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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合作社規避法令遭提告 洪申翰:非常歡迎能上法庭釐清

立委洪申翰說,非常歡迎合作社提告,正好可以在法庭上,用一個大家都不能迴避的方式,好好地談清楚。(圖/甯其遠攝)

立委洪申翰說,非常歡迎合作社提告,正好可以在法庭上,用一個大家都不能迴避的方式,好好地談清楚。(圖/甯其遠攝)

立委洪申翰舉行記者會,指控承擔桃園國軍總醫院標案的禾意勞動合作違反《勞基法》、浮報價金、報酬低於法定工資,遭禾意合作社的社員邱先生提告誹謗。洪申翰今(19)日表示,他是對有企業以合作社的形式規避勞動法令,做制度面的控討;至於禾意合作社這件個案,則握有很明確的事證,也經過反覆地比對,非常歡迎合作社能提出告訴,讓雙方有機會在法庭上好好釐清。

洪申翰說,其實他在記者會及質詢過程中並沒有談到邱先生,也並不僅是針對禾意合作社,要是討論整個合作社的機制。但其實非常歡迎提告,如果能由禾意合作社的經營者提出告訴更合適,正好可以把手上握有的事證帶到法庭上,用一個大家都不能迴避的方式,好好地談清楚,誰都不能迴避。

對於邱先生指出,如果完全依照《勞基法》的薪資與工時規定,一般家庭恐將請不起醫療照服員,洪申翰指出,禾意合作社與國軍桃園醫院的合約是一起公務機關的勞務採購案,而不是私人雇請照服員;如果是私人的家庭要請全天的照服員,還可以理解會發生不符勞動法令的情況,「但若連公務機關也不能遵守勞動法令,那這個社會怎麼辦啊!」

洪申翰說,更重要的是制度面問題,避免勞動合作社變成一個不遵守勞動法令的「法外之境」,國軍桃園醫院與禾意的合約裡,就明訂必須遵守《勞基法》,他在質詢的時候就針對這些勞務採購的公家單位,是否能有效檢核得標廠商有無遵守合約。因此他要求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重新審視勞動合作社內的勞雇關係,是否有公司形式經營的機構卻披上了合作社的外衣,以規避勞動法令的方式來降低勞務成本,要從制度面上預防合作社被濫用的可能。

「勞動合作社運作的精神,必須要有民主決議的過程。」洪申翰說,例如合作社是否要幫社員投保,應該要由全體社員以民主會議的方式決定,如果是少數經營者做的決定,就不符合勞動合作社的運作,本質就是一般企業的權力關係。

洪申翰指出,目前握有的事證顯示,禾意與國軍桃園醫院的採購案中,國軍對每一個人力單位的費用與行政管理費都分開編列,但院方支付給工作人員的總金額與每個人實際收到的數字,兩者有落差,因此合理懷疑社方有抽取費用。他因此也要求,軍方相關單位應研議確實檢核採購對象對合約內容的執行。