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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彎北段商業區違規使用要罰 北市府勝訴20件確定

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北市府對大彎北住戶裁罰有理,判決20案的住戶敗訴確定。( 圖/報系資料照)

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北市府對大彎北住戶裁罰有理,判決20案的住戶敗訴確定。( 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中山區大灣北段近千戶商業宅,遭北市府認定違規使用,並對住戶處以6萬元到30萬元不等罰鍰,數百住戶不滿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後,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近來審結其中20案,皆判住戶敗訴確定,須對市府繳交罰鍰。

台北市中山區大彎北段在90年代由北市府劃定為「商業區」和「娛樂區」,建商卻蓋起住宅供民眾購買居住,市府2017年4月間陸續對住戶發函通知改善,並對近千戶居民寄出907張裁處書,每戶處以6萬元至30萬元不等罰鍰,限期9個月內停止違規使用。

住戶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建商賣商業宅給他們住,持有的建物權狀、登記謄本,也未記載「不得作為住宅使用」等文字,北市府不應裁罰他們。最高行政法院則認為,市府原處分並未違反信賴保護、誠信等原則,北市府有權處以住戶罰鍰,並要求9個月內停止違規使用,判決住戶敗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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