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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6連霸議員高敏慧伙同11議員索賄 高院更一審均判有罪

民進黨6連霸議員高敏慧被控夥同10名議員,賤賣廠商補助款,收取賄賂。(圖/翻攝畫面)

民進黨6連霸議員高敏慧被控夥同10名議員,賤賣廠商補助款,收取賄賂。(圖/翻攝畫面)

民進黨6連霸議員高敏慧,被控夥同楊寶猜、王淑惠、呂世喜等10名議員,在2000年到2004年間,與廠商勾結,經過白手套,收取業者賄賂,以補助款3成左右的價格賤賣預算給廠商,索賄超過2000萬,高等法院更一審,昨(22日)依《貪汙治罪條例》職務收賄罪,分別將這群議員判處2年到6年5月不等徒刑,均褫奪公權、繳回犯罪所得,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朱佩瑛、高敏慧、楊寶猜、王淑惠、吳天麟、顏世雄、何淑峯等11人,利用議員職務,將補助款額度以3成左右的價格,販售給廠商,分別收下31萬元到754萬元不等的賄賂,總共收賄超過2,000萬元。

高院更一審認為,這些議員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考量朱佩瑛自白犯行、繳回犯罪所得輕判2年、緩刑3年,另外10位議員部分,高敏惠、楊寶猜、王淑惠各判5年;吳天麟判6年5個月,顏世雄判刑3年6月,何淑峰4年10月,呂世喜、宋進財判刑4年,徐陳麗華判4年10月,金中玉則是3年10月,均需繳回犯罪所得、褫奪公權,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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