNA親子鑑定。鑑定結果顯示,男子與男童在D16S539、D8S1179、TH01、SE33、D1S1656、D12S391及DYS391等7個遺傳標記上均出現排除結果,醫院因此作出「七重排除」,認定男子不是男童的生物學父親。取得鑑定報告後,男子向屏東地院提起非婚生子女之訴,希望在法律上正式確認男童並非自己的親生子女。案件審理期間,前妻並未爭執DNA鑑定結果,反而直接向法院承認,男童確實不是前夫的親生孩子。屏東地院審理時,認為雖然男童受胎於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依法原先應推定為男子的婚生子女,但DNA鑑定已排除雙方的生物學親子關係,加上前妻對鑑定結果也沒有異議,因此足以推翻原本的婚生推定。法官另指出,依《民法》第1063條規定,夫妻一方若要提起否認婚生子女之訴,須在知悉子女非為婚生子女後2年內提出,本案男子提告時間仍在法定期限內,因此程序並無問題。屏東地院審理後,判決男童並非前妻自男子受胎所生的婚生子女,訴訟費用則由前妻及男童負擔,全案仍可上訴。
花錢買電影票被迫先看廣告22分鐘!男氣炸提告 業者遭判賠又罰款
印度海德拉巴一家電影院因在午夜場電影前,播映長達22分鐘的商業廣告與預告片,導致電影延後開演,造成當晚觀影的一名33歲男子凌晨3時才回到家,他憤而對電影院提告。地方消費者糾紛調解委員會於近日做出裁決,判定業者構成不正當貿易行為與服務瑕疵,須支付總計75000盧比(約新台幣28500元)的罰款與賠償金。根據外媒《新德里電視台》報導,這起消費糾紛發生於2025年6月20日,海德拉巴一名33歲男子去當地一間電影院,購買當晚10時35分場次的電影票;豈料,男子與朋友於10時30分進場後,影廳卻持續播放商業廣告與電影預告直至10時52分才正式播放電影。電影院此舉導致男子與朋友的行程被影響,返家時間比預期延遲約1個小時,憤而向當地消費者糾紛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訴。電影院業者在審理期間辯稱,播放廣告、宣導影片及預告片屬於正常商業營運範疇,且宣導內容具備公共利益性質。然而,消費者糾紛調解委員會援引政府相關規範指明,公益宣導片播映時間限於2分鐘內;本案延誤主因是業者為商業利益大量播映商業廣告,因此不採信電影院業者的辯詞。最終海德拉巴地方消費者糾紛調解委員會裁定,電影院業者須向申訴人支付20000盧比(約新台幣7600元)的精神賠償金,以及5000盧比(約新台幣1900元)的訴訟費用。此外,為防止業者再次出現類似違規行徑,委員會另要求業者須繳納50000盧比(約新台幣19000元)的懲罰性賠償金至地區消費者福利基金;裁決強調,電影院不得以商業利益為由無故拖延電影開演時間,以保障廣大觀影民眾的消費權益。
7-Eleven怒槓Nike!新鞋配色被控「蹭品牌」 要求全面銷毀
美國便利商店龍頭7-Eleven與運動品牌Nike爆發商標侵權爭議。7-Eleven指控,Nike即將推出的新款Air Max 95 Big Bubble「Sport Green」配色,大量使用橘、綠、紅三色條紋設計,不僅與7-Eleven沿用數十年的品牌識別高度相似,發售日期還刻意選在7月11日「7-Eleven Day(7-Eleven日)」前後,容易讓消費者誤以為雙方推出聯名商品,因此已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禁止販售、召回並銷毀鞋款,同時求償損失及交出相關銷售獲利。7-Eleven認為Nike新鞋配色與品牌識別過於相似,要求法院禁止販售並銷毀鞋款。(圖/翻攝自X,@JustFreshKicks)綜合《The Dallas Express》、OregonLive等外媒報導,7-Eleven於7月1日向美國德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提告,主張Nike侵犯其長年使用的「Tri-Color Mark(三色商標)」,也就是由橘、綠、紅三色構成的品牌識別。7-Eleven表示,這套配色多年來廣泛運用於門市招牌、廣告、商品包裝及周邊商品,早已與品牌建立高度連結。根據訴狀內容,Nike推出的Air Max 95 Big Bubble Sport Green採用與7-Eleven極為相似的三色條紋設計,涉嫌刻意模仿品牌形象,藉此提升鞋款話題與市場關注度。7-Eleven更指控,Nike是「明知、蓄意且惡意」利用其品牌識別,試圖讓消費者誤認鞋款與7-Eleven存在合作、授權或官方認可關係。7-Eleven指出,市場上已有商品介紹及媒體報導直接將這雙鞋稱為「7-Eleven鞋」,甚至形容其設計靈感來自7-Eleven,顯示市場已出現實際混淆,也成為提告的重要依據。公司強調,雙方目前並沒有任何聯名合作,因此必須透過法律行動維護品牌權益。值得注意的是,Nike原訂7月11日發售這款鞋,而7月11日正是7-Eleven一年一度的「7-Eleven Day」,也是全美門市舉辦「Free Slurpee Day(免費思樂冰日)」等周年慶活動的重要日子。7-Eleven認為,在品牌最具代表性的日子推出與品牌高度相似的配色鞋款,將進一步提高消費者誤認官方合作的可能性。法庭文件顯示,7-Eleven在正式提告前,曾多次主動與Nike接洽,希望透過協商化解爭議,但Nike仍決定依照原定計畫宣傳並上市,因此7-Eleven最終選擇向法院提起商標侵權訴訟。事實上,雙方並非毫無淵源。7-Eleven曾與Crocs、DGK等品牌推出官方聯名商品,也曾計畫與Nike合作推出「7-Eleven × Nike SB Dunk Low」,原定配合2020年東京奧運上市,但最終因COVID-19疫情取消,因此此次Air Max 95事件更引發外界關注。7-Eleven要求法院禁止Nike繼續製造、宣傳及販售這款Air Max 95,同時下令召回並銷毀已流入市場的鞋款,並將Nike銷售該鞋款所獲得的利潤、相關損害賠償及訴訟費用一併判給7-Eleven。截至目前,Nike尚未公開回應此案,而該鞋款也已自Nike官方發售頁面移除,不過部分二手交易平台仍可見相關販售資訊。法律界人士指出,若特定配色或視覺設計已長期與品牌建立高度辨識度,除商標外,也可能受到「商業外觀(Trade Dress)」保護。本案仍處於訴訟初期,法院尚未排定開庭日期,但判決結果可能影響未來品牌推出限量配色或致敬設計時,對智慧財產權及品牌識別的認定標準。7-Eleven向美國聯邦法院提告,要求Nike召回、銷毀涉案鞋款並賠償損失。(圖/翻攝自X,@DallasExpress)
國中生抄罰寫到半夜 家長怒告學校要國賠200萬!結局神反轉「判免賠原因曝」
新北市一名國中男學生,在就讀國中一年級時,因為不滿班導師的管教方式,家長控訴老師不但強迫學生提早到校考試,還自創嚴苛的「成績九宮格」門檻,沒達標就得瘋狂罰抄課文,甚至剝奪學生的午休和體育課,導致孩子身心崩潰、罹患憂鬱症轉學。家長憤而向學校提出國家賠償訴訟,索賠學費、醫藥費及精神賠償共計200萬元。不過,法院審理後結局大反轉,法官「因1事」,判決家長全數敗訴。國中男家長控訴般導太嚴苛,制定「目標九宮格」的成績單,考試沒過就要抄寫課文,孩子因此常常罰寫到半夜。(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家長控訴班導「教導嚴苛」 要求學校賠200萬根據判決書內容,該名男同學的家長指控,孩子讀國一時,當時的班導師規定非常嚴苛,要求學生每天早上7點25分就要到校考試或自習,遲到就要罰抄課文。不僅如此,老師還制定了一張「目標九宮格」的成績單,訂出孩子根本做不到的高標,只要考試沒過,就要罰抄好幾張稿紙的課文。家長表示,孩子每天為了處罰寫到半夜,放學用跑的去補習班還遲到,甚至因為沒寫完,連午休跟體育課都不能上。她向學校反映後,老師反而懷恨在心,私底下酸孩子:「你的計謀成功了!」導致孩子最後精神壓力大到抗拒上學,最後被迫轉學。家長認為學校督導不週,要求賠償轉學學費、醫療費和母子兩人的精神損失共200萬元。班導反駁稱該學生常常遲到、沒交功課、不訂正錯題目,因此制定抄寫規則絕非故意刁難。(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校方、老師反駁 曝該生常遲到、缺交功課面對家長指控,校方和老師在法庭上提出反駁。學校強調,只有禮拜五配合學校升旗,才要求學生7點25分到校,其他天聯絡簿寫7點40分到校只是自由練習,不計入成績。至於被指控的「成績九宮格」,校方拿出表單正反面澄清,這張表反面是「自我期許計畫」,是老師跟學生討論、家長同意後才寫下的目標,而且後來這套制度根本沒有真正實施。老師坦言,該學生開學後其實「常常遲到、頻繁缺交功課、考試錯了也不訂正」,身為導師,處罰他罰抄課文或要求訂正,本來就是維持基本品格和學業的正常教學手段,絕非故意刁難。法官最終認為校方管教並無不當,且該學生確實常遲到、不交作業,因此老師無違法,國賠也不成立。(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最終判決家長告失敗 關鍵原因曝光 法院在審理這起案件時,親自翻閱甲男當時的聯絡簿,發現孩子確實有頻繁遲到、沒交作業和沒訂正考卷的紀錄。法官認為「守時、寫作業」是學生應盡的本分與基本品格,學生沒做到,老師採取罰抄等管教措施,屬於教師法賦予的正常輔導管教範圍,並無不法。加上表單上有學生自己的簽名,家長也拿不出證據證明孩子有因為這張表受到額外的處罰。至於老師講「你的計謀成功了」雖然聽起來不妥、酸溜溜的,但還算不上法律上的「恐嚇」。法官最後認定,該班導師的管教雖然比較嚴格,但出發點是為了教學與輔導,並沒有故意虐待或違法侵害學生的權利,既然老師沒有違法,國家賠償就不成立。因此依法駁回原告的所有索賠請求,訴訟費用由家長負擔。全案仍可上訴。
邀約滾床單竟痛下殺手!女護理師遭藏屍行李箱 他還想讓野豬滅證下場曝
匈牙利布達佩斯首都法院近日就一起震驚國際的命案作出判決。一名愛爾蘭男子在2024年於布達佩斯與赴當地旅遊的美國女子發生性行為期間,將對方毆打並勒斃,事後企圖掩蓋犯行,不僅清理現場,還購買大型行李箱藏屍,並驅車前往匈牙利巴拉頓湖(Lake Balaton)附近森林棄屍,希望野生動物啃食遺體、掩蓋證據。法院認定男子蓄意殺人,判處14年有期徒刑,不得假釋,刑滿後將驅逐出境返回愛爾蘭。嫌犯遭警方逮捕後帶往棄屍地點,協助調查人員尋獲死者遺體。(圖/GoFundMe)死者為31歲、美國奧勒岡州波特蘭(Portland, Oregon)神經外科護理師麥肯齊米哈爾斯基(Mackenzie Elizabeth Michalski),親友都暱稱她「Kenzie」。她於2024年11月前往匈牙利度假,11月4日晚間在布達佩斯知名酒吧街活動時,與37歲愛爾蘭籍男子相識,兩人先後出入多家夜店,最後一同離開並前往男子租住的公寓,監視器拍下兩人搭乘電梯的畫面,也成為她生前最後身影。根據警方調查,兩人在公寓內發生親密行為後,男子將米哈爾斯基綑綁,並以暴力攻擊其頭部,再持續勒頸長達2至3分鐘,最終造成窒息死亡。法院指出,被告在案發後未曾施救,也沒有撥打電話求援,顯示其主觀上已預見並放任被害人死亡結果,因此構成故意殺人,而非意外事故。親友在燭光追思活動悼念麥肯齊米哈爾斯基,希望外界記住她生前善良、熱心助人的一面。(圖/達志/美聯社)驗屍結果顯示,米哈爾斯基除頸部遭長時間壓迫外,頭部亦有明顯鈍器傷勢。死者母親吉兒(Jill Michalski)於庭上痛訴,女兒遺體因傷勢過重,連臉部都已幾乎無法辨認,令家屬悲痛萬分。犯案後,男子先仔細清洗公寓、試圖抹除血跡及DNA痕跡,再將遺體暫時藏進衣櫃,隨後購買一只大型行李箱,把遺體塞入其中。他之後租車南下約145公里,前往巴拉頓湖附近錫格利蓋特(Szigliget)森林地區棄屍,將行李箱丟棄在樹林深處,希望藉由野豬等野生動物啃食屍體,加速破壞證據,藉此逃避警方追查。米哈爾斯基原本預定於2024年11月5日退房並搭機返回美國,但同行友人遲遲聯絡不上她,發現她既未返回Airbnb住宿處,也錯過返國班機,立即向警方報案。布達佩斯警方成立失蹤專案小組後,調閱大量監視器畫面,確認她最後與愛爾蘭男子一同離開夜店,隨即將男子列為重點對象。親友在燭光追思活動悼念麥肯齊米哈爾斯基,希望外界記住她生前善良、熱心助人的一面。(圖/達志/美聯社)警方於案發兩天後將男子逮捕。起初他堅稱女子是在雙方發生性行為時意外死亡,但在偵訊過程中最終承認殺害對方,並帶領警方前往棄屍地點。警方公開的畫面顯示,男子戴著手銬,引導調查人員抵達森林,鑑識人員穿著防護衣,在現場採集草木、土壤等跡證,並起出裝有死者遺體的大型行李箱。調查過程中,警方從男子手機發現多項不利證據,包括死者遭棄置時仍全身赤裸、雙手遭綑綁的影片。此外,警方還查扣一支俗稱「間諜筆」的偷拍設備,裡面存有男子在布達佩斯街頭尾隨、接近多名女性的影像,成為檢方認定其行為具有預謀與危險性的佐證之一。更關鍵的是,男子犯案後曾多次利用網路搜尋如何掩飾犯罪,包括「豬真的會吃人類屍體嗎?」「野豬是否棲息在巴拉頓湖周邊」「德州女子遭野豬攻擊身亡」「屍體腐爛後會散發什麼氣味」「如何去除腐肉臭味」「布達佩斯警方辦案是否可靠」「警方如何調查失蹤人口案件」等內容。檢警認為,這些搜尋紀錄顯示他當時正積極規劃如何棄屍及躲避警方追查,而非臨時失手造成悲劇。審理期間,辯護律師主張兩人是在「雙方同意的激烈性行為」中發生意外,稱死者曾要求被告進行勒頸行為,因此死亡屬於非預期結果,甚至要求法院重新開棺驗屍,並調查死者心理及醫療紀錄,以支持辯方說法,但遭法院駁回。男子也在庭上表示,一切都是依照死者要求進行,「我從未想奪走她的生命」。不過檢方強調,死者過去曾有頸部舊傷,從未展現任何涉及BDSM或窒息性愛的興趣,加上被告在案發後沒有施救,反而立即清理現場、藏屍、購買行李箱、租車棄屍及搜尋滅證方式,一連串行為已足以證明其犯意,絕非單純意外。法院最終採信檢方主張,認定男子犯下故意殺人罪。法院最終判處男子14年有期徒刑,不得假釋,先前羈押約一年半期間可折抵刑期,另須負擔250萬福林(約新台幣24萬元)訴訟費用,預計服刑至2038年後驅逐出境返回愛爾蘭。辯護律師已就判決及量刑提出上訴。米哈爾斯基生前任職於波特蘭普羅維登斯聖文森醫院(Providence St. Vincent),擔任神經外科護理師,深受病患及同事喜愛。醫院形容她是一位充滿同理心、樂於助人的醫護人員,始終以專業與熱忱照顧病患。她的家人表示,希望外界永遠記得她是一位善良、樂觀且願意付出的人,而不是只記住這起悲劇。
喜傑獅「1讚折1元」拒出貨商品還告328名消費者 法院判決出恐多賠300萬
本土筆電品牌「喜傑獅」2024年在世界12強棒球賽期間推出「1讚折1元」優惠活動,吸引超過17000人按讚。沒想到,喜傑獅事後卻翻臉不認人,不只拒絕出貨,還提告328名消費者。對此,士林地方法院26日判決出爐,認定喜傑獅應依契約履行交付商品,並須負擔消費者訴訟費用。2024年11月,中華隊奪下世界12強棒球賽冠軍後,喜傑獅推出「1讚折1元」慶祝活動,並宣稱適用官網所有筆電商品,強調「這才叫有誠意」。沒想到活動開跑短短1小時,按讚數就突破1.7萬。事後,喜傑獅陸續修改活動規則,不僅提前結束活動期限,也限縮優惠適用商品,甚至關閉官網,對外表示遭到駭客攻擊。 不過,有消費者發現仍可透過特定網址完成下單,成功訂購商品,但喜傑獅不僅拒絕履行訂單,還對328名成功下單的消費者提出刑事告訴,指控他們涉嫌妨害電腦使用罪,並提出若消費者撤銷訂單,就可撤告及獲得200元優惠券及小禮品一份,引發消費者強烈反彈,組成自救會提起民事訴訟。士林地方法院26日判決指出,喜傑獅母公司「天獅國際」應依照契約內容交付商品,並負擔消費者訴訟費用5134元,自本判決確定翌日起至清償日止,另須按年息5%計算利息;若喜傑獅預先提供新台幣37萬1300元預供單本,則可免為假執行。判決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直呼大快人心。就有網友估算,由於近一年記憶體及硬碟價格持續上漲,原本約1200萬元的出貨成本,如今可能再增加至少300萬元,「這年頭想用網路輿論或製造話題的小心被反噬,使用前請謹慎評估」、「貼文上說被駭客攻擊,結果實際上還不是承認自己關閉網站了」、「人家下到單就告人家」、「記憶體漲了3、4倍,硬碟也漲2倍,這金額好看了」、「當年出貨小虧,現在出貨記憶體3倍」、「到底怎麼玩的可以把虧損玩出最大值」。
教師遭濫訴問題未解 羅智強:教權不彰來自政府失能
「教權不彰老師恐懼 來自政府施政怠惰」,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23)日表示,今天自己出席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的記者會,要求教育部即刻改革校事會議制度,並應效法日韓,提出保障第一線教師的作為。羅智強指出,過去常說「教不嚴,師之惰」,用來強調師道的重要,但現在卻是「教越嚴、師越慘」!越努力教學的老師,越可能會被檢舉,教師的生活陷入被濫訴恐懼,害怕都來不及,更別說嚴謹要求教學。而教育部面對老師不斷抗議,以及越來越頻繁的教師離職、自傷自殺,卻是無動於衷。羅智強提到,校事會議新制從上路前就被質疑,上路後問題重重,教育部還可以沾沾自喜,自認為有效。到現在,零成本濫訴沒解決、有罪推定身心俱疲的調查沒解決,老師孤立無援越來越多人崩潰離場,也沒解決。這就是因為教育部不願改革、堅持己見。教權不彰、老師恐懼的現況,就是施政怠惰,是對問題視而不見。羅智強說,老師被濫訴檢舉,要漫長程序,要花訴訟費用,一兩年後就算能拿回清白,但身心俱疲,遭折磨的歲月誰負責?我們不應只是看到憤怒,而更該嚴肅思考的是,老師的困境就是學生的困境,是受教權的困境,也就是國家發展的困境。羅智強指出,日、韓為了解決老師的困境,都已經提出過相關的修法,韓國有「教權四法」,日本則有明確的爭議指引。羅智強表示,反觀台灣的教育部,連改革計畫都提不出來!他認為,除了校事會議改革,教育部也應聚焦:一、提出讓「濫訴與干擾」會受到究責的成本機制;二、法制化保障教師權益。例如韓國修法後,有明確定義「侵害教育的活動」,其中就包括濫訴,並且訂定學校要有保障教師的計畫。三、設置學校法律顧問。在日韓的經驗中,很大部分的案件都是過度投訴及無理要求,主管單位應提供法律諮詢協助。羅智強說,這些,都是可以立即著手的方向,自己也會在立法院持續監督要求教育部,希望對於老師的痛苦,政府能痛定思痛。「請教育部別再活在自我感覺良好的世界,不要又是一次次敷衍了事、當作沒事,即刻檢討改革,終結老師的恐懼」。
腳踏車掛口罩遭風吹落!貨車駕駛被檢舉「挨罰1.2萬元」提告敗訴
一片口罩竟引發萬元罰單。杜姓男子去年駕駛小貨車行經台86線快速道路時,後車斗腳踏車上懸掛的一片口罩遭強風吹落,被後方車輛行車紀錄器拍下並檢舉。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認定違反「所載貨物掉落」規定,裁罰1萬2000元。杜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裁罰合法,判決駁回請求。判決指出,事件發生於2025年5月3日上午,杜男駕駛小貨車載送友人前往運動,車斗內放置一輛腳踏車,而腳踏車上則掛有一片私人使用的口罩。未料車輛行駛於快速道路期間,口罩遭強風吹落至路面,整個過程被後方車輛行車紀錄器拍下。事後,後方駕駛依據影像向警方提出檢舉。警方檢視相關畫面後,認定杜男所載物品確實發生掉落情形,因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舉發,並由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裁處1萬2000元罰鍰。對於遭到開罰,杜男主張,掉落的僅是一片口罩,並非一般認知中的貨物,也不是成箱商品或運送物品,且口罩原本掛在腳踏車上,自己並不知道會被風吹落,因此認為裁罰並不合理,也質疑相關認定有失公信力。不過,法院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主要在於要求駕駛人妥善固定車輛裝載物,以維護用路安全。只要車輛行駛過程中,所載物品發生飛散、脫落、掉落或滲漏等情況,即可能構成違規,不因物品大小、數量或價值不同而有所區別。法官認為,從檢舉影片可清楚看見口罩自車上掉落至路面,相關事證明確,足以認定杜男未妥善固定所載物品,因此裁罰並無違誤。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最終駁回杜男的行政訴訟,維持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原處分,1萬2000元罰鍰確定。此外,案件訴訟費用300元也須由杜男自行負擔。
獨/不滿遭課稅200萬! 男向法官哭窮:不要『何不食糜鹿』網笑瘋
一名陳姓男子因與他人有長期土地合夥糾紛,經法院調解成立,陳男有土地優先購買權,然而當事土地後續準備轉售,收購公司為讓陳男放棄優先購買權,同意額外支付陳男1千萬元,但等陳男拿到款項後,卻遭國稅局課徵198萬餘元的高額費用,陳男不滿提訴願無果後再提訴訟,更當眾向法官哭窮,哭喊「社會小市民的生存法則不是坐在辦公室吹冷氣能理解的,請不要以何不食糜鹿的思維來臆測小市民。」。判決書一經公布後,也讓網友瞬間笑翻,直言,「聖誕老公公表示…」。陳男怒指國稅局起初核定1千萬元全額課稅,後續經復查後才同意扣除其因土地糾紛所花費的訴訟費與律師費共約45萬餘元,但陳男認為其長年處理土地糾紛,找來「顧問社」協助,雙方約定分潤與還款,包含先前向顧問社借的訴訟代墊款200萬元與顧問服務費300萬元,總共500萬元的成本費用,國稅局也應將成本扣除,卻遭到拒絕,因此怒提起訴訟。開庭時,陳男向法官哭窮,若沒有顧問社一開始借他200萬元提告,他今天連1毛錢都沒有,所幸在顧問社的金錢資助下才有所得,但所得權利金卻不足以清償他的債務,「社會小市民的生存法則不是坐在辦公室吹冷氣能理解的,請不要『何不食糜鹿』的思維來臆測小市民。」。不過案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陳男拿不出任何與顧問社服務過程的工作實據,如會議記錄、報告等服務事證,且300萬元的顧問費,陳男指稱分6期支付,卻也同樣拿不出任何金流證明;另,顧問社借貸其200萬元的費用,陳男表示後續清償完債務後,已將借據撕毀,陳男無法說出具體借款日期與各次金額,在真偽不明的情況下,法院無法做出有利於陳男的認列,且國稅局在複查後,主動幫陳男扣除有實據的45萬餘元等必要費用,判定950萬餘元為陳男的最終所得,行政處分完全合法,因此判定陳男敗訴。然而判決書一經公開後,有網友發現陳男痛斥國稅局與法官「坐在辦公室裡吹冷氣」,不斷要求他拿出轉帳證明、發票等書面報告,不顧他當時根本付不出裁判費用,有顧問社願意冒風險借錢幫他斡旋奔走,「請不要以『何不食糜鹿』的思維來臆測小市民」,一句明顯口誤的「何不食糜鹿」讓不少網友笑翻,直言,「奈良居民表示混怒」、「聖誕老公公表示….」、「何不食馴鹿」。
官司纏身1/許允樂聯名涉侵權「我不是胖虎」 法院認定判賠40萬
網紅許允樂與歌手李玉璽戀愛近一年,於去年底宣布再婚,人生邁入新階段。不過,她四年前捲入抄襲「我不是胖虎」風波,歷經多次審理後仍未翻盤。日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更一審認定,她推出的「百威小老虎」系列確實侵害知名IP「我不是胖虎」著作權,不僅上訴遭駁回,還須連帶賠償40萬元、負擔利息,並須銷毀相關商品及負擔歷審訴訟費用。聯名設計「百威小老虎」(右)被指抄襲「我不是胖虎」(左)。(圖/翻攝自不二馬大叔微博、蝦皮)許允樂憑亮眼外型,在IG擁有高人氣,除了經營個人品牌,過去也曾與服飾品牌MO-BO推出聯名商品。不過,她於2021年間推出的「百威小老虎」系列,被指與大陸畫師不二馬大叔打造的知名IP「我不是胖虎」中的老虎圖像高度相似,引發抄襲爭議。為了否認抄襲,許允樂曾提出愛貓照片作為創作靈感來源。(圖/翻攝自許允樂IG)許允樂曾於2021年在IG發文致歉。(圖/翻攝自許允樂IG)當年爭議爆發後,許允樂曾於IG發文致歉,坦言自己「腳步走快了」,未能顧及所有細節,並表示「百威小老虎」相關商品已先行全數下架,並表示已與不二馬委任之律師聯繫,是否存有侵權一事,將以司法認定結果為準。不過法院審理時,她主要攻防並非「是否侵權」,而是質疑提告的品曄文創是否具備合法授權與提告資格。許允樂方認為,品曄文創雖被授權負責「我不是胖虎」在台灣等地區的商業事務,但公司成立時間比商品上市還晚,質疑對方根本還沒拿到「我不是胖虎」的正式授權,因此沒有資格提告;同時也懷疑整個授權流程與文件有問題。 但法院沒有接受這套說法。法官認定,「我不是胖虎」原作者不二馬大叔,早已把相關權利授權給大陸公司奇策文化,再授權到品曄文創,相關授權文件、公證資料與作者聲明都完整,品曄文創確實有權提告。 至於到底有沒有抄襲?法院則認為兩隻老虎高度相似。判決指出,兩個圖案不只都是黃白配色,連額頭紋路、眼睛位置、臉頰線條、蹲坐姿勢、身體花紋,甚至腳掌造型都雷同,整體視覺觀感幾乎一致。雖然「百威小老虎」在耳朵、鼻子、嘴巴等細節上有所調整,但法院認為屬於在既有基礎上的「微調」,並非獨立創作,仍構成著作權法上的改作侵權。許允樂則解釋,圖案靈感其實來自她養的貓,還提出貓咪照片和草稿當證據。並提出相關照片與草稿作為證據。不過法院認為,草稿缺乏製作時間與修改紀錄,難以證明創作過程,且整體視覺與「我不是胖虎」相比高度相似,與貓咪原型關聯性較低。法官也指出,「我不是胖虎」在網路和市面上擁有高知名度,相關圖像早已公開,身為經營服飾聯名商品的業者,不可能沒看過。最終法院維持原判,服裝公司與許允樂須連帶賠償40萬元;服裝公司與負責人廖信鈜,也須再連帶賠償40萬元及利息。另外,相關侵權商品必須全部銷毀,也不得再使用相關圖樣。許允樂去年再婚李玉璽。(圖/翻攝自許允樂IG)
美國航空再爆「超賣趕客」!4歲童遭壓線取消登機 聽障家庭氣炸提告
美國航空再陷「超賣趕客」爭議。1個來自路易斯安那州的家庭原計畫展開一趟「一生一次」的迪士尼世界之旅,卻在登機前突遭變故,1名年僅4歲的男童被強制取消座位,導致父子被迫分開行動,最終一家人延誤抵達目的地。當事人指控航空公司地勤人員說法反覆,甚至在過程中撤回補償承諾,已正式提起訴訟。英國《獨立報》(The Independent)報導,史都華(Coby Stewart)與妻子艾蜜莉(Emily Stewart)去年花費逾5,000美元購買6張來回機票,搭乘美國航空及其子公司航班,從查爾斯湖飛往佛州奧蘭多,同行還包括4名年齡介於4至11歲的子女。訴狀指出,一家人當天提早近2小時抵達機場,並順利完成報到。史都華並向地勤說明自己為退伍軍人,且妻子為聽障人士,需要由他協助溝通與照顧孩子。然而,在登機前,地勤人員卻告知該航班已「超額訂位」,要求他們其中1人必須放棄座位。面對突如其來的安排,史都華夫婦立即表明,基於家庭狀況無法分開行動,特別是艾蜜莉無法在沒有丈夫協助的情況下,同時照顧4名年幼子女。然而,地勤人員仍拒絕調整安排。更令家屬不滿的是,在所有人完成安檢、準備登機之際,航空公司竟通知年紀最小的兒子已被取消登機資格。在情況緊急且別無選擇下,史都華只能帶著兒子離開,改赴距離約90分鐘車程的另一座機場搭乘替代航班。根據訴狀,地勤當時承諾將提供1,200美元補償,並保證父子可於當天稍晚在達拉斯與家人會合。然而,事情並未如預期發展。就在父子趕往另一機場途中,史都華接到地勤來電,稱原航班其實並未超賣,並以此為由取消原先承諾的補償。這一轉折讓當事人更加質疑航空公司的處理過程。最終,史都華與兒子在當晚才抵達迪士尼度假區,時間遠晚於其他家人。律師指出,父子為了趕上替代航班一路趕車,過程緊張且危險,「幾乎是冒著風險在與時間賽跑」。整起事件不僅打亂家庭行程,也造成當事人極大心理壓力。訴狀進一步指稱,航空公司是在得知艾蜜莉的身心狀況後,才將史都華一家列為唯一被要求讓位的對象,質疑其中涉及不當對待。原告目前已向法院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包括情緒困擾、恐懼與焦慮,並要求支付相關訴訟費用與利息。對此,美國航空尚未正式回應,但已向法院申請延長21天回應訴訟內容,表示需時間進行內部調查。事實上,航空業因超賣機位而導致乘客被迫讓位的情況並不罕見。根據美國運輸部規定,若乘客因此遭延誤,可依延誤時間獲得一定金額補償。然而,此次事件因涉及未成年孩童、身心障礙者與補償承諾爭議,引發外界對航空公司處理機制與乘客權益保障的關注。
男傳訊曖昧對象「老公洗好了」遭妻提告求償百萬 法官判無罪:可能只是網路虛擬互動
彰化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結婚30餘年的丈夫阿明(化名)疑似外遇,長期透過通訊軟體與女子小花(化名)互動,更出現「老公洗好了!等妳呦」、「老公先睡了晚安愛妳呦」等對話,讓她憤而對2人提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100萬元。案經彰化地院審理,法官認為現代人透過網路交流時,常捏造人格、互取暱稱,甚至謊稱生理性別,未必反應真實情感,因此判小美敗訴。判決書指出,小美與丈夫阿明結婚30多年,共育3名子女,但她在2024年間,開始察覺丈夫時常與他人通話,並於丈夫的LINE對話紀錄中,發現他與女子小花頻繁聊天,內容包括「你去洗澡休息一下啊」、「老公洗好了!等妳呦」、「吃藥頭暈了!老公先睡了晚安愛妳呦」,讓小美認為2人關係逾越一般男女往來分際。由於阿明多年前也曾外遇過,還向小美保證絕不再犯,告訴她「我是想好好的挽回妳對我的信任」、「對妳造成傷害是我不對」,小美當時為了家庭和諧,決定原諒阿明,沒想到才過幾年,阿明又再度外遇,讓小美傷心欲絕,遂對阿明與小花提告求償100萬元。對此,小花表示,她與阿明是經由網路認識,但並未見過面,也無任何超過男女交往分際關係,僅有簡單問候,而她也曾告誡阿明注意用辭,但對方要如何自稱是他的自由,自己並無回應阿明,強調沒有任何逾越男女交往之情事。 案經彰化地院審理,法官審酌,依照LINE對話紀錄來看,阿明傳訊「老公洗好了」、「等妳喔」等語後,小花並未使用任何親暱用語,僅於半小時後回應「到家了」、「怎麼那麼晚才要睡覺」,加上現今通訊軟體及網路交友平台數量繁多,使用者常互取綽號、暱稱,或談論虛構情節、捏造網路人格,甚至藉由裝扮謊稱生理性別來互動,對話往來尺度難免過於寬鬆或帶有遊戲意味,未必反應真實情感。小美雖再補充對話紀錄,主張2人確實見過面且已發生性行為,但未能提出具體證據證明。法官認為,依對話紀錄來看,無法證明2人足以動搖婚姻關係,且難以排除被告2人間僅止於以LINE對話虛擬互動、互取暱稱、談論日常生活或虛構生活瑣事之關係,因此認定不構成侵害配偶權,駁回小美之請求,訴訟費用由小美負擔。全案仍可上訴。
她零下6度暴風雪救流浪狗遭起訴! 善心女子吃上官司:訴訟費壓得喘不過氣
美國北卡羅來納州一名女子日前在寒冬暴風雪中好心收留一隻被棄養的流浪犬,未料卻遭警方指控,理由是她未依照動物管理部門指示交出犬隻。這起善意行為反遭控訴的事件,引發當地社會對動物救援與法規之間的爭議討論。根據《每日郵報》報導,事件發生於1月31日,當時氣溫驟降至華氏21度(約攝氏−6度),女子達森嘉納(Dason Garner)透過門鈴攝影機發現一名女子在大雪中將一隻毛髮打結、明顯遭到忽視的拉布拉多犬棄置於民宅門前。嘉納身為獸醫技術員與寵物美容師,見狀立刻將小狗帶回家中照顧,並隨後聯繫當地動物管理部門。動物管理單位表示應立即將狗送往收容所,但嘉納認為,以小狗當時的健康狀況與毛髮糾結程度,送往收容所恐怕無法獲得妥善照顧,因此決定繼續暫時照料牠。不到24小時後,嘉納成功聯繫到狗的原主人艾希莉貝克(Ashley Baker),得知這隻狗其實在數月前便已走失。警方調查後認定,正是貝克將狗棄置於陌生人門前,因而依遺棄動物罪名將其起訴。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嘉納本人也遭到指控。警方發言人指出,嘉納多次被要求交出犬隻卻未配合,甚至在警方聯繫其家人後仍拒絕交還,因而被依妨礙程序相關罪名提出起訴。對此嘉納表示:「我很困惑,也很難過。當時只是想救這隻狗,如果我沒出手,牠可能會在寒風中死去。」嘉納也坦言,訴訟費用與律師費帶來沉重經濟壓力,特別是她目前獨力扶養一名兩歲幼子,且剛重返職場。她的家人已透過募資平台GoFundMe發起募款,希望籌得6,000美元(約新台幣18萬元)以支付法律相關費用。儘管面對官司與金錢壓力,嘉納強調,如果再遇到同樣情況,她仍會選擇伸出援手。「我一直相信應該替無法發聲的動物發聲,幫助牠們重獲新生。」她在募資頁面上寫道:「沒想到一場單純的救援,竟讓我的生活完全翻轉。」目前嘉納預計於2月下旬出庭,社會各界也開始針對「好心救狗是否該被起訴」展開討論。案件曝光後引起網友議論,「善心行為竟成罪名」成為社群平台熱議話題之一。(圖/翻攝自X,@animangafan342)
名建築師被告1/業主稱「和議員很熟」踢鐵板 台科大名師遭求償200萬好無奈
名建築師方志宏擁有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建築碩士學位,在業界執業30年,曾參與高鐵桃園站的工程,同時是台灣科技大學建築系的畢業專題指導老師。沒想到實務和理論具佳的他卻因其最擅長的「長照機構規劃與設計」捲入官司,被業主黃慶玉以「返還設計服務費」為由提起民事訴訟,所幸在歷經3年的風波以後,最終勝訴落幕。方志宏具有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建築碩士學位,並擁有30年的執業經驗,曾參與高鐵桃園站的工程。(圖/翻攝維基百科) 依據現行法規,長照機構的開業需要先通過地方政府衛生局籌設許可的申請,審核內容除了需要硬體規劃外,還應包含醫療資源以及長照人員等相關規劃以及營運方針等。通過以後,再向建管處申請室內裝修申請,該程序須送交設計圖至建築師公會審查以及消防審查,最後才會由建管處核發「室內裝修許可證」。 本案原告黃慶玉為了要在台北市設立長照中心,因此找來58歲的資深建築師方志宏擔任設計總監的麒成益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繪製長照中心裝修設計圖,及代辦室內裝修許可,包括使用執照變更之申請。不過,因為本案長照中心遲遲無法順利開業,黃慶玉最終才以「返還設計服務費」為由向麒成益公司提出民事訴訟。 黃慶玉主張,與麒成益公司簽立委託契約,以142萬元為約定服務費,目前已經給付120萬元的約定服務費以及3萬2000元的代辦規費,但對方卻遲遲未能達成委託內容,害他花費86萬另委建築師事務所設計。黃慶玉要求,麒成益公司須返還120萬元約定服務費、賠償86萬元委託費、並給付30萬元的延期營運損害賠償,共計236萬元。 方志宏則認為,當時和黃慶玉所簽立的契約並非「承攬合約」,麒成益公司只負責「室內裝修許可證」,工作已完成到「細部設計及施工圖」階段,且黃慶玉也確認過才付錢,後續因衛生局有意見,要求改圖屬於「變更需求」須額外支付金額,麒成益公司並無義務無償改圖。方志宏最擅長的領域是長照機構的規劃案,不料竟在此領域吃上官司。(示意圖/非當事人機構,黃耀徵攝) 方志宏提出,當時麒成益公司其實也有根據專業提醒黃慶玉,正常流程是先取得衛生局籌設許可再進行「室內裝修申請」,是黃慶玉為了節省長照機構設址地段的租金,又稱自己和議員很好,可以同時處理,麒成益公司才會根據其要求同時送件至衛生局和建管處,且設計圖也已經通過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審查,代表設計圖本身無瑕疵。 台北地方法院於2024年5月10日宣判,合議庭認為黃慶玉明知有程序風險卻堅持先行送審,才會衍生出設計變更風險,因此這部份應由黃慶玉自行承擔。另外,本案設計圖已通過臺北市建築師公會審核,設計圖應無瑕疵,且麒成益公司已取得建築師公會圖說審核,因此駁回黃慶玉的聲請。黃慶玉不服,提出上訴。 高等法院於2025年9月3日宣判,契約性質非承攬合約,黃慶玉依「承攬」法律關係請求賠償在法律適用上有誤,且設計圖麒成益公司設計圖並無瑕疵,其餘理由與一審法官判斷相同,駁回黃慶玉的聲請。黃慶玉上訴三審但未繳訴訟費,全案敗訴確定。 對此,原告黃慶玉表示,當初委託對方是基於專業信賴,希望設計能完全合法。對於判決結果,他提出以下幾點關鍵聲明:首先,他強調建築師公會並非最終主管機關。雖然該案於 2020年經公會圖說審核通過,但衛生局專家審查會議早已明確指出,該設計圖說違反《建築技術規則》第 99之1 條。他指出,甚至在初審階段,衛生局就已提醒要注意該條文,顯示設計本身存在違法瑕疵,但法院卻僅採信公會 2022年的函文,忽略了最終主管機關建管處「本案必須變更使用執照」的正式回覆。其次,關於「免變更使用執照」的決策,他表示是在不懂法規的情況下,聽取對方建議「可以省流程時間」才接受。他認為,身為非建築專業人員,即便希望縮短流程,前提也必須是「合法設計」。法院認為業主曾表達想省時間便認定是「依業主指示」,是將專業人士利用資訊不對稱誤導業主的行為,轉嫁由消費者承擔風險。最後,他對法院將此案認定為「委任契約」深表不滿。他主張,建築設計應保證結果合法,而非如委任契約般「有處理就好」。如果設計師只需證明「有畫圖、有送件」,而不管圖紙是否因違法而淪為廢紙,這將造成未來設計師只要誘導業主同意簡化流程,失敗後即可免除所有修補責任,對社會大眾的室內裝修契約保障將是巨大的災難。
澳門男來台狂飆!違規超速吞6罰單2.5萬 他提「1理由」全撤銷判免繳
2024年12月底,一名澳門籍男子來台旅遊,租賃自小客車駕駛,卻在短短幾天內多次超速違規,被警方一口氣開出6張罰單,合計2萬5400元。不過男子提起行政訴訟,表示裁罰機關明知他為非本國籍人士,卻將罰單寄到他短暫居住的圓山大飯店,加上他當時已離境,根本無法收到罰單,也沒有陳述意見的權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相關程序確實有瑕疵,判決6張罰單撤銷。據了解,該男子來台期間,租賃自小客車,短時間內多次交通違規,包括於國道、台74線快速道路、台9線等超速,被警方開出6張罰單,罰金共計2萬5400元。男子遂提出行政訴訟,表示自己僅來台幾天,相關資料都顯示他並非本國籍,加上入境許可證停留期限僅15天,但罰單卻寄到圓山大飯店,他當時也已離境,喪失陳述意見、與選擇較低額罰鍰結案的權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裁罰機關並未確實查明「男子是否仍在國內」,已侵害當事人程序權利,判准撤銷6件裁處,並由裁罰機關負擔訴訟費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北捷狼父警性侵女兒348次!受審前驚傳陳屍家中 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 撞死清大博士生判18年!惡男提再審「裝傻+胡扯」 法官怒:你根本沒病. 懷疑女友移情別戀!他狠分屍「刮骨割肉」臟器沖馬桶 逃死判無期定讞
「無照」竟不成立?駕照早被註銷卻判無效 免罰2.4萬還倒賺300
高雄1名尤姓男子3月在新北市板橋區騎機車遭警方攔查,被認定為「5年內無照駕駛累犯」,遭高雄市交通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罰2萬4,000元並扣繳駕照,尤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案件審理後卻出現驚人逆轉,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定,當年註銷其駕照的行政處分具有「重大明顯瑕疵」,屬於無效處分,最終撤銷罰單,交通局不但吞敗,還得倒貼300元訴訟費。判決指出,事件發生於3月4日下午,尤男騎車行經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三段,遇上海山分局警方路檢。警方表示,因發現尤男車速異常緩慢而上前攔查,並在查驗資料後發現其駕照早在2016年即遭吊銷,且2022年間仍有無照駕駛紀錄,因此依法舉發。但尤男則主張,自己先通過酒測並獲放行,隨後卻又遭盤查,質疑警方行為違法。案件真正的爭點,並非警方攔查是否合法,而是尤男的駕照是否「真的被合法註銷」。法院調查發現,尤男於2016年因「6個月內違規記點達6點」遭吊扣駕照1個月,當時裁決書雖載明「逾期不繳照將吊銷並註銷駕照」,但這種附條件的行政處分,依法必須在條件成就後,另行作成裁決並合法送達當事人,才能發生效力。交通局當年並未重新開立裁決書,就逕行註銷尤男駕照,法院認定,這已嚴重違反行政程序,屬於《行政程序法》第111條所稱的「重大明顯瑕疵」,該註銷處分自始無效。換言之,尤男的駕照法律上從未被合法註銷,後續認定其「無照駕駛」自然站不住腳。法官也未採信交通局援引的其他判例,認為個案情節並不相同,最終判決撤銷原裁罰處分,並由敗訴的交通局負擔300元訴訟費,等同尤男「不但免罰,還小賺一筆」,本案仍可上訴,但已為行政機關敲響警鐘,行政程序的瑕疵,可能成為整起裁罰翻盤的致命傷。
超冤政三代1/恐怖前夫誹謗他外遇瑜珈女神遭訴 陳立夫之孫怒還原真相
「瑜珈女神」夏米雅憑藉姣好外型、精緻臉蛋以及優雅的空中姿態吸引13萬粉絲,卻在2024年6月被前夫韓傑儀誹謗外遇國民黨大老陳立夫孫子、財團法人立夫醫藥研究文教基金會董事陳紹誠,陳不滿抹黑、憤而提告,韓傑儀現已遭台北地檢署依加重誹謗罪起訴,陳紹誠也決定還原真相,希望大眾能看清韓傑儀真面目。陳紹誠出身國學與中醫世家,祖父陳立夫曾任教育部長和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長,陳紹誠則先後進入美國普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就學,後又到湖南中醫藥大學進修中醫博士,更曾與藝人丁春誠、陳紹誠、高以翔組成「時尚F4」,近年逐漸消失在螢光幕前,2024年卻因韓傑儀誹謗其介入夏米雅的婚姻而再次成為媒體焦點。陳紹誠回憶,韓傑儀與夏米雅在2020年離婚,他與夏在2023年透過朋友介紹認識,起初雙方互動不多,是其協會當年10月協辦音樂會,而夏米雅在慈善團體「雪愛天使團」擔任召集人,夏米雅詢問是否能送25張票給育幼院孩童入場欣賞,自己欣然應允,雙方這才展開聯繫,並因此看過夏身分證,確認配偶欄為空。同年12月8日,陳紹誠與朋友相約逛基隆夜市,並約住基隆的夏米雅同行,陳還與友人一同送夏米雅回家,卻被住在夏家對面的韓傑儀發現並拍照,韓將照片傳給夏米雅,強調自己是「順手拍的」,還聲稱「很開心有人送妳回家」,卻在幾天後找上陳紹誠住處,警告陳要他離夏米雅遠一點。陳紹誠回憶,同年12月11日,韓傑儀突然登門,聲稱其為夏米雅的老闆兼丈夫,並拿出多張照片、結婚證和身分證試圖證明2人間的夫妻關係,以及還有共同居住事實,如陳紹誠不與夏保持距離,他則將找媒體破壞其名聲,讓其離開台灣。而在韓傑儀拿出的照片中,還有陳紹誠幾天前才送給夏米雅的中藥,陳將韓傑儀打發走後「越想越不對勁」,詢問夏是否還與韓同住,夏則嚴正否認,稱雙方僅有經紀約關係,私底下毫無互動,調閱其住家監視器才發現韓會趁她不在家實偷偷潛入其住處,夏米雅則立即向韓傑儀提告侵入住宅並提起為期兩年的保護令,雙方就此鬧翻。「但夏米雅是韓的搖錢樹,韓這才不甘心,一直使用各種手段想從她身上再榨出最後價值。」陳紹誠說,韓傑儀與多位訴訟方都有糾紛,前後被判賠2、3000萬,常年來都靠夏米雅經紀人身分分潤以維持生計,夏申請保護令後,韓動作頻頻,同年12月還帶警察上門聲稱要「抓姦」,夏不堪其擾,致電警局詢問為何要帶受保護令限制的加害人來被害人家,警方這才意識到不對而離開。「瑜珈女神」夏米雅外型姣好、臉蛋甜美,在臉書上吸引13萬粉絲,卻險些被前夫害得社會性死亡。(圖/固力狗提供)而夏米雅在忍無可忍下,還拜託陳紹誠拔掉自己名下、借給韓傑儀駕駛的車輛車牌,原意是讓積欠約10萬罰單的韓傑儀不得再上路,韓傑儀卻懷恨在心,2024年6月向媒體指控陳紹誠介入自己與夏米雅的婚姻,還捏造夏米雅是陳紹誠與前女友Wendy間的第三者,試圖營造被害人形象,雙方也對簿公堂。陳紹誠說,他與Wendy分手後,才與夏米雅有較多接觸,韓傑儀先後曾告夏米雅背信、竊盜、2次違反著作權法、業務侵佔、2次妨礙電腦使用、2次妨害秘密、妨害名譽等全都不起訴,還曾告他與夏米雅妨害配偶權,並求償500萬元,因他繳不起訴訟費用還「降價」至100萬,最終法院也駁回其訴求。「因為他惹到我了。」陳紹誠說,他也控告韓傑儀侵入住宅、恐嚇、妨害名譽和誣告等罪,侵入住宅,韓被依妨害自由無故侵入住宅罪處拘役40天,檢方並於日前以加重誹謗罪起訴韓傑儀,他這才選擇將事實公諸於眾,希望大眾能看清韓傑儀真面目,別再有人被他欺騙。陳紹誠曾與藝人丁春誠、陳紹誠、高以翔組成「時尚F4」,近年逐漸消失在螢光幕前,卻因遭誹謗而再次成為大眾焦點。(圖/翻攝陳紹誠臉書)韓傑儀回應,陳紹誠的控訴純粹是誣告事件,認為陳明知事實卻故意以周刊為證據提告,而陳有親戚在司法界當高官,案件原先不起訴,卻在他提再議後被起訴,加上周刊記者做偽證,後續則將傳喚該記者作為證人。至於夏米雅控訴部分,韓傑儀表示,當初夏米雅身無分文來台,他在夏身上花了5、6000萬元,出唱片等宣傳都由自己支付,「難道她要向法官證明,自己帶幾千萬來台灣嗎」,且2人假離婚後仍一同生活,與正常人再一起相處無異,後續則會持續採取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