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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情女照料老翁逾40年獲贈千萬房 不孝子跨海提告返還房產

侯姓男子因不滿爸爸將遺產過戶,憤而對照顧爸爸餘生的駱女提告。(圖/翻攝自中國時報)

侯姓男子因不滿爸爸將遺產過戶,憤而對照顧爸爸餘生的駱女提告。(圖/翻攝自中國時報)

台北市一名駱姓女子,因與國中時的女老師夫妻相當要好,也認2人為乾爸、媽,照顧夫妻倆逾40年;在女老師過世後,更接下照顧了師丈侯姓老翁的重任,清痰、導尿、請看護,駱女都親力親為,日前侯男因病去世,將價值1500萬的房產過戶給駱女,豈料,引發侯男長期在大陸的兒子不滿憤而提告;台北地院判侯男敗訴。

判決書指出,駱姓女子長期照料國中時的恩師以及師丈,在恩師過世後,擔負起照顧師丈工作,清痰、導尿、請看護,駱女都做,侯姓師丈因此將市價房產贈與她。但侯翁因病去世後,長期在大陸的大陸籍親生兒子來台時得知,老爸竟將房產過戶給駱女,憤而提告。

據判決書,侯男認為是老爸遺留的房產,是房屋交易而非贈與,提告要求「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不過台北地院依據房產代書等人證詞、駱女弟弟提供姊姊照顧侯翁的證據,認定侯翁是贈屋,判侯男敗訴。

判決書也指出,當初辦理房屋轉移的代書證稱,當時侯翁與駱女親自到事務所辦理過戶,侯翁當時雖身體狀況差,但是頭腦相當清楚,也稱老翁親自說要辦理過戶;法院因此判定,駱女匯款600萬元只是製造買賣金流,雙方不是買賣而是贈與,判侯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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