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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過期食品供團膳 高市衛生局活逮將重罰

高雄市衛生局食品衛生科科長謝米枝表示,業者無法詳細說明食材流向,目前有哪些機構廚房受害等情節持續調查中。(圖/翻攝畫面)

高雄市衛生局食品衛生科科長謝米枝表示,業者無法詳細說明食材流向,目前有哪些機構廚房受害等情節持續調查中。(圖/翻攝畫面)

看不下去了!民眾向高雄市衛生局檢舉,楠梓區某食品業者提供過期食物給機構團體廚房使用,衛生局獲報立即派員前往進行無預警稽查,發現該業者除提供食品外,也派駐廚師進駐機構廚房烹調,現場發現至少10項商品過期,當場查封並帶回相關事證,漏夜釐清來源流向,但業者支吾其詞,無法清楚交代,依法裁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高雄市衛生局獲報,現場發現至少10項商品過期,當場查封並帶回相關事證,漏夜釐清來源流向。(圖/翻攝畫面)
高雄市衛生局獲報,現場發現至少10項商品過期,當場查封並帶回相關事證,漏夜釐清來源流向。(圖/翻攝畫面)

衛生局食品衛生科獲報後派員前往食材處理場、倉庫及廚房等5處「無預警稽查」,當場發現逾期白米、佛跳牆、果汁、里肌豬排、小湯圓及人造奶油等10項食品,現場進行封存,責令業者不得擅自移動,並帶回相關事證漏夜釐清來源與流向,發現業者無法清楚交代囤放逾期食品的理由,涉及使用逾期食品烹調供人食用,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及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食品衛生科科長謝米枝表示,業者無法詳細說明食材流向,目前有哪些機構廚房受害等情節持續調查中,嚴正呼籲食品業者務必落實管理,善盡社會責任,勿心存僥倖使用與提供逾期食品於消費者,如有違法將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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