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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合作還可當家人」…遭控違反著作權法 青峰憶恩師當庭淚崩

歌手青峰出庭。(圖/中國時報杜宜諳攝影)

歌手青峰出庭。(圖/中國時報杜宜諳攝影)

蘇打綠主唱吳青峰遭恩師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台北地方法院30日開庭,青峰出庭應訊時,聽到證人說2018年解約時,他曾對林暐哲說「不能合作,還可以當家人。」青峰情緒激動,當庭淚崩。

檢方指控,青峰1998年8月與林暐哲音樂社簽訂「詞曲版權授權合約」,約定至2014年12月31日為止,270多首詞曲創作專屬林所有,授權區域為全世界,若想終止契約,須在合約期滿3個月前書面表示反對,否則自動延長1年,因此雙方自2015年起均為自動續約。

青峰2018年10月26日以存證信函告知林不再續約,但依合約規定,須在2018年9月提出才有效,因此合約早就自動延長1年,青峰2019年4月至9月卻違反授權,擅自演出、重製《太空人》、《歌頌者》、《巴別塔慶典》等12首歌曲,並上節目、活動7次公開演出、5次出版數位專輯

北院30日開庭,律師作證時回憶2018年12月,見證青峰、林暐哲解約的過程,律師說,當時青峰與林暐哲談完後,青峰說「不能合作,還可以當家人。」,但事後林暐哲說提告,坐在被告席的青峰聽到這些證詞時,情緒激動當庭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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