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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啪啪」女員工 健身房老闆判賠正宮50萬

健身房老闆外遇女員工,代價50萬。(圖/翻攝網路,非本案當事人)

健身房老闆外遇女員工,代價50萬。(圖/翻攝網路,非本案當事人)

擁有兩家健身事業的邱姓老闆和王姓女員工外遇,邱妻陳姓女子發現先生常在手機與王女甜言蜜語:「我愛你」、「把妳當小寶貝」、「一直計畫跟妳結婚,放棄愛我的人」,2人還曾「啪啪啪」,王女因此懷孕,陳女傷心離婚並求償,新北地院認定邱、王2人有不正常交往、侵害邱妻配偶權,判賠50萬元。

陳女指出,與邱男結婚後育有1子,為使邱男專心經營事業,她獨自操持家務、扶養子女,但去年3月間,剛懷孕的她查看邱男手機,發現遭背叛,她身心受創導致流產。王女後來還以訊息刺激,她因此病情加重,出現自殘、自盡等行為。

陳女痛訴獲救後,邱男不關心她,還跟王女同居,去年10月她2度自殺受阻,邱男竟逼迫離婚,停付生活及扶養費用、拒絕償還積欠她的債務,她迫於無奈選擇離婚並獨自扶養1子,因此求償150萬元。

邱男則辯稱,去年3月已與王女分手,陳女流產是因年齡關係,胎盤不易著床,先前已流產2次,不是他外遇害的,且陳女數度自殺,他都有關心、處理。邱男強調,陳女在孩子面前衝撞自盡,且將欲尋短訊息及他與王女的資訊,夾雜半真半假的文字上傳至臉書社團,造成他的事業莫大損失。

他才決定離婚並爭取孩子扶養權,且不再負擔生活費用,但事後心軟將陳女帳單及房租等費用繳清,未以此逼迫離婚。陳女在公證離婚時,要求他負擔高額費用,還跑到他健身事業門口直播、恐嚇,他只好同意,其實是陳女逼他離婚;王女也辯稱,她與陳男去年3月分手,且未傳訊息刺激陳女。

法官依相關訊息證據判定,邱、王2人有不正常往來,甚而肌膚之親,王女曾懷孕,已侵害陳女配偶權;至於陳女主張她因此流產、罹患憂鬱症等疾病,且王女有傳訊刺激等,法官則認為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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