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凍未條!狼男拖女童進樓梯間「猥褻6分鐘」累犯不改遭判刑

狼男辯稱是看了色情網站、受到刺激,才會對國小女童犯下猥褻惡行。(示意圖/pixabay)

狼男辯稱是看了色情網站、受到刺激,才會對國小女童犯下猥褻惡行。(示意圖/pixabay)

新北市一名22歲鄭姓男子,於今年2月間尾隨一名國小女童,並將她強拉到公寓的樓梯間猥褻6分鐘,直到聽見樓上住戶開門聲才逃離現場。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鄭男身份後將他逮捕,發現他曾連續犯下5起性騷擾案件;新北地院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鄭男4年有期徒刑。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鄭男於今年2月14日情人節當天,見一名國小女學生獨自一人準備要上學,竟一路尾隨並趁其不備將她拉到一間公寓的樓梯間,對女童行猥褻行為,過程長達6分鐘;直到樓上有住戶開門打算下樓,恰好聽見女童大聲呼叫,鄭男才嚇得逃離現場,並未性侵得逞。

海山警分局埔墘派出所獲報後,與偵查隊成立專案小組,過濾公寓周圍監視器畫面,查出鄭男是累犯,在2016年3月6日至4月25日間,一共犯下5起性騷擾案件,曾被判強制罪,緩刑4年。

警方花了2天時間將鄭男逮捕到案,他辯稱是因為瀏覽色情網站、受到刺激,才會對女童犯下猥褻惡行;新北地院審理此案,認為鄭男不但是累犯,又不悔改,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鄭男4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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