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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女PCR陽性病死家中 醫院沒給確診證明後事受阻

衛生單位最後更改死因,才讓家屬完成辦理後事。(圖/讀者提供)

衛生單位最後更改死因,才讓家屬完成辦理後事。(圖/讀者提供)

基隆一名陳姓女子確診,就醫後仍高燒不退病死家中,後續更因未完成法定傳染病通報程序、無確診證明,無法順利火化。同住曾姓男子心痛表示,家人病逝家中,已讓人相當不平,沒想到往生後,竟還因為行政程序延誤,無法順利辦理後事,實在太沒有公理。

據了解,陳女20日身體感到不適,因藥局買不到快篩試劑,21日在親人陪同下,至診所就醫快篩陽性,醫護人員立即告知返家,並自行向衛生機關通報,但專線不斷打不通,最後陳女因發燒難耐,打119請求救護,至醫院進行PCR採檢,領藥後返家休息。

陳女返家後,服用院方提供藥物,發燒狀況卻未趨緩,期間持續撥打衛生單位電話仍未果,無法完成通報。直到曾男22日下午5時許返家後,得知陳女已發燒超過12小時,體溫高達39.4℃,立即打1922專線請求協助,盼對方能協助聯繫基隆市衛生局,並指派救護車。

曾男表示,在等待衛生局電話過程中,向醫院詢問陳女PCR採檢結果為陽性,立即再打119求救,衛生局才於當晚6點半調派救護車協助救醫,並在院內接受靜脈注射治療。他提及,當時護理人員發現陳女有血氧過低問題,立即給予純氧面罩治療,直到晚上11點半發燒症狀緩解,院方通知領藥回家休息,未指示留院觀察。

未料,曾男24日下午4時許返家後,發現陳女躺在床上全身冰冷、沒有呼吸,消防人員到場認為明顯死亡,通報警方接手處理。最後,檢方考量染疫死亡,採行政相驗程序,由基隆市立醫院醫師於當晚10點半完成相驗,開立死亡通知書,並告知家屬隔天到醫院領取死亡證明書。

曾男說,殯葬業者24日深夜將陳女遺體送到市立殯儀館,但因未有確診文件,無法火化,家人隔日到醫院領取死亡證明書,死因也只記載呼吸衰竭,再度因資料不完備,無法辦理後事,只好再向院方索取PCR採檢報告當作證明。衛生單位也於當天下午將死因更改為「感染新冠肺炎導致呼吸衰竭」,才完成所有程序。

曾男氣憤表示,自己沒有家世背景,完完全全的市井小民,在疫情肆虐情況下受到牽連,更因主管機關瀆職、企圖掩蓋事實真相,導致「我的另一半就此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