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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L球星周伯勳「射後不理」婚事告吹 判賠238萬

SBL球星周伯勳親簽協議賠償未婚妻,因未履約而被告上法院。(合成圖/周伯勳臉書)

SBL球星周伯勳親簽協議賠償未婚妻,因未履約而被告上法院。(合成圖/周伯勳臉書)

28歲SBL球星周伯勳去年被一名女大生指控撿屍性侵,雖檢方調查後認定雙方是你情我願而處分不起訴,但之後周伯勳卻因此事而與未婚妻解除婚約,被女方求償近32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此案,判他須屢約給付238萬4000元。

外號「籃球狂人」的周伯勳身高197公分,曾以選秀狀元之姿加入SBL,效力於台銀、台啤等球隊。去年2月周伯勳在KTV與一名女大生發生性行為,女方清晨清醒後驗傷報案,並提出周伯勳事後道歉的簡訊;檢警調查後認為罪嫌不足,不起訴周伯勳。

台北地院審理此案,判周伯勳須屢約給付238萬4000元。(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地院審理此案,判周伯勳須屢約給付238萬4000元。(圖/報系資料照)

周伯勳在此案後,與交往多年、已訂婚的吳姓女子解除婚約,並簽訂協議書,載明需給付吳女320萬元,首付20萬,餘款按月以5萬元給付,但他只付了25萬元就不再付款;吳女因此一狀告上法院,要求周伯勳履行協議。

周伯勳的律師表示,總額應扣除喜餅、聘金和金飾共89萬6千元,並稱吳女要求金額過高;周伯勳則稱吳女願意原諒他,是吳女父母不肯諒解,為了安撫對方才會簽下協議書。吳女律師同意扣除聘金36萬6千元、喜餅20萬元,並在法官詢問是否願意和解時,直言男方始終不肯提出還款計畫,導致無法和解;台北地院判周伯勳須屢約給付238萬4000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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