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習
」 駕照 交通部 駕駛 公路局 違規
北市男倒臥餐廳廁所!鼻孔白粉露破綻 警搜出毒品當場逮捕
北市文山區一間餐廳內去年有男子前往餐廳用餐,未料卻疑似毒癮發作,躲進廁所內吸食,並因施用過量導致神智不清,被餐廳員工發現緊急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到場後,也在男子的鼻孔中發現白色粉末,經同意搜索後果然在其錢包內查獲K他命,當場將男子逮捕送辦。據了解,36歲的郭姓男子去年11月前往北市文山區一間餐廳內用餐,卻在廁所內意識不清,倒臥在廁所內,遭餐廳員工察覺異狀緊急報警。警方獲報到場後,卻眼尖發現郭男鼻孔還留有白色粉末,經消防人員到場確認其生命跡象穩定,並無生命危險。經初步判斷,郭男疑似因毒癮發作躲入餐廳內吸食,卻因吸食過量導致神智不清倒臥在廁所內,經同意搜索後於其錢包內查獲K他命粉末。全案後續也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依法偵辦。文山第二分局呼籲,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規定,無正當理由施用或持有第三級毒品者,得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須接受毒品危害講習;如持有純質淨重達5公克以上,則涉及刑事責任。毒品對身心危害甚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應遠離毒品,維護自身健康與安全。
這週末不能辦!公路局宣布監理系統停機 繳稅、換照權受影響
2026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但近日要前往監理所繳費或辦理各項業務的民眾須注意,交通部公路局今(14)日公告,為確保公路監理資訊系統之服務穩定性與運作效能,於4月18日(週六)下午2時至4月19日(週日)下午2時進行年度系統維護作業,期間將暫停所有監理相關資訊服務,若各項維護工程提前完工,將儘速恢復運作,以降低對民眾之影響。公路局表示,此次系統停機範圍廣泛,涵蓋多項民眾日常使用的申辦管道。除監理機關的臨櫃作業外,包括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外部機關資料介接、以及民眾常用的超商與金融機構代收繳費服務均將暫時關閉。此外,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系統與公路監理資料有償利用服務網等線上平台也同步停止服務。公路局籲請民眾,若有查詢或申辦業務之需求,應儘量避開該時段並提早規劃。適逢2026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全台約850萬名車主正處於繳納期間。公路局特別提醒,由於此次停機時間橫跨週末,包含線上繳稅與超商繳款等功能將受阻,民眾應檢查手邊稅單或規費案件,小心不要逾期。若民眾有各項監理業務需辦理,如變更地址、換發駕照或車籍查詢等,亦建議提早作業,以免受停機影響而延誤時效。
豐康畜牧場隱匿禽流感「私埋2359隻斃死雞」 台中市農業局:依法重罰118萬元
台中市豐原區「豐康畜牧場」涉嫌隱匿禽流感,並於今年1月間私自掩埋、棄置2359隻斃死雞,還持續販售有染疫風險的雞蛋,遭到檢方起訴。台中市農業局表示,已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處業者新台幣100萬元,不過業者尚未繳納,並已向農業部提出訴願。農業局說明,「豐康畜牧場」因未主動通報疫情,已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處新臺幣100萬元,撲殺的動物及銷燬物品依法不予補償,目前業者尚未繳納罰款,並已向農業部提出訴願。農業局指出,該業者在無執業獸醫師監督下,聘僱未具獸醫師資格人員進行注射作業,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已裁處3萬元,目前尚未繳納。另外,業者未依死廢畜禽處理計畫書辦理部分,已依《畜牧法》裁處新台幣15萬元,受處分人已於2月25日繳清。農業局表示,有關該場後續復養事宜,須依高病原性禽流感案例場復養申請程序,完成場區清潔消毒、空舍靜置28日、環境採樣監測為陰性,以及接受教育講習並通過測驗等程序後,始得解除動物移動管制,恢復飼養。環保局則表示,「豐康畜牧場」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及非法清除處理等行為,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1款、第3款、第4款等刑責規定,已由檢調單位起訴在案;另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待法院判決結果確定後,環保局將依規定辦理行政處分。據了解,「豐康畜牧場」1月29日爆發禽流感疫情,但業者竟隱匿疫情,私自掩埋死雞,繼續售賣有染疫風險的雞蛋。日前經檢警起訴偵辦,密集調閱牧場登記資料,並比對監視器影像及進銷貨紀錄,發現雲姓負責人等4人自1月10日起,在場內掩埋大量斃死雞,再將部分雞屍運往苗栗後龍鎮顏姓地主提供的土地非法回填,甚至還將雞屍丟棄在苗栗縣後龍鎮王爺宮大排水溝出海口處,共計非法處理斃死雞隻多達2359隻。此外,雲男等人自1月21日起,明知牧場爆發禽流感疫情,卻為了獲利選擇隱匿不報,還違規運送染疫雞屍與雞蛋,並透過社群平台持續販售雞蛋,使蛋商與消費者購買到有高度染疫風險的產品,直到1月27日才被強制下架,期間不法獲利約7萬5820元。檢方認為,雲男等人的行為已對台灣防疫體系、食品安全與環境保護,造成重大危害;其中雲姓業者與顏姓地主涉案情節重大,且案發初期未積極配合調查,導致污染與疫情風險擴大,已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刑法詐欺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無照駕駛1/31新制上路 罰鍰無上限、不參加講習禁考半年
為遏止無照駕駛亂象,導正民眾錯誤駕駛觀念,交通部公路局今(30日)晚公告,115年1月31日起實施無照處罰新制,所有無照駕駛違規者必須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缺考且超過6個月不參加,最重吊扣駕照6個月(禁考)。而無照駕駛罰鍰也從最高罰2萬4千元改為累罰無上限,盼用路人共同維護交通安全。公路局最新公告表示,115年1月31日修正施行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無照駕駛罰鍰提高,汽車無照駕駛最高罰鍰提高至新台幣6萬元,機車提高至新台幣3萬6千元;累犯者10年內違規達2次,將處以最高額度罰鍰,若達3次以上,則在前次罰鍰基礎上再加重處罰,以及一律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所有無照違規者皆必須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課程。公路局說明,以往為遏止未成年人因心智不成熟,駕駛車輛導致嚴重事故,已先針對未滿18歲無照駕駛違規人召回施以講習,但近年來無照駕駛數量持續上升,經交通部公路局統計114年未成年無照駕駛數量約2萬件,成年無照駕駛約26萬件。因此公路局配合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修正,講習班別新增「無照駕駛違規班」,課程為3小時,每小時收費200元,課程涵蓋「道路風險辨識」、「考照相關說明」及「交通法令(含法律責任)」;除了幫助違規者回到合法駕駛的行列,也宣導相關的民、刑事責任,並加入正確使用駕駛輔助系統。公路局也指出,如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4條第3項規定,會處新台幣1800元罰鍰;經再通知依限參加講習,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其為汽車駕駛人者,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禁考);其為汽車所有人者,吊扣違規汽車之牌照6個月。公路局呼籲,無照駕駛罰鍰由原6000元至2萬4000元,修法改為無上限,無照駕駛代價極高,期望透過新增的講習課程,引導違規者循正確管道考取駕照,確保每一位用路人皆具備完整的駕駛技能與正確的法治觀念,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夜騎飆破90挨罰不服 台南男辯「只是去海邊」遭法院打臉
台南市李姓男子2024年6月20日凌晨0時42分許,騎乘機車行經安平區安港路段時,與他人並行高速行駛,速度飆破時速90公里以上,警方認定其行為已構成「二輛以上汽車共同在道路上競駛」,依法逕行舉發,裁處罰鍰新台幣3萬元、吊銷駕駛執照,並命其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李男不服氣提起行政訴訟,強調沒有測速記錄且並非競速,認為裁決違法,但法官認為是主觀見解,駁回告訴。李男主張,當時只是騎車前往海邊,行駛距離僅約350公尺,且警方未提出實際測速紀錄,認為並非競速行為,認為裁決違法,因此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綜合員警舉發資料及相關事證,可認定李男在速限僅50公里的道路上,與他車並行高速行駛,速度遠超一般合理範圍,已達危險駕駛程度,符合道路競駛構成要件,並不以須有測速器數據為限。法官指出,李男主張之理由僅屬個人主觀見解,無法動搖原處分之合法性,且裁罰內容已依法量處,並無裁量過當情形。法官強調,李男有「二輛以上汽車共同在道路上競駛」違規事實明確,駁回其訴請,原處分維持,另須負擔裁判費300元。
擦撞路邊機車後酒測遭罰2.5萬並吊照! 他稱「事故後才喝」提訴訟勝訴
南投一名鄧姓男子日前遭控酒駕擦撞路邊機車,酒測值達每公升0.38毫克,被警方開罰2萬5000元並吊銷駕照,事後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聲稱是事故後回家才喝酒。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定,無法確認鄧男喝酒時間究竟是不是車禍前,裁定撤銷原處分。判決書指出,鄧男在2024年3月某日上午9時許,騎機車行經南投縣埔里鎮時,擦撞到路旁停放的機車,未在現場停留就逕自離去,員警獲報後於同日到埔里基督教醫院找到鄧男,並於中午12時許檢測他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38毫克,當場製單舉發,裁處罰鍰新台幣2萬5000元,吊銷駕照3年且自2027年8月22日起1年內不得考領機車駕駛執照,還要求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鄧男提行政訴訟,主張自己擦撞路旁機車後,就由妻子開車載回家照顧小孩,因2人返家後發生爭吵,鄧男有飲用4、5罐啤酒,後續不慎從樓梯上摔下來撞到頭,鄧男才在摔倒2、3個小時後被妻子載去醫院就診,所以並沒有在飲酒後騎車。鄧男的妻子也在偵查中證稱,鄧男是在車禍後飲酒,「我確定他當時沒有喝酒,因為我沒有聞到酒味。」案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法官認為,員警於醫院尋獲鄧男時,測出酒測值為每公升0.38毫克,尚無法確切證明是在騎乘機車前飲酒,或是發生交通事故後飲酒所致,因此判決原處分撤銷。
花蓮洪災土石流沖毀農田 花改場:盼明年春作前復耕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潰決,造成下游地區共600公頃農田遭大量土砂淹沒,農友見農耕作業被迫中斷且復耕之路漫漫相當痛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災後調查確認淤土無重金屬汙染疑慮後,針對淤土積淤程度提出不同的復耕策略並示範種植冬裡作,希望能在明年春作前完成復耕。花蓮縣光復鄉、壽豐鄉、萬榮鄉及鳳林鎮等部分地區農田,今年因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潰決事件,被大量土砂及漂流物淤積淹沒,花改場為協助農友面對災後土地復原的迫切需求,日前在光復鄉受災田區舉辦講習會,依照淤土深度小於10公分、10至20公分及超過20公分等3種程度,向農民分享農田復耕的土壤改良技術。花改場作物環境科助理研究員倪禮豐指出,堰塞湖沖積下來的土都是鹼性土,pH值平均約8.3至8.5,且有機質含量很低不到0.1%,若淤土達20公分以上,農友可使用硫磺降低酸鹼值,並以每公頃20公噸以上有機質肥料與表土混合,增加土壤有機質,接著整完地後再撒播豆科等綠肥種子,若有餘裕也可以種植油菜、蘿蔔、蕎麥等非豆科的冬裡作。他接著說,淤土低於20公分可以和原來的土層做混合,以改善土壤內不利種植的因子,且補充的有機肥與之前的土壤性質接近,農友可以直接復耕;土壤改善措施先前在有機農業研究中心試驗成功後,才來向農民分享,希望藉此讓符合條件的農地趕在明年春作前復耕。花改場為確保復耕策略符合不同受災農地需求,另與3位受災狀況程度不同的農友合作,規畫4種不同樣態的示範田區,展開不同策略的恢復作業,其中,示範田區以蘿蔔、玉米、大豆、甘薯與樹豆等作為後續種植的作物,並搭配深耕、施用有機肥料、種植綠肥等措施提升地力。倪禮豐認為,冬裡作現在種植後可以在明年春作時檢視成果,若綠肥發芽的漂亮,下期作物就沒問題,若因天氣關係生長的不太好,明年春作經土壤改善後應該也會有一定的成效。受災農民林泓薪說,自己種植稻田面積約6.8公頃,淤泥深度不一,有的20公分,有的高達50公分,洪災來臨時水稻已經要結穗,大水來後全部死掉,現在只能先休耕1年,總損失若加上水井共約200逾萬,花改場的試種也不知道會不會成功,想到就相當頭痛。另外也有農民希望中央能給予相關補助或補償,對此,花改場秘書葉育哲表示,會持續匯集農友提出的政府購價、換地等想法,再來研擬出較具體的政策措施。
日本JR車站驚傳熊出沒 山形新幹線、奧羽線部分路段被迫停駛
日本山形縣新庄市今天(8日)下午驚傳有熊闖入車站。據JR與警方消息,約在下午2時30分,工作人員在JR新庄站構內的新幹線車庫內發現一隻熊。經判斷,這是一頭體長約50公分的小熊,目前仍藏身於車庫內,暫時沒有外出跡象。山形放送報導,事件發生後,警方與JR人員立即封鎖現場,並與市政府合作研擬設置陷阱,以安全方式捕捉小熊。由於熊可能影響列車運行安全,山形新幹線及奧羽線等部分路段被迫暫時停駛,JR呼籲旅客留意列車運行情況與交通公告。日本各地今年接連發生熊襲擊事件,造成全國至少13人死亡,創下歷年新高。警視廳為防止更多人受害,6日宣布修訂規定,允許警察官使用步槍獵殺危險熊隻,並已向熊害嚴重的岩手縣與秋田縣派遣受過步槍訓練的「槍械對策部隊」。依據修正後的國家公安委員會規則,警察未來得以在必要情況下直接使用步槍撲殺熊隻。目前首批派出的槍械對策部隊已抵達岩手縣與秋田縣,將與當地獵友會合作,接受熊隻要害的射擊與安全講習,這項新規定將於11月13日正式生效。
日本野熊襲人太猖狂 警察火力升級!修法允許「開槍射殺」
日本各地今年頻頻傳出野熊襲擊人的事件,已造成至少13人死亡的慘況,更創下歷年新高。警察廳為了防止更多人受害,今(6)日宣布修訂法令,允許警察在必要時使用步槍射殺野熊,將於11月13日正式生效。日本各地今年接連發生熊襲擊事件,造成全國至少13人死亡,創下歷年新高。警察廳為防止更多人受害,6日宣布修訂規定,允許警察官使用步槍獵殺危險熊隻,並已向熊害嚴重的岩手縣與秋田縣派遣受過步槍訓練的「槍械對策部隊」。綜合日媒報導,日本警察廳今日召開記者會,長官楠芳伸表示,「針對野生熊隻出沒頻繁,災情最嚴重的岩手縣與秋田縣,將輪流派遣各地訓練好的支援部隊前往協助。」而這起行動是根據昨(5)日聽取地方政府意見後所做出的決定。另外,依據修正後的國家公安委員會規則,警察未來得以在必要情況下直接使用步槍撲殺熊隻。目前首批派出的槍械對策部隊已抵達岩手縣與秋田縣,將與當地獵友會合作,接受熊隻要害的射擊與安全講習,這項新規定將於11月13日正式生效。報導中指出,槍械對策部隊是每4人為一組,採2週輪替方式駐點,確保能持續維持防禦與獵殺體系。楠芳伸強調,今後將與地方獵友會保持密切合作,「以居民安全為最優先目標,全力防止熊害再度發生。」而岩手縣岩手縣警察本部警備課災害對策室長大河內善壽也表示,警方將在兼顧居民安全的前提下,與部隊緊密協作,採取最適切的對應措施。日本環境省指出,自今年4月以來,全國已有13人被熊隻攻擊致死。
行人路口事故釀93死 不停讓舉發飆8.6萬件罰款破2.8億
近5年汽機車路口不停讓行人舉發件數、路口行人死傷數今年1至7月行人路口事故死亡93人、受傷達4916人,為甩行人地獄陰霾,政府宣導停讓文化並加強執法力道,1至8月警方已舉發8.6萬件汽機車路口不停讓行人,較去年同期增逾2成,累計罰單金額超過2.8億元。交通部表示,觀察車輛行經路口停讓行人顯著改善;民團與基層員警喊話,不該只重視執法,應盡速從考訓及教育面向根本改善駕駛觀念。1至7月行人路口事故 釀93死今年1月至8月警察機關舉發道路交通違規約1096.6萬件,前三名為違規停車、超速及不依規定轉彎,其中違停與不依規定轉彎分別較去年同期增加14%與25%。再以車種分析,汽車占58%、機車占39%,汽車違規以違停與超速占大宗、機車則是違停和闖紅燈。近年發生多起行人遭撞重大事故,政府強力宣導停讓文化,觀察1至8月警方舉發路口不停讓行人違規達8.6萬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5萬件,增幅逾21%,其中汽車不停讓占3.7萬件、機車有4.8萬件,分別也較去年同期增加30%與14%。交通部2023年修法加重不停讓行人處罰,機車罰1200元,1年內2次以上罰6000元,汽車直接開罰6000元,記違規3點及應接受道安講習。試算1至8月不停讓罰單,若汽機車皆以1年1次計算,加總可能超過2.8億元。警政署報告指出,配合修法後強力執法,持續推動嚴懲重大交通違規、事故防制及交通執法政策宣導,並針對影響行人安全的違規常態性執法,維護行人交通安全。間隔3條枕木紋 違規判定標準第一線員警分享,行人經穿越道時,汽機車本就該減速,發現行人後,實務上以「間隔3條枕木紋」判定是否違規,且行人通過前方後,駕駛轉彎也須與行人間隔1條枕木紋,通常開單都是駕駛未與行人間隔3條,只要行人踩上穿越道,就代表有過馬路意圖,就算駕駛判斷不出對方是否要過,都得遵守間隔3條原則。警方透露,過往有要求加強攔舉不停讓違規,如今以民眾檢舉居多,須附上影片與截圖原檔,估算目前民眾檢舉成功率超過8成。交通部說明,今年交通部與內政部皆將未停讓行人列為重點工作項目,因執法強度增加,違規取締件數就會增加,經交通部的宣導配合警政署的執法,近期觀察車輛行經路口時,停讓行人現象已有顯著改善,顯示行人通過路口安全性已有提升,今年1至7月行人路口事故死傷5009人,較去年同期減少6人。另交通部6月底起也調高駕駛未停讓行人導致行人傷亡裁罰金額,輕傷自7200元提高至1.8萬元,重傷或死亡以最高3.6萬元處罰。執法增強或宣導無功 滾動檢討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表示,不停讓行人具事故風險,建議交通部門與執法單位要合作綜合分析,不停讓舉發件數增加原因,究竟是執法強度提升還是長期宣導並未奏效,應先評估執法強度增加多少,舉發件數有無隨強度提升比例增加,若無,代表違規仍多,就須滾動式檢討,看是否要調整改善措施。靖娟基金會執行長許雅荏提到,細觀兒少交通事故,7成肇因主要還是駕駛人行為,第一名就是不停讓,從事故量對照,可預期舉發量增加,顯示培養駕駛停讓素養仍有差距,未來考照改革中有在駕訓與路考中新增停讓項目,應連動處理,光只有開罰,民眾觀念不會有所調整。基層員警提到,除舉發汽機車不停讓,也會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穿越道路,但仍會著重車輛,他也質疑,並未看見政府「真的很大力」宣導停讓文化,教育有無到位?重點不該只看執法力度,駕駛本身的觀念提升,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
豬隊友沒戴安全帽惹禍!警盤查驚見駕駛神色緊張 他乖乖交出K他命
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員警日前巡邏時,發現一輛機車後座乘客違規未戴安全帽,當場上前攔查,因此意外在駕駛隨身包包中查獲毒品K他命1包及使用過的K菸濾嘴,全案訊後將駕駛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警方上前盤查時,發現駕駛神色緊張,引起警方注意,駕駛眼見掩蓋不住,同意配合警方檢查其隨身攜帶之包包,主動交付使用過的K菸濾嘴及一包白色結晶粉末。警方檢驗後確認該白色結晶粉末確定為K他命,全案後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其帶返所偵辦。南港分局呼籲,毒品危害身心甚鉅,請勿以身試法。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之1條規定,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警方將持續掃蕩毒品及溯源,維護社會治安。
駕駛人注意!3特定違規1年犯3次「強制回訓3小時」 上路時間曝
為了矯正違規駕駛人違規行為,強化違規者的安全駕駛意識,交通部公路局將新增3項特定違規行為,一般駕駛人1年達3次者、營業大型車職業駕駛人1年達2次者,納入矯正講習對象,必須上3小時矯正防制班,即時矯正錯誤駕駛觀念,預計明年3月開始正式實施。(圖/交通部提供)交通部表示,此次新增的違規行為包括「闖紅燈」、「無號誌路口未依路權行駛」以及「行近特定路段未依規減速」。其中,闖紅燈指駕駛人行經有號誌管制路口未依燈號停車;未依路權行駛則涵蓋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或左方車不讓右方車等情形。(圖/交通部提供)至於行近特定路段未依規減速,則包括行近鐵路平交道,不將時速減至15公里以下;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不減速慢行;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不減速慢行;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減速慢行;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因雨、霧視線不清或道路上臨時發生障礙,不減速慢行。(圖/交通部提供)交通部強調,一般駕駛人犯上述3項特定違規1年達3次者、營業大型車職業駕駛人1年達2次者,納入矯正講習對象,必須上3小時矯正防制班,即時矯正錯誤駕駛觀念,呼籲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
喊冤!稱行人闖紅燈又被A柱害慘 高雄法官仍判罰1.2萬吊照1年
高雄1名駕駛歐歐(化名)去年4月間行經鳳山區鳳南路與善和街路口時,因未禮讓行人發生事故,導致行人受傷。警方依規舉發後,歐歐被處以1萬8000元罰鍰、吊扣駕照12個月,並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歐歐不服認罰,提起行政訴訟,聲稱自己視線遭A柱遮擋且行人闖紅燈,但法官最終仍判其違規事實明確,只撤銷其中6000元罰鍰,其餘駁回。根據判決書內容,事發當時,歐歐駕駛汽車行經該路口時,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行近行人穿越道時,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之規定。警方依據行車記錄器畫面與現場調查資料舉發,認定歐歐確有未減速禮讓行人的情形。歐歐辯稱,他在接近路口時,左前方視線被A柱死角遮擋,未能及時發現行人;而且當時行人疑似闖紅燈,且並未完全走在斑馬線上。對此,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調閱兩段影像證據後指出,雖然行人行走位置接近斑馬線邊緣,但其行進方向穩定,仍可視為使用行人穿越道,屬於受保護對象。此外,法官也指出,從影像可見,行人在安全島起步後一路向外側車道前進,並非長時間藏於A柱死角內,因此歐歐主張「視線被遮擋」並不足以免責。尤其在整個過程中,歐歐車輛未見明顯減速動作,顯示其駕駛注意義務不足。最終法院裁定,撤銷部分6000元罰鍰,但維持其餘1萬2000元罰鍰及吊扣駕照12個月的處分。法官強調,行人是否闖紅燈雖可能影響民事賠償責任比例,但不影響行政違規的成立。此案仍可依法上訴。
汽機車考照難度變高 !機車多路考 新制明年陸續上路
交通部1日公布汽機車考照加嚴與違規回訓方案,考照筆試全改選擇題,場考與道考也變難,其中,機車考照將新增道路駕訓與道考,另闖紅燈、支線道未讓幹道先行等3項違規,1年達3次累犯須上講習,新制明年1月起至2027年10月陸續上路。公路局長林福山表示,社會輿論關注駕照筆試太簡單、路考與實際上路差異大、駕訓課程未符合實際,考量機車事故及死傷率高,應優先將機車考照加強鑑別度,另小型車為各類大型車考照基礎,由考照源頭改革,養成以人為本的駕駛觀念與道德。林福山說,筆試將提高鑑別難度,機車筆試50題改全選擇題,危險感知情境題從20題增至30題,明年1月實施;汽車筆試40題增至50題並全改選擇題,原無危險感知情境題也增至20題,明年6月實施。路考方面,大小型車場考明年3月起增加停讓項目並要求考驗動作,小型車道考明年12月起增加路線數並延長路線長度,新增無號誌路口項目,2027年10月起將分區試辦機車道考。駕訓配套中,明年1月將推以人為本駕駛訓練,包含行穿線停讓行人與視線死角確認,明年9月推動鼓勵性質的機車道路駕駛訓練,2027年3月更將導入汽機車駕駛模擬器。全台1年機車考照約22萬人,公路局監理組長吳季娟補充,明年9月推行的機車道路駕訓,鼓勵全台110家機車駕訓班加入,屆時仍採補助方式鼓勵參加,但2027年10月起,機車考照將分區試辦道考,屆時須先通過筆試、場考、取得學習駕照參加駕訓,再通過實際道考,才能取得駕照。林福山指出,強化違規駕駛矯正機制方面,將列管肇事駕駛回訓,加強駕訓實地訓練,經分析,闖紅燈與未依規定減速同時名列機車、小型車及大型車A1(造成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前10大肇因,另未依路權行駛為機車A1第4大肇因,事故致死率極高。林福山說,特定違規累犯矯正將新增講習對象,包括闖紅燈、支線道未讓幹道先行,及行近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學校、醫院等未依規定減速,一般駕駛人1年達3次,營業大型車職業駕駛人1年2次就須上講習,明年3月實施。針對重大再犯講習,新增未滿18歲無照再犯班6小時、延長講習再犯班時數為6小時、延長酒駕再犯班時數為15小時,明年9月實施,另對於吊銷駕照禁考3年以上者,重考須強制完成駕訓,明年6月實施。
交通部宣布駕照制度改革 17項新規自明年起陸續實施
交通部公路局完成駕照管理三策略具體改革措施規畫,盼以人為本,透過初學考照、違規回訓及高齡分級關懷換照,讓整體駕駛人具備正確觀念與道德,養成主動停讓文化,並具備安全駕駛能力。公路局依方案特性,將於2026年1月起分階段推動17項改革措施,完備國內駕駛人管理及關懷制度,公路局也公布新制內容及上路期程,懶人包一次看。駕照管理三策略。(圖/公路局提供)駕照制度改革17項新制上路時程。(圖/公路局提供)考照制度:從源頭檢討現行考照制度,未來會提高筆試鑑別度,汽、機車筆試題型取消是非題,皆改為選擇題型,並在汽車筆試中加入危險感知及情境題、提高機車筆試危險感知及情境題比例,以確實鑑別對道路環境可能存在危險的感知及提升因應駕車風險之能力。筆試提高鑑別度。(圖/公路局提供)路考項目。(圖/公路局提供)路考部分則針對停讓項目,新增要求考驗動作,如小型車增加視野死角確認考驗項目、大型車增加指差確認等,確實從源頭養成以人為本的駕駛觀念及道德。未來亦會導入駕駛模擬器於汽機車駕駛訓練;實施機車道路駕駛訓練及考驗。回訓制度:矯正防制班。(圖/公路局提供)要幫助違規駕駛人矯正違規行為,強化違規者的安全駕駛意識。新增3項特定違規行為:「闖紅燈」、「無號誌路口未依路權行駛」、「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醫院及學校等未依規定減速」,一般駕駛人1年達3次者、營業大型車職業駕駛人1年達2次者,納入矯正講習對象,即時矯正錯誤駕駛觀念。重大再犯加重講習。(圖/公路局提供)針對重大違規再犯危害道路安全者,新增「未滿18歲無照駕駛再犯班」,針對「講習再犯班及酒駕再犯班」,增加教育課程的內容及時數,深化安全認知;另外,吊銷駕照禁考3年以上之駕駛人,須強制完成駕訓課程,方能重新考照。高齡換照制度:高齡換照條件。(圖/公路局提供)以關懷高齡者安全駕駛為目的,並非禁止長輩開車,而是在滿70歲後,於換照前由專業醫師評估體檢靈活機制、免費提供最新法規及安全教育課程,讓長輩能安全駕駛。免費教育課程。(圖/公路局提供)公路局將透過高齡換照分級關懷,提供長者免費教育訓練及危險感知體驗,70歲長者經過體格檢查合格後,即可換照使用到75歲;至於75歲長者則維持3年換照方式,但若有違規致肇事之長者,規劃自費至駕訓班完成實地訓練後才可換照。TPASS補助。(圖/公路局提供)另外,為了滿足高齡者外出行的需求及減輕交通支出負擔,針對70歲以上繳回駕照之高齡者,將提供補助TPASS乘車優惠回饋(包括計程車),持續透過公運計畫經費,協助及輔導地方政府完善公共運輸路網,與提升偏鄉公共運輸服務,確保高齡者移動權益。公路局強調,駕照管理三大策略改革措施是希望把安全變成我們的習慣,把停讓變成我們的安全文化,以「人本交通」為核心理念,置入改革養成駕駛人具備正確駕駛觀念與道德、主動停讓文化及安全駕駛能力為目的,讓考照更有鑑別度、透過回訓更強化違規駕駛者的安全駕駛意識、藉由換照分級關懷讓高齡者可以更安全適性的開車及騎車,同時提供高齡更友善的公共運輸使用環境,使不同年齡層的駕駛人都可以安全及正確的開車及騎車,整體降低道路交通風險,全面性的提升國內道路交通安全。
高雄駕駛遭控「蛇行」挨罰1萬8 上訴後竟成功逆轉結局
高雄一名吳姓男子因被民眾檢舉「蛇行駕駛」,去年3月遭警方裁罰1萬8000元,並處以汽車牌照吊扣6個月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吳男不服裁罰,先後提起行政訴訟與上訴,最終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原處分,裁定交通局敗訴,全案不得再上訴。根據判決書記載,事件發生於2024年3月14日,地點在高雄市前鎮區中山四路與中安路口。警方接獲民眾檢舉,指控吳男行車時「蛇行」,因此依規開罰並吊扣車牌,原審法院也認為其「狀似蛇行」,因此維持裁罰。吳男不服提上訴,強調當時因塞車才於短距離內兩度變換車道,並未沿途任意穿梭或危險駕駛,且全程均有依規定打方向燈,行為並未危及交通安全。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重新檢視影像資料,發現吳男第一次變換車道是為了超車,隨後因中線車道堵塞無法前行,也不能切換至外側車道,因此才又回到原車道。法院指出,雖然他在短時間內連續左右變換車道,但行駛距離與時間並不長,且確實依規定打方向燈,其行為與「沿途任意變換車道」的蛇行方式不同。最終,法官認定原審適用法規不當,且已影響判決結果,因此裁定廢棄原判決並撤銷高雄市交通局對吳男的處分,判決交通局敗訴,全案不得再上訴。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上路!司法院北中區專題研習 重塑廉政文化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於今年(114)7月22日正式上路,而司法院於9月8日及15日分別於中區、北區舉辦專題講習,並邀請法官學院院長張升星、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李聖傑及法務部廉政署專門委員周美伶、科長劉瑞玲分享實務經驗與國內外案例,吸引法院院長、庭長、法官、司法行政人員及政風人員等170人踴躍參加。張升星於這次的講習中,以「司法人員於社群媒體發言的倫理思考」為題,透過國內外案例強調法官在社群媒體發言必須嚴守中立、公正與保密原則,避免因互動或言論不當影響審判公正與司法信賴。李聖傑則深入解析《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制度設計,指出新法歷經十多年籌備方才上路,不僅強化反貪腐機制,更重塑廉政文化,讓揭弊行為成為守護社會正義的重要力量。周美伶、劉瑞玲則進一步說明「三保一減」核心精神,涵蓋工作權保障、身分保密、人身安全保護及責任減免,並建立內外部通報管道與獎勵制度。法律同時明定禁止不利措施,若因揭弊查獲不法,揭弊者可獲得獎金,展現政府保障揭弊者的決心。
重考駕照課程費擬漲價 交通部:最快年底上路
汽機車駕駛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最重處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但該規定被大法官釋憲宣告違憲,因此若致人死亡經12年、重傷經10年都未再違規,仍可重新考領駕照。交通部8日預告修正重新考照的收費規則,機車從1800元漲至2400元、汽車從2500元漲至3600元,最快年底上路。肇事致人死亡12年內、致人重傷10年內、吊銷駕照案件6年內,未再有違規即可重新考領駕照,申請考領時需再參加一定時數的課程。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指出,「重新申請考領駕照課程收費表」於2006年訂定,已18年沒有調整,考量基本工資調漲及物價調升等因素,並且參酌相關講習收費基準調整收費。公共運輸及監理司表示,機車班費用從1800元調至2400元、汽車班則從2500元調至3600元。據統計,近3年平均每年參訓人數,汽車約90人、機車約9人,影響人數每年均在百人左右。受訓課程項目,機車班包括安全駕駛道德2小時、道路交通法令3小時、安全防禦駕駛3小時、肇事預防及處理2小時、車輛保養2小時,總計12小時、每小時200元。汽車班則有安全駕駛道德3小時、道路交通法令5小時、安全防禦駕駛4小時、肇事預防及處理4小時、車輛保養2小時,總計18小時、每小時200元。駕駛致人重傷或死亡,若在6至12年期間沒重大違規可重新考照,被批評是替違規者開後門,立法院交通委員會8月20日初審通過,把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排除例外,待三讀過後將成為真正的終身不可考領駕照。
狂飆147K被罰1萬6000 男搬「餘弦效應」喊測速有誤 遭法院駁回
新北市丘姓男子2025年1月駕車行經國道5號時,以時速147公里狂飆,超過速限80公里達67公里,遭國道警測速器舉發並裁罰1萬6000元。丘男不服,質疑測速器可能因「餘弦效應」產生誤差,要求撤銷處分,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測速器檢定合格且誤差範圍極小,近日裁定駁回。根據判決書,丘男於2025年1月30日凌晨0時7分許,駕駛自用小客車行經國道5號北向3.8公里處,該路段速限為每小時80公里,但遭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分隊測速器測得車速為每小時147公里,超速67公里。國道警隨即開立舉發通知單,移送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處理。監理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認定丘男「行車速度超過規定最高時速40公里至60公里以內」違規事實明確,裁處罰鍰1萬6000元,記違規點數3點並須參加道路安全講習。丘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監理所未提供測速器完整檢驗文件,質疑儀器可能因當日操作環境或設置方式影響準確度。他特別提到「餘弦效應」問題,認為若雷達波主波束軸與車輛行駛方向非平行,恐導致測量結果出現誤差,要求提供儀器安裝紀錄或照片證明操作符合法規。不過,法院審理後認定,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出具的雷達測速器檢定合格證書顯示,丘男違規時測速器仍在合格有效期間內。依檢定紀錄表,當速度小於每小時150公里時,該測速器公差範圍不超過每小時1公里,丘男測得時速147公里,考量誤差後車速仍在146公里至148公里間,超速事實無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丘男僅就原審取捨證據、認定事實進行指摘,並未具體表明原判決違背法令之處,難認已對判決違法有具體指摘。法院強調,雷射測速器經列為法定度量衡器,屬道交條例規定可逕行舉發之科學儀器,有其法律依據,並非以不正當方法取得超速證據。最終法院認定丘男上訴不合法,裁定駁回並由上訴人負擔上訴審訴訟費用750元。
酒駕男凌晨自撞消防栓 酒測值0.68遭移送法辦
高雄市今(6)日凌晨發生一起酒駕事故,楠梓區旗楠路與土庫一路口有一輛自小客車自撞消防栓,所幸未造成人員受傷,警方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發現駕駛酒測值達0.68毫克/公升,已明顯超標,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楠梓分局指出,事故發生於清晨5時許,42歲楊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旗楠路東往西行駛,行經土庫一路口時,疑因車輛偏移,不慎撞上路旁消防栓,事故現場並無其他人車受波及,也未有人員受傷。員警在處理過程中發現楊男渾身散發酒氣,隨即進行酒測,結果酒精濃度達0.68毫克/公升,遠超過法定標準,警方隨即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將他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警方強調,酒後駕車不僅危及自身安全,也威脅其他用路人,除須面臨刑事責任,還可能遭處最高12萬元罰鍰,車輛移置保管並吊扣駕照,並須參加道安講習;酒駕害人害己,一旦肇事往往後果難以挽回,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應善用代駕或其他交通工具,以確保自己與他人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