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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職6天就請喪假!他為了1.2萬竟讓「岳父死了又死」…下場曝光

新北市一名男子到職僅6天時間,就竄改岳父的相驗屍體證明書,成功騙取喪假與薪資。(示意圖/Pixabay)

新北市一名男子到職僅6天時間,就竄改岳父的相驗屍體證明書,成功騙取喪假與薪資。(示意圖/Pixabay)

新北市一名郭姓男子,去年2月入職某科技公司僅6天時間,就「竄改」岳父相驗屍體證明書上的死亡時間,詐領薪資並獲得喪假,食髓知味的他,竟以相同手法請假,公司與郭男「前東家」確認證明書內容後才驚覺上當。法官依變造公文書罪判1年2個月,緩刑3年,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並沒收他的不法所得。

據判決書指出,43歲郭男於去年3月9日到某科技公司擔任業務,卻為了詐欺取財,變造檢方替其岳父開立的相驗屍體證明書,將證明書開立時間2021年3月2日與書中岳父死亡時間(同年)2月28日,一併偽造為3月13日。隨後成功在3月15日以岳父「意外死亡」為由,向公司請得6天喪假與1萬2,400元薪資。

該科技公司起初對郭男提供的「影本」不疑有他,但郭男於同年3月26日以相同方式再次請喪假時,引起公司懷疑,隨即聯絡郭男的前公司,並請求協助查證郭男檢附的相驗屍體證明書後,終於察覺受騙進而提告。偵辦時郭男雖否認犯行,但檢方認為事證明確,依行使變造公文書及詐欺取財罪嫌起訴。

法官審理認為,郭男變造檢察官開立的死亡證明書,申請喪假並詐取薪資,確實損害其公司利益,亦危害政府機關所製作公文書的公信力,行為甚為不該;但考量他已當庭賠償1萬2,400元,尚有悔意,因此判刑1年2個月,緩刑3年,但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