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習
」 交通部 駕照 行人 駕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0大健康駭事4/喪屍毒品通報增58倍「年底終列管」 藝人接連猝逝!引發肺腺癌恐慌
根據食藥署統計,相較於2023年,俗稱「喪屍毒品」的依托咪酯2024年通報量爆增58倍,不只引發多起毒駕,也造成2名執勤員警殉職,其中關鍵原因是「無法可管」,一直遲至2024年11月27日將依托咪酯升級為二級毒品,才終於有了刑責。另外,2024年也送走多位藝人,包括劉家昌、汪建民、瓊瑤、中山美穗,其中汪建民猝然辭世讓民眾更畏懼不吸菸肺腺癌,健檢人數也直線上升。2024年7月13日,新北三重一名25歲黃姓男子吸食俗稱「喪屍毒品」的依托咪酯菸彈後撞死員警,引發社會關注。根據食藥署統計,2023年通報食藥署濫用藥物檢驗通報系統中之非尿液檢體檢出依托咪酯類件數為22件,2024年1至9月已升至1281件,增加58.2倍。「依托咪酯原本是醫療用的麻醉藥,結果現在卻成了新興毒品!」林口長庚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告訴CTWANT記者,是人體使用的短效型麻醉藥,以靜脈注射使用,在台須由持合法執照的藥商進口限醫療使用。近年中國出現依托咪酯濫用現象,和傳統吸毒方式不同,毒販會將依托咪酯加入電子菸的菸彈中,還結合各式水果、茶香等風味,企圖增加對年輕族群的吸引力。吸食依托咪酯能迅速擁有2至3秒全身酥麻放鬆的快感,但吸食後會無法思考、無法控制身體、異常顫抖、身體扭來扭去宛如殭屍,因此被稱作「喪屍毒品」。依托咪酯已在多國被列為毒品,但2024年11月前在台灣仍屬於一般麻醉藥物,許多毒販直接宣傳依托咪酯可代替大麻並且合法,吸引不少年輕人爭相購買,還跟買家掛保證,不但吸食有快感,就算被抓到也沒有刑事責任,因此短短時間內就讓依托咪酯流竄全台。顏宗海說,依托咪酯使用過量會有三大問題,首先是「呼吸衰竭」,其次會抑制人體的腎上腺素,可能導致休克。第三,依托咪酯畢竟是麻醉藥物,作用在大腦神經,若是同時又服用安眠藥或酒,很容易造成意識昏迷、呼吸衰竭。眼看濫用情形愈演愈烈,法務部在2024年6月13日緊急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決議將依托咪酯列管為第三級毒品,11月27日再升級為二級毒品,未來製造、販賣、運輸依托咪酯等刑度都會比三級毒品高,且單純持有與施用也會構成犯罪行為。針對依托咪酯的查緝,目前主要是使用快篩試劑檢測疑似的電子菸彈,單以吸食或施用毒品來說,以往三級毒品頂多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接受4~8小時毒品危害講習,二級毒品則會涉及犯罪刑責,不只入監服刑還需要觀察勒戒,希望藉此遏止依托咪酯繼續擴散。藝人汪建民不吸菸卻因肺腺癌辭世,引發許多民眾恐慌,醫師透露愈來愈多人想進行低劑量電腦斷層(簡稱LDCT)檢查。(圖/焦正德攝)除了毒害,2024年有不少名人告別人生舞台,如一代音樂教父劉家昌、文學巨擘瓊瑤、資深藝人汪建民、老牌演員石英、日本漫畫大師鳥山明、日本女星中山美穗、英國天團「一世代」成員連恩墜樓身亡,更是震驚全球樂迷。其中不吸菸的藝人汪建民因肺腺癌辭世,56歲的他從確診到過世僅9個月,死亡來得猝不及防更加深大眾對肺腺癌的恐懼。許多民眾都想問:「不吸菸的我,到底該如何預防肺腺癌?」最新公布的111年癌症登記報告數據顯示,肺癌新發生人數再度往上攀升,以1萬7982例連2年成為冠軍。肺癌的死亡率19.5%、晚期發現比例50.2%都是所有癌症之冠,躍上國人癌症排行的「三冠王」。「不只是台灣,全世界不吸菸的肺癌患者都增加!」嘉義長庚胸腔腫瘤科主任方昱宏說,肺癌是全球及台灣癌症死亡的主要原因,未吸菸者的肺腺癌比例顯著上升,顯示除了吸菸以外,還有其他不可忽視的危險因子。空汙正是原因之一,台大公衛學院今年5月發表研究發現,若持續30年暴露於PM2.5(懸浮微粒直徑小於或等於 2.5 微米的粒子)空汙環境中,罹患肺腺癌風險,會比每天吸超過一包菸的人風險高出1.044倍。此為全球首篇分析30年空汙與肺腺癌相關性研究,研究刊登於《環境研究》國際期刊。由於幾乎無法預防,更加深民眾對不吸菸肺癌的恐懼。方昱宏坦言近來大批民眾要求進行篩檢,他認為若符合高風險族群是「實證醫學」,若不符合就是「商業行為」,不必要的低劑量電腦斷層(簡稱LDCT)檢查不僅會因為偽陽性帶來精神壓力,後續可能也會接觸過多的輻射傷害,顯然弊大於利。「並非所有人都需要做LDCT檢查!」方昱宏說,LDCT檢查目前的篩檢率不到5%,也就是100個人中僅找出1~4人肺結節有惡性腫瘤,實證醫學的數據無法證明篩檢對所有人都有好處。「何況LDCT檢查的偽陽性很高,很多人檢查後發現有肺結節,首先結節不一定是癌症,大部分的結節屬於良性,可能是良性腫瘤、感染後的疤痕或纖維化,但民眾得知後大多會心情相當沉重。」方昱宏說,其實醫界對於LDCT檢查的態度也分兩派,反對一方不贊同過度診斷、過度治療,但反對方也承認LDCT檢查是目前唯一可早期篩檢肺癌的方法。「所以我反對普篩、但也反對甚麼都不做!」方昱宏認為高危險族群應在醫師的專業建議下,定期篩檢和追蹤;若篩檢發現有肺結節,對於不同大小和型態的結節,醫師會依據病史及影像特徵制定適當的追蹤和處置計畫,回歸理性判斷,才能真正對症下藥。◎《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不再免費!道安講習3月起開始收費 除罰單外荷包還得多失血600元
汽機車駕駛人如犯重大違規或被記滿12點,將強制參加交通部公路局的道安講習課程,但隨執法加嚴,課程需求也增加,甚至出現塞車久候的情況,公路局宣布,3月1日起新增46家民間機構代辦,且可以透過線上預約。不過,也是從3月1日起,無論是參加公辦或委外的道安講習課程,都要收取每小時200元的講習費,以目前最低3小時課程計算,除原本罰單外,還要多失血600元。根據現行規定,駕駛肇事導致駕照被吊扣、無照駕駛、貨物超載、單獨留6歲以下兒童在車內、酒駕、危險駕駛、闖平交道、不接受臨檢、未禮讓行人等重大違規,或是1年內記點滿12點,都要接受道安講習。根據統計,2024年已有19萬6000人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且現行道安講習課程並未收費,但由於課程需求龐大,甚至有民眾抱怨要等上數月才排到課,公路局宣布3月1日起,開放有意願的民營駕訓班、公私立學校、法人或團體辦理道安講習課程,目前受託單位共有46家,預計初期約可辦理7成講習人數。不過,現行道安講習課程並未收費,但3月1日起,無論是選擇公路局或委外辦理的課程,都要比照自費講習的收費基準,每小時收取200元。講習時數最低的是一般違規班3小時,酒後駕車違規班6小時,最高的則是酒後駕車違規再犯專班12小時,意即民眾要再自掏腰包600元到2400元上課。公路局監理組長魏武盛表示,道安講習是希望透過交通安全教育,即時導正違規行為,避免違規或事故再次發生,而講習所衍生的相關費用,包含場地、講師、通知單印製及郵寄等費用,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未來將收取費用。魏武盛提醒,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講習者,會有1800元罰鍰;經再通知參加講習,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將會吊扣其駕駛執照。
UBL預賽觸身球致左眼失明 于魁想當教練延續棒球路
輔仁大學繼102學年度後再度奪下大專棒球聯賽(UBL)冠軍,主戰捕手于魁在預賽時就因觸身球打到眼睛脫離戰線,但他也感謝隊友努力,帶著他的份一起奪冠。雖然現在左眼失明,但他並不因此失志,希望能夠順利考取棒球教練資格,繼續用另一個身分延續棒球路。于魁在預賽時被觸身球打到左眼,當下緊急送醫仍無法換回視力,「其實被打到的時候就已經告訴自己要有心理準備了。」也因為他樂觀、堅強的個性,在醫生宣布他左眼失明時,心情也十分平靜。「主要是不想讓爸媽擔心。」講到從小一路栽培、支持他的爸媽時,于魁還是忍不住紅了眼眶,「媽媽他們心情也很沈重,他們一路栽培我,我也不想要讓他們擔心,我一直告訴自己不能倒下來,雖然很遺憾,也有不甘願的地方,但我還是好手好腳的。」去年6月時于魁就曾動念不想繼續打球,當時就有想要去考棒球教練證,今天他也是在C級教練講習課程後專程開車來到天母為隊友們加油,「希望可以順利考到,至少沒有離開這個圈子,也想跟自己說聲辛苦了。」雖然沒能下場拚戰,但于魁在場邊給予隊友滿滿應援,動刀後也隨隊參與後續賽事,他說:「因為下面還有2個小老弟,他們還沒有很沈穩,雖然過程中還是有些地方需要改善,但他們也熬過來了,明年就看他們自己,這個目標(UBL冠軍)是去年就很想要的,謝謝他們替我拿下冠軍。」
「確定沒人」才轉彎!駕駛下秒慘被罰6千 他傻眼:還要請假去上課
一名駕駛抱怨,開車行經路口準備右轉時,已經等行人都過完馬路,也小心翼翼確認四周沒人後,才開車加速。沒想到,突然有一名路人衝出來跑到車前,導致駕駛被科技執法拍下,不僅收到6000元罰單,還要請假參加道安講習,讓原PO無奈感嘆「開車真的要很小心」。近日一名網友在Dcard以「被科技執法開罰了」為題發文,透露他開車行駛某大路口準備右轉前,已經特地左右查看確認沒人,才加速起步。沒想到,一名穿著全黑衣服的路人突然衝出來,當時天色昏暗,加上路燈也沒照到黑衣人,因此原PO根本沒注意到有人。原PO回憶「當下急煞煞住了沒撞到,但前保桿已壓到斑馬線上,於是就被科技執法拍到」。原PO透露,自己多年駕駛經驗,平時看到斑馬線一定減速慢行,隨時準備停車禮讓行人,過去從來沒有被開過罰單,自認是優良駕駛,「結果第一張就是6000元大禮包,還要請假去上課」。原PO無奈感嘆「雖然是我自己活該,也知道錯了,但開車真的要更小心」。貼文一出引發熱議,網友紛紛留言「有些路人真的蠻北爛的」、「我遇過停下來等他不過,結果我一走他就走上斑馬線,謝謝,結果被後面檢舉」、「去年也遇過好幾次,轉彎前停下來沒行人,轉到一半突然有行人跑過去,有幾次還往我這靠著走,現在是要流行碰瓷嗎」、「不管行人還有多遠,我都停到斑馬線上完全看不到任何人才會轉過去,寧可被後車按喇叭,也不要跟自己的荷包還有時間過不去」。
下場慘了!台中醉男衝警局問「是否被通緝」 酒駕拒測竟罵3字經
台中市警一分局西區派出所日前意外逮獲一起酒駕事件,1名47歲王姓男子騎機車前往派出所後,進而走進詢問「自己是否被通緝」,經員警調查未有此事,未料下秒竟嗅到王男渾身散發酒氣,他眼看被拆穿竟怒罵3字經並拒絕酒測,員警隨即當場制止,王男這才連連道歉並吞上18萬元罰單。警方表示,王男日前騎車到台中市警一分局西區派出所後,竟自投羅網走進詢問是否被通緝,員警查詢後發現他是2月4日才要入監執行詐欺刑責,未料下秒竟聞到王男散發濃厚酒味且滿臉酒容,再加上目擊他騎機車前來,員警隨即要求酒測,沒想到王男因酒駕一事被拆穿,竟憤而拒測甚至破口大罵3字經。警方說明,經員警制止後王男才接連致歉,最終仍選擇拒絕酒測,因而被開罰18萬元罰鍰、吊銷駕照且3年內不得考領、接受交通安全講習,且機車將被移置保管並吊扣牌照2年,警方同時呼籲,根據2024年統計轄內因酒駕肇事共取締474件,受傷人數共達52人,後續警方仍持續加強相關防制勤務,藉此維護民眾安全的交通環境。
中選會罷樑案調查報告列9大違失 促基隆市選委會檢討
由「山海公民拆樑團體」所發起的基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最終不同意票多於同意票,以失敗告終。但從罷免連署到投票日,期間爭議不斷。中選會於第609次委員會議指出,基隆市選委會辦理該罷免案的過程中出現9大違失,檢討報告亦要求該部會未來秉持選務中立、行政中立,遵守法令規定辦理。 中選會列出9大缺失,其中第一項,基隆市選舉委員會進行慰問及視察之公文外流媒體,被炒作成中央介入地方,影響選務機關公正形象。第二、提議人名冊有偽造情事經該會刪除者達557人,其中有319人為多張提議人名冊基本資料及戶籍地址筆跡相同,佔經刪除人數之55.29%,且未寄送查詢單查詢,違反本會函釋規定。第三、連署人名冊收件以少數違例情形不予受理,且無視於本會現場督導人員之說明,執意開具不予受理函;第四、有關連署人名冊查對期限及寄送查詢單未獲回復之處理,無視協調會議決議及函釋規定,涉有違失。第五、基隆市選委會違反選務機關專業標準,於連署人名冊查對階段提出2萬5000份查詢單郵資需求,高達本罷免案連署人名冊人數4萬3138人之58%,引發軒然大波,影響選務機關專業形象;第六、連署人名冊查對過程中,有主管人員公然要求同仁違反規定寄發查詢單,無視本會於相關函釋及講習一再重申之規定。第七、罷免案進行程序中違反選務中立及行政中立立場,恣意對外發言,引發媒體對於選務機關中立立場之猜疑;第八、罷免案投票日前提供錯誤之罷免通過票數門檻資訊予媒體,有失選務機關專業形象。最後,中選會指出,罷免案投票當日投票過程中於結果尚未得知前,媒體報導中引述基隆市選舉委員會提供之粗估投票率,影響選務機關中立形象,要求專任人員務必做到選務中立、行政中立,遵守 法令規定辦理選務。
行駛中開門往後看!貨車駕駛挨罰1.8萬上訴 他竟辯:車門故障
台中市5月間發生一起危險駕駛事件,1名駕駛開著小貨車行駛途中,突開左側車門並往後看,長達約3秒鐘,此舉因而被依法開罰1萬8000元,駕駛不滿挨罰聲稱當時是因為車門故障才做出此行為,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法官仍認定屬於危險駕駛,日前裁定駁回他的告訴,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駕駛5月間開著小貨車外出,行經台中市區時突打開左車門並往後看,時長大約3秒鐘,結果此舉遭到目擊民眾舉發,後續吃上1萬8000元罰鍰,並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事後駕駛不服裁處結果,因而提出行政訴訟,並表示是因為車門故障會自動打開,他只好邊拉車門邊抓方向盤行駛,且稱趁沒有往來車輛時,會把車門重新打開再往路邊停靠,並通知修車廠。法院審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當庭檢視採證影片時,證實駕駛有做出打開車門並往後看3秒等危險舉動,再加上他只用1隻手操控方向盤,在往後看時無法掌握前方車況,容易導致車禍發生,根據以上法官認定屬於危險駕駛,至於駕駛主張車門故障並提出維修單據為證,法官認為他應立即遠離車道並採取措施。法院說明,駕駛非但未做還在故障未排除時繼續上路,若遇緊急狀況發生,他勢必難以做出反應,就算不是故意的但也難認全無過失責任,後續駕駛遭法官裁定駁回告訴,仍可上訴。
送夫就醫國道飆時速142km 法官認情況危急准撤罰單
高雄市范姜姓婦人開車行經國道10號17.4公里時,因時速達142公里,被開1張1萬2000元罰單,記違規點數3點,轎車還被扣牌。她不服提行政訴訟,指當時是丈夫感覺無法呼吸,全身無力,憂心發生心肌梗塞,才超速載他至市區醫院,法官檢視相關就醫紀錄,採信婦人說法,判撤銷罰單。去年9月25日凌晨1時許,范姜婦人的葉姓丈夫不明原因全身盜汗、感覺無法呼吸、眩暈,心臟跳動吃力抽痛,她覺得情況不對,憂心會心肌梗塞,緊急開車載葉男前往國軍高雄總醫院就醫。她行經國道10號17.4公里處時,因通過時速達142公里,被測速照相機拍下,遭開1萬2000元罰單,還被記違規點數3點,還得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汽車牌照更遭扣6個月。范姜婦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時,她主張,心肌梗塞數分鐘就會奪命,當下只能緊急送醫,途中違規超速並非惡意危險行為,且丈夫是在國軍高雄總醫院看診,當下唯有前往該院就醫,才能做出恰當醫療。法官檢視就診紀錄,確認當天葉男確實因眩暈、胸悶到國軍高雄總醫院,且事發前後幾日也曾因身體不適數度就醫,至於為何當下未尋求救護車協助,葉男則主張,因救護車只到地區旗山醫院,但他的病歷都在國軍高雄總醫院,若屆時還需轉院怕來不及,最後才由妻子自行駕車送醫,法官審酌違規行為是避免葉男生命安全遭受危害緊急避難措施,符合行政罰法第13條,訴請撤銷原處分有理由,應予准許。
彰化騎士「1秒反應」閃避不及撞人! 法院撤銷7200元罰單
彰化縣田尾鄉2023年11月發生一起騎車事故,騎士歐歐(化名)在行駛中因為1名行人違規過馬路,無法閃避發生碰撞,結果遭裁罰7200元罰鍰及吊扣駕照12個月,經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審理後,法院認為當時的情況下,歐歐在1秒鐘的反應時間內已經無法避免事故,並且天色昏暗、護欄阻擋視線等因素使得其無法準確判斷情況,最終撤銷原本的處分。事故發生在1月間,當時歐歐正騎車行駛於田尾鄉的中山路二段某路口,根據歐歐的陳述,是依照交通號誌燈的指示行駛,卻在此時看到1名行人無視紅燈違規穿越馬路,歐歐雖急踩煞車並試圖閃避,卻仍未能避免撞上行人,導致事故發生,事後歐歐被依據違規駕駛行為處以7200元罰鍰及12個月的駕照吊銷,並且需要參加交通安全講習。歐歐對此處分表示不滿,並提出行政訴訟,認為自己當時無法預見行人會違規橫穿馬路,且事故發生時僅有不到1秒鐘的反應時間,而行人則只被罰500元,這樣的處罰顯然不公平,並且違反責任相當原則,在案件審理中,交通部公路局台中區監理所則強調,儘管行人有違規過馬路的行為,駕駛仍應負有避讓責任,並指控歐歐未減速並未注意前方狀況,因此應該承擔事故責任。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在檢視了當時的現場情況後,認為事故發生的路口正在進行道路工程,護欄對騎士的視線有所阻擋,再加上天色昏暗,歐歐無法完全看到行人,並且根據其反應時間,已經無法有效地避開行人,這樣的情況下事故是不可避免的,法院認為,歐歐並無故意或過失行為,撤銷原本的處分,並且強調在特殊情況下,駕駛應該得到更多的理解與寬容。此案件目前仍可上訴。
毒菸釀殉職悲劇!喪屍菸彈首宗製販案破獲 依托咪酯改列二級毒品
新北市三重區7月13日驚傳毒駕奪命意外,1名員警在執勤時遭25歲黃姓男子駕車撞擊不幸殉職,經調查,黃男事後坦承於電子菸中吸食新興毒品「依托咪酯」,導致精神恍惚而釀成悲劇,新北警方隨即針對毒品來源展開溯源行動,終於在27日破獲毒品分裝工廠,成為「依托咪酯」於法規調整後,全國首例查獲製造、販賣該類毒品的案件。據了解,這次行動由新北地檢署林鈺瀅檢察官指揮,新北市刑大偵五隊深入追查發現,41歲王姓毒販於新北市蘆洲區某出租民宅內設置「依托咪酯」分裝工廠,王嫌透過將該類毒品混入菸油,製成俗稱「喪屍菸彈」的毒品電子菸,再以一般電子菸產品的外觀偽裝進行販售,牟取暴利。專案小組於27日成功攻堅,現場查扣依托咪酯毒品菸彈、分裝瓶、電子菸主機,以及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等多項證物,警方指出,這些毒品均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全案依相關罪名將王嫌移送法辦。近來,依托咪酯毒品濫用情形愈加嚴重,全國多地接連發生因吸食該毒品而導致的毒駕致人死傷案件,毒品施用後會讓人陷入恍惚、昏厥,甚至完全失去控制能力,因此被稱為「喪屍菸彈」,新北警方指出,在依托咪酯尚未升列為第二級毒品前,僅能對吸食者處以罰鍰及毒品危害講習,導致部分濫用其他毒品者轉而施用,產生犯罪轉移效應。針對毒品危害擴散問題,新北市副市長朱惕之已於行政院會議中呼籲,應重新檢視毒品分級及相關法規,行政院於27日正式公告,將「依托咪酯」升列為第二級毒品,未來施用及持有者將面臨刑事責任。新北市刑大強調,毒品犯罪模式變化快速,警方將持續強化緝毒行動,並以「溯毒、追人、斷金流」為核心原則,堅決阻斷毒品來源,貫徹政府「毒品零容忍」的立場,致力打造新北成為無毒社區,保護國人免於毒品危害。
你也可能是目標! 瑞芳警聯手虎山實業共同辦理識詐座談
為能持續有效降低詐欺案件,打擊詐騙集團,新北市警局積極撰寫給企業主的「一封信」,強力宣導識詐。而瑞芳工業區內的「虎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看到信件後,想起恰好曾有員工因為誤信詐騙集團,欠銀行百萬,甚至還直接跟他開口借錢,董事長覺得真的有需要進行一場識詐講習,直接與瑞芳分局聯繫,希望前往指導識詐技巧。座談會上,瑞芳分局識詐宣講團先將轄內常見詐騙手法做分析,並以「假投資」及「假交友」為詐騙案件較常發生手法,將真實案例做成「小故事」分享給現場的員工,也一一解析詐騙手法,成功獲得廠內員工的回應,表示自己日前真的遇到詐騙,但想起曾在地方上看過偵查隊類似的活動宣導,所以沒被騙成功。瑞芳分局分局長李智源提醒,不要再相信「低本金高報酬邀加投資群組」詐騙群組,假投資詐騙的關鍵字「保證獲利」、「內線明牌」、「穩賺不賠」及「出金繳保證金」等,切勿輕信;另要特別留意「假交友結合投資詐騙」的手法,此類詐騙常由詐騙者先假裝成為網路上的好友或戀愛對象,便引誘受害者投入其所謂的「高收益投資計劃」。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盡速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查證,守護自己的財產。
轉彎未禮讓「撞傷2路人」!台南小黃運將下場曝
為了一掃台灣行人地獄的汙名,打造友好、安全的交通環境,立法院修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必須禮讓行人,儘管新法已經上路逾1年,因未禮讓行人而導致的車禍事故仍時有耳聞,台南市中西區昨(17日)晚間發生人車擦撞意外,一名駕駛計程車的劉姓男子轉彎時不慎撞上2路人,所幸傷者並無大礙,而肇事計程車司機的下場也曝光。據了解,該起車禍事故發生於17日晚間7時許,當時劉男駕駛計程車行經中西區海安路、保安路口欲左轉時,疑未停下禮讓路人先行,隨即衝撞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的2名民眾,幸好2人僅輕微擦挫傷。對此,台南市警二分局表示,針對劉姓計程車司機未禮讓行人肇事致人受傷,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規定舉發,可處駕駛人7200元至3萬6千元以下罰鍰,另吊扣駕駛執照並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男突煞車遭檢舉挨罰1.8萬元 「憑1事」法官還清白撤罰單
1名郭姓男子開車行經基隆市某路段突然停車,後車駕駛認為郭男違規,透過行車記錄器檢舉,警方根據錄影認為違規屬實,開出「惡意逼車」1.8萬罰單,但郭男不服,指發現與後車擦撞才停下查看,法官認為,郭男車輛的確和檢舉人車輛有小碰撞,路中停下雖不當,但並非惡意逼車,最後撤銷罰單。判決書表示,郭男在去年5月27日晚間9時許,駕駛小客車行經基隆市一處路段時突然停車,後方駕駛以行車記錄器影片向警方檢舉,指郭男車輛有「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的違規情形。警方查看錄影後以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舉發,監理單位裁處罰款1.8萬元、記違規點數3點、應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郭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郭男表示,當時開車發現右方後視鏡疑似擦撞到檢舉人車輛,因他在汽車服務廠工作,了解輕微擦傷處理方式,且判斷車速不快不會追撞才停車。郭男因對方不打算追究遂準備駛離,但又遭後方檢舉人或其他車輛按喇叭,才再減速停車。郭男主張,他未持續留在現場及報警處理,雖有不當,但不能據此反推二車之間未發生擦撞,還認定他是在未遇到突發狀況下突然煞車,裁罰不符比例原則。法官認為,郭男煞車時,離檢舉人車輛尚有相當距離,不至於過分逼近郭男車輛;郭男車輛後視鏡確實有擦痕,因此認定郭男當下停車有理由,與「惡意逼車」的危險駕駛行為情形有別,最後撤銷郭男罰單。
屏東男抽K菸挨罰2萬不理 愛車將被強制法拍秒繳清8萬罰單
屏東分署終於發現男子車輛並當場查封,男子聞言後嚇得趕緊繳清罰單,就怕愛車遭法拍。(圖/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提供/中國時報謝佳潾屏東傳真)屏東有名男子攜帶K菸在縣民公園被警方查獲,除挨罰2萬元外還要接受毒品危害講習,但他完全不理會,直到全案移送至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被發現還有其他毒品相關罰單約6萬多元未繳、分署要拍賣他名下房車抵償後,男子才嚇得一口氣繳清總計8萬多元的罰單。屏東分署指出,今年3月,該男子在屏東縣民公園兒童遊樂區遭警方盤查時,當場被查獲1支摻有K他命的香菸,男子坦承持有並施用K他命,對此,警方依法裁罰2萬元並命他接受毒品危害講習,但他未予理會,隨後案件移送至分署執行,結果發現連同之前其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男子總計吃上8萬餘元罰單未繳。屏東分署受理後,曾經二度扣押男子存款,但只有執行到幾千元,執行人員通知男子交出他名下僅有的一台TOYOTA房車,不料男子又不予理睬,警方積極至男子住處附近查訪,雖然沒有發現車輛,但男子允諾會到分署辦理分期,但卻只繳一回。不久後,屏東分署終於發現男子車輛並當場查封,預計11日全國專案日拍賣這台車況良好的車子抵償,結果男子聞言後嚇得趕緊繳清罰單,就怕愛車遭法拍。◎吸毒有害健康,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
無照駕駛害命頻傳 交通部下重手:終身禁考駕照
近來發生多起未成年無照駕駛撞死民眾案件,民團籲加重無照罰則。交通部今公布「加重無照駕駛罰則修法方向」,包括駕駛人與汽車所有人罰鍰上限自24000元提高到36000元,累犯處罰金額與吊扣汽車所有人牌照皆同步提高。另致人重傷或死亡者,駕照禁考期從4年提高到終身不得考領,但依法若12年內皆守法沒無照駕駛,12年後仍可考照但須列為高風險駕駛換發短期駕照。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無照駕駛罰則修法將朝加重罰則方向辦理,駕駛人部分,罰鍰上限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5年內累犯最高處罰由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致人重傷或死亡沒入車輛)。汽車所有人連帶責任,罰鍰上限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吊扣牌照1個月提高至3個月,5年內累犯2次由3個月提高至6個月,5年內累犯3次以上由6個月提高至1年。林福山說,若機車無照駕駛也比照辦理,若是重大情節,所受懲罰就是最高處罰,罰鍰也可能罰到36000元,會按照車種情節重新檢討,納入裁罰基準檢討。車輛方面,當場移置保管,吊扣期滿始得領回車輛。禁考期,致人重傷或死亡禁考4年提高至終身不得考領,致人輕傷4年不得考領。林福山補充說明,終身不得考領部分,過去有考量社會適應情況,修法規定致死案件需過12年,期間皆守法未無照駕駛才能再考照,致人重傷則是10年,經過這段時間再考照者會列入高風險駕駛,採換發短期駕照,但若期間內再犯,則時間重新計算。此外,也將加強無照駕駛輔導措施,未成年者要即時強制監護人併同道安講習,接近18歲考照年齡輔導補助參加駕訓考照,並建立縣市教育/社福統一一致輔導防制追蹤標準機制,並納入道安評比。高齡者則要監理結合民政/社福輔導補助參加駕訓考照。交通部長陳世凱說,社會對提高無照駕駛罰則有高度共識,會積極推動修法,法制化過程邀內政部與法務部共同協商,盼交通部在11月底前完成法制程序並送行政院,大眾深惡痛絕無照駕駛,造成相當多事故和悲劇,除加重罰責外,也呼籲社會大眾,無論朋友、親戚或家長,沒駕照者要借車一定要拒絕,千萬別讓無照者有機會開車或騎車,造成自身和用路人危險,盼提高罰則能讓大家有所警惕,改善無照駕駛狀況。
騎士驚遇「衝出行人」致碰撞挨罰7200元提告抗辯 法官判撤銷裁定
台北市基隆路與信義路路口發生一起驚險車禍,騎士阿關(化名)因一行人突然衝出,導致雙方碰撞,行人雖未受傷,阿關卻因違反《道路交通規定》遭罰7200元,並被吊扣駕照1年,認為自己無辜受罰,阿關提出行政訴訟。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此案,認定原處分認事用法有疑點,最終裁定撤銷處分,全案仍可上訴。事故發生在2024年3月,阿關事發當時正以時速約5至10公里的速度騎車,經過基隆路二段與信義路五段交會處的斑馬線,當其已通過斑馬線時,卻有行人突然從對面人行道衝出,令阿關措手不及,最終雙方發生碰撞,儘管行人無大礙,但阿關卻因頭部撞擊致鼻血直流、安全帽受損,事後阿關收到交通違規罰單,因「行經斑馬線時未讓行人」違規而遭罰7200元,並被吊扣駕照12個月,還須參加交通安全講習。阿關對此處分感到不滿,決定向法院提告,指出當時行人穿越道上並無行人,機車也已通過斑馬線,突然有行人衝出才造成事故,行人不但未向阿關求償,甚至還提出賠償意願,顯示並非阿關的主要過失,雙方在當場已達成和解,並約定不再相互求償,因此阿關認為不應受罰。法院審理過程中,法官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整起事故發生在短短瞬間,錄影畫面因死角而難以完全呈現,行人也證述,當時走下人行道時未特別查看有無來車,法官表示,根據行人陳述和影像證據,無法明確判定碰撞確實發生於斑馬線上,對原處分認事用法的正確性產生疑問。最終,法院判決撤銷阿關的違規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15歲少年無照撞死3人挨批罰太輕 他「12年不能考照」雙親連帶處分曝光
台北市內湖區昨(17)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一名15歲曾姓少年偷開祖父的車,卻因會車緊張「分不清煞車和油門」,失控撞進小吃攤,造成3死2傷悲劇。肇事少年無照駕駛罰鍰最高僅2.4萬元挨批罰太輕,交通部回應,肇事少年因撞死人12年內都不能考駕照,監護人也將連帶受罰參加道安講習,車主也會吊扣車牌。15歲少年釀禍害死3人後,引起社會大眾撻伐,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今(18)日批評交通部,無照駕駛肇事逐年攀升,但無照罰則過輕,肇事者根本不痛不癢。而交通部及道安司表示,2023年6月底已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無照駕駛罰則,加重罰鍰上限由1.2萬元提高至2.4萬元,累犯加重處以最高罰鍰。除此之外,交通部也指出,針對14歲以上未成年人,應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等行政手段,未成年無照駕駛家長應併同參加道安講習。而一般無照駕駛需隔4年才能考,不過若無照致人死亡,12年內都不能考駕照,時間過了才考再報考,所以此事件的少年要12年後才能考照。15歲曾姓少年昨日傍晚6時許,偷開祖父的休旅車行經內湖區安康路東湖市場時,突然失控暴衝撞進街邊一間小吃攤,用餐的1對男女及1名機車男騎士,被撞後當場失去生命跡象,分別送汐止國泰、三總和北醫急救後,晚間8時宣告傷重不治。而另外2名女燙傷的女子則送往汐止國泰醫院治療,送醫前意識清醒。警方表示,曾姓少年案發後沒有受傷,但因受驚嚇呈現精神恍惚,他在警方偵訊後,初步供稱自己無照駕駛偷開祖父的休旅車,只是為了去找朋友,路上因為會車緊張,竟一時分不清煞車和油門,才會導致車子失控釀禍。此外,警方雖然在曾男皮包發現煙彈,經檢驗後為毒品陰性反應,酒測值為0,初步排除他毒駕和酒駕可能。而曾父在警方電話通知後,才知道兒子偷車開出門肇事。據了解,警方已將肇事的曾男帶回,初步將依涉嫌過失致死罪嫌偵辦,並通知少年家長到場,詳細案發原因還會進一步調查釐清。本事故死者分別是在小吃攤用餐的53年次陳姓男子、62年次高姓女子,及一名52年次盧姓男機車騎士;而73年次陳姓女子為小吃攤老闆、72年次黎姓女子為小吃店員工,店內物品遭波及時她們也被熱湯燙傷。
少年無照駕駛撞死3人「日後還是能開車」 交通部坦言:12年後可考照
台北市內湖區17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15歲曾姓少年無照駕駛,撞死無辜的3名路人,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交通部也挨批「無照罰太輕」,交通部18日召開記者會說明例行道安統計情形,表示將會對罰則做法律檢討,但少年12年後仍可考取駕照。交通部表示,無照駕駛僅4年不能考駕照,若無照致人死亡,則12年內都不能考駕照,換言之,曾姓少年在27歲就能考取駕照,車輛擁有者則僅需被吊銷駕照,並須和監護人一起去接受道安講習。而無照罰則過輕也再度引發討論,交通部表示,2023年6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無照駕駛罰則,最高可罰2萬4000千元,面對外界批評,交通則承諾將進一步分析並做法律檢討。
還沒過馬路就錄影 路人檢舉2駕駛違規「1原因舉發失敗」
為了擺脫台灣「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規定未禮讓行人加重罰鍰。一名女子不滿遭到行人檢舉,挨罰6000元,指控行人還沒過馬路就開始錄影,企圖以不正當手段製造違規陷阱。對此,法院勘驗檢舉錄影畫面,發現2名駕駛沒有禮讓,但因為檢舉人缺少一項要件,因此認定舉發不合法,裁定撤銷原處分。根據判決書,女子去年9月下午行經新竹市某路口,被檢舉「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遭罰款6000元、記違規點數3點,且必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女子不滿裁罰提出行政訴訟,檢舉人在距離行人超越道至少3公尺以上,就開始用手機錄影,並在看見車輛出現後,快速走上行人穿越道,無疑是「假正義之名、行魔人之實」之行為。不過,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認為,檢舉畫面可見,檢舉人已經走上人行穿越道,駕駛的車輛靠近斑馬線卻沒有暫停禮讓,與檢舉人之間的距離不足3個枕木紋,違規事實顯然易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檢視檢舉畫面,發現有2名駕駛沒有禮讓,車輛與檢舉人之間的距離大約為2個枕木紋,但因為影片從頭到尾沒有標註日期,影像全程也未見可以判斷影像日期的資訊,無法從該檢舉影片得知,檢舉人是否在7天內提出檢舉。法院認為,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檢舉人的檢舉符合道交條例第7條之1第2項之舉發要件,應認定舉發不合法,因此裁定撤銷原處分,全案可上訴。
騎士搶快闖平交道上訴 背景已響警鈴遭打臉
一名騎士小張(化名)在去年的8月份,被檢舉違規穿越平交道,收到一張6萬7500元的罰單,並被吊扣駕照12個月。對此不滿,提出行政訴訟。然而,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在勘驗檢舉的影片,發現小張駛越平交道前2秒,背景已響警鈴音樂,因此不採信他的辯解,最終法院裁定駁回訴求。根據判決書記載,小張去年8月,在台中市清水區海濱路的鐵路平交道騎車時,因違規穿越而被民眾錄影檢舉。因此,收到了一張6萬7500元的罰單,並被吊扣12個月的駕照,還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小張對此感到不滿,因此提出行政訴訟。小張解釋,當時他跟在一台轎車後面,後來駕駛為了躲避另外一位騎士而突然變換車道,直到汽車通過後,才注意到前方有人,因此才緊急閃避,而當時平交道的警鈴尚未響起,是在他閃避之後,黃燈才亮起。不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在勘驗檢舉影片,發現小張的機車在行駛至平交道前方的停止線時,閃光燈已經開始閃爍。他仍然向左側偏移,超越前方的騎士。接著,背景聲音明確錄到了警鈴的聲響,但他仍然繼續向前進行駛,而剛通過平交道後1秒,遮斷器立即往下降。對此,法官認為,小張在駛越平交道前2秒,閃光燈和警鈴都已啟動,應該暫停行駛,但小張仍然選擇繼續行駛,並趁遮斷器尚未下降時,通過了平交道。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4條第1款「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為闖鐵路平交道」,屬於違規行為。因此,法院裁定駁回,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